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学论文 > 精神科论文题材

精神科论文题材

发布时间:

精神科论文题材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自制标识在精神科病房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笑脸标识的应用,可使有些护理人员改变思维定式,改变对质量、对做事的观念,进而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自制标识在精神科病房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之论文范文。

【摘要】目的:自主设计精神科风险防范标识,提高护士风险防范意识,降低护理风险。方法:针对精神科常见风险类型,用不同颜色及大小的笑脸贴纸在床头卡及一览表中进行标识,每班护士可以清楚地了解患者的风险类型,并提供针对性的护理措施。结果:使用笑脸标识后,患者常见风险的发生率有所下降(p<),精神科主要风险(自杀、暴力行为、外走)由2014 年12% 的降至2015 年的8%(p<)。结论:笑脸标识清晰醒目,操作性强,美观实用,能警示、提醒医护人员,防范意外事故,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可以进行临床推广。

【关键词】笑脸标识;精神科;风险管理

精神科护理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性的工作。精神疾病患者常常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或严重的精神刺激等原因而出现各种危急事件:自杀自伤、暴力伤人、外走等;或者由于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出现吞咽困难、体位性低血压、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从而增加患者噎食、跌倒坠床的风险。此类行为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冲动性及不可预测性,正确识别并分析这些风险因素,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我科根据临床工作的实际经验,自主设计笑脸标识并应用于临床,有效地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执行力,降低意外事件的发生。

1 对象与方法

对象

2014 年及2015 年在我科住院的患者,均确诊为精神障碍患者,符合ICD-10 诊断标准。其中2014 年具有护理风险患者603人,男性317 名,女性286 名,年龄14-78 岁,平均年龄(±) 岁。2015 年具有护理风险患者691 人,男性378 名,女性313 名,年龄14-82 岁,平均年龄(±)岁。主要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病。

风险防范标识的设计与应用

我科根据精神科常见危急事件,设计五种防范标识

统一使用笑脸式样,红色笑脸防范自伤自杀,黄色笑脸防范冲动伤人毁物,蓝色笑脸防范外走,紫色笑脸防范跌倒坠床,绿色笑脸防范噎食以及吞食异物。一览表上面使用直径一厘米的笑脸,床头卡上面使用直径两厘米的笑脸,每种颜色的笑脸在床头卡及一览表上面位置固定:依次为红、黄、蓝、紫、绿。

风险防范标识的使用

在精神科新病人入院时,护理人员分别进行不良事件风险评估,包括:外显攻击风险行为评估,自杀风险行为评估,跌倒风险评估,外走风险评估以及噎食风险评估5 项。评估发现:2014 年有自杀风险患者105 人,实际发生4 例;暴力行为风险患者219 人,实际发生47 例;外走风险患者178 人,实际发生9 例;跌倒风险患者86 人,实际发生9 例;噎食风险患者15 人,实际发生3 例。2015 年有自杀风险患者127 人,实际发生2 例;暴力行为风险患者237 人,实际发生36 例;外走风险患者196 人,实际发生6 例;跌倒风险患者114 人,实际发生6 例;噎食风险患者17 人,实际发生2 例。以上两组资料经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 具有可比性。

根据评估分数确定风险等级,并在床头卡及一览表进行笑脸标识。责任护士每天评估患者,如果患者病情好转,风险解除,则撕掉相应笑脸;如果患者病情严重,出现新的风险,则贴上相应笑脸。进行交接班,使每班护士能够清楚知道患者的风险。

统计学方法

采用 统计软件包,以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分析。p< 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1)通过使用笑脸标识前后我科自杀、暴力行为、外走、跌倒、噎食及吞食异物的风险发生率的比较,2015 年低于2014 年,见表1。

(2) 通过使用笑脸标识前后我科风险总发生率的比较,2015 年低于2014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同时,精神科主要风险类型(自杀、暴力行为、外走)总发生率也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1)护理标识是指为保障临床医疗护理及患者安全,确保护理工作有序进行、护理质量有效提升,应用规范的图案、文字对护理工作中需警示提醒的.工作环节进行行业特征标识的总称。实施三防警示标识就是将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的一种超前管理方法和预防为主的思想,使病区单元的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干预方式,防范于未然。规范、醒目的标识能给人们一种警示信息,使之对此有所反应、有所触动,从而对其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笑脸标识的设计醒目而又给人以美感,充分体现了科学性、针对性、艺术性。笑脸标识的使用,增加了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使护理人员收治患者时更加善于评估患者,了解患者的真实情况,以便对有风险的患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2)此外,笑脸标识方便粘贴及撤除,便于护理人员动态评估患者,并根据患者病情的变化及时更换;而笑脸的设计,减少书写的文字,既减轻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又保护患者的隐私利于患者隐私的保护,更使患者感受到温暖及关爱,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护理。

(3)总之,笑脸标识的应用,可使有些护理人员改变思维定式,改变对质量、对做事的观念,进而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但是,由于笑脸标识使用时间短,其具体功用有待进一步调查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李凌江主编. 精神病护理学[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6,2.

