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2.、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3.、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4、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5、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6、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法制与经济》 杂志是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期刊,创办于1992 年,国内外公开发行。从2006年1月始,下半月刊改版为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为旬刊(上、中、下),国内外公开发行。上旬刊以报道广西的政法综治工作为主,报道中国及广西经济发展的热点为铺。中旬、下旬刊以刊登理论性文章为主,特别是涉及法制建设的理论性文章。本刊荣获“广西优秀期刊”称号,入选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的法制与经济精品期刊。2010年初,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批示,《法制与经济》杂志被列为广西政法综治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Legal & Economy主办: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邮发代号:48-71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曾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上半月)创刊时间:1993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主办: 广西日报社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中旬刊)创刊时间:1993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Legal & Economy主办: 广州日报传媒集团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邮发代号:48-71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下旬刊)曾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下半月);法制与经济创刊时间:1992
是。法学发普刊最主要的是要避免发学校不认可的水刊,比如《法制博览》、《法制与经济》等,这些已经被多个高校拉黑了。
这本杂志是省级的,我以前评职称用,发过一次,觉得还可以,这本杂志也很正规,有双刊号,而且审核时间挺快的,我当时投稿的邮箱是详细的你问问这位编辑吧,现在网上不可信的太多,这个邮箱我发过,也比较可信
市场经济的最高境界是法制经济,由中国法制经济研究会联合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山东大学法学院等政府职能部门、文化理论研究机构共同创办的《法制经济观察》,是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具有独立文化产权的法制经济类报刊,创刊于2004年底,每月25日出版发行。
主要有: 《法学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每双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专论”、“法学争鸣”、“青年法苑”、“司法官谈法治”、“港澳台法律问题”、“外国法制”等。 《中国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法学会主办,每双月9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题论坛”、“各科专论”、“立法研究”、“国外法制与法学”、“研究动态”、“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等。 《法学评论》: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3日出版,主要栏目有“司法改革纵横谈”、“评论·专论·争鸣”、“外国法制”、“古代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实务”等。 《政法论坛》: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政法大学主办,逢双月出版。 《现代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西南政法大学主办,每双月28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法苑新枝”、“法与争鸣”、“专论”、“立法建议”、“工作研究”、“法律史论”等。 《法律科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西北政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0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立法研究”、“学术综述”、“司法实践”等。 《法学研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每单月23日出版,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1966年停刊的《政法研究》,1979年复刊改为现名。 《法商研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南政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热点问题”、“法学争鸣”、“法学论坛”、“法学专论”、“立法建议”、“外国法学”等。 《政治与法律》: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每双月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司法实务研究”、“中外法律”等。 《比较法研究》:季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主办,逢1、4、7、10月出版,主要栏目有“论文”、“专论”、“学人札记”、“书评”等。 《当代法学》:月刊,法学核心期刊,吉林省法学会主办,每月20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论”、“理论研究”、“立法研究”、“比较法研究”、“国际法研究”、“司法实践”、“司法改革”等。 《中外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外法学杂志社主办,逢双月出版,主要栏目有“论文”、“评论”、“判例与研究”、“新书简评”等。 《法学杂志》:双月刊,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每单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论”、“新法研讨”、“青年论坛”、“司法实践”、“调查研究”、“军法纵横”、“外国法制”、“律师园地”等。 《法律适用》:月刊,国家法官学院主办,每月8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问题探讨”、“热点聚焦”、“司法解释与适用”、“国外司法”等。中国知网上有这些期刊的材料。
