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司法》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1957年1月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任院长董必武同志倡议创办并题写刊名。2、《人民司法》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物,载文阐述司法解释,分析典型案例,反映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道社会各界所关心的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研究解答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3、投稿邮箱:作者可投至各版块责任编辑的邮箱,咨询电话: 。(把稿件发到相应专栏编辑的邮箱就行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 邮编:100062 4、投稿须知:(1)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2)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发现,本刊将停用该作者稿件三年。(3)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4)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5)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①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②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③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④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浅谈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 《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摘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依法行政创造了前提条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的权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从而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一、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内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进了宪法。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与重大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深刻地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是新时期党的治国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其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的根本含义,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且依据法律。法律是行政机关活动的准绳,也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首先,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在法治国家里,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法律,但首先是要求政府守法,依法行政。国务院1999年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第二,依法行政的内容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务事务,一要有法律授权,二要依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同时,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而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标准是法律,监督的机制、手段也是由法律规定。第三,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益。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第四,依法行政的机关,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也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权力的组织。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依法治理国家的思想、原则和制度的总称,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全方位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系统工程,主要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监督、普法、依法治理以及基层民主建设等几个组成部分,只有全面规划、整体推进、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促进,才能发挥出最佳的整体效应。依法治国是通过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依法治理来实现的。依法行政是以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为主导,公民广泛有序地参与,在党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制实践活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项事务,在法制的调整、规范、引导下健康有序地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依法行政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为实现依法行政开辟了道路,创造了前提条件。依法行政不是孤立的,它需要权力机关加强立法和必要的授权,需要司法机关的保障,需要全国人民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以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等等。