[2] 王雪玲. 精神科病房的护理风险管理[J]. 中国医药科学,2011(24):120-121,138.

精神科的论文题材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浅谈精神疾病护理健康与服药依从性之间的关系

精神科好的论文题材

1948年元旦,山城重庆笼罩在迷雾中。地下工作者余新江秘密找到甫志高,传达重庆地下共产党领导人许云峰的指示,让甫志高筹集钱款救济长江兵工总厂炮厂工人,亦在沙磁区设一处备用联络站。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政府为了发动内战大批生产武器,扩建兵工厂,占用炮厂工人宿舍区。工人不搬家,昨天夜里他们就放火将工人宿舍烧毁。甫志高是大丰银行会计主任,秘密参加革命工作,担任地下共产党沙磁区委委员。接到指示他先是利用工作之便筹集钱款,然后在沙坪坝正街办了“沙坪书店”,作为地下党备用连络站。陈松林本是长江兵工厂工人,也是地下共产党。他常去重庆大学给大学生华为送书刊,目睹了学生们反内战、反迫害与国民党特务作斗争的场面,还结识了学生刊物《彗星报》主编、法律系学生黎纪纲。一位衣衫破旧、脸色苍白的青年常到书店来看书,不久陈松林认识了他,知道他叫郑克昌,是黎纪纲的表弟,追求进步,但现在失业了。100字:地下工作者余新江秘密找到甫志高,传达许云峰的指示,以书店的形式设一处备用联络站,由陈松林联络员。由于甫志高的盲目急进和陈松林的斗敌经验不足,被国民党特务钻了空子

一) 精神科简介精神科涉及到的疾病是一组以表现在行为、心理活动上的紊乱为主的神经系统疾病。目前研究所得到的结果认为主要是由于家庭、社会环境等外在原因,和患者自身的生理遗传因素、神经生化因素等内在原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心理活动、行为、及其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要特征的病症。随着医学的发展,精神科这一领域已经划分出了更多专科,其中包括:儿童青年精神医学、成人精神医学、老年精神医学、照会精神医学、急诊精神医学、成瘾精神医学、司法精神医学、睡眠医学、行为医学、身心医学等。[2] 二) 精神科常见疾病主要精神科疾病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阿尔茨海默病、血管性痴呆、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肺肿瘤所致精神障碍、梅毒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HIV/AIDS所致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包括躯体感染所致精神障碍、内脏器官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内分泌疾病和代谢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所致精神障碍、恶性肿瘤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包括阿片类药物滥用、酒精所致精神神经损害相关因素与临床表现、镇静催眠抗焦虑药滥用、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滥用、氯胺酮滥用、烟草滥用、大麻滥用)、精神分裂症、偏执性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持久妄想性障碍、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感性性精神病、分离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分离性障碍、神经症性障碍(恐惧症、焦虑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及慢性疲劳综合征)、应激相关障碍(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适应性障碍)、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进食障碍、睡眠障碍、性功能障碍)、人格障碍与性心理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心理发育障碍(特定性言语与语言发育障碍、特定性学校技能发育障碍、特定性运动技能发育障碍、儿童孤独症及其他广泛性发育障碍)、儿童少年期行为和情绪障碍(包括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抽动障碍、其他行为障碍、分离性焦虑障碍、恐惧性焦虑障碍、选择性缄默症).三) 精神科常用治疗方法精神药物治疗一.抗精神病药1.传统抗精神病药包括氟哌啶醇、奋乃静、三氟拉嗪、氟奋乃静、氟哌噻吨、氯普噻吨等.2.新型抗精神病药包括喹硫平、齐拉西酮、左替平、氯氮平、奥氮平、阿立哌唑等.3.长效抗精神病药包括口服长效制剂五氟利多,常用的肌内注射长效制剂与氟奋乃静癸酸酯、哌泊塞嗪榈酸酯、癸氟哌啶醇.二.抗抑郁药经典的“五朵金花”:氟西汀、帕罗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西酞普兰.三.心境稳定剂锂盐、丙戊酸盐、卡马西平、拉莫三嗪、维拉帕米、尼莫西平等.四.抗焦虑药1.苯二氮卓类氯硝西泮、地西泮、阿普唑仑、劳拉西泮、西唑仑、奥沙西泮.部分激动剂丁螺环酮为代表.3.作用于BDZ受体的非BDZ催眠药唑吡坦、佐必克隆.4.β受体阻滞剂代表药物普萘洛尔.5.有抗焦虑作用的抗抑郁药6.有抗焦虑作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奥氮平可有效缓解焦虑症状.7.认知改善药 苯丙胺、哌甲酯、托莫西汀.精神科的物理治疗包括电抽搐治疗、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电针治疗、迷走神经刺激、深部脑刺激.[3] 心理治疗精神分析治疗、行为治疗、认知治疗、家庭治疗、咨客中心疗法、催眠疗法、森田疗法、集体心理治疗.四) 精神科专业人员精神科的医事人员包含精神科医师、精神科护士、临床心理师以及职能治疗师,另外尚有以精神科为专长之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员等之专业人员。精神科医师要求能够使用包括药物与心理治疗等方式来协助精神疾患。从业之前要经过生物精神医学、心理治疗、动力取向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团体心理治疗等训练,并使用于他们的临床服务中。精神科医师所受的生物医学及精神药理训练是他们和临床心理师及其他治疗师有所区别之处。临床心理师在医院主要工作是提供高品质的心理衡鉴,协助医疗评估。精神科护士精神科中具有重要的角色。精神科护士可以实施许多精神科护理与照护,但在处方药物以其其他医疗行为上受法律的限制。精神科社会工作者可以在法律、公益等各方面协助精神病患与家属。受过训练的护士与志愿者,也能提供心理治疗服务,通常较多人从事团体治疗或家族治疗。精神科医师除了临床照顾病人,也有部分专家投入研究及教学工作。这些专家可能只拥有其专长的学位,或同时拥有医学士的资格。