1、《法学》月刊2、《中国法学》3、《北大法律评论》4、《民主与法制》5、《中外法学》6、《法学研究》7、《法学杂志》8、《法学家》9、《政法论坛》10、《现代法学》11、《当代法学》12、《法商研究》13、《法律科学》14、《法学论坛》15、《政治与法律》等等。
《法制与经济》 杂志是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期刊,创办于1992 年,国内外公开发行。从2006年1月始,下半月刊改版为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为旬刊(上、中、下),国内外公开发行。上旬刊以报道广西的政法综治工作为主,报道中国及广西经济发展的热点为铺。中旬、下旬刊以刊登理论性文章为主,特别是涉及法制建设的理论性文章。本刊荣获“广西优秀期刊”称号,入选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的法制与经济精品期刊。2010年初,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批示,《法制与经济》杂志被列为广西政法综治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Legal & Economy主办: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邮发代号:48-71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曾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上半月)创刊时间:1993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主办: 广西日报社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中旬刊)创刊时间:1993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Legal & Economy主办: 广州日报传媒集团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邮发代号:48-71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下旬刊)曾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下半月);法制与经济创刊时间:1992
《法制与经济》 杂志是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期刊,创办于1992 年,国内外公开发行。从2006年1月始,下半月刊改版为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为旬刊(上、中、下),国内外公开发行。上旬刊以报道广西的政法综治工作为主,报道中国及广西经济发展的热点为铺。中旬、下旬刊以刊登理论性文章为主,特别是涉及法制建设的理论性文章。本刊荣获“广西优秀期刊”称号,入选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的法制与经济精品期刊。2010年初,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批示,《法制与经济》杂志被列为广西政法综治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Legal & Economy主办: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邮发代号:48-71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曾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上半月)创刊时间:1993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主办: 广西日报社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中旬刊)创刊时间:1993 刊名: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Legal & Economy主办: 广州日报传媒集团周期: 月刊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5-0183CN: 45-1188/D邮发代号:48-71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下旬刊)曾用刊名:法制与经济(下半月);法制与经济创刊时间:1992
两个杂志级别一样的!发哪个也可以!细节上的差异 主要看你文章侧重点了! 详细情况可以咨询
建议根据自己的文章方向挑选合适度比较高的。
〈法制与经济〉杂志是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刊物,创办于1992年。 国际刊号: ISSN 1005-0183;国内刊号:CN 45-1188/D;邮发代号:48-71。 法制与经济 09年中旬刊第7期部分文章目录序号 篇名 作者 页码 1 安徽亳州特警支队长受贿放万人,多次强奸少女 王圣志;熊润频; 1-2 2 儿童机票价格高于成人诉讼案二审判决:原告败诉 潘莹; 2 3 西北政法大学提起学位授权争议行政复议第一案 王荣利; 3-4 4 李可染遗产纠纷尘埃落定,121件家属捐赠作品露面 路艳霞; 4 5 让消费者怀揣法律词典索赔很难 胡安东; 5 6 安徽淮南破传销大案,解救上万名受害者 邱青青; 6 7 我国刑法单位犯罪主体研究 吴彬; 7-8 8 农民工土地权利现状与保护研究 张波; 9-10 9 透视罗湖区女性犯罪新形势及其预防——以我院近三年办理的女性犯罪案件为视角 李银焕; 11-12+14 10 浅议片面共犯的基本类型 熊文彧; 13-14 11 被害人学谁制造了罪犯 回应博文“论犯罪被害人自身的被害原因——以性犯罪为例” 侯举; 15 12 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程广超; 16-17+20 13 论我国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马志强; 18-20 14 试论虚假广告产生的原因及其法律治理 吴星群; 21-22+24 15 对罗湖区故意伤害案件的分析研究 程歆; 23-24 16 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制度设计的反思 史清文; 25-26 17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的研究 刘家珍; 27-28 18 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权利保障制度初探 曲涛; 29-30 19 论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唐征玲; 31+35 20 试论我国内地与港、澳地区间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王博; 32-35 序号 篇名 作者 页码 21 物主责任的归责原则 李阳桂; 36+38 22 论德治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研究 王恒;冯伟; 37-38 23 中国法制史中法家思想的地位 王熠; 39-40 24 浅谈中国的法律信仰 曾丹; 41-42 25 合同罪非法占有目的探析 杨兵; 43 26 贪污贿赂犯罪的经济学分析 郑建伟; 44-45 27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之请求权依据探析 陈东;陈栋; 46-47 28 中国高校法律援助制度分析 郑磊; 48 29 发展中国家视角下的ICSID管辖权研究 盖晓慧;韩洋; 49-50 30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思想溯源与历史嬗变 刘力;宋佳; 51-53 31 论非营利性私车有偿拼车法律问题 林岚; 54-55 32 浅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丁文昊; 