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逻辑学的现象学意义
[摘要]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实现了从对象到现象、从主客对立到主客同一的思维方式转变,并以此为基本线索,提出了思维与存在同一、存在论与认识论同一、现象与本质同一等一系列著名论断。黑格尔的逻辑学不是主客对立的唯。论,而是主客同一的观念论。在他看来,概念与现象同一,逻辑学实即现象学。
[关键词]黑格尔逻辑学现象学主客同一
[中图分类号]B516.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3-0044-07
作为思辨哲学体系的核心,黑格尔逻辑学一方面具有强大的现实解释力量,另一方面又处处显得荒谬而脱离现实。黑格尔的唯心论为什么能够具有最大的客观性?逻辑学的“阴影的王国”怎样能够具有对现实最大的解释力量?黑格尔如何可能在康德对形而上学的彻底批判之后又重建形而上学?问题的奇特之处在于,号称要面对矛盾、扬弃矛盾的思辨哲学,其自身就仿佛体现出体系与内容的自相矛盾。这个问题迄今未能得到合理解释,但问题的搁置或者遗忘并不意味着问题的消失,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被遗弃又被不断复兴的过程,本身就显示出黑格尔哲学仍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黑格尔逻辑学的体系与内容自身是协调一致的,并且其思想实质仍然以变化了的形式构成现代哲学思考的重要线索。
一、逻辑学概念的后天性
一般而言,我们把唯心论理解为,仿佛是把某种精神性的并且超越的、绝对的东西当作了存在的本原。即使在较弱的意义上,精神也是某种独立于经验内容之外并且能够掌控经验思维的东西。无论是独立于存在还是独立于经验的物质世界,纯粹主观性的精神或者思维具有超越于客观世界的先天性,这一认识构成所有唯心论的共同特征。按照这种理解,如果将黑格尔逻辑学概念的客观性仅仅认为是概念具有实体性,将概念的必然性认作概念具有独立于自在存在之外的存在,那么这显然是一种片面化理解,黑格尔一再强调,他所谓的客观思想绝非什么“无人身的理性”,也绝不意味着自然具有意识。在他看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并不是简单将思辨概念认作具有实体的存在,并不是以概念的逻辑创造实体:“这个意思我们已经重说过多少遍,但如果想要根本消除对于这种肤浅思辨同一性陈腐的完全恶意的误解,无论重说多少遍也不能说是太多,——因为要想消除这种误解,是很难有合理的希望的。”可见,后人对黑格尔思想基于绝对唯心论的理解,其实正是黑格尔本人所反复批判并力求纠正的东西。
以这种唯心论方式把握黑格尔思想的客观性很容易出现问题。在黑格尔最为“唯心”的逻辑学中,有关经验与概念、现象与思维的先后关系是非常清楚的,思辨概念无论如何不具有超越于经验、先于经验的先天性。黑格尔指出:“按照时间的次序,人的意识,对于对象总是先形成表象,后才形成概念。而且唯有通过表象,依靠表象,人的能思的心灵才进而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的认识和把握。”很明显,在黑格尔看来,概念产生于经验,思维导源于现象,思维既不产生出作为存在的思维的对象,也不可能在经验之“前”产生或者控制意识经验内容的发展。事实上,他认为:“经验的东西,在它的综合里面被把握时,就是思辨的概念。”这就是说,思维概念的任务只在于描述并界定意识的经验内容,就其形式上的、发生学意义上的来源来看,可以说思维概念的抽象形式完全来源于意识之经验的、心理的因素,并且由此根本决定于经验。海德格尔指出:“黑格尔不是辩证地把握经验,而是根据经验的本质来思考辩证法。经验乃是那个作为主体的根据主体性而得到规定的存在着的存在者的存在状态。”即经验不是被某种作为工具的辩证法所把握的对象,而是作为思维的辩证法形成的直接来源,甚至就是主体作为意识着的主体之得以存在的基本状态。相应地,思辨的、辩证的概念就既不是某种超越于经验的绝对东西。甚至也不是某种可以在思维中被直观的东西,而是只有在主体意识作为经验内容的存在状态中得到规定。概念既不超验也不先验,概念根本上就是来自于经验,决定于经验的内容。概念作为经验之后的反思成果,是经验内容的纯粹抽象的表达方式,它就是现实的经验,是对于经验的经验。
