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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论文二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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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论文二百字

加强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教学优秀论文

[摘要]本文认为,逻辑思维是具有创新性质与创新功能的思维,是撬动科学发展的思维工具。我们只有培养富有创新思维能力的学生,才能为科学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生力军,才能促进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逻辑思维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基本路径是高水平的逻辑教学,为此就必须加强逻辑学的学科和教学建设,切实保证和提高逻辑学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逻辑思维非逻辑思维创新功能

在一些高等院校,并不重视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教学,原因是他们以为逻辑学研究的逻辑思维没有创新意义。这种观点颇有影响,很有市场,像大名鼎鼎的科学家彭加勒也持这种观点。这种观点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二:一是认为,“科学创造性思维是一种以非经验、超逻辑和思维程序与常规思维相倒置为根本特征的反常思维方式”。[1]所以逻辑思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是没有创新意义的。二是认为,纯粹逻辑是同义反复,不能创造任何新的科学观点,所以逻辑思维对科学发现没有创新意义。事实并非如此,逻辑思维不仅自身有创新性,而且引发科学研究的繁荣和进步。所以,高等院校要培养创新性人才,为我国科学的发展输送生力军,务必加强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翻开科学发展史,人们就会发现,历史上的科学革命运动,往往以逻辑思维的发展为先导。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带来了古希腊人文和自然科学的空前繁荣;培根的归纳逻辑掀起了近代科学革命的狂飙;而现代逻辑则促进了现代科学和哲学全方位的拓展。

正是基于科学发展的这种史实,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和世界著名科学家,都充分肯定了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列宁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2]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找出可能的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2]因此科学家必须是“严谨的逻辑推理者。科学家的目的是要得到关于自然界的一个逻辑上前后一贯的摹写。逻辑之对于它,有如比例和透视规律之对于画家一样”。[3]他们如此肯定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道理非常简单,任何科学理论的创立都是对旧理论的否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科学都具有创新性;而逻辑思维则是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必经之路。据此,有理由说,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的史实也说明了这一点。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看到中国人在古代取得了许多卓越的科技成就,有发生科学革命的历史基础,但近代科学革命恰恰没有发生在中国,对此他感到困惑不解,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注意和思考。在爱因斯坦看来,这是“用不着惊奇的”,[4]中国贤哲没有创造出科学创新发展所需的逻辑基础。著名物理学家吴大猷认为:“古代中国赢过西方的,大多是技术而不是科学,没有科学为基础的技术,发展是有限的。”[5]而技术优势没能转化为科学优势的一个重要条件,中国缺少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逻辑思维工具。

人们知道,技术在于利用已知的科学知识,解决人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可以在实际生活和劳动中偶然获得。科学是探索未知世界,揭示大自然客观规律,但要获得对未知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艰苦复杂的逻辑分析、推论,才能最终形成关于某一问题的科学知识体系。中国历来偏重整体直觉顿悟,而缺乏逻辑思维传统,而且注重实际应用,轻视基础科学研究,这就使中国虽然有许多伟大的技术发明,却没有产生一门完整的自然科学体系;培养了不计其数的状元、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般的科学家;有发明了火药的著名实践,却没有发现火药的成分结构,没弄懂科学意义上的火药的爆炸性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都说明离开逻辑思维,知识、技术就是片面的和离散的,只有逻辑思维的.介入,才能最终整合成科学理论。

逻辑思维自身就有创新功能

逻辑思维的发展所以能够引发科学研究的创新,成为知识、技术转化为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思维工具,就在于逻辑思维本身具有创新功能。逻辑思维的创新基质在于它是一种理性的创新思维,思维主体把感性认识中获得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再用概念进行判断,形成命题,再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运用命题进行推理,于是就会推演出新的思想认识。

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知道,关于某事物的概念尚未形成时,人们的感性认识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通过概念思维,对许许多多具体事物进行分析、比较、鉴别之后才抽象出该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可见概念思维不是机械的摹写,而是一种理性创新。没有概念思维,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只能停留在现象层面上,不可能对事物的本质产生全面的新认识。

判断是断定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它不是对感官所反映情况的简单重复。一位农学家来到某地考察畜牧业发展情况,当地人向他咨询能否发展养羊业,他说“要养羊先养猫”,这个判断体现了农学家与众不同的眼光。当人们疑惑不解时,他说:“要养羊就要大量种植三叶草,但三叶草要靠蜜蜂传粉,而本地田鼠太多,蜜蜂巢被破坏严重,影响了三叶草的发展,所以应先养猫灭鼠。”可见判断是经过逻辑分析后对事物情况作出的新断定。也是一种创新思维,本身具有创新的特征。

推理是从已知知识推出未知知识的逻辑思维形式,它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这些推理都有创新性质。

演绎推理以其严密性、必然性在逻辑学中奠定了重要地位。同样以其创新功能而在科学史上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演绎推理的创新意义在于,它能帮助人们分析现状而发现问题,还能帮助人们提出和论证新的思想观点。人们所熟知的关于物体重量与其下落速度关系问题的新认识就与演绎推理密切相关。人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的重量与其下落速度成正比”,即物体重量越大,其下落速度越快的观点,在一千多年里被公认为无可置疑的真理,但到了十六世纪,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通过一个演绎推理的思想试验,对该观点提出质疑,他设想:若把轻重不同的两个物体绑在一起,其中A为重物体,B为轻物体,A与B捆绑丢下,其下落速度是比A物体单独落下时快还是慢呢?按亚里士多德的观点,A和B相加重量加大,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快,但两个物体重量悬殊,下落时慢的B拖住了快的A,所以A与B绑在一起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慢。通过演绎推理,亚里士多德观点中的逻辑矛盾暴露出来,而包含逻辑矛盾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所以最后被新的观点所取代了。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经验知识直接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这种推理天生就有创新功能,因为作为推理结论的“一般知识”,相对于作为前提的“个别知识”来说,都是全新的知识。例如,人们发现柳树能进行光合作用,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亦如此,柳树、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是绿色植物的一部分,由此人们推出所有绿色植物都能进行光合作用。关于归纳推理推陈出新的创新实例随处可见,都证明归纳推理是一种创新思维。

类比推理也是一种极富创新功能的思维。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异,断定这两个(或两类)对象在另外属性上的相同或相异的推理。在类比推理的思维过程中,用来比较的属性是原有的已知知识,而断定其另外的属性也相同则是全新的知识。在医学史上,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理论时就是根据对一条蛇的解剖观察,发现当蛇的动脉被夹紧后,蛇心由于充血变大、变紫,松开动脉则正常,夹住其静脉,蛇心由于缺血而变瘪、变白,松开则正常,由蛇推及人,于是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的观点,否定了流行了两千多年的“人体血液由心脏生产供全身器官消耗”的“血液单向运动”的说法。诸此等等的思维事实,都证明类比推理也是一种创新思维。

逻辑思维是非逻辑思维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非逻辑思维通常被称为创新思维,主要包括发散性的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在科学发现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们仍然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和基础的。

在人类的发明创造过程中,直觉、灵感、联想起着巨大的作用,但直觉、灵感、联想的内容并非空穴来风,它是在先前艰苦的逻辑思维过程中产生的。阿基米德在浴缸里,悟出了浮力定律;牛顿被下落的苹果砸着脑袋,悟出了万有引力定律;门捷列夫踏上火车的一瞬间,悟出了元素周期表;凯库勒梦见蛇自咬尾巴,悟出了苯的分子结构……;凡此种种,科学家们似乎是凭非逻辑思维悟出科学真理的。其实并非如此,他们的顿悟无论多么奇特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在顿悟之前,都曾冥思苦想,运用逻辑工具,进行了无数次分析、推理和论证。门捷列夫曾三天三夜未合眼,不断思考和计算;牛顿在实验室里忘记了自己是否已经进餐;凯库勒在参加舞会时仍在想着他的苯分子结构。可以说,没有逻辑思维的帮助,非逻辑思维是不可能“顿悟”出科学真理的。正如法国生物学家巴斯德说过的那样,机遇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邦格说得更直接,没有漫长而且有耐心的演绎推论,就不可能有丰富的直觉。很明显,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的确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的。

逻辑思维不仅是非逻辑思维的前提,而且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因为,“在紧张的创造思维活动中,没有逻辑,思维就会失去方向,失去目标;没有逻辑就没有道路。任何直觉、想象、联想等,如果是有目标的,那只能是在逻辑思维指引和统率下进行的,如果离开逻辑思维,就等于是神经错乱,或者是裂脑人的互相矛盾的杂乱的思维。”[6]科学创新中的直觉、灵感和联想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和方向的,而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的,正是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不仅为非逻辑思维确定目标和方向,而且还为直觉、灵感、联想产生的结论作逻辑的分析、论证。非逻辑思维的特点是“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不能对非逻辑思维产生的新思想作出逻辑上的解释和论证,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逻辑上的确定性和自恰性,就是一种无根据的臆想。凯库勒风趣地说:“假使我们学会做梦,我们也许就会发现真理,不过我们务必要小心,在我们的梦受到清醒头脑证实之前,千万别公开它们。”因为臆想的东西人们是不可能接受的。由此可见,非逻辑思维的结果出现之后,随之就应是逻辑思维的整合论证,只有这样,非逻辑思维的结论才能成为逻辑严密的科学观点。

总而言之,逻辑思维具有创新功能,是创新性思维。高等院校担负着培养创新人才的重任,而培养创新性人才,在很大的程度上说,就是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有诸多路径,但最基本的路径是加强逻辑学科的建设,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以此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这是本文的基本结论。

参考文献:

[1]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16.

[2]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74.

[3]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299 .

[4]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574 .

[5]詹克明,李约瑟.难题与吴大猷疑惑[N].杂文报,1996-11-19.

[6]葛润林.论假说的逻辑结构及其在思维形式系统中的地位[J].人大复印资料《逻辑》,1997,7:23.

