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外科学的发展和外科医生的成长第一节 外科学简史第二节 我国传统医学中外科学的成就第三节 新中国外科学的发展、成就与现代外科学进展一、新中国外科学的发展与成就二、现代外科学进展第四节 外科医生的成长一、实践、思考、知识的结合二、临床医学的特点三、学习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第二章 外科科学研究和外科与循证医学第一节 外科科学研究一、选题二、研究工作的设计与类型三、资料的统计分析四、论文写作第二节 外科与循证医学一、概念、发展史和意义二、临床试验三、临床实践指南的形成四、外科预后(Prognosis)与结局(Outcomes)研究五、外科经济学评价(economicevaluationinsurgery)六、临床决策、共同决策、外科决策与标准化、个体化的治疗原则第三章 外科领域的细胞分子生物学第一节 人类基因的结构与功能一、DNA和基因的结构二、信使RNA的转录,蛋白质的合成与加工三、基因表达的调控四、细胞生长与调控:信号转导和细胞分化第二节 人类基因组计划第三节 功能基因组学第四节 蛋白质组第五节 分子诊断与生物治疗一、分子诊断二、生物治疗第六节 临床应用一、单基因病二、多基因病三、肿瘤分子生物学四、其他第七节 问题与展望第四章 创伤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创伤分类一、按伤口是否开放分类二、按致伤部位分类三、按致伤因子分类第三节 创伤的发生机制第四节 创伤的病理生理第五节 创伤的组织修复第六节 创伤的诊断和处理原则第七节 创伤的急救与治疗一、急救第五章 烧伤、电烧伤、冷伤咬蜇伤第一节 烧伤一、概述二、烧伤严重程度的估计三、烧伤病理生理和临床分期四、现场急救、转送与初步处理五、烧伤休克六、烧伤创面处理七、烧伤全身性感染八、吸入性损伤九、化学烧伤十、烧伤的并发症第二节 电损伤第三节 冷伤一、非冻结性冷伤二、冻结性冷伤第四节 咬蜇伤一、概述二、兽咬伤三、毒蛇咬伤四、蜂蜇伤五、毒蜘蛛咬伤六、蝎蜇伤七、蜈蚣咬伤八、蚂蟥咬伤九、海蜇蜇伤第六章 外科感染第一节 概述一、外科感染的定义、特点和分类二、外科感染发生机制三、外科感染病原学第二节 抗菌药物在外科的应用一、外科常用抗茵药物及其主要药效学特点二、外科常用抗菌药物的某些药动学特点三、外科感染常见病原茵的耐药状况四、外科感染的抗生素经验治疗五、抗生素目标(针对性)治疗第三节 全身性感染一、基本概念和定义二、主要病理生理变化三、全身性感染防治原则第四节 软组织化脓性感染一、急性蜂窝织炎二、丹毒三、痈四、坏死性筋膜炎五、进行性细菌协同性坏疽六、软组织非结核分支杆菌感染第五节 厌氧茵感染一、无芽孢厌氧茵感染二、梭状芽孢杆菌肌坏死(气性坏疽)与蜂窝织炎三、破伤风四、放线菌病五、伤口肉毒症第六节 肠源性感染第七节 炭疽第八节 外科病毒性感染一、狂犬病二、流行性腮腺炎第九节 艾滋病与外科第十节 外科病人的真菌感染第七章 肿瘤第八章 外科基本原则、无菌术及手术基本操作第九章 现代外科诊疗技术第十章 麻醉第十一章 复苏第十二章 外科病人的体液平衡第十三章 外科病人的临床营养支持第十四章 外科输血第十五章 围术期处理第十六章 重症监护治疗病房第十七章 疼痛治疗第十八章 休克第十九章 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第二十章 血液净化第二十一章 外科免疫学基础第二十二章 移植术第二十三章 人工组织和人工器官第二十四章 显微外科技术第二十五章 整复外科的基本原则和组织移植第二十六章 组织工程学第二十七章 常见体表肿瘤和瘢痕组织第二十八章 神经外科的特点和基本知识第二十九章 颅脑和脊髓的先天性畸形第三十章 颅脑损伤第三十一章 颅内和椎管内感染第三十二章 颅脑与脊髓肿瘤第三十三章 脑及脊髓血管性疾病第三十四章 脑神经疾病第三十五章 垂体腺瘤、颅咽管瘤及蝶鞍区其他病变第三十六章 癫痫的外科治疗第三十七章 顽固性疼痛的外科治疗第三十八章 脑立体定向手术的原理及放射外科治疗第三十九章 