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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论坛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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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现有事业单位包括十八大类:1、教育事业单位高等教育事业单位 中等教育事业单位 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 其他教育事业单位2、科技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其他科技事业单位3、文化事业单位演出事业单位 艺术创作事业单位 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 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刊杂志事业单位 编辑事业单位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4、卫生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血液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 卫生检验事业单位 其他卫生事业单位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托养福利事业单位 康复事业单位 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体育事业单位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 其他体育事业单位7、交通事业单位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 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航务事业单位 其他交通事业单位8、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园林绿化事业单位 城市环卫事业单位 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9、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技术推广事业单位 良种培育事业单位 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水文事业单位 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10、信息咨询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咨询服务中心(站) 计算机应用中心 价格信息事务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企业经济调查队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11、中介服务事业单位技术咨询事业单位 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事业单位 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 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12、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勘察事业单位 设计事业单位 勘探事业单位 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13、地震测防事业单位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 地震预报事业单位 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14、海洋事业单位海洋管理事业单位 海洋保护事业单位 其他海洋事业单位1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环境标准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事业单位 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16、检验检测事业单位标准计量事业单位 技术监督事业单位 质量检测事业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 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17、知识产权事业单位专利事业单位 商标事业单位 版权事业单位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1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19、其它类如环保事业单位,某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2] 7涉及单位编辑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党校 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央编译局 人民日报社 求是杂志社 光明日报社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全国人大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中国人大杂志 全国人大图书馆 全国人大会议中心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全国政协直属事业单位[3] 人民政协报 中国文史出版社 中国政协杂志社 中国政协文史馆 全国政协信息中心 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 全国政协服务局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法院报 《人民司法》 最高法院影视中心 国家法官学院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法研所 人民法院出版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4] 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检察官学院 检察日报社 中国检察出版社 检察理论研究所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民主党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直属事业单位民革 团结报社 团结出版社 民盟 群言杂志社 群言出版社 民建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民进 民主杂志社 开明出版社 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 农工党 《前进论坛》杂志社 致公党 中国致公出版社 中国发展杂志社 九三学社 学苑出版社 台盟 台海出版社 人民团体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全国总工会 中国工运研究所 等 中国共青团 中国青年报社 等 全国妇联 中国妇女杂志社 等 中国法学会 中国法学杂志社 等 作协 作家出版社 等 部属事业单位部门事业单位外交部 外交部服务中心 等 发改委 宏观经济研究院 经济导报社 市场出版社 等 计划出版社 中国经贸导刊 等[5] 教育部 教育部考试中心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 等 科技部 科技日报 代管 国家遥感中心 等 工商管理总局 中国工商出版社 中国工商报社 等 公安部 公安部第一、三研究所 群众出版社 等 人民银行 中国金币总公司 金融时报社 等 法制办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信息中心 等 海关总署 海关出版社 等 8考试编辑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市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招考公告和每个阶段的成绩以及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也有岗位只需参加笔试。部分地区根据参加考试的笔试情况,会设最低分数,同时相关政策和当地的一些条例等,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获奖运动员等有笔试加分的政策。公考与事业招聘不同之处1、发起机构不同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2、报名方式不同公务员考试是网络报名,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3、举办的统一性不同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事业单位考试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4、笔试考试科目不同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5、分数计算方法不同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少数37开。一般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6、人事编制不同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9制度改革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我国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央企,治理拖欠,还将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共三大内容:1、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尹蔚民介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四大重点分别为:一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等单项配套规定。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三要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方案,做好首批实施准备工作。四要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分业分类实施,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2、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2012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23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尹蔚民说,“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对于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尹蔚民说,“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二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研究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继续做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三要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3、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尹蔚民当日介绍,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设岗,实行公开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6] 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全国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在编人员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养老金将面临保值增值难题。与各省市养老金结余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样面临着贬值风险与支出压力,因此加快全社会养老金委托投资模式顶层设计迫在眉睫。[7]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3100万人或涨薪。[8] 10实施案例编辑截至2013年底,广州收回编制上万个,广州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基本完成。广州市编办按照“先清理、后分类”的改革思路,对市、区两级事业单位按照职能定位进行分类,并提出相关配套政策,统一全市改革工作步调进程。严格依据社会功能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原则,从严把握行政类事业单位认定标准,着重清理事业单位工作任务,支持和保护公益类事业单位发展,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改革中,全市共收回事业编制上万名,事业单位结构得到了较好的优化。[9]

一般来说,中央及地方等党政机关下属的各种报社都属于事业单位。中央机关下属有以下报社:1、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求是杂志社等;2、全国人大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大杂志等;3、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等;4、全国政协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政协报、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国政协杂志社等;5、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等;6、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出版社等;7、民主党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团结报社、团结出版社、群言杂志社、群言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民主杂志社、开明出版社、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前进论坛》杂志社、中国致公出版社、中国发展杂志社、学苑出版社、台海出版社等;8、人民团体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法学杂志社、作家出版社等;9、部属事业单位:经济导报社、市场出版社、计划出版社、中国经贸导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中国工商报社、群众出版社、金融时报社等。

日报类的一般属于事业单位,但有些事业单位也有企业性质的工种,这要看你以什么身份入职的,据了解就算中央电视台入职区别也是很大的。

我国哪些人属于事业单位的工作?