人工智能与现今逻辑学的发展-.〔摘要〕 本文认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是21世纪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面貌。至少在21世纪早期,逻辑学将重点关注下列论题:(1)如何在逻辑中处理常识推理的弗协调、非单调和容错性因素?(2)如何使机器人具有人的创造性智能,如从经验证据中建立用于指导以后行动的可错的归纳判断?(3)如何进行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特别是基于已有的知识库以及各认知主体相互之间的知识而进行的推理?(4)如何结合各种语境因素进行自然语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机器人能够用人的自然语言与人进行成功的交际?等等。 〔关键词〕 人工智能,常识推理,归纳逻辑,广义内涵逻辑,认知逻辑,自然语言逻辑 现代逻辑创始于19世纪末叶和20世纪早期,其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数学中的公理化运动。当时的数学家们试图即从少数公理根据明确给出的演绎规则推导出其他的数学定理,从而把整个数学构造成为一个严格的演绎大厦,然后用某种程序和方法一劳永逸地证明数学体系的可靠性。为此需要发明和锻造严格、精确、适用的逻辑工具。这是现代逻辑诞生的主要动力。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20世纪逻辑研究的严重数学化,其表现在于:一是逻辑专注于在数学的形式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二是逻辑采纳了数学的方法论,从事逻辑研究就意味着象数学那样用严格的形式证明去解决问题。由此发展出来的逻辑被恰当地称为“数理逻辑”,它增强了逻辑研究的深度,使逻辑学的发展继古希腊逻辑、欧洲中世纪逻辑之后进入第三个高峰期,并且对整个现代科学特别是数学、哲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21世纪逻辑发展的主要动力将来自何处?大致说来将如何发展?我个人的看法是: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至少是21世纪早期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将由此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拟人的智能,它的难点不在于人脑所进行的各种必然性推理(这一点在20世纪基本上已经做到了,如用计算机去进行高难度和高强度的数学证明,“深蓝”通过高速、大量的计算去与世界冠军下棋),而是最能体现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动性、创造性思维,这种思维活动中包括学习、抉择、尝试、修正、推理诸因素,例如选择性地搜集相关的经验证据,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尝试性的判断或抉择,不断根据环境反馈调整、修正自己的行为,……由此达到实践的成功。于是,逻辑学将不得不比较全面地研究人的思维活动,并着重研究人的思维中最能体现其能动性特征的各种不确定性推理,由此发展出的逻辑理论也将具有更强的可应用性。 实际上,在20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开始了现代逻辑与人工智能(记为AI)之间的相互融合和渗透。例如,哲学逻辑所研究的许多课题在理论计算机和人工智能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AI从认知心理学、社会科学以及决策科学中获得了许多资源,但逻辑(包括哲学逻辑)在AI中发挥了特别突出的作用。某些原因促使哲学逻辑家去发展关于非数学推理 的理论;基于几乎同样的理由,AI研究者也在进行类似的探索,这两方面的研究正在相互接近、相互借鉴,甚至在逐渐融合在一起。例如,AI特别关心下述课题: ·效率和资源有限的推理; ·感知; ·做计划和计划再认; ·关于他人的知识和信念的推理; ·各认知主体之间相互的知识; ·自然语言理解; ·知识表示; ·常识的精确处理; ·对不确定性的处理,容错推理; ·关于时间和因果性的推理; ·解释或说明; ·对归纳概括以及概念的学习。[①] 21世纪的逻辑学也应该关注这些问题,并对之进行研究。为了做到这一点,逻辑学家们有必要熟悉AI的要求及其相关进展,使其研究成果在AI中具有可应用性。 我认为,至少是21世纪早期,逻辑学将会重点关注下述几个领域,并且有可能在这些领域出现具有重大意义的成果:(1)如何在逻辑中处理常识推理中的弗协调、非单调和容错性因素?(2)如何使机器人具有人的创造性智能,如从经验证据中建立用于指导以后行动的归纳判断?(3)如何进行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特别是基于已有的知识库以及各认知主体相互之间的知识而进行的推理?(4)如何结合各种语境因素进行自然语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机器人能够用人的自然语言与人进行成功的交际?等等。 1.常识推理中的某些弗协调、非单调和容错性因素 AI研究的一个目标就是用机器智能模拟人的智能,它选择各种能反映人的智能特征的问题进行实践,希望能做出各种具有智能特征的软件系统。AI研究基于计算途径,因此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符号模型。一般而言,AI关于智能系统的符号模型可描述为:由一个知识载体(称为知识库KB)和一组加载在KB上的足以产生智能行为的过程(称为问题求解器PS)构成。经过20世纪70年代包括专家系统的发展,AI研究者逐步取得共识,认识到知识在智能系统中力量,即一般的智能系统事实上是一种基于知识的系统,而知识包括专门性知识和常识性知识,前者亦可看做是某一领域内专家的常识。于是,常识问题就成为AI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常识表示和常识推理,即如何在人工智能中清晰地表示人类的常识,并运用这些常识去进行符合人类行为的推理。显然,如此建立的常识知识库可能包含矛盾,是不协调的,但这种矛盾或不协调应不至于影响到进行合理的推理行为;常识推理还是一种非单调推理,即人们基于不完全的信息推出某些结论,当人们得到更完全的信息后,可以改变甚至收回原来的结论;常识推理也是一种可能出错的不精确的推理模式,是在容许有错误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推理,简称容错推理。而经典逻辑拒斥任何矛盾,容许从矛盾推出一切命题;并且它是单调的,即承认如下的推理模式:如果p?r,则pùq?r;或者说,任一理论的定理属于该理论之任一扩张的定理集。因此,在处理常识表示和常识推理时,经典逻辑应该受到限制和修正,并发展出某些非经典的逻辑,如次协调逻辑、非单调逻辑、容错推理等。有人指出,常识推理的逻辑是次协调逻辑和非单调逻辑的某种结合物,而后者又可看做是对容错推理的简单且基本的情形的一种形式化。[②] “次协调逻辑”(Paraconsistent Logic)是由普里斯特、达·科斯塔等人在对悖论的研究中发展出来的,其基本想法是:当在一个理论中发现难以克服的矛盾或悖论时,与其徒劳地想尽各种办法去排除 或防范它们,不如干脆让它们留在理论体系内,但把它们“圈禁”起来,不让它们任意扩散,以免使我们所创立或研究的理论成为“不足道”的。于是,在次协调逻辑中,能够容纳有意义、有价值的“真矛盾”,但这些矛盾并不能使系统推出一切,导致自毁。因此,这一新逻辑具有一种次于经典逻辑但又远远高于完全不协调系统的协调性。次协调逻辑家们认为,如果在一理论T中,一语句A及其否定?A都是定理,则T是不协调的;否则,称T是协调的。如果T所使用的逻辑含有从互相否定的两公式可推出一切公式的规则或推理,则不协调的T也是不足道的(trivial)。因此,通常以经典逻辑为基础的理论,如果它是不协调的,那它一定也是不足道的。这一现象表明,经典逻辑虽可用于研究协调的理论,但不适用于研究不协调但又足道的理论。达·科斯塔在20世纪60年代构造了一系列次协调逻辑系统Cn(1≤n≤w),以用作不协调而又足道的理论的逻辑工具。对次协调逻辑系统Cn的特征性描述包括下述命题:(i)矛盾律?(Aù?A)不普遍有效;(ii)从两个相互否定的公式A和?A推不出任意公式;即是说,矛盾不会在系统中任意扩散,矛盾不等于灾难。(iii)应当容纳与(i)和(ii)相容的大多数经典逻辑的推理模式和规则。这里,(i)和(ii)表明了对矛盾的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iii)则表明次协调逻辑对于经典逻辑仍有一定的继承性。 在任一次协调逻辑系统Cn(1≤n≤w)中,下述经典逻辑的定理或推理模式都不成立: ?(Aù?A) Aù?A→B A→(?A→B) (AA)→B (AA)→?B A→A (?Aù(AúB))→B (A→B)→(?B→?A) 若以C0为经典逻辑,则系列C0, C1, C2,… Cn,… Cw使得对任正整数i有Ci弱于Ci-1,Cw是这系列中最弱的演算。已经为Cn设计出了合适的语义学,并已经证明Cn相对于此种语义是可靠的和完全的,并且次协调命题逻辑系统Cn还是可判定的。现在,已经有人把次协调逻辑扩展到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多值逻辑、集合论等领域的研究中,发展了这些领域内的次协调理论。显然,次协调逻辑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③] 非单调逻辑是关于非单调推理的逻辑,它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0年,D·麦克多莫特和J·多伊尔初步尝试着系统发展一种关于非单调推理的逻辑。他们在经典谓词演算中引入一个算子M,表示某种“一致性”断言,并将其看做是模态概念,通过一定程序把模态逻辑系统T、S4和S5翻译成非单调逻辑。B·摩尔的论文《非单调逻辑的语义思考》(1983)据认为在非单调逻辑方面作出了令人注目的贡献。他在“缺省推理”和“自动认知推理”之间做了区分,并把前者看作是在没有任何相反信息和缺少证据的条件下进行推理的过程,这种推理的特征是试探性的:根据新信息,它们很可能会被撤消。自动认知推理则不是这种类型,它是与人们自身的信念或知识相关的推理,可用它模拟一个理想的具有信念的有理性的代理人的推理。对于在计算机和人工智能中获得成功的应用而言,非单调逻辑尚需进一步发展。 2.归纳以及其他不确定性推理 人类智能的本质特征和最高表现是创造。在人类创造的过程中,具有必然性的演绎推理固然起重要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具有某种不确定性的归纳、类比推理以及模糊推理等。因此,计算机要成功地模拟人的智能,真正体现出人的智能品质,就必须对各种具有不确定性的推理模式进行研究。 首先是对归纳推理和归纳逻辑的研究。这里所说的“归纳推理”是广义的,指一切扩展性推理,它们的结论所断定的超出了其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前提的真无法保证结论的真,整个推理因此缺乏必然性。具体说来,这种意义的“归纳”包括下述内容:简单枚举法;排除归纳法,指这样一些操作:预先通过观察或实验列出被研究现象的可能的原因,然后有选择地安排某些事例或实验,根据某些标准排除不相干假设,最后得到比较可靠的结论;统计概括:从关于有穷数目样本的构成的知识到关于未知总体分布构成的结论的推理;类比论证和假说演绎法,等等。尽管休谟提出着名的“归纳问题”,对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和归纳逻辑的可能性提出了深刻的质疑,但我认为,(1)归纳是在茫茫宇宙中生存的人类必须采取也只能采取的认知策略,对于人类来说具有实践的必然性。(2)人类有理由从经验的重复中建立某种确实性和规律性,其依据就是确信宇宙中存在某种类似于自然齐一律和客观因果律之类的东西。这一确信是合理的,而用纯逻辑的理由去怀疑一个关于世界的事实性断言则是不合理的,除非这个断言是逻辑矛盾。(3)人类有可能建立起局部合理的归纳逻辑和归纳方法论。并且,归纳逻辑的这种可能性正在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的研究推动下慢慢地演变成现实。恩格斯早就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④] 有人通过指责现有的归纳逻辑不成熟,得出“归纳逻辑不可能”的结论,他们的推理本身与归纳推理一样,不具有演绎的必然性。(4)人类实践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相应的经验知识的真理性,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归纳逻辑和归纳方法论的力量。毋庸否认,归纳逻辑目前还很不成熟。有的学者指出,为了在机器的智能模拟中克服对归纳模拟的困难而有所突破,应该将归纳逻辑等有关的基础理论研究与机器学习、不确定推理和神经网络学习模型与归纳学习中已有的成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已有的归纳学习成果上,在机器归纳和机器发现上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⑤] 这是一个极有价值且极富挑战性的课题,无疑在21世纪将得到重视并取得进展。 再谈模糊逻辑。现实世界中充满了模糊现象,这些现象反映到人的思维中形成了模糊概念和模糊命题,如“矮个子”、“美人”、“甲地在乙地附近”、“他很年轻”等。研究模糊概念、模糊命题和模糊推理的逻辑理论叫做“模糊逻辑”。对它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其代表性人物是L·A·查德和P·N·马林诺斯。模糊逻辑为精确逻辑(二值逻辑)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可能,它目前在医疗诊断、故障检测、气象预报、自动控制以及人工智能研究中获得重要应用。显然,它在21世纪将继续得到更大的发展。 3.广义内涵逻辑 经典逻辑只是对命题联结词、个体词、谓词、量词和等词进行了研究,但在自然语言中,除了这些语言成分之外,显然还存在许多其他的语言成分,如各种各样的副词,包括模态词“必然”、“可能”和“不可能” 、时态词“过去”、“现在”和“未来”、道义词“应该”、“允许”、“禁止”等等,以及各种认知动词,如“思考”、“希望”、“相信”、“判断”、“猜测”、“考虑”、“怀疑”,这些认知动词在逻辑和哲学文献中被叫做“命题态度词”。对这些副词以及命题态度词的逻辑研究可以归类为“广义内涵逻辑”。 大多数副词以及几乎所有命题态度词都是内涵性的,造成内涵语境,后者与外延语境构成对照。外延语境又叫透明语境,是经典逻辑的组合性原则、等值置换规则、同一性替换规则在其中适用的语境;内涵语境又称晦暗语境,是上述规则在其中不适用的语境。相应于外延语境和内涵语境的区别,一切语言表达式(包括自然语言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直至语句)都可以区分为外延性的和内涵性的,前者是提供外延语境的表达式,后者是提供内涵性语境的表达式。例如,杀死、见到、拥抱、吻、砍、踢、打、与…下棋等都是外延性表达式,而知道、相信、认识、必然、可能、允许、禁止、过去、现在、未来等都是内涵性表达式。 在内涵语境中会出现一些复杂的情况。首先,对于个体词项来说,关键性的东西是我们不仅必须考虑它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外延,而且要考虑它们在其他可能世界中的外延。例如,由于“必然”是内涵性表达式,它提供内涵语境,因而下述推理是非有效的: 晨星必然是晨星, 晨星就是暮星, 所以,晨星必然是暮星。 这是因为:这个推理只考虑到“晨星”和“暮星”在现实世界中的外延,并没有考虑到它们在每一个可能世界中的外延,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个可能世界,在其中“晨星”的外延不同于“暮星”的外延。因此,我们就不能利用同一性替换规则,由该推理的前提得出它的结论:“晨星必然是暮星”。其次,在内涵语境中,语言表达式不再以通常是它们的外延的东西作为外延,而以通常是它们的内涵的东西作为外延。以“达尔文相信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这个语句为例。这里,达尔文所相信的是“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所表达的思想,而不是它所指称的真值,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所表达的思想(命题)就构成它的外延。再次,在内涵语境中,虽然适用于外延的函项性原则不再成立,但并不是非要抛弃不可,可以把它改述为新的形式:一复合表达式的外延是它出现于外延语境中的部分表达式的外延加上出现于内涵语境中的部分表达式的内涵的函项。这个新的组合性或函项性原则在内涵逻辑中成立。 一般而言,一个好的内涵逻辑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i)它必须能够处理外延逻辑所能处理的问题;(ii)它还必须能够处理外延逻辑所不能处理的难题。这就是说,它既不能与外延逻辑相矛盾,又要克服外延逻辑的局限。这样的内涵逻辑目前正在发展中,并且已有初步轮廓。从术语上说,内涵逻辑除需要真、假、语句真值的同一和不同、集合或类、谓词的同范围或不同范围等外延逻辑的术语之外,还需要同义、内涵的同一和差异、命题、属性或概念这样一些术语。广而言之,可以把内涵逻辑看作是关于象“必然”、“可能”、“知道”、“相信”,“允许”、“禁止”等提供内涵语境的语句算子的一般逻辑。在这种广义之下,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问题逻辑等都是内涵逻辑。不过,还有一种狭义的内涵逻辑,它可以粗略定义一个内涵逻辑是一个形式语言,其中包括(1)谓词逻辑的算子、量词和变元,这里的谓词逻辑不必局限于一阶谓词逻辑,也可以是高阶谓词逻辑;(2)合式的λ—表达式,例如(λx)A,这里A是任一类型的表达式,x是任一类型的变元,(λx)A本身是一函项,它把变元x在其中取值的那种类型的对象映射到A所属的那种类型上;(3)其他需要的模态的或内涵的算子,例如�,ù、ú。而一个内涵逻辑的解释,则由下列要素组成:(1)一个可能世界的非空集W;(2)一个可能个体的非空集D;(3)一个赋值,它给系统内的表达式指派它们在每w∈W中的外延。对于任一的解释Q和任一的世界w∈W,判定内涵逻辑系统中的任一表达式X相对于解释Q在w∈W中的外延总是可能的。这样的内涵逻辑系统有丘奇的LSD系统,R·蒙塔古的IL系统,以及E·N·扎尔塔的FIL系统等。[⑥] 在各种内涵逻辑中,认识论逻辑(epistemic logic)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认识论逻辑研究与感知(perception)、知道、相信、断定、理解、怀疑、问题和回答等相关的逻辑问题,包括问题逻辑、知道逻辑、相信逻辑、断定逻辑等;狭义的认识论逻辑仅指知道和相信的逻辑,简称“认知逻辑”。冯·赖特在1951年提出了对“认知模态”的逻辑分析,这对建立认知逻辑具有极大的启发作用。J·麦金西首先给出了一个关于“知道”的模态逻辑。A·帕普于1957年建立了一个基于6条规则的相信逻辑系统。J·亨迪卡于60年代出版的《知识和信念》一书是认知逻辑史上的重要着作,其中提出了一些认知逻辑的系统,并为其建立了基于“模型集”的语义学,后者是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先导之一。当今的认知逻辑纷繁复杂,既不成熟也面临许多难题。由于认知逻辑涉及认识论、心理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等诸多领域,并且认知逻辑的应用技术,又称关于知识的推理技术,正在成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的重要分支之一,因此认知逻辑在20世纪中后期成为国际逻辑学界的一个热门研究方向。这一状况在21世纪将得到继续并进一步强化,在这方面有可能出现突破性的重要结果。 4.对自然语言的逻辑研究 对自然语言的逻辑研究有来自几个不同领域的推动力。首先是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的研究,人机对话和通讯、计算机的自然语言理解、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等课题,都需要对自然语言进行精细的逻辑分析,并且这种分析不能仅停留在句法层面,而且要深入到语义层面。其次是哲学特别是语言哲学,在20世纪哲学家们对语言表达式的意义问题倾注了异乎寻常的精力,发展了各种各样的意义理论,如观念论、指称论、使用论、言语行为理论、真值条件论等等,以致有人说,关注意义成了20世纪哲学家的职业病。再次是语言学自身发展的需要,例如在研究自然语言的意义问题时,不能仅仅停留在脱离语境的抽象研究上面,而要结合使用语言的特定环境去研究,这导致了语义学、语用学、新修辞学等等发展。各个方面发展的成果可以总称为“自然语言逻辑”,它力图综合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倡的使用论 ,J·L·奥斯汀、J·L·塞尔等人发展的言语行为理论,以及P·格赖斯所创立的会话含义学说等成果,透过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去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 自然语言具有表达和交际两种职能,其中交际职能是自然语言最重要的职能,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而言语交际总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简称语境)中进行的,语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语境仅指一个语词、一个句子出现的上下文。广义的语境除了上下文之外,还包括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整个社会历史条件,如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时间、地点、条件、讲话的人(作者)、听话的人(读者)以及交际双方所共同具有的背景知识,这里的背景知识包括交际双方共同的信念和心理习惯,以及共同的知识和假定等等。这些语境因素对于自然语言的表达式(语词、语句)的意义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这具体表现在:(i)语境具有消除自然语言语词的多义性、歧义性和模糊性的能力,具有严格规定语言表达式意义的能力。(ii)自然语言的句子常常包含指示代词、人称代词、时间副词等,要弄清楚这些句子的意义和内容,就要弄清楚这句话是谁说的、对谁说的、什么时候说的、什么地点说的、针对什么说的,等等,这只有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进行。依赖语境的其他类型的语句还有:包含着象“有些”和“每一个”这类量化表达式的句子的意义取决于依语境而定的论域,包含着象“大的”、“冷的”这类形容词的句子的意义取决于依语境而定的相比较的对象类;模态语句和条件语句的意义取决于因语境而变化的语义决定因素,如此等等。(iii)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在语境中会出现一些重要的变化,以至偏离它通常所具有的意义(抽象意义),而产生一种新的意义即语用涵义。有人认为,一个语言表达式在它的具体语境中的意义,才是它的完全的真正的意义,一旦脱离开语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义。语言的抽象意义和它的具体意义的关系,正象解剖了的死人肢体与活人肢体的关系一样。逻辑应该去研究、理解、把握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当然不是去研究某一个(或一组)特定的语句在某个特定语境中唯一无二的意义,而是专门研究确定自然语言具体意义的普遍原则。[⑦] 美国语言学家保罗·格赖斯把语言表达式在一定的交际语境中产生的一种不同于字面意义的特殊涵义,叫做“语用涵义”、“会话涵义”或“隐涵”(implicature),并于1975年提出了一组“交际合作原则”,包括一个总则和四组准则。总则的内容是:在你参与会话时,你要依据你所参与的谈话交流的公认目的或方向,使你的会话贡献符合这种需要。仿照康德把范畴区分为量、质、关系和方式四类,格赖斯提出了如下四组准则: (1)数量准则:在交际过程中给出的信息量要适中。 a.给出所要求的信息量; b.给出的信息量不要多于所要求的信息量。 (2)质量准则:力求讲真话。 a.不说你认为假的东西。 b.不说你缺少适当证据的东西。 (3)关联准则:说话要与已定的交际目的相关联。 (4)方式准则:说话要意思明确,表达清晰。 a.避免晦涩生僻的表达方式; b.避免有歧义的表达方式; c.说话要简洁; d.说话要有顺序性。[⑧] 后来对这些原则提出了不少修正和补充,例如有人还提出了交际过程中所要遵守的“礼貌原则”。只要把交际双方遵守交际合作原则之类的语用规则作为基本前提,这些原则就可以用来确定和把握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语用涵义)。实际上,一个语句p的语用涵义,就是听话人在具体语境中根据语用规则由p得到的那个或那些语句。更具体地说,从说话人S说的话语p推出语用涵义q的一般过程是: (i)S说了p; (ii)没有理由认为S不遵守准则,或至少S会遵守总的合作原则; (iii)S说了p而又要遵守准则或总的合作原则,S必定想表达q; (iv)S必然知道,谈话双方都清楚:如果S是合作的,必须假设q; (v)S无法阻止听话人H考虑q; (vi)因此,S意图让H考虑q,并在说p时意味着q。 试举二例: (1)a站在熄火的汽车旁,b向a走来。a说:“我没有汽油了。”b说:“前面拐角处有一个修车铺。”这里a与b谈话的目的是:a想得到汽油。根据关系准则,b说这句话是与a想得到汽油相关的,由此可知:b说这句话时隐涵着:“前面的修车铺还在营业并且卖汽油。” (2)某教授写信推荐他的学生任某项哲学方面的工作,信中写到:“亲爱的先生:我的学生c的英语很好,并且准时上我的课。”根据量的准则,应该提供所需要的信息量;作为教授,他对自己的学生的情况显然十分熟悉,也可以提供所需要的信息量,但他有意违反量的准则,在信中只用一句话来介绍学生的情况,任用人一旦接到这封信,自然明白:教授认为c不宜从事这项哲学工作。 并且,语用涵义还具有如下5个特点:(i)可取消性:在给原话语附加上某些话语之后,它原有的语用涵义可被取消。在例(1)中,若b在说“前面拐角处有一个修车铺”之后又补上一句:“不过它这时已经关门了”,则原有的语用涵义“你可从那里得到汽油”就被取消了。(ii)不可分离性:如果某话语在特定的语境中产生了语用涵义,则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同义结构,该含义始终存在,因为它所依附的是话语的内容,而不是话语的形式。(iii)可推导性,前面已说明这一点。(iv)非规约性:语用涵义不能单独从话语本身推出来,除要考虑交际合作原则之类的语用规则之外,也需要假定通常的逻辑推理规则,并需要把上文语句、交际双方所共有的背景知识作为附加前提考虑在内。(v)不确定性:同一句话语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产生不同的语用涵义。显然,确定某个话语的语用涵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和分析、归纳和演绎的统一应用,因此具有一定的或然性。研究如何迅速有效地把握自然语言表达式在具体语境中的语用涵义,这正是自然语言逻辑所要完成的任务之一,它将在21世纪取得进展。

