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大学生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质,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1、新时代大学生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必须要努力增强爱国情感、胸怀远大的理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培养良好的心理品格。思想道德素质是人的综合素质的灵魂,决定着一个人能够为社会和人民做多大的贡献,能够创造多大的社会价值,因此要注重提升思想道德素质。2、新时代大学生要提升法治素质就必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树立法律信仰和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素质是每一个大学生立足社会所不可缺少只要因素,大学生要注重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了解法律法规,更好的运用法律思维思考、从法律角度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加强思想建设重要性:面对二十一世纪,如何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长期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首要的就是转变思想。我们应该在总结和继承原来工作经验的同时探讨新的工作方法,解决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实践提高能力,青年学生只有书本还很不够,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深入实际、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这样才能 让他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通过勤工俭学、社会调查、生产实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学生 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此同时,学生自身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锻炼和提高,为全面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学生如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论文
一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经济发展的栋梁和骨干力量,他们的群体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却是屡有发生,云南大学马加爵特大杀人案,清华大学刘海洋强酸泼熊事件等等。由此可见,强化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极为重要的。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思想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当今社会,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素养,并已成为青年学生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学校方面:(1) 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
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2) 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3) 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4) 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
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5) 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
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通过大学法律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必须看到法律教育内化为法律素养的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功利性极强的就业至上评价体系。高校扩招后,随着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加,一些高校为给非法律专业学生挤出更多时间应付各种有利于就业的资格证考试,主动降低包括法律在内的其他软素质课程的教学与考查标准,这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由于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上,忽视对个人法律素养起综合性、潜质性作用的哲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等课程和知识的学习,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的学生虽然十分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和案例,但法律素养不高。二是泡沫化明显的法律专业重复建设。近年来,受高校扩招、合并和人才市场需求拉动等多方面影响,法学教育泡沫化倾向相当明显,不少院校匆忙建立的法律系,师资力量薄弱。一些所谓的法学专家从未参加过法律实践,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这些学校本来法学渊源不深,加上法学教师素质不全面,无法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知识内化为深厚的法学素养。三是现实社会尚不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健全,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严肃性较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和特权观念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成型成熟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反应周期短,严肃性较差的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还相当薄弱的法律素养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 基于此,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是: 首先,高校法律教育要回归重在素养的本位。即教育和人事部门必须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制,要科学定位就业与学业、知识与素养的关系,重建就业与学业并重、学业优先,知识与素养并举、素养优先的评价体系。高校不可随波逐流,应坚持独立的学术精神和办学理念,消除学术泡沫,始终将素质教育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注重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知识的融合,更加注重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文明和法的精神,将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则融化在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 其次,法律文明要对行为习惯起到培育作用。知识内化为素养要经历一个不断积累、逐渐形成行为习惯,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过程。因此,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促使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再次,法律环境要形成无所不在的外部约束。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封闭的、单向的,而是开放的、交互式的。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为此,一要努力优化法律环境,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屈服于特权,努力消除司法腐败。以此,让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权限内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约束。最后打个广告【晨星成长计划,为在校大学生提供3到30万的成长资金,解决考研学费、出国费用、创业资金等问题,可登陆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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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德育论文题目
1、浅谈当代中学生的德育 教育
2、浅谈农村中学德育工作改革的思路
3、论中学感恩教育与和谐校园建设
4、浅谈职业中学德育课教学模式构建策略
5、论网络对中学德育工作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6、在中学德育工作中如何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论中学隐性德育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8、浅谈中学班主任的“恩威并施”教育
9、中学政治课开展“三观”教育初探
10、营造生态文明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绍兴市元培中学生态文明教育纪实
11、 家庭教育 功能的弱化与当前中学德育的困境
12、浅谈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以重庆市杏林中学儒香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为例
13、利用地方德育资源对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 方法 探讨
14、论中学德育中的人文关怀
15、浅析中学时期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对大学生的影响
16、初中英语课堂中的德育渗透之浅谈
17、价值多元化背景下中学德育创新论析
18、心理学辅导技术在中学生态德育的实践初探
19、国外中学德育教育模式及其对中国德育教育的启示
20、实现大学与中学德育有效衔接的思考
21、城乡结合部初级中学德育工作策略
22、中学德育教育实效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3、互联网思维背景下对中学德育的新解读
24、浅论团体心理辅导在中学德育中的运用
25、深化初中学生的责任意识
26、农村中学德育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关系的思考
27、道德信仰失范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困境
28、浅析多媒体网络促进中学德育的发展
29、新课程背景下中学体育德育评价理论探讨
30、地理教学德育要素的挖掘与利用探讨
31、“微时代”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工作探析
32、中学思想政治教师专业素养研究
33、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化低效分析
34、与“生”俱进 优化德育策略
35、时事政治融入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策略研究
36、初中德育建设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37、对中学德育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38、新媒体下的翻转课堂对提高中学生政治课学习兴趣的作用
39、初中物理教学中德育渗透举隅
40、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渗透德育理念新探索
41、思想政治课教学生活化的探究
42、浅谈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
43、初中思想品德课学生兴趣培养之尝试
44、中学德育人文关怀缺失的现状