没有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就谈不上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论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时,明确指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是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目前,在中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程中,由于传统的党政不分,政府包揽一切的思维合理模式不会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行政权的过分强大仍然是不容回避的事实。首先,代表人民意志所制定的法律,80%以上是依靠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最大量、最繁重的任务。其次,行政权力具有运用资源的最大力量,具有积极主动干预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私人活动的特性。在国家的所有权力中,行政权总是最庞大、最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影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自由的力量。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支柱。其次,依法治国要求全体公民和国家机关都奉行“法律至上”的信念,以法律为行动的准则。但从某种意义上,政府守法比老百姓守法还重要。因为,老百姓违法只是搞混了一摊水,而政府如果违法,则把水的源头也弄脏了。 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所在。首先,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行政权都具有自我扩张的特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充分地使用权力,直到遇到它的边界方才罢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既道出了依法行政的重要,也暗示了依法行政的艰难。其次,行政机关先例行政权力的特点之一是首长负责制,是权力的相对集中和命令与服务。行政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强调行政效率,为此,赋予政府人员行政优先权和行政用益权,承认他们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具有公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并给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些特点使行政人员习惯了按个人意志办事,忽视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再次,在法治过程中,公民守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一对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无法要求被管理者守法。公民的守法并不难,难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我国当前推行依法行政的艰难还因为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一些特殊困难。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生活在一个行政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社会。过多的行政权窒息了企业的活力,侵犯了个人的自由,以致我们的改革开放可以说是从“简政放权”开始,以行政权部分地退出社会为标志的。然而,我们处在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到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我们还面临着“致富奔小康”、“赶超世界”的发展的压力。这要求政府积极引导,乃至主动干预。而转型时期积累起来的社会问题又迫使政府不得不面对“社会稳定”的严峻考验。所有这一切,决定了当代社会行政权仍然强大,也决定了行政权的行使在相当长时期内还不可能完全有序化、规则化。即使已经制定的法律规范,也可能因为自身无法应付过于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执法者的玩忽和怠懈而被虚置。正因为这样,滥用行政权而侵犯个人权利、损害社会利益的现象,也触目惊心,不易控制;也正因为这样,实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控制权力滥用,才显得那样的重要和迫切。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根据依法行政的自身特点,我们可以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归纳为“有限政府、守法政府和责任政府”,即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在这三项基本要求之下,还有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共同构筑起我国行政法的体系。 (一)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 依照民主和法治的理念,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而人民的意志又集中体现为法律。因此,政府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的授权。“无法律即无行政”,这一经典的法治理论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至少在涉及人民权利的领域,没有法律的相应授权,行政机关不能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民权利的行为。这就是“职权法定原则”。 政府的职权与公民的权利是不同的。对公民而言,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禁止;对政府而言,恰恰相反,除非法律授权,否则就无任何权力。 现实中,一些行政人员乃至领导干部缺乏“职权法定”的意识,以为自己只要是“为公家的”,就什么都可以干。当前一些恣意妄为、触目惊心的事件往往与此相关。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行政人员第一个考虑的就应当是:“这件事法律有规定吗?” 在现代社会,立法权呈现分散化,法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在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该地方实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该民族自治地方施行。