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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论文造假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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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论文造假大神

黄禹锡1953年12月15日出生在韩国忠清南道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他从小喜欢牛,并立志要成为一名兽医。 1972年他如愿考入汉城大学(现称首尔大学)兽医药学院,至1982年,他在该院取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毕业后他留校任教。在学校这段时间内,他的研究之路并不平坦,由于导师在他博士毕业前去世,他被提升的希望破灭了,他的实验室被关闭,他也因此失去了工作,只好到其他学校去当客座讲师。在这期间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卖掉了自己唯一的住房,到地方建了一个试验农场,进行有关人工授精培育牛方面的研究。 1985年他前往日本北海道大学进修,接触到了当时国际科学界克隆领域知名的科学家和一些年轻有为的学者。这些人身上的蓬勃朝气感染了黄禹锡,也使他意识到,未来克隆将成为生物技术的主流。这成为黄禹锡科研的转折点,他开始把科研精力和方向放在克隆研究上。 1987年,黄禹锡进修结束后回到首尔大学任教授,正式开始其克隆方面的研究。黄禹锡带领他的科研小组在其后的十几年间创造了多项第一:1999年在世界上首次培育成体细胞克隆牛;2002年克隆出了猪;2003年又首次在世界上培育出“抗疯牛病牛”;2005年他的科研小组成功培育出世界首条克隆狗“斯纳皮”。 从2001年起,黄禹锡的研究重点从动物转向了人类胚胎干细胞方面的研究。2004年2月他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宣布在世界上率先用卵子成功培育出人类胚胎干细胞;2005年5月,他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宣布攻克了利用患者体细胞克隆胚胎干细胞的科学难题,其研究成果轰动了全世界。 连续不断推出世界性的科研成果,黄禹锡被不少韩国民众捧为领导韩国科技未来的民族英雄,鲜花、掌声、荣誉不断飞来:2005年首尔大学国际干细胞研究中心成立,黄禹锡担任主任;韩国政府授予其“韩国最高科学家”荣誉;韩国政府向其研究小组提供数百亿韩元资金用于研究;黄禹锡不断出现在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和公开场合,成了一位韩国“国宝”级人物,甚至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镖服务。受其宣称能为疑难病患者量身定做胚胎干细胞的诱惑,甚至有人成立后援会自愿为其研究提供所需卵子。 “黄禹锡神话”破灭始于2005年年底,有媒体披露他的研究小组接受下属女研究员卵子用于研究,并向提供卵子的妇女提供酬金,违反了伦理道德,随后他的研究小组成员、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夏腾指出2005年论文中有造假成分,首尔大学随即成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结果证实其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两篇论文成果均属子虚乌有,黄禹锡将面临首尔大学甚至韩国相关法律的惩罚。 黄禹锡被誉为韩国“克隆之父”,民族英雄。韩国评选的首位“最高科学家”,他的名字出现在中小学教材中 但这位“民族英雄”先是被指控违背研究伦理,紧接着又被指控欺世盗名、伪造研究成果。从来没有一个科学家被本民族寄予如此大的期望,因此,当这个科学家倒下的时候,这个国家的人惊呆了。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63岁的祝国光博士至今还记得,当初在海外顶级医学期刊上看到有关中药和西药对治疗心肌梗塞疾病具有同等疗效的学术论文时,那种难以言状的兴奋之情。时隔数月,他却惊讶地发现,那些看起来水平非同寻常的学术论文大都是编造的,而且论文的作者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和课题组主要成员。 大约在去年10月底,旅居荷兰的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副主席祝国光教授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揭露浙江大学中医学院博士后贺海波论文造假的消息,立即上网搜集了与贺海波相关的一系列学术论文,发现这些发表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具有明显的造假痕迹。我们先来看这一组文章的“奥秘”——2008年5月,德国《NSA药理学》杂志刊登以Haibo He(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文章《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慢性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其他作者包括Limao Wu(吴理茂)、Lianda Li(李连达),其中,吴理茂是李连达主持的浙江大学药学院的药理实验室主任。