45、“和 文化 ”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探究
46、高中思想政治有效教学探索
47、面向浅谈核心素养的德育课程体系建设
48、中美中学德育实施之比较
49、班级道德讲堂对中学德育途径的创新
50、学习儒家经典文化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1、浅谈乡镇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生态体验
52、历史课堂的德育教育手段初探
53、浅谈中学计算机教学中的德育培养
54、让德育为中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55、浅析新时期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56、关于英语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的调查--以武汉市弘桥中学为例
57、如何把中学思想品德课的功能发挥至极致
58、生命教育视野下对中学德育的 反思 与探索
59、利用漫画试题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0、中学历史道德教学实效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1、浅谈如何对高年段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62、浅谈中学德育中的赏识教育
63、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灵魂--记北京市华侨城黄冈中学以德育人的校长徐超
64、让雷锋精神之花在中学校园美丽绽放
幼儿园德育论文题目参考
1、也谈幼儿分享意识与谦让行为
2、如何在农村幼儿教育中渗透德育
3、幼儿的德育养成APP教育软件的设计与应用
4、浅谈农村幼儿教育的弊端及改变策略
5、幼儿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6、浅析幼儿品德教育问题及策略
7、德育教育应从小抓起
8、幼儿音乐启蒙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作用
9、美国品格教育对我国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实施的启示
10、幼儿园书法教学浅议
11、幼儿园语言教学 高效课堂 的建构思路分析与实现
12、构建以微信为载体的网络文化德育平台的若干思考--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13、浅析 中国传统节日 教育对幼儿道德教育的影响
14、构建合作型德育模式,促进幼儿德育可持续发展
15、浅议幼儿美育中信息技术的有效运用
16、幼儿园德育过程中实践活动案例研究
17、德育应从娃娃抓起
18、让德育之花在幼儿教育中常开
19、我园加强幼儿德育工作的实践研究
20、关于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现状及对策
21、农村幼儿教育中德育教学的渗透路径
22、浅谈幼儿园开展德育活动的有效途径
23、如何在幼儿的点滴生活中渗透德育内容
24、关于新视角下幼儿师范生德育价值取向探析
25、浅谈幼儿教师素养对幼儿德育的潜移默化
26、刍议把握幼儿园德育的契机
27、初探我园德育教育的创新途径
28、情感教育在幼儿德育教育中的实施
29、试论幼儿德育教育的有效 措施
30、基于教师角度下开展农村幼儿德育工作初探
31、对幼儿进行德育教育的有效方法
32、试析幼儿园晨练活动的意义及组织策略
33、浅谈民族传统体育游戏在幼儿园的挖掘与利用
34、如何对小班幼儿进行常规教育
35、让幼儿具备竞争意识
36、浅析幼儿园分享教育的有效策略
37、以主题性游戏促进幼儿德育教育的发展
38、情感教育在幼儿德育教育中的作用浅析
39、开展幼儿品德养成教育的途径
40、浅谈德育课程师生角色互换教学的“多赢”效果
41、让音乐艺术渗透幼儿园常规教育
42、浅谈幼儿的德育教育
43、在幼儿心中播下“德育”种子
44、幼儿德育宜化虚为实
45、学前教育 专业英语 教学中听说能力的培养策略
46、幼儿舞蹈对幼儿启蒙发展的重要性
47、幼儿园德育教育工作的心得
48、推动学前德育教育新发展
49、幼儿的音乐教育的误区与对策
50、浅谈幼儿园交互式主题墙饰的创设
51、浅析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思路
52、试论幼儿分享教育
53、幼儿教育如何融德育于幼儿生活
54、如何对幼儿开展德育教育
55、浅析德育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56、有效推进幼儿品德教育工作的探索
57、幼儿师范学校德育课困境与对策探究
58、学前教育师范生师德培养的途径和措施--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59、幼师思想政治教学中的德育渗透研究
60、基于洛克幼儿教育思想谈我国幼儿园教学理念--以《教育漫话》为例
61、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德育教育的新视角
62、浅谈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63、神话 传说 对幼儿德育的培养
64、培育核心价值观从幼儿德育入手
中职、高职班主任德育论文题目
1、中职院校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的策略漫谈
2、中职院校班主任德育探析
5、中职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9、中职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德育激励的策略
10、中职班主任德育工作的困境与策略
11、中职班主任“管育并重”德育模式的构建
12、职专班主任做好德育工作的方法论
13、职业院校班主任工作应突出德育为先特点
14、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与班主任德育教育工作探讨
15、职业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研究
18、职校班主任德育工作探析
19、职高班主任用爱心构建德育教学
20、职高班主任德育工作优化策略探究
21、职高班主任德育工作实效性提升措施研究
24、用系统化的理念引领中职班主任德育工作
32、倾注爱心讲究艺术--浅谈职校班主任德育工作
33、浅析中职学校加强班主任德育工作的措施
34、浅析中职学校班主任德育管理有效措施
35、浅析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的有效性
36、浅析艺术类中职班主任如何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37、浅谈中职院校班主任德育工作的实效措施
38、浅谈中职班主任的德育管理
40、浅谈职业中专班主任如何开展学生的德育工作
41、浅谈职业学校的班主任德育工作
42、浅谈职业学校班主任如何开展德育教育
45、论中职班主任“管育并重”德育模式的构建
46、论职业教育中班主任的德育创新
48、基于“管育并重”德育模式下中职班主任管理艺术
50、管育结合的中职班主任德育探讨
51、关于中职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的思考
52、高职院校德育教师-班主任团队管理研修班 培训心得 体会
53、高职院校班主任开展德育教育的途径载体
55、高职班主任德育工作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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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德育论文参考题目 一、学校德育方法,途径,评价研究1道德教育方法,途径年级层次探索2构建学校与德育基地合作互动工作机制的研究3发挥社会实践活动的综合德育功能的研究与探索4新时期社区教育有效模式探索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与研究6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德育的研究7以社会实践为德育载体的可操作研究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建设研究1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的研究与探索2学校德育与家长学校发展研究3家庭教育成功模式创建与推广研究4”问题学生”家庭教育的个案研究5学校,家庭,社会青春期一体化模式的实践研究 三、新课程与德育关系研究1小学生活化德育的研究与实践2学校德育校本资源综合应用的研究与实践3影响教师进行学科德育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策略的研究4”校本德育”的内涵研究与实践探索5德育工作与学科教学,研究性学习的关系研究与渗透实践6新课程背景下的全员德育研究与实践四、学生教育工作研究1特殊生教育的有效尝试(单亲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型学生,行为习惯偏差型学生,心理状态失衡型学生,留守子女学生,外来工学生,弱势群体子女学生)2学生养成教育,感恩教育,挫折教育,生命教育,青春教育期性健康教育等研究与探索五、班主任工作及德育队伍建设研究1班主任专业化成长及培训工作的路径研究与尝试2班主任工作管理与考核实践研究3新时期主题班会,家访,家长会形式探索4建立激励机制,优化班级管理的创新实践5提升德育师资队伍人文素养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的研究6全员德育中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教育职能研究六、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的关系研究1学校心理教育与新型师生关系的构建2减少师源性心理伤害的对策研究3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对策4学校心理团训的尝试与反思5心理健康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整合模式的研究七、网络德育研究1大众传媒,互联网对小学生影响及对策研究2校园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研究3德育与学校网络生活切入点的研究与实践4增强学生网上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的研究与实践5网络德育活动开展的可行性研究
《搭建实践活动体验平台 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解放天性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浅议优生抗挫折能力的培养》 《小学生德育教育的几点做法》《德育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
法治素养是当今社会大学生所需要的,培育当代大学生的核心法治素养要对大学生进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使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还要扩展其法治知识储备、丰富其法治知识结构。严谨的法治思维,是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思维能力要求。法治思维是现代国家治理应当确立的基本思维模式。大学生是新时代国家建设的中坚力量,学会和运用法治思维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思维能力。
一要认识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理论体系、发展规律和实践经验;二要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宪法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三要熟悉和掌握大学生应当遵循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特别是与自身专业和未来职业实践需要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要健全的法治意识,是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精神要素。对于新时代大学生而言,健全法治意识的基本要求是:
一要增强尊崇宪法、尊崇法律的法治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二要增强规则意识,明确守法守规是每一个法治国家中公民的基本意识,坚持依法办事。
三要增强程序意识,明确“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学会依靠程序办事,遵循程序要求,形成程序观念。
四要增强平等意识,自觉维护和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上没有特权”,坚持公平公正。
五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维权、护权,尊重和保障他人的权利,自觉维护自身的权利,以法律为武器自觉与任何侵权和不法行为作斗争。
大学生树立法治思维,就是要树立权力服从于法律的权力思维、理性平等的权利思维、依法办事的程序思维、自觉主动的法律责任思维,提高对法治的践行能力和运用能力。
我们大学生应将法治思维合理运用于实际生活中,做一个高素质大学生!