普通逻辑学学习心得----浅谈推理练习题的解题步骤逻辑学被称为思维的体操,这样的比喻是有道理的。逻辑学确实可以训练人的思维使之具有严密性,从而提高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是这种能力的获得不是靠死记硬背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做大量的逻辑习题来取得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习普通逻辑学与学习数学有共同之处,因此学习逻辑学的重要途径就是做练习题。普通逻辑练习题根据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六部分:序言部分练习题、概论部分练习题、判断部分练习题、推理部分练习题、规律部分练习题以及论证部分练习题。通过练习使我们学生达到使用的概念明确、做出的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论证有说服力的目的。虽然这几个部分的练习内容不同。要实现的目的也不同,但是在做这些题时一个共同之处就是要准确理解题中所涉及的概念。在做类似要区分一个逻辑结构式的常项和变项的类型题的时候,首先必须掌握什么是常项。什么是变项。然后再确定题中哪个部分是常项、哪个部分是变项。我们知道常项是逻辑结构式中保持不变并决定其性质的项。变项是逻辑结构式中可变的项,即可被具体概念或判断来代替的部分。根据常项、变项的定义,在练习题中“所有”“都是”是逻辑结构式中保持不变并决定这个逻辑结构式是全称肯定判断的项,所以“所有”“都是”这样的词通常都是常项。而“S”“P”是可被具体概念,如“马克思主义者”“唯物主义者”或者“中国人”“亚洲人”等所代替的部分,因此是变项。同理,在分析直言三段论结构的时候,也是要把握相应的概念:大项是结论中的谓项,小项是结论中的主项,含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含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大小前提中共有的项是中项。(当然这之前必须要知道什么是主项、什么是谓项以及前提和结论)然后再来分析题中三段论的结构。因为普通逻辑学重点部分是推理,所以以下以推理练习题中常见的一种题型为例,谈一谈我对这种类型题的解题步骤的一些理解。例:指出下列推理是哪种类型的推理,并说明是否正确、为什么。① 有的中毒是食物中毒,因此,并非有的中毒不是食物中毒。② 人寿之长短,或许由于遗传因素,或许由后天条件;徐某长寿有遗传因素,所以他的长寿与后天条件元关。第一步:分析结构后,才能确定推理类型,所以做这样的习题首先应该分析结构。1.根据关联词语(因为、所以)确定前提和结论。“因为”后面是前提,“所以”后面是结论,“因为”前面是结论。2.根据常项确定前提和结论的判断类型。例①的前提中常项是“有的”“是”。结论中的常项是“并非”“有的”“不是”,据此可确定这个推理是直言推理。例②的前提中常项是“或许”,所以这是选言推理。3.写出逻辑结构式,指出其推理类型。①题:SIP~-SOP这是直言判断对当关系直接推理。②题:pVq^p~-q这是相容选言推理肯定否定式。第二步:根据相应推理规则指出推理形式正确与否。1.①题是下反对关系推理。根据规则。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所以可以假推真不能以真推假;②题是相容选言推理。根据相容选言推理规则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所以不能用肯定否定式。2.指出理由回答对错。①题推理形式错误,因为根据下反对关系进行推理不能由真推假。②题推理形式错误,因为违反相容选言推理规则: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犯有误相容为不相容的逻辑错误。以上就是我学习逻辑学的一些技巧和心得,总之,我觉得,学习逻辑学要多练,熟能生巧,练多了自然就能掌握解题技巧。纯自己写的,送给你吧~

有关逻辑学的论文2000字

加强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教学优秀论文

[摘要]本文认为,逻辑思维是具有创新性质与创新功能的思维,是撬动科学发展的思维工具。我们只有培养富有创新思维能力的学生,才能为科学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生力军,才能促进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逻辑思维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基本路径是高水平的逻辑教学,为此就必须加强逻辑学的学科和教学建设,切实保证和提高逻辑学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逻辑思维非逻辑思维创新功能

在一些高等院校,并不重视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教学,原因是他们以为逻辑学研究的逻辑思维没有创新意义。这种观点颇有影响,很有市场,像大名鼎鼎的科学家彭加勒也持这种观点。这种观点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二:一是认为,“科学创造性思维是一种以非经验、超逻辑和思维程序与常规思维相倒置为根本特征的反常思维方式”。[1]所以逻辑思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是没有创新意义的。二是认为,纯粹逻辑是同义反复,不能创造任何新的科学观点,所以逻辑思维对科学发现没有创新意义。事实并非如此,逻辑思维不仅自身有创新性,而且引发科学研究的繁荣和进步。所以,高等院校要培养创新性人才,为我国科学的发展输送生力军,务必加强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翻开科学发展史,人们就会发现,历史上的科学革命运动,往往以逻辑思维的发展为先导。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带来了古希腊人文和自然科学的空前繁荣;培根的归纳逻辑掀起了近代科学革命的狂飙;而现代逻辑则促进了现代科学和哲学全方位的拓展。

正是基于科学发展的这种史实,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和世界著名科学家,都充分肯定了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列宁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2]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找出可能的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2]因此科学家必须是“严谨的逻辑推理者。科学家的目的是要得到关于自然界的一个逻辑上前后一贯的摹写。逻辑之对于它,有如比例和透视规律之对于画家一样”。[3]他们如此肯定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道理非常简单,任何科学理论的创立都是对旧理论的否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科学都具有创新性;而逻辑思维则是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必经之路。据此,有理由说,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的史实也说明了这一点。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看到中国人在古代取得了许多卓越的科技成就,有发生科学革命的历史基础,但近代科学革命恰恰没有发生在中国,对此他感到困惑不解,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注意和思考。在爱因斯坦看来,这是“用不着惊奇的”,[4]中国贤哲没有创造出科学创新发展所需的逻辑基础。著名物理学家吴大猷认为:“古代中国赢过西方的,大多是技术而不是科学,没有科学为基础的技术,发展是有限的。”[5]而技术优势没能转化为科学优势的一个重要条件,中国缺少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逻辑思维工具。