介入神经外科学的发展及临床应用第四十章 神经内镜原理及其临床应用 第四十一章 颅颌面部畸形、损伤和疾病第四十二章 颈部疾病第四十三章 甲状腺疾病第四十四章 甲状旁腺疾病第四十五章 乳腺疾病第四十六章 周围动脉疾病第四十七章 周围静脉疾病第四十八章 周围血管疾病的腔内治疗第四十九章 淋巴水肿第五十章 腹外疝第五十一章 外科急腹症第五十二章 腹部损伤第五十三章 腹膜、网膜和腹膜后间隙疾病第五十四章 胃、十二指肠疾病第五十五章 小肠、结肠疾病第五十六章 阑尾疾病第五十七章 肛管、直肠疾病第五十八章 肝脏疾病第五十九章 门静脉高压症第六十章 胆系疾病第六十一章 胰腺疾病第六十二章 脾脏疾病第六十三章 上消化道大出血和下消化道大出血的诊断和外科治疗第六十四章 小儿腹部外科疾病第六十五章 胸部外科基本问题第六十六章 胸部损伤第六十七章 胸壁、腹膜疾病第六十八章 气管、支气管、肺疾病第六十九章 食管疾病第七十章 纵隔、膈疾病第七十一章 体外循环和辅助循环第七十二章 先天性心脏病第七十三章 后天性心脏病第七十四章 主动脉疾病 第七十五章 泌尿外科概述和诊断第七十六章 尿路梗阻第七十七章 泌尿男生殖系损伤第七十八章 泌尿男生殖系感染第七十九章 尿石症第八十章 泌尿及男生殖系肿瘤第八十一章 两性前列腺增生第八十二章 阴茎和阴囊疾病第八十三章 排尿功能障碍第八十四章 腔内泌尿外科和体外冲击破碎石第八十五章 肾血管性高血压第八十六章 性分化异常第八十七章 男子性功能障碍第八十八章 男性不育和计划生育第八十九章 肾上腺外科疾病第九十章 小儿泌尿外科疾病第九十一章 骨科基本问题第九十二章 先天性骨关节畸形第九十三章 手部畸形第九十四章 足部畸形第九十五章 脊柱畸形第九十六章 骨损伤与修复第九十七章 骨骺损伤第九十八章 上肢骨折脱位第九十九章 手部损伤和疾病第一〇〇章 手部损伤的再造第一〇一章 下肢损伤第一〇二章 断肢(指)再植第一〇三章 脊柱和骨盆骨折第一〇四章 周围神经损伤第一〇五章 挤压伤综合征和骨筋膜室综合征第一〇六章 运动创伤第一〇七章 骨与关节化脓性感染第一〇八章 骨与关节结核第一〇九章 非化脓性关节炎第一一〇章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和脑性瘫痪第一一一章 骨骼系统的肿瘤和瘤样病损第一一二章 颈肩痛第一一三章 腰背痛第一一四章 无菌性骨坏死第一一五章 营养代谢疾病第一一六章 遗传发育性紊乱性疾病第一一七章 骨软骨移植、人工关节第一一八章 运动系统疾病的康复第一一九章 战伤外科的概述第一二〇章 火器伤第一二一章 几种新武器伤的特点和防治原则第一二二章 冲击伤第一二三章 核武器伤第一二四章 化学武器伤第一二五章 战伤复合伤
狂犬病(rabies)乃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共患,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因恐水症状比较突出,故本病又名恐水症(hydrophobia)。狂犬病病毒属于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单股RNA病毒,动物通过互相间的撕咬而传播病毒。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家犬可以成为无症状携带者,所以表面“健康”的犬对人的健康危害很大。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故应加强预防措施。
首先给你看一个资料!狂犬病的潜伏期波动最大,可从6天、12天到1年或5年以上,一般是2周到3个月内发病,99%在1年内发病,1%在1年以上发病,但实际上超过1年半都已经是十分罕见的,经考证最长的潜伏期为6年,WHO有实际验证证明的是两个6年的病历,中国所谓极特殊的长达30年至40年的没有确凿的证据。超过十年之后发病的病例医学史上只有一例!都10年了,你患病的概率极低极低!你的情况也不需要再去注射疫苗花那个冤枉钱了!一般来说被狗咬伤就要及时注射疫苗(24小时之内)超过72小时注射疫苗效果就比较差了!你不用担心,放心吧没事的哦!
