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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论文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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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论文研究思路

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建筑工程竞争日益激烈 ,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也进入了规范化阶段。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是衡量一个企业的整体水平 ,包括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企业发展能力的标志。目前 ,随着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 (WTO) ,建筑工程投标文件也进入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制作投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中重要的环节。投标人在开标前可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最终投标人对招标的所有响应是通过投标文件进行反映的,用户选择谁或不选择谁都是要根据投标文件的情况作出决定的,废标中标与否都要在投标文件中找出相应的依据,所以应对投标文件给予足够的重视,力求递交的是一份内容上完整、实质上响应、价格上有竞争力、制作上精美的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书(2)营业执照(3)投标一览表(4)投标分项报价表(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投标保证金(9)法人代表授权书 (10)资格声明(ll)银行资信证明(12)制造商资格声明(13)贸易公司资格声明(1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15)证书(16)售后服务说明(17)备品备件清单(18)随机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清单(19)选购件清单(20)培训计划(21)制造记录(22)各种注册证、许可证、认证(23)产品样本资料前不久,笔者趁同行开会之机,就苏北地区中小型建筑企业对工程项目投标情况进行一次座谈,发现中小型建筑企业发展数量较多、成长较快,对大型建筑物工程的分包承建、地方城市和集镇的建设作出了贡献。然而有些中小型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投标时,因投标文件内容空洞,严重缺乏针对性,丧失中标机会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就这一问题与中小型建筑企业做些探讨。 一、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和作用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包括招标须知,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特殊条款,价格条款、技术规范以及附件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这些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必须对这些条款作出响应。这就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文件,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投标文件通常可分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 建设工程投标文件是招标人判断投标人是否真诚愿意参加投标并尽力获得中标的依据,也是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比较的对象,中标的投标文件还和招标文件一起成为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的法定根据,因此,投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二、存在针对性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其成因: 1、施工组织设计表述空洞、套话过多且马虎。有些投标文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表述过于笼统,对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操作工序避而不谈,只是摘抄培训时老师讲解的通用条款或购置的演示盘上表述的一般内容。这是因为编制招标文件的预算员没有细仔领会投标项目工程结构的关键部位。有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全文抄袭他人,竟然连工程名称都没有改过来。有些投标人对实质性内容的"工期要求"认知不足,不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不管情况如何都不能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哪怕是一天也不许可:某县中教工住宅楼招标,在入围的7家投标企业竞标中,x企业的得分比另一家投标企业还高一分,有评标专家一开始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时,就提出:"x企业投标工期超过一天,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观点",并坚持到综合分值的结果出现。这一天是因为二月平应算29天,从2月1日到6月底实际天数是151天,而比招标文件规定的150天工期多一天,仅仅就这一天不能宽容吗?评标委员会7人意见不一致,最后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4:3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被否决。 2、计价标准和套算程序不合规范。 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计价依据进行报价。不管哪一份招标文件都会十分清楚的指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套用的定额,如《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和《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1年),而有的人在编制价格文件时却套用了现行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费用定额,导致取费标准和套算程序错误,虽然报价、让利都适中,但就因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计价标准"这一实质性要求而被确认为无效标。这往往是制作投标文件的人手中资料缺乏或对招标文件的条款领会不透、不细所致。 3、提供类似的业绩资料不合要求。有些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时,招标工程项目是框架结构而投标文件中反映的却是施工过砖混结构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八层类似工程而投标文件只反映施工过五层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4 米跨度工程而投标文件只提供16米跨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资料而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的工程资料都是不合要求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专家评标打分时,都是不会给分的,分值过低是不可能中标的;同时,招标人也不可能让没有施工过同类工程的中小型建筑企业承担施工任务的。说到底是因为投标人没有针对招标文件中反映的工程概况提供符合要求的真实资料,也就是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财务报表反映的矛盾较多。