表面上看,黑格尔逻辑学的思辨概念无非就是康德所构造的一系列先验范畴。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在康德看来是作为思维的先天必然性的范畴,在黑格尔的概念体系中看来则是作为对于意识之经验现象的后天的直观表述。对黑格尔而言,概念不是思维的结构,而是对于人类既有的意识以及思维的解释。因此人们不必学习概念而同样能够思考。正如同动物不知道因果关系的概念,并不妨碍它见到猎物就会去捕食。卡西尔对原始部落土人的意识研究也表明,原始人不懂得方位与航线的概念,甚至不能对于周围的环境在头脑中有一个“表现”(representation),亦即“再现”(re-pre-sent-ation);但仅仅凭借最原始的直观的“表象”(presentation),他仍旧能够在划船或者航海时找到航道,即使这个作为“道路”的抽象观念在他的头脑中根本不存在。实际上,当黑格尔指出概念是作为经验现象的根据,或者说概念是“潜在”于经验之中,他是要强调概念相对于经验的在逻辑上的严密性与普遍性,指出现象的发生与发展皆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而概念的任务只在于以一定的形式表述出这个必然性。但这绝不是说有一个作为“名词”的概念,作为上帝,作为“无人身的理性”潜藏在现象之中并控制了现象的发生与发展。事实上,这种思维与存在二元对立,并且思维创造、推演出存在的所谓唯心论的思维模式正是黑格尔以及康德所共同批判的。我们不能将黑格尔退回到唯理论形而上学的程度去理解,甚至将黑格尔思辨逻辑还原成某种唯灵论或者物活论。事实上,常识就告诉我们,在意识的现象中没有“概念”的“自身”,“从概念中推不出存在来,也分析不出存在来。”康德通过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批判所指出的这一点,黑格尔完全同意。普遍作为普遍是只被精神所创造,只为精神而存在;它既不存在于自在存在,也不存在于现象世界之中。人们不能在某一块作为个体的石头上发现铭刻着世界的最高规律,正如同人们不能在天上发现星球的运行规律。无论个体还是世界都只是现象,现象虽然反映本质。但现象的概念却并非本质,思维也当然并非现实。
必须看到,概念的必然性来自于意识的经验现象,概念是后天的。用黑格尔的话说,“概念所教导的也必然就是历史所呈示的”。思辨逻辑概念既不先天,也不先验。概念根本无需焦虑于自身是否“自明”。更无需关注如何去“证明:’其自身。换言之,概念自身的合理性不能断言,也不能论证,概念所要做的,只是去注视、描述和解释。黑格尔对于概念与经验关系的这种定位,构成黑格尔所谓客观唯心论之客观性的根本来源。康德把近代哲学经验论与唯理论两大对立传统综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体系,而黑格尔是继承并拓展了自康德始的德国古典哲学。可见,如果将黑格尔的idealism简单归之为自笛卡儿以来的近代哲学唯理论传统,甚至上溯至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并不能诠释出黑格尔哲学的全面意义。也就是说,仅仅满足于发现黑格尔思想中的唯心论并就此展开批判,不足以理解黑格尔。但如果一味强调黑格尔的思辨概念的后天性,强调黑格尔逻辑学的经验特征,甚至像芬德莱那样认为黑格尔是一个彻底的经验主义者,显然同样不能解决问题。至于黑格尔如何在康德哲学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经验论与唯理论的成就,如何能够使他的唯心论具有不同于前此唯理论哲学的客观性,才是理解黑格尔哲学的关键所在。
二、逻辑学作为存在论与认识论的同一
对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学者们一般将其理解为以思辨逻辑概念作为绝对的主体性实体再次构建的形而上学本体论。也就是说,黑格尔把思辨的逻辑概念当作实体,进而通过作为实体的概念的运动产生主体,“实体即主体”。这就好像黑格尔只是把宗教的上帝改头换面以绝对理念的形式创造出来,好像黑格尔只是简单粗暴地抛弃了康德对于物自体不可知的论述,只是独断地恢复了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以重建形而上学一样。在这种观点看来,逻辑学一方面作为实体的运动就是存在论;另一方面,逻辑学作为思维主体的运动又是思维对自身的认识与改造过程,逻辑学同时又是认识论。因此逻辑学就是存在论与认识论的同一。确实,黑格尔的逻辑学可以说是存在论与认识论,或者说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同一,但问题显然在于如何理解这个同一。