大学生想要切身实际的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那就需要从小事做起,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体如下:
1. 从小事做起。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要注意知行合一,坚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实践中加深对“知”与“德”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境界,提高自己。
3、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懒惰、消极的生活态度,并有良好的文化修养的人多交朋友,学习别人的优点,摒弃自己的缺点,不断提高个人修养。
4. 丰富你的知识储备。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在课余时间学习其他知识领域的内容,学习法律知识,端正法律观念。只有珍惜知识,珍惜法律,才能增强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5、提高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我们需要了解品质高质量的需要,然后以这个为目标,持续的修养,自强,让这些特征逐渐内化到我们的灵魂深处,成为我们自己的美丽的质量。
6、要把自己置身于高质量的环境中,群情相悦,相互感染,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素质。需要不断地学习,不能只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素质。
要树立法治思维,大学生应自觉主动树立权力受法律支配的权力思维、理性平等的正确思维、依法办事的程序思维、法律责任思维。从而提高实践和运用法治的能力。
我们大学生要把法治思想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做一名高素质的大学生
大学生如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论文
一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经济发展的栋梁和骨干力量,他们的群体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却是屡有发生,云南大学马加爵特大杀人案,清华大学刘海洋强酸泼熊事件等等。由此可见,强化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极为重要的。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思想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当今社会,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素养,并已成为青年学生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学校方面:(1) 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
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2) 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3) 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4) 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
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5) 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
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如何提升法治素养?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需要坚持从小事做起、加强自我修养、具备正确的价值观等,具体如下:1、坚持从小事做起。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生活中,都要注重知行合一,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实践中加深对“知”和“德”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境界,完善自我。2、加强自我修养,培养高尚的人格,认真学习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将道德理念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习惯中,养成乐于助人,团结协作,关心他人的美好品德,修身律己。3、具备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懒散、消极的生活态度,与具有良好修养的人交朋友,学习他人身上的优点,摒弃自己身上的缺点,不断提高个人修养。4、丰富知识储备。中好好学习专业知识,在空闲时间学习其他知识领域的内容,学习法律知识,端正法律观念。只有心怀学问,心怀法律,才能提升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5、提升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需要明白高素质需要具备哪些特质,然后以此为目标,不断自我培养,自我强化,让这些特质逐渐内化到我们灵魂深处,成为我们自己美好的素质。6、要把自己放入到高素质环境,团体之中,相互感染,培养提高自己的素质。需要不断学习,不能够只停留在一个层次,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大学生真正实现全面素质的提升,实现大学生自身素养的最高化,就要推行健身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加强心理辅导,提高心理素质; 提高政治素质;强化思想疏导,提高思想素质;弘扬仁爱精神,提高道德素质;倡导求真务实,提高科技文化素质;进行人文熏陶,提高审美素质;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专业素质;搭建交流平台,提高沟通适应能力;培育钻研精神,提高学习和创新素质。总之,围绕着“求真、求实、求善、求美、求特、求强”的原则,帮助大学生挖掘个人潜力,培养在社会主义道德框架下和现代社会人才竞争条件下所需要具备的职业素质,帮助大学生成长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优秀职业人才。
职业的素养论文
职业的素养论文,在职场生活当中,我们的职业素养也是格外的重要,提升职业素养一直是职场人士最关心的问题,具体情况下面我为你分享。下面我整理了职业的素养论文。
论高职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
摘 要:本文依次从三个方面对高职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进行分析:对职业素养的内涵进行阐述、从企业需求的角度看高职学生职业素养的重要性、从高职院校的角度探讨高职学生职业素养养成的途径。
一、正确理解职业素养内涵,科学确定高职学生职业素养目标
一、职业素养是职业人的必备素养,并与特定职业相联系
大学生向职业人转变,首要条件是必须具备职业素养。职业素养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职业内在的要求,是一个人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职业素养在职场中具体量化表现为职商CQ职业素养主要有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身心素质和创新创业素质五大要素。
职业素养总是与特定的职业相联系的。不同的职业需要不同的技能这是勿容置疑的,电工所需要的技能肯定与园林工所需的技能是不一样的。
就是职业道德,不同职业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如会计岗位突出的是“诚信”,正如朱镕基先生曾说过的那样,会计岗位的人员应该“不做假帐”,而医师岗位突出的是“救死扶伤”,教师岗位突出的是“教书育人”。因此,对特定职业甚至行业、产业的职业素养进行系统梳理,开展职业素养分析,才能科学地确定职业素养养成目标。
二、强化职业素养分析,科学确定职业素养目标
高职院校以培养服务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以就业为导向,其职业性是显而易见的。《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强调的“五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其目的就在于培养学生较高的职业素养。因此,职业素养是高职学生最重要的素养。
各专业高职学生的职业素养分析要以人的发展为经度,以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纬度。以人的发展为经度就是要求职业素养分析要从人的全面发展出发,要从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出发,谨防人才的“工具化”倾向。以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纬度,就是要求职业素养分析要从岗位出发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谨防人才的“空泛化”。
职业素养分析,首先要明确各专业培养学生就业面向的行业、企业的首岗、发展岗,然后系统分析上述各岗位的职业素养要求,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中的职业素养目标。职业素养分析必须有用人单位、教育专家参加,要集中校企双方的智慧。职业素养目标的确定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检验,必须及时吸收行业、企业反馈的意见,不断调整目标体系,实现育人与用人的一致性。
二、探索职业素质养成的路径,构建职业素养养成的科学体系