有些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近两年经本公司组织人员审计过的财务状况、 资金平衡和负债情况及下一年财务预测报表, 而不是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等法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资料,招标人不得不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此引起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企业运行状况担忧、经济实力和诚信情况的怀疑。因为一年一度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都不重视或搞不了,只能说明是公司运转方面存在问题,就不会让这些建筑企业入围投标或中标的。 三、几点建议: 1、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尤其是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的编写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的人(如最好是工程造价编审资格的预算员),编制投标文件容易些。他能对招标文件的各个关键点进行过细的研究并能融会贯通的理解和领会,富有针对性的搜集资料和恰到好处的反映投标人的意愿。因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第一关就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核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签署;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相符合,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计价标准、合同条件及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将被确认为无效标。 2、选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招标人规定的条件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员在项目施工中,起到关键的作用。 项目负责人是招标项目工程施工的组织者,也是中标企业管理和组织工程施工的代表,投标企业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资料必须充分说明有足够的能力、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利用自有的机构设备施工出合格的工程。 3、严把审查复核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件不放过一个环节,具体做到严把"五关"、注意"四点"和把握"三条"。即"五关"是:实质性内容排序关(就是把招标文件中的各方面关键点全部排列出来再编制投标文件),报价履约信誉关,重点、难点部位规范程序表述关,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关和工期进度质量关;注意"四点"是:工期不能超、业绩不能降、资质不能低、表述不能省;把握"三条"是:工程量清单不能改、套用定额和计算规程不能错、让利明细不能丢。 4、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千万不要弄虚作假。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提交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在仔细审查过程中,发现疑点的可以组织考察以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得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认可后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对弄虚作假取中标人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部门不仅网上予以公布,供其他招标人查阅,还应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论处: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 解决编制投标文件针对性问题是建筑企业自身生存、 发展和壮大的关键性问题之一。随着各地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加大,中小型建筑企业的发展空间很大,在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的形势下,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显得尤其重要,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为保证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合理性,应对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重点内容进行分析,深刻而正确地理解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意图。一、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反映了招标人对投标的要求,持别要注意项目的资金来源、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更改或备选方案、评标方法等,重点在于防止投标被否决。二、合同分析(一)合同背景分析。投标人有必要了解与自己承包的工程内容有关的合同背景,了解监理方式,了解合同的法律依据,为报价和合同实施及索赔提供依据。(二)合同形式分折,主要分析承包方式(如分项承包、施工承包、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和管理承包等);计价方式(如单价方式、总价方式、成本加酬金方式等)。(三)合同条款分析,主要包括:1.承包商的任务、工作范和责任。2.工程变更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3.付款方式、时间。应注意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和预计的施工进度计划,计算出占用资金的数额和时间,从而计算出需要支付的利息数额并计入投标报价。4.施工工期。合同条款中关于合同工期、竣工日期、部分工程分期交付工期等规定,这是投标人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也是报价的重要依据。要注意合同条款中有无工期奖罚的规定,尽可能做到在工期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有竞争力,或在报价合理的前提下工期有竟争力。5.业主责任。投标人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做出的报价,都是以业主履行责任为前提的。所以应注意合同条款中关于业主责任措辞的严密性,以及关于索赔的有关规定。三、技术标准和要求分析工程技术标准是按工程类型来描述工程技术和工艺内容特点,对设备、材料、施工和安装方法等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有的是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试验和验收所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它们与工程量清单中各子项工作密不可分,报价人员应在准确理解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对有关工程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忽视技术标准的报价都是不完整,不可靠的,有时可能导致工程承包重大失误和亏损。四、图纸分析图纸是确定工程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的重要文件,也是投标者确定施工方法等施工计划的主要依据。图纸的详细程度取决于招标人提供的工图设计所达到的深度和所采用的合同形式。详细的设计图纸可使投标人比较准确地估价,而不够详细的图纸则需要估价人员综合估价方法,其结果一般不很精确。