人们知道,技术在于利用已知的科学知识,解决人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可以在实际生活和劳动中偶然获得。科学是探索未知世界,揭示大自然客观规律,但要获得对未知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艰苦复杂的逻辑分析、推论,才能最终形成关于某一问题的科学知识体系。中国历来偏重整体直觉顿悟,而缺乏逻辑思维传统,而且注重实际应用,轻视基础科学研究,这就使中国虽然有许多伟大的技术发明,却没有产生一门完整的自然科学体系;培养了不计其数的状元、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般的科学家;有发明了火药的著名实践,却没有发现火药的成分结构,没弄懂科学意义上的火药的爆炸性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都说明离开逻辑思维,知识、技术就是片面的和离散的,只有逻辑思维的.介入,才能最终整合成科学理论。

逻辑思维自身就有创新功能

逻辑思维的发展所以能够引发科学研究的创新,成为知识、技术转化为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思维工具,就在于逻辑思维本身具有创新功能。逻辑思维的创新基质在于它是一种理性的创新思维,思维主体把感性认识中获得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再用概念进行判断,形成命题,再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运用命题进行推理,于是就会推演出新的思想认识。

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知道,关于某事物的概念尚未形成时,人们的感性认识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通过概念思维,对许许多多具体事物进行分析、比较、鉴别之后才抽象出该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可见概念思维不是机械的摹写,而是一种理性创新。没有概念思维,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只能停留在现象层面上,不可能对事物的本质产生全面的新认识。

判断是断定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它不是对感官所反映情况的简单重复。一位农学家来到某地考察畜牧业发展情况,当地人向他咨询能否发展养羊业,他说“要养羊先养猫”,这个判断体现了农学家与众不同的眼光。当人们疑惑不解时,他说:“要养羊就要大量种植三叶草,但三叶草要靠蜜蜂传粉,而本地田鼠太多,蜜蜂巢被破坏严重,影响了三叶草的发展,所以应先养猫灭鼠。”可见判断是经过逻辑分析后对事物情况作出的新断定。也是一种创新思维,本身具有创新的特征。

推理是从已知知识推出未知知识的逻辑思维形式,它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这些推理都有创新性质。

演绎推理以其严密性、必然性在逻辑学中奠定了重要地位。同样以其创新功能而在科学史上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演绎推理的创新意义在于,它能帮助人们分析现状而发现问题,还能帮助人们提出和论证新的思想观点。人们所熟知的关于物体重量与其下落速度关系问题的新认识就与演绎推理密切相关。人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的重量与其下落速度成正比”,即物体重量越大,其下落速度越快的观点,在一千多年里被公认为无可置疑的真理,但到了十六世纪,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通过一个演绎推理的思想试验,对该观点提出质疑,他设想:若把轻重不同的两个物体绑在一起,其中A为重物体,B为轻物体,A与B捆绑丢下,其下落速度是比A物体单独落下时快还是慢呢?按亚里士多德的观点,A和B相加重量加大,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快,但两个物体重量悬殊,下落时慢的B拖住了快的A,所以A与B绑在一起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慢。通过演绎推理,亚里士多德观点中的逻辑矛盾暴露出来,而包含逻辑矛盾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所以最后被新的观点所取代了。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经验知识直接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这种推理天生就有创新功能,因为作为推理结论的“一般知识”,相对于作为前提的“个别知识”来说,都是全新的知识。例如,人们发现柳树能进行光合作用,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亦如此,柳树、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是绿色植物的一部分,由此人们推出所有绿色植物都能进行光合作用。关于归纳推理推陈出新的创新实例随处可见,都证明归纳推理是一种创新思维。

类比推理也是一种极富创新功能的思维。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异,断定这两个(或两类)对象在另外属性上的相同或相异的推理。在类比推理的思维过程中,用来比较的属性是原有的已知知识,而断定其另外的属性也相同则是全新的知识。在医学史上,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理论时就是根据对一条蛇的解剖观察,发现当蛇的动脉被夹紧后,蛇心由于充血变大、变紫,松开动脉则正常,夹住其静脉,蛇心由于缺血而变瘪、变白,松开则正常,由蛇推及人,于是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的观点,否定了流行了两千多年的“人体血液由心脏生产供全身器官消耗”的“血液单向运动”的说法。诸此等等的思维事实,都证明类比推理也是一种创新思维。

逻辑思维是非逻辑思维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非逻辑思维通常被称为创新思维,主要包括发散性的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在科学发现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们仍然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和基础的。

在人类的发明创造过程中,直觉、灵感、联想起着巨大的作用,但直觉、灵感、联想的内容并非空穴来风,它是在先前艰苦的逻辑思维过程中产生的。阿基米德在浴缸里,悟出了浮力定律;牛顿被下落的苹果砸着脑袋,悟出了万有引力定律;门捷列夫踏上火车的一瞬间,悟出了元素周期表;凯库勒梦见蛇自咬尾巴,悟出了苯的分子结构……;凡此种种,科学家们似乎是凭非逻辑思维悟出科学真理的。其实并非如此,他们的顿悟无论多么奇特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在顿悟之前,都曾冥思苦想,运用逻辑工具,进行了无数次分析、推理和论证。门捷列夫曾三天三夜未合眼,不断思考和计算;牛顿在实验室里忘记了自己是否已经进餐;凯库勒在参加舞会时仍在想着他的苯分子结构。可以说,没有逻辑思维的帮助,非逻辑思维是不可能“顿悟”出科学真理的。正如法国生物学家巴斯德说过的那样,机遇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邦格说得更直接,没有漫长而且有耐心的演绎推论,就不可能有丰富的直觉。很明显,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的确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的。

逻辑思维不仅是非逻辑思维的前提,而且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因为,“在紧张的创造思维活动中,没有逻辑,思维就会失去方向,失去目标;没有逻辑就没有道路。任何直觉、想象、联想等,如果是有目标的,那只能是在逻辑思维指引和统率下进行的,如果离开逻辑思维,就等于是神经错乱,或者是裂脑人的互相矛盾的杂乱的思维。”[6]科学创新中的直觉、灵感和联想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和方向的,而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的,正是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不仅为非逻辑思维确定目标和方向,而且还为直觉、灵感、联想产生的结论作逻辑的分析、论证。非逻辑思维的特点是“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不能对非逻辑思维产生的新思想作出逻辑上的解释和论证,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逻辑上的确定性和自恰性,就是一种无根据的臆想。凯库勒风趣地说:“假使我们学会做梦,我们也许就会发现真理,不过我们务必要小心,在我们的梦受到清醒头脑证实之前,千万别公开它们。”因为臆想的东西人们是不可能接受的。由此可见,非逻辑思维的结果出现之后,随之就应是逻辑思维的整合论证,只有这样,非逻辑思维的结论才能成为逻辑严密的科学观点。

总而言之,逻辑思维具有创新功能,是创新性思维。高等院校担负着培养创新人才的重任,而培养创新性人才,在很大的程度上说,就是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有诸多路径,但最基本的路径是加强逻辑学科的建设,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以此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这是本文的基本结论。

参考文献:

[1]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16.

[2]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74.

[3]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299 .

[4]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574 .

[5]詹克明,李约瑟.难题与吴大猷疑惑[N].杂文报,1996-11-19.

[6]葛润林.论假说的逻辑结构及其在思维形式系统中的地位[J].人大复印资料《逻辑》,1997,7:23.

逻辑学的意义小论文如下: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正确的认识客观事物,获取新的知识,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准确的表达思想,严格的论证思想,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揭露和纠正谬误,批驳诡辩论。

逻辑是指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又称理则学。逻辑学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其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到抽象逻辑到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学科。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思维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从逻辑学角度看,抽象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是概念,命题和推理。

逻辑学,具体来说形式逻辑,是建立现代自然科学的基石,没有古希腊的逻辑学,就不会产生始于西方的现代自然科学。由于大家每天在习惯性的使用逻辑规则,而感觉不到逻辑学的重要性,这是十分遗憾的,中国高中或大学忽视这种教育也是十分遗憾的。

普通逻辑学学习心得----浅谈推理练习题的解题步骤逻辑学被称为思维的体操,这样的比喻是有道理的。逻辑学确实可以训练人的思维使之具有严密性,从而提高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是这种能力的获得不是靠死记硬背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做大量的逻辑习题来取得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习普通逻辑学与学习数学有共同之处,因此学习逻辑学的重要途径就是做练习题。普通逻辑练习题根据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六部分:序言部分练习题、概论部分练习题、判断部分练习题、推理部分练习题、规律部分练习题以及论证部分练习题。通过练习使我们学生达到使用的概念明确、做出的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论证有说服力的目的。虽然这几个部分的练习内容不同。要实现的目的也不同,但是在做这些题时一个共同之处就是要准确理解题中所涉及的概念。在做类似要区分一个逻辑结构式的常项和变项的类型题的时候,首先必须掌握什么是常项。什么是变项。然后再确定题中哪个部分是常项、哪个部分是变项。我们知道常项是逻辑结构式中保持不变并决定其性质的项。变项是逻辑结构式中可变的项,即可被具体概念或判断来代替的部分。根据常项、变项的定义,在练习题中“所有”“都是”是逻辑结构式中保持不变并决定这个逻辑结构式是全称肯定判断的项,所以“所有”“都是”这样的词通常都是常项。而“S”“P”是可被具体概念,如“马克思主义者”“唯物主义者”或者“中国人”“亚洲人”等所代替的部分,因此是变项。同理,在分析直言三段论结构的时候,也是要把握相应的概念:大项是结论中的谓项,小项是结论中的主项,含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含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大小前提中共有的项是中项。(当然这之前必须要知道什么是主项、什么是谓项以及前提和结论)然后再来分析题中三段论的结构。因为普通逻辑学重点部分是推理,所以以下以推理练习题中常见的一种题型为例,谈一谈我对这种类型题的解题步骤的一些理解。例:指出下列推理是哪种类型的推理,并说明是否正确、为什么。① 有的中毒是食物中毒,因此,并非有的中毒不是食物中毒。② 人寿之长短,或许由于遗传因素,或许由后天条件;徐某长寿有遗传因素,所以他的长寿与后天条件元关。第一步:分析结构后,才能确定推理类型,所以做这样的习题首先应该分析结构。1.根据关联词语(因为、所以)确定前提和结论。“因为”后面是前提,“所以”后面是结论,“因为”前面是结论。2.根据常项确定前提和结论的判断类型。例①的前提中常项是“有的”“是”。结论中的常项是“并非”“有的”“不是”,据此可确定这个推理是直言推理。例②的前提中常项是“或许”,所以这是选言推理。3.写出逻辑结构式,指出其推理类型。①题:SIP~-SOP这是直言判断对当关系直接推理。②题:pVq^p~-q这是相容选言推理肯定否定式。第二步:根据相应推理规则指出推理形式正确与否。1.①题是下反对关系推理。根据规则。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所以可以假推真不能以真推假;②题是相容选言推理。根据相容选言推理规则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所以不能用肯定否定式。2.指出理由回答对错。①题推理形式错误,因为根据下反对关系进行推理不能由真推假。②题推理形式错误,因为违反相容选言推理规则: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犯有误相容为不相容的逻辑错误。以上就是我学习逻辑学的一些技巧和心得,总之,我觉得,学习逻辑学要多练,熟能生巧,练多了自然就能掌握解题技巧。纯自己写的,送给你吧~

逻辑学的作用2000字论文

逻辑学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其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学科。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思维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