心理健康是指个体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生理、心理和社会性方面达到协调一致,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功能状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我意识与心理健康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自我意识与心理健康的论文篇一

《自我意识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摘 要: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取决于自我意识的发展和心理健康的自我教育。

关键词:大学生 心理健康 自我意识的发展

心理健康指的是持续的心理状态,心理健康标准是心理健康概念的具体化。马斯洛从成功名人的人生历程中归纳出来的心理健康标准是一种“精英标准”,他认为,具有自我实现者的人格特征就是心理健康的人。精神科医生认为,凡无心理症状的人都为心理健康的人,这是“临界标准”——一种衡量健康状况的低水平。正视现实和自我,自知、自尊与自我接纳,自我调控能力,已成为国内外学者对心理健康标准的共识。

一、自我意识的含义及划分

自我意识是人对自己存在的觉察,包括认识自己的生理状况、心理特征以及自己与他人的关系。

自我意识可划分为物质自我、社会自我、精神自我三个方面。物质自我是自己的身体、衣着、金钱等物质方面意识;社会自我是自己在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中的角色意识;精神自我是对自己心理活动的意识。按自我意识的作用划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自我意识,包括自信心、自尊心、责任感、义务感;二是消极的自我意识,包括自卑、自我否定等。按自我意识的观念划分,可分为实现自我、投射自我、理想自我三类。

二、大学生的心理特征

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可为成长和发展奠定基础,也会成为困扰大学生心理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1.智力发展显著

大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占据主导地位,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创造性显著提高,开始思考人生和世界,喜欢质疑和争论,因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所以,他们常对此感到迷茫和不安。这种心理压力既可成为发展的动力,同时也可成为学习进步中的阻力。

2.自我意识增强

学生开始对自己的内心世界和个性品质进行关注。但由于处于自我意识发展的初期,评价自己和别人常带有片面性、情绪性和波动性,对周围的人给予的评价非常敏感,因自我意识的发展不成熟而易产生心理易损性。因此,对自己有正确的认识、自信而强大、自我调控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关键。

3.情感的发展与现实的矛盾

由于大学生自尊心强,思想感情和个人秘密不愿向他人吐露,自我封闭有时会产生孤独感;他们渴望独立,有极强的“断乳”愿望,但阅历不够丰富,环境复杂陌生导致缺乏信心;情绪不稳定,容易感情用事,不善于调控感情和理智之间的关系;他们富于幻想,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向往,但对现实的困难和阻力估计不足,常因学业、就业、恋爱、不正之风而困惑,会有挫折感,易悲观失望。这些矛盾若持续得不到解决,将会使大学生心理失去平衡。

在大学生的成长和发现过程中,这些心理特征是产生心理压力和心理冲突的根本原因,这些矛盾和压力将伴着大学生的心理特征逐渐成熟,逐步得到缓解。其调节的有效性依赖于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或者说是对现实自我、投射自我、理解自我的准确把握;其心理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大学生人生观的定位和价值观的形成。心理健康反映出一个人健康的人生态度。心理健康的人对生活抱开放乐观的态度,心理健康的人以积极的眼光看待世界,心理健康的人富于利他精神,心理健康的人追求高尚的生活目标,正视现实,放弃做“完人”“超人”的念头。归根结底,心理健康是一种人生态度的映射。