关键词: 工程招标 工程投标 投标策略包括投标策略和作价技巧。所有的策略和技巧来自承包商的无数次投标的经验积累以及对客观的认识和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同时也与承包商的决策能力和魄力息息相关。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竞争日趋激烈的...

1招标文件对报价方面的评分有以下几方面:2最低价为基准价,就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要想中标,价格最低越有机会;3靶心价格为基准价,就是越接近投标平均价越有利,这种方式要分析竟争对手的报价,报价过低或过高都会导致价格评分不高;4综合评分法,就是算术平均分为评标基准价。5除了报价因素,要想中标,还要重点研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招标文件的重要指标的要求,所有参数指标要完全响应无偏离,只有这样,中标机率才会比较高。

投标报价论文文献

1、《谈谈招标文件编制》,作者:杨淑琴;2、《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作者:李仁林;3、《建设工程招投标计价模式研究》,作者:胡沿;4、《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作者:梅阳春、邹辉霞、陈锦桂等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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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文摘英文文摘独创性说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引 言1工程项目管理概述项目管理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的内涵 FIDIC条款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和特点合同管理的角度合同管理的目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职能2合同管理体系研究建筑工程合同总体策划国外成熟承包商的策划切入点我国承包商在总体策划方面的完善措施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承包商的投标目标和投标工作分析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的基本任务报价及合同谈判施工合同前期策划应注意的问题考虑承包商的基本利益考虑垫资施工的问题重视合同有效性的问题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重视资信调查问题尽可能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施工合同实施控制建立施工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必要性建立施工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施工合同变更规范管理工程变更对施工合同规范管理的影响施工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分析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变更的规范管理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分包在一些大中型工程中存在的原因分包合同的规范管理3索赔索赔的基本概念索赔的含义索赔的作用索赔和反索赔索赔和变更的关系索赔的种类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索赔管理索赔意识索赔管理的任务避免索赔存在的误区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索赔程序国际程序国内程序不同种类索赔项目的起止日期计算方法索赔的证据和依据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的依据索赔解决方式比较分析4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现状与实例分析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现状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问题产生的原因实例分析背景介绍实例分析评价与总结政府应采取的措施建筑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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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然而,按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参考资料:参考文献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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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的消耗量和单价原则上是不能更改的,但如果投标报价中允许采用企业自行的定额及经验值,那么就当然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正了。不过定额是“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除非有相应的文件及计价规则的说明,一般是不改的。清单计价的工程量肯定是不能改的,招标文件的数量是招标方确定的,为的是统一口径的最终报价对比,当然了,发现重大的量差应该与招标人进行沟通,确定数量。同时,这也是作为“不平衡报价”的因素。至于清单单价,是投标人的自有行为,当然可以进行任何相应的更改,不过在进行答疑等环节上要有充分的理由进行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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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投标【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有别于传统预算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建设工程计价也将逐渐转变为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之一是为投标者报价用和为招标者编标底之用,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投标者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拟定的施工方法,通过单价分析对表中各栏目进行报价,并逐项汇总为各部位以及整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因此,工程量清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投标者的报价和招标单位标底的准确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投标一、前言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领域经一步开放,为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办法,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现状,通过试点和摸索,我国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定价,社会动态监管”三者结合的模式,并于2003年7月1日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推广执行工程量计价方式,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实行量价分离,打破以往的定额计价方式有较大不同,而且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人,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建设工程的承包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科学合理的招投标办法,应该是企业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装备水平等综合素质的竞争,在竞争中形成市场。因此,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日益完善,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势在必行。本文主要从二、工程量清单计价(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招标要求、图纸要求及规定将拟建招标的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预算或综合定额子目分项计划出拟建招投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项以及按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的组成部分,供招投标、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通常工程量清单是有编制能力的招投标单位(业主)直接提出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出,随招标一起发到投标单位。(二)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参考地方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发布的消耗量定额,综合价格等自主确定的,其涵盖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其他费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共五部分(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征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它有如下特征: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4.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 目的具体情况,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1)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招投标工作,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有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2)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报价的项目构成、单价组成必须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增加了报价的可靠性,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3)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 的合理分担,即量由发包方或招标方确定,工程量的误差由发包方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4)工程量清单报价将推动计价依据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自己的工程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四)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1.定额计价是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曾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未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总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地了解工程造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不仅在表现形式、计价方法上发生了变化,而且从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上都发生了变化。