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不建议这样做。也还是不要这样做为好。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投的文章是小说类的,那肯定不能一稿多投.如果你要投的文章是评论性质的,就需要看你所投的地方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有的报刊是允许一稿多投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不可以。
在期刊投稿须知中,设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规定,意思就是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可以投1个期刊,同时投多个期刊,视为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篇文章不管投哪本期刊,都要经过严格的审稿过程,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如果一篇文章同时投了几个期刊,相当于每本期刊都在审稿过程中付出了辛苦的工作,但这篇文章最终只允许在一本期刊上发表,导致其他期刊的辛苦审稿打了水漂。为了避免期刊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期刊规定禁止文章一稿多投。
不能。同时向多于一本期刊同时投稿是不道德的。• 通常,几乎所有索引良好的期刊都不会审阅其他地方正在考虑的手稿。同时提交多个期刊会浪费期刊资源。两种期刊都将花费时间和金钱来评估您的论文。• 此外,您还将浪费审稿人的时间,其中大多数人都是像您一样忙碌的研究人员,因此不得不抽出时间来安排您对论文的审阅。如果论文被这两种期刊都接受,您将只能继续在其中一种期刊上发表论文,从而浪费另一种期刊的资源。
看你是投的哪个期刊了,一般投稿一个月左右会有回复
一面要求不要多投,一面放着不审,这是什么世道。
是的,肯定没戏,如果有戏的话,一个月内,编辑就会打电话联系你的,新手,还是从其他刊物投起比较好,格言有不少邮箱,我感觉编辑都不看的……
机床与液压投稿后,一直是初审状态,直到3个月左右直接给结果。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一般是不行的。一稿多投是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再次投稿其他期刊杂志的行为,每个期刊杂志的投稿须知当中几乎都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要求;一稿多投也可能会导致作者违约,论文作者违约可能会被列入1个或者多个期刊的作者黑名单。
不可以。
在期刊投稿须知中,设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规定,意思就是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可以投1个期刊,同时投多个期刊,视为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篇文章不管投哪本期刊,都要经过严格的审稿过程,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如果一篇文章同时投了几个期刊,相当于每本期刊都在审稿过程中付出了辛苦的工作,但这篇文章最终只允许在一本期刊上发表,导致其他期刊的辛苦审稿打了水漂。为了避免期刊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期刊规定禁止文章一稿多投。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是学术界很常见的现象,也是常见的的学风问题之一。那么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到底指哪些行为?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 一稿多投的定义 一稿多投 是指同一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的禁止再投期间,或者在期限以外获知自己作品将要发表或已经发表,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经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重复发表 是指作者向不同出版物投稿时,其文稿内(如假设、方法、样本、数据、图表、论点和结论等部分)有相当多的重复部分,而且文稿之间缺乏充分的交叉引用或标引的象。 简单来说就是指将自己的作品稍作修改或完全不修改再次发表的行为。 不管是是同语种还是不同语种,相同或稍作修改的原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期刊,都属—稿多投;如果被经多个刊物刊用,则为重复发表。 会议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除外,但是若要重复投稿,最好向相关期刊编辑部说明。第二、 —稿多投的形式 1)完全相同型投稿。 2)肢解型投稿。如把A文章分成B文章和C文章,然后把A、B、C三篇文章投递给不同的期刊。 3)改头换面型投稿。仅对文章题目做出改变,而结构和内容没有变化。 4)组合型投稿。除了改变文章题目外,还对段落的前后连接关系进行调整,但是整体内容没变。 5)语种变化型投稿。比如把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翻译成英文或其他外文。第三、 一稿多投行为的界定 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作者相同。 2)同一论文或者同一论文的其他版本。 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但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 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第四, 以下类型的重复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以再次发表: (1)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的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会议墙报的形式发表过的初步研究结果的完整报告,可以再次发表,但不包括以正式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发表的全文。 (2)在一种刊物上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观的新闻报道类文稿。可以再次发表,但此文稿不能通过附加更多资料或图表面使内容过于详尽。 (4)重要会议的纪要,有美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可以再次发表,但应向编辑部说明。 (5)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可以再次发表。但要引用上次发表的论文,并向期刊编辑部说明。 (6)论文以不同或同一种文字在同一种期刊的国际版本上再次发表。 (7)论文是以一种只有少数科学家能够理解的非英语文字(包括中文)已发表在本国期刊上的属于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可以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再次发表。前提是征得首次发表和再次发表的期刊编辑部的同意。 (8)同一篇论文在内部资料上刊登后,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以上再次发表均应向期刊编辑部充分说明所有的、可能被误认为是相同或相似研究工作的重复发表,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必要时还需从首次发表的期刊获得同意再次发表的有关书面材料。
不可以。在期刊的作者投稿须知当中,明确说明了文章禁止出现一稿多投的行为,期刊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能投稿一个期刊,如果同时投多个期刊,就视为一稿多投,这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篇文章无论选择哪本期刊投稿,都会经历期刊严格的审稿制度,审稿流程包括初审、复审以及终审。如果一篇文章同时投了多个期刊,这就相当于每本期刊的审稿人都对文章进行了审稿,但文章只能在一本期刊上发表,会导致其他期刊的审稿人白费力气。为了避免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各期刊明令禁止作者出现一稿多投行为。大家都知道,期刊审稿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的,部分SCI期刊审稿周期在一年左右,但是审稿完成了论文也不一定能百分百被录用,一旦文章被拒稿,再去修改重投,会延长论文发发表周期。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禁止一稿多投的前提之下,很多期刊都规定了在某个时间段内,如果作者没有收到期刊的回复,作者可以自行处理。但这个时间段,可能是十天或十五天,可能是一个月、四个月甚至更久,具体的时间要根据各期刊实际情况而定。只要文章没有一稿多投,在被投稿期刊明确拒稿或者作者获得自行处理的资格后,就可以在转投其他的期刊。但是,为了避免重投所浪费的大量时间,建议作者在前期的选刊上一定要多下功夫,避免因为拒稿浪费掉大量的发表时间。
那就发吧,你告诉B刊你不发了这也行吧杂志社就这,超级讨厌,在规定的日期内不给咱们回复的,等把文章再投出去后就说能了你和B期刊,好好的商量下,就说你不发了,也行你看那个杂志好了就在那个发表或者你和B说你要修改文章那里,和A修改的不一样了也能发好多文章都是稍微修改一下啊在好几个杂志上都发了虽然有些不地道 呵呵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投的文章是小说类的,那肯定不能一稿多投.如果你要投的文章是评论性质的,就需要看你所投的地方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有的报刊是允许一稿多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