一、科学设计高职学生职业素质养成方案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是教育教学实施的依据,职业素养分析的结果必须全面体现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但遗憾的是,现行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对职业素养养成的载体、路径、考核等的设计还很缺乏,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身心素质和创新创业素质的养成还没有达到与职业能力培养相应的高度。
但实际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身心素质和创新创业素质才是职业素养中最根本的部分,而职业能力技能、只是外化素养,是支撑职业人生的表象内容。
因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突出职业素养的养成。要以完整的职业素养养成为目标,以工学结合为培养途径,以职业发展课程体系为载体,以“课堂、校园、社会、企业”四维空间为活动领域,以职业素养达成度为评价标准构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坚持课堂教学主阵地,把职业素质养成落实到课程中
课堂教学是职业素养养成的主阵地,要将素质教育的理念、行动落实到课程教学中去,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在职业素养养成中的作用。
提高人文必修课的课堂实效。人文必修课主要是为全面发展的人做准备的,主要承担文化传承、身心健康教育、学习能力培养等功能。但作为高职学生的人文必修课,我们要在内容选择、教学方法等方面努力凸现应用性和职业针对性。在培养人文关怀、人文追求的人文精神的同时,努力强化与职业的关系,养成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身心健康。
强化专业课教学的职业素养养成功能。专业课的主要功能当然是职业能力的培养,但仅仅这样还不够,还必须在专业学习中培养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身心素质和创新创业素质。
我们要通过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开发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在合作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在项目教学中培养学生学会检查、学会时间与进度管理、学会评估、学会总结、学会系统思考。 突出公共选修课教学的素质拓展功能。要鼓励教师开设大量的优质公选课,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拓宽学生知识面,拓展思维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体现辅修专业课程的复合功能。根据高职院校的实际,开设辅修专业课程,促进专业与专业的融合,培养职业身心素质和创新创业素质。如农林种植类专业辅修市场营销,制造专业辅修企业管理等,拓展学生的专业面,为学生成长打开更广阔的空间。
三、拓展校园第二课堂,让职业素质养成教育扎根在校园
校园是职业素养养成的重要场所,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各种载体,渗透素质教育,起到春风化雨的作用。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职业素养养成氛围。通过校园精神提炼、校标的`筛选、校训的凝练,建立视觉标识系统和行为识别系统,使一所高职院校独特的理念、气质、特色转化为可视的具有内在逻辑关系、风格统一的图案、文字、建筑、景观等,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态度、职业价值。
充分利用学院“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平台,引企业文化入校园,强化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开拓求实、争创效益的企业精神、激励与创新意识等核心价值观,用企业优秀文化影响熏陶师生员工。借鉴行业或企业通行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
及时发现、培育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在学生中开展“创业之星”、“爱心使者”、“成才之星”、“自强之星”等各类先进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典型事例的宣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学生,让学生学有榜样,做有可仿。
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在学生日常活动中养成职业素养。将学生社团活动纳入职业素养养成体系,将社团活动与职业素养养成有机结合起来。新生入学时就提出明确的素质拓展要求,如组织一次活动、参加一次演讲、参加一个社团、参加一支学习团队、结对一个低年级学生等等;
并发给学生《大学生成长记录本》,人手一册。在校三年每参加一项素质拓展活动,都及时登记在册,并由组织者签字确认。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总结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
四、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将职业素质养成教育延伸到校外
社会是人生的大舞台,我们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职业素养养成教育,要利用服务社会开展职业素养养成教育。
通过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开展职业素养养成教育。高职院校普遍十分重视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这些基地是职业素养养成教育重要阵地。
学生通过参加真实的产品生产,在培养职业能力的同时,也培养了团结协作的精神、吃苦耐劳的品质、务实的作风、讲究效率的企业理念。我们要通过学生人手一册的《校外顶岗实习手册》将顶岗实习全过程真实记录下来,将学生职业素养养成作为顶岗实习考核的主要内容。
通过社会服务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以大学生“三下乡”为主要载体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在服务农民群众的实践中接触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通过“三下乡”,改造世界观、价值观,把农村建设的需要和青年学生的成长很好地结合起来,走正确的成长成才道路。
各高职院校还可以结合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社会服务活动,如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一系列爱心教育,如关爱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学习问题的“暖春行动”,关心山区贫困家庭的“爱心超市”,关爱特困群体的“阳光行动”等,让学生在关爱他人中培育爱心、享受快乐、阳光成长。
充分利用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的资源开展素质教育。国家十分重视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各高职院校周边地区都有很多这样的基地,高职院校可充分利用这些教育资源开展素质教育活动。
走进革命老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走进高新技术区,体验科技的力量;走进博物馆,感受人类对文明的追求。在素质教育基地中通过体验生活、主动探究,获得丰富的经验,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培养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的良好个性品质。
三、构建职业素质养成教育的保障体系,促进职业素质养成的落实
一、建立职业素质养成教育的组织机构
职业素质养成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学院的个别部门就能够完成的,需要全院各部门和师生的共同参与;要有周密的组织安排,全方位、全过程循序渐进的开展。
因此,需要建立一个职业素质教育协作机构,这个机构至少应有学生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招生就业部门、校企合作部门等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职业素养养成教育协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做好职业素质养养成的顶层设计,指导各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协调落实职业素养培养工作,统一布置职业素养考评工作,及时解决职业素养养成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完善职业素质教育保障制度
职业素质教育要达到预期的目标,还必须有制度作为保障,用制度约束每个师生的教育教学行为。首先要建立科学的教师业绩考核制度,要用职业素质养成目标达成度代替传统的知识、能力目标的达成度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建立职业素养考核体系,加强非课程性学业的考核,将学生日常活动、班级活动等纳入职业素养考核体系,将职业素养考核作为学生学习考评的重要内容。
职业素质养成不仅仅是单纯的“为就业作准备”,而是“为人生作准备”;职业素养是日积月累养成的;只有真正建立起学校、用人单位、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建立起教学、活动课程等显性课程和潜藏在教材、教学活动方式、师生关系、课堂气氛中的文化价值、态度、习惯等以及校外教育活动中的道德氛围等隐性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才能真正让高职学生的职业素养根深叶茂!