完全没必要!你看看下面这分资料,多是多了点,不过对你有用的!:国外医师对于狂犬病信件答复1。这取决于是否有对狂犬病的正确认识和医师的专业性(是否可以停止暴露后治疗)我们学院(Queen Saowabha memorial institute)是世界著名的治疗人间狂犬病(暴露后治疗)和动物诊断机构,有84年的历史,同时我们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机理预防合作中心。我们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如果狗在10天后还保持健康的话(没有一个病人为此而死去)。病人仅仅获得3支疫苗(在当天,第三天,第七天),而这3支疫苗对未来的预防已经足够了,将来就不用注射免疫血清了,如果再次被疯动物咬伤。(我们已经知道,3支疫苗仅能起到预防作用,不能起到本次治疗作用,因此对于本次咬伤来说,打和不打是一样的)我在这里研究动物狂犬病(包括发病机理和传染机理)已经有24年时间了2。对于人们讲狗咬人后,人死狗不死。在泰国,我们能证明是患者搞错了狗(被咬抓不止一次获间接感染),这是真实案例 。狗是带菌者或病毒携带者,这仅仅是学术观点,在现实案例中没有。必须指出的是:在泰国,人用狂犬疫苗是免费的)事实证明,健康犬带毒是不存在的。在理论上可能有,但对狂犬病的传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支持健康犬带毒的,也仅是国内的部分不明真相的医生而已。前面我已提到,如果健康犬真的带毒,WHO的10天理论在整个亚洲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整个亚洲,在犬类动物中,只有I型传统狂犬病毒。国内报道的狗咬人,人死狗不死。不客气地讲,有一大部分,是疫苗公司和极少部分不法医生的夸大宣传,其经济目的不言而喻。还有一些极特殊的案例,存在误诊和间接感染。还有一个可能,就是狗处于发病初期。如果一个狗在发病前的几天,也叫健康犬的话,那没办法了,医生都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健康犬。转贴的全文完,本文转自天涯网站本文目的并不是鼓励大家不打狂犬疫苗,而是如果你以前被狗猫咬伤或抓伤,同时明确知道狗猫活过了10天,就不用再杞人忧天了。在我国,健康犬、猫带毒说,简直是一场自编自导的闹剧,只是,浸透着犬伤者的血泪和少数人利益的满足。广大的基层医生,出于对患者安全考虑或被虚假的数字引导,成了只会打针的医生,人为夸大对狂犬病的恐慌,自觉不自觉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原题目是“夸大狂犬病危害祸国殃民”,略有整理,希望有些以为自己被抓了,被咬了,拼命去打预苗的人,能放下心理包袱,知道真实的情况.通过对狗,猫,雪貂进行了详实的研究,我们知道,狂犬病毒入侵机体,从入侵地方通过神经系统向大脑移动,动物在这段时间,没有发病症状,也被叫做潜伏期,时间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 在潜伏期,被动物咬伤,并没有患狂犬病的危险,因为病毒在唾液中还未出现。仅仅到了最后,等到病毒进入了大脑,快速繁殖并引起脑炎,这时候,病毒才会进入唾液腺和唾液中。同时,当病毒在脑部增殖时,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表现出前期症状,由于大部分的症状是如此明显。既使一个从未训练过的人,都很容易看出。在很短的时间,通常是3到5天,病毒会对大脑引起足够的破坏,这时,动物会表现出非常明显的症状。为了增加保险期,隔离期被延长到10天。(根据泰国博士的实践,动物在10天内死亡率10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研究中心的权威说法,是这样的。1、健康狗(猫等动物)不带毒。(“带毒”是医学术语意思是“有传播性”,这里“不带毒”指的是,即使猫狗携带了狂犬病病毒,在它们没有发病前,是不具备传染性的。)2、狗(猫),只有狂犬病发作后才带毒。已经体现出狂犬症状的猫、狗咬人,才有可能通过唾液将狂犬病毒传播到人身上。4、发作狂犬病后,狗、猫在3-4天内就会死亡。