中国外出农民工及其汇款之研究
一、外出农民工汇款研究的理论背景
在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问题研究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研究农民工外出对于流出地的农村发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在此问题上,一直有两派针锋相对的理论观点。一派是所谓“现代化理论”,强调农民工、流动人口的积极意义,认为,农民工的流出是城市化、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带来农村地区的发展,可以使外部世界的资金、技术、信息、新观念传到农村,可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Ahlburg ,1996:391-400;Solinger,1999:184;Parish,1973:591-609)。另一派是所谓“依附理论”(dependency theory ),它认为,作为核心地带的大都市的发展,是建立在农村地区的不发展基础之上的,换言之,都市地区的发展是以对作为边缘地带的农村地区的剥夺和剥削为前提的(Frank ,1985:160;Santos:1985:171-172)。“依附论”提出了大都市与边缘卫星地带(metropolis-satellite)的观点,认为,目前发达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是,发达的大都市地区剥夺了不发达的边缘卫星地带的剩余价值或经济剩余。所谓“发达的大都市地区与不发达的边缘卫星地带”的关系是层层推进的,比如,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不发达国家就成了边缘卫星地带;而在不发达国家内部,相对于该国的中心大都市地区而言,该国的农村地区则成了边缘卫星地带。弗兰克说,审视这种“大都市—卫星”的结构,我们可以发现,每个卫星都扮演着一种吸收其本身的卫星的资本和经济剩余,并将部分的剩余输送至都市中心的角色(Frank ,1985:160)。依附论所涉及的不仅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且,该理论也在探讨一国之内不同区域发展的关系、富裕地区与贫穷地区的关系。
笔者以为,上述两派观点在经济学理论上也表现为,均衡论与非均衡论之争。所谓“均衡论”认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生产要素与商品是可以在各地区之间自由流动的,这种自由流动的结果是,该国家各地区的工资水平和利润率是会逐渐趋于平衡和均等的,这种演变的结果会促使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均衡地上升。也就是说,否认在市场条件下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所谓非均衡论则认为,市场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最终带来的是“不均衡”。资本和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是“极化效应”,从城市流往农村是“涓流效应”。美国经济学家赫什曼认为,受到提高收益力量的驱动,劳动力与资本总是从边缘地区(农村)迅速地流入核心地区(城市),结果是强化了极化效应,进一步促进了核心区的发展。所以,非均衡论认为,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极化效应总是处于支配地位。要改变这种状况,要缩小地区差距,切实可行的办法只有加强政府的干预。通过这种干预,使地区发展的步伐得到调节。
那么,中国农民工流动的结果究竟如何呢?农民工进城打工、汇款回家,究竟是缩小了城乡的差距,推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呢?还是造成了更大的不均衡呢?中国农村工在城市里打工、汇款回家乡的模式究竟与其他国家的模式相同?还是不同呢?中国外出农民工给家庭汇款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呢?针对上面所陈述的焦点问题,中国案例所证明的,究竟是更倾向于现代化理论呢?还是依附理论呢?本文试抛砖引玉,阐述一孔之见。
本文提出的一些假设和验证都建立在几次实证调查的基础之上。最主要的调查有两次。一次为农村调查,是1999年8月,笔者组织对四川15个区县农村地区移民和外出农民工的家庭进行调查,采用入户调查方式,共完成农民家庭户有效问卷451份。下文中,凡标注1999年数据的,即指此次调查。另一次为城市调查,是笔者于2000年11月组织中国人民大学和清华大学师生,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右安门、西罗园、东铁匠营、丰台镇、花乡,以及在此区域内的建筑工地、服装城、农民工集中居住点等地区做的问卷调查。丰台是北京地区外来民工最为集中的地区,外来流动人口大约有32万人。该调查采用配额抽样和问卷面访方式进行,共完成有效问卷493份。下文中凡标注2000年数据的,即指此次调查。本文以下的分析,主要是依据这两次调查的数据。此外,人民大学的王鼎同志也于2000年7月在北京市做了一次流动人口问卷调查,本文有一处使用了该数据,并在使用之处作了特别说明。在此,谨对参加上述调研的全体师生致以谢意。再者,本文少数地方还使用了笔者过去的“个案”研究材料。
