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主义视域下的劳动与艺术生产
内容摘要: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资本主义进入了数字资本主义阶段,劳动也展现出新的形式。在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基础上,学者们发展出了非物质劳动、免费劳动、数字劳动等新概念。这些概念丰富了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内涵,并对理解当下的艺术生产有重要意义。但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并没有过时。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和人的全面发展等理论仍能解释并指导当下的艺术生产,有利于抵制资本对艺术生产的控制,保持艺术生产的独立精神。
关键词:数字资本主义;劳动;艺术生产
一、引言
勞动是贯穿马克思思想的重要范畴,凝聚了马克思在哲学、经济学、人类学和共产主义学说等领域的思想碰撞。与劳动概念息息相关的艺术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重要理论资源。近年来,随着信息与传播技术的数字化升级,数字媒介几乎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一切领域,深刻改变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众多学者认为资本主义已经进入了数字资本主义(DigitalCapitalism)阶段,劳动的外在形式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也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西方学者在2000年前后就已经注意到了信息技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并从政治、经济、社会、人类学等维度进行了研究,指出数字资本主义的本质仍然是资本主义,只不过剥削的形式变得更加隐晦和多样了。同时,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也深刻改变了当代社会人类的生存状态。1997年,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NicholasNegroponte)在其著作《数字化生存》(BeingDigital)中提到,“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Negroponte6)。庞帝认为我们已经进入了后信息时代(Post-informationAge),在这个时代,“机器对人的了解程度不亚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了解能够达到的程度”(Negroponte165)。2000年,美国学者丹·席勒(DanSchiller)在其著作《数字资本主义》(DigitalCapitalism)中从电信产业的发展历史和互联网空间对世界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的角度,提出数字资本主义阶段已经到来,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批判。在席勒看来,无所不在的计算机网络大大拓宽了市场的有效范围,成为了资本的跨国活动的重要倚仗。他指出:“在扩张性市场逻辑的影响下,因特网正在带动政治经济向所谓的数字资本主义转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这场转变并不有利”(Schillerxvii)。
总的来说,数字资本主义是学者们研究当代社会形态的重要切入点,而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发展则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是否还能适应当今这个数字信息时代,成为了学界探讨的热点之一,其相关理论是否还能解释和应对当今的艺术生产现象也值得我们探讨。
二、劳动概念的新发展
由于规模化的工厂工人劳动已经不再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生产方式,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已经无法解释当下数字经济下的新的劳动形式,因而提出了诸如智力劳动、知识劳动、科技劳动、交往劳动和情感劳动等说法,试图丰富劳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面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变化,众多学者回归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重新思考劳动、异化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批判的核心范畴在数字时代的意义,提出了非物质劳动(ImmaterialLabour)、免费劳动(FreeLabour)和数字劳动(DigitalLabour)等新概念。艺术生产作为精神生产的一个重要部门,是人类劳动过程中智慧与情感的结晶。在数字时代,艺术生产同样展现出了与过去不同的特征,探究劳动概念的发展对于我们理解当下的艺术生产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2.1非物质劳动
