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形式的创造——浅析苏珊&
摘 要:苏珊• 朗格在人类文化符号论哲学基础上,在对前人理论的批判借鉴中,提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形式的创造”的较为合理的全新命题,这是苏珊•朗格整个艺术理论的基础和精髓。此定义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小的命题,即艺术是一种符号,而且是一种特殊的符号;艺术创造的是一种幻想;艺术符号表现的是人类的情感;艺术符号的表现形式又是一种生命的形式。本文主要针对苏珊•朗格这一艺术的新界定,简要探讨一下其艺术定义中所涉及的内涵。
关键词:符号;幻象;情感;形式
一、 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符号
苏珊•朗格说:“凡是用语言难以完成的那些任务一一呈现感情和情绪活动的本质和结构的任务一一都可以由艺术品来完成。”任何一件艺术品所创造的形象,无论是一场舞蹈,还是一件雕塑品,或是一幅绘画,一部乐曲,一首诗,本质上都是内在生活的外部显现或主观现实的客观显现。艺术品表现人类的“主观世界”、“内在生活”,不是运用“推论性形式”,而是诉诸另一种形式——“表现性形式”。这种表现性的形式具有“意义”,从而使自己成为非一般意义上的符号,而是艺术的一种特殊符号。艺术符号不像纯粹的符号去代替另一样事物,也不象语言符号去表现一个概念。例如,在绘画艺术中,一幅画虽然有色彩、线条、光线、阴影等不同的要素,但这些要素不像语言词汇那样,有独立的意义,不存在专门画鼻子或画嘴巴的斑点,整幅画是一个单一的有机体,其中的每一个要素都不能离开这个结构而独立存在,每一个个体要素的意义是由整体赋予的。我们无法从一幅艺术作品中找出表达某种意义而采用的固定法则。
总之,艺术符号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是语言符号无能为力的领域。艺术符号以其表现形式的特殊性,表现了人类的主观经验领域。“艺术品就是将情感呈现出来供人观赏的,是由情感转化成的可见的或可听的形式。它是运用符号的方式把情感转变成诉诸人的知觉的东西,而不是一种症兆性的东西或是一种诉诸推力能力的东西。”从艺术符号自身讲,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下,艺术符号都是指整个的艺术的功能,艺术符号的情绪内容不是标示出来的,但是可以结合或呈现出来。艺术符号是一种单一的有机结构体,其中每一个成分都不能离开这个结构体而独立存在,所有单个成分不能单独去表现情感。艺术符号是一种单一的符号,但它的意味并不是各个部分的意义相加而成。
二、 艺术创造的是一种幻象
苏珊•朗格用“幻象”一词,为各类艺术找到一个最好的共同点,苏珊•朗格认为幻象是各类艺术的总体特征,基于各类艺术的特殊性,艺术幻象也是多种多样的。如音乐,虚幻的时间;绘画,虚幻的空间;舞蹈,虚幻的力;文学,虚幻的生活;像电影、喜剧等综合艺术,则内含有几种幻象。那究竟什么是幻象呢?苏珊•朗格认为幻象就是一种虚幻的意象,也即虚像。但是这种虚像不同于物理现象,艺术的虚像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如绘画艺术,画布、色彩已经存在,被画家组合构图后,浮现出新的空间幻象,如一片怡人的风景,一组活动的人物或一些静物,它们看似真实,但实际上“它们是过去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没有见到过的东西,它们完全是创造出来的空间幻象。”例如凡高的《向日葵》是在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它是凡高运用色彩、画布、线条、构图后创造出的一种全新的虚幻的东西,可以被视觉真实地感受到,但又绝不是现实中的真实存在物。它没有香味,也不会随太阳而转动方向,这是一种艺术的真实而非生活的真实。
在苏珊•朗格看来,所谓“幻象”或者“虚像”,实际上也就是指艺术形象。艺术形象不是现实中的事物,而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一件艺术品的某些东西是从音调和色调的排列之中浮现出来,它原来是不存在的,它不是材料的安排而是情感的符号。这种表现形式的形成是运用人的最大概念能力一—想象力罗致他最精湛的技艺的创造过程。”由此,苏珊•朗格认为艺术创造的本意就是运用想象力去创造出一种感性的幻象。幻象——是仅为人的感觉而存在的。“当某物呈现出来纯粹诉诸人的视觉即作为纯粹的视觉形式而与事物没有实际的或局部的关联时,它就成了意象。如果我们完全看作直观物,我们就从它的物质存在抽取了它的表象。以这种方式所观察到的东西,也即成了纯粹的直观物一一一种形式,即一种意象。”这种意象就是艺术家创造出的幻象,是一种离开了现实的纯粹表象,是仅为人的感觉而存在的。在朗格看来,画在帆布上的意象,并非画室陈列物中的新东西。帆布在那儿,颜料也在那儿,画家并没有增添什么,而是在配置色彩的过程中,某种新东西产生了,即幻象被创造出来了。
三、 艺术符号表现的是人类的情感