人们通常把平衡和适应作为心理健康的特征,但“适应”不等于“顺从”,“平衡”不等于内心无“冲突”。积极、健康的心理应是渴望生活的挑战,寻求生活的充实与人生的意义,并不是永久性的无压力、无冲突、无痛苦。大学生心理健康应突出表现在个体与现实保持动态平衡,以实现高尚的人生目标为目的,进行有效的自我调整,求得内心平衡、和谐、正常发展。

面对矛盾重重的日常生活,以人生目标为指向,有效的自我调整是维护心理健康标准的重要条件。因此,自知、自尊、自我接纳,不仅是心理健康的标准,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提高自我意识,有利于自己对主体产生比较科学明确的认识,从而提高自我评价、自我教育能力,用积极的心态解决心理矛盾和冲突,实现积极的心理平衡。心理健康是一种状态,更是一个过程。自我意识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一面镜子,自我意识的健康发展是心理健康的前提条件,自我意识的发展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于自我意识与心理健康的论文篇二

《自我意识与自我发展》

摘 要:关于人的主体性问题已经成了当前哲学研究的“热点”。在研究这一问题时人们必须首先思考和回答:人的本质是什么?人为什么能够成为主体?人作为主体的本质特征又是什么?在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中,人们往往有意或无意地迥避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对人的自我意识的研究,忽视了自我意识是人的主体性的本质特a征之一。然而正是由于人所具有的自我意识,人才成其为人,成其为自觉认识的实践的主体,成其为社会和历史的主体。如果离开人的自我意识,人的主体性的地位将因失去其内在的本质规定而无法得到充分的说明。

关键词:心理学;自我意识;个性发展

一、 “自我”的内涵分析

研究自我意识,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自我”,“自我意识”也就是认识主体对自身的反省和认识,对自我意识的研究要求我们,有必要对“自我”这一概念首先作一基本分析。

“自我”一词在英文里的对应词是self或ego。在现实的自我认识过程中,“自我”表现为双重身份,即具有整体统一性的“自我”分裂为两部分:“主体的我”与“客体的我”。在《自我意识的原初确立》一文里,主客体的分化使人类有了自身与外界的最初区别,有了自我感与朦胧的自我意识。但应该指出,这种自我意识是很原始的,极度抽象的。要使自我意识真正深化拓展下去,还有赖于主体在意识中进一步把“自我”分化为意识主客体。因此,如果说主客体的分离是自我意识产生的第一基础的话,那么“主体我”与“客体我”在观念上的分开则是自我意识产生的第二、也即最为现实的前提。因为主体与客体的分离是人类走向自我觉醒的第一步,但当时还只是极抽象地将我与外界的一切(作为整体)对立起来,这是人类自我意识的最初阶段。要从这种抽象的主客体分离对立,发展到生动具体的自我意识,就必须有“自我”本身的二重分裂:“主体我”与“客体我”的分离。所以,发称这种自我本身的二重分化为自我意识产生的第二步亦即现实条件。在这里,我们看到主客体的矛盾运动与变化发展构成自我意识内在运动的基本骨架。

所谓“主体我”也就是自身活动与行为觉察者的我,“客体我”则是被观察被认识到的自我的身心活动的状况。美国人类学家米德把前者称为I,把后者称为me。

二、 影响自我意识的因素

影响自我意识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研究较多的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年龄、性别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

许多研究结果表明,年龄影响学生的自我意识。首先,自我意识是随着年龄和阅历的不断增长而不断发展、不断发生变化的。Marsh和Shavelson、Hater假设,在青少年时期的中段是自我意识最不稳定的阶段。Piers和Harris(1964)的研究证实,三年级和五年级学生在自我意识量表中的得分大大高于六年级。我国学者杨善堂的研究表明,初中二年级是自我意识发展的关键期。杨心德的研究发现,初中二年级可能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在性别差异方面,Piers和Harris在年级相同的学生中,没有发现性别不同对自我概念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Wylier的评述论文包括年龄跨度从6岁到50岁的研究对象。她说在她读到的论文中,没有找到切实可靠的证据,说明年龄和性别对整体自我意识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我国学者杨心德的研究表明,初中生自我意识的发展存在着性别差异,男学生略高于女学生。杨善堂的研究也发现初中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存在着显著的性别差异。但韩进之等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小学生中女生自我意识发展水平较高于男生,男女之差异并未达到显著水平。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Davish和Greenberg在下层社会的学生中做过一项研究。他们发现成绩优良的学生在评估有关自我的三个方面――个人能力、学业能力和社会能力时,都比成绩落后的学生给自己打的分高。Taliuliag和Gama也在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中主持过一项研究。结果表明,成绩优良的学生有着较高的自我意识得分。我国杨善堂的研究表明,自我意识的发展在初中学生中存在着显著的城乡差异。但韩进之等的研究发现,我国城市儿童自我意识发展水平与乡村儿童基本上吻合,不存在显著差异。尽管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三方面,但自我意识发展的水平是否存在性别、城乡差异仍有争议,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探讨。此外,地区差异、民族文化、环境等方面,对自我意识发展的影响研究也有涉及到,但为数不多。