以迈克尔·哈特(MichaelHardt)和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Negri)为主要代表的意大利自治马克思主义近年来致力于研究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实践的发展变化,以及这些新形式的劳动对人类生存状态的影响,从而重新建构大众政治主体。他们建立和完善了非物质劳动的概念和相关理论。非物质劳动较早是由意大利学者莫雷齐奥·拉扎拉托(MaurizioLazzarato)提出来的,他在《非物质劳动》一文中下了这样一段定义:“非物质劳动是生产商品的信息内容和文化内容的劳动”(Lazzarato133)。拉扎拉托把界定和确定文化与艺术标准、时尚、品位、消费标准以及公众舆论等活动归入了生产文化内容的劳动,并且认为“非物质劳动构建了一种新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它具象化了需要、想象和消费者品味,而这些具象化的产品又成为了需要、想象和品味的有力生产者。非物质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的过程中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能够刺激新的消费需求”(Lazzarato137)。哈特和奈格里在《诸众》(Multitude)中,进一步阐释了非物质劳动,并将其分为两种主要形式:
第一种形式主要指智力的或语言的劳动,譬如解决问题的、符号的和分析的工作以及语言表达。这种非物质劳动生产观念、符号、代码、文本、语言形象、图像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产品。非物质劳动的另一种主要形式是‘情感劳动’。与作为精神现象的情绪不同,情感既指涉肉体,也指涉精神。事实上,像快乐和悲伤这样的情感所揭示的,是整个人体组织的生命现状,表达的是在一定思维模式下的身体的状况。(HardtandNegri108)
无论是拉扎拉托对于非物质劳动的阐释还是哈特和奈格里对非物质劳动两种形式的分析,都有利于我们理解当下数字时代的艺术生产的丰富形式和特点。首先,艺术生产的范围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而扩大,各种生产文化内容的劳动也成为了艺术生产实践。其次,拉扎拉托所总结的非物质劳动的特征也适用与艺术生产。艺术生产的产品如文字作品、观念、影像和其他象征符号和文化内容在消费的过程中同样不会被消灭,并且能够创造新的消费需求。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之间本就互相影响、互相促进,而到了数字时代,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界限进一步模糊,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身份区别也不再分明。最后,在哈特与奈格里总结的两种非物质劳动形式中,都可以看到艺术生产的存在,因为艺术生产既能够生产观念、符号、代码、文本、语言形象和图像,又能够激发起人的放松、满足、兴奋等情感,是一种既包含智力或语言,又包含情感的劳动。意大利自治马克思主义提出非物质生产概念虽不是为了专门研究文艺现象,却为观察数字时代的艺术生产提供了不同的维度。
2.2免费劳动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西方学者就开始把媒体视为生产场所,分析观众作为生产力和商品的功能。加拿大传媒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之一达拉斯·斯迈斯(DallasSmythe)较早地注意到了传媒观众观看广告的行为是在为资本贡献劳动,并且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即使没有处在工作岗位上,人们的时间依然在被售卖。实际上,人们的所有活动都被卷入了资本主义生产之中,生产和休闲的时间界限逐渐模糊。1986年,李文特(BillLivant)和杰哈利(SutJhally)根据马克思的外部剥削和内部剥削的理论,在合著文章《观看即工作》(“WatchingasWorking”)中提出,“观看就是劳动,并且观看过程既是一种经济过程,也是一种价值创造过程”(JhallyandLivant125)。当然,这个时期的观众还没有参与到媒体内容的制作和传播过程中,仅仅是通过收听观看节目和广告为资本创造价值。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观众变成了互联网用户,广泛地参与到了互联网内容的生产和流通之中,而更多的学者关注到了这其中涉及到的劳动过程,并提出了新的概念,如免费劳动。蒂齐亚纳·泰拉诺瓦(TizianaTerranova)在《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Freelabor:ProducingCulturefortheDigitalEconomy”)一文中首次指出:“免费劳动即文化的知识性消费转变为生产性活动,这种活动在被愉快地接受的过程中往往遭受着无耻的剥削”(Terranova37)。也就是说,当互联网用户自愿在在网络上观看信息、创造信息、分享信息和进行交往的同时,其劳动成果和个人信息在不经意间被资本的力量售卖和剥削。泰拉诺瓦将免费劳动的特点概括为:无偿,可享受的和受到资本的剥削。与有偿劳动相比,免费劳动不是工厂式的劳动而是游乐场式的劳动,劳动主体相对自由,还可以得到一定的享受,但这种活动仍然受到资本的剥削。特勒贝·朔尔茨(TreborScholz)也提出了类似的玩乐劳动(playbor)的概念,认为在互联网上的娱乐或创造性的无偿活动正在模糊劳动和玩乐的界限①。
免费劳动和玩乐劳动从政治经济层面,揭露了資本对互联网用户的剥削。资本看似为用户提供了免费的内容和平台,实际上却是在利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和创造力牟利,只不过这个过程一般并不会造成用户的痛苦,反而能够给他们以享受的感觉。从艺术生产的角度上来说,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了进行艺术创作的技术、平台和资源,使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发挥创造力,以各种形式进行艺术生产,比如在社交平台发布文字和影像等作品,对其他用户的作品进行评价、在视频网站上发送弹幕等。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实现了自我表达和社会交往,从中获得了一定的满足感,但背后资本对这种艺术生产的剥削与控制不应被忽视。