在开始正文之前,还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汇款”一词,是泛指农民工寄回和带回家乡的钱,由于“寄回和带回”说起来比较罗嗦,所以,就简称“汇款”。另外使用“汇款”说法,与国际学界在此问题研究上的"remittance"一词也可以对应。总之,请不要误解为仅仅是从邮局寄的钱。
自农民工外出打工以来,汇款就成为改变农民家庭生活,甚至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关于该项资金的影响作用,历来为社会学家们所关注。
二、中国外出农民工汇款比例高于其他国家
外出农民工给农村的家庭汇款的现象,在对其他国家农民工的研究中也常见到(Ahlburg,1996:391-400),此种现象本身不足为奇。然而,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外出农民工汇款的比例最高。
在国际上,以往的研究证明,外出农民工向家乡汇款的比例一般是很低的。例如,印度西北部的12个村庄,外出农民工汇款占农民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为0.1%至39%不等,平均为6.5%,印度东部农村为0%至8.4%不等,平均为1.3%,其他的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新几内亚、利比亚等非洲国家的情况也均如此。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外出农民工往家乡汇款或带款的比例通常较高。比起上述国家来,比例显然是高多了。根据以上所述及的笔者组织的两次调查的数据,均可以证明中国城市农民工高比例汇款的现象。
首先,我们看看农民工往家乡汇款的情况(见表1)。
表1农民工给家庭汇款分组(1999年)
在表1中,70.3%的农民工都给家里汇款,比例是不低的。有29.7%的外出民工没有汇款,表面看起来也占相当的比例,但是,笔者以为还应考虑到如下的情况:即,此次是在三峡库区所做的调查,被访者不少是库区移民。调查时,我们能从举止言谈中感到,出于想得到更多移民补助款的考虑,被访者往往倾向于将得到汇款数说小。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汇款的数目也是不低的。其中,汇款在2500元以上的,占到汇款总人数的36.5%,而平均每个农民工寄回带回的钱数是2576元。下面表2是在城市调查的,汇款比例和汇款占收入的比例均要高一些。
表2寄回带回老家的钱,占城市农民工全部收入的多大比例(2000年)
表2显示,只有24.7%的农民工没有往家里汇款,而75.3%的城市农民工都往家中汇了钱。从汇款的比例看,将自己收入的40%以上汇给家乡的人占城市农民工总数的50%.那么,汇款寄回家乡以后,在农村家庭的生活中占有何种地位呢?本次调查也显示,我国城市农民工汇款占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参见下面表3.
表3城市农民工汇款占农村家庭总收入的百分比分组(2000年)
表3显示,得到的汇款占总收入50%以上的农民家庭,比例达46.3%,汇款占总收入80%以上的农民家庭比例仍达22.3%.而且,这种汇款是持续性的,成为农村居民稳定的生活来源。汇款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平均值约为40%.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的研究,寄回、带回的收入占农民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四川为43.3%,安徽为38.6%(农业部农研中心课题组,1996:45)。所以,笔者的调研结果,与农业部的数据是极为接近的。
此外,通过回归分析发现,汇款对于农村生活的影响颇大。在表4的回归系数分析中可以看到,外出农民工给农村家人的汇款,对于提高农村家庭收入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他们在外打工时间越长,则对于提高农村家庭收入越是起到促进作用;在外打工的家庭成员越多,则农村家庭收入越高;农村家庭收到的汇款越多,则对于自己生活地位的评价越高。再者,随着外出农民工年龄的增大,他们汇款的热情不是减少而是增大,表4第五条显示,农民工年龄与农民工汇款多少的关系,回归系数竟高达0.608.如此等等,都证明,外出农民工的汇款在农村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汇款支持着和支撑着农民家庭和农村经济,汇款也是农民工和家庭联系的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从生活方式的角度看,汇款和接受汇款,已成为外出农民工和农村家庭互动的重要内容。
表4关于汇款对于农民工和农村生活影响的回归分析(1999年)
既然中国农民工的汇款高于世界上其他国家,那么汇款所起的作用就不一定与其他国家相同。前述的经济学理论认为,从城市流往农村的资金是“涓流效应”,而在中国的场景下,此种流通的路径就要比其他国家的宽广得多,或许可称之为“水渠效应”吧!