职教论坛杂志社

社长:叶桉副社长:殷新红、肖称萍、夏焕堂编辑:王春桂、韩云鹏、刘扬军、秦红梅、王国光、赖晓寒、吴学仕、蔡久评、时红兵、宋庆梅、郑炜

那就看文章水准了

中国职教学会会长张天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等领导及专家担任本刊顾问。自1985年创刊以来,本刊坚持“传递职教信息,交流职教经验,促进职教研究,推动职教发展”的宗旨,注重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读性,杂志发行覆盖面已遍及全国31个省(市、区),是我国最具影响的职教刊物之一,2008年再次被北京大学等权威机构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职教论坛》杂志是由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主办,受教育部职成司指导、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性刊物。原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劳动部副部长张小建等领导及专家担任本刊顾问。自1985年创刊以来杂志征稿,本刊坚持“传递职教信息,交流职教经验,促进职教研究,推动职教发展”的宗旨谜语 征稿,曾被北京大学等权威机构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并获“全国优秀职教期刊一等奖”、“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期刊奖”、“江西省十佳优秀期刊”等殊荣。

科技论坛杂志社

会啊,审核也要过年啊,你的事情没那么重要。

《中国科技论坛》杂志是科技部原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现名称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主办、科技部主管的科技政策理论刊物(双月刊)。《中国科技论坛》于1985年9月创刊。

现在国内刊物非常的多,少部分是国家核心刊物,大部分不是。由于现在大学学术气氛糟糕,很多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博士、教授买论文,因此,部分核心期刊也是质量低劣的,专门卖论文版面。《中国科学论坛杂志》,本人在大学时也没见过,但不能断定是非法的。因为,高校收录的期刊也只是一部分而已。

《中国科技论坛》杂志是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科技部主管的科技政策理论刊物(双月刊)。《

江淮论坛杂志社

《江淮论坛》是安徽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其前身是创刊于1958年的《虚与实》,后改名为《江淮学刊》、《江淮评论》,“文革”中停刊, 1979年复刊时易现名。现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安徽省优秀期刊。 《江淮论坛》杂志社内设两个编辑室和办公室,现有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科学各学科编辑人员七人。现任主编倪学鑫,副主编王刚。

是的!!!是 CSSCI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是双核心期刊。江淮论坛主办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CSSCI 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14年版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从事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咨询的专门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的发展历史已有50年。1956年7月,省科学研究所下设历史研究室;1958年8月,扩建为中国科学院安徽省分院所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60年成为独立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1978年重建,更名为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83年4月,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建院,下设9个研究所、1个杂志社。现有11个研究所,为:马列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乡镇经济发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法学研究所、哲学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历史研究所(人物研究所)、当代安徽研究所;3个杂志社,为:《江淮论坛》杂志社、《安徽史学》杂志社、《小康生活》杂志社;7个行政管理处室,1个机关服务中心,1个图书馆。此外,还有10多个非编制研究中心。其中,安徽省精神文明研究中心、安徽省妇女儿童研究中心是我院与省文明办、省妇联联合成立的,体现了我院在科研体制和机制改革上的新突破。我院现有在职人员164名,离退休人员65人。在职人员中,研究员27人,副研究员33人。历次享受国贴28人,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安徽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1人。

