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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案例式毕业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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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案例式毕业论文提纲

法学的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法学的论文提纲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论文提纲是一篇论文的骨架和纲领,也是一篇论文的雏形和缩影。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

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释明的分类 11-13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公正价值 17-19

效率价值 19-20

社会价值 20-21

权利保障价值 21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公开原则 34

中立原则 34-35

适度原则 35

同等原则 35-36

个案释明原则 36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释明的内容 38-39

举证的释明 38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释明的方式 39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法学本科案例式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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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法律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却规定不清,以致于在实务中司法人员适用混乱。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悔罪表现”的不同适用规定以寻求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解释方法。其次,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盲从的特性决定了司法活动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只有当实体法与程序法达到协调状态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制度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关键词 未成年人 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悔罪表现作者简介:霍婷、周仪,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世纪以来,技术革命冲击了传统社会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成年犯罪率的飙升就是突出的热点之一。社会环境迫使大批走投无路之人实施犯罪,也逐渐松动了报应刑论所坚持的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识因而有罪必诉的基础观点。在司法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守刑罚并非预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才是良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创新起诉制度以实现非犯罪化。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也曾分析得出温和的、社会化的矫治方法更有利于降低重复犯罪率的结论 ,这也印证了此项制度的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了三项要件即罪名、可诉性和悔罪表现。作为必要的条件之一,悔罪表现在此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体法亦或是程序法都未对此明确规定。由此可见,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对当前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悔罪表现具体内涵的选择冲突对于何为“悔罪表现”,学者们各抒己见。张明楷教授认为是指在犯罪后以一定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悔恨 ,但有的学者则将其理解为认罪与忏悔,因此悔罪表现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希望改正 。更有人提出,悔罪表现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心理感受层面,必须以客观行动表示出来,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这种种说法,检察院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要件时,究竟要以谁为准?由于案件本身的差异以及地区不同,司法官员基于自己的认知所做出的选择无可避免的具有差异性,这就很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则更多的趋向于将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悔罪表现直接与《刑法》第72条缓刑中的悔罪表现相等同。持此观点者认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悔罪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证明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危险,所以可以等同适用,这是诉讼法与程序法衔接的一个体现。但笔者认为,其一,由于两种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即使指向同一目的,也不可以等同适用。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即缓刑是独立的刑种,由法院宣告,实行社区矫治。而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独立的起诉制度,体现了检察院的出罪权。其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标准应低于缓刑的要求。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刊登的某案例为例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宇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后小宇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悔罪态度始终不好,表示不道歉。若按照缓刑中悔罪表现的标准来衡量此案,则无论如何小宇也无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如果对小宇的生活经历简单了解后,我们将很容易得知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不管不教,因此性格倔强冲动,不善与人交往的结论。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所谓的“问题少年”,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极端,但由于年龄小,则很容易通过教育来纠正他们的价值观。如果法律仅是冷冰冰地给予惩罚,反而会助长逆反心理,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之衔接冲突除了上文所论证的悔罪表现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衔接问题的另一冲突点则体现在如果根据《刑法》第37条,由于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但是如果依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罪名限定、悔罪表现、考察合格等种种条件后才能不受起诉。从这一角度看,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不符合立法宗旨。此制度本来旨在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其进行挽救,而不是为其重返社会增加难度。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之一是放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限制。既然后者在符合重重条件后才能达到与前者一样的结果,立法者则应根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适当降低后者的罪刑要求,例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可略重于相对不起诉的要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平衡,也真正的将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出台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一直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大致分为两种学说即独立说与包含说 。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独立说成为了主流学说,如陈卫东教授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后的不起诉,其本质是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是在符合罪名与悔罪条件后的不起诉,在条件达致以前,其实质仍为起诉,因此两者独立。 笔者也赞成独立说,理由在于两种不起诉的关注点不同,相对不起诉侧重点在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客观方面,而悔罪表现所占比重不大;而法定不起诉则更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检察官可以主动设置考察来行使裁量权。三、完善衔接问题的建议目前在立法层面对于悔罪表现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急需此方面的指导以防止裁量失衡,减损司法机关的权威。笔者认为,在缓刑制度中,悔罪表现可以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原物,是否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是否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或是在羁押期间是否守法为标准。而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则应降低标准,将悔罪表现看作形式要件,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罪名、可诉性的实质要件且愿意接受考察,均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原因在于,其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刑罚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虽然两者都是特殊预防,但是显然后者的刑罚条件更严格,因此为了达到内部平衡状态的,应当适当放宽其他要件;其二,如上述案例,青少年处于心智成长阶段,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通常表现出暴躁、盲从、容易极端的特征。多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是由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中交叉感染所致,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此外,也无需担心此制度将放纵犯罪,因为在考验期内,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和教育,一旦嫌疑人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既然这样,何不给青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足以将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疑人收入网中,以达到预防犯罪与惩罚犯罪的平衡。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冲突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文在前文已做出回答,此处不再赘述。四、结语程序法与实体法虽然都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但只有当两者协调统一时,才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冲突与摩擦胡导致体系的混乱,只有平衡才能促使法律不断地向前发展。刑事案件的每一个决定都改变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每位法律工作者对之都必须慎之又慎。人是手段而非目的,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这不仅是未成年人需要的,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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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论文提纲是一篇论文的骨架和纲领,也是一篇论文的雏形和缩影。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