三、对于农民工高比例汇款现象之分析
中国农民工高比例汇款,既有中国农民工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环境发挥作用的客观原因。
曾有过一些理论从农民工自身角度解释汇款原因,美国哈佛大学的斯达克(Oded Stark)和卢卡斯(Robert Lucas)提出了“契约安排”(contractual arrangement )理论解释汇款现象。他们认为:“汇款行为是迁移农民与其家庭之间的自我约束的、合作的、契约性安排的一部分或一项条款。”“在不发达国家,从农村移往城市的农民与其家庭其他成员间的关系,是通过一种协商的契约性安排而加以模式化的。迁移的农民和其家庭通过这种契约,保障其各自的利益以及家庭整体的安全。契约双方彼此充当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角色。”(Stark &Lucas ,1988:465-481;洪大用,1996:10)
斯达克和卢卡斯还提出外出农民工与家庭互补的观点。他们认为,迁移农民与其家庭“在某一时点,一方的净收益可能为零,甚至是负值;但在接下来的某一时点,他可能是完完全全的受益者,对方则可能是净收益为零,甚至是负值。换句话说,由于这种契约关系天然地具有长期性,契约的每一方都面临着一个时间收益的问题”(洪大用,1996:12;Poirine,1997:589-611)。当然,此种观点在中国的场景下也是不难证明的,中国农民工常常把孩子放在老家,由老人照看;而农忙时,他们也常常回到家乡去,帮助家里干农活,显然,双方是互补的。另外,家乡、家庭,也确实为农民工提供了保障,一旦发生经济上的危急,农民工可以回家乡去。
但是,在中国的场景下,如果将汇款仅仅解释为:双方平等交换的、信守合同的“契约安排”,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状况的。中国家庭历来重视内部关系,即使没有外出和汇款,家庭成员之间也保持着高度的目标一致性和密切的互动关系。高比例汇款是中国农民特殊的家庭关系,以及他们对于家庭关系认识的必然反映。总的来说,中国人更注重家庭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家庭某一个成员的个体利益。个人节衣缩食,为家庭积累财富,这在多数中国家庭中是很平常的事。在农村,全家攒钱为一个孩子进城读书的事情比比皆是,而孩子读书以后,收入并不高,并不一定能偿还当初的钱款,如果说有返还也多是感情上的,这很难用契约关系中的交换的平等性来衡量。所以,中国农民家庭成员之间是一种天然的“利他主义”(altruism),当然,此种利他主义仅限于家庭内部。对于农民工消费的多次调查均证明,农民工在城市里的消费是非常节俭的。92.6%的城市农民工,在消费上主张“生活上越俭越好,能剩就剩,多存少花”。所以,农民工将打工节省出来的钱寄回家是很自然的事情,原因是,家庭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契约安排或核算。农民工的家庭也常常将汇款存起来,以备在外打工的孩子将来成家结婚时使用。所以,这种汇款近似于一种存款。这一点是中国家庭与西方家庭的重要差别,西方家庭重视个体的独立性、尊重个体的权益,中国家庭则更为强调整体事业,个人利益受点损失没关系,家庭整体事业得到推进才是目的所在。中国家庭更注重的是纵向关系而不是横向关系,费孝通先生说:中国家庭关系的主轴是父母子女的纵向关系,而不是夫妻之间的横向关系(费孝通,1998:41)。这样,子女汇款给父母和父母为子女出钱办喜事都是天经地义的。因此,高比例的汇款是中国农民家庭伦理关系的正常体现。