人工智能与现今逻辑学的发展-.〔摘要〕 本文认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是21世纪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面貌。至少在21世纪早期,逻辑学将重点关注下列论题:(1)如何在逻辑中处理常识推理的弗协调、非单调和容错性因素?(2)如何使机器人具有人的创造性智能,如从经验证据中建立用于指导以后行动的可错的归纳判断?(3)如何进行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特别是基于已有的知识库以及各认知主体相互之间的知识而进行的推理?(4)如何结合各种语境因素进行自然语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机器人能够用人的自然语言与人进行成功的交际?等等。 〔关键词〕 人工智能,常识推理,归纳逻辑,广义内涵逻辑,认知逻辑,自然语言逻辑 现代逻辑创始于19世纪末叶和20世纪早期,其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数学中的公理化运动。当时的数学家们试图即从少数公理根据明确给出的演绎规则推导出其他的数学定理,从而把整个数学构造成为一个严格的演绎大厦,然后用某种程序和方法一劳永逸地证明数学体系的可靠性。为此需要发明和锻造严格、精确、适用的逻辑工具。这是现代逻辑诞生的主要动力。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20世纪逻辑研究的严重数学化,其表现在于:一是逻辑专注于在数学的形式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二是逻辑采纳了数学的方法论,从事逻辑研究就意味着象数学那样用严格的形式证明去解决问题。由此发展出来的逻辑被恰当地称为“数理逻辑”,它增强了逻辑研究的深度,使逻辑学的发展继古希腊逻辑、欧洲中世纪逻辑之后进入第三个高峰期,并且对整个现代科学特别是数学、哲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21世纪逻辑发展的主要动力将来自何处?大致说来将如何发展?我个人的看法是: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至少是21世纪早期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将由此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拟人的智能,它的难点不在于人脑所进行的各种必然性推理(这一点在20世纪基本上已经做到了,如用计算机去进行高难度和高强度的数学证明,“深蓝”通过高速、大量的计算去与世界冠军下棋),而是最能体现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动性、创造性思维,这种思维活动中包括学习、抉择、尝试、修正、推理诸因素,例如选择性地搜集相关的经验证据,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尝试性的判断或抉择,不断根据环境反馈调整、修正自己的行为,……由此达到实践的成功。于是,逻辑学将不得不比较全面地研究人的思维活动,并着重研究人的思维中最能体现其能动性特征的各种不确定性推理,由此发展出的逻辑理论也将具有更强的可应用性。 实际上,在20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开始了现代逻辑与人工智能(记为AI)之间的相互融合和渗透。例如,哲学逻辑所研究的许多课题在理论计算机和人工智能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AI从认知心理学、社会科学以及决策科学中获得了许多资源,但逻辑(包括哲学逻辑)在AI中发挥了特别突出的作用。某些原因促使哲学逻辑家去发展关于非数学推理 的理论;基于几乎同样的理由,AI研究者也在进行类似的探索,这两方面的研究正在相互接近、相互借鉴,甚至在逐渐融合在一起。例如,AI特别关心下述课题: ·效率和资源有限的推理; ·感知; ·做计划和计划再认; ·关于他人的知识和信念的推理; ·各认知主体之间相互的知识; ·自然语言理解; ·知识表示; ·常识的精确处理; ·对不确定性的处理,容错推理; ·关于时间和因果性的推理; ·解释或说明; ·对归纳概括以及概念的学习。[①] 21世纪的逻辑学也应该关注这些问题,并对之进行研究。为了做到这一点,逻辑学家们有必要熟悉AI的要求及其相关进展,使其研究成果在AI中具有可应用性。 我认为,至少是21世纪早期,逻辑学将会重点关注下述几个领域,并且有可能在这些领域出现具有重大意义的成果:(1)如何在逻辑中处理常识推理中的弗协调、非单调和容错性因素?(2)如何使机器人具有人的创造性智能,如从经验证据中建立用于指导以后行动的归纳判断?(3)如何进行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特别是基于已有的知识库以及各认知主体相互之间的知识而进行的推理?(4)如何结合各种语境因素进行自然语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机器人能够用人的自然语言与人进行成功的交际?等等。 1.常识推理中的某些弗协调、非单调和容错性因素 AI研究的一个目标就是用机器智能模拟人的智能,它选择各种能反映人的智能特征的问题进行实践,希望能做出各种具有智能特征的软件系统。AI研究基于计算途径,因此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符号模型。一般而言,AI关于智能系统的符号模型可描述为:由一个知识载体(称为知识库KB)和一组加载在KB上的足以产生智能行为的过程(称为问题求解器PS)构成。经过20世纪70年代包括专家系统的发展,AI研究者逐步取得共识,认识到知识在智能系统中力量,即一般的智能系统事实上是一种基于知识的系统,而知识包括专门性知识和常识性知识,前者亦可看做是某一领域内专家的常识。于是,常识问题就成为AI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常识表示和常识推理,即如何在人工智能中清晰地表示人类的常识,并运用这些常识去进行符合人类行为的推理。显然,如此建立的常识知识库可能包含矛盾,是不协调的,但这种矛盾或不协调应不至于影响到进行合理的推理行为;常识推理还是一种非单调推理,即人们基于不完全的信息推出某些结论,当人们得到更完全的信息后,可以改变甚至收回原来的结论;常识推理也是一种可能出错的不精确的推理模式,是在容许有错误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推理,简称容错推理。而经典逻辑拒斥任何矛盾,容许从矛盾推出一切命题;并且它是单调的,即承认如下的推理模式:如果p?r,则pùq?r;或者说,任一理论的定理属于该理论之任一扩张的定理集。因此,在处理常识表示和常识推理时,经典逻辑应该受到限制和修正,并发展出某些非经典的逻辑,如次协调逻辑、非单调逻辑、容错推理等。有人指出,常识推理的逻辑是次协调逻辑和非单调逻辑的某种结合物,而后者又可看做是对容错推理的简单且基本的情形的一种形式化。[②] “次协调逻辑”(Paraconsistent Logic)是由普里斯特、达·科斯塔等人在对悖论的研究中发展出来的,其基本想法是:当在一个理论中发现难以克服的矛盾或悖论时,与其徒劳地想尽各种办法去排除 或防范它们,不如干脆让它们留在理论体系内,但把它们“圈禁”起来,不让它们任意扩散,以免使我们所创立或研究的理论成为“不足道”的。于是,在次协调逻辑中,能够容纳有意义、有价值的“真矛盾”,但这些矛盾并不能使系统推出一切,导致自毁。因此,这一新逻辑具有一种次于经典逻辑但又远远高于完全不协调系统的协调性。次协调逻辑家们认为,如果在一理论T中,一语句A及其否定?A都是定理,则T是不协调的;否则,称T是协调的。如果T所使用的逻辑含有从互相否定的两公式可推出一切公式的规则或推理,则不协调的T也是不足道的(trivial)。因此,通常以经典逻辑为基础的理论,如果它是不协调的,那它一定也是不足道的。这一现象表明,经典逻辑虽可用于研究协调的理论,但不适用于研究不协调但又足道的理论。达·科斯塔在20世纪60年代构造了一系列次协调逻辑系统Cn(1≤n≤w),以用作不协调而又足道的理论的逻辑工具。对次协调逻辑系统Cn的特征性描述包括下述命题:(i)矛盾律?(Aù?A)不普遍有效;(ii)从两个相互否定的公式A和?A推不出任意公式;即是说,矛盾不会在系统中任意扩散,矛盾不等于灾难。(iii)应当容纳与(i)和(ii)相容的大多数经典逻辑的推理模式和规则。这里,(i)和(ii)表明了对矛盾的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iii)则表明次协调逻辑对于经典逻辑仍有一定的继承性。 在任一次协调逻辑系统Cn(1≤n≤w)中,下述经典逻辑的定理或推理模式都不成立: ?(Aù?A) Aù?A→B A→(?A→B) (AA)→B (AA)→?B A→A (?Aù(AúB))→B (A→B)→(?B→?A) 若以C0为经典逻辑,则系列C0, C1, C2,… Cn,… Cw使得对任正整数i有Ci弱于Ci-1,Cw是这系列中最弱的演算。已经为Cn设计出了合适的语义学,并已经证明Cn相对于此种语义是可靠的和完全的,并且次协调命题逻辑系统Cn还是可判定的。现在,已经有人把次协调逻辑扩展到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多值逻辑、集合论等领域的研究中,发展了这些领域内的次协调理论。显然,次协调逻辑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③] 非单调逻辑是关于非单调推理的逻辑,它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0年,D·麦克多莫特和J·多伊尔初步尝试着系统发展一种关于非单调推理的逻辑。他们在经典谓词演算中引入一个算子M,表示某种“一致性”断言,并将其看做是模态概念,通过一定程序把模态逻辑系统T、S4和S5翻译成非单调逻辑。B·摩尔的论文《非单调逻辑的语义思考》(1983)据认为在非单调逻辑方面作出了令人注目的贡献。他在“缺省推理”和“自动认知推理”之间做了区分,并把前者看作是在没有任何相反信息和缺少证据的条件下进行推理的过程,这种推理的特征是试探性的:根据新信息,它们很可能会被撤消。自动认知推理则不是这种类型,它是与人们自身的信念或知识相关的推理,可用它模拟一个理想的具有信念的有理性的代理人的推理。对于在计算机和人工智能中获得成功的应用而言,非单调逻辑尚需进一步发展。 2.归纳以及其他不确定性推理 人类智能的本质特征和最高表现是创造。在人类创造的过程中,具有必然性的演绎推理固然起重要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具有某种不确定性的归纳、类比推理以及模糊推理等。因此,计算机要成功地模拟人的智能,真正体现出人的智能品质,就必须对各种具有不确定性的推理模式进行研究。 首先是对归纳推理和归纳逻辑的研究。这里所说的“归纳推理”是广义的,指一切扩展性推理,它们的结论所断定的超出了其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前提的真无法保证结论的真,整个推理因此缺乏必然性。具体说来,这种意义的“归纳”包括下述内容:简单枚举法;排除归纳法,指这样一些操作:预先通过观察或实验列出被研究现象的可能的原因,然后有选择地安排某些事例或实验,根据某些标准排除不相干假设,最后得到比较可靠的结论;统计概括:从关于有穷数目样本的构成的知识到关于未知总体分布构成的结论的推理;类比论证和假说演绎法,等等。尽管休谟提出着名的“归纳问题”,对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和归纳逻辑的可能性提出了深刻的质疑,但我认为,(1)归纳是在茫茫宇宙中生存的人类必须采取也只能采取的认知策略,对于人类来说具有实践的必然性。(2)人类有理由从经验的重复中建立某种确实性和规律性,其依据就是确信宇宙中存在某种类似于自然齐一律和客观因果律之类的东西。这一确信是合理的,而用纯逻辑的理由去怀疑一个关于世界的事实性断言则是不合理的,除非这个断言是逻辑矛盾。(3)人类有可能建立起局部合理的归纳逻辑和归纳方法论。并且,归纳逻辑的这种可能性正在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的研究推动下慢慢地演变成现实。恩格斯早就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④] 有人通过指责现有的归纳逻辑不成熟,得出“归纳逻辑不可能”的结论,他们的推理本身与归纳推理一样,不具有演绎的必然性。(4)人类实践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相应的经验知识的真理性,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归纳逻辑和归纳方法论的力量。毋庸否认,归纳逻辑目前还很不成熟。有的学者指出,为了在机器的智能模拟中克服对归纳模拟的困难而有所突破,应该将归纳逻辑等有关的基础理论研究与机器学习、不确定推理和神经网络学习模型与归纳学习中已有的成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已有的归纳学习成果上,在机器归纳和机器发现上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⑤] 这是一个极有价值且极富挑战性的课题,无疑在21世纪将得到重视并取得进展。 再谈模糊逻辑。现实世界中充满了模糊现象,这些现象反映到人的思维中形成了模糊概念和模糊命题,如“矮个子”、“美人”、“甲地在乙地附近”、“他很年轻”等。研究模糊概念、模糊命题和模糊推理的逻辑理论叫做“模糊逻辑”。对它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其代表性人物是L·A·查德和P·N·马林诺斯。模糊逻辑为精确逻辑(二值逻辑)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可能,它目前在医疗诊断、故障检测、气象预报、自动控制以及人工智能研究中获得重要应用。显然,它在21世纪将继续得到更大的发展。 3.广义内涵逻辑 经典逻辑只是对命题联结词、个体词、谓词、量词和等词进行了研究,但在自然语言中,除了这些语言成分之外,显然还存在许多其他的语言成分,如各种各样的副词,包括模态词“必然”、“可能”和“不可能” 、时态词“过去”、“现在”和“未来”、道义词“应该”、“允许”、“禁止”等等,以及各种认知动词,如“思考”、“希望”、“相信”、“判断”、“猜测”、“考虑”、“怀疑”,这些认知动词在逻辑和哲学文献中被叫做“命题态度词”。对这些副词以及命题态度词的逻辑研究可以归类为“广义内涵逻辑”。 大多数副词以及几乎所有命题态度词都是内涵性的,造成内涵语境,后者与外延语境构成对照。外延语境又叫透明语境,是经典逻辑的组合性原则、等值置换规则、同一性替换规则在其中适用的语境;内涵语境又称晦暗语境,是上述规则在其中不适用的语境。相应于外延语境和内涵语境的区别,一切语言表达式(包括自然语言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直至语句)都可以区分为外延性的和内涵性的,前者是提供外延语境的表达式,后者是提供内涵性语境的表达式。例如,杀死、见到、拥抱、吻、砍、踢、打、与…下棋等都是外延性表达式,而知道、相信、认识、必然、可能、允许、禁止、过去、现在、未来等都是内涵性表达式。 在内涵语境中会出现一些复杂的情况。首先,对于个体词项来说,关键性的东西是我们不仅必须考虑它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外延,而且要考虑它们在其他可能世界中的外延。例如,由于“必然”是内涵性表达式,它提供内涵语境,因而下述推理是非有效的: 晨星必然是晨星, 晨星就是暮星, 所以,晨星必然是暮星。 这是因为:这个推理只考虑到“晨星”和“暮星”在现实世界中的外延,并没有考虑到它们在每一个可能世界中的外延,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个可能世界,在其中“晨星”的外延不同于“暮星”的外延。因此,我们就不能利用同一性替换规则,由该推理的前提得出它的结论:“晨星必然是暮星”。其次,在内涵语境中,语言表达式不再以通常是它们的外延的东西作为外延,而以通常是它们的内涵的东西作为外延。以“达尔文相信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这个语句为例。这里,达尔文所相信的是“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所表达的思想,而不是它所指称的真值,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所表达的思想(命题)就构成它的外延。再次,在内涵语境中,虽然适用于外延的函项性原则不再成立,但并不是非要抛弃不可,可以把它改述为新的形式:一复合表达式的外延是它出现于外延语境中的部分表达式的外延加上出现于内涵语境中的部分表达式的内涵的函项。这个新的组合性或函项性原则在内涵逻辑中成立。 一般而言,一个好的内涵逻辑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i)它必须能够处理外延逻辑所能处理的问题;(ii)它还必须能够处理外延逻辑所不能处理的难题。这就是说,它既不能与外延逻辑相矛盾,又要克服外延逻辑的局限。这样的内涵逻辑目前正在发展中,并且已有初步轮廓。从术语上说,内涵逻辑除需要真、假、语句真值的同一和不同、集合或类、谓词的同范围或不同范围等外延逻辑的术语之外,还需要同义、内涵的同一和差异、命题、属性或概念这样一些术语。广而言之,可以把内涵逻辑看作是关于象“必然”、“可能”、“知道”、“相信”,“允许”、“禁止”等提供内涵语境的语句算子的一般逻辑。在这种广义之下,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问题逻辑等都是内涵逻辑。不过,还有一种狭义的内涵逻辑,它可以粗略定义一个内涵逻辑是一个形式语言,其中包括(1)谓词逻辑的算子、量词和变元,这里的谓词逻辑不必局限于一阶谓词逻辑,也可以是高阶谓词逻辑;(2)合式的λ—表达式,例如(λx)A,这里A是任一类型的表达式,x是任一类型的变元,(λx)A本身是一函项,它把变元x在其中取值的那种类型的对象映射到A所属的那种类型上;(3)其他需要的模态的或内涵的算子,例如�,ù、ú。而一个内涵逻辑的解释,则由下列要素组成:(1)一个可能世界的非空集W;(2)一个可能个体的非空集D;(3)一个赋值,它给系统内的表达式指派它们在每w∈W中的外延。对于任一的解释Q和任一的世界w∈W,判定内涵逻辑系统中的任一表达式X相对于解释Q在w∈W中的外延总是可能的。这样的内涵逻辑系统有丘奇的LSD系统,R·蒙塔古的IL系统,以及E·N·扎尔塔的FIL系统等。[⑥] 在各种内涵逻辑中,认识论逻辑(epistemic logic)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认识论逻辑研究与感知(perception)、知道、相信、断定、理解、怀疑、问题和回答等相关的逻辑问题,包括问题逻辑、知道逻辑、相信逻辑、断定逻辑等;狭义的认识论逻辑仅指知道和相信的逻辑,简称“认知逻辑”。冯·赖特在1951年提出了对“认知模态”的逻辑分析,这对建立认知逻辑具有极大的启发作用。J·麦金西首先给出了一个关于“知道”的模态逻辑。A·帕普于1957年建立了一个基于6条规则的相信逻辑系统。J·亨迪卡于60年代出版的《知识和信念》一书是认知逻辑史上的重要着作,其中提出了一些认知逻辑的系统,并为其建立了基于“模型集”的语义学,后者是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先导之一。当今的认知逻辑纷繁复杂,既不成熟也面临许多难题。由于认知逻辑涉及认识论、心理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等诸多领域,并且认知逻辑的应用技术,又称关于知识的推理技术,正在成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的重要分支之一,因此认知逻辑在20世纪中后期成为国际逻辑学界的一个热门研究方向。这一状况在21世纪将得到继续并进一步强化,在这方面有可能出现突破性的重要结果。 4.对自然语言的逻辑研究 对自然语言的逻辑研究有来自几个不同领域的推动力。首先是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的研究,人机对话和通讯、计算机的自然语言理解、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等课题,都需要对自然语言进行精细的逻辑分析,并且这种分析不能仅停留在句法层面,而且要深入到语义层面。其次是哲学特别是语言哲学,在20世纪哲学家们对语言表达式的意义问题倾注了异乎寻常的精力,发展了各种各样的意义理论,如观念论、指称论、使用论、言语行为理论、真值条件论等等,以致有人说,关注意义成了20世纪哲学家的职业病。再次是语言学自身发展的需要,例如在研究自然语言的意义问题时,不能仅仅停留在脱离语境的抽象研究上面,而要结合使用语言的特定环境去研究,这导致了语义学、语用学、新修辞学等等发展。各个方面发展的成果可以总称为“自然语言逻辑”,它力图综合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倡的使用论 ,J·L·奥斯汀、J·L·塞尔等人发展的言语行为理论,以及P·格赖斯所创立的会话含义学说等成果,透过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去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 自然语言具有表达和交际两种职能,其中交际职能是自然语言最重要的职能,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而言语交际总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简称语境)中进行的,语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语境仅指一个语词、一个句子出现的上下文。广义的语境除了上下文之外,还包括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整个社会历史条件,如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时间、地点、条件、讲话的人(作者)、听话的人(读者)以及交际双方所共同具有的背景知识,这里的背景知识包括交际双方共同的信念和心理习惯,以及共同的知识和假定等等。这些语境因素对于自然语言的表达式(语词、语句)的意义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这具体表现在:(i)语境具有消除自然语言语词的多义性、歧义性和模糊性的能力,具有严格规定语言表达式意义的能力。(ii)自然语言的句子常常包含指示代词、人称代词、时间副词等,要弄清楚这些句子的意义和内容,就要弄清楚这句话是谁说的、对谁说的、什么时候说的、什么地点说的、针对什么说的,等等,这只有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进行。依赖语境的其他类型的语句还有:包含着象“有些”和“每一个”这类量化表达式的句子的意义取决于依语境而定的论域,包含着象“大的”、“冷的”这类形容词的句子的意义取决于依语境而定的相比较的对象类;模态语句和条件语句的意义取决于因语境而变化的语义决定因素,如此等等。(iii)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在语境中会出现一些重要的变化,以至偏离它通常所具有的意义(抽象意义),而产生一种新的意义即语用涵义。有人认为,一个语言表达式在它的具体语境中的意义,才是它的完全的真正的意义,一旦脱离开语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义。语言的抽象意义和它的具体意义的关系,正象解剖了的死人肢体与活人肢体的关系一样。逻辑应该去研究、理解、把握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当然不是去研究某一个(或一组)特定的语句在某个特定语境中唯一无二的意义,而是专门研究确定自然语言具体意义的普遍原则。[⑦] 美国语言学家保罗·格赖斯把语言表达式在一定的交际语境中产生的一种不同于字面意义的特殊涵义,叫做“语用涵义”、“会话涵义”或“隐涵”(implicature),并于1975年提出了一组“交际合作原则”,包括一个总则和四组准则。总则的内容是:在你参与会话时,你要依据你所参与的谈话交流的公认目的或方向,使你的会话贡献符合这种需要。仿照康德把范畴区分为量、质、关系和方式四类,格赖斯提出了如下四组准则: (1)数量准则:在交际过程中给出的信息量要适中。 a.给出所要求的信息量; b.给出的信息量不要多于所要求的信息量。 (2)质量准则:力求讲真话。 a.不说你认为假的东西。 b.不说你缺少适当证据的东西。 (3)关联准则:说话要与已定的交际目的相关联。 (4)方式准则:说话要意思明确,表达清晰。 a.避免晦涩生僻的表达方式; b.避免有歧义的表达方式; c.说话要简洁; d.说话要有顺序性。[⑧] 后来对这些原则提出了不少修正和补充,例如有人还提出了交际过程中所要遵守的“礼貌原则”。只要把交际双方遵守交际合作原则之类的语用规则作为基本前提,这些原则就可以用来确定和把握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语用涵义)。实际上,一个语句p的语用涵义,就是听话人在具体语境中根据语用规则由p得到的那个或那些语句。更具体地说,从说话人S说的话语p推出语用涵义q的一般过程是: (i)S说了p; (ii)没有理由认为S不遵守准则,或至少S会遵守总的合作原则; (iii)S说了p而又要遵守准则或总的合作原则,S必定想表达q; (iv)S必然知道,谈话双方都清楚:如果S是合作的,必须假设q; (v)S无法阻止听话人H考虑q; (vi)因此,S意图让H考虑q,并在说p时意味着q。 试举二例: (1)a站在熄火的汽车旁,b向a走来。a说:“我没有汽油了。”b说:“前面拐角处有一个修车铺。”这里a与b谈话的目的是:a想得到汽油。根据关系准则,b说这句话是与a想得到汽油相关的,由此可知:b说这句话时隐涵着:“前面的修车铺还在营业并且卖汽油。” (2)某教授写信推荐他的学生任某项哲学方面的工作,信中写到:“亲爱的先生:我的学生c的英语很好,并且准时上我的课。”根据量的准则,应该提供所需要的信息量;作为教授,他对自己的学生的情况显然十分熟悉,也可以提供所需要的信息量,但他有意违反量的准则,在信中只用一句话来介绍学生的情况,任用人一旦接到这封信,自然明白:教授认为c不宜从事这项哲学工作。 并且,语用涵义还具有如下5个特点:(i)可取消性:在给原话语附加上某些话语之后,它原有的语用涵义可被取消。在例(1)中,若b在说“前面拐角处有一个修车铺”之后又补上一句:“不过它这时已经关门了”,则原有的语用涵义“你可从那里得到汽油”就被取消了。(ii)不可分离性:如果某话语在特定的语境中产生了语用涵义,则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同义结构,该含义始终存在,因为它所依附的是话语的内容,而不是话语的形式。(iii)可推导性,前面已说明这一点。(iv)非规约性:语用涵义不能单独从话语本身推出来,除要考虑交际合作原则之类的语用规则之外,也需要假定通常的逻辑推理规则,并需要把上文语句、交际双方所共有的背景知识作为附加前提考虑在内。(v)不确定性:同一句话语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产生不同的语用涵义。显然,确定某个话语的语用涵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和分析、归纳和演绎的统一应用,因此具有一定的或然性。研究如何迅速有效地把握自然语言表达式在具体语境中的语用涵义,这正是自然语言逻辑所要完成的任务之一,它将在21世纪取得进展。