三、 自我的发展

自我的发展就是自我的不同层面的协调发展。自我的发展是没有固定限制的,而影响自我发展的实际水平的是不同层次发展中的协调。决定发展中的协调性的首先是社会生活的影响本身。社会生活有很多不同的领域,它们对人的生存、发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它们对自我的不同层面的影响并不是单一的的,而是综合地起作用的。及时、正确、有效地接受这些影响,就会有助于诸层次在发展中的协调。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不同层面之间的转化。自我的不同层面在其发展中都会发生困难、矛盾和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驱使人根据各个层面间相互关联的逻辑到其他层次中去探求障碍的原因。一旦这些起因被发现或排除,该层发展中的困难就得到排除。由于社会自我的现实性的品格,故困难和障碍最多,最经常地出现在社会自我中。这时,人就感到在人际关系、人群活动中的矛盾和困难。这时,人就会在除了从社会生活本身,还从人的物质与精神的自我中寻找矛盾的起因,从而使问题和困难得到解决,使正常的发展得以继续。这种转化,也就是自我意识的对象两个领域间的的移动和转变。我们常常从改变对待别人的态度和原则做起,最终达到人际关系和活动效果的改善,这就是从一种自我向另一种自我转化的最典型、最常见的事例。

结语

总之,学者们对于自我意识问题的研究,从单纯的理论上的探讨和描述到理论探讨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从大规模的协作研究与心理学家的个人探索相结合,为自我意识的深入研究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自我意识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有许多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周晓虹. 现代社会心理学[M].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

[2] 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3] 左其沛. 自我意识的发展与少年期的特点[J].心理学报,1985.

护理是健康之道

精神科护理论文题材

所谓护理心理学,是指从护理情境与个体相互作用的观点出发,研究在护理情境这个特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个体心理活动发生、发展及其变化规律的学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护理心理学论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护理心理学论文范文篇一

《护理心理学的应用》

【关键词】 护理;心理学

护理心理学是将心理学知识、原理、方法应用于现代护理领域,解决护理实际问题的一门学科。它可以起到药物难以起到的作用。护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护士与病人两方面,它既要研究护理情境下“病人”的心理活动,又要研究“护士”的心理活动,二者均不可缺。患病后,由于生理功能紊乱,病人大都存在情绪不稳定,多疑多虑,对自身行为控制能力降低等情况。因此,病人容易出现消极反应,心理护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美好的语言沟通,友善的态度,优美的环境,使病人紧张的心情得到松弛,增强机体的抗病能力。所以,护士要了解病人的心理,并依据病人的心理活动规律采取恰当地医疗和护理措施,在护理过程中采取疏泄、劝导、解释,因人而异,势力利导,进行心理护理。护士首先要十分注意自身素质修养,通过语言、表情、态度、行为来影响病人的感受和情绪,使之感到温暖,增加对医护人员的信心,减少顾虑,振奋精神,从而在治疗过程中保持最佳的心理状态,这就是良好的医德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价值,也是对一个护理人员的严格要求。

1、在对病人做好心理护理的过程中必须做到的几点

尽职尽责,态度和蔼做事认真负责,做到体态语言优美,面部表情平和易亲近,发自内心的为病人做实事,尽可能做到既满足了病人的心理需要,又考虑到技术操作的要求。

热心、积极、主动的搞好医、护、患三者关系

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除了给病人提供最好的治疗外,还要尽可能让病人感受到人性化的服务。如:天冷时给病人加条毛毯,弄个热水袋,对病人多句问候,多点关心,让病人感觉多点温暖。

多了解病人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充当的社会角色各不相同,社会背景、经济状况都存在差异,躯体方面的任何疾病等各种原因,造成了各类病人的心理变化差异很大。所以,护理人员应尽量对病人的家庭环境、文化、生活习惯、病情、情绪状况等有所了解,这样就更能够促进护理工作顺利的开展。

做好协助医生诊治、协调好医患关系在协调好医患关系之前必须先处理好护患关系,病人只有在充分信任你以后,才能够相信你所说的话、做的事,这样才能准确无误地采集到病人基本资料,更好的协助医生,帮助病人。从而促进医患、护患之间的关系。

做病人的知心人把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建立浓厚的感情,理解同情病人,换位思考,想想假如现在是自己的亲人来看病,自己怎么做才能让病人感觉最舒服、最满意。