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释明的分类 11-13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公正价值 17-19

效率价值 19-20

社会价值 20-21

权利保障价值 21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公开原则 34

中立原则 34-35

适度原则 35

同等原则 35-36

个案释明原则 36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释明的内容 38-39

举证的释明 38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释明的方式 39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句子式论文提纲案例

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摘要:(150字)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交代本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编写提纲的步骤: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引言(绪论)-------------------------------------(300字左右)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

论文提纲格式与范文(精选6篇)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论文提纲格式与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标题:论中学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不适应性及应对策略

ХХХ(井冈山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指导老师:ХХХХХ

[摘要]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缘起于社会发展与课程功能滞后、素质教育与课程运作流弊、价值转型与课程旨趣单向等方面的矛盾动因。在这种背景下的新课程改革,给中小学教师带来了很大的不适,主要有教师的角色转换、教师的视角转换、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等方面所引起的心里不适,针对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这些心理不适,给出教师的自身努力、学校的策略和社会支持等三种应对策略。

[关键词]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教师;心里不适;应对策略

[引言]:随着新课程改革的进行,也有很多的专家、教师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对它展开了研究。但由于传统教育它的真的是根深蒂固,要想一下子改变是非常难,研究也没有太深入的进行。因为课程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教师只有去适应它的变化,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发展。那么,跟着这个趋势,我们的研究将会越来越来剥出真相,更能掌握住新课程改革的真是目的,提高我国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本文主要就对教师的这些心理不适应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应对策略,总结其经验教训,以此给一些处在这种状况下的教师做些参考。

[正文]

一引言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时代背景

社会发展与课程功能滞后

素质教育与课程运作流弊

价值转型与课程旨趣单向

二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不适应性

教师对由居高临下向平等融洽的角色转变的心里不适

教师对视角的转换的不适应

教师对新的教学方式的心里不适

教师对学生的新学习方式的心里不适应

教师对自我的心里不适

三应对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心理不适的策略

教师的自身努力层面

教师要关注自身在新课改中的教师转换

提高教学监控能力

正视自己,提高自信,完善自我

学校策略层面

学校管理策略

学校的培训策略

学校的交流策略

社会支持层面

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

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

要理解和尊重教师

四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1][2][3]

1绪论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论文研究内容和研宄范围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2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公司财务特征与财务重述的关系

公司治理与财务重述的关系

财务重述动因

财务重述经济后果

文献评述与启示

3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研宄假设

概念界定

财务重述概念的界定

债务融资概念的界定

理论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

行为学理论

研宄假设

融资需求和财务报告重述的关系

财务报告重述对债务融资的影响

4实证研究设计

融资需求与财务重述相关关系研宄

样本选取

数据搜集

变量定义

模型设定

描述性统计与差异分析

自变量相关性检验

回归分析

财务重述与债务融资相关关系研究

样本选取

变量定义

模型设定

描述性统计与差异分析

自变量相关性检验

线性回归分析

5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

研宄结论

政策建议

健全监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赔偿责任制度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研宄展望

本文结论

本文以2008-2013年制造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现象为研究对象,首先对重述企业按照一定规则设置配比样本,然后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和线性回归的方法检验了融资需求与财务报告重述之间的关系以及重述公告的发布对债务融资规模的影响。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频发性。在2008-2013年间,共有541家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在六年间有90家上市公司发布过3次以上更正或差错调整公告,其中深中华A、廊坊发展和亚星化学在六年间发布了5次财务重述公告,这充分说明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频繁发生财务重述,可以看出其重述的动机很可能是进行盈余操纵、粉饰财务报表。

