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内容: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具体内容
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
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
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本“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论文造假怎么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涉事人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则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2、涉事人在获得学位后被发现论文造假,则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涉事人进行任何学位申请;3、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会开除学籍;4、是在职人员论文造假,不仅撤销相关学位资格,而且涉事人还需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这种论文造假情况时有发生的,也有些是实验方法错误导致,另外期刊的等级也决定了文章的质量,一般好的期刊错误率会低。在社科文章上就更多了,社科很多东西都是个人之见,也无所谓谁对谁错,只是一种观点。比如对会计的认识,每个人都有不同看法,但文章一些原则性原理还是不能违背,否则就错的很明显。如满意回答,还望采纳
楼主是怎么处理的?
导师如果不知道你伪造数据,那么就可以确定他不是个好导师,怎么发表都可以,认准是他的错。这是片面事件。但是你装造假论文交给导师,那就是你的错了,所以有可能是导师因为你的论文被社会扁,也有可能被发现了(机率非常大),你被导师扁。反正就是有人会被打脸,因果报应,愿你接受任何结果,善哉。
你好,想和你探讨这个问题,可以和你认识吗?
既然已经发表了,就不要说了,当做不知道。数据这种东西很难查证的,就算发表了,也无所谓。国内有很多文章数据都是错的,更有的是狗屁不通。不过,我建议你今后要有严谨的态度。这件事情影响很小的,没必要焦虑。毕业一般没问题。经验之谈,真没你。请采纳,谢谢
楼主是怎么处理的?
因为她自己根本没认为自己这篇论文的观点是错误的。
从这位校长之前的行为可以看出,她不是那种从来不说谎的人。正因为她说过谎,所以她对说谎这种事情没有抵抗力。所以这一次,她说的谎足以证明他不是那种从来不说谎的人。不要说真实的事情是谎言,那简直是胡说八道。
既然说了这样的话,我长大后就再也没说过假话了。我相信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撒一些谎,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成年人更可以撒些谎,因为成年人是因为这个无奈的原因才被迫撒的谎。
之后她的道歉来晚了,她说不做研究就不要发表论文,让别人写论文。我觉得作者一开始没想到情况发展到这么严重的程度,只是想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取得成绩,争取荣誉等等。即使她知道熟鸡蛋返生违反了客观规律,她也愿意为了名利做个傻子。
作者的行为,无论是发表未经实验的论文,还是请朋友代写论文,破坏了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和原创性,损害了学者在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形象,也伤害了他人。
她也辞去校长一职,接受了调查。成年人的世界是残酷的,需要更多的理性思考。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这一事件也表明,应加强中文期刊的内部整改,提高编辑质量,完善期刊内部审核机制。这个荒诞的话题已经被国内很多知名网站进入,简直就是一个“伟大”的记录。
既然已经发表了,就不要说了,当做不知道。数据这种东西很难查证的,就算发表了,也无所谓。国内有很多文章数据都是错的,更有的是狗屁不通。不过,我建议你今后要有严谨的态度。这件事情影响很小的,没必要焦虑。毕业一般没问题。经验之谈,真没你。请采纳,谢谢
如果已经发表了,就自己保密。数据这种东西很难查证的,就算发表了,也无所谓。不过,建议你今后不再这样做,今后要有严谨的态度。这件事情影响没必要焦虑,毕业一般没问题。经验之谈也是为了避免你的以后会做出其他类似的事情而感到焦虑和后悔。
客观方面的分析:导师如果不知道你伪造数据,那么就可以确定他不是个好导师,怎么发表都可以,认准是他的错。
但是你装造假论文交给导师,那就是你的错,所以有可能是导师因为你的论文被社会扁,也有可能被发现了(机率非常大),你被导师批评。
论文简介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论文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图像重复,严重影响了论文中报告的实验结果和结论,经该中心调查,涉事论文中多个蛋白质印迹图片是伪造的