细心做每一件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医院这个特殊的环境里,有些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使我们无可奈何,无能为力。但是有些差错,有些事故,则是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数不胜数。这就必须靠医护人员的高度自觉性和慎独精神以及严谨的医德来严格的要求自己,做到既不违反各项操作的规范,又最大限度地为病人利益着想[1]。

2、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护理人员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尽我们最大的能力给予病人多点关心,护理人员的举手之劳能在临床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它能够有效提高患者的疗效,俗话:“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工作质量能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疗效。其次,它能减少医患纠纷,在平时工作中确确实实做到细心周道,将心比心。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后,就能更容易地化解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矛盾与隔阂。再次,它可以减轻一些护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有些护理工作如:给病人翻身等一些非职业化的操作,患者家属完全可以替代,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后,家属便会自愿、主动地帮助护理人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节省护理人员工作的时间、精力和劳动强度。最后,良好的护患关系还能够促进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是医护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2]。所以,了解病人心理活动,并依据病人的心理活动采取恰当的医疗和护理措施,才能使病人感到满意。病人的良好心理状态,可以促进良好的生理状态;而良好的生理状态,又可促进良好的心理状态。造成身心之间的良性循环,促进疾病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从而达到大大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程金莲,石贞仙.护理人员实施心理护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0,16(6):47-48.

[2]刘晓红.关于《护理心理学》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的分析与思考.山西护理杂志,1998,(1).

关于护理心理学论文范文篇二

《浅谈如何将护理心理学运用到精神科护理当中》

【关键词】 护理心理学;精神科

护理心理学是医学心理学的分支,是护理学与心理学相结合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护理心理学是研究护患心理活动规律即研究在护理过程中护患心理过程和个性的心理特征相互影响及其规律,护理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探索患者的心理规律,根据不同年龄、性别、籍贯、民族、文化、职业和经历不同的心理差异,来运用最佳的护理措施影响患者的心理活动,从而促进患者的早日康复。

随着医学发展,医学模式简单陈腐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社会的心理医学模式方向转化,人不仅是生物人,而且是社会中的人,人的心理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生活方式将影响人的健康,因而精神疾病就变成了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心理是脑的功能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人在健康正常的情况下,大脑能够客观地反映现实揭示事物的内在规律,以调整自己的身心状态,适应社会环境,但是人在患病的情况下,不仅有躯体体征,其认识能力,情绪状态,个性心理特点等心理现象都会有所改变。因此精神科护士在护理模式由生物护理向生物心理护理大转变中,在护理体制由功能制护理向责任制护理大改革中能适应需要,就必须学习护理学知识,由于精神专科的特殊性,要求医护人员不但要掌握正常人的心理活动规律,还要掌握精神患者的心理活动规律,才能有效地进行心理治疗和心理护理,因此要转变精神科护理人员的观念使她们在护理精神患者时看到的不仅是精神疾病而主要的是人想到的不只是理性生物因素在疾病中的作用,而更要思考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对疾病的影响,不仅要加强生理方面的技术操作,而且要善于观察患者心理状态微细变化,这样才能使患者早日康复。作为精神科护士应掌握不同情况下患者的心理活动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护理工作。

1、 住院精神患者的心理护理

新入院患者心理反应最集中的问题是对医院的一切都陌生,表现出恐惧、焦虑、猜疑以及不安全感等心理状态,也有的患者由于受病态支配否认有病,不愿住院故整日吵闹,护士要针对病员的心理,应用适当的语言技巧去解决病员所面临的这些问题,护士要主动热情的接待患者向他们介绍病室环境,住院制度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根据病情安排好合适的房间向患者介绍同室的病友以求互相帮助,护士应经常征求患者需求,对患者提出的要求能办到的一定要力求办到,不能办到的应向患者解释清楚,求得谅解。使他们在院期间能得到医院的温暖而安心住院。

2、病态行为的心理护理

精神专科与其他综合科不一样,护理的患者都是推动理智受症状支配的精神患者因此应根据患者的特点进行护理,对有冲动、攻击、破坏行为的病员在他们情绪稳定时一方面给予谅解,同时要向患者宣传住院制度,必要时向他们讲解精神患者作案也要根据有无责任能力部分或完全责任能力以及赔偿经济损失。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增强患者的自控能力,从而减少行为及攻击破坏行为的发生,而对于拒食患者首先了解拒食的原因,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心理护理,对有自杀企图严重的患者,护士一定要做好心理护理工作。帮助患者树立生活信心和勇气,主动配合,并且做到能够解决患者的实际问题,使其缓解症状。