问题一:什么是逻辑,逻辑学的作用是什么 逻辑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逻辑学是认识的工具 人们要获得正确的认识,就必须正确地进行思维活动,而逻辑学正是为人们正确地进行思维活动提供了规范。如果不按逻辑学提供的规范去做,违反了思维的规律,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地进行思维活动。当然,我不是说没有学过逻辑就不能正确地进行思维了。由于逻辑形式、规律和方法是贯穿于具体思维活动中的,许多人虽然没有专门学过逻辑,但在长期、反复的思维活动中,通过各种途径,也可以自发地掌握一定的逻辑知识,并自发地使自己的思维合乎逻辑。但是,仅仅靠自发是不能系统地掌握逻辑知识的。与自觉的逻辑思维相比,自发的逻辑思维往往是有欠缺的。特别是当面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逻辑问题时,学过逻辑和没学过逻辑,逻辑学得好和学得不好就大不一样了。 逻辑学是表达的工具 表达思想靠的是说话和写文章。话说得好不好,文章写得怎样,跟逻辑有很大关系。只有按照逻辑学的要求,正确地运用概念、命题和推理,才能使说话和写文章有严密的逻辑性。否则,就可能漏洞百出,甚至让人不知所云。 逻辑学是论辩的工具 在日常生活、工作、科学研究和政治斗争中,经常发生不同思想、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和斗争。人们要使自己的观点能够立得住,就必须用一定的事实和道理证明自己的观点,并驳斥那些与自己对立的观点。无论是证明自己的观点,还是驳斥别人的观点,逻辑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 逻辑学是研究的工具 任何科学都是由概念、命题、推理组成的逻辑体系。列宁曾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科学理论建立的过程,也就是运用逻辑形式、规律和方法的过程。特别是在现代,逻辑学更是被直接应用于数学、语言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许多学科的研究中,成为这些学科的必备的基础性研究手段。 总之,逻辑学对于认识事物、表达思想、开展论辩、进行科学研究都有重要作用。在各门知识中,逻辑学处于基础地位,是人类知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学科分类目录,将逻辑学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七大基础学科依次为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英国大百科全书将人类知识分为五大类,第一类即为逻辑学(第二至五类分别为数学、科学、历史学和人文学、哲学)。逻辑学作为一门基础性学科,是任何人都应该学习和掌握的 问题二:逻辑学的作用是什么 [编辑本段]定义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 〔说明〕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全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编辑本段]特点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象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悉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悉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悉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编辑本段]研究对象 第一问题是:什么是逻辑学的对象?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明了的答复是,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真理是一个高尚的名词,而它的实质尤为高尚。只要人的精神和心情是健康的,则真理的追求必会引起他心坎中高度的热忱。但是一说到这里立刻就会有人提出反问道:“究竟我们是否有能力认识真理呢?”在我们这些有限的人与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真理之间,似乎有一种不调协,自然会引起寻求有限与无限间的桥梁的问题。上帝是真理;但我们如何才能认识他呢?这种知天求真的企图似乎与谦逊和谦虚的美德相违反。但因此又有许多人发出我们是否能够认识真理的疑问,其用意在于为他们留恋于平庸的有限目的的生活作辩解。类似这种的谦卑却毫无可取之处。类似这样的说法:“象我这种尘世的可怜虫,如何能认识真理呢?”可以说是已成过去了。代之而起的另一种诞妄和虚骄,大都自诩以为直接就呼吸于真理之中,而青年人也多为这种空气所鼓舞,竟相信他们一生下来现成地便具有宗教和伦理上的真理。从同样的观点,特别又有人说,所有那些成年人大都堕落、麻木、僵化于虚妄谬误之中。青年人所见的有似朝霞的辉映,而老辈的人则陷于白日的沼泽与泥淖之中。他们承认特殊部门的科学无论如何是应该探讨的,但也单纯把它们认为是达到生活的外在目的的工具。这样一来,则妨碍对于真理的认识与研究的,却不是上面所说的那种卑谦,而是认为已经完全得到真理的自诩与自信了。老辈的人寄托其希望于青年的人,因为青年人应该能够促进这世界和科学。但老辈所属望于青年人的不是望他们停滞不前,自满自诩,而是望他们担负起精神上的严肃的艰苦的工作。 此外还有一种反对真理的谦逊。这是一种贵族式的对于真理的漠视,有如我们所见得,拜拉特(Pi......>> 问题三:逻辑学在学习的作用 逻辑学以其独有的严密性、规划性、创新性以及基础性等特点,一直备受教育学者的青睐。在大学生素质教育教学活动中,逻辑学的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活动中,我们必须重视逻辑学所发挥的影响,并在不断的实践教学活动中,深入地探究逻辑学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关于逻辑学的相关分析 从逻辑学发展理论方面进行分析,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以及工具性兼备的学科,其基本理论也是其他学科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实质上,逻辑学在各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当代的大学生素质教育方面,我们更多的是倾向本文由毕业论文网lw54收集整理于从心理教育、情感教育、德育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培养。逻辑学在这几方面的能力培养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相对来说,逻辑学在我国教育中的教学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发展。 二、关于逻辑学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重要性的分析 1 逻辑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逻辑学与思维科学密切相关,并在大学生的思维能力形成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培养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使其在全新的环境中,更好地完成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并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培养自己学习知识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掌握相关基础知识理论的基础之上,探究更高层次的知识理论。逻辑学的教育,会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使学生形成一定的创新思维,使之可以更好地发现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对于学生更好地学习其专业的理论知识以及提高实践能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的大学素质教育活动中,高校必须重视逻辑学的教学活动。 毕业论文 lw54 2 逻辑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语言能力 从逻辑学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分析,逻辑学的教学对于提高大学生的语言能力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大学生经过高等教育,应具备一定的文书以及应用文写作的能力,而大学生在语言能力方面缺乏一定的逻辑综合能力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从一定意义上分析,逻辑学的教学活动,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规范大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也能促使学生在语言表达中,有效地避免语言表达出现不必要的语病以及颠三倒四的情况。 3 逻辑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 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逻辑学对社会理性化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逻辑学的实际教学活动中,实现逻辑教学与大学生综合素质教学的有机融合,成为当代发展的一种必然。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够帮助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整个事件的逻辑联系进行思考,从而利用逻辑推理的作用,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因而,将大学生培养成为思维敏捷的社会型人才,对于社会的发展非常重要。使学生可以在各种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及时地发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提高其辨别是非的能力,才能以自身的能力独立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因此,在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过程中,逻辑学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相关教学活动中,逻辑学的发展始终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大......>> 问题四:学习逻辑学有什么作用 1、作用 逻辑学的基本作用,就是帮助人们正确使用概念、准确作出判断陈述、有效进行推理论证。 这三种基本作用,通过学习逻辑知识、掌握逻辑方法,经过可操作、可实施的逻辑训练,是能够具体实现的,这也是体现逻辑学社会功能的基础。 2、简介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规律的学问。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科学。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思维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从逻辑学角度看,抽象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是概念,命题和推理。 问题五:逻辑学的作用 当今社会是信息时代,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人们所借助的高科技现代化工具也越来越多,人们对这些工具的依赖也越来越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研究“逻辑”到底有没有用了?“逻辑学”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值得探讨。一、“逻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的及其规律和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以思维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除逻辑外,还有哲学和心理学。为方便大家对逻辑学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在此对其研究对象中大家感到陌生的概念作一简单的解释。1、“逻辑”一词的来历和含义“逻辑”一词,源于古希腊文λóyos(逻各斯),原意是理性、规律、思想、理智等等。后来,随着古希腊社会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大论战的兴起,产生了一门专以推理、论证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古希腊学者就用这个词来给这门科学命名。“逻辑”这个词被引入汉语一百多年来(清末学者严复引入),已演变成为一个多义词,人们常常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它。为了不引起混乱,必须弄清楚它的几种主要含义。① 指导客观事物发展规律② 指导某种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③ 指思维规律④ 指一门科学、即逻辑学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感性认识阶段,二是理性认识阶段。所谓感性认识,就是在实践活动中,人们通过感官来认识对象的信息。其反映形式是感觉、知觉、表象。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直接性,即感官同认识对象发出的信息必须直接接触,二是表面性,它仅仅是对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人们要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光有感性认识是不够的,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所谓理性认识,就是人们把感性认识所得来的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比较、加工和制作,形成概念,并由概念构成判断,由判断进行推理,从而获得对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其反映形成是概念、判断和推理。思维,首先是人脑特有的功能。其次,思维是认识阶段上的理性认识阶段的反映活动。举例,一个人的长相、体形、衣着、属感性认识。其特点、性格、能力属理性认识。3、思维形式和规律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所以,无论何种思维,总有特定的内容,思维内容借以表现的手段和方式,就是思维形式。既然思维是人们在认识阶段上的理性认识阶段的反映活动,理性认识阶段的反映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所以,思维的形式就是概念、判断和推理。所谓思维的逻辑规律,就是在运用思维的各种逻辑形式时必须遵循的法则。这样的规律有三条: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使用概念、判断等要有确定性,不能相互混淆;不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维必须首尾一致,不自相矛盾;排中律则要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维要有明确性,不能模棱两不可或不置可否。这三条规律是逻辑的基本规律,无论运用什么逻辑形式进行思维,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它,否则就是不正确的思维。把基本规律的要求运用于具体思维形式时,这些规律又表现为各种逻辑形式的规则。思维的基本逻辑规律和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必须严格地遵循这些规律和规则,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正确地表达和交流思想。4、逻辑的性质逻辑的性质是工具性和全人类性。这一性质是它的研究对象和起作用的特点决定的。首先,由逻辑的研究对象可知,它起作用的特点在于帮助人们了解正确的思维形式结构,把握思维的逻辑规律,掌握必要的逻辑方法,从而为人们提供正确思维的工具,使之能够运用正确的逻辑形式和方法,进行合乎规律的思维活动。逻辑从产生之日起,一......>> 问题六:什么是逻辑,逻辑学的作用是什么 逻辑和理性差不多 逻辑就是以正确的方式执行 问题七:学逻辑学在生活上有什么用呢? 逻辑的作用是分析论证。说白了,就是检查别人在论证的时候有没有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我们都需要进行论证分析。如果有一个人告诉你他花了不到一页纸就证明了费马大定理,比较仁慈的手段是首先找出第一处证明错误然后写信回去 问题八:逻辑学学什么的,学了有什么用? 逻辑学的作用大而言之是数学规律的总结是现代计算机的基础,小而言之可以深刻思维