对于黑格尔众多强调意识自身发展的独立性质的论述,如果我们只是认为它们是唯心论的体现,是把主体认作了实体,那么这种认识仍旧没能够脱离把意识与世界、精神与物质分别从主观与客观方面来对待的近代哲学观点。然而一旦认识到黑格尔在这里所说的意识的“对象”并非“纯粹客观”的世界,而是意识中主观与客观同一的作为意识现象的世界;我们就会发现黑格尔通过这些陈述所表达的,非但不是精神自身具有实体,反倒是一再强调无论是绝对知识、绝对理念,还是绝对精神,这些绝对的东西都只有在意识现象中被产生出来,而不是自身生产出来。从笛卡儿以来近代哲学推动的认识论转向提示我们,要理解存在,唯有通过理解意识的现象,进而唯有通过理解意识现象所从之产生的意识的认识过程才可能达到目的。这既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所遵循的方法路线,也基本上就是其批判所得出的最终结论。康德以及黑格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称自己是“观念论者”(idealist)。所谓观念论显然并不意味着他们将观念认作最终目的,而是说对于观念的研究是理解自在存在的唯一可能而且必经的途径。换言之,黑格尔哲学与其说是以主观统摄客观的唯心论,不如说是主客观同一的观念论。我们可以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找到同样的方法论。海德格尔一直强调自己的哲学最终目标是在于存在(sein)而不是此在(dasein),在于存在者的存在,而非存在者本身。他对于人、艺术、审美等等的研究都是在主客同一性的现代哲学语境下探讨存在问题的途径,无论是此在还是实存,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海德格尔因此一再否认自己是人道主义者,或萨特意义上的“实存主义者”(existentialist)。海德格尔的思想常常被理解成“人道主义”,或者“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这种误解与黑格尔的逻辑学被认为是纯粹认识论实际上具有相同根源。对于黑格尔所指出的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同一性,如果我们只注意其中的认识论转向部分,而忽视了黑格尔所强调的通过认识论来了解和把握存在的根本目的,那么正如黑格尔被认作一个唯心论者一样,海德格尔也就可以被认作一个人道主义者或实存主义者了。
同是作为观念论者,康德与黑格尔又有所不同。康德的唯心论是先验唯心论、主观唯心论,而黑格尔则是绝对唯心论、客观唯心论。表面看来,黑格尔相比康德更加强调了主体的绝对性与实体性,事实上正好相反。康德提出在本体论之前必须将认识论前置,而黑格尔虽然承认认识论问题对于本体论问题的探索不但有益,甚至是必须的,但认识论不可能被前置,正如在岸上不可能学会游泳一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否认思维可以认识物自体,思维应当也必须转向现象世界并满足于仅仅认识现象。思维徜徉于现象世界,仿佛这意识所感知到的世界自身就具有了独立自存的性质。黑格尔就此指出。意识中的世界固然是现象,但如果世界如同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是并且只是现象,那么康德实际上就在对于意识中现象世界的态度上隐含了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一方面,意识不能通过现象了解物自体。作为现象的世界与作为本质的自在存在完全隔绝开来,仿佛意识的现象只是纯粹假象。相应地,人的精神在最彻底意义上讲就成了某种无依据的东西。另一方面,意识也不必通过现象了解物自体。既然意识可以完全只关注于现象世界就取得前后一贯的理解,而不必考虑这现象的来源,意识就把自身这些作为现象的事物塑造成了某种“坚固不摇、独立不倚的实际存在”,仿佛意识的现象世界与自在的存在世界在同等程度上具有实体性一样。问题在于,石头是“坚固”的,人所以不能消化石头;但如果食物也是“坚固”的、不变的某种“存在”,则人作为另一个与食物相独立的存在者就无从消化食物,吸取营养,人也就无以生存。总之,如果康德确实断定在现象世界与存在世界之间的关系既不能,也不必被意识所掌握,那么,不但我们的精神,甚至我们的肉体,都会立即“死于饥饿”。