(只有在他死亡前3-4天内被咬才会被传染到狂犬病,即使你被咬了,10天后这个猫狗因为狂犬病死了,你也不用担心,因为咬你的时候并不在传染期(带毒期),10天是为了保证安全,世界卫生组织特意延长的安全期限)作者: .* 2008-10-5 16:09 回复此发言--------------------------------------------------------------------------------2 恐友们请进 !大家不要盲目恐慌了!(下)5、对有疾病症状,比方不喝水,恐惧水的声音,与健康猫(狗)行为有明显异常的犬(猫),在你被咬伤后,要立即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同时观察咬你的猫(狗),如果10天内,这个猫或狗还没有因为狂犬病而死,就可以终止狂犬病预苗,可以判定你根本没有被传染上狂犬病。6、狂犬病有潜伏期,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翔实的研究,一般是20天到2月,最长期限是6年,至于我国某些例子,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怀疑,世界上并没有发现有证据的长期潜伏例子,并认为有可能是误诊或二次暴露(医学术语,第二次被传播)。7、狂犬病预苗可以延迟打。(如果你曾被咬伤,并且已经过了6年,你可以放心了,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再次接种狂犬病预苗,等同一次暴露(第一次被咬)。PS:才发现中国狂犬病预苗已经形成了医、药、等庞大的利益产业链条~~真是可怕~~!!!“狂犬病感染是没有治的”表述不准确,要知道,我们现在的预苗都是暴露后治疗,即怀疑受到了狂犬病毒感染或被病狗咬后,立即打预苗,实验证据证明理论上可以100%预防狂犬病发作。世界上至今没有发现有任何药物可以治疗狂犬病,即狂犬病发作后,就无法治疗,且其死亡率为100%,如果有人说他可以治狂犬病那他一定是。如果是受到狂犬病感染,或无法确定感染,在未发病前都可以注射狂犬病预苗来预防,必须在24小时内打针是不准确的,可以延迟打,只要没有发作,你都可以当刚被咬过一样打预苗来防御,(不是过了十天你就完蛋了)2、医学中“健康的猫与狗”中“健康”是指精神状态良好,没有与日常小猫狗行为与精神异常情况发生,这样的猫狗即使携带了狂犬病毒,因为他没有发病,也是没有传染性的,也是健康猫狗!!!!!别误解,你自己身上带了很多很多各种病毒,人带的病毒比猫狗多,但是你现在还没有发病,你就是健康的~~!!!!(携带了狂犬病毒,如没有发病,猫狗仍然是健康的,即使咬了你,也不会传染你!!!)3、猫狗只在狂犬病发作时,其唾液才带可传染的病毒,这时咬了你,你才需要打预苗,打了预苗你不会死,而得病的猫狗如果是狂犬病发作,他在3到5天内肯定会死~!!4、请自己去找法国与泰国世界卫生组织的狂犬病研究中心的文件。如果,是你自己养的,可以判定他没有发病症状的没有异常的狗或猫咬了你,根本不用去打。如果无法判别,建议你去打。不是绝不打,而是不用那么害怕,那么担心,科学对待。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研究机构由世界上顶尖的相关专业医学专家组成,在很多国家都设立了狂犬病研究中心,并有资深的专家进行专业而严谨的研究,它的医学成果是世界公认的最权威的结果!健康猫狗不带毒,没有发病,即使携带了狂犬病毒也不具备传染性,不用去打。如果是自己家养的,又没有体现出狂犬病发病的症状与系列异常行为、比如怕风,怕光、怕声,狂燥、瘫痪等。而10天观察期是在无把握确定的情况,在打针的同时下的第二道适用判断,如果你家猫狗打过狂犬病预苗,你基本可以放心了。附:资料来源:1、 世界卫生组织(WHO)网站,都是英文,请自己翻译,可以下载相关的英文资料原文,注意是他的资料大部分是PDF形式的,所以要有相关软件才能打开~~~2、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中文网页,关于狂犬病防治、病理等介绍与相关文件的,大家也可以看看,很多专家与权威人事发布的论文与结论3、 上面是曹保印先生的博客与安徽医科大学教授、资深流行病学专家祖述宪老师的来信内容,与中国预防医学会的说法参考资料:
不小心得狂犬病的做法