根据文章所揭示的实验过程,课题组人员对小鼠进行开胸,人为地造成小鼠的心肌梗塞。然后,将这些小鼠分成若干组,分别服用中药丹酚酸B(Salvianolic acidB )和西药贝尔普力(Benazepril)数周时间,采集药理实验数据和病理切片。实验结果显示,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治疗心肌梗塞的药理作用是相同的。对于中医学界而言,这篇文章所揭示的药学理论令人振奋,特别是在西方国家,它使得饱受非议的中医大大提升了自身的地位。没想到,这篇文章却因为另一篇文章的发表而出现了“穿帮”的镜头——波兰《药理学通报》杂志2008年第60卷刊登题为《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大面积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作者依次为: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6人。其实验过程和目的与上述文章所反映的情况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前者针对的是慢性心肌梗塞,后者针对的是急性心肌梗塞。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验,实验数据竟然高度一致。“两个不同的实验,对小鼠用药的剂量不同,时间不同,获得的数据却相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祝国光向本报分析说,“要么是只做了一个实验,一篇论文原封不动地拷贝了另一篇论文的数据;要么两个都是假的。至少其中一个是假的。”《NSA药理学》杂志主编米歇尔(Martin C. Michel)教授和《药理学通报》杂志主编拉森(Wladyslaw Lason)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剽窃和一稿多投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应该严肃处理,因此,我们对贺海波等人发表在我刊的剽窃文章,给予撤销。”进一步的调查,祝国光还发现,2008年3月,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发表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7人联合署名的文章《丹酚酸B对于大鼠大面积心肌梗塞的心脏保护作用》,单独论证丹酚酸B治疗心肌梗塞的药理作用。但这篇论文也是假的,其数据完全是从上述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发表在《NSA药理学》和《药理学通报》上的两篇论文中克隆的。荷兰莱顿大学生物学系主任、《人种药理学》杂志主编Rob Verpoorte教授给本报记者的书面复函说,该篇论文已被撤销,并且就此与浙江大学进行了交涉。此外,2008年3月,由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7人共同署名的发表于英国《本草疗法研究》的文章,所用的数据也几乎原封不动地移植于上述三篇文章中有的数据。《本草疗法研究》发现这篇论文的造假事实后将其撤销。主编伊丽莎白教授告诉本报记者:“作者使用了其他科学家的数据,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撤销这篇文章。我们对这起事件非常认真,因为它是科学的欺诈行为。” 上述一系列学术不端行为被揭开,最初源于中国药科大学教授戴德哉的一封揭发信。2008年10月,戴教授致函《本草疗法研究》杂志主编,指该刊2008年第22卷发表的由贺海波、吴理茂、李连达等人署名的有关小鼠心肌梗塞药理实验的文章,是对他的课题组此前已经发表在《国际心血管》杂志上的相关论文的抄袭。而戴德哉就是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随后,《本草疗法研究》和《国际心血管》两家杂志主编发表联合声明,认定贺海波等人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属于“科学上的欺诈行为” (Scientific Deception),决定将该论文撤销。戴德哉的揭发信仿佛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使得与李连达课题组有关的一连串学术不端行为浮出水面。2008年5月,《制药学与药理学》杂志和《白血病和淋巴瘤》杂志发表了两篇文章的标题相近的文章。这两篇文章一个针对的是白血病细胞HL-60,另一个是白血病细胞K562。针对不同细胞进行药理实验的两篇文章的数据,竟然连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都是相同的,显然,两篇文章至少有一篇是假的。据调查,这两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均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李连达所带的在读博士生、课题组成员牛泱平,另两名作者为吴理茂和李连达。除了公开编造实验数据外,李连达课题组还有多次一稿多投的记录,包括将国外发表的论文“出口转内销”,再次发表于中国学术媒体。