作为服务行业的酒店企业有着行业的特殊性,充满着挑战和机遇。它不仅要求从业人员不仅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更要求个人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职业素养是一种内涵,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可以说,职业素养是一个人职业生涯成败的关键因素。
在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压力面前,高职大学生要想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和人生理想,除了做好科学职业规划,更为重要的是要有过硬的职业素养,使自己在职业发展的竞争环境中获取主动。
一、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特点:高职酒店专业学生职业发展的优势
(一)我国旅游酒店业发展迅速,高级酒店管理人才成为紧缺人才。
旅游与酒店业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行业,中国酒店业发展速度更是全球居首。据行业初步预测,到2015年,全国将新增各类住宿设施约20万家,五星级饭店将超过500家,未来的3-5年,中国经济型酒店业进入快速发展的黄金季节,市场规模在1500亿元左右,预计到20xx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旅游目的地。
随着旅游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及酒店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在国际人才市场上,酒店管理人才供不应求,高级酒店管理人才为全球性紧缺人才。随着20xx】上海世博会和越来越多的国际大型活动在中国举行,给酒店业发展带来了巨大推动力;
中国对旅游、酒店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高级酒店管理人才跃居高薪阶层。目前,整个酒店行业中对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由于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而高级酒店管理人才十分抢手。
但在社会对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人才需求日趋增长的形势下,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人才与旅游企业却出现了供需错位的情况。由于酒店行业人才需求的特殊性,要求高职院校已经不能按照既有模式来培养酒店管理专业人才。
因此,针对造成高职酒店管理专业毕业生供需错位现象以及就业后发展竞争力不高的根本原因,提出高职酒店专业学生职业竞争力与职业素养关系的研究成为高职院校酒店专业和专业教师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二)高职院校酒店专业教育是酒店专业人才培养和输送的重要渠道。
就我国现行的酒店人才培养模式而言,除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外,院校的酒店专业仍然是行业人才培养和输送的主要渠道。
传统的大学生培养目标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的理论体系上,但相对应的是酒店需要的人才对理论水平的要求并不十分高,企业需求的是动手能力较强,服务意识好的服务和管理人员。
当本科的专业学生进入服务一线时,他们当中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的心态:“当管理人员缺乏经验,当服务员觉得没面子,读了大学跟没读大学的一样端盘子”的心态会直接影响他们在企业的职业生涯发展。而中专酒店专业的学生由于年龄相对偏小,在适应能力方面普遍会明显低于高职专业的学生。
记得近几年我送学生去酒店顶岗实习并对酒店人才需求调研的时候,酒店一线服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就重点提到这个问题:有些中专毕业的女孩子,如在前台服务的看到外宾来了的时候就有直往老员工身后躲、不敢开口等情况出现。
以高职院校为代表的职业教育主要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本着“理论够用,技能必需,动手操作”的原则,要求学生在具备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础能力和基本技能,他们心态较为成熟理性,接受能力较强,而深受酒店企业的欢迎,因而高职院校酒店专业教育成为了酒店专业人才培养和输送的重要渠道。
二、个人职业期待与现实的职业困惑:高职酒店专业学生职业发展和职业素养培养的瓶颈
(一)自我角色认知与评价的失衡,是高职大学生在职场现实与职业期待中困惑的主重要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生涯的发展与规划成为每个大学生进入职场的重要课题,据第三方教育质量评估机构麦可思研究院(Mucos Institute)在6月发布20xx年就业蓝皮书指出,六成20xx届大学毕业生认为目前工作不符合职业期待,而频繁离职不利于毕业生的职业发展。蓝皮书显示,20xx届大学毕业生中有34%半年内发生过离职,其中本科为24%,高职高专为44%,工作不符合自己的职业期待是造成离职的主要原因。
而从20xx年年底开始,20xx届大学毕业生“职场新人”月度跟踪调查以20xx届就业大学毕业生(包括本科与高职高专)为调查对象,从20xx年12月开始,对20xx届就业大学毕业生的职场适应过程进行月度跟踪调查,实时了解其各时段的收支、从业压力、所遭遇的职场问题等及其变化,网上的随机调查中显示,20xx届大学毕业生离职比例最高的职业为“餐饮/娱乐”。
人一辈子要扮演无数个角色,自我认知是对自己内心的认知,是对自我本质的认知,同时也是对自己承担角色的认知。作为我们每一个在职场中经营自己职业生涯的人来说,通过对职场中的自我角色认知的探索,认识到自己是怎样的人,了解自己可以干什麽,适合干什麽,然后去表现自己和管理自己,这对经营自己的职业生涯是十分重要的。
但对高职酒店专业的大学生来说,这种理性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评价非常欠缺!很多人眼高手低,不屑于所谓“端盘子、服侍人”的基层服务员工作,职业期待过高,认为自己在较短的时间里应该要做到管理者的职位,否则就有点怀才不遇或认为这工作不适合自己了!在频繁跳槽中怨声载道,结果总是在自己与现实的较劲中纠结!