从客观方面看,汇款已成为今日中国农村家庭资金积累的主要渠道。首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农民是如何进行资金、资本积累的。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之所以落后,就是因为中国的普通农民没有资本积累的源泉。全国解放以后,在受到多数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治和经济封锁的情况下,50年代中期以后又与苏联的关系逐渐恶化,这样,中国的工业发展几乎完全没有国际资本的投入。在此情况下,国家只好靠建立城乡分割的体制,形成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巨大“剪刀差”,换言之,靠从巨大农业人口获得的剩余来投入工业,以期完成城市中的工业化。但是,这样的政策,显然,不仅谈不上对于农业的投入,反而造成农村发展上的严重滞后。梁漱溟先生与毛泽东主席曾经有过一次关于农民问题的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就是农民生活和农村的发展问题。梁漱溟说:工人生活是九天、农民生活是九地,意谓应改善农民生活。60年代以后,推行“农业学大寨”政策,这也是在严重缺乏资金的情况下,提倡“先治坡,后治窝”,靠老百姓勒紧裤腰带,从苦日子里省出一点一滴的钱,来建立一些不规范的、技术严重落后的农村小型工业,当时称为“社队企业”。当然,1979年以后,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随着农村产权体制和管理体制的重大变迁,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单一粮食生产的局面被打破,多种经营、副业和农村小工业蓬勃发展;这种因资源重组带来活力所创造的比较大的财富,奠定了从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依靠农村自身的投入而实现的乡镇企业发展的新局面。但是,90年代中期以后,城市的市场化体制迅速建立起来,资金大量流入资本利率较高的城市地区,从全国看,农村发展的资金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特别是如果与城市的发展相比较,农村的资金投入就显得极为匮乏。在这种总体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外出农民工的汇款就成为发展中的至关重要的机会。
当然,在一部分农村地区,国家投资的可能性也是有的,比如扶贫资金、国家投资的与农业有关的建设项目等。90年代以来,其他一些资金投入的可能性增加了:比如市郊开发与农村土地出售的资金,当然,这只是涉及到临近大城市的地区;又如一些村办企业的资金积累;再如依靠特殊关系获得的银行贷款等。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民家庭来说,所有上述资源都难以企及。普通农民要想获得起始资金,要么靠累积资金速度甚慢的种植业、养殖业,要么靠销路不保的多种经营,要么靠外出打工,相比之下,最简捷的道路,还是到城里去打工挣钱。特别是对于不甘心与父辈苟同的年轻人来说,外出打工,几乎是他们的惟一出路。
那么,农民外出打工收入状况如何呢?此次调查显示,外出农民工的收入,确实大大高于他们在农村的收入。根据人民大学王鼎同志2000年7月的调查数据计算,农民工在北京的月收入是他们在家乡时月收入的4.32倍(平均值)。
根据笔者组织的北京丰台调查,外出农民工个人在城市里一年的收入比在农村时的收入平均高出8252.88元。各分组高出的情况,请参见表5.