56-57 33 浅议我国的“公诉转自诉”制度 刘长虹; 58-59 34 小产权房问题的法理分析——以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视角 达理纳嘉; 60-61 35 浅析我国侵犯商标权刑法保护范围之不足及完善 潘舫; 62+64 36 揭开事实的“面纱” 上官玉馨; 63-64 37 浅析我国旅游合同格式化的司法规制与行政规制 周炜;哈斯巴根; 65+67 38 论意思自治原则与撤销权的行使 李斌; 66-67 39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于亮; 68-69 40 测谎结论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王真瑱; 70-71+73 序号 篇名 作者 页码 41 法律与文学的联袂 邱志强; 72-73 42 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假一赔十”的法理分析 郭娟;蔡路; 74-75+77 43 大学生就业问题引发的法律思考 王恒;冯伟; 76-77 44 试论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朱晓峰; 78 45 对外来务工人员适用不捕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陈凯;朱友先; 79-80 46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杨特; 81-82 47 论完善人民法院庭审记录的同步显示 戴国梁; 83 48 职务犯罪嫌疑人之心理冲突与攻心谋略 陆建强; 84-85+87 49 离婚登记的法律探析 禹超颖; 86-87 50 维护市场交易公平的经济法制度体系 罗泽胜; 88-89+92
《法制与经济》杂志是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期刊,创办于 1992 年,国内外公开发行。从2006年1月始,下半月刊改版为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本刊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改革,研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问题,繁荣社会科学理论为宗旨;以研究的现实性、理论性、探讨性、实践性、地方性的办刊特色。本刊连续荣获“广西优秀期刊”称号,被入选为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的法制与经济精品期刊。
比较高。《法制与经济》创刊于1992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局主管主办。2001年转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2020年11月开始由广西大学主管主办。《法制与经济》期刊投稿成功率是比较高的。《法制与经济》来稿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创新性,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应用和指导价值;在表述上应做到论点明确,论据可靠,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就可以。
法制与经济是省级期刊,刊物是正规的,新闻出版署可以查到。我几个月前刚投过一篇稿件,当时是和王编辑联系的,现在早就拿到刊物了,刊物质量很好,影响因子还挺高呢。你可以和王编辑联系咨询一下,她是专业人士,懂的肯定比我多,呵呵。
现在好多单位都要求核心了,现在好多单位都要求核心了,不过还是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如果普通刊物就能用,也就没必要再去费尽周折发核心的了。
“法律经济学”,亦称“法和经济学”或“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经济学是近4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的边缘学科,也是战后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学术流派。世界顶级学府美国芝加哥大学是当代法律经济学的诞生地和最重要的研究中心之一,其中包括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奠基人芝加哥大学教授亚伦·戴雷科特和芝加哥大学教授罗纳德·科斯,以及当代法律经济学领军人物、著名的法律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理查德·A·波斯纳等等。理查德·A·波斯纳教授曾在80年代后期对法律经济学运动作出过分析和评价,但是,他当时的分析主要是针对有关对于法律经济学运动的不同意见展开的。事实上,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发展过程中,确实也一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分歧。百科有很详细的介绍:
法大体经历了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过程,历史上与宗教和道德密不可分,其历史类型有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和社会主义制度。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古典经济学,看看马克屎的著作就知道古典经济学的长相,虽然马克屎的经济学自称不属于古典,实际上风格一样,就是讲一些空泛的东西,不用数学,用纯文字来说理,现代西方经济学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
在古典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研究仍大量涉及社会制度问题,因此对于法律问题的研究并未中断过。 从早期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到李嘉图,从德国历史学派的罗雪尔到美国制度学派的康芒斯,毫无例外地都在经济研究中涉及到社会法律制度问题。此后,随着20世纪20~30年代新古典经济学主导地位的确立,社会制度问题被视为资源配置问题的既定前提搁置在一旁,作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制度问题,在经济学研究中逐渐被冷落。可是,由于在19世纪下半叶大量垄断组织的产生和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的出现,导致了相关国家反垄断法律的陆续颁布和政府在公共事业领域的干预及管制的扩张,因此,与反垄断法律和公共事业管制有关的法律方面的经济研究,仍然在进行。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整个60年代,是法律经济学的初创时期。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重要人物亚伦·戴雷科特(Aaron Director)教授在1958年创办了影响深远的《法律与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印发),并和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罗纳德·科斯教授一起担任主编 。科斯于1961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律经济学的问世 。由于上述有关人和事都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所以,可以认为,芝加哥大学是法律经济学运动的直接源头。在法律经济学的整个初创时期,法律经济学还不是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法律经济学运动融合在整个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运动和“经济学帝国主义”扩张运动中。