其次,通过对重述企业和配比企业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可以发现,重述企业的融资需求显着大于配比企业,以财务重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融资需求作为解释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融资需求与财务重述显着正相关。该实证检验结果证实了本文的假设,即当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时,企业就有了以低成本进行融资的需求,此时管理层倾向于修改财务数据以粉饰财务报表,当被注册会计师或监管机构发现时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差错更正或追溯调整,因而融资需求显着增加了财务重述的可能性。

再次,己有研究表明财务重述会损害股东价值,造成负的市场反应,因此在控制了公司财务特征和公司治理特征之后,预计债权人会对发生财务重述的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怀疑,为了规避风险会减少对重述企业的贷款。实证结果支持了上述假设,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损害了会计信息质量,增加了与债权人与重述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债权人的风险,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债权人会减少对重述企业的贷款。

最后,从融资需求一财务重述一债务融资规模二者的联动关系上看,融资需求驱动了企业的财务重述行为,但是财务重述后债权人(例如银行)会根据该行为识别出其潜在的风险,从而减少对企业的投资,使得重述企业的后续融资更加困难。可见,投资者通过财务重述行为可以识别出潜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应慎重考虑财务重述的得与失。

第一章引言

第一节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第三节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可能的创新

一、可能的创新

二、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中国住房供求现状分析

第一节中国住房需求总量分析

一、住房需求的界定

二、住房需求总量测算方法

三、城镇人口测算

四、城镇住房需求

第二节中国住房供给总量及供求均衡分析

一、中国住房供给总量

二、中国住房供求均衡分析

第三章中国保障房供给数量优化

第一节当前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的测算

一、当前我国保障房对象的界定

二、当前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的测算

第二节中国保障房供给数量优化

一、商品房与保障房的需求特征

二、基于住房可支付性视角的商品房与保障房需求群体划分

第四章中国保障房来源结构与配置模式优化

第一节中国保障房来源结构优化

一、部分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的必要性

二、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的可行途径

第二节中国保障房配置模式优化

一、当前保障房配置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二、保障房配置模式优化

第五章中国保障房体系优化中的融资风险控制

第一节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与传导机制

一、中国保障房融资模式

二、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

三、保障房融资风险传导机制

第二节不同保障模式下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比较

一、租售并举模式下保障房资金需求

二、纯租金补贴模式下住房保障资金需求

三、基于财政负担与可清偿能力的保障房融资风险

第三节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控制

二、保障房资金使用:高效率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研究结论

第二节研究展望

本文结论

本文从保障房体系优化的一般分析入手,在对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来源结构与配置模式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动态研究我国保障房体系优化与风险控制问题,得出三点结论,同时提出未来中国保障房的发展以及理论研究方向。

题目 《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论文提纲格式

1.标题式写法

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

2.句子式写法

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 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 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 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 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编写论文提纲的详细步骤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 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第1章绪论

研究背景及意义

论文框架与创新之处

第2章文献综述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及演进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及维度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衡量方法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

第3章承担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企业生态系统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

竞争优势理论

第4章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制度背景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分析

所有权性质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分析

第5章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实证设计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变量设计

模型构建

第6章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实证分析

描述性分析

相关性分析

回归结果分析

稳定性检验

第7章研究结论、建议及局限性

研究结论

对策及建议

研究的局限性

本文结论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发展,愈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来阐述、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回顾国内外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理论,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以企业生态系统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作为理论支撑,结合我国经济制度背景,分析不同所有权性质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构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理论模型,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进行了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研究结论:

第一,本文根据企业生态系统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了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对其进行细分的基础层、市场层、环境层战略性企业责任对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影响的假设,并得到了实证结果的证实。实证结果表明,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为企业带来及时的效益的同时,还能使效益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基础层与市场层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后期财务绩效的影响相对于同期有所减弱,但履行环境层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后期财务绩效的影响要显著于同期。在企业生态系统中,企业和企业生态环境是相互影响的,企业对生态系统各成员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企业生态环境反影响于企业,增加企业的经济价值,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

第二,本文结合经济制度背景,在第一个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有产权性质会减弱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同期财务绩效的正向积极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国有产权性质会减弱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同期会计业绩的促进作用,但对市场绩效存在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后的稳定性检验又证实了国有产权性质会减弱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同期会计业绩以及市场绩效的促进作用。结果反映,国有企业在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会偏向非经济目标的实现,而对成本效益、经济目标实现方面的问题考虑较少,在经济价值增值方面的动机弱。而非国有企业在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时比国有企业更偏向企业经济价值的增值。

