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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最新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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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最新一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是省级优秀的教育类学术期刊。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发表的文章均可以用作中、高级职称的评定或研究生毕业。《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是由吉林省教育学院主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投稿邮箱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学术期刊,主要反映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及师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新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并相应设置了若干栏目。

吉林教育学院学报是武汉大学核心。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出刊周期为月刊,期刊创办于1985年。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是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省教育学院主办的学术性期刊。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是正规的省级期刊。《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国际流行大16开本,160页,每月20日出版。是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省教育学院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正规省级综合性学术刊物。本刊主要为广大读者及教育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主要刊发内容以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改革、师资建设、教学研究为主。期刊简介:刊物简介:《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是由省教育学院主办,新闻出署批准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国内统一刊号:CN22-1296/G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1580,邮发代号12-129。《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现面向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教育专业领域专家诚征优质稿件。

现用刊名: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曾用刊名: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创刊时间:1985

网上有说是的,还通过了评职称一类的检查,但我认为不是,属于一号多刊,那个号是给学报的,而不是学报学科版的。

吉林教育学院学报是武汉大学核心。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出刊周期为月刊,期刊创办于1985年。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是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省教育学院主办的学术性期刊。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吉林教育学院学报是武汉大学核心。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出刊周期为月刊,期刊创办于1985年。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是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省教育学院主办的学术性期刊。

是正规的省级期刊。《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国际流行大16开本,160页,每月20日出版。是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省教育学院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正规省级综合性学术刊物。本刊主要为广大读者及教育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主要刊发内容以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改革、师资建设、教学研究为主。期刊简介:刊物简介:《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是由省教育学院主办,新闻出署批准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国内统一刊号:CN22-1296/G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1580,邮发代号12-129。《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现面向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教育专业领域专家诚征优质稿件。

现用刊名: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曾用刊名: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创刊时间:1985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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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火花》、《读者》、《萌芽》、《公主志》、《花样》

这个要看你的文章的,

是什么类型,什么风格的文章。

要投到对应的杂志。

是要评职称吗?

写的是什么文章,一般是有核心期刊,国家期刊。省级期刊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费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省教育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学校层次:专科第四条 卡伦校区地址: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老街3555号。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公共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应用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心理咨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省教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资助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刻苦努力,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经济特别困难者;孤儿;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应用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限制。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1. 高职分类考试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长的考生。(1)对口类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调阅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录取:遵从“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高的考生;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语文、数学、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同科类专业。报考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2020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相应合格证。(2)高职单招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方可报考我院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控制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105%调档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遵从“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征集志愿: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按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按上述原则完成征集志愿录取。2. 高考类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2)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在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3)如志愿、分数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报考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2020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相应合格证。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吉林省教育学院招生办,邮编130022联系电话:、81170193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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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都是要版面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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