但是,由于社会事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单靠立法机关已经无法胜任立法任务。为此,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授权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授权国务院的各部委以及一定层级的地方政府制定行政规章。此外,各级人民政府都可以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 措施 。 (二)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律 由于政府掌握着巨大而广泛的行政权力,它与公民在实力上是不平等的,但政府同样应当遵守法律,政府的一切行为应当服从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换句话说,依法行政就是“法律高于政府”。 关于政府守法,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二是如何对待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 行政合法的要件:①主体合格。通常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享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其中主要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或者列入国务院编制序列的行政机关。某些情况下,经过法律、法规授权,一些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也取得行政管理职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委托,一些非行政机关也可以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除此之外,其他的组织和个人都不是实施行政行为的合格主体。例如,临时机构、行政机关的内部科室,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②具有职权。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享有相应的职权。不在该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以内的行政行为,就是“超越职权”,构成违法。超越职权既可能是平级部门之间的职权跨越,也可能是下级对上级的僭越。③内容合法。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行为内容的要求;制定行政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法律规范的规定和精神。④程序合法。行政行为不但要求内容合法,还要求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 方法 、步骤顺序和时限,做到程序合法。 程序违法往往导致结果的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4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是一种独立的违法情形,应当予以撤销。据此,一个行政行为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不问行为者动机是否善良,不论其是否可能影响结果的公正,也不管其结果是否“正确”,都属于违法,应当予以撤销。 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准则:①行政行为需出于正当的行政目的,不能考虑法律上无关的因素。这一条是从主观上反对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或者掺杂私心杂念。②讲求诚实信用。在民事交往中,诚实信用是一条基本原则,并被我国民法奉为基本原则。在行政行为中,诚实信用也是起码要求。如果允许政府诓百姓,或者出尔反尔,即使一时得逞,最终必将损害政府声誉,导致政府行为丧失公信力。③遵循正当程序。由于我国行政程序制度还很不健全,法律对许多行政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程序规定。在此情况下,出于对程序公正的期望,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奉行公认的或者起码的程序准则。④平等对待。同类情形同样处理。涉及双方争执或者多方竞争的,应当公平对待。⑤行为适度。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处理决定应当与想要达到的行政目的相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兼顾。 (三)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 行政机关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内设机构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从法律后果上归属于该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对后者违法行使职权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发现自己的行为违法,应当自动纠正。如果行政机关拒不纠正,后者对是否违法有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行政机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必要时可以重新作出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对于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法律上称为“不作为违法”),可以限期履行;某些情况下,撤销或者限期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则可以采用“确认违法”的形式宣告该行政行为违法;如果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则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对于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定行政机关应当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侵权责任,而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新观念 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有效提高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新观念。 