根据学术界的通行规则,剽窃、造假、一稿多投等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不知出于何种动机,主要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这批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署名形式不断变换。以李连达为例,他的名字出现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就有下列多种拼写法:Lianda Li、Lian-Da Li、Lian 、LIAN-DA LI、Li LD等,包括他的课题组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博士在内的研究人员,署名形式也都与此相似。一位熟知内情的学者认为,如果来自同一课题组的学术论文存在编造实验数据或者将一次实验复制到多个论文中,那么,只有将这些论文全部检索出来进行比对才能发现问题。而使用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署名,可以躲避在Pubmed(世界最大的美国国立图书馆科学论文数据库)上的检索。据祝国光统计,迄今为止,李连达课题组相关的造假和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已经发现了14篇。 对于发生在自己母校(祝国光本科毕业于浙大)的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祝国光受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委派回国打假,并先后向卫生部、科技部、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大学等机构发出具名举报信,但祝表示,迄今为止,只有中国工程院表示收到举报,正在立案调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两次打电话给祝国光,称“造假行为系贺海波个人所为,与李连达院士无关”。那么,这种大规模的学术论文造假出于何种动机?是贺海波个人所为还是李连达课题组集体造假?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十几篇问题性论文均注明了研究经费的来源和编号,包括国家级的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基金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中医药局等地方性项目经费。既然大部分论文的内容是编造的,就意味着李连达课题组根本没有从事与之相关的实验,那些堂而皇之列出来的项目经费到底是如何使用的?至于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所获取的名声,也是不争的事实。最近的一则报道说,浙江大学获得2008年SCI(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各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学术成果的标中国清华成美国头号博士预备校志)第一名,众多的假论文的积分是否已经被剔除?面对质疑,去年12月2日,浙大校长杨卫致函《NSA药理学》和《本草疗法研究》主编,承认贺海波不仅存在一稿两投的行为,而且“我们也发现了他过去发表的其它论文中存在欺”。但这位校长称,这只是贺的个人所为,他自己已经承认,其他作者并不知道。据此,浙大于去年11月13日将贺海波解聘。1月13日,浙江大学向本报记者发来一份《情况说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情况说明》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初步结论,校方目前还在继续调查。祝国光教授对浙江大学的调查结论提出了六点疑问。第一,这么多的论文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为何至今没有任何课题组成员对署名提出异议;第二,论文所反映的科研设计、思路、实验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很高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决非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第三,在欧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要支付300至500欧元版面费,粗略计算,十几篇论文需要3万至5万元人民币,非贺海波力所能及;第四,论文从寄出到正式发表,一般都会经过多次修改,从论文的通讯联系人都是实验室主任吴理茂这一事实看,认为是贺海波擅署他人名字,而其他作者不知道缺乏说服力;第五,英国雷丁大学华人学者马玉玲在事发后向《本草疗法研究》杂志主编玛丽亚教授书面证实,2007年初,她的老师李连达将吴理茂等人介绍给她,希望给他们提供帮助;第六,论文都已经正式发表,有具体的出版日期、序号、页码,怎么能说没有刊登呢?祝国光教授现已经回到芬兰。祝告诉记者,除上述14篇论文外,他和其他学者最近又陆续发现了与李连达课题组相关的其他有造假嫌疑的论文,并将采取进一步行动。这位学者转述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的呼吁:到底是贺海波的个人行为还是有组织的造假,应当成立独立的调查机构,彻底查清事实真相。