严家新 加为好友 给我留言 打个招呼 发送消息 博文 狂犬病的潜伏期到底有多长? 精选 已有 9928 次阅读 2011-8-30 10:00 |个人分类:狂犬病防治|系统分类:科普集锦|关键词:潜伏期 狂犬病 实验室 纪录 美国 病例 疫苗 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更长?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 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 WHO 专家认为,只有实验室检查才能确诊狂犬病,仅靠临床表现诊断狂犬病很困难,也不可靠。由于事实上有大约30%的狂犬病人的症状是不典型的,所以中国目前狂犬病的数字是不准确的,可能被严重低估。 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 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 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 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 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 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笔者认识的许多法国研究人员对此病例就不以为然,认为该论文中仍有不少疑点,理论上很难解释,而且极个别的病例不一定有普遍意义。他们认为超过一年的病例极为罕见,被狗或猫咬伤如果已经超过了一年,通常不必再补充接种狂犬病疫苗,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 十余年来,我们单位也一直关注国内狂犬病长潜伏期病例,希望有机会与国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利用中国每年狂犬病发病人数世界第二的有利条件,找到有实验室依据的可靠病例,来打破狂犬病潜伏期最长6 年的世界纪录,在国际上发表有份量的学术论文,提升中国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国际地位。但十多年来一直未在国内发现有确切证据的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 国内关于狂犬病长潜伏期迄今科学价值最高的一个病例,是上海市CDC 于1998 年报告的一个病例:某大学一名三年级的大学生可能因多年前感染狂犬病而致死,有实验室证据可确诊为狂犬病(分离到病毒)。据说他仅在10岁前曾在原籍农村被狗咬伤过,以后从未接种过狂犬病疫苗。但此病例的病史资料证据并不充分,无法排除二次感染的可能。在中国东南部狂犬病重点疫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实际上很难排除在较近的时间有其他未觉察的感染机会(如在皮肤有破口的情况下与带毒动物有接触),尚无法确切证明其潜伏期长达十多年,只能作为罕见的可疑病例。
狂犬病是非常可怕的,基本上死亡率是100%,在狂犬病的预防上,应该秉持着被狗咬后立马清洗伤口接种狂犬疫苗的原则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
大多数狂犬病患者发作初期会出现全身不适、发烧、疲倦乏力等症状,之后患者对光、声音、水、风等外界刺激反应激烈,尤其是水,但不会到处去咬人。 被狗抓伤、咬伤或舔舐伤口后,可以用肥皂水等弱碱性清洗剂和大量流动水交替清洗每一处伤口,至少清洗15分钟以上。 最后根据情况,打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血清、免疫球蛋白)。
狂犬病是感染途径-狂犬病的预防知识
狂犬病病毒具有明显的嗜神经性,病毒在神经元内复制,通过周围神经进入神经分布的组织器官,如唾液腺。狂犬病病毒的抵抗力较弱,对脂溶剂敏感,容易被紫外线、季胺化合物、碘酒、高锰酸钾、酒精、甲醛、肥皂水等灭活,100℃加热2分钟即使狂犬病病毒死亡。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狂犬病是感染途径及狂犬病的预防知识,欢迎阅读。
一、狂犬病离我们有多远?