2.3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是在免费劳动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更加宽泛的一个概念。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Fuchs)在其著作《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中提出并分析了各种形式的数字劳动(DigitalLabour),将其概括为“一切涉及生产和使用数字媒介技术和内容的活动”(Fuchs4)。福克斯也认为,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观看、阅读、收听和使用等行为是可以创造价值的,用户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自己也成为了商品。
此外,福克斯高度肯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异化和剥削等重要范畴的当代价值,在研究中回归马克思经典文本,结合雷蒙德·威廉姆斯(RaymondWilliams)和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Marcuse)对劳动的理解,总结了工作(work)和劳动(labour)之间的区别,认为工作是人类社会生产和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的、本质性的行为,而劳动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是工作在特定的社会中的表现形式。工作和劳动之间的区别对于文艺创作活动依然适用,艺术生产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一直存在,是一个普遍的活动,而到了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当艺术生产受到了资本的雇佣,成为了能够被资本剥削的劳动,艺术生产的产品就成为了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的商品。这个阶段的艺术生产的产品就具有了商品的属性,不得不受到市场的影响。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下,难免出现了一些一味迎合市场的口味,质量低劣的艺术生产,伤害了文艺作品的艺术价值。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艺术生产主体的创作过程也与以往不同,许多按字数获得收益的网络写手在资本的控制下沦为了流水线工人般的写作机器,被迫大量地、模式化地进行创作,丧失了艺术生产的主体性。
以上各种新的劳动概念尽管没有具体探讨文艺创作,但引发了我们对数字技术下艺术生产的主体、生产过程和产品流通过程的思考。艺术生产不仅包括受雇佣的劳动,还包括不受雇佣的、自发的、免费的劳动,我们既要注意这些新变化,也要批判这个过程中资本对艺术创作的剥削。
三、马克思的劳动概念与艺术生产理论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在讨论劳动这个概念时,既考虑了劳动在不同社会时期的一般特性,又指出了在具体的社会,劳动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科学技术的发展固然会改变劳动的外在表现形式,但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并没有过时,无论是非物质劳动、免费劳动还是数字劳动,都没有跳出马克思对劳动的本质的把握。对于数字时代的人类的艺术生产活动,马克思的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和人的全面发展等相关概念依然适用,仍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和时代性。
3.1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
马克思的精神生产概念是在黑格尔式的精神生产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抽象法”第一章“所有权”中,认为“精神技能、科学知识、艺术、甚至宗教方面的东西(讲道、弥撒、祈祷、献物祝福)、以及发明等等,都可成为契约的对象,而与在买卖等方式中所承认的物同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51)。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精神生产概念,摒弃其绝对精神理论。他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第1卷186)。此后,马克思多次提到“艺术生产”,并把“艺术生产”当作一个“精神生产部门”。
马克思并没有割裂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就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马克思、恩格斯,第1卷524)。也就是说,人们的物质活动是精神生产的源泉,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互相交织。因此,意大利自治马克思主义提出的非物质劳动概念遭到了学界一定的质疑。肖恩·塞耶斯(SeanSayers)结合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指出:“正如非物质劳动必须包含物质劳动,那么反过来,所有的物质劳动也都有非物质劳动的一面,因为物质劳动不仅改造了直接作用的物质对象,也改造了主体和社会关系。物质劳动和非物质劳动之间不存在清晰的区别”(Sayers448)。