(二)职业素养缺失已成为高职大学生在职场发展受挫的主要原因。
我国酒店业的发展迅勐,但高职酒店专业人才的职业素养却滞后于行业要求。没有好的心态、不能吃苦,不能坚持等职业素养缺失。好高骛远以致流动性大的状况对学生的职业发展非常不利,同时也对酒店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从酒店企业反馈的对毕业学生的跟踪调查信息来看,不受企业欢迎的学生大多是因为坚持从底层做起的心态不好,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感不强,沟通能力差,团队协作意识等职业素质的欠缺等。这些也是造成酒店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缺口大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因此职业素养缺失已成为高职大学生在职场发展受挫的主要原因。
三、提高职业素养,提升职业竞争力,促进高职酒店专业学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
(一)职业化包含职业素养、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技能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而职业素养是职业化最根本的内容,主要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个人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括个人的职业道德、角色意识,敬业精神,沟通技巧、团队精神等诸多方面,它渗透在个体的日常行为中,影响着个体对事物的判断和行动,是学生走入社会和职场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
一、职业教育
教育的本质是人的培养,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是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其教育的职业化特征与实践性特色决定了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是一个职业人。任何一种职业客观上都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即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
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是职业素质中相互关联的、不可或缺的、贯穿于职业活动始终的、同一职业行为中的两个方面,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实践性、交叉性与可操作性。职业教育客观上担负着对受教育者――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养的重任。然而现实中,由于我国目前对于“职业能力”没有共同的理解,不同的“能力观”导致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有不同的理解。
在许多职业院校,“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被片面地理解为“职业技能教育”,而忽视了职业行为中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职业道德素质,导致高职学生在职业行为中,由于职业道德的缺失而造成一系列的职业道德风险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职业教育的公信度也由此受到质疑。
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与职业技能教育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是完善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也是职业教育内涵的客观要求。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产生于职业分工,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要求。职业道德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行为中“不应该”做什么,而且倡导从业人员“应该”做什么,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职业范围内应遵守的与其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职业人在职业行为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操守、岗位职责、岗位规范,也是评判职业人职业行为的价值标准。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行业或职业的规定,这是从业者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到文明礼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勤劳节俭、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开拓创新。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都要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发生一定的关系,当自身的利益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发生矛盾时,就必然要做出职业道德选择。
当职业道德选择出现偏差时往往会产生职业道德风险问题。职业道德风险是指从业人员在其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由于个人偏离了职业道德规范,而造成各种有形或无形损失的潜在因素。
具体表现在不道德的经营风气,假冒伪劣充斥市场,买卖不讲信用,合同难于履行,债务随意拖欠,不爱岗敬业,不诚信,弄虚作假,无创新精神,不遵纪守法,不忠于职守,缺乏质量意识、协作精神等。任何一种职业对于从业者来说,在工作中都不可能摆脱职业道德的约束。可见,职业岗位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三、职业教育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管理、工程、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合格职业劳动者的教育,而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职业工作者则是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其课程的本质是“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
教育形式的特殊性,有机地将工作和学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带有显著的职业特点;客观上决定了职业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做人”,“做事”就是要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做人”就是在工作中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做人先于做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修养高于技巧,品德高于方法,人的本质特征高于人的外在魅力”。卡耐基曾经说过:“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靠人际关系、处事技能。”
这里的“人际关系、处事技能”指的就是一个人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我国,据有关方面统计,在许多“窗口”性、服务性职业中,60%以上的消费者投诉涉及职业道德,而涉及技术操作水平的不超过40%。
有些行业,如按摩业可能由于其职业道德问题而最终失去顾客的信任而消亡。一个人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都可能会四处碰壁,只有德才兼备才会畅通无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作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德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连接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纽带,是每一个职业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结语
社会经济的发展及职业岗位对职业人才的客观要求,使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应从战略的高度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中,并与职业技能教育处于同等地位;在职业教育中搭建课堂教学、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化实践性教学、顶岗实习、职业生涯规划、志愿者行为的职业道德培育平台;
在理论和实践性教学中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在评价考核中衡量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还要营造“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园文化氛围,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
提升大学生职业素养论文如下:
1、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态度决定工作价值,让敬业成为一种习惯,勤奋工作才会有所收获,主动工作更有激情。以积极的心态去创造更高的业绩,坏情绪只会影响工作效率。
遵守公司制度是职业道德,成功都是从点滴开始的,不要只为拿薪水而工作,要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工作面前没有借口,如果要跳槽,在此之前要明白辞职的原因;
2、提高时间的利用率,珍惜有限的工作时间并能有效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找出工作效率最高的时间段,把握时间管理的技巧与方法,以此来优化工作,保证工作时间不被打扰,时间管理与工作计划紧密相连,不要浪费别人的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才能使效率最高;
3、加强工作的执行力度,做事不要拖拖拉拉,克服工作中的拖延习惯;
4、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培养学习能力,提高思维能力,掌握应变能力,提高心理素质,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培养团队合作的能力,具备适应工作的综合素质;
5、增加工作中的乐趣,别把工作当成一种苦役,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找到乐趣,带着快乐去工作,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享受工作后的成就感,如果厌倦了自己的工作,要想办法缓解工作压力,时刻保持工作的激情。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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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屡有发生。并明显地呈上升趋势。在这种形势下,高等院校必须将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列为大学生素质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大学生较完备的法制观念。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做努力:一、提高认识,系统规划,全面实施具备良好的法制观念是现代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公民法制意识的强弱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不是生来俱有的,需要社会组织有意识地加以培养。由于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所构成的内容繁多,并总是处于补充、完善之中,因此,学习和掌握法律就成了公民的长期义务,甚至是终身义务。高等学校是国家人才培养的最高学府,她的毕业生理应具备高于一般公民的法律素质。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多只局限于教学计划中的法律课设置,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只表现在在校期间的一段时间,学习法律的方式也多是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掌握的程度仅仅表现在期末的考卷上。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学校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重视不够,只将学生法律学习作为一两门课来对待,而没有将其作为一种个人素质的培养。而这种素质恰恰又是法制社会最为需要的。国家法律体系的内容很多,大学生在校的时间只有四、五年,要使大学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就需要学校有一个系统的规划,明确提出总的培养目标,即学生毕业时对国家法律体系的掌握程度。并依据这个目标确定要达到此目标至少要进行的工作,继而将这些工作按学年或学期分成若干个阶段,以及每一阶段的具体要求,使其循序渐进,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深入,最终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二、加大法律课力度,强化案例教学从目前一般高校法律课开课情况看,大多不到100学时,与繁多法律律内容相比,显然偏少。在这么少的时间里讲授法律,一般情况下只能介绍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无法进一步深入,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培养,因此,加大高校法律课的力度,恐怕也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运行,要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高素质的人才,高等学校根据这一客观要求,有必要重新审核教学计划,增加法律课的时数,并将其分布在四到五年内,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时,对现行的法律课教材也有必要重新进行编排,使其与课程体系的内容相应,并在教学实践中根据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在教学内容和教材内容上突出高等教育的色彩。从法律课的特点看,它是共同性很强的一门课,不论是文科学校,还是理科学校,对法律课的要求应该是一致的。一个大学生,不论其学习何种专业,都有一个法律素质的培养问题。有这个共同性,若干所学校可以共同商讨法律课的改革问题,制订出共同的教学计划,编写共同的教材,提出共同要求,甚至可以像大学生计算机过级那样对待高等学校的法律课教学。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如果没有了公民的法律实践,法律学习对绝大多数人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大学生法律素质不应仅表现在能背多少条法规,而应该表现在实际生活中能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法律纠纷。从这一要求出发,高等院校的法律课应更多地接触实际。