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对定额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定位。多年来我们力图通过对定额的强制贯彻执行来达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种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确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以政府行政行为作为对工程造价的刚性管理手段所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要寻求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从定额管理转变到为建设领域各方面提供计价依据指导和服务。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定额管理方面的转变。工作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综合单价形式,并由企业自行编制。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不象以往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价差,最后在计取各项费用,才能知道工程费用。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2.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经济、技术、质量和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波动较大的因素比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就充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标、投标双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价,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3.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炼内功,降成本,提效益。有效地避免了个别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的编制水平、素质的差异而造成工程量计算偏差,从而使评标、定标工作在量的方面有一个共同的竞争基础。在招标过程中把施工图纸发给个投标单位,以各自计算的工程量为准的方式,虽说对招标单位来说,能减轻许多工程量,但对投标单位来说,常常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要计算工程量,还要考虑确定投标单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加上要承担工程量计算偏差的风险,招投标实际上有失水平。工程量计算的偏差,对于工程总造价影响很大,利用定额编制预算进行招投标,实际上主要是考核各投标单位预算员的编制水平,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整体的综合实力。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因为投标过程往往是多家单位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而中标单位仅是一家,未中标单位各项支出亦无法得到补偿,造成社会劳动资源的浪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不仅能够缩短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6.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促进建筑市场化的重要途径。过去工程造价以定额为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筑市场改革,将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这样国家控制量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价格也逐步走向市场化,这是定额改革的第一步,此后建设部在1998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工程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所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具有以下优点:1.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市场定价”。它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合理降低工程成本,而传统的定额计价的本质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法定化的政府定价制度,因此,很难准确的反映建筑产品价格。2.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了企业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随着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不但存在着国内竞争,而且还面临着国际竞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强化竞争意识,敢于竞争,扬长避短,这不仅是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竞争,同时也是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管理方面的竞争,进而充分体现施工企业的优势、特点和自主性,对促进和提高施工企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只有那些高效、质优、价低的施工企业才能形成利润空间,才能被市场接受和承认。因此,工程量清单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3.工程量清单计价能保证施工项目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这点和定额计价,平均工资,固定费率,总体合理个体不合理相比较来说,有较明显优势。4.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极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达准确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治日后追加工程造价。5.工程造价,人才为本。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多能”的复合人才,来充实企业。这就刺激了从业人员要炼就终身学习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懂得国际工程造价操作理论与务实,技术综合能力强,只有这样的专业人才才能善于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和行业振兴的必备人才,这是保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条件。(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时的主要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1.做好招标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业主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单位随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根据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果没有太太的出入,即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报价,如果发现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改动工程量,而应该致函或直接找招标单位澄清;3.确定投标报价;4.通过单价分析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分项单价确定后,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每一次均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最后将各项合价汇总即为工程总造价;5.在评标定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常常与合理低价中价的原则相结合,为了中标,投标单位之间有可能会发生恶性竞争的行为,这时应禁止将工程直接费,即工程成本作为竞争费用,应将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单位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一种用来表达工程计价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和数量、单价、合价的表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就是表格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数量四个栏目由招标人负责填写后与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给投标人,而单价、合价两个栏目由投标人完成。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完成以下工程内容:设计图纸所要求的实体性工程,为形成实体工程而采取的措施性工作,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特殊要求。与此相应,工程量清单由分部与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一)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中,业主可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除了通常包括的内容外,如招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等,还必须提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与传统的招标文件相比,清单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招标投标,以求得合理的工程价格。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下情况的有关资料;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3、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二)标底价格的编制。标底价格由五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规费、税金。标底编制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综合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含完成该项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最后汇总成标底。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具“规范管理,便于管理,便于计价”的特点,遵守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遵守统一与灵活相结合的项目编码体系。采用编码体系的目的是方便数据的计算机处理,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进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进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9位为项目名称编码,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项目特征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自行编制。