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务工现状分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新鲜血液进行补充,许多人怀揣着心中的梦想走出了自己的家乡,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大城市,希望在这里生根发芽,打拼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本文针对这一现状进行分析。
关键词:务工人员;现状分析;城市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生了天翻覆地的变化,城市的发展更是离不开无数外来务工人员的辛勤与汗水,可以说,这里面他们付出的不必城里的人少,但是,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大部分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尽管,国家对其的照顾政策越来越多,但是,一个城市的可用资源是有限的,有些现实问题还是根本无法彻底解决。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对外来务工人员务工现状进行深入分析。
一、薪资待遇方面
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现在当地城乡的发展,为城市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和挑战,很多企业的产品不愁销售,只愁没人做,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就在于,我国政府大力推动小城市建设,很多原本外出打工的人看到自己家乡的发展变化,都产生了返乡的想法。在城市里打工,虽然给的工资要多一些,但是,各方面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住房、医疗等条件也难以保证。企业为了招揽工人,给出了较高的工资,但是,大多数的私营企业,在福利待遇方面根本就无法保证,并且,工人始终都是单纯的体力劳动者,对于新一代的打工者来说,好的发展前途更重要一些,待遇和编制内的职工差距太大,很多单位也是没办法,就像兰州市就业局有关人士提到:“只有让外地民工真正融入当地社会中,才能真正留住这些年轻的务工者。你需要外来务工者干活,但是不可能让他干得长久,政策有限制,只能是打短工,又怎么可能指望他好好干?其中,企业的劳务派遣制度,是个很恶劣的制度,直接导致了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酬,一个企业进行体制划分太恶劣,同一个岗位,有编制的6000元一个月,劳务派遣只有1000多元。”而这些是现在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事情,并且,也干不了一辈子,等将来老了,干不动了的时候,还是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生活。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回家乡发展。
二、子女上学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一直都是政府和老百姓都关注的问题,城府也出台了很多的政策进行协调,并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行政部门正积极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五项行动计划,继续采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解决办法,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并通过新建或充分利用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创办公办形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努力提高公办学校接纳比例。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已被列入很多城市政府的实事工程。但是,可接收的数量远远达不到实际的需要。就北京为例,在北京农民工子女上学,虽然,公立学校也可以接收一部分,但是,其赞助费是在是很多劳动工人承受不起的,并且,即使能够进入公立学校,很多学生曾经的教材和就读的学校版本不同,容易出现很多内容学过了,这还好一点,可是有些内容其他学生已经学过了,自己却没学过,这在课程衔接上会有很多问题,尤其是一些理科,具有很强的系统连贯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成绩自然上跟不上。很多孩子就会产生自卑或者厌学情绪,对孩子的未来发展不利,而家长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根本无法进行辅导。有些打工人员,选择将孩子留在家乡,通常是由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一年到头和父母也见不上几面,这种所谓的“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在心理发展上会产生很多不良影响,其问题日益严重。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将会对农民工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也会产生很多的问题。
三、户口问题
很多城市对户口上限制很多,很多务工人员根本就没有机会落户,而城市中的很多优惠政策又与户口关系密切,甚至可以决定很多人的命运,这种制度限制了很多外地人的发展空间,并且成为本地人和外地人对立的导火索。因此,这一问题需要有关政府高度重视起来,给出行之有效的政策进行调节。
四、应对措施
要采取措施,促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一) 提高民工素质
要想使外来的务工人员真真正正的融入到这个城市中来,就要从其自身的综合素质方面入手,使其从底层的打工族中能够逐渐的走出来,有一个可持续的发展空间,这就要求社会要重视农村教育和培训,加大投入力度,以提高农民的基本素质。改革基础教育,推行素质教育,对中小学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培养中小学生的应用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农村培养高质量的后备潜在劳动力。 大力兴办职业教育,对农民进行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综合素质培训。在对农村的职业技能教育过程中,可以采取与企业联办的方式,学员在经过系统培训之后,通过考试可以优先推送到企业用人单位中,这样企业解决了用工荒的问题,学员也解决了就业问题,并且,通过培训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再到企业中工作,就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样,务工人员就会在企业中更加稳定。
(二) 加强中介服务
政府要成立为农民免费服务的劳动力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或者给各类民间中介服务机构以补贴,以便为进城打工的劳动力提供各种中介服务。具体包括提供政策咨询、岗位需求信息、职业介绍、供求双方洽谈、权益维护、子女教育、老人养老等全方位的服务。
(三) 统筹社会服务
把农民工纳入到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逐步实现由 “民工”向“城市市民”的转化。 政府要统一协调与管理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权益保护及其他服务。当务之急,要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以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
(四) 保护民工权益
加强法制建设,在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做出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定,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例如,2011年呼和浩特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根据《内蒙古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派出工作人员走进工地,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事项94项,设置了大量维权告知牌,对69项劳务分包合同做出备案,备案率达到100%。
据了解,根据《劳动法》、《建筑法》和国务院文件精神,多省区通过保障金制度来维护农民工权益。这种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以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一定比例分别预先向保障金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入资金。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经责令补发而不补发,保障金就会被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不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工程竣工前30日,保障金会被退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即是保障金管理机构。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初期,很多事情都在摸索阶段,难免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但是,我们相信在政府的领导下,我国一定会实现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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