3、康复期的心理护理

自知力恢复的患者大多数对病中发生的事件进行回忆此期往往有两种极端的心理:一种是对未来充满信心,而把未来不利因素等考虑甚少;另一种则把未来人生看得相当复杂,他们担心病情反复发作,怕回原单位后不能适应环境怕同事亲友另眼看待,甚至觉得住精神病院以后难以见人,而出现消极悲观情绪,产生自杀念头,而护士应向患者指出任何人在生活的道路上都会有曲折,教会他们有生活的信心,又有战胜困难的心理准备。对于后者护士应向他们做好精神卫生保健预防知识宣传,帮助他们找出容易诱发疾病的因素,提高他担心病情再次复发的恐惧心理,教会他们怎样去对待和处理好人际关系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并帮助制定好家庭休养计划,在病员出院前通知单位有关人员送院,向他们介绍精神病的护理知识和出院的注意事项,使他们在出院后能够保持正常人的心理水平,达到健康人的心理标准,而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家庭。

总之,对精神患者的护理要细心周到,常观察患者的精神症状,做好心理疏导分散患者的注意力,缓解他们由于幻觉、妄想、支配产生的症状,并且根据不同的症状,选择合适的体育活动、音乐疗法,加以心理治疗和护理使患者的症状得以很快恢复。掌握好患者的心理活动特点,在心理上给予支持,在临床护理当中应想方设法对患者进行积极的暗示,应用综合语言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何明.最新精神疾病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控制及工作标准手册.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2]屠丽君,刘玉成.精神神经科系统化整体护理理论与实践.南京: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1998.