第三,由于本文实证模型中检验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后一期的财务绩效的影响。根据实证结果显示,除环境层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外,对后一期财务绩效的影响的显著性明显弱于同期的财务绩效的影响。说明对于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并非一劳永逸,而需要不断做出努力,才能促使社会价值与企业经济价值同步增长。

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标题:论中学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不适应性及应对策略

[摘要]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缘起于社会发展与课程功能滞后、素质教育与课程运作流弊、价值转型与课程旨趣单向等方面的矛盾动因。

在这种背景下的新课程改革,给中小学教师带来了很大的不适,主要有教师的角色转换、教师的视角转换、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等方面所引起的心里不适,针对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这些心理不适,给出教师的自身努力、学校的策略和社会支持等三种应对策略。

[关键词]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教师;心里不适;应对策略

[引言]:随着新课程改革的进行,也有很多的专家、教师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对它展开了研究。但由于传统教育它的真的是根深蒂固,要想一下子改变是非常难,研究也没有太深入的进行。因为课程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教师只有去适应它的变化,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发展。

那么,跟着这个趋势,我们的研究将会越来越来剥出真相,更能掌握住新课程改革的真是目的,提高我国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本文主要就对教师的这些心理不适应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应对策略,总结其经验教训,以此给一些处在这种状况下的教师做些参考。

[正文]

一引言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时代背景

社会发展与课程功能滞后

素质教育与课程运作流弊

价值转型与课程旨趣单向

二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不适应性

教师对由居高临下向平等融洽的角色转变的心里不适

教师对视角的转换的不适应

教师对新的教学方式的心里不适

教师对学生的新学习方式的心里不适应

教师对自我的心里不适

三应对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心理不适的策略

教师的自身努力层面

教师要关注自身在新课改中的教师转换

提高教学监控能力

正视自己,提高自信,完善自我

学校策略层面

学校管理策略

学校的培训策略

学校的交流策略

社会支持层面

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

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

要理解和尊重教师

四结束语

附:提纲编写要求

1.合理的项目

一般在论文题目之下,编写出两个或三个层次的小项目。

2.采用有效地编写论文提纲的方法

其方法主要是:

(1)拟定标题,即自己给论文起名字。它要求标题能传内容之神,名副其实,使读者看了一眼便知。

(2)考虑构篇大小和顺序安排,既考虑全篇从哪几个方面,或按什么顺序展开、阐述基本论点,又逐个安排每个论点,再依次考虑每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构思的顺序标上序码并排列好,以备行文时使用。

(3)全面、反复地检查提纲,作必要的增、减或调整。

3.编写内容详简适当的论文提纲

提纲分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的内容只包括论文题目、下位论点。而详细提纲除此之外,还包括论证下位论点的各种证据。一般说来,宜编写详细提纲。因为编写这种提纲,一则能帮助自己全面地进行谋篇布局,二则能帮助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本科毕业论文提纲范例

盖楼首先要设计工程蓝图,然后按图施工。同理,撰写本科毕业论文首先要拟订写作提纲,然后按纲行文。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格式,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一、本科毕业论文提纲内容有哪些?

提纲包括这样几个部分:论题观点来源、论文基本观点、论文结构

1、论题观点来源:

学生需要说清楚自己论文的观点是如何得到的。论题观点来源一般有以下两种:①阅读某些著作(包括教科书)、文章的时候有感而得;②与老师讨论的时候得到的灵感。前者要写清楚著作的名称,作者,出版时间,以及著作的哪些方面给了自己什么样的感受。后者写清楚老师的指导给了自己什么样的启示。

2、论文基本观点:

要求学生写清楚整个论文的基本观点都有哪些,这些观点必须逻辑清楚,合理。

3、论文结构:

学生结合自己的基本观点写清楚整个论文的结构。这是学生向指导教师说明自己如何论证观点的一个部分。例如学生要写清楚正篇文章包含那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写什么,其中包括几个小部分,每个小部分写什么等,以此类推。

提纲没有字数的要求,但是学生必须保证有2,3,4这三个部分的内容。文字方面要求语言流畅,思路清晰,说清楚自己的观点。

二、如何写好本科毕业论文提纲?

