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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发票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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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发票抵税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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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发票可以抵个税吗

目前推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类专项附加扣除,都属于基本民生开支。用于上述项目所开具的发票可以抵扣个税。子女教育及继续教育。如果你家有孩子年满3周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或者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作为纳税人,你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想要自我增值,继续深造的,恭喜你,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你进行支持。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如果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如果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城市的标准享受一定的住房租金定额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年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在大家最关心的大病医疗方面,如果想要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并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企业取得的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的规定予以扣除起征点、社保费用、专项扣除等,不需要发票即可抵减,如果是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等个税,则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取得企业抬头的发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对应进行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发票是不可以抵个人所得税的。只是有的私营企业不规范操作,要求你拿发票抵税,他把发票金额的钱给你,公司做费用。这时他的收支是平的。但是如果这个钱作为你的个人工薪报酬收入时,你要缴纳个税,公司另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所以生产了发票抵个税的说法。想知道关于更多个税消息,看税信网!给个好评吧~

一、发票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如果用发票报销的形式抵扣个人所得税,是违规操作。用发票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有些公司利用费用报销的形式做个人工资做成公司的费用,这样减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是公司代扣代缴,不用自己去缴,发工资的时候会直接从你工资里面扣除。除非你超过代扣代缴的额度,或者你有多份工资需要合计申报的。

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百度百科

发票偷税——百度百科

发票不可以抵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同意员工拿发票来抵个人收入的情况越来越多,原因是可以互惠互利:企业少交企业所得税,个人少交甚至不交个税。

但前提是不能拿太多的餐费、礼品等相关招待费用和福利费用发票来冲。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税法是有限制的,企业超过标准,还是要交纳所得税。你拿餐饮发票来抵消,得你们财务同意。飞机票不是公司员工的名字,入账得话,还是属于业务招待费,和餐费类型一样。

3、只是有的私营企业不规范操作,要求拿发票抵税。这时他的收支是平的。但是如果这个钱作为你的个人工薪报酬收入时,要缴纳个税,公司另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所以生产了发票抵个税的说法。

4、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公民的工资收入达到法定的纳税标准的,是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收,按照法定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13日发布2018年11月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1-11月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2987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11月份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17.3%。

在收入方面,财政部指出,11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75亿元,同比下降5.4%。其中,税收收入8051亿元,同比下降8.3%;非税收入2724亿元,同比增长4.5%。1-11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33亿元,同比增长6.5%。

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67亿元,同比增长6.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0166亿元,同比增长6.9%。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49001亿元,同比增长9.5%;非税收入23332亿元,同比下降9.1%。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财政部

发表论文抵扣个税

纳税人有继续学历教育的,按照每个月400的定额的标准扣除。同一学历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比如即使你多次进行本科教育,但所有的本科教育的时间加起来不得超过48个月,超过48个月则超过的不能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税抵扣项目如下:1、子女教育: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之出,每个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在学历期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收技能人员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3、大病医疗:除掉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并且在80000元内如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240个月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扣除标准每月1500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没做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扣除8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女的每月2000元扣除比例非独生女由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定额扣除个税抵扣需要留存的资料1、子女教育,如果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备查。2、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的相关证书,应当留存相关证书资料备查3、大病医疗,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备查。4、住房租金,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5、赡养老人,需要留存备(非独生子女间)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6、其他信息通过跨部门的信息传输、比对,能很快确认填报信息的真实度。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能抵扣个税的项目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之出,每个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在学历期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收技能人员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3、大病医疗。除掉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并且在80000元内如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240个月;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扣除标准每月1500;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没做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扣除800元6、赡养老人:(1)纳税人为独生女的每月2000元扣除比例;(2)非独生女由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定额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发表论文能抵扣税

发表论文在国外期刊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取决于收入的来源有没有在我国境内产生,如果发表论文收入完全是在国外产生,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发表论文同时在国内外出版,发表论文收入有在国内产生,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稿费满800元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你可以和期刊编辑部商量,将稿费分成两份寄给两个作者(你再借一个亲友的身份证即可),每人500元,这样就不用纳税了。

增殖,蔈。有。开。噢!开吧?

800+550÷14%≈800+3928.57=4728.57元>4000元所以王老师应获得的稿费是4000+[550-(4000-800)×14%]÷11%≈4000+927=4927元800+392÷14%=3600元<4000元,所以李老师是按照14%的税缴纳的稿费即李老师获得的稿费是800+392÷14%=3600元祝你开心

论文发表发票税

要的,具体交多少要看什么样的杂志了,核心的因为版面费本身较贵,所以税点低一些,普刊就贵了,有些是15%的,黑得不得了,所以在选择发表论文前,如果不是导师推荐或者导师报销的话,我们自己选择一定要看清楚,像我的话,开始的时候说的好好的,还说可以商量的,后来发表后,版面费交了我在要发票时,一分都不肯给我少,气!而且也无从查看是否合理,更没地方咨询了!哎。普刊,尤其是一些不知名的,更是利益熏心,严重痛诉!

1 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 因为出版社发表的论文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抵扣。3 但是需要注意,抵扣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具体比例可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不用交,因为我们的版面费中已包含了需要交的税了。索要发票是正当权利,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长期以来,部分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而部分消费者索票意识淡薄。面对商家给出的一些蝇头小利,部分消费者也就放弃了索取发票。依法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主动纳税是个人和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商家在出售商品的时候,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如果不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一方面,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缺少了有力凭证;另一方面,商家涉嫌偷税漏税。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商家都不会主动为消费者开发票,有的商家甚至根本没有发票。

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是税务部门监控的主要依据,消费者如若不索取发票,经营者可能就会趁机逃税,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最终也将给消费者造成各种有形的、无形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论文已经交了版面费,当索要发票时那边说需要我们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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