遵守统一的项目名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由多个工序组成,为方便施工企业计价的需要,工程量清单除了写出统一的项目名称外,按规定要求考虑项目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能够反映与工程造价有关要素,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理解,而影响招标的公平性。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为完成分部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工作,如施工排水,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内容,由于不同施工企业将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与施工措施,按项计列,具体工程量由施工企业自行计算。招标人提出的措施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如果有清单中未包括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措施,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自行补充,否则按无其它措施认可。其他项目清单主要体现了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拟建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与招标人有关的费用有:预留金、甲供材料费,这部分费用由招标人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投标(一)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投标人分别对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及其其他项目逐项进行报价,根据企业自主定价的原则,工程量清单报价从表达形成,组成内容和投标策略三个方面都体现了投标人通过市场竞争,自主形成价格这一特点。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现阶段我国常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有两种:1.是采用国际上普遍沿用的全费综合单价计价,既分项工程的单价中包含了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差、利润和税金、风险准备金等全部费用,将综合单价与相应的工程量相乘再相加后即得该工程的总造价;2.是我国目前普通使用的工料单价法,即先用工程量清单上给定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套用预案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基价,从而确定工程项目的直接费,再以此为基础计算工程的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差、利润和税金等,最后将这同部分费用相加后既得该工程的总造价。采用第一种方法投标报价时,该报价是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人员素质,施工机械和机具的配置、施工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等编制的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投标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投标单位编制本企业的内部定额,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出有竞争力的报价。第二种方法采用的是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预算定额或综合定额,这就把人工、机械及材料的消耗量统一到了同一个水平,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的工程造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而非企业的个别成本,因此不利于各投标单位之间形成真正的竞争,降低工程造价。目前,我国推行的是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即第一种方法),这样既可以在招标投标和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又可以与国际惯例接轨,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的目的。(二)投标报价的组成内容体现了企业自主定价的原则施工企业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编制单价时,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可参照现行预算定额或按照企业内部定额确定。人工单价可以根据市场劳务分包情况予以确定,材料价格应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基础上进行市场询价,机械台班单价,应调查租赁价格,确定自行购置机械还是进行租赁更能降低成本。对于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成本降低措施,按实际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三)利用投标策略进行报价,以保证在标价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大经济效益。常用的一种投标策略是不平衡报价,即在总报价固定不变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砼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平衡报价有两方面的目的;一个是早收钱,另一个是多钱,投标人通过适当提高早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的单价,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使前期工作的收入合理的大些,从而达到早收钱的目的。为了能够多收钱,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于实际数量比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多的或者有可能多的,不妨合理的提高单价,反之,则可降低报价。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评标(一)评标工作是招投标工作的核心部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和以往发生了很多变化,主要表现在:1.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评标主要看总造价,评标工作中的商务标评审十分简单;清单形势下由于清单本身具有的特点,评标工作不能只简单的评工程总价,还要进行分部分项清单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清单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是否有计算错误等的评审。2.定额计价时企业报价都依据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不用考虑企业的特点,企业之间对同一项目的报价基本相同,所以评标时不用考虑企业报价是否合理;在清单形势下,材料价格、人材机消耗量等全部由企业自主报价,评标时必须考虑其报价是否合理,是否不低于企业的成本。3.定额计价时施工合同主要签订总价合同,结算时以定额为依据;清单执行后施工合同主要以单价合同为主,所以评标时要审核投标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存在计算错误,避免给业主带来损失。由此可见,清单执行后,评标工作更加细化,要考虑的因素越来越多,我们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二)现行的政府采购的项目,政府为了尽量减少财政投资,基本都采用最低投标中标原则,最低中标法在评定时,简单易行,能真正体现招投标进行价格竞争的目的,也能减少人为因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但诸多企业内部定额尚未建立和健全,市场机制也尚未完善和成熟,种种不利条件下,一些实力软弱,业绩差的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为谋取中标,违背价值规律,恶性压价竞争,由此产生各种不良后果,为引导投标人以不低于其成本的合理低价进行竞争,从以下几方面实现。1.在评标过程中,通过询标的办法来确定中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进行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明确的可量化的评分标准,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在评分标准设置中,合理规定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权重,商务标一般应占到70%,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浮动。对结构简单,施工方法与工艺相对成熟的施工项目,商务标的权重不妨为100%,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项目,为避免施工单位低价抢标,影响工程质量,应相应加大技术标权重。为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或恶性压价可能性的产生,通过设置化标准来确定“异常”报价,对异常报价只能计取较低分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防止施工企业不平衡报价,正确评判其总报价是否合理有效。七、结束语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它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的社会平均成本计价。工程量清单将实体消耗量费用和措施费用分离,使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可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从而改变现有定额中有关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随着我国加入WTO,多工程造价管理而言,所受到的最大打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所以,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即由原来的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自编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改由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实物量)给投标单位报价,即顺应了国际通用的竞争招标方式,又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的矛盾。八、致谢首先,我向指导我毕业设计的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本论文是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做毕业设计的每个阶段,从选题到查阅资料,论文提纲的确定,中期论文的修改,后期论文格式的调整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了指导老师的大量支持和帮助,他严谨和务实的态度,让我受益匪浅。再者,我想对我的母校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它给予我在大学深造的机会,让我能继续学习和提高;并感谢全体老师和同学们长期以来的关心和鼓励。通过这次毕业设计,让我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与投标,无论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或者对管理部门来说,毕竟是一个新课题,需要有一个学习、探讨和适应的过程。也只有不断的学习、探讨和适应,才能完全发挥工程量计价方式的招标与投标的积极作用。最后,望母校蒸蒸日上,再创辉煌!参考文献:1、袁洋志,诠折招标工程量清单法.福建建筑,、朱红莺,浅谈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法.建筑经济,、马建梅.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投标[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4年第3期