物质生产制约着精神生产,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却也存在着不平衡之处。马克思提出了物质生产“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相敌对”的说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尤为突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导言中,马克思就用“艺术”指称精神生产,阐述了物质生产的发展与艺术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因此,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马克思、恩格斯,第8卷34)。也就是说,物质生产的发展并不能保证精神生产的水平,不可复制的古希腊艺术只诞生于希腊神话的土壤之中,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神话的破灭,古希腊艺术成为了回不去的人类童年。如今面对无所不在的高科技,尤其是虚拟现实(VR)和人工智能(AI),艺术生产如何能够实现“诗意的栖居”,胡亚敏提出,“文学的使命是为人类寻找和提供精神家园和情感归宿,科学技术的未来也是为了给人类寻找更适宜的生存空间,两者可谓是殊途同归”(胡亚敏,“高科技与文学创作的新变”90)。科技的发展还改变了精神生产的分工情况,在过去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由于大部分人要为生产物质生活资料花费很多时间,因而只能让少数人从事精神生产,进行文艺创作。然而,在互联网发展的当下,几乎全民都在进行精神生产,精神生产的主体得到了极大的扩大。
3.2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的确改变了劳动的具体形式,但马克思所阐释的劳动概念并不仅仅适用于机器时代的工厂劳动。在《资本论》第四卷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区分了生产劳动(productivelabour)与非生产劳动(unproductivelabour)。这一组概念对于我们理解西方学者提出来的免费劳动、玩乐劳动和数字劳动等新概念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是直接使资本增殖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第8卷520)。当然,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过程是建立在雇佣劳动的基础上的,马克思所用的劳动概念,指的是工人自愿出卖给资本家的劳动。在这些劳动当中,又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生产劳动可以生产剩余价值,而非生产劳动主要指的是受私人家庭雇佣而从事的烹饪和清洁等工作。那么无论劳动的形式如何变化,只要是能够促进资本的增值,就还是生产劳动。福克斯所描述的数字劳动,如硬件制造、软件生产、内容生产等都是生产性的劳动,只不过有些以体力劳动为主,有些以脑力劳动为主。而目前的新情况是除了雇佣劳动之外,没有被雇佣的活动也被资本所利用,使资本了实现了增值,而这部分活动从前是消费,现在既是消费也是生产。免费劳动、玩乐劳动和数字劳动中涉及互联网等多媒体用户使用多媒体的行为都是属于这一类别。这些用户并没有受到雇佣,但人们在网站上的自主观看、阅读、交流、写作等行为都间接受到了资本的剥削,是否受到雇佣似乎已经不是判断劳动和剥削的一个必要条件,只要卷入了资本主义体系,即成为了资本增值的一环。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当中,人们的普通的消费活动,即使是出于自身的兴趣爱好而进行的文艺创作活动,只要被卷入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的环节中,就都成为了生产劳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免费劳动、玩乐劳動和数字劳动对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进行了一定的拓展,进一步揭示了数字资本主义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的无所不在的剥削。
从非生产劳动和生产劳动的角度来看,“当下的艺术生产所处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虽未发生根本性的置换,但确实发生了从工业生产到数字经济的形态调整,艺术生产内部及其在社会结构中的功能定位也发生了不同程度变化”(万娜97)。在传统的生产劳动观念中,直接受到雇佣的文学艺术创作主体所创作的文艺作品在资本的介入下以规模化的形式实现大量生产、大量复制和大量消费,为资本创造了利润。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文学艺术创作主体无论是否因为受到雇佣而创作文艺作品,只要该作品参与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的活动中,比如发布到社交平台、网络日志等互联网媒介中,就已经成为了资本主义体系的一环。互联网用户在论坛的讨论、观看视频时的弹幕,甚至是社交和情感交往的内容也应该被纳入艺术生产的讨论范畴,而其中产生的各种亚文化,也值得我们的关注。
3.3人的全面发展