在表中,收入比在家乡时高出3000元至250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到城市农民工总体的71.8%,可见,农民工进城打工的收益是相当可观的。正是因为城乡之间有着劳动力价格的巨大差异,在北京调查中,当询问农民工外出流动的原因时,在众多选项中,农民工选择最多的是:“在老家收入水平太低,没有机会挣钱”。
总之,汇款是收入转移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导致收入分配机制发生某些变化。农民工的汇款本质上是资本在地区间的流动。上文已经证明,中国农民工的汇款比例是很高的,大批资金汇往家乡,使农村急需的资金得到了补偿,其结果当然是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的。不少调研都做出了正向的评价。例如,江苏的调查证明:“据统计,苏北不少市、县民工返乡已超过外出打工总数的25%左右。劳务输出大户建湖县,目前以返乡民工为主体或骨干创办的乡镇企业已达241个,村办企业530个,职工人数80553人,乡村办企业产值达33亿元,利税2.7亿元。另一劳务输出大户响水县,近年来发展起以打工返乡农民为主体的乡村股份合作制企业2500多个,聚敛股资数亿元……”。
表5农民工在城市里打工比在家乡时个人的收入高出多少比例(2000年)
那么,汇款对于贫穷与富裕地区之间相互关系的影响如何呢?这一点是“现代化理论”与“依附理论”争论的焦点。下面,笔者特提出外出农民工汇款的“边际效益心理”的观点,希得相与析。
四、农民工汇款的“边际效益心理”
按照“依附理论”的假设,外出农民工汇款的结果并不会改变贫困与富裕地区之间关系的“马太效应”(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效应)。“核心与边缘区理论”的假设是,外出农民工的汇款,只会是“涓流效应”,它并不会缩小区域差距。例如,里查德·H.亚当斯对于外出农民工比例甚高的埃及开罗农村地区的研究证明,外出打工农民工的汇款对于农村收入差距的影响是负面效应的,因为,外出农民工多是已经富裕的农民,所以汇款的结果反而是拉大了差距(Adams ,1989:45-71)。
那么,中国的情况如何呢?汇款是更多地流向富裕地区还是贫穷地区呢?汇款是更多流向富裕家庭还是流向贫困家庭呢?北京的浙江农民工是比较多的,80年代就已经有了号称“浙江村”的浙江农民工聚集地。早期浙江农民工向家乡的汇款也是比较多的。但是,此次调查的数据却证明,与其他地区相比,浙江农民工向家乡汇款的比例反而是比较低的了。倒是那些贫困地区新出来的农民工汇款比例较高。因此,随着中国外出的农民工逐渐向中西部推进,新出来的较贫困农民工汇款积极性和汇款比例均高于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工。所以,此种心理和态度上的变化会对于缩小地区差异起到一些积极作用。
对于上述假设,笔者特根据在北京丰台的调查数据,用回归方法作出四方面验证。
第一,数据显示,近来,在北京,浙江等富裕地区的农民工汇款比例低于中西部农民工汇款的比例。换句话说,已经富裕地区的农民工,往家中汇款的积极性,远不如那些尚未富裕地区农民工的高(见表6)。
在表6中,虽然回归系数不是很高,但是,生活水平比浙江低的那些省份,汇款的比例和汇款在农村家庭收入中的比例却都高于浙江。
第二,笔者比较了农村的不同产业结构与汇款之间的关系。笔者所提出的问题是,农民工家乡的地方财政最主要来源于什么产业,这一点,对于农民工汇款是否有影响?笔者的假设是:如果以农业为主的乡村得到的汇款多一些,这就好比是“雪中送炭”,显然是有利于缩小农业为主的乡村与非农业乡村的差距;反之,如果汇款更多地流入了工商业为主的乡村,那么,对于收入较低的农业村来说,就好比是“雪上加霜”,其结果就会扩大农业村与工商业村之间的差距。结果,数据证明,以农业为主的乡村得到汇款的比例,高于以工商、服务业为主的乡村。所以,我们可以判断,高比例的汇款,起到了辅助贫困村庄的作用。参见下面表7:
表6与浙江农民工相比较的其他省份农民工汇款比例
表7农民工家乡产业结构对于农民工汇款的影响(2000年)