招投标资格条件研究论文

3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在招投标法实施的过程中,确有一些难点问题既需认真对待,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关于投标人不足3家需重新招标的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当开标后投标人未达到3家时,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当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只有3~4家时,招标人往往是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对届时投标人能否达到3家而忧心忡仲。最令人恼火的是开标时投标公司未满3家,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而谁能保证第3家、第4家投标人在第 次招标未表示出兴趣的情况下,在再次招标中就一定会出现呢?在竞争对手稀少、潜在投标人相互知己知彼,明显感到参与竟标将处于劣势时,潜在投标人很有可能不会参与竞争。这种情况下,即使重复招标,也不一定有理想的结果出现。出现这样特殊情况的招标,应允许招标人当场宣布公开招标改为询价采购或直接采购,而各投标人的报价依然有效。因为此时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有竞争力的价格,可以达到业主招标的目的需要,同时又节省了因重复招标造成的社会成本的浪费。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判断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明确规定,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那么,究竟如何判断投标人的报价是低于自身成本的呢? 从机电设备供应商来说,要判别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自身成本,就要知道其成本构成。生产成本多少、人员成本多少、设备是否已进行更新改造、生产率水平高低、销售网络是否成熟、营销队伍是否精炼等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报价的最终形成。要得出厂商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结论是不容易的。 如果厂商有成熟的销售渠道,有高效的生产组织,有技术娴熟的一批优秀职工,有好的降低成本的手段,这一切都会促使成本的降低。那么,好的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低于甚至远低于其他投标者。特别对于非定型的大型成套设备的招投标,由于投标人的企业状况千差万别,也许报价的差异会相差很大。这时,怎能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不正常的报价呢?因此,在评标时,特别是机电产品等货物招标的评标,不应该轻易地将某个投标人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关于招标过程中的行政监督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如评标过程中产生纠纷,投标人可向国家行政监督机构投诉。 招标过程中的监督十分重要。它是采购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招标的公正和有序进行,是为厂维护招投标者权益的一种手段。 行政监督机构应有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手段并付诸实施。例如,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规范招标就设置了招标委员会,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每一个评标委员会中设立评标监督人,由监察人员到场进行监督。 在招标结束的一段时间内,行政监督机构对招标项目应有一个回访期。在回访期内继续对招标项目进行跟踪抽查管理,这样才能有效地把握招投标活动。而目前《招投标法》的配套措施中,并未明确监督的具体实施措施。例如,监督力度应该如何;当事人应向监督机构的哪一个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监督机构将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处理;如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何课以罚款;罚款由谁实施等等。这些问题如没有实质性的答案,只有对法律责任的原则性描述,监督工作就不可能真正到位。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1、 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4、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二、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 ,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 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年临安市共有 105 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有 38 个项目为外地企业中标。(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临安市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三 、结论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从《招投标法》看三峡工程的规范招标截止到2001年为止,三峡二期工程机电产品的重大国际招标工作已全部结束,二期工程的土建安装招标工作也已大部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期工程的招标工作正在逐步着手实施。 在三峡工程的招标项目中,中国三峡总公司以法律为依据,严格按照“三公”原则办事,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招标成果。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机电产品的平均节资率达到了8%,土建安装工程的节资率达到了3%。 现对照《招投标法》及配套措施的要求,简略记述《招投标法》实行以来三峡工程招标的具体做法以及一些体会。 1 概述 三峡工程自1994年12月开工以来,进展顺利。取得成果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三峡工程全面实施了业主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而在工程建设和机电产品的采购中严格实施招投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对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供货质量和施工质量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实施以来,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进一步严格招标管理,成立了以中国三峡总公司领导为主任、三总师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委员会,从招标立项到招标决策,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同时,明确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委托行使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中心的职能,在中国三峡总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承接三峡工程的建筑安装、机电设备、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的招标千作。仅2001年上半年,招标公司承担的招标项目占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项目的90%以上,有效地配合了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到2001年9月底为止,招标公司的招标项目总金额已达124亿元左右,国内招标项目有36个,国际招标项目有19个,涉及了设备、物资、材料、土建、安装、技术引进及技术转让等各个方面。在取得招标成果的同时,队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提高。 2 依法实施招标工作 招标方式的确定 为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利益,《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当项目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时,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由于三峡工程的特殊性,经上级部门认可,三峡工程的招标由项目法人 中国三峡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方式的选择可自行决定。 中国三峡总公司认真贯彻和落实有关法律要求,招标委员会在项目审批上严格把关,除特殊专用项目或潜在投标人少的情况外,基本上都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如需调整,经招标委员会批准后才可实施。在招标项目的划分上做到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应招标的项目决不化整为零而规避招标。 评标专家的组织 《招投标法》对评标专家的规定比较严格,要求专家必须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且须为工作8年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这些要求对三峡工程这样招标项目比较多、招标业务比较繁忙的建设项目来说,对专家的人力资源的需求量很大。 尽管如此,中国三峡总公司为严格执法,在制定的《招标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严格审查。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还明确要求聘请的外部专家比例必须达到总评标人数的30%~50%。保证外部专家参与评标的比例,是中国三峡总公司有效贯彻实施“三公”原则的最好体现。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要求,评标专家必须在国家行政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针对特殊情况,例如三峡工程这样规模在世界上数一数二、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的建设项目,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单很难满足工程的评标要求时,允许采用其他的聘用方式。 中国三峡总公司在专家的选择上,采取了审慎对待的态度,层层把关,最终由招标委员会对评标专家名单给予最终认可。 守纪要求 招标工作是否能取得成功,不光要有好的政策约束,好的制度管理,好的招标人,还要求有遵纪守法的投标人的配合。投标人是否能规范投标,也是一个招标项目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招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守法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为使要求变成现实,招标公司在招标时,把对投标人的约束条款明确写入了招标文件。指出投标人如造成腐败或有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废止。不仅如此,在开标仪式上,每当唱标结束后,主持人都会当场宣读评标期间对投标人的各项纪律要求。明确除规定的联系渠道外,投标人不得与买方评标人员进行任何私下接触。一切问题书面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答复每一个投标人。 当评标专家进入评标现场后,招标组织者首先要求专家阅读的是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大纲对评标的各项规定。纪律要求及保密要求作为评标大纲附件,随评标大纲一起下发给每一名评标专家。有了守纪的各项措施保证,评标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评标打分的相关措施 从三峡工程的实际出发,中国三峡总公司的招标基本上采用综合评价法。对定性评价部分要求评标专家根据个人经验打分后归纳形成。 为使评标专家能够充分行使专家的权利,不受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在评标大纲中,明确规定了任何人不得诱导专家,不得阻止专家发表个人意见。同时,为避免专家本人带有倾向性;意见,在评标细则中尽可能地细化评分标准,还在评标打分时要求采用实名制,由专家在每一张评价表格上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否则,其评标打分将被作为废票处理。这就使得每一名专家都必须认真地对待手中的评分表。 集体决策下的评标与定标 根据《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的规定,当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对各投标人按最终得分顺序依次排出投标人名次。为对决策负责,评标报告一般向招标委员会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报告意见,招标委员会组织成员会议讨论,确定最终中标人。重大招标项目报经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由于有这样严格的层层审核、评标定标经有关人员集体决定,并非听凭个人意见,中国三峡总公司的评标决标工作得以规范进行,保证了对每一个投标人的公平和公正。

目前招投标活动中采用主要的各种评标办法,都有着各自的特点、要点和难点。

《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从此条款,可以看出,主要的评标办法,是

(1)综合评标法;

(2)最低评标价法。

一、综合评标法:( 俗称“打分法” )