1、明确文章的大小题目;

在研究文献和确立三论阶段,已经确立了文章的总论点,以及若于不同层次的分论点。从文章的形式上看,这些分论点便是不同层次的大小标题。一般来说,一篇文章至少应设立3个层次的大小标题。文章的总题目加上这些大小标题,便是文章的基本框架,也是写作提纲的主要内容。

2、为大小标题排序::

根据总论点的论证需要,以及大小标题之间存在的相互逻辑关系,将这些标题排序,并标注序码。

3、材料对号入座:

将选定的、将要写进文章中的材料也根据论证的需要分组,并编注序号。然后,分别以序号的形式对号入座,安插在各个大小标题之下。这样,写作提纲便基本完成。

4、反复调整:

提纲完成之后,还必须进行仔细推敲、及时修改。毋庸置疑,调整与修改提纲比全文写完之后再推倒重来,进行大返工要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提纲的修改可以在动笔撰写初稿之前,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以便确立文章的基本框架结构。

三、本科毕业论文提纲范本。

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为大家分享提纲模版:

1、提纲撰写范例一(列写简单提纲):

一、绪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2012年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2、提纲撰写范例二(列详细提纲):

一、绪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具体市场分类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一、毕业论文提纲的要求:

(1)要展现论文的框架结构,体现论文的总体思路及逻辑顺序。

(2)列出论文的详细提纲,包括三级层次目录和各层次的论点,最好能把主要观点、论证思路和典型材料列出来。

二、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内容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国际货代公司成为国内商家成功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伙伴之一。在今年世博会下中国的进出口状况必然有着良好的发展趋势,而苏州物流中心货运公司怎样抓住机遇得到进一步发展,很有必要对货代公司的整个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抓住重点进行改善,报关实务操作将是以整个流程的重中之重来对待,提高报关工作效率,加速进出口货物在国家海关的监督下得到成功的放行。本人将通过自己的实践对苏州物流中心国际货代公司的报关实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分析,以及和其他企业进行比较,分析了苏州物流中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报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报关实务;流程 ;问题

一、苏州物流中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介

二、苏州物流中心整个服务流程概况

(一)先锋部队:业务部——攻入市场,寻求客户

(二)得力助手:操作部——提供最佳航线资源,完美订舱

(三)最佳后卫:报关部——护送货物成功进出关口

(四)后勤部队:运输部、财务部——确保公司高速运转

三、苏州物流中心报关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现状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操作流程

(二)特殊情况下的报关操作简述

四、目前在报关操作流程中依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职员跳槽现象严重,人员流动性大

(二) 报关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参差不齐

(三) 缺乏高效的`报关运作系统

(四)沟通交流不够顺畅

(五)“新鲜血液”无专业化培训

五、改进问题的建设性措施

(一)完善的奖罚机制和人员管理制度

(二)加强全能型人才的培养

(三)采用先进的报关运作系统

(四)加强与企业、海关的交流

(五)优化“资源”利用,一对一的强化训练

六、小结

参考文献

[1]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编著:《报关实务一本通》,中国海关出版社 ,2008年 1月 。

[2]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委会:《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9年7月。

[3] 徐伟:《报关实务》,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6年2月。

[4] 温耀庆、鲁丹萍:《商检与报关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

[5] 张兵:《进出口报关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

本科论文提纲范文(精选10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本科论文提纲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套版印刷的含义与基本技术特征

中国古代套版印刷的滥觞——学界的几种观点

套版技术的成熟与分化——明末彩色印刷的兴盛,套印书的大量出现与木版画

二、清代套印本的基本情况——概述官、私、坊三方的特点

以“内府本”为例,分析其使用技术、刻印范围、刻印目的等,折射当时国家中央刻书的一些特点

三、简介欧洲的彩色印刷技术的起源

欧洲彩印技术与我国套版印刷技术的异同

木版画和后来的年画虽然与套印书同出一个源头,但是限于篇幅就不能详细的写了。此外,套印本与现代彩印书相比较,从中也可能发现人们对书的观念——如书的作用、阅读的意义等等的一种转向。最后一部分涉及外国出版史的一些内容。

一:论文题目

从汤显祖《牡丹亭》中杜丽娘人物形象

——看“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性

二:论文观点来源

“发乎情,止乎礼”出自《论语》,是古代形容男女关系的。发乎情,即人的情感在男女之间产生。止乎礼,就是受礼节的约束。汤显祖所说的“情”是指包括*爱之欲在内的人生欲求。可汤显祖在《牡丹亭》中强调真情,至情的时候,他始终指向的仍是社会现实,表现出对现世的热情和对道德的关注,更重视“发乎情,止乎礼”的教育作用。