一是宪法至上的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种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凡与宪法抵触的则无效。行政公务人员应做遵守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的模范。 二是尊重人权的观念。我国现行宪法第4次修改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突出地强调了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和权力这一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理念,突出地宣示了我国宪法的人权关怀。这就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增强人权观念,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避免发生行政机关随意侵害公民平等权、财产权、人身权的事件。 三是行政权限的观念。行政权力是一种能够支配大量社会资源的公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易于滥用的特性。这就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必须具备权力界限的意识,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注意上下左右不越界。一些地方政府首长责令当地人民法院采取不予立案、强迫原告撤诉等措施来配合政府搞土地开发、强制拆迁,这些做法就摆错了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位置,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大大损害了政府形象,这是缺乏法治主义观念特别是权力界限意识的表现。 四是行政民主的观念。行政民主是一种世界性潮流,它呼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良性互动,要求为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过程提供更多机会。在我国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诸环节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行政民主的要求和规范。例如,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座谈会、论证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听证会和当事人陈述事实、申辩理由,行政相对人评议行政机关与行政首长,采取具有协商性和可选择性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灵活的方式实施行政管理,等等。行政公务人员对此应当充分了解并积极推行。 五是行政服务的观念。随着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完善行政管理、健全行政法制的重大课题。行政公务人员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管理行政、指令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发展行政、指导行政,积极向行政相对人提供信息、政策、专为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服务。 六是行政程序的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逐步克服法律虚无主义之后,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行政程序违法的典型案例很多,社会影响恶劣,教训非常深刻。因此,必须增强程序法治意识,依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方面的行政程序规定来实施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必须依靠证据链条来支撑法律事实和权利主张。同时,行政信息以公开原则,增强行政公开观念,尊重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七是政府诚信的观念。政府应是最讲诚信的正式组织机构,政府机关的行为应有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不能朝令夕改,即便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需要征用财产、调整政策、改变行为,例如,收回政府机关颁发的许可证照,也应按照依赖利益保护原则,给予权益受到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公平补偿。因为行政相对人出于对政府机关的信任,按照政府机关的意愿去行动,难免付出一定代价,而且会形成一种依赖利益,这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八是监督责任的观念。有效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责任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扩张和滥用的顽强倾向,必须加以有效监督和约束。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以及上级监督、监察以及审计监督等内部监督,通过监督来判明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道义责任。不言而喻,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还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纠正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九是权利救济的观念。行政管理工作难免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有损害必有救济,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后的现有救济 渠道 ,包括行政申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在此基础上拓展和完善救济渠道、树立权利救济和善待行政原告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机构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和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行政公务人员对此应有正确认识和积极态度。 参考文献: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者:方世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行政法的新理念》。