特点: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

毕业论文投标报价编制

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与招标相同,投标是应注意一下几点: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时应注意:(1)复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项目是否准确。(2)研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3)进行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工程实践中,综合单价的组价方法主要有两种:1)依据定额计算,2)根据实际费用估算。(4)根据投标策略、结合自身实力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调整。(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项目计量单位及工程数量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内容一致,投标单位仅填报清单综合单价和合价(包括分项合价和分部分项清单总合计)。2、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鉴于清单编制人提出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投标人可以在报价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措施费项目内容报价。承包商在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根据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对于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认为不发生的,其费用可以填写为零;对于实际需要发生而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的,可以自行填写增加,并报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项”为单位,填写相应的所需金额。每一个措施项目的费用计算,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相应采用综合单价或按每一项措施项目报总价。需要注意的是,对措施项目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应按照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参与竞争。3、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1)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暂列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增加或者减少;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暂估材料价标给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合计4)总承包服务费的金额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说明按实际估算费用,或者按照有关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4、规费和税金的计算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规费不参加竞争,因此投标时应提高或降低将规费报价,否则无望中标。5、其他有关表格的填写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商投标时提交的有关表格填写提供。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其他。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关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要点?想要知道答案嘛,下面是中达咨询小编梳理的有关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要点相关内容,基本情况如下:拿到招标文件后,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预算、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随着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是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有效途径。在施工企业投标活动中的报价编制从某种意义上起到能否中标的决定因素。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要点时应注意的几个要点。1、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2、合理划分标段或标包)和确定工期或交货期)3、明确规定具体而详细的使用与技术要求4、用醒目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规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以及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6、规定提交备选方案和对备选方案的处理办法7、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并载明招标文件最短发售期8、规定需要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9、明确投标有效期10、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有效期以及提交与退还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2、明确招标文件的售价13、充分利用和发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作用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的工程报价与工程管理摘要:本文介绍了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并根据这些特点讲述了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后的工程报价应根据企业定额并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等技巧进行,以提高中标的机率。工程中标后,应对工程成本费用要素,如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进行严格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或其他与合同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记录并签证,为以后的索赔作准备。同时,本文还强调了应进行合理的索赔。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 工程管理 1 引言 作为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发生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同时也表明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开始与国际惯例接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贯彻的指导思想就是"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主要体现在: 政府宏观调控。一是规定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严格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二是"计价规范"统一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统一了计量单位、统一了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了项目编码,为建立全国统一建设市场和规范计价行为提供了依据;三是"计价规范"没有人、材、机的消耗量,必然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学会编制自己的消耗量定额,适应市场需要。 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由于"计价规范"不规定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空间,投标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和管理能力与已储备的本企业报价资料,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投标报价。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由承发包双方在市场竞争中按价值规律通过合同确定。 根据计价规范的上述特点,承包人在预期利润不减少时如何降低报价,以提高中标机会;在报价基本不变时,如何无形提高项目的预期收益。工程中标以后,对影响工程效益的各要素又应该如何管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又应该如何根据计价规范和合同对工程进行索赔。本文就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2 工程报价与工程管理投标报价阶段 以企业定额为基础进行估价 对于投标企业来说,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很显然,这些是最基本的,是任何企业都将在平时的施工管理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报价资料,是企业经营的策略和商业秘密。因此竞争中,投标企业对外必须以自己的估价为基础,结合自身在投标竞争环境中的地位和自己对预期利润的期望值来合理确定自己的报价。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报价 为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企业对内还需进行单价的合理分析与确定,以确保报价的整体竞争力。在总标价无多大出入的前提下,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将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单价调整得略高于正常水平,另一些则略低于正常水平。投标企业中标以后可以在合同履行前期就能够收回比常规报价所能得到的更多的工程款,尽量实现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如果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还能使企业实际结算款项比报价单的款项多。 实现"早收钱" 虽然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合同法》第286条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但是尽早收回工程款项、减少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仍然是当前每一个承包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因此,在工程开工以后,除预付款外,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钱。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在投标时报价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先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低。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只要保证整个项目最终能够盈利就可以了。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资金压力的问题,还能使承包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就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人永远处于收入比支出多状态下,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人手中,减轻了承包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压力,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实现"多收钱" 根据计价规范第款规定,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应按照实际调整。