三:基本观点

《牡丹亭》中杜丽娘能突破自身的心理防线,逾越家庭与社会的层层障碍,勇敢迈过贞节观,为鬼时,以身慰情人;在死而复生之初,能婉言拒绝情人的求欢,“发乎情,止乎礼”。有人认为,这是汤显祖思想的矛盾性,它在突破传统的同时,又在墨守陈规,是一种退步。而我认为“发乎情,止乎礼”符合了那个时代的特征,而在现代,在女性贞操观念淡薄,过度追求个性解放的今天,其伦理道德意义就更为重要了。

四:论文结构

全文共分七节及结论。

第一节《牡丹亭》:介绍汤显祖及其作品《牡丹亭》中的主要人物及内容。

第二节《杜丽娘》:杜丽娘是人们心中至情与纯情的偶像,对于人物的塑造,我认为主要受汤显祖的文学思想和当时人们思想信仰的影响。

第三节《萌芽》:主要论述《牡丹亭》中杜丽娘爱情观的萌芽。她一面悲叹青春的虚度,个人才貌的被埋没;一面又执着于自由、幸福的追求,“一灵咬住”,始终不放。

第四节《冲破》:《牡丹亭》中杜丽娘死了,可是她的死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的斗争的开始。在摆脱了现实世界的种种约束之后,她果然找到了梦中的书生,主动地向他表示爱情,并以身慰情人,还魂之后还结为夫妇。

一、序论(1000字)

1、对民间信仰做一些概述

2、关于民间信仰研究的已有研究成果

3、本项研究的意义与构想

二、本论

(一)太谷县民间信仰的概况和特点(3000字)

1。概况

(1)三官爷

(2)五道爷

(3)关老爷

(4)奶奶

2、特点

(二)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5500字)

1、民间信仰与社会的生态系统

2、民间信仰与社会的组织整合

3、民间信仰与社会的教化控制

4、民间信仰与社会的生活运行

三、结论(500字)

在清代太谷的乡村社会中,民间信仰为民众生活构筑了一个万物有灵的世界,形成其独特的信仰体系。民间信仰以其强烈的世俗性渗透于乡村社会之中,深深影响着民众的人生选择。

民间信仰是广大非教徒民众的超自然信仰,它包括多种观念与活动,而以神灵崇拜为核心。它与社会的生态系统密切相关,并存在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多种多样的功能。总之,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生态、结构、功能、生活都有不解之缘。它在该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

⑴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第。187页

⑵王守恩。《诸神与众生——清代、民国山西太谷的民间信仰与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xx。第10页

⑶咸丰《太谷县志》。卷三。户口。第二十四页

⑴光绪《太谷县志》。卷三。风俗。第3页

⑵李文慧。《民间信仰与村落关系——以清代至民国的山西太谷为例》。第14页

⑶《重修三官庙告竣碑记》。嘉庆二十五年。《平、祁、太经济社会史料与研究》。第230页

⑷《山西通志》第47卷。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25页

【内容摘要】xx年末以来,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被大大抑制,市场观望气氛浓重,楼市成交价跌量少,本科生毕业论文提纲范文。在传统营销模式下难以突围,房地产市场必然要依靠谋求营销创新来取得突破。本文从房地产市场全程策划、产品定位、客户定位、策划方案、包装方案、销售战术等方面简要分析如何进行创新,以及创新需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供以参考,论文写作《本科生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营销创新营销策划定位产品客户

【目录】

一、房地产营销发展历程简要回顾

二、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市场新形势的挑战

三、传统营销策划模式已难以适应新的市场状况

四、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做到“创新营销

1、将房地产全程策划作为创新营销的基础

2、制定明确和精准的市场定位分析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消费者关系体系

4、根据产品定位和消费者分析,进行产品创新

5、制定价值独到、具有可实施性的营销策划方案

6、销售推广的软、硬件包装

7、制定合理的销售战术

8、建立高效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已经出台了的有关纠防超期羁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实。为此,本文在阐述了超期羁押的概念,危害性及其长期存在的原因的基础上,着重提出了一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关键词]超期羁押概念危害性原因对策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论文题目: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以A市国税局为例