从现有的条件看,高等院校法律课接触实际的可行方法就是强化案例教学,即在讲解法律条文时,尽可能多地结合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使法律知识由抽象到具体,这样不仅可以增强法律课的趣味性,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大学生实践意识,使其不仅从案例中懂得了学法的重要意义,而且更容易掌握法律知识。一些大学生往往只注重大学专业课的学习,而忽视自身法律素质的培养。然而,在法治社会中,公民的活动毫无例外地要受到各种法律的约束,只要你处在现实社会中,你的行为每天都要面对法律,受到具体的法律条款的衡量,这是每一个人都不可能逾越的“路卡”。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们所处的社会将日益复杂化,公民要面对越来越多的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方法,所带来的结果将是各自不同的,这些结果有些会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结果自然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假若我们的大学生仅仅在课堂上熟知了法律条文,而缺乏在社会实践中依法办事的能力,就免不了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触犯法律。强化案例教学,使在校生间接地接触了实际,有助于较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三、法制观念指导高校的各项工作任何观念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氛围,法制观念也不例外。高校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她的各项工作理应顺应法制社会的要求,从表面上看,高校内部管理的大部分内容在现行法律中难以找到对应的条款。但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自身范围内也具有法律特征。这种特征主要表现为各项工作都应在一定的制度规范之下,将管理由靠人的管理变为制度管理,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以防止人为随意现象的发生。这样学校的整体工作才能有秩序、有条理。处于制度范围的人员,能够从各项规章制度中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若不按制度办事将会受到哪些处罚。一所学校,其教职员工和学生总有几千号人,这些人每天都要进行各种各样的事务,从学生入学、上课,课外活动,到教师的授课及其他活动,如果没有一整体统一、规范的制度,后果可想而知。现代社会,其成员共同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之中,每个人均有自己的需要,这些需要有很多是要妨碍他人的,如果每个人都是自行其事,按自己的标准来决定自己的行动,那么这个社会将无法维持。为了群体的共同利益,人类很早就开始确立共同遵守的规则。这些规则演变到今天,对国家而言是法律,对小的群体而言便是规章制度。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讲,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也就是小范围的法律,只是强制程度和处罚方式不同而已。大学生在校期间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懂得在人群中生活就需要遵从群体规则,走向社会以后自然也就本能地去注意按法律的要求决定自己的行为。学校要做到每项工作都有制度可循,并且一经制定即严格执行。不能给学生造成一种错误印象,即制度有时是可以变通的,以致对法律也采取同样的态度。高等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从入校起,就能时时感到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和依据规章制度办事的气氛,并在这种气氛中建立现代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大学生综合素质中形成较好的法律素质。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进行法制教育,应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使学生将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如开展法律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有奖答卷活动,形成较浓厚的法制教育气氛,使学生有更多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促进法制观念的形成。总之,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高等院校做很多具体工作,这些工作虽然繁杂、长久,但社会意义是十分巨大的。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也是高等院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是社会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政治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2000字 范文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摘要】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等都在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之下,暴露出了执法经济、程序违法、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但 文章 认为上述部门如此肆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执法人员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盛行。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学研究应直面中国现实,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奠定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理性基础。
【关键词】群体事件;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法理分析
近年来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出现的“奇招怪招”更是为这些事件增添了一份戏剧性的色彩。然而,在这种看似“幽默”的民众反应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道德面临的颠覆性挑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在有关机关的“执法”行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们似乎听到了什么轰然倒塌的声音。在痛心疾首之余,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冷静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探究这些执法人员如此“无法无天”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一、“群体事件”一一折射出法律信仰的失落
事出必有因,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凭空地出现,以钓鱼执法事件为例说明,此事件也是如此。可能大家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多集中在其负面效应上,但客观而言,这种不正常的执法手段也是在应运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处黑车上的困难而生的。由于打击黑车证据难固定、处罚难度大,执法部门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像“钓鱼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已经被严重扭曲、异化了,“钓鱼”已经不是为了执法,而成为执法机关完成指标、“创收”的手段。本应带头执法的行政人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的法律何在?不可否认,执法经济、不当的行政指标、行政监督缺位等体制性因素是一方面原因,但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行政执法主体缺少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与虔诚,把法律当成了获取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法律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部门的政策和领导的批示。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淡薄、规则观念不强,这反过来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现了一个法律信仰整体性失落的局面。
二、政府官员的法律信仰与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任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并不想过于强调普通民众法律信仰的问题。诚然,法律信仰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物质的、制度化的“硬件”系统而缺乏相应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等“软件”系统支持的所谓“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它只有法治的外表和骨架而没有内在的灵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下,谈全民的法律信仰还是一个十分虚妄的问题。且不论我国现在法律制度的“硬件”建设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民众的内心感受而言,对于法律,他们连最基本的信任都尚未建立,更遑论更深层次的信仰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而这,就要建基于政府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之上。信仰法律在现阶段只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现实地说,也只能是对官员的要求。公民的法律信仰的养成只能是我们的一种美好的希望与期待,但是,在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基于对法律的虔诚信仰而将其内化为自己遵守法律的行为动机的同时,就能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进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一)政府公务人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增进法律信用
法律信用是一国信用的组成部分,法律信用是一国法律及其有效实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是法律被严格实施和遵守的“言行一致”的信用度,是通过法的客观运作所不断彰显的实际有效性服从而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主观信任感。它强调法律规则通过自身的“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等客观性和确定性来赢得人们内心的确认,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法律没有信用,人们就不会相信更不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律的应有功能就不会得到发挥而最终只能成为白纸一张而已。法律信用贯穿于法治的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是其可能获得民众信任的基本前提,但是对于法律信用的培育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执法信用。因为法律制度跟人不一样,它们自身不能直接成为信任的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执法者的行为才能被信任,人们是通过对执法者多次执法活动表露的认可进而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因此,执法者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否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是民众能否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实践中,我们国家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大为改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执法人员带头违法。像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目前我国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的冰山一角,现实中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对正义之源头活水的玷污,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长此以往,结出的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任进而无法被信仰的恶果。要根本改变政府官员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及官本位等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错误思想,解决之道就是让官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对法律一种虔诚的信仰。政府官员对法律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基于此而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在这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法律情感氛围中,法律才能最终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社会普遍感召力的神圣性。依法行政就不会仅仅是一句流于表面的 口号 ,而是每个行政人员自觉的行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就能得到最彻底的贯彻执行,因为它们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出发点。
(二)法学研究――应当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现实