浙大药学院论文造假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典型(diǎn xíng),原指模范或模型;后来引申为最具代表性的人或事物。后指作家用典型化的方法创造出具有独特的个性,又集中表现某些共性的艺术形象,是个性与共性的辩证统一。典型人物形成于一定的典型环境即具体的现实关系中,并对它发生作用。但典型人物又往往超越时代的局限而具有某种永恒的性质。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论文造假案精神病

论文是自己大学上必须要写的,并且论文中得出的数据都需要真实有效,不能是自己随便捏造的,这些论文都是概括了社会上的一些事情以及一个事件中有多少人使用, 如果要是要有一个数据造假的话,那么这篇论文简直就是一个又费时又耗力,但是最后还没有结果的论文,所以自己也一定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数据而导致自己整篇论文不成立,在大学的时候,自己也一定要写许多的论文,还需要拥有论点论据论证。

一篇被引2300次的开创性论文竟涉嫌造假,其实这指的是神经科学家Sylvain Lesné的一篇论文涉及学术造假被通告。其实这就是science杂志的一场学术不端事件,这也就意味着老人痴呆症也就是所谓的阿尔茨海默病也许并不存在可以解决的机制。

其实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是近年来我们屡屡听到的一个名词,然而这个名词并不意味着只在某些高校的学生论文里面出现,某些大科学家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近年来神经科学家Sylvain Lesné发的一篇论文就已经被人扒出来存在学术造假的情况。按照这种设定来说,其实这对于老人痴呆的研究也许会陷入一种泥潭当中,毕竟研究的基本机制都是不存在的,这也就更别说基于此机制而研发出来的药物了。

一、一篇被引2300次的开创性论文竟涉嫌造假

在某个教授的披露之下,他在研究知名神经科学家Sylvain Lesné的论文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该论文在发表的时候里面的头像是存在着复制的痕迹的。经过几次比对以及科学团队的认证之下,他的论文确实存在着问题,这一篇论文在science里面被引用了2300多次,这是一个相当夸张的数据,而且也是一个重量级的造假。

二、这其实就是一场大刊物的学术不端事件

其实这就是一场science杂志的学术不端事件,神经学家Sylvain Lesné在发表论文的时候得到了自己老师的支持,而且他的老师还在社交平台上鼓吹着老人痴呆症的治理机制以及发现的相关物质是存在着关键性作用的。但是随着这种谎言被揭露,而且老人痴呆症的治理机制也是不存在的,这也就意味着目前市面上所有基于此研究而研发出来的治疗老人痴呆症的药物都是海市蜃楼,同时对患有该病的患者可能还存在着一定的损害。由此可见,这不仅是学术不端事件,而且也是该领域的一场大地震。

文章中的著名医学家,还有所谓的关键致癌物质都不存在,因为对方是著名的研究工作者,所以大家从未质疑过这篇论文,再加上这种学术方面的论文很少有人去研究,更不要说对论文中的内容提出质疑,想要推翻论文中的内容,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导致这种错误一直在延续,这项研究不仅误导了后续研究工作,同时耗费了大量资金,更重要的是导致很多都错服药物,甚至对这些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险。

一篇被引2300次的开创性论文竟涉嫌造假的消息公开后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说实话看到这个文章的时候都非常震惊,这或许就是对方预谋的一场阴谋,这背后的阴谋诡计让人毛骨悚然,这篇论文牵涉到本引用最多的阿尔茨海默病,一大批的研究者都已这篇论文的结果视为研究的基础,这篇论文涉嫌信息造假,也就意味着研究人员这些年的研究和努力全部白费,所有的工作全部都付诸东流,而且这些很多人的药物都已经流入市场,还有很多的志愿者参与药物的试用。

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暂时还没有定论,如今可以确定的是这篇论文的确涉嫌造假的行为,文章中的很多内容和图片都存在复制的情况,甚至存在数据篡改的想象,论文中提到的很多内容都是瞎编的,很多研究者都表示根本没有找到过。

这篇论文的作者因此获得了巨大的收益,我们也很想知道论文的作者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也很想知道他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目前此事在处于调查阶段,通过此事我们也可以知道,权威也有可能存在失误,对于这种学术方面的结果,还是应该进行验证,存在质疑一定要及时提出。

论文作者用假的实验数据,证明自己的实验结果对阿兹海默症有效果,害得引用的人都在站在他研究基础上继续探索的。

大学医学论文造假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每一次论及医生写论文的问题,一个不可逃避的争议点就是,医生到底是不是一定要写论文才是个好医生,甚至有人将医学界的论文造假、抄袭之风,全部归咎于“唯论文”的评价机制上。这一观点认为,如果医生不是在繁重的治病救人工作之外,还非要写很多论文才能获得认可,才能评职称,加薪水,他们就不需要去造假,去抄袭了。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浙大医学论文造假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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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大药学院论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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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大医学论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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