近年来,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23个省份、超过900个县区有人狂犬病病例的报告。病例主要分布在南方地区,其中西南、华南地区的贵州、广西和四川、重庆病例最多,中、南部地区的湖南、广东,及东部地区的江苏、山东、安徽等地也有较多的病例报告,以上地区的人口分布密集,养犬数量大。因此对我国绝大部分群众来说,狂犬病就在我们身边。
二、狂犬病病毒的来源
发狂犬病的狗的唾液中;
狂犬病狗的血液中未测出狂犬病毒;
狂犬病狗的粪便和尿液中无狂犬病毒
三、狂犬病是感染途径
研究表明,几乎所有的温血动物都可以感染狂犬病病毒,但最主要的为犬科和猫科动物,以及某些啮齿类动物和翼手类动物。感染了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人,或舔了人的粘膜及破损的皮肤都可能导致狂犬病病毒的传播。但病毒不能通过完整的皮肤侵入机体。此外,国际上也有经角膜、肾脏、肝脏等器官的移植而感染狂犬病的报道。
四、狂犬病是发病机理
狂犬病毒自皮肤或粘膜破损处侵入人体后:在伤口局部可短暂停留或小量增殖,再侵入近处的末梢神经;病毒沿末梢神经向中枢神经作向心性扩展,至脊髓的背根神经节再大量繁殖,入侵脊髓并很快到达脑部;病毒在脑部大量复制后从中枢神经向周围神经扩展,侵入神经支配的各器官组织,尤以唾液、舌部味蕾、嗅神经上皮等处病毒量较多。由于迷走神经、舌咽及舌下脑神经核受损,致吞咽肌及呼吸肌痉挛,出现恐水、吞咽和呼吸困难。交感神经受累时出现唾液分泌和出汗增多。迷走神经节、交感神经节受损时,可引起病人心血管功能紊乱或猝死。
五、狂犬病的潜伏期及被狂犬咬伤是不是几十年后还会发病?
人从被带毒动物咬伤而感染狂犬病病毒到发病的时间被称为潜伏期,潜伏期的长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伤口的严重程度及其距头面部的远近、感染病毒的数量和病毒的毒力等。总的来说,和其它很多传染病相比,狂犬病的潜伏期相对较长,长可达数月,但也可短为数天。从我国现有的狂犬病病例来看,大多数病例的潜伏期为半年以内,一般为半个月至三个月。
某些被狗咬伤后几十年才发病的说法缺乏确切依据,可能是由于病例仅对很久以前的明显受伤有印象,而对近期的实际上导致感染的细微伤口未引起重视、回忆存在偏差。且病人发病后精神失常,无法进行调查,而病人家属对其以往的受伤情况不清楚,提供的信息存在偏差。
六、人发生狂犬病后的症状
狂犬病毒是嗜神经病毒,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病人一般在出现临床症状后两周之内死亡。根据狂犬病的临床特点和病程改变,一般将狂犬病分为狂躁型(脑炎型)和麻痹型(抑郁型、哑型狂犬病)两型。两种类型的症状不同:
1、狂躁型,约占80%
患者发病后出现约1~3天的前驱期非特异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倦怠无力、食欲不振、发热、头痛、恶心等,也可有呕吐、腹痛、腹胀、大便不通、肠鸣音减退等症状。早期唯一的特异症状是约有40%~80%的病人在伤口附近出现烧灼,麻木,针刺、瘙痒等异常感觉。病人随后进入高度兴奋状态,突出表现为恐惧不安,怕风、恐水,呼吸困难、胸痛、多汗、流涎等,50%-80%的患者有恐水这一狂犬病的典型症状,在吞咽时咽喉等部位的肌肉痉挛而出现怕饮水的表现,有时甚至听见水声也可引起喉头痉挛,故又称恐水症。有的病人对光、噪音和感觉刺激格外敏感,出现肌张力增高和面部肌肉痉挛。部分患者出现精神异常和谵妄,有攻击他人的行为。病人可能在发作中死于以中枢性呼吸衰竭为主的混合型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兴奋期持续1~3天后,痉挛抽搐逐渐停止,患者出现各种迟缓性瘫痪症状,以肢体软瘫较多见,迅速进入昏迷状态,死于呼吸、循环和全身衰竭。
2、麻痹型,约占20%
此型病程一般比狂躁型狂犬病要长,由蝙蝠咬伤者常见,无恐水、怕风、兴奋等症状。患者在前驱期后出现肌肉瘫痪,共济失调、麻痹症状,最终死于呼吸肌麻痹和球麻痹。
症状----世界卫生组织资料