上表中,农业为主乡村的农民工比之其他类型产业乡村的农民工,将较高比例的收入寄回家乡,说明农业产业收入低,农民工更倾向于将较多的收入寄回家乡。农业与服务业对比,对于农民工汇款影响高达0.45.栏中个别项目之所以不具显着性,是因为样本量较少。由于外出农民工有这样一种心理倾向,如果家乡收入比较高,则他们倾向于将比较少的钱寄回家,如果家乡的收入比较低,则倾向于将较多的钱寄回家。农民工心理上的这样一种调节,实际上影响着农村的经济关系。因此,总的看来,农民工的汇款,对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还是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第三,农民工家庭不同层次的居住地点,对于他们汇款行为的影响。我们知道,虽然城市外来工多数是来自农村,但也有相当比例来自城镇,这样我们就可以验证一下,是家在农村的汇款多还是家在城镇的汇款多。一般说来,在中国,经济条件从“核心地带”到“边缘地带”的排列顺序是:地级城市、县城、乡镇、村庄。如果按照“依附理论”的假设,汇款将较多地流入“核心地带”,而较少地流入“边缘地带”,然而,回归分析却证明了相反的结论,汇款与“边缘地带”是正向的回归关系,与“核心地带”是反向回归关系(见表8)。
表8民工家庭居住地位置对于农民工汇款的影响(2000年)
表8显示,与老家在乡镇、县城或在地级城市的人相比,家住村庄的民工,更多地将自己的收入寄回家乡,与此相对应,农村家庭的人得到的汇款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也就更高。这一点证明,汇款确实可以起到将核心地带的收入转移到边缘地带去的功能,换言之,可以起到缩小城乡差距的功能。
第四,从个人家庭层次上看,农民工在农村家庭收入的高低对于农民工汇款比例的影响是负向的,即农村家庭收入高的农民工,向家乡汇款的比例要低一些,反之,农村家庭收入低的农民工,向家乡汇款的比例要高一些,参见表9.
表9农民工在农村家庭的收入对于农民工汇款行为的影响(2000年数据)
所以,外出民工在农村的家庭,越是收入高的接到汇款越少,越是收入低的,则接到汇款越多。
总之,从以上的四个层次都可以看到,汇款是倾向于流向那些收入比较低的农民工家庭,流向那些产业是以农业为主的农民工家庭,倾向于流入经济还比较落后的、居于内陆的而不是东南沿海的农民工家庭,更倾向于从“核心地带”流入“边缘地带”的村庄而不是流向地级市、县城或乡镇。
那么,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越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工、越是贫苦的农民工向家乡汇款的比例越高呢?第二,为什么越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工家庭越能获得较高比例的汇款呢?
对于第二个问题比较容易做出回答,即,贫困地区的农民家庭收入低,所以,同样数目的汇款,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会高一些。对于这一点,也可以理解为“边际效益”在发挥作用,即,在收到同样数目的汇款后,在越是贫穷的农民家庭中,它发挥的效用会更高一些。
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试提出农民工汇款的“边际效益心理”的假设。即,外来民工在汇款时,是要比较这样一笔钱的功效的。如果老家的家庭里已经比较富有了,寄回家去,发挥的效益也是有限的,那么,农民工汇款的动力就会受到阻碍,热情就有所降低。反之,如果家里一贫如洗,正在等着这笔钱糊口,弟弟妹妹还在等着这笔钱交学费,那么,农民工显然就会动力十足、热情高涨、竭尽全力、节衣缩食,省下钱来寄回家。试看笔者过去所组织完成的个案,它反映了两类城市农民工心态上的差异。
富裕地区的农民工
个案114.被访者G ,男22岁,厨师。他来自江苏L 地区,那里经济发达,村子里人均年收入可达14000元左右。他家收入在村子里中等偏下,父母两人年收入在20000元左右。因此,G 不往家里寄钱。在北京消费较高。他做厨师,每月至少有800元收入,吃饭不花钱,与别人合住,每月房租130元。剩下的钱主要是用来买衣服、抽烟。买衣服花的钱比较多,从他的穿戴可以看出,他外面虽然罩着白色的工作服,领口上露着真维斯的衬衫。买过一架600多元的相机,再就是买过一辆变速自行车。平时的业余生活是听音乐台或是去电影院看电影,有时去附近的大学打篮球,偶尔也去跳舞。
贫困地区的农民工
个案102.被访者W ,女,24岁,初中二年级,肄业。四川D 县农民,父母在老家种地,W 自已现在北京一家裁缝店工作。W 说:“我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都在家乡上学。弟弟学习不怎么样,估计以后也要出来打工。妹妹学习特别好,总拿奖状回来。我出来打工也是为了给她赚学费,只要她争气,我一定要供她上大学。”“我赚钱是为了给弟弟妹妹上学用的,还要为弟弟娶媳妇攒钱,挣的钱当然要往家寄钱了。”