学术堂最新整理了20个好写的护理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协同护理模式对结肠造口患者自我护理能力的干预效果研究2、基于医院的延续性护理对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自我护理能力及生活质量的影响3、肠造口患者自我管理现状及医院-社区-家庭护理模式构建的研究4、综合护理干预对中青年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负性情绪及预后的影响5、山东省三级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现状调查研究6、精神病患者照料家属的护理压力及应对策略研究7、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提升方案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8、膜滤对药品和个人护理品的去除特性研究9、安徽某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学生无偿献血知识、态度、行为及其相关因素的调查研究10、护理教育研究的文献计量分析11、灾害护理专科护士培训课程核心知识体系的构建12、护理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评价指标的初步研究13、运用ECS评价护理本科生临床综合能力指标体系的研究14、医院志愿者活动对护理本科生评判性思维影响的研究--以某省属医科大学为例15、护生实习前后护理伦理认知现状及培养策略的研究16、家庭跟进护理对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生存质量的影响研究17、过渡期护理模式在冠脉内支架植入患者中的应用研究18、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在哮喘患儿中的应用研究19、护理信息干预产妇家庭支持系统对预防产后抑郁的影响研究20、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责任护士岗位工作分析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意识的增强以及生活习惯的改变,人类的健康面临更大的挑战,亚健康人群日益增多。亚健康已被医学界称为21世纪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之一。当前世界各国的研究者对亚健康状态进行了广泛研究,并从不同的角度对亚健康进行了定义:亚健康状态是指人的身心情感处于疾病与健康之间的一种健康低质状态,机体虽无明确疾病,但在躯体上、心理上和人际交往上出现种种不适应的感觉和症状,从而呈现出活力、反应能力和外界适应能力降低的一种生理状态,是人体多种疾病的重要起源和基础。亚健康状态是一种连续的动态过程,处理得当可以向健康转化,如不重视,任其发展,则会导致真正的疾病。护理人员由于其职业特殊性,工作时肩负着治病救人的任务,需要保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良好的耐心和责任感,不仅需要轮值夜班,导致生活作息不规律,而且工作时还面临着多种职业危害。因此,护理人员在身体与精神上往往比其他职业人群承受更大的压力,是亚健康状态的高发人群。亚健康状态不仅影响护理人员的健康,还影响护理工作的质量及护理队伍的稳定。广州作为广东省省会城市,中国第三大城市,由于人口与患者众多,以及工作节奏快等多种因素,广州的护理人员亚健康问题较显著。此外,由于广州市内各级医院以及护理人员众多,可获得充足的研究对象。因此,对该城市护理人员亚健康状况进行科学的调查并探讨其影响因素,将是一件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的工作,这将有助于为广州以及国内各大城市护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防治亚健康状态向疾病转化或促进亚健康状态转向健康状态提供科学资料。当前对于护理人员亚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逐年增多,但调查研究的方法学质量较低,以横断面调查为主;调查的样本量偏少,缺乏代表性,大多数研究仅针对某一专科性质(如精神科)、某一级别医院(如三甲医院)的护理人员,对不同级别综合医院的护理人员亚健康研究报道鲜少见;而且大多数研究采用方便抽样,没有采取科学的随机抽样方法进行调查;研究中所用的调查工具也多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量表,并未在各职业人群中得到广泛应用,调查结果可能受各种偏倚的影响,信、效度较差。在本研究中通过现场调查的方法,利用许军等研制的已在公务员、工人、大学生和护理人员群体中得到广泛应用的信、效度较高的《亚健康评定量表》,结合护理人员社会人口学特征、生活方式及工作情况等特点设计的亚健康调查问卷对广州市不同级别综合医院的护理人员进行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调查,以探讨影响其亚健康状况的相关因素,为相关部门减轻护理人员亚健康状况以及寻找亚健康状况干预措施的进一步研究提供科学依据。研究目的调查广州市综合医院护理人员的亚健康现况,探究影响广州市综合医院护理人员亚健康的因素。根据调查所得的亚健康影响因素,为开展亚健康状况的干预性研究提供基础,为制定护理人员亚健康防治措施提供依据。研究对象与方法一、研究对象的纳入与排除纳入标准:参加临床护理工作1年以上,且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临床护士及临床护理管理人员;排除标准:参加临床护理工作小于1年者、诊断急性或慢性疾病者;二、研究对象的获得1.问卷调查法: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以许军等人研制的《亚健康评定量表》(Sub-health Measurement Scale 简称SHMS ,评价标准见附录二),结合护理人员的一般情况、生活方式、经历事件及工作情况设计了该研究使用的综合医院护理人员亚健康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回收一周后,从研究样本中随机抽取163人进行重测,问卷的重测信度为。2.研究对象的抽取: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按医院级别分层后随机抽取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6家、一级医院12家,将各医院临床科室分为内科、外科、专科3类,按内科:外科:专科人数比例约为1:1:1的要求以工作科室为抽样单元进行整群抽样,直至抽够样本量。三、统计分析全部资料采用建立数据库,应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两独立样本t检验、卡方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多元逐步线性回归分析和有序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等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结果一、研究对象的获得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800份,回收1645份,回收率为。有93份问卷因作答不全予以作废,回收有效问卷1552份,合格率为。其中三级医院780份,二级医院513份,一级医院259份。调查对象包括男性42人,女性1510人,年龄18~51岁,平均年龄为岁,平均护龄为年。二、广州市综合医院护理人员的亚健康状况分析1.子量表得分情况广州市综合医院护理人员在亚健康状况调查结果中,各子量表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社会子量表()、亚健康总均分()、生理子量表()、心理子量表()。将九个维度得分加以排序,结果为“身体运动功能”得分最高为±,其次依序为“社会适应”、“器官功能”、“社会资源与社会支持”、“正向情绪”、“心理症状”、“身体症状”、“认知功能”,“精力”得分最低为。2.亚健康检出率本研究中,共有1113人处于亚健康状态,亚健康总体检出率为。男性护理人员亚健康检出率为,女性护理人员亚健康检出率为。一级、二级、三级综合医院护理人员亚健康的检出率分别为(178/259人)、(373/513人)、(562/780人)。 [1] 付亚杰,王润波. 护士心理亚健康状况的研究与分析[J]. 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2(18)[2] 李秀英,陆艳,张跃华,杨燕珊,许军. 亚健康评定量表评价广州白云区护理人员亚健康状况的信效度研究[J]. 护理学报. 2012(11)[3] 石丽丽,周毓萍,程麦莉,权金林,寇嘉宁,杨亚红. 西北地区某市三甲医院医务人员亚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J]. 西部中医药. 2012(04)[4] 李秀英,陆艳,杨燕珊,张跃华,许军. 767名护理人员生存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J]. 现代临床护理. 2012(04)[5] 许军,陆艳,冯丽仪,丘金彩,邹俐爱,屈荣杰,范欣欣,谢娟,魏骞. 中国公务员亚健康评定量表的常模研究[J]. 南方医科大学学报. 2011(10)[6] 陈利芬,何李芮,黄贤丽,成守珍,陆家海. 综合医院护士亚健康状态与健康行为关系的调查[J]. 现代临床护理. 2011(08)[7] 陈昌珍,陈露,邓小琼,谢荷,银海燕. 我院护士压力源的调查分析[J]. 中国临床新医学. 2010(12)[8] 聂晓莉,薛琪,赖名慧,陈晶,赵晓山,罗仁. 税务部门公务员亚健康现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公共卫生. 2010(05)[9] 李波. 精神科护士亚健康状况调查与分析[J]. 当代护士(专科版). 2010(04)[10] 曹癸兰,梁静,陈先华. 综合医院护士亚健康状况调查分析[J]. 护理学杂志. 2009(11)

精神科论文选材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 索引序列
  • 精神科论文题材
  • 精神科的论文题材
  • 精神科好的论文题材
  • 精神科护理论文题材
  • 精神科论文选材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