1.、认知工具: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寻新结果,获得新知识。

2、表达工具:有助于人们准确、严密、清晰地表达思想和建立新理论。

3、说服工具:有助于人们做出更为严谨、更具有说服力的推理和论证。

4、分析工具:有助于人们揭露谬误,驳斥诡辩。有助于正确思考,明辨是非,正本清源。

扩展资料:

逻辑学的学习意义:

1、学习逻辑有助于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有逻辑思维的能力,但水平是非常不同的。逻辑思维能力越强,对知识的理解越透彻,掌握越牢固,应用越灵活。因此,培养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提高我国科学文化水平的重要方面。

2、第二步。学习逻辑有助于人们获得新知识。

学习逻辑可以帮助人们从实践中根据实际知识,经过实践检验,通过正确的推理,推导出新知识,这是认识世界不可缺少的逻辑环节,也是获得正确知识的必要条件。

3、学习逻辑有助于人们正确表达自己的想法。

思维是表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逻辑思维,我们才能清楚、正确、生动地表达。学习逻辑能使人从自发到自觉地运用逻辑形式进行思维活动,对预防和纠正错误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逻辑学

有关逻辑学的论文3000字

逻辑与生活 你自己去论文网站搜索下 这里都是复制的 没意义

加强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教学优秀论文

[摘要]本文认为,逻辑思维是具有创新性质与创新功能的思维,是撬动科学发展的思维工具。我们只有培养富有创新思维能力的学生,才能为科学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生力军,才能促进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逻辑思维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基本路径是高水平的逻辑教学,为此就必须加强逻辑学的学科和教学建设,切实保证和提高逻辑学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逻辑思维非逻辑思维创新功能

在一些高等院校,并不重视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教学,原因是他们以为逻辑学研究的逻辑思维没有创新意义。这种观点颇有影响,很有市场,像大名鼎鼎的科学家彭加勒也持这种观点。这种观点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二:一是认为,“科学创造性思维是一种以非经验、超逻辑和思维程序与常规思维相倒置为根本特征的反常思维方式”。[1]所以逻辑思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是没有创新意义的。二是认为,纯粹逻辑是同义反复,不能创造任何新的科学观点,所以逻辑思维对科学发现没有创新意义。事实并非如此,逻辑思维不仅自身有创新性,而且引发科学研究的繁荣和进步。所以,高等院校要培养创新性人才,为我国科学的发展输送生力军,务必加强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翻开科学发展史,人们就会发现,历史上的科学革命运动,往往以逻辑思维的发展为先导。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带来了古希腊人文和自然科学的空前繁荣;培根的归纳逻辑掀起了近代科学革命的狂飙;而现代逻辑则促进了现代科学和哲学全方位的拓展。

正是基于科学发展的这种史实,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和世界著名科学家,都充分肯定了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列宁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2]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找出可能的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2]因此科学家必须是“严谨的逻辑推理者。科学家的目的是要得到关于自然界的一个逻辑上前后一贯的摹写。逻辑之对于它,有如比例和透视规律之对于画家一样”。[3]他们如此肯定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道理非常简单,任何科学理论的创立都是对旧理论的否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科学都具有创新性;而逻辑思维则是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必经之路。据此,有理由说,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的史实也说明了这一点。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看到中国人在古代取得了许多卓越的科技成就,有发生科学革命的历史基础,但近代科学革命恰恰没有发生在中国,对此他感到困惑不解,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注意和思考。在爱因斯坦看来,这是“用不着惊奇的”,[4]中国贤哲没有创造出科学创新发展所需的逻辑基础。著名物理学家吴大猷认为:“古代中国赢过西方的,大多是技术而不是科学,没有科学为基础的技术,发展是有限的。”[5]而技术优势没能转化为科学优势的一个重要条件,中国缺少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逻辑思维工具。

人们知道,技术在于利用已知的科学知识,解决人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可以在实际生活和劳动中偶然获得。科学是探索未知世界,揭示大自然客观规律,但要获得对未知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艰苦复杂的逻辑分析、推论,才能最终形成关于某一问题的科学知识体系。中国历来偏重整体直觉顿悟,而缺乏逻辑思维传统,而且注重实际应用,轻视基础科学研究,这就使中国虽然有许多伟大的技术发明,却没有产生一门完整的自然科学体系;培养了不计其数的状元、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般的科学家;有发明了火药的著名实践,却没有发现火药的成分结构,没弄懂科学意义上的火药的爆炸性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都说明离开逻辑思维,知识、技术就是片面的和离散的,只有逻辑思维的.介入,才能最终整合成科学理论。

逻辑思维自身就有创新功能

逻辑思维的发展所以能够引发科学研究的创新,成为知识、技术转化为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思维工具,就在于逻辑思维本身具有创新功能。逻辑思维的创新基质在于它是一种理性的创新思维,思维主体把感性认识中获得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再用概念进行判断,形成命题,再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运用命题进行推理,于是就会推演出新的思想认识。

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知道,关于某事物的概念尚未形成时,人们的感性认识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通过概念思维,对许许多多具体事物进行分析、比较、鉴别之后才抽象出该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可见概念思维不是机械的摹写,而是一种理性创新。没有概念思维,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只能停留在现象层面上,不可能对事物的本质产生全面的新认识。

判断是断定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它不是对感官所反映情况的简单重复。一位农学家来到某地考察畜牧业发展情况,当地人向他咨询能否发展养羊业,他说“要养羊先养猫”,这个判断体现了农学家与众不同的眼光。当人们疑惑不解时,他说:“要养羊就要大量种植三叶草,但三叶草要靠蜜蜂传粉,而本地田鼠太多,蜜蜂巢被破坏严重,影响了三叶草的发展,所以应先养猫灭鼠。”可见判断是经过逻辑分析后对事物情况作出的新断定。也是一种创新思维,本身具有创新的特征。

推理是从已知知识推出未知知识的逻辑思维形式,它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这些推理都有创新性质。

演绎推理以其严密性、必然性在逻辑学中奠定了重要地位。同样以其创新功能而在科学史上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演绎推理的创新意义在于,它能帮助人们分析现状而发现问题,还能帮助人们提出和论证新的思想观点。人们所熟知的关于物体重量与其下落速度关系问题的新认识就与演绎推理密切相关。人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的重量与其下落速度成正比”,即物体重量越大,其下落速度越快的观点,在一千多年里被公认为无可置疑的真理,但到了十六世纪,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通过一个演绎推理的思想试验,对该观点提出质疑,他设想:若把轻重不同的两个物体绑在一起,其中A为重物体,B为轻物体,A与B捆绑丢下,其下落速度是比A物体单独落下时快还是慢呢?按亚里士多德的观点,A和B相加重量加大,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快,但两个物体重量悬殊,下落时慢的B拖住了快的A,所以A与B绑在一起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慢。通过演绎推理,亚里士多德观点中的逻辑矛盾暴露出来,而包含逻辑矛盾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所以最后被新的观点所取代了。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经验知识直接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这种推理天生就有创新功能,因为作为推理结论的“一般知识”,相对于作为前提的“个别知识”来说,都是全新的知识。例如,人们发现柳树能进行光合作用,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亦如此,柳树、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是绿色植物的一部分,由此人们推出所有绿色植物都能进行光合作用。关于归纳推理推陈出新的创新实例随处可见,都证明归纳推理是一种创新思维。