作者:张明杰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3、《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作者:张福森、刘一杰。人民出版社,2002。 4、《法治系统工程参考资料》。作者:常远。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1。 5、《中国宪法教程》。作者:廉希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浅谈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相关 文章 : 1. 2016关于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2. 依法治国的相关毛概论文3000字 3. 浅谈依法治国的毛概论文 4. 关于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5. 本科法学专业论文 6. 谈谈你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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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守候文学之门——当代文学批判》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获甘肃省第六届敦煌文艺奖一等奖。2、《西部文学论稿》 ,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获甘肃省第五届敦煌文艺奖二等奖。 《审美学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全国统编教材,撰写一章,3万多字。《大学语文》,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撰写2万字。《公务员应用写作教程》,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副主编。撰写12万字。 1、《西部长篇小说创作的缺失》,《文艺争鸣》2006年第2期,《21世纪年度文学评论选·2006文学评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全文选载;《文学报》2006年4月20日论点摘编;《现当代文学研究资料卡》2006年3期选摘。2、《艰难的突围与挣扎——新世纪西北中短篇小说论》,《文艺争鸣》2008年8期。3、《底层叙事如何超越》,《人民日报》2008年1月17日。3000字。《文学报》2008年1月31日摘发。4、《乡土文学如何突破》,《人民日报》2008年4月6日。3000字。《文学报》2008年5月1日摘发。5、《作家的胸襟与作品》,《人民日报》,2008年9月18日。6、《田小娥论》,《小说评论》2008年4期。7、《〈兄弟〉的恶俗与学院派批评的症候》,《当代文坛》2008年第1期。《文艺争鸣》2008年第6期有专文商榷。8、《贾平凹小说创作的四个阶段及文化心态论》,《中国新时期文学研究资料汇编·贾平凹研究资料》,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年出版。9、《西部文学的误区》,《文艺报》2007年9月6日。10、《文学批评的伦理底线及其批评家的主体建构》,《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6期。《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2005年6期选载。11、《论路遥〈平凡的世界〉中的创作误区与文化心态》《社科纵横》2005年6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2006年3期索引。12、《韩石山:贬鲁崇胡为哪般?》,《社科纵横》2006年9期。13、《雷达散文里的青春气象》,《北京文学》2008年3期。《黄河文学》2008年第5期转载。14、《高扬人性的艺术探索》,《小说评论》2003年6期。15、《乡土叙述的困境》,《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8日。16、《高校沦落中的女性挣扎》,《作品与争鸣》2006年11期。17、《正在崛起的甘肃小说群落》,《文艺报》2006年11月9日。18、《忧患生于安乐》,《文艺报》2009年4月23日。19、《庄之蝶:肉体的狂欢与灵魂的救赎》 《中州大学学报》2009年2期。20、《乡土散文写作的探索与误区》,《飞天》2005年11期。21、《众声喧哗后面的焦虑》,《飞天》2005年2期。22、《王充闾散文的一种解读》,《山西文学》2005年4期。23、《浩然:一个时代的结束》,《时代文学》2008年5期。署名:阳光。24、《象牙塔里的呓语与希望》,《飞天》2008年6期。25、《打碎文学的名缰利锁》,《文学自由谈》2008年4期。26、《激情燃烧后的文体探索》,《人民日报》2005年3月31日。27、《我们为什么没有伟大的战争小说》,《山西文学》2006年4期。28、《〈平凡的世界〉中的“不平凡”》,《山西文学》2005年2期。29、《直面文坛的李建军》,《中国文化报》2008年2月19日。30、《当代文学怎么了》,《时代文学》2009年3期。31、《个性胡风》,《中华读书报》2009年8月12日。32、《热爱老大哥与奥威尔》,《书屋》2009年11期。33、《粗野是一种力量》,《文艺报》2009年7月3日。34、《〈小团圆〉与张爱玲的创伤记忆》,《中州大学学报》2009年6期。35、《怀念英雄的时代》,《文艺报》2010年1月13日。36、《天籁之音,源自何方》,《飞天》2010年5期。37、《文学的技术与灵魂》,《小说评论》2010年4期。38、《在汉字里回家》,《延河》2010年6期。39、《挑战自我和艺术的极限》,《小说评论》2011年1期。40、《当“文学”成为“我”》,《飞天》2011年5期。41、《暧昧、混乱里的反抗绝望》,《飞天》2011年4期。42、《文学与形式》,《文艺报》2011年1月10日。43、《技术时代的文学阅读》,《文艺报》2011年7月13日。44、《雷达论》,《南方文坛》2012年5期。45、《杨显惠论》,《扬子江评论》2012年2期。46、《张爱玲:恐惧阴影里的天才》,《天津文学》2012年11期。47、《形式与文学的生长》,《西北军事文学》2012年2期。48、《阿信论》,《黄河文学》2012年2期49、《马作的卢飞快——甘肃中短篇小说扫描》,《芳草》2012年3期。50、《甘肃精神的文学表达》,《飞天》2012年10期。51、《陈忠实与宣纸本《白鹿原》》,《延安文学》2012年5期。52、《黑暗的恐惧之影》,《文学自由谈》2012年2期。53、《艺术可以如此无耻吗?》,《文字自由谈》2012年1期。54、《技术时代的文学阅读》,台湾《新地》2012年3期。55、《甘肃精神的文学表达——《飞天》10期报告文学专号读后》,《飞天》2012年第10期56、《玩弄技巧者最终死于技巧——读侯川<从灵魂出发>》,侯川《从灵魂出发·序》(大众文艺出版社,2012年10月)57、《富于穿透力的声音》,《文学界》2013年1期。6500字。58、《人还是不能写比自己高的东西——《白门柳》论》,《新文学评论》2013年1期,中国新文学学会。59、《兄弟的恶俗与学院批评的症候》,《当代文坛三十年评论精选》,四川省作家协会。60、《马作的卢飞快——甘肃中短篇小说论》,《天马行空——甘肃文学八骏图文志》,甘肃文化出版社,2013年。61、《长篇小说热与作家的文体意识》,《甘肃日报》2013年9月12日。