“世界顶级权威杂志《自然》经常发布大量虚假论文”一种是因为人的品行不好,朽木不可雕;另一种是因为环境和机制使然,即环境决定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同意后者。世界顶级权威杂志《自然》的论文未必靠谱。若这些论文中的观点都是正确的,诺奖评审委员会很忙,都不知道把奖颁给谁了。诚然,因为多数自然现象的演化极其复杂,科学探索通常不会一步到位找到其本质规律,一般需要漫长的过程。科研人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肯定乐意发表在所谓的顶级期刊,但若发表需要通过编辑的初审和专家的详审。大多数编辑只知道谁是最理想的审稿人,但缺乏辨别原创性的能力。
审稿专家如何评审呢,还不是主要看逻辑链与证据。对前者,有一定科研经验的科研人员足以把握;对后者,通过实验或观测得到的结果,在没有充分理由质疑的情况下,审稿专家只能选择信任。是的,专家是人不是神。若某项研究或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或足够吸引眼球,在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也并非特别困难。然而,证据是否靠谱值得商榷,如有些实验有“水分”,有些实验或观测结果有时间依赖性,有些实验受环境的影响大。因此,即使作者不是故意造假,有时自己也会被实测结果蒙蔽,导致出现不靠谱的结论。
咱读过在 《Nature》 期刊上发表的有关地震机理和预测方面的文章,认为诸多观点简直是搞笑。例如,曾看过一篇 《Nature》 发表的论文“Slow earthquakes triggered by typhoons”,这个标题足够吸引眼球,但仔细推敲觉得作者是被“巧合”欺。因为:地球上很多慢地震并不发生在台风期间。
快速判断某篇文献的观点是否靠谱,确有诀窍可依。如可快速浏览摘要、图件和结论,知道作者大概讲什么;然后,试试能否找一个或多个反例出来,若能则认为其观点错误,因为正确的认识不可能与客观事实相矛盾。
因为他们的文章发表的大部分数据无法被人们接受
套刊和假刊在中国多年来一直非常猖獗,甚至达到足以以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有名的假刊一般多为对中国人民大学期刊的一些仿冒刊物,比如《教育学文摘》《教学与研究》《中小学教育》《素质教育》等等。这些假刊物往往都具备一个特点,那就是只上中国期刊网,也就是中刊网,这样也使得业内对此有了共识,只要一个刊物去上了中国期刊网,那么刊物基本就是假刊无疑。
很多作者往往一时贪图便宜,然后看到名字特别好听,审核也很简单,就一时脑子发热就发这类期刊了,结果最终往往被单位或学校识别出来刊物是假刊。这种情况下,稍微好一些的中介机构可能还给你退个款什么的(但不承担你的损失),其他的就可能直接把你拉黑,或怪你单位学校事多。
下面李老师就来给大家讲讲,如果碰到假刊该怎么办?
1.先找帮你发论文的中介或“编辑部”撤稿退款,并同时要求把自己的文章从中国期刊网上撤下了,以确保后面文章依然能用。要先尽可能挽回损失,而且不能以任何名义扣费,因为这些中介在给你推荐的时候就知道刊物是假刊套刊。
2.如果不给你退费,那么可以进行报警或拨打扫黄打非办的举报电话。要弄清楚期刊的出版地在哪里,否则报警或举报可能用处不大。同时要找刊物,要抢在假刊的文章被中国期刊网收录前发表出去,否则这篇文章就要被浪费了。
发到假的期刊解决方法如下:
首先要说,大家最好不要遇到这样的情况,万一不小心遇到了,那么一定不要着急上火,还是要冷静下来,才能处理好后面的事情。千万不要因此再生气生病,或者再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这样是很不值得的。
把作者的论文发表到假刊上,他们的目标只是取金钱,而不是取论文,因为基本文化水平都很低,作者的论文是看不懂的,更看不出来有什么价值,你就是拿一篇能在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优质论文,在他眼里也和那些发在垃圾刊上的论文是没什么区别的,所以他们就算拿到论文,也没处去“销赃”去。
因为能找到专业对口、研究方向对口、而恰好又在这个时间段需要的买家概率实在太低太低了,即使让他费劲巴力地找到和作者方方面面条件都一致的人,对方也不一定要跟他买论文啊,人家完全可以自己写,为什么要冒着被举报剽窃的风险买一篇来历不明的论文呢?
所以即使子把论文发到假刊上,作者也不必太过担心,对方钱就完事了,基本上不大可能再拿论文做什么文章,淘淘论文觉得,这个时候作者需要考虑的是两件事。
一是要不要追究,如果追究,有没有完整确凿的证据,并且要在什么时候报警或者举报,自己后续有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跟进这个事情,还有就是诉求是什么?拿回钱就行?还是说要把一窝端了才能泄心头之恨?最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件事如果传开,对自己会有什么影响?能否承受?或者不想传开,要怎么做好保密工作,这些事情都要想清楚。
二是这篇论文接下来的出路,虽然发到了假刊上,但不会被知网收录,而且流传的范围是极小的,所以可以等同于尚未发表,既然如此,那么就该马上去找其他靠谱渠道发表,如果作者的时间周期很充裕,那么就去找杂志社的官方渠道投稿。如果时间有点赶,那么就去重新找靠谱的代理。
如果是再找代理,相信作者肯定会有心理阴影,担心再上当,那么不妨多学习一些论文发表知识,做到心中有数后再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