第1章绪论

研究背景

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

研究意义

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外研究综述

国内研究综述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本文的研究思路

本文的主要内容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本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的创新点

第2章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电子商务相关概念及发展状况

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的特点

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电子商务税收发展状况

税收征管相关理论

税收征管的概念

税收征管的要素

税收征管的原则

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和竞争优势

电子商务通用交易过程

电子商务竞争优势

电子商务对税收原则的冲击

电子商务对征管模式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税务稽查的影响

第3章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认识误区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不完善

电子商务税收的制度缺失

现行税法中关于电子商务规定是空白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执行难度大

国际税收问题加剧

第4章A市国税局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案例分析---以服装业为例

市国税局简介

市国税局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要求和目标

市国税局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要求

市国税局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目标

市国税局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新模式的具体改革措施

征管机构方面

征管人才环节

纳税流程环节

征管保障方面

市国税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新模式的成果

行业税收增长明显

税源监控能力提升

税务检查次数减少

干部业务素质加强

第5章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

美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

日本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

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

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达成的共识

确保税收中性的原则

确保税收法规易操作的原则

研究制定先进的税务管理技术

加强对电子商务反避税问题的研究

加强国际交流与协调

国际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借鉴

电子商务征税的重要性

加强国际合作,减少国际避税

第6章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和建议

电子商务征税意识应统一

明确相关税收原则

充实现有税收法律体系

利用先进互联网技术支持电子商务征税

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探索实施电子商务专用发票

完善适应电子商务税源控管方法

设计开发面向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软件

构筑电子商务税收信息共享网络体系

利用大数据算法支持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数字证书应用

加强电子商务征税的稽查力度

加强电子商务稽查模式的创新

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与完善

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

学年论文提纲格式范文

一、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概述(1000左右)

1、资本结构的涵义

2、公司治理的涵义

3、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的理论关系

二、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缺陷分析(2000左右)

1、资产负债率偏低,偏好股权融资

2、流动负债水平偏高,负债结构不合理

3、国有企业国有股集中度较高,呈现出“一股独大”的特点

三、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2000左右)

1、大股东控制管理层任命,削弱代理权的.竞争

2、企业经营财务风险增强,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降低

3、股权过度集中,中小股东参与权利有限

四、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和强化治理的对策建议(2500左右)

1、创建良好外部融资环境

2、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上市公司债券融资的比例

3、调整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股比例

4、建立和健全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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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新渠,张正义,陈凝.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及融资决策分析[J].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学报,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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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洪锡熙,沈艺峰.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1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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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白继德,高亚峰.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J].甘肃科技2010,(26):1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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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曾宏,陈新桂,胡宇玲.财务困境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选择研究[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6,(28):119-122

[11]洪青,公司资本结构与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J].企业经济,2004(1):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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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宋清华.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1):57-63[19]郑长德.企业资本结构理论与实证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21[20]胡凤斌.资本结构及治理优化[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47-48

[21]肖作平.股权结构、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的实证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03,(1):72-77

引言

一、课题研究意义

二、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的界定

第一章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声”

一、对“声”的解析

二、声音音色明亮圆润

1、科学的演唱技巧的运用

2、注重声腔的流动

三、民族声乐的声音符合民族审美倾向

第二章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字”

一、对“字”的解析

二、精妙的吐字行腔

1、吐字清晰准确

2、行腔中字与字衔接连贯自然

三、民族声乐中衬词的独特作用

第三章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情”

一、对“情”的解析

二、朴实自然的“情”

1、对声乐作品的深入理解

2、恰当准确的表现情感

三、丰富多彩、细腻真切的“情”

1、生活感受积累的真实情感体验

2、创造性的表现歌曲情感

音色的变化表现特定的情感

表演者正确的情感审美意识

第四章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形”

一、对“形”的解析

二、“形”美在民族声乐作品中所描述的客观事物

1、自然景色

2、人物形象

三、“形”美在民族声乐表演者全身心的表演

1、民族声乐表演者自身舞台形象的塑造

2、真情投入的舞台表演

表情生动,富有激情

身段优雅,表演贴切作品

第五章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韵”

一、对“韵”的解析

二、演唱语言的韵律美

三、民族声乐声音的风格美

四、民族声乐情感表达的韵味美

五、民族声乐表演的韵味美

1 绪论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论文研究内容和研宄范围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公司财务特征与财务重述的关系