从非主流的角度来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在当时呈现出一种“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所谓“一体”是指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理论及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所谓“两翼”是指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詹姆斯·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和芝加哥大学教授加里·贝克尔为代表的非市场行为经济学研究。后两者并不直接以法律经济学研究为目标。重要人物及著作罗纳德·科斯教授是法律经济学初创时期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也是法律经济学的学科创始人,其经典之作《社会成本问题》是法律经济学学科创立的里程碑。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通过对外部性问题独辟蹊径的分析,得出结论:当交易费用为零时,不同的产权界定将不会影响资源配置的结果;反之,当交易费用不为零时,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导致出现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此外,在法律经济学的初创时期,还有两位非常重要的代表人物,一位是阿门·A·阿尔钦,另一位是戈多·卡拉布雷西。阿尔钦在1961年发表了《关于产权经济学》一文,运用效用理论和最大化方法研究了产权制度问题;卡拉布雷西则在同一年发表了《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思考》一文,从经济学的视角比较系统地研究了侵权的法律问题。 法律经济学在70-80年代经历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代表人物与研究成果,例如:理查德·A·波斯纳与《法律的经济分析》(1973年),沃纳·Z·赫希与《法和经济学》(1979年),A·米契尔·波林斯基与《法和经济学导论》(1983年),罗伯特· 考特和托马斯·尤伦与《法和经济学》(1988年)。同一时期,有关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机构和学术刊物也纷纷问世,例如:美国爱默里大学的“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和《法律经济学》杂志、迈阿密大学的“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和《法与政治经济学杂志》、华盛顿大学的《法和经济学研究》杂志以及在纽约出版的《法和经济学国际评论》;在英国也成立了“工业法研究会”等机构,仅牛津大学就出版了《工业法杂志》和《法学、经济学与组织研究杂志》。此外,一些著名的大学,例如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牛津大学、约克大学、多伦多大学等,纷纷在法学院、经济学院(系)开设法律经济学课程。一些著名大学的老牌法学杂志,例如《哈佛法学评论》、《耶鲁法学评论》、《哥伦比亚法学评论》、《多伦多大学法律杂志》等,也开始纷纷重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刊登有关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这一时期,法律经济学由于自身的不断成长,已经开始逐渐从新制度经济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门具有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的相对独立的新兴学科。重要人物及著作在法律经济学的蓬勃发展时期,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理查德·A·波斯纳教授是最为杰出的一位代表人物,他的著作《法律的经济分析》是一部类似于法律经济学“百科全书”的经典作品,这部著作在1973年的出版,标志着法律经济学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建立。同一时期,随着法律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不断扩展和深入,法律经济学对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例如,美国总统里根在1981年任命了波斯纳、博克和温特3位在法律经济学方面颇有造诣的法学家为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同年,还通过并颁布了12291号总统令,要求所有新制定政府规章都要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标准。 进入90年代以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似乎进入了一个比较平和的发展时期,没有出现新一代的 “领军人物”,也没有出现具有明显“突破性”的新论著,研究领域中具有权威性的文献基本上仍是70-80年代出版,并在90年代经过完善、补充、修订的新版著作。在一些重要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许多论文所做的工作大多是对已有论题的深入挖掘。例如,在2000年春季号的《法律经济学杂志》上,用极大的篇幅刊登了科斯、弗利兰德、卡莱因等人的一组文章(共5篇),反思12年前由阿尔钦等人提出的有关费希尔兄弟车辆制造公司与通用汽车公司在1926年的兼并故事,以及相关的资产专用性、长期合同与“套牢”(Hold-up)的关系问题。但是,进一步的观察仍然可以发现,90年代以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还是呈现出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预示着法律经济学运动在新世纪中的发展趋势。90年代以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显示出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经济哲学”的色彩有所突出,一些学者试图将经济学、法学、哲学三者结合起来研究,使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扩展到更具根本意义的法律制度框架方面,从而推进了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经济法理学” (Economic Jurisprudence)运动。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在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扩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
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整个60年代,是法律经济学的初创时期。艾伦·迪雷克特教授在1958年创办了《法和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亦译“法律经济学杂志”),罗纳德·科斯教授于1961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律经济学的问世。由于上述有关人和事都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所以,可以认为,芝加哥大学是法律经济学运动的直接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