(1)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短则不到一周,长则一年以上。狂犬病最初症状是发热,伤口部位常有疼痛或有异常或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感觉异常);
(2)随着病毒在中枢神经系统的扩散,发展为可致命的进行性脑脊髓炎症
(3)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狂躁性狂犬病患者的症状使机能亢进,躁动,恐水,有时还怕风,数日后患者因心力衰竭而死亡;
(4)早瘫性狂犬病占人类死亡比例的30%。与狂躁性狂犬病相比,其病程不那么剧烈,且通常较长。从咬伤或抓伤部位开始,肌肉逐渐麻痹。然后患者渐渐陷入昏迷,最后死亡。早瘫性狂犬病往往会有误诊,造成狂犬病的漏报现象。
七、哪些动物可传播狂犬病病毒
并非只有狗才能传播狂犬病病毒。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温血动物都可以感染狂犬病病毒,但在自然条件下,主要的易感动物是犬科、猫科、鼬科、浣熊科、啮齿类和翼手类动物等、以及某些家畜,包括狗、猫、狐狸、狼、豺、豹、浣熊、獴、鼬、蝙蝠等。(老鼠是不会传染狂犬病的呦!)在亚洲、非洲等狂犬病流行严重的国家,犬和猫是最为常见的传播动物,全球有90%以上的狂犬病病例是由感染病毒的疯狗引起。我国的狂犬病病例中绝大部分为狗或猫引起,尤以狗最多。乌龟和蛇等冷血动物不传播狂犬病病毒,未见鸡和鸟传播狂犬病病毒的报道,被鸟类或鸡咬伤或抓伤后不需狂犬病暴露处置,但要进行伤口处置。
八、患病动物的可能症状
(1)患病动物早期的主要表现是性情明显改变,如忧虑或害怕,并有神经过敏。
(2)有的病兽表现对主人异常友好,摇尾乞怜,但在轻微的刺激下也会咬人,主动攻击生人;
(3)有的离群独处,不与其他动物呆在一起,对主人变得无感情;
(4)有的出现怪食癖,如吃土、咬草、咬木头等。
这些异常表现如不细心观察,很难发现。患病动物在疾病的最早期,唾液里含有大量狂犬病毒,此时若与其亲近、玩耍或被其咬(抓)伤就容易被传染而得病。患病动物过了发病早期就进入兴奋期,表现为坐立不安,跑来跑去,咬叫无常,此时已不能辨认生人和熟人,而出现攻击人的疯狂状态,很多人就是这时被咬伤的。随后病狗耷拉着尾巴,或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张着嘴,顺嘴流口水,吞咽困难,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全身毛竖起。进入晚期后,病动物很快发生呼吸困难,全身衰竭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少数疯动物表现为"安静型",即无明显兴奋表现,但伤人后也可能导致狂犬病。
诊断方法:
狗唾液中出现病毒(具有传染性),症状不明显而已,称为发病的前驱期,三天后必然出现明显的狂犬病征,病程不可逆转,狗十天内必死。所以我国曾经使用过五天观察法,后来演化为七天观察法,现在世界卫生组织向全国推荐十天观察法。
九、自保的方法,防狗咬
首先,不要招惹动物,尽量避开疯狗。不要打扰在进食、睡觉或看护幼崽的狗。不要向狗扔棍子或石子。不要接近那些拴着的狗和栅栏后面的狗。不要快速地跑近或靠近狗。狗受到惊吓或感到恐慌时会咬人。
如果遇到疯狗追赶,最好不要突然转身跑开,不要直接瞪视狗的眼睛,事实证明静止不动或放缓动作可以减少被狗攻击的可能。眼睛盯住地面,然后缓慢向后移动,逐渐离开。如果遇到疯狗攻击,则要将身体蜷起,保护头面部。
十、只有被疯狗咬伤后才会得狂犬病吗?
大多数人认为狂犬病只会通过疯狗咬伤传播,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部分感染狂犬病病毒的狗在尚未出现异常表现时唾液中就已含有病毒、具有传染性,因此,被看似正常的狗咬伤后也须注射疫苗。
前面提到过,除狗以外,很多其它动物也可以传播狂犬病,因此不仅仅被狗伤会得此病。
并不是只有被咬伤才患狂犬病,被带毒动物抓伤或舔舐粘膜后也会造成感染。如小孩大便后,由家狗舔肛门,虽没有咬伤,但如果狗的唾液中含有病毒,可使小孩患狂犬病。但绝大多数狂犬病病例是被动物咬伤以后感染,因为抓伤和舔舐粘膜而感染的病例只占极少一部分。
十一、被狂犬咬后一定会得狂犬病吗?