个案55.被访者C ,女,20岁,家在广西B 县农村,现一个人在深圳一家旅馆做临时工。她说:“在旅馆,每月的收入不固定,旺季的时候多些,淡季少些,但每月除掉伙食费,都不低于400块钱。我家里父母年纪都大了,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妹妹,生活很困难。到深圳后,我基本上每月都能往家里寄300块钱,在家里已经能解决很多问题了。”*
当然,农民工汇款的边际效益心理,其文化前提是,形成了“家庭共同体”的基本认识,如前所述,这一点是其他国家的文化中所没有的。
五、外出农民工及其汇款的负面影响
按照上述农民工的边际效益心理,汇款的结果似乎是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会由于此种心理作用而趋于缩小。同样,按照“新古典主义平衡假设”(equilibrating hypothesis),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从而使农村穷人获得更多的新机会,这有利于降低农村内部或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不平衡性“。然而,当我们考察农村的贫富差距时,发现的却是差异比较大的情况。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研究:”1987年以来,农村的基尼系数是在提高。其中提高最快的是西部地区,由1987年的0.1660增加到1994年的0.3162.“(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1996:12-13)
笔者此次调查也证明,四川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是比较大的。
表10四川被调查农户家庭各收入组占总收入的比例(1999年)
上表显示,占人口20%的最低收入组,在全部收入中只占有2.22%的份额,而另一端的20%最高收入组,占有的份额达到57.24%.用基尼系数方法测量,达到了0.5293598的水平,贫富差异是相当大的。当然,此次调查缺少历史比较的数据,即,仅根据现有的数据还难以判断在历史上,特别是自改革以来,历年的收入差距演变情况。然而,根据笔者多年来研究的经验,近年来,中国农村中的贫富差距一直处于扩大的趋势。
这样就产生一个问题,根据本文第三部分的研究,农民工表现出汇款的“边际效益心理”,而此种心理的效应是会缩小富裕家庭与贫穷家庭差距的,然而,为什么最终结果贫富差距还是在扩大呢?
笔者以为,“边际效益心理”虽然可以调节外出农民工的汇款行为,但是却不能调节“外出户”与“非外出户”之间的经济鸿沟。农村贫富差距的扩大,比较突出的体现为“有外出农民工家庭”与“无外出农民工家庭”之间的差距。对于外出户与非外出户的差异,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曾做过研究,证明:“外出就业使外出户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外出收入已成为外出户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外出户的总收入水平明显高于非外出户,而且在经济相对更不发达地区,这种差距更为显着”(农业部农研中心课题组,1996:44)。
本次调研证明,外出户与非外出户农民家庭经济的差距是很明显的。从表中,我们看到,外出户与非外出户的收入水平有很大差距。有外出农民工家庭总收入均值为11474.58元,而无外出农民工家庭总收入均值为7475.47元;有外出农民工家庭人均收入2316.53元,而无外出农民工家庭人均收入是1704.36元,两者的收入差距是明显的。
表11有外出农民工的农户家庭(1999年)
上述对于外出户与非外出户的分析还涉及到了一个颇为引人关注的问题,即农民工的大量外出是否会导致农业产量和生产力的下降?其实,这是一个很难测量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利普顿(Michael Lipton)“曾以非洲社会为例证明,人口外流确实导致了农业产量的下降,但这个结论并未被广泛接受,亦有人以印尼西爪洼为例,证明了相反的观点”。以往的研究还证明:“在农业资源条件较差的地方,不断增加的人口,可能导致农业生产潜力较为薄弱的边远山区的开发,或者对现有耕地的过度利用——或是休耕时间不够,或是过度施用化肥——而导致土地肥力下降,人均产量亦随之下降。人们必须寻找非农业资源来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产量本身就是人口流动的原因而不是人口流动的结果。