类比推理也是一种极富创新功能的思维。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异,断定这两个(或两类)对象在另外属性上的相同或相异的推理。在类比推理的思维过程中,用来比较的属性是原有的已知知识,而断定其另外的属性也相同则是全新的知识。在医学史上,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理论时就是根据对一条蛇的解剖观察,发现当蛇的动脉被夹紧后,蛇心由于充血变大、变紫,松开动脉则正常,夹住其静脉,蛇心由于缺血而变瘪、变白,松开则正常,由蛇推及人,于是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的观点,否定了流行了两千多年的“人体血液由心脏生产供全身器官消耗”的“血液单向运动”的说法。诸此等等的思维事实,都证明类比推理也是一种创新思维。

逻辑思维是非逻辑思维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非逻辑思维通常被称为创新思维,主要包括发散性的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在科学发现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们仍然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和基础的。

在人类的发明创造过程中,直觉、灵感、联想起着巨大的作用,但直觉、灵感、联想的内容并非空穴来风,它是在先前艰苦的逻辑思维过程中产生的。阿基米德在浴缸里,悟出了浮力定律;牛顿被下落的苹果砸着脑袋,悟出了万有引力定律;门捷列夫踏上火车的一瞬间,悟出了元素周期表;凯库勒梦见蛇自咬尾巴,悟出了苯的分子结构……;凡此种种,科学家们似乎是凭非逻辑思维悟出科学真理的。其实并非如此,他们的顿悟无论多么奇特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在顿悟之前,都曾冥思苦想,运用逻辑工具,进行了无数次分析、推理和论证。门捷列夫曾三天三夜未合眼,不断思考和计算;牛顿在实验室里忘记了自己是否已经进餐;凯库勒在参加舞会时仍在想着他的苯分子结构。可以说,没有逻辑思维的帮助,非逻辑思维是不可能“顿悟”出科学真理的。正如法国生物学家巴斯德说过的那样,机遇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邦格说得更直接,没有漫长而且有耐心的演绎推论,就不可能有丰富的直觉。很明显,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的确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的。

逻辑思维不仅是非逻辑思维的前提,而且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因为,“在紧张的创造思维活动中,没有逻辑,思维就会失去方向,失去目标;没有逻辑就没有道路。任何直觉、想象、联想等,如果是有目标的,那只能是在逻辑思维指引和统率下进行的,如果离开逻辑思维,就等于是神经错乱,或者是裂脑人的互相矛盾的杂乱的思维。”[6]科学创新中的直觉、灵感和联想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和方向的,而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的,正是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不仅为非逻辑思维确定目标和方向,而且还为直觉、灵感、联想产生的结论作逻辑的分析、论证。非逻辑思维的特点是“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不能对非逻辑思维产生的新思想作出逻辑上的解释和论证,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逻辑上的确定性和自恰性,就是一种无根据的臆想。凯库勒风趣地说:“假使我们学会做梦,我们也许就会发现真理,不过我们务必要小心,在我们的梦受到清醒头脑证实之前,千万别公开它们。”因为臆想的东西人们是不可能接受的。由此可见,非逻辑思维的结果出现之后,随之就应是逻辑思维的整合论证,只有这样,非逻辑思维的结论才能成为逻辑严密的科学观点。

总而言之,逻辑思维具有创新功能,是创新性思维。高等院校担负着培养创新人才的重任,而培养创新性人才,在很大的程度上说,就是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有诸多路径,但最基本的路径是加强逻辑学科的建设,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以此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这是本文的基本结论。

参考文献:

[1]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16.

[2]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74.

[3]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299 .

[4]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574 .

[5]詹克明,李约瑟.难题与吴大猷疑惑[N].杂文报,1996-11-19.

[6]葛润林.论假说的逻辑结构及其在思维形式系统中的地位[J].人大复印资料《逻辑》,1997,7:23.

逻辑学的意义小论文如下: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正确的认识客观事物,获取新的知识,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准确的表达思想,严格的论证思想,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揭露和纠正谬误,批驳诡辩论。

逻辑是指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又称理则学。逻辑学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其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到抽象逻辑到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学科。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思维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从逻辑学角度看,抽象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是概念,命题和推理。

逻辑学,具体来说形式逻辑,是建立现代自然科学的基石,没有古希腊的逻辑学,就不会产生始于西方的现代自然科学。由于大家每天在习惯性的使用逻辑规则,而感觉不到逻辑学的重要性,这是十分遗憾的,中国高中或大学忽视这种教育也是十分遗憾的。

逻辑思维论文3000字

分能当饭吃么?自己写吧。别指望谁无偿帮你。

方法很简单,首先提高自己记忆方法,只有提高了记忆力才能更好的提高其他方面的能力。 记忆力提高方法也不是很难但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去专研。 首先确保你智商不是很低,下一步就是改变你记忆的方式,譬如使用图像记忆法和理解记忆法在结合死记,死记也是依靠图像及理解记忆法,死记的作用是提高你的词汇量,譬如各种专业词汇的使用,保证你在与你同一领域的人交流时语言的独特性和高效性。 只有当你的词汇量达到一定程度并基本涵盖你所处的领域接下来就是提高你的逻辑思维能力了,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与记忆力的提高是并进的,你每天都要问自己10个问题,这些问题可以使书本上的也可以是现实生活中的,而且要尝试回答这些问题,把这些问题的答案在大脑中翻译成一幅幅图片,这一张接一张的图片就如你的逻辑思维一样那么这时你就可以达到了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能力了。 分析问题的能力与你的专业水平挂钩,这种能力的提高需要你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第一,要培养的精读、速读文章和要学科目及教材的能力,能将所阅读文章,很快归纳出要点和难点。也就是说,通过迅速提取和认定有效信息,进行归纳、推理、判断,从而加深对所看文章和科目的理解。通过这种训练,不仅能提高学习的能力,同时,对平时我们看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归纳推理能力、很快找出问题的重点、难点都有非常有益,经过一个时期的有意训练,你会发现,你的判断事情正误的能力大大提高了,实际上,这就是你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了。 第二,由于我们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所发生的事情都有其连续性的特点,这就需要加强自己的因果联想能力。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某些联系永远是记忆活动的基础,生活中许多概括的认识都是经过这一过程一点点积累、归纳、推理而得出的。也就是说,每当我们需要了解和解决某件事时,都去认真分析其因果关系,一次又一次,你会发现,你的解决问题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当你具备了以上基本能力后,你能说,你的逻辑思维能力没有提高吗?然后,你再去攻读有关理论性的文章时,你就会更加胸有成竹地去判断和解决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了。 这些都是我从别人那里的来的。不用你加分,希望能帮到你。

请参考:《浅议大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与训练》梁淑珍国家的富强靠创新,民族的兴旺靠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高校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摇篮,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每个高等教育工作者必须直接面对并且已经直接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考察人类古今中外的创新活动就会发现,没有创新思维,就没有创新活动。创新思维活动是人的创新活动的核心和灵魂。换言之,创新思维能力是创新能力的核心和灵魂。创新能力的培养,从根本上是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本文拟从创新思维的含义和特征、创新思维的影响因素,大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与训练等方面进行粗浅的阐述。一、创新思维的特征和本质创新思维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相对于常规的思维而言的一种思维方式。一般认为,创新思维是指在创新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一切形式的思维活动的总称。创新思维,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活动,除了具有一般思维所具有的特点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归纳了创新思维的特点。笔者认为:创新思维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新颖性[1]:创新思维实乃一种超常规的思维方法,求新、求异是它的一大特点。对事物的认识不停留在原有的认识范畴而是进行重新认识,一般会产生新的见解、新的发明和新的突破,得出前所未有的成果。二是独特性[1]:创新思维的独特性在于它能独具卓识,敢于对人们司空见惯或完美无缺的事物提出怀疑,勇于向旧的传统和习惯开战,也能够主动否定自己,打破自我的框框。在思路的选择上,在思考的技巧上,或者在思维的结论上,具有“前无古人”的独到之处,具有一定范围内的首创性和开拓性。三是多向性:创新思维的多向性体现在它善于从不同角度想问题,在一个问题面前能尽量提出多种设想、多种方案,以扩大选择余地,能灵活地变换影响事物质和量的某种因素,从而产生新的思路。思维在一个地方受到阻碍时,能马上转到另一个方向,能用心寻找最优答案。保证问题的最佳解决[2]。从本质上说,创新思维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思维方式,它是多种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也是多种思维方式的互补和有机组合。1.创新思维是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的综合应用[3]逻辑思维一般是指符合形式逻辑要求的思维。其基本方面不外乎是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比较与分类、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归纳与演绎等逻辑方法[4]。简而言之,逻辑思维就是按照逻辑规律建立概念和命题之间推理关系的形式化思维。非逻辑思维则是诸如直觉、联想、幻想、猜想以及灵感等不服从逻辑规律的思维。创新思维是非逻辑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综合应用。一般来说,在创新过程中,逻辑思维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因为发明创造问题的发现与提出,主要是逻辑思维在起作用。对发明创造对象的观察、描述以及概括,主要靠逻辑思维。即使是非逻辑思维的结果,最后也必定要求被补充、解释、完善成符合逻辑的概念和方法。才能成为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实际上,在任何创新活动中,创新者往往都是在前人知识所铺就的逻辑大道上继续往前探索的,在逻辑方法还走不通的地方,就需要用非逻辑方法开辟新的道路;而当非逻辑方法已打开通路后,又必须及时地在从旧认识到新认识之间的“深渊”上架起“逻辑的桥梁”。即使是最卓越的想象力,直觉和灵感,其认识成果也必须经过逻辑的加工,找到其逻辑的根据。否则,它们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科学知识。所以一个足以完成科学创造过程的完整的创新思维方法,必须是逻辑方法与非逻辑方法的辨证统一和综合应用。2.创新思维是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的互补[3] 发散思维也称扩散思维,辐射思维,放射思维等。它是指围绕某一问题沿着不同方向,不同角度进行思考,从多方面寻求问题的多个答案的思维方法[4]。发散思维是一种立体式的多向性的思维方法,它具有空间上的广延性,思路上的放射性,层次上的多样性,角度上的任意性等特点。一般来说,思维延伸越远,思路越开阔,获得新发现的几率越高。收敛思维是一种与发散思维相反的思维方式。又称辐合思维、聚合思维、求同思维、集中思维等。收敛思维要求将多路思维指向某个中心点,以问题为中心,围绕中心组织信息。从不同方面向中心收敛,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如果说发散思维是从一点向四周辐射的话,那么收敛思维就是从四周向某点集中,收敛、抽象、概括是其基本内核。创新思维是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的互补。换言之,发散和收敛思维是创新思维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散是为了收敛,收敛是发散的必然结果。发散是收敛的基础,收敛是发散的目的。二者均不可偏废,它们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其交互发展、有机结合,便构成了个体创新思维的基础。如果只注重收敛,而忽视发散,可能会造成思维的贫乏,不利于创新思维的活动进行。同样,如果只注重发散,而忽视收敛,就不能将众多的思维集中起来,思维过程就会失去控制,而陷入无序状态,变成混乱的思维,而不利于创新活动的实现。西方研究表明,大多数创造性发现都是收敛、发散两种思维互补的结果。即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是人的思维沿着一些不同的道路发散,然后又运用收敛思维,综合发散结果,敏锐地抓住其中最佳的线索。使发散性结果去粗取精、升华发展,最后促成问题的创新性解决。所以,创新思维是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的互补。另外,创新思维还是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的综合;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的辉映;点式、线式、面式甚至体式思维的整合等等。二、创新思维的影响因素1. 创新精神是创新思维产生的前提:创新精神指的是创新主体在对创新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创新态度和追求。它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一种非智力因素。创新精神是个体产生创新思维的首要前提。创新精神来自后天的培养与锻炼,也受多种非智力因素的影响。例如:好奇心、求知欲、怀疑精神、兴趣、爱好、意志、激情、思维独立性等。这些因素在促成创新精神产生时的作用各不相同,但它们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共同促成创新精神。2. 知识和经验是创新思维产生的基础:创新,总而言之,是对前人工作的一种“否定”和超越,创新思维过程实际上是对已有信息进行再加工的过程。因此,知识和经验是创新思维产生的基础,同时也决定创新思维的水平和质量,知识和经验越丰富,观察问题越敏锐,越容易开辟创新思维活动的新领域;知识经验的层次越高,创新思维的水平和层次也越高。应该强调的是,知识和经验有时也会使人们形成思维的惯性,甚至形成一种习惯性思维定势。从而导致人们思维的教条和僵化,影响限制人们的创新思维,对创新思维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要辩证地认识知识经验对创新思维的双重作用,注意弱化习惯性思维定势的影响。对现有知识经验批判地继承,在借鉴中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使现有的知识经验都能在创新活动中发挥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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