当下数字技术的普及使精神生产的分工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参加精神生产的主体有了极大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互联网加速了资本的增值,却也孕育了抵抗资本的力量,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艺术生产纵然受到了资本的剥削和控制,但只要艺术的精神不灭,就能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发挥艺术应有的抵抗作用,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马克思在谈劳动的分工时曾预想,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级被消灭了,也就没有了劳动的固定的、自发的社会分工。到那时,精神生产也不再由固定的阶层从事,而是每个社会成员都会具备高度的文化修养,具有从事精神生产的能力。虽然我们还没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但劳动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升,精神生产也已经扩大到几乎全民参与,而精神生产应当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养料。要达到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②,实现人的所有感官的全面发展,我们需正视数字技术和艺术生产的积极作用。
伯明翰学派在关于媒体信息中的意识形态的文化研究中,就注意到了大众传媒时代受众的主动性,认为受众并不是被动地接受这些意识形态,而是能够“解码”、“解读”并且抵制这些信息。到了依托于数字技术的互联网时代,面对这样一个相对开放的信息场,互联网用户不仅仅是内容的受众,更是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具有辨别、抵抗,甚至是反击的能力。土耳其学者塞尔哈特·科奥尔卢吉尔(SerhatKolo?lugil)认为,“互联网作为一个社会经济网络,包含着两股互相对立的力量(既有自由的又有专制的),从而孕育了人类的生产的和创造性的劳动与资本之间的新的关系”(Kolo?lugil135)。马克·德尔兹(MarkDeuze)和约翰·班克斯(JohnBanks)认为互联网用户并不是单方面被资本剥削而意识不到自身所创造的价值,他们主张充分认识互联网用户的能动性,并寻求互联网活动中企业与用户实现互惠互利和达到双赢的可能性③。研究粉丝文化的亨利·詹金斯(HenryJenkins)也反对将互联网的受众当作被动被剥削的群体,他认为互联网受众是自主的群体,他们的活动既有经济动因也有社会关系的原因。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尽管在经济上被隐秘地剥削了,但受众在文化上和社会关系上获得了满足④。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艺术生产同样有这样的能动性和抵抗力,胡亚敏指出,“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艺术与生俱来的对自由的追求和对愉悦的冲动,构成了一种否定性力量,促使其产生对资本的反抗和超越”(胡亚敏,“马克思艺术生产论的当代拓展”60)。
互联网的兴起使共享这一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福克斯在“迈向马克思主义的互联网研究”(“TowardsMarxianInternetStudies”)一文中总结了学者们对“共产主义”这一概念的兴趣,提到了“共享概念(譬如档案共享平台)和共同合作生产的知识(譬如维基百科或免费开放资源软件运动)”(Fuchs43)。共享和合作的理念影响了众多领域,以学术出版界为例,为了瓦解资本对学术出版的控制,一场名为开放存取(openaccess)的运动逐渐兴起。2002年《布达佩斯开放存取倡议》(“BudapestOpenAccessInitiative”)诞生,指出开放存取即“学术文献能够在公共互联网上免费获取……版权在这一领域的唯一作用(或者对复制与分享的唯一限制)应是作者对其作品完整性的控制以及被恰当地致谢与引用”⑤。随后越来越多的学科领域内都出现了支持开放存取的数据库,基于开放存取模式的期刊出版也渐渐成型。艺术生产同样具有这样的共享性,在漫漫的艺术历史长河中,许多优秀的艺术生产成果都是免费的。艺术作品本身也具有可复制性和可共享性的特性,而互联网更是放大了这一特性,为实现艺术共享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
四、结语
数字技术正全面而深刻地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学者们对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发展,凝结了他们对这些影响的观察与反思。尽管这些概念还不一定成熟,有些甚至误解了马克思的劳动概念,但仍然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当下劳动的新形式和新特征。新概念的诞生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经典范畴的过时,反而更加体现了其思想强大的生命力和当代价值。同时,劳动概念的新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多维度地观察数字时代的艺术生产的机会,提出了诸多有待回答的问题,诸如如何全面理解当下的更广義的艺术生产,如何看待资本对互联网用户艺术生产的影响,如何抵御资本的侵袭,保持艺术生产的精神独立等。而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艺术生产,具有重要的启示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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