62、《批评是一种稀有的才能》,《甘肃日报》2013年7月18日 1、《歌哭无端纸一堆》,《2009中国散文年选》花城出版社2010。2、《孤独地走过兰州街道》,《2010中国散文年选》花城出版社2011。3、《残酷的成语》,《2011中国散文年选》,花城出版社2012。4、《谁能逾越静默》,《2012中国散文年选》,花城出版社2013年。5、《天上的日喀则》,《西部散文选刊》2011年3期。6、《走向死地的文学批评》《文学自由谈》2008年2期。7、《打碎文学的名缰利锁》,《文学自由谈》2008年4期。8、《学术繁荣的背后》,《文学自由谈》2010年4期。9、《热爱老大哥与奥威尔》,《书屋》2009年11期。10、《歌哭无端纸一堆》,《华夏散文》2009年8期。11、《孤独地走过兰州街道》,《雨花》2010年6期。12、《诸佛也是有情众生》,《兰州文苑》2008年13、《一座城市的记忆》,《延河》2008年11期。14、《说出你的名字比举起石头更难》,《西湖》2008年2期。15、《武夷山邂逅朱熹记》,《文化月刊》2007年8期。16、《夜之暗》,《华夏散文》2009年11期。17、《个性胡风》,《中华读书报》2009年8月15日。18、《人生是爬满虱子的华美袍子》,《作品》2009年1期。19、《我用文字救自己》,《雨花》2009年4期。20、《近源头而居者,断难流离》,《散文世界》2009年4期。21、《秦腔》,美国《侨报》2010年3月3日。22、《生命的热度——读萧红《呼兰河传》》,美国《侨报》2010年5月1日。23、《爷爷的小曲》,美国《侨报》2010年10月19日。24、《文学批评:在学术的名义下死亡》,《山西文学》2007年8期。25、《把房门关紧,别让风吹开》,《飞天》2010年11期。26、《绝唱:逝去的武林》,《兰州文苑》2011年27、《我们都是边塞的文学批评者——牛学智与他的文学批评》,《新疆日报》2011年4月19日。28、《蔵行记》,《海燕》2011年1期。29、《残酷的成语》,《雨花》2011年2期。30、《所有的灯盏都暗下去了》,《黄河文学》2011年3期。31、《《红楼梦》:谁都可以续得吗》,《兰州日报》2011年4月20日。32、《卓别林的伟大在哪里》,《雨花》2011年9期。33、《活着,像泥土一样持续》,台湾《新地》2011年秋之卷。34、《黑暗中发光的声音》,《甘肃日报》2011年11月17日。35、《读萧红《呼兰河传》,《兰州日报》2011年12月24日。36、《秦腔》,《兰州日报》2011年12月14日。37、《在兰州——进入灵魂的事物》,2011年12期。38、《满嘴跑火车的文学史——读孔庆东《国文国史三十年——中国现代文学史全讲》,《文学报》2011年12月29日。39、《奔蛇走虺势入座,骤雨旋风声满堂——冬日看杨海燕写字》,《民族日报》2012年2月29日。40、《复于天上见深渊——读《卫俊秀日记全编》》,《金城》2012年3—4期。41、《只在僻处自说》,《甘肃日报》1月22日。42、《青草的爱抚,胜于人类的手指》,台湾《新地》2012年冬之卷。43、《回到汉字》,《甘肃日报》2012年2月20日。44、《通渭小曲里永生的爷爷》,《飞天》2012年3期。45、《爷爷的小曲》,《散文百家》2012年4期。46、《打开你的身体》,《文学界》2012年6期。47、《骨血里的文化》,《雨花》2012年7期。48、《艺术不可如此》《杂文月刊》(选刊本)2012年7期。49《定西散记》,刊《飞天》2012年8期50、《陈忠实与宣纸本《白鹿原》》,《延安文学》2012年5期。51、《谁能逾越静默》,《黄河文学》2012年9期。52、《文学还能更好些吗》,《文学报》2012年11月8日。53、《张爱玲:恐惧阴影里的天才》,《天津文学》2012年11期。54、《那一点隐痛却是致命的》,《甘肃日报》2012年12月31日。55、《迟到的阅读》,《作品》2009年4期。56、《自己说》,《华夏散文》2010年3期。57、《梦都装在行囊中》,《华夏散文》2009年12期。58、《马西园:落笔即千山》,《马西园书画集》,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13年。59、《好雨雅集序》,《书法导报》2013年1月23日。60、《给陈丹青当粉丝》,《中国艺术报》2013年2月1日。61、《电影与文学的分与合》,《中国艺术报》2013年5月6日。62、《奶奶的记忆》,《雨花》2013年5期。63、《苍苍者天茫茫水》,《笔尖下的西藏》,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64、《虚无主义站在门槛上》,《黄河文学》2013年8期。65、《孤独地走过兰州街道》,《美丽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2013.66、《爷爷的通渭小曲》《中国艺术报》2013年12月16日。
(一)中国古代美术史研究1. 《后画录》作者释彦悰及其绘画美学思想与批评观,《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2. 徐渭《四书绘序》探讨,《美苑》2002年第2期。3. 徐渭“学竹于春”考,《美术&设计》2005年第4期。4. 徐渭“中岁学画”说考,《美术研究》2007年第3期5. 徐渭《赠送马先生序》的意义,《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6. 徐渭流传画作疑伪考,《巢湖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7. 徐渭绘画交游考,《中国美术研究》2006年第2期。8. “青藤书屋”及徐渭别号考,《美术观察》2007年第5期。9. 嬉笑怒骂的抗争精神——徐渭绘画意象综论之二,《齐鲁艺苑》2006年第3期。10. 独立不羁的傲岸人格——徐渭绘画意象综论之三,《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11. 王时敏早期画风探析,《中国艺术教育》2005年第3期。12. 王时敏中期画风探析,《中国艺术教育》2005年第4期。13. 王鉴绘画分期探析,《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14. 王原祁的艺术思想及其画风创新,《美苑》2006年第4期。15. 吴历的心路历程及其绘画艺术,“文化·艺术·宗教:吴历及其心路”国际研讨会(2003年)宣读并发表于研讨会论文集Culture,Art,Religion,Wu Li(1632-1718)and His Inner Journey,Macau Ricci Institute Studies(3),2006,9。16. 吴历绘画艺术探析,《齐鲁艺苑》2006年第3期。17. 摹古大师:王石谷绘画艺术论析,《美苑》2006年第6期。18. 集其大成:王石谷对唐宋元明四朝山水画的总结,《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7年第1期。19. “当代画圣”:古典山水画的巅峰——王石谷绘画艺术论,《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6年第2期。(二)现当代美术研究20. 20世纪中国的圣像运动,《激情岁月》,广西美术出版社2003年10月。21. 超越实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当代艺术,《神州交流》2004年第1卷第3期。22. 中国画的创新与发展,《深圳特区报》2002年11月18日B6版。23. 中国画的多元探索,《深圳特区报》2003年3月30日B2版。24. 创造传统,《艺术探索》2003年第2期。25. 岭南画风的当代趋向,《关山月美术馆2001年鉴》,关山月美术馆出版,2002年。26. 西部,西部,《深圳特区报》2002年4月1日B6版。