公司治理与财务重述的关系

财务重述动因

财务重述经济后果

文献评述与启示

3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研宄假设

概念界定

财务重述概念的界定

债务融资概念的界定

理论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

行为学理论

研宄假设

融资需求和财务报告重述的关系

财务报告重述对债务融资的影响

4 实证研究设计

融资需求与财务重述相关关系研宄

样本选取

数据搜集

变量定义

模型设定

描述性统计与差异分析

自变量相关性检验

Logistic 回归分析

财务重述与债务融资相关关系研究

样本选取

变量定义

模型设定

描述性统计与差异分析

自变量相关性检验

线性回归分析

5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

研宄结论

政策建议

健全监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赔偿责任制度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研宄展望

本科论文提纲格式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作用

本专业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查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法语读写方面的学习成果,包括:

1)法语笔语表达能力:用法语分析、归纳、陈述、论述所选专题内容。

2)查阅法文文献、分析归纳原文资料的调研能力。

撰写论文本身是一个为将来做科研工作进行学习和训练的过程。

二、国际合作办学(贸易方向)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对国际合作办学3+1项目(贸易方向)毕业论文的要求不同于单一语言文学方向论文的要求,根据培养法语本科+专业方向的复合型人才的基本要求,参照法国商学院对商科

学生实践性写作一般规范,本专业规定3+1项目(贸易方向)毕业论文要求用法文撰写,论文应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一篇在法国企业实习的实习报告,撰写要求以法方学校要求为准;

2、一篇小论文或评论,对有关国际贸易专题或法国商科教学方面的选题进行分析、思考和评论。小论文的撰写要求如下:

篇幅为a4纸4号字单倍行距打印稿不少于8页。

要求对选定专题进行分析、归纳和论证,提出个人的见解。

要求有标题、引言、正文(至少3个部分)和结论。

要求用中文和法文各写一篇150字的摘要,并列出关键词。

要求列出参考文献(bibliographie):至少列出3篇正式出版物。

(论文的具体格式详见电子版范例。)

三、导师

导师主要由法方教师担任,具体安排由法方学校负责。我系教师负责论文的最后评阅和评审。

四、关于对文献的合法使用的要求

1)引用文献资料原文必须加注释(notes),注明原文作者和出处。凡是不加注释地引用或翻译文献将一律被视同抄袭或非法引用,将严重影响论文评价(见评审标准);

2)引用必须合理,符合论证逻辑,但一般不应长篇引用文献;

3)对资料中的事实或观点,可以根据论文论证的需要,在说明来源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归纳和概括,但所有参考资料均应列入文后的“参考文献”(bibliographie)中。

五、毕业论文的统一提交格式

论文要求交稿一式二份,并用寸软盘上交word格式电子版。

每份论文必须包括下列各页:

1)封面(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年级、导师姓名、日期等);

2)提纲或目录(包括各部分的页码);

3)正文,如有必要可为各部分加小标题,部分之间空2行,自然段间空1行,各边适当留出空白,左边留出装订空白;

4)参考文献(bibliographie),要求至少列出2份参考文献,包括:作者、题目、版本、日期等;

5)notes(注释);

6)如有必要可加annexe(附件)。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考核

1.毕业论文的评阅工作

论文首先由法语系教授和正副系主任组成的论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程序是:导师给出初评分数,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评阅和复审,确定初评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

论文初评的评审标准如下:

1)格式达到要求10分

2)分析论证的逻辑性与合理性25分

3)法语表达的正确与通顺程度50分

4)文献引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15分

(注:严重抄袭者上述2)、3)、4)项均将大幅扣分)。

论文初评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2.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论文初评后,论文评审委员会召开毕业论文

答辩会。要求论文作者用法语口头介绍论文的主题、主要论点和结论(5分钟),并用法语回答评委的提问(8分钟)。

评委根据答辩人表述内容的逻辑性与合理性、法语口语表达的正确与流畅程度打分,然后经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出答辩评分。答辩的满分为100分。

3.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的评定

论文的最终成绩由初评分占60%和答辩分占40%的比例计算评定。

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成绩对论文给出以下评语:

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以下为“不及格”。

4.被评为优秀论文者须提交以下文稿:

1)论文的中文摘要一篇;

2)论文的精彩片断3—4段,原文+中文译文a4打印稿,合计2页左右。

七、本专业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参加“3+1”项目的毕业生应于6月底回国后立即向法语系提交论文,填写规定的表格。

7月1日左右由系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7月5日左右进行答辩。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的最终成绩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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