因此如果承包人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就可以获得多收钱的机会。例如,某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为1000m3,经过对图纸工程量的审核,有绝对的把握认为数量应为1500m3,那么此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面的单价由10元/m3提高到13元/m3,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就会比一般的报价赚取更多的钱。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比实际的工程数量要多,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数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这样投标时好象是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完成那么多工作量,就会赔很少的一部分。同样,通过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确信通过后期的运作可以进行变更,那么对很有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的报价就应该做适当的调整,以便取得更好的效益。 施工阶段"管好钱" 在正常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的工程,工程造价已基本确定,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动时,才进行调整计算。因此,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其成本要素的管理重点,就是在既定收入的前提下,控制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成本支出。 人工费的管理 人工费支出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15%-20%,且随市场价格波动而不断变化。对人工单价在整个施工期间作出切合实际的预测,是控制人工费用支出的前提条件。人工费用控制指标,主要是从量上加以控制,重点通过对在建工程过程控制。首先在月初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出合理的用工数量,结合市场人工单价计算出本月控制指标。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工程分部分项,对每天用工数量连续记录,在完成一个分项后,就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用工数量对比,进行横评找出存在问题,办理相应手续以便对控制指标加以修正。每月完成几个工程分项后各自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用工数量对比,考核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这种控制节约用工数量,就意味着降低人工费支出既增加了相应的效益。如果包清工的工程,结算用工数量一定在控制指标以内考虑。确实超过控制指标分项工日数时,应及时找出问题的工程部位,及时同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人工费用支出中,要杜绝没有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支出,因为这些支出意味控制指标的失控,减少已取得控制成果。材料费的管理 材料费用开支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60-65%,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点。材料费用受材料供应方式影响,主要为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从采购角度讲,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一般都是价格已经确定,而有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就存在材料价格高低的问题。因此,承包人在采购过程应该降低材料单价。在上月末对本月施工分项所需材料用量下发采购部门,在保证材料质量前提下货比三家。采购过程以工程清单报价中材料价格为控制指标,确保采购过程产生收益。对发包人供材供料,确保足斤足两,严把验收入库环节。从施工管理角度讲,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质量方面的程序文件,做到材料堆放合理布局,减少二级搬运。具体操作依据工程进度实行限额领料,完成一个分项后,考核控制效果。要杜绝没有收入的支出,把返工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因为返工不但增加材料费用成本,而且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为以后招揽工程必然带来负面的影响。月末应把控制用量和价格同实际用量和价格横向对比,对超额使用的材料数量要落实清楚,对存在材料差价的问题,应尽快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下材料费用管理的重点,是为整个施工期间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储备物优价廉的材料。建立自己材料供应基地,减少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率,加强施工过程材料可利用率。延长自有周转材料使用寿命,对租赁的周转材料依据施工周期,精确计算使用天数,不需用时及时退回租赁单位,减少占用天数。机械费的管理 机械费的开支约占建筑产值的8%-10%,其控制指标主要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出使用的机械台班数。由于机械一般是承包人自有的或承包人从外边租赁的,其价格一般不会变化,因此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用量的控制。对于租赁的设备,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作到设备的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特别是合理安排大型设备进出场时间以降低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做详细台班记录,对于发生发包人方或其他外界非合同因素迫使机械不能正常运行使用,如现场停电等,应在当天同发包人办好现场签证手续。月末实际使用台班同控制台班的绝对数进行对比,将量差分析发生的原因。对自有或融资租赁的设备,更应作好日常台班记录,注意日常维护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保证每天满负荷运转,少作无用功。其他费用的管理 除了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以外,施工过程中需要控制的费用还有管理费用、临设费、税金、保险费。这部分费用在中标后以后就成为既定的数,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节约管理费用是重点,制定切实的预算指标,对每笔开支严格依据预算执行审批手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作到高效精干,提倡一专多能。对办公费用的管理,从节约一张纸、减少每次通话时间等方面着手,精打细算,控制费用支出。 2、临设费管理的重点,依据施工的工期及现场情况合理布局。尽可能就地取材搭建临设,工程接近竣工时及时减少临设的占用。对重复利用的临设材料每次安、拆要高抬轻放,延长使用次数。日常使用及时维护易损部位,延长使用寿命。 3、对税金、保险费是国家政策严格控制的费用,应依据工程进度款及时上缴。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的实际情况或发包人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做法、材料代用等,引起设计变更;同样对施工图以外的内容及停水、停电,或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等都需要办理工程签证。首先应有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人员作好工程量的确认,如存在工程量清单不包括的施工内容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将需要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落实清楚;其次预算人员审核变更或签证签字内容是否清楚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在投标时的报价是建立在既定的施工方案基础上。结算阶段"索赔钱" 施工索赔是指由于发包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发包人偿还他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这是国际承包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是合同意识加强的体现。过去有一种现象是"低价中标,高价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渐见激烈,这种做法会严重损害承包人的形象。因此,应当提倡合理索赔。 合同执行中常见的索赔内容:投标后文件修改;制约工程进度因素;工程执行中质量、标准等变化;承包各方、各专业之间接口问题;发包人的工作指令;规避风险措施等方面。 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索赔程序是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及时提出索赔要求,按国际惯例是索赔事件发生后,在一个月之内,承包方提出申请意向书,以便监理工程师及时调查处理。 索赔金额计算必须依据充分,实事求是,计算准确无误,合情合理。有关费用计算,采用规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采用其他单价,必须要有足够的依据。3 注意问题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时也应该注意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当报价清单中大部分单价成倍或数倍地偏离了市场价格时,或者是不平衡的比例分配得过分悬殊,使得早期工作内容的单价明显不合理,发包人就可能要求承包人就此提供单价分析及计算依据,甚至会判为废标,承包人反倒会弄巧成拙。 进行工程投标报价时,不能盲目对着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而应该是对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了深刻的熟悉和理解、对工程量进行复核以后,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进行报价。4 结论 长期以来,我国发承包计价、定价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定额中人、材、机的消耗量是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以及社会的平均水平确定的,不能反映的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体现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率。因此,编制切实可行的企业定额已经迫在眉睫。 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后,工程投标要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方法,尽量使承包人在中标以后尽可能早地收回资金,尽可能多地收回资金。工程施工阶段要根据最优化的施工方案对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做好严格管理,同时做好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外界因素影响等的记录和确认工作管理。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要根据前期的记录并确认的与合同不一致的条款进行索赔。总结起来就是"早拿钱,多拿钱,管好钱,索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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