苏珊•朗格认为艺术表现的情感不是艺术家个人情感的流露,而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人类情感,一种情感概念。例舞蹈,舞蹈演员在舞台上的精彩表演,或快或缓,或激情或消沉,按照朗格的观点,这种虚幻的力的情感符号并不表达舞蹈演员个人的喜怒哀乐,舞蹈演员通过虚幻的力的符号形式向人们传达了一种超出个人之外的情感,是一种情感概念。这就是说,舞蹈的可感知的形式表现的是人类情感的种种特征,是其创造者对各种人类情感的认识的一种表现,是一种情感概念,而不是舞蹈演员个人的情感表现。正如苏珊•朗格所说:“一个舞蹈表现的是一个概念,是表示感情、情绪和其他主观经验的产生和发展的概念,是再现我们内心生活的统一性,个别性和复杂性的概念。”朗格强调了舞蹈所表现的情感,不是艺术家个人的真实的情感,而是一种它所认识和理解的人类情感,是一种情感的本质,情感的概念。虽然听起来有点抽象,但是从艺术是一种符号来讲,艺术的抽象正是体现了其所具有的符号特质,正因为艺术表现的是情感的概念,所以才说艺术是一种符号,这是艺术为符号的一个前提条件。苏珊•朗格曾说:“艺术符号应该是能将人类情感的本质清晰呈现出来的形式。”艺术应表现人类的普遍情感,这普遍的情感也就是情感概念。优秀的艺术家正是掌握了这种情感概念,才使其艺术品中的情感超越了个人的情感。这种情感概念被艺术符号以一种表现性形式表现出来,这种表现性形式与人类的情感是“同构”的,所以能为人们的直觉能力把握。
艺术作为情感符号“是使我们认识到的主观现实,
形式和情绪……,给这些内部经验赋予了形式,所以它们才能得以被表现出来,从而使我们能够真实地把握到生命的运动和情感的产生、起伏和消失的全过程”。艺术符号表现情感,人们可以通过艺术符号来认识情感,这也正是艺术符号的符号学价值和功能。朗格一再强调艺术所表现的是种情感概念,是再现人类内心生活的概念,这是艺术形式的内涵,艺术正式把这些概念细腻而深刻地表现出来。这是语言无法完成的,艺术所表现的正是人类情感的本质。朗格认为人类情感由具体向一般的过渡是个复杂的过程,人类正是为了获得关于客观情感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情感概念而从事艺术创作活动的。
四、 艺术符号表现的是一种生命形式
苏珊•朗格把艺术的本质界定为人类情感的符号性表现,在此基础上,她又指出艺术的表现性形式就是生命的形式。正如她所说的:“如果想要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一个艺术品)激发人们的美感,它就必须使自己成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呈现出来,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一件艺术品有生命力,包含着情感,恰恰说明这件作品展现或直接神合于一种“生命的形式”。
如果说“表现性形式”是对艺术符号的特殊本质的界定,那么“生命形式”则是对艺术符号表现特征的揭示。苏珊•朗格认为,人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自然具有生命的形式。人的生命活动主要体现为情感活动。朗格所说的情感的是广义的情感,“亦即任何可以被感受的到的东西—从一般的肌肉觉、疼痛觉、舒适觉、躁动觉和平静觉到那些最复杂的情绪和思想紧张程度,还包括人类意识中那些稳定的情调。”在这里“情感”实际包括了人类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两个方面,这也是人的生命活动的两大构成方面,朗格更注重的是后者。她曾强调:“所谓情感活动,就是伴随着某种十分复杂但又清晰鲜明的思想活动而产生的有节奏的感受,还包括全部的生命感受、爱情、自爱,以及伴随着对死亡的认识而产生的感受(这是在我们整个情感生活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种感受)。”苏珊•朗格还指出:“情感活动就好像是生命湍流中最为突出的浪峰,它们同时具有与有机躯体以及这个躯体种种本能相类似的东西,它们的产生和消失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成长和死亡呈现出来的那种形式,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组合也就反映了生物存在的方式,因此,它们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形式。艺术的本质既然是创造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那么,也就是要创造与生命形式同构、对应的符号形式。”
参考文献:
[1]苏珊•朗格. 情感与形式. 刘大基、傅志强、周发样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6年版.
[2]苏珊•朗格. 艺术问题. 滕守尧译 南京出版社 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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