因此,至少在农业条件较差的地区,人口流动和农业生产之间存在着双向因果关系。而在农业条件较好和有途径进入城镇市场的地区,一些农民利用本地的区位优势发展新产业或改造现有农业生产,成为当地的富裕阶层,进入城里专事非农业活动,他们留下的劳动力空缺一方面通过当地劳动力在空间上的重新分布,另一方面则通过农业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的剩余劳动力的流入得到弥补。也就是说,在农业条件较好的地区,短缺的劳动力通过一种梯级流动模式得到了补充。一个比较着名的例子是,50年代香港新界手工业兴起,大部分本地人都移居城镇或海外,这导致了大批广东人的涌入,以从事当地急需的蔬菜种植。这种情况下,人口流动显然未导致农业产量和生产力的下降,只不过使农产品种类及各自的产量有所变化”。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研究证明,“在那些现金很紧缺的地方,追加现金投入给农业生产带来的边际收益高于追加劳动的边际收益,外出就业带回的现金收入对农业生产的正面影响高于劳动力减少对于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农业部农研中心课题组,1996:59)。反之,在现金不紧缺的地区,负面影响就会较大。该研究还指出:“本研究实施过大量的现场访谈。访谈得到的有些印象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在有的村,许多外出户都赞成外出,认为外出是好事,不会影响农业生产,外出户的地甚至比非外出户种得好;在另一些村,也有不少外出户承认外出户外出劳动力紧张,比非外出户的地多少总会差一些。”(农业部农研中心课题组,1996;44)
本研究的数据证明,农民工外出对于农业生产还是有明显的负面影响的。上面表中的数据显示,有外出农民家庭平均所拥有的田地亩数17.98亩,比无外出农民家庭田地亩数16.4亩还要略高一些,然而,其生产的粮食1749.74斤,却明显低于无外出农民家庭的2715.52斤。
六、结语
让我们回到本文一开始提出的“现代化理论”还是“依附理论”的问题上来。在城市农民工问题上,中国的实例所验证的结果,究竟是“现代化理论”占上风呢?还是“依附理论”占上风呢?本文的结论,似乎对于两个流派都有印证。对于中国农民工汇款特点的分析证明,中国农民工汇款比例高于其他国家,所以,其效果显然是更有利于农村的发展。对于汇款原因的分析证明,中国农民的特殊家庭关系,使得外出打工的农民与家乡的资金流通渠道可以长期保持高流量。对于影响汇款因素的回归分析、对于农民工的心理效应与汇款的变化的分析,印证了:由于“边际效益心理”发生作用,外出农民工向家乡的汇款是有利于缩小区域之间、贫富地区之间和贫富农户之间的差距的;然而,在负面影响一节,又证明:由于有外出农民工户与无外出农民工户之间差距的扩大,又使得区域之间的差距、群体之间的差距拉大,以及外出对于原有农业生产的损伤,似乎“依附理论”又是占上风的。
所以,笔者以为,中国农村发展的复杂性在于,有利于现代化的因素与不利于现代化的因素同时存在。如果有利于现代化的因素占上风,那么,农民工进城打工、汇款回家就会有利于农村的发展;反之,如果不利于现代化的因素占上风,那么,农民工进城、劳力流失就不利于农村发展。在这里政策的调节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个案也证明了,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并不是哪一个单独的理论流派可以涵盖得了的。每一个理论流派只是对于社会现象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做出解释,换一种角度则常常会发现相反的状况。任何一种社会理论都只是部分地合理,因此,对于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分析常常需要同时应用不同的理论模型。对于社会现象的总体认识需要多种理论视角的综合(Crenshaw &Ameen,1994:1-22)。
当然,本文仅仅是从外出农民工给家庭的汇款一个角度,来分析它对于民工流动、对于农村的影响,而实际发挥作用的还有其他许多因素,比如:技术、信息、文化、生活方式、新观念等等。所以,要想判断现代化理论还是依附论何者占上风,还需要综合考虑这众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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