法治论坛杂志社

律师简介杨在明律师北京-北京主任律师19好评人数5134帮助人数1小时内平均响应时间律师简介杨在明,1968年出生,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特聘教授,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文化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专家智库委员会委员、客座教授,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在明从1995年律师执业至今逾27年,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2012年,杨在明律师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行政法专业所为愿景,用“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在明精神服务客户。目前,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及其团队的足迹已遍布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地区,代理征地拆迁案件2万余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杨在明代理的案件曾获评“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2016江苏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具有较大的司法与社会影响力。杨在明多次参与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立法和修法研讨会,其主持撰写立法建议稿、修订草案经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形成了议案被审议。2016年,“法学三老”之一、著名法学家郭道晖对杨在明律师参与立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为其亲笔题字“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凭借多年实战经验,杨在明撰写了《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析》等六部法律专著或律师论著。杨在明也曾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等数十家媒体上作为特邀嘉宾、作者发表法律评论、案件点评等,通过专业评论传播法治理念。当前,杨在明的执业理念、执业业绩获得了业界和公众的一致好评。【个人荣誉】2009年,荣获“影响中国·第九届中国时代十大风云人物”荣誉称号。2010年,杨在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方圆律政》杂志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其团队被《方圆律政》杂志评为“中国第一拆迁团队”。2011年8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2016年,“法学三老”之一、著名法学家郭道晖对杨在明律师参与立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为其亲笔题字“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2017年,杨在明荣获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律师”称号。【经典案例】一、“青岛平度征地纵火案”——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刘勇进、金长胜律师代理的“青岛平度征地纵火案”,是我国首例因违法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逼迁行为,为广大被拆迁人依法维权奠定了信心。二、“如皋市某公司行政强制拆迁案”——江苏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刘博韬律师代理的“如皋市某公司行政强制拆迁案”,克服了强拆主体不明确、当事人因维权锒铛入狱等困境,历经五年、两审,终获胜诉。此案件在当地具有极大影响力,有力震慑了违法强拆行为。三、“许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律师代理的“许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明确宣示产权人因行政机关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不能低于依合法征收程序应得到的补偿,体现了有权必有责、违法须担责、侵权要赔偿、赔偿应全面的法治理念。这一行政法治领域的重大突破性胜利因此被载入史册,成为指导今后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同类型案件裁判的重要案例。【法治贡献】杨在明始终关注行政法领域的立法与修订活动,通过举办、参加研讨会、主持撰写立法建议等形式参与重大法律修订中。杨在明律师先后分别就《行政程序法》《土地管理法》《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法》的制定和修改举办立法建议召开研讨会,会议专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徐昕、张千帆、郑振源、蔡继明、刘守英、盛洪、刘莘、杨建顺、余凌云、杨伟东等就立法建议进行深入探讨,并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3个代表团120名人大代表,提交了三部法律的立法议案,均成功得到审议结果(见附件)。2010年4月,应邀中国人民大学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出席“维权律师的安全保障与应急机制研讨会” ;2010年9月,与数十位法学教授、检察官、法官、律师共同出席方圆律政杂志社主办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与完善研讨会”;2010年11月,与北大五学者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等五位教授共同出席、“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研讨会”。2015年1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企业支持起诉——拆迁法治中的新力量”高峰研讨会在京举办。2016年,杨在明律师发起成立了中国行政法治“学术+实务”新平台——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与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方圆律政杂志社联合主办首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2016行政法治:预测与战略高峰研讨会”。同年,杨在明律师等人连续召开三次研讨会,讨论《行政程序法》《土地管理法》《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法(律师建议稿)》的立法与修订问题。由杨在明组织举办的历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还有“产权保护与违法建筑拆除问题研讨会”暨第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研讨会暨第六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不动产征收领域的产权保护”主题研讨会暨第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土地管理法》修订理论和实务的新动向”暨主题研讨会第八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2020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杨在明等13位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阶段,向自然资源部提交了有关《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的立法建议。其中部分修改意见内容出现在2021年9月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社会责任】在专精法律业务的同时,杨在明长期热心公益。多年来,他坚持为当事人举办百期“拆迁维权公益讲座”,并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律新社主办的 “2018第二届公益法律服务高峰论坛暨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普法宣传项目”颁发的“公益爱心奖”。同时,杨在明律师还定期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区普法课堂,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016年,经中组部原部长、中国集体雷锋评委会主任张全景同志批准,中国集体雷锋评审委员会等六家单位作出的中雷字(2016)年003号《全国学雷锋先进单位的决定》,授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出版物】杨在明律师主编或参与撰写的出版物有:1.《房屋拆迁以案说法实用指南》,杨在明、黄艳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出版。2.《拆迁案例胜诉指引》,杨在明、黄艳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3.《我以我血荐轩辕——中国大律师办案纪实》,杨在明、陈光武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4.《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析》,杨在明、黄艳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5.《我是这样代理拆迁案的》,杨在明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8月出版。6.《大国律师公平梦》,杨在明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年10月出版。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行政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执业信息律师姓名:杨在明执业律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职  务: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1101*********801服务地区:北京-北京咨询电话: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广渠家园5号楼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首页 > 找律师 > 杨在明律师 > 律师简介19年 · 50亿人次使用有法律问题 · 上法律快车严格审核专业解答放心购买查看详情首页问律师找律师学知识© 2004-2023 法律快车粤ICP备18072297号隐私协议协侵投诉律师加盟您可以咨询杨在明律师北京-北京,1小时快速响应

法治论坛是c刊。

2021年5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了最新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来源集刊目录(2021-2022)》,广州市委政法委主办、广州市法学会主编的《法治论坛》入选。

这是《法治论坛》自2017年1月首次成功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集刊目录后,在2021年经严格复评后再次入选。

《法治论坛》秉承“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的办刊宗旨,聚焦中国社会的法治问题,检视法治缺失与冲突,破解法治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法治建设贡献智力。

《法治论坛》在全国200多家新华书店上架销售,曾经名列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律类图书畅销榜第二。机构用户达3498个,国内发行与传播范围涵盖592所高校和103家公共图书馆。

重要平台。西部法治论坛是中国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是我国区域性法学界、法律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承载着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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