27. “撑着”的精神体验,《深圳商报》2004年4月5日C2版。28. 为文化立市添墨加彩——关于深圳美术文化的对话,《深圳特区报》2004年4月11日B6版。29. 从关山月的风俗画谈“时代精神”,《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30. 胸中云水笔中翻——陆俨少画序,《凌云健笔意纵横》,关山月美术馆出版,2003年。31. 春风又绿江南岸——宋文治江南绘画论,《美苑》2005年第4期。(三)美术理论探讨、美术馆学、美术教育与教学研究32. 当代中国画的逻辑思考,《水墨研究》2003年第5期。33. 当代艺术中的道德问题,“当代中国道德状况研究”学术研讨会(2005年)宣读并收入研讨会论文集《和谐社会的伦理审视与道德建构》,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34. 没有终结的艺术史,《美术报》2001年2月10日16版。35. 美术学学者关心什么?,《书画艺术》1999年第2期。36. 传统、批评、考级,不休的世纪话题,《书画艺术》1999年第4期。37. “水墨与都市”二题,《关山月美术馆2000年鉴》,关山月美术馆出版,2001年。38. 无法摆脱的都市境遇——古今一也,《书画艺术》2000年第3期。39. 艺术的底线是什么?,《深圳特区报》2002年3月4日B6版。40. 美术馆vs.后现代:困惑与抉择,《美苑》2002年第6期。41. 美术展览策划意图及其实施,《画廊》2001年第1-2期合刊。42. 浅谈美术馆的展览及其策划,《关山月美术馆2000年鉴》,关山月美术馆出版,2001年。43. 美术馆里的沉思,《深圳美术馆2001》,深圳美术馆出版,2002年。44. 由重专业技能转向重综合素质,广西区高教学会2005学术年会宣读,《艺术探索》2006年第3期。45. 美术史教学层次与教材编撰,《美术&设计》(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46. 美术史教学法评议,《美苑》2007年第5期。(四)当代艺术批评47. 气韵兼胜——阮荣春画评,《画刊》2006年第6期。48. 黄格胜:新时期广西美术的卓越代表,《艺术探索》2005年第1期。49. 超越自我,《中国美术研究》2006年第1期。50. “漓江画派”的开山之作,《广西日报》2005年7月26日第11版51. 黄格胜:漓江画派的领军人物,《广西日报》2006年3月10日第11版52. 一溪寒水出秋山——张复兴画评,《艺术探索》2005年第3期。53. 图像的意义——雷务武版画艺术论,《艺术探索》2005年第2期。54. 窗内窗外:一个唯美主义画家的视域,《艺术探索》2006年第1期。55. 趣味悠长,《艺术探索》2006年第1期。56. 摇滚乐歌手与国画家——梁耀的画读后,《广西日报》2005年1月11日第11版(五)美术普及专栏(1)西方后现代绘画专栏57. 意大利的超前卫艺术,《深圳商报》2003年5月25日B8整版。58. 美国的新形象绘画,《深圳商报》2003年6月15日B8整版。59. 英国的新精神绘画,《深圳商报》2003年7月6日B8整版。60. 美国的新装饰绘画,《深圳商报》2003年9月14日B8整版。61. 美国的涂鸦艺术,《深圳商报》2003年11月17日C2整版。62. 德国新野兽绘画,《深圳商报》2004年2月16日、2月23日C2版。63. 法国的自由形象绘画,《深圳商报》2004年3月8日C2整版。64. 美国的新抽象绘画,《深圳商报》2004年3月15日C2整版。(2)大师百年专栏65. 最坚定的印象派大师——毕沙罗百年祭,《深圳商报》2003年11月24日C2整版。66. 俄军事绘画大师魏列夏庚,《深圳商报》2004年3月29日C2版。67. 他守候敦煌50年——纪念常书鸿诞辰100周年,《深圳商报》2004年4月19日C2整版。68. 油漆工画成抽象画派大师——德库宁诞辰100周年,《深圳商报》2004年4月26日C2整版。69. 血泪铸就民族史诗——纪念蒋兆和诞辰100周年,《深圳商报》2004年5月10日C7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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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与报纸 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人民法院报再好,也根本不属于核心期刊。发了也没有用的。
可以投稿;给当地报社记者投去,刊登的几率更大一些,因为编辑部会优先调取记者的稿件,如果标题不非常吸引人的话,投给编辑部可以看都不会看。投稿的人很多,稿件也很多。
不简单,发表文章必须深厚的功底,熟知法律知识。
你好,根据一般习惯,是以杂志实际出版的日期为准,因为自它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时候就已经达到了出版的事实标准。杂志上标注的刊期只是杂志社为了杂志的时效性所以都会把时间往后写,这样当你8月收到9月杂志的时候不会觉得晚。特别是对一些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刊物来说,这样能避免读者买杂志总觉得像是买到过期的一样,保持读者的新鲜感。一般杂志从收稿到编辑、校对、印刷、发行都会有不同的时长,刊期越长(月刊、双月刊、季刊)出版周期就越长,特别好的学术期刊,长的甚至半年一年,所以你发表时一定要注意问清杂志的出版时间能不能赶上你的时间需要,以免做了无用功。要发表可以再问我,我就是杂志编辑
肯定算的是9月份发表的。严格意见上来讲,就没有发表时间这一说,都是出版时间,按《出版物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连续出版物是不允许提前出刊的,像这种9月的刊期,8月出版的,都是违法操作的,就是为了评职称提前拿到刊物而操作的。按相关规定,连续出版物一般为当月或次月出版,一般来说,月刊为每月15日出版,旬刊为每月5、15、25日出版,半月刊为每月10日、20日出版。8年专业发表经验,希望我可以帮到您
全国人代会开幕时间是3月5日,闭幕时间是3月1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大会议程共有10项:
第一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项,审查计划报告及草案;
第三项,审查预算报告及草案;
第四项,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第五项,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第六项,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第七项,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第八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九项,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项,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看你上面的刊期,在职称评定中,是以刊期为准的。如果是5月份的刊期,即使是8月份收到的,也是按5月份算的。
你使用word写小说的吧,你先注册邮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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