犬或猫感染狂犬病病毒后,一般认为可通过唾液腺间歇性排毒,即狂犬病病犬或病猫唾液中并非随时带有病毒,因此,既是被感染病毒的狂犬咬伤也不一定会有病毒侵入体内。此外,如果被唾液中带毒的疯动物咬伤、抓伤或被唾液污染粘膜和新鲜伤口时,及时规范的预防处置也可以尽早清除病毒,避免发病。
十二、吃了可疑病死(疯)狗的肉会不会感染狂犬病?
还是尽量不吃狗肉,因为狗的来源不明,不安全,而且,吃多了狗肉会上火,不利于我们的身体健康!!!
狂犬病病毒主要储存在犬的唾液中,狂犬病病毒易于被热灭活,100℃加热2分钟后病毒就会死亡,因此食用烹调过的犬肉本身不可能导致病毒感染。但人在宰杀和剥犬皮的过程中,伤口或粘膜可能被犬的体液污染而感染狂犬病。国内外均有报道有人曾因宰杀和剥皮感染狂犬病而死亡。
十三、被动物伤后,应采取什么措施预防得狂犬病?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首先要判断受伤的严重程度,然后再据此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1、与动物仅有普通的接触或喂养动物,以及被舔的皮肤部位完好时都不需要进行任何处理。然而一旦有下列情况发生,人们应该立刻就医:
2、如果皮肤被轻咬或者仅有轻微抓伤或擦伤而无出血时,属于II度暴露,则需要对伤口进行处理、同时接种狂犬病疫苗。
3、如果皮肤被咬伤或抓伤有出血、或皮肤破损的伤口被舔时、或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时,属于III度暴露,则在伤口处理之后、疫苗接种之前,还需要在伤口周围注射抗狂犬病的被动免疫制剂。
在进行预防狂犬病处置的同时,要进行预防伤口感染等治疗。
伤口处理方法:
人被咬伤后局部伤口的处理 通过理化方法及时(指2 h内)清除伤口中的病毒,是预防狂犬病的最有效手段。处理程序包括:
(1)立即针刺伤口周围的皮肤,尽力挤压出血或用火罐拔毒。切忌用嘴吮吸伤口,以防口腔黏膜感染。
(2)冲洗伤口:用20%肥皂水或苯扎溴铵及清水冲洗。如果是穿通伤口,可用插管插入伤口内,用注射器灌水冲洗。
(3)消毒伤口冲洗后,用5%碘酊反复烧灼伤口。除非伤及大血管需紧急止血外,即使伤口深、大亦不应缝合和包扎。
(4)对于伤口深大及伤口靠近头部的患者,用抗狂犬病免疫血清在伤口内滴注或其周围作浸润注射。
(5)按需要而给予破伤风抗生素和适宜的抗菌药物。
目前主张凡被犬、猫、狼等动物咬、抓伤或舔后,为保证安全,都应注射狂犬病疫苗。从注射第一针疫苗算起,约3周产生抗体,1个月左右达高峰,故要求咬伤后2天内即开始注射。
十四、咬伤人的动物以前注射过兽用狂犬病疫苗,人还需要预防处置吗?
目前,狗猫等动物需要每年定期接种正规且合格的兽用狂犬病疫苗,才能有效预防动物狂犬病的发生。如果动物每年接种狂犬病疫苗的资料齐全,能够证明预防接种的动物免疫有效,人被这样的动物咬伤抓伤的话,可以只进行伤口处置而不接种疫苗。当无法对动物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后的免疫效果进行评价时,无论伤人动物是否进行过免疫,伤者都必须进行处理伤口、注射狂犬病疫苗和/或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狂犬病(rabies)乃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共患,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因恐水症状比较突出,故本病又名恐水症(hydrophobia)。狂犬病病毒属于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单股RNA病毒,动物通过互相间的撕咬而传播病毒。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家犬可以成为无症状携带者,所以表面“健康”的犬对人的健康危害很大。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故应加强预防措施。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
带毒狗不到1%,且发病时才有传染性,如果咬人不打针,大约有1/3会得狂犬病。城市市区中概率基本是零,因为几乎没有带毒狗。
狂犬病(rabies)乃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共患,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因恐水症状比较突出,故本病又名恐水症(hydrophobia)。狂犬病病毒属于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单股RNA病毒,动物通过互相间的撕咬而传播病毒。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家犬可以成为无症状携带者,所以表面“健康”的犬对人的健康危害很大。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故应加强预防措施。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