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一一 文化 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 方法 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三)公民――从法律信任到法律信仰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执法者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因此,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自觉尊重和认同法律,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 思维方式 与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而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就能通过守信效应的彰显而逐步赢得人们内心对法律的肯认,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而逐渐地养成。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讲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因为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任是不可能奢望法律信仰的。信仰是信用得以强化的必然结果,在人们对一事物毫不怀疑相信的情况下信仰才能得以形成。试想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产生强烈的信仰认同?所以,在对待公民的法律情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而忽视最基本的法律信用的建立;不能混淆强调客观有效性的法律信用与注重主观认同性的法律信仰,而在空洞的理论层面上寻求达到法律信仰的路径。法律信用是生成法律信仰的现实基础,法律信用的建立过程也就是公民对法律信任感不断强化的过程。其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界对法律信仰的考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于现实法律无效的苦恼,与其说是法律“信仰”危机,不如说是法律“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尤其在执法人员枉顾法律、违法行政时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优先重视和解决的应该是法律信用的问题,法律信用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达到法律信仰。法律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极为严重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甚至葬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果。试问中国还能经受几次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考验?为了一己之私设置圈套陷害守法百姓,为了罚款而罚款。面对这样一种严重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怪不得有网友大呼这哪里是秉公执法,简直就是为了罚款不择手段,是赤裸裸的“权力栽赃”和“公权抢劫”。长此以往,公民如何相信政府、如何相信法律?而在培植公民对法律信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公正地行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公权力经常被滥用、执法人员带头违法的社会中,公民绝不可能相信进而信仰法律。因此,为了培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国家公权力必须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经济的无形吸引、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引导,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在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付出的社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自我保护的盔甲,使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实质在于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盛行,进而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务之急是要培育政府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从而建立法律信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建立,像钓鱼执法等这样的“荒诞”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摘要: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在法律移植中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对更好地完成法律移植这项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从比较法律文化的必要性入手,进而分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差异,最后提出了对当前法律移植工作的几点建议,希望法律移植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移植 法律文化 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法律移植不仅仅是将先进地区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区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在探讨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异,只有在充分认识和仔细分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后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法律移植并最终实现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文化比较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借鉴发达地区的法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反思 我国已经发生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现在这种法律运动与发展的活动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因此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对于如何进行移植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进行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吸,以致融合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借鉴,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移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解体后,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力难以实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甚至受到抵制。面对这样的困境,不少学者提出要重视本土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惯法。但是在关于探寻本土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惯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惯与传统坚持到什么程度也是值得探讨的。因而法律移植方而困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须注意本土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本土资源找到一个合适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而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虽然不可能达到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全融合,但是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领域,因此,法律文化比较是我国进行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规范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原则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儒家的伦理精神渗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代,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格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分离,但从西汉开始,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始融合,之后儒家的原则和精神逐渐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一直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领域中观察到它的表现,也可以在每一部法典甚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精神和原则的渗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政治领域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始这种趋势不断加强并于明清到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领域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惯法都给予这两项权利特殊的保护。第三,在经济财产方面,传统法律遵循礼的要求强调重义轻利,往往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依据儒家理论,竭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合作用所形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色彩的道路,虽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因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悯的规定,对死刑特别慎重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发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方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受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此,相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方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达到宗教化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____,它是唯一一个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巨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实际上是有关基督____方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____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论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 儿童 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____是西方国家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接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方法律学校的建立、法学 教育 和研究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较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后,如何才能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方 面试 论如下:
首先, 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原则的移植。原则, 拉丁文为语意为开始, 起源, 基础。法律原则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原理和准则。它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国家的实际相关。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实现认同的文化因素的核心。较之于移植适应特定生活习惯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 从而对木土社会进行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 原则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一致性, 更有利于弥补法律的漏洞, 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同时, 原则确立后, 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此建立, 从社会实际出发, 它的成果与效力都是可取的。
其次, 从技术层而考虑, 移植法律概念的接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语言思维方式想另一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变。要达到精神层而的认同, 首先必须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已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 但生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 其效果可想而知。正如语义分析法学派所认为的, 对概念的提炼, 阐述, 通过分析其要素, 结构, 语源, 语境, 语脉, 从中央到地方寻求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形成共识与可接受的意义。只有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部分。
再者, 法律的移植应处理好与 传统文化 的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即它对于民族心理的形成与维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变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 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形式, 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较而言, 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 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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