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论文发表中改投其他刊物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有时是因为文章被拒,有时是作者个人需求的改变,并且若因所投刊物不合适,论文改投其他刊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不能同时投稿两本期刊,这样肯定被认定为是一稿多投,是学术不端行为。首先,我们不能同时投稿两个刊物,同时投稿两个刊物甚至更多的刊物是妥妥的一稿多投行为,因此,当我们需要改投其他刊物时,一定要确定所投刊物已经拒稿,而后才可以另投其他刊物,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主动询问下杂志社,得到明确回复后方可改投。
已经被没有刊号的期刊录用过的论文还能再投稿给有刊号的期刊发表吗?您好,没有刊号的期刊,那么就一定是合格的刊物,没有刊号是不允许刊发的。还能再投稿给有刊号的期刊发表吗?完全可以在次投稿,在选择刊物的时候请慎重,而且多留意一下价格方面,而且注意一下代理方面的问题。
会议论文可以再投期刊。
论文,指科学或社会研究工作者在学术书籍或学术期刊上刊登,并用来进行科学研究的,从而描述或呈现自己研究成果、对前任工作总结的回顾及做出评价的文章,这类文章特别强调原创性。论文类别有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交流。会议论文肯定是可以投期刊的,很大部分会议论文都是可以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检索到。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交流,所以投稿质量高的论文在交流和讨论后能够更好得修订。已投期刊的论文如已经被录用及发表后,则不能再投稿会议中了。
从广义上来讲,期刊的分类,可以分为非正式期刊和正式期刊两种。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过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
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
内容一样,都是一稿两投。会议论文,经过加长之后是可以投期刊的,但必须有至少30%的新增内容.想了解详细些不妨去百度搜下。
通常,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同样,在会议上进行演讲时,报告内容仅揭示了研究的关键发现。因此,科研人员可以将先前发布的会议论文添加至少30-40%的附加数据转化为完整的期刊论文。如果您的文章在会议之前被一家期刊发表或接受,您可以在会议上展示您发表的作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道德惯例,您必须引用已发表的文章,并提供一个链接或DOI(如果可以在线访问)。如果您想从会议中撤回摘要,最好通知会议组织者有关发表的情况。如果会议组织者提到他们不想把摘要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那么您也只有撤回摘要,否则您可以保留摘要并适当地引用。
建议你的手稿适合发表在《科学进步》杂志上,这是一份多学科期刊,旨在为所有科学探索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一个平台。你的论文已经在’彻底审查第一次投稿期刊因此不需要进一步审查。”
退稿后还可以重新投同一期刊吗?不一定,与退稿的原因有关。发表sci论文等,会因各种原因遭遇退稿,有的原因待解决后,可以重新投同一期刊,还有的原因是需要另投其他期刊才能解决。通过邮箱或在线系统投稿后的论文,要进入审核阶段,凡是不符合SCI、EI、CSSCI等期刊录用标准,也无法通过修改与录用标准相符,均会被退稿。为什么会被退稿,很多期刊会有所说明。作者如果就想在这本期刊上发表论文,就要好好研究被退稿的原因,思量下是否还可以重新投同一期刊的机会。当论文是因为不符合期刊格式、篇幅短或长、查重率不合格、修改所需时间过长等被拒稿,还可以重新投同一期刊,不过是需要把论文所存在的问题解决之后再投稿,比如按照目标期刊格式要求修改论文的格式体例,增加或缩短论文篇幅、降重等,否则论文还是未到达录用标准,依旧无法改变编辑部拒稿的决定。当论文是因为不符合期刊选题、栏目设置、文章类型等被拒稿,不可以重新投同一期刊。比如两本不同的SCI期刊,一本是化学类的,一本是数学类的。假设论文本身是数学方向的,结果投给了化学类SCI期刊,被退稿后,可以重投数学类的SCI期刊,继续投化学类SCI期刊是绝对不可以的,依旧是会被退稿的。
可以的,关于重复率,绝大多数期刊没有绝对的限额,但你应该把重复率控制在最低水平,最好是不要有任何重复(除了在总结结论时重复引言中的相关部分)。另外要注意的是,很多期刊对不同类型的文章有非常严格的字数限制,重复会减少有效字数,从而可能影响编辑和审稿人理解你的主要观点。最好还是避免任何重复。参考:查尔斯沃思论文润色贴士
这种情况我遇到过,那位编辑是个大好人。当时也显示review了,不过应该是内审,一周后拒稿的。拒稿信里说明了他们期刊不收录我这个方向的文章,但是他觉得sci论文本身挺好的就是存在一些语法上的瑕疵,于是帮我从编辑的角度手工润色了一遍附在拒稿信里,建议我去投另外一个期刊
不可以。获奖以后的论文,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可以再发表的,因为你已经发表过了,公开。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媒体、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这是不可以的,只要是发过的都是不可以再去发的,自己的文章也是一样的。
只要是在期刊发表过的都是不可以再去发的
建议还是不要,这样不怎么好。
如果想再发布的话要大规模修改。
可以再投稿。“内部刊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闻出版物,只是系统内部交流的文字材料,在“内部刊物”刊登作品视为同行之间交流阅读,尚未公开发表过。只有在取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刊号的报刊发表,才属于“公开发表”。因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再投稿仍然属于第一次投稿的“首发稿”。
首先你是否是该作品的作者.如果是那么就要看你作品是否是职务作品,如果是作品很抱歉,你有可能不能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看看你的作品是否符合职务作品的条件,顺便你可以看看<检查风云>2006年第7期上面有与你类似的案件
第一,看关于你文章发表有没有附属的义务。例如不能一稿多投,或者职务作品的限制。第二,就是看作品的性质是不是适合公开发表,牵涉到国家机密之类的不行。第三,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你可以发表,(我理解的意思是文章是你写的,你独自写得,如果合作作品还得征求合作者的同意)
那要看出版的书是哪类了,如果是期刊,而且已经上网,那肯定不能再发表,如果是论著,内容没有上网,则可以再发表,但要注明出处,否则虽然抄袭率合格,但也是侵犯他人和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