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看你发的期刊是什么操作了。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杂志社只有汇编权,及,它对文章的编排体现出独创性,这个”编排”,成为杂志社的权利.但是,文章的著作权,仍归个人.并没有转移给杂志社,杂志社那点稿酬,是买你的首次发表权,而不是整体的著作权.你可以出书,不必跟杂志社谈.你不放心,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就是了.
可以,一般情况下中短篇幅的文学作品都在杂志,报纸,及学术期刊上发表,而后也可积集出版,鲁迅的《朝花夕拾》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等作品都是分篇发表之后才发表的作文集。
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先在报上发表文章,再结集出版,这是可以的;如果是一部长篇,在报上发了但出版社仍有出版,也可以.如果先出书,出版社一般会约定一个时期内不允许其他出版社或报刊再出书或刊载.但经过出版社同意,或者,由报社向出版社购买版权,又是可以的.作者就书中部分内容,在报纸上发表,也没有问题.
先在线,因为写论文一般在电脑上进行,需要经过修改后定稿,最后准确无误后才能出书
一般的期刊都有个正规发表流程,不会存在先出版、后付费的情况
这就要看你发的期刊是什么操作了。
这就要看你发的期刊是什么操作了。
没有影响。你享有完全的著作权,无论是否发表。
先在线,因为写论文一般在电脑上进行,需要经过修改后定稿,最后准确无误后才能出书
论文格式:1.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副标题除外)。2.作者姓名,单位,按“作者姓名(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邮政编码)”格式。3.摘要学术论文应提供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为主语,可用“文章”),不超过200字。4.关键词3-6个,中间用分号“;”相隔。5.基金项目获得基金赞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6.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7.正文4000字以内为宜,结构要严谨,表达要简明,语义要确切,论点要鲜明,论据要充分,引用要规范,数据要准确。8.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三级标题。9.数字用法凡是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用汉字,并以圆括号加注公元纪年;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以表示的概数,采用汉字。10.表格采用三线表,表内序号一律为阿拉伯数字,表序与表题居中置于表格上方。11.参考文献对引文作者、出处、版本等详细情况的注明。格式与示例:(1)专著格式: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示例:[1]陈朝阳,王克忠.组织行为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2)论文集格式:作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示例:[2]刘守胜.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A].关鸿,魏凭.人生问题发端--斯年学术散论[C].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3)期刊文章格式: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刊名,年,卷(期).示例:[3]吕文良.产业结构变动与产业政策选择[J].社科纵横,2003,(5).(4)报纸文章格式: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示例:[4]丁士修.建筑工程管理[N].建设日报,2005-12-24(11).◆同一专著、论文集、期刊、报纸文章,都一律只用一个序号,而且要把页码统一标注在文章中相应序号之后。◆参考文献的不同类型用不同的大写字母标注,如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刊:[P]。12.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置于页脚。写完以后,不懂的可以问我。。。留到我留言版就OK。
一般这种稿件是不可以二投的一稿多投是大忌对自己不太好
1:网络上的只要作者著名不得转载,杂志未通过作者授权,那就是违反知识产权(前提是此作者的文章是原创的,不是的话没用)2:杂志发表的文章发到网络上,还是违反,授权是可以的。要经过作者同意,才能出书。3:如果跟杂志社有协议,如果接受你的文章,你不能再转给其他地方的话,那就不能放在网上。
1 要看在哪里发表的,网上发表也分很多种2 如果是自己的博客,那么 版权还在自己这里当然可以发表啊3 如果投递到网络杂志那里,也要看下他们的规定,如果允许多次投稿的话,也是可以投杂志社的
这个需要要看你和当时上传的网站签约没签约了。如果当时已经签约了的话,是否签约网站是首发。如果是的话,想要投放,需要要经过投放官网的同意才行。发表的时候肯定会有个是否本站首发。如果点了的话就是属于签约了。这个是可以商量的,如果你在他们那没盈利你完全可以投放到杂志社去。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扩展资料:
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