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媒介传播形式:游戏改编电影
动画电影《龙之谷:破晓奇兵》剧照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媒介种类繁荣滋长,媒介传播形式呈现出高度包容性的融合。跨媒介形式传播已成为一种常态,小说、游戏、电视、电影等媒介间的隔阂被打破。近年来,随着电子游戏行业领域的飞速发展,游戏与其它媒介的跨界传播更为频繁。游戏改编电影也成为一种风潮。
电影这台造梦机在媒介数字化发展的社会语境下,更加需求于技术上的扶持。游戏改编电影的跨媒介传播形式在数字化浪潮中,不断完善自身的创作与营销方式,以实现游戏与电影中艺术品质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游戏到电影:演进与延伸
技术发展要经历这三个阶段演进,其辩证逻辑可以表述为玩具——镜子——艺术。[1]这好比电影所经历的演进过程,电影早期便作为人们消遣的玩具记录现实,随着电影表现手段和技术的进步,电影成为了第七艺术。而游戏同样也面临着这样的处境,为自己争取艺术地位。
纵观3D游戏发现史,以1995年的《上古卷轴》作为界线,在 windows95出现以后才有了正真意义上的3D引擎,游戏实现了全方位的3D化。而时间上与游戏改编电影的发展阶段不谋而合。此说明,技术的革新及游戏的发展对游戏改编电影具有推进性作用。
从《超级马里奥兄弟》到《龙之谷:破晓奇兵》,游戏改编电影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1至1996年,主要作品包括:《匕首 :刺杀游戏》、《超级马里奥兄弟》、《双截龙》等6部作品。这一阶段的作品处于试验阶段,影片基本为游戏的复制、翻拍;第二阶段 :1997至2004 年,共包括《生化危机》、《古墓丽影》等9部作品。这一时期的作品已处于成熟阶段,不在局限于游戏本身,而融入了新的构思;第三阶段 :2005 年至今,共包括《寂静岭》、《波斯王子·时之沙》等 12 部作品。[2]这一时期作品,无论从观赏性还是艺术性都有了新的突破。《龙之谷:破晓奇兵》以海外销售名列第一的荣誉,证实了游戏改编电影正走在一条光明的发展道路上。
二、《龙之谷:破晓奇兵》:跨界与融合
《龙之谷》前世今生经历了三种媒介传播形式,即小说、游戏、电影,但《龙之谷:破晓奇兵》主要由游戏《龙之谷》改编而成。游戏在当下社会十分流行,游戏与电影的跨界与融合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法国电影理论家让·米歇尔·弗罗东在《电影的不纯性——电影和电子游戏》中提到了电影融合外界事物的必然性, 游戏改编的电影是一种不纯的电影,即“‘不纯性’这个字眼包含了‘混合’的含义,没有任何一个先验的理由使我们把电影潜在的混合型当作是对自然性的威胁,恰恰相反,这与提倡电影的多元性不谋而合……我们并不希望设置关卡阻止电影与其它领域的整合实现从假设到现实的飞跃,也不能阻止电影吸收外来的东西。”[3]不论《龙之谷:破晓奇兵》制作如何,都给予了游戏玩家不一样的感观体验。
电影改编的方法主要为:“节选、移植、浓缩、取材、借用”五种。[4]这五种方法同样适用于游戏改编电影。对于游戏《龙之谷》本身亦是适合被用于改编的绝佳素材。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游戏本身具有影视表现的艺术性。《龙之谷》游戏本身便具有较强的艺术性,画面精致唯美,人物造型灵动可人;二是游戏本身具有情节性。游戏《龙之谷》主线剧情任务具有连贯的叙事情节,《龙之谷:破晓奇兵》的主要剧情正是游戏主线剧情的节选部分,两者之间存在共同的情节点,这便能使游戏在跨界于电影时,具有关联性;三是游戏作品构架的情节具有极大的延伸空间。由于游戏《龙之谷》本身角色的外貌与职业的设定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这为《龙之谷》改编为电影提供了巨大的延展空间。四是拥有庞大的消费群体及游戏支持者。从经济角度出发,游戏与电影跨媒介形式的转换,是电影商业化的产物,而经济效益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龙之谷》自2010年公测以来,便吸纳了近70万游戏玩家,如此庞大的消费群体能为《龙之谷:破晓奇兵》提供最基本的票房收益保障。同时,电影的播出必然也会吸引到新游戏用户。这便能使游戏与电影之间,在经济效益上实现双向的共赢。这四点特征是游戏《龙之谷》能被改编为电影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构成《龙之谷:破晓奇兵》成功的有利因素。
·电影理论刘亚僖:跨媒介传播形式:游戏改编电影 游戏与电影的跨界与融合,造成了二者之间的差异性。而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受众体验的差异。这种体验的差异,其根源在于“互动性”。《龙之谷:破晓奇兵》中,导演通过蒙太奇推动故事叙事,牵扯着受众的感知与情绪,观众处于一种被动接收的位置。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别于游戏。在游戏《龙之谷》中,导演便是受众自己,受众可以随心所欲的调动切换镜头,而游戏中的镜头不再具有具体的叙事意义。主线剧情和任务弥补了游戏缺乏的叙事性,叙事性在游戏中位居附属地位,不再具有重要作用。受众可以通过虚拟的人物与画面实现随心所欲的互动。
三、互动性:生存与发展
《龙之谷:破晓奇兵》作为国产动画,得到了广泛的好评。首先,主题避开了表现暴力和恶俗的网络文化,宣扬了积极向上的思想。其次,该片不再局限于低龄幼儿动画,受众定位扩展到了幼儿、青少年甚至是成人。较之国产动画电影《熊出没》系列、《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等,《龙之谷:破晓奇兵》的受众范围更为广泛,且故事结构与人物关系更为复杂、多元化。但该片在电影视听语言运用上仍存在破绽,这使得影片本就不强的“互动性”被再次削弱。
数字技术繁荣的当下,3D、4D电影已不再是一种奇观,电影越加的重视其本身的“互动性”,向游戏化进程迈进。游戏改编电影,务必要重视其影片的“互动性”,因为游戏本身便具有高度互动的特质,而游戏改编的电影若丧失了 “互动性”,便会使影片与受众产生疏离感。电影可以通过表演、剪辑和后期技术等手段来增加影片的互动元素,不能仅仅依靠华丽的特效来制造噱头。对于细节的处理也尤为关键,制作上应全方位规划场景与角色,尽可能的复原现实环境。对于游戏截取情节的完善,必须充实其情节
点出现的必然动机。如此才能使游戏中的有利因素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和优化配置,使该作品在两种媒介形式的传播下,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美)保罗·莱文森.莱文森精粹[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1.
[2]范蓓,程刚.从游戏到电影:试论电影化改编与游戏性表演[J].当代电影,2013(3):176-178.
[3](法)让·米歇尔·弗罗东.电影的不纯性——电影与电子游戏[J].世界电影,20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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