因此,逻辑学作为存在论与认识论的同一,非但不意味着黑格尔将某种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等同于自在存在,相反倒是在批判康德所具有的将范畴实体化,以及相应地将表象独立于存在。一方面,黑格尔继承了康德思想的成果,强调意识的对象首先是作为意识的现象,强调存在问题必然通过思存同一性问题体现出来,强调存在论不可能脱离认识论而得到理解。黑格尔逻辑学作为存在论与认识论的同一,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形式上对逻辑知识的讨论求得对于存在的理解,在于通过认识论而使存在论得以展开。另一方面,黑格尔更强调指出认识论同样不可能脱离存在论,思维对于思维自身的考察时刻不能脱离存在,离开自在的、实体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存在的概念,不可能出现意识中经验现象的世界,没有表象,也没有范畴,即根本没有认识论自身。黑格尔与康德共同的地方在于认为形而上学需要一个认识论转向,存在论问题必须从认识论维度人手得以解决。但康德将认识论设想为某种纯粹的东西前置于存在论,在存在与认识之间区分出顺序——实际上他当然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而在黑格尔看来,作为认识论的逻辑学与作为存在论的逻辑学必须同时被加以考虑,存在论与认识论在逻辑学中是同一的。
三、逻辑学作为本质与现象的同一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就已指出,无论认识论是作为认识存在的工具还是媒介物,这种将认识论从存在论中提取出来并前置的企图不仅不会有结果,也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㈣(P51-54)人们时常经验地说磨刀不误砍柴工,用来磨刀的石头毕竟与树木一样都是存在着的东西。现在试以认识砍伐存在,则除了存在自身之外,我们将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够用来预先磨砺认识。因此,工具不可能脱离对象,认识不可能脱离存在,黑格尔由此指出,存在论与认识论必须是同一的。
更进一步看,在存在之外以及存在之前,显然不可能有一个独立的工具,否则工具就变成了另一个实体的存在了。只要仍旧把认识论看作工具而把存在看作对象,工具与对象、认识论与存在论之间就仍旧是外在的关系,好像工具在存在之外自身具有了某种实体一样。如果说康德通过纯粹理性批判断言物自体不可知,那么我们面临首要的问题不在于是否相信这个断言,而要首先考察作出这个断言的主体意识的绝对性的依据在哪里。问题在于,康德在断言物自体不可知之前,仍然首先假定了一个自在的主体意识,因而相应地把存在作为对象来看待。如果没有一个认知的主体,自然也就没有一个认知的对象是否可知的问题。我们毋宁说根本没有什么“对象”。这当然不是说自在存在自身不存在,而是必须意识到,不可能有一个存在之外的、把实体存在作为对象来认识的绝对不变的“主体”,而既然没有绝对主体,也就不存在什么绝对不变的“客观对象”。工具不能脱离“对象”,而且工具自身就不是某种具有独立意义的东西。即认识不是什么工具,而只是依附于那唯一的实体存在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正是在这里,康德的思想停滞下来,而黑格尔则继续前进。康德意识到通常所谓的客观对象其实并非自在存在,而是由主体意识构建而成的意识的现象,由此提出必须将哲学思维从客观性的对象转向主客同一性的现象,从存在论转向认识论。既然纯粹客观的“对象”不再存在,那么考察对象的某个不变主体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相应地就成为问题。但康德却从未怀疑存在着某种先天的主体,并且最终将其归结为先验范畴体系。也就是说,客观物质世界不存在,但还存在着某种客观的主体意识,仿佛树木还没生长出来,刀斧就已经准备完毕。于是我们就不知道在认识之前以及存在之外预先锻造出这工具的工匠在哪里。但对黑格尔来说则不存在这问题。如果说不变的对象不再存在,存在不等于物质,物质世界只是现象世界,那么相应地,不变的主体同样不再存在,主体意识只是变动而且发展着的现象。于是不变的客观精神就被消解掉,呈现为某种具有历史与内在逻辑的东西,而思辨的逻辑概念成为这个精神之历史的、同时也是逻辑的发展的各个环节,这即是黑格尔思辨的逻辑学体系。
黑格尔说:“我们为概念所推动的思维是始终彻底内在于也同样为概念所推动的对象之中的;我们仿佛只注视着对象的自己发展,而不要由于我们主观的表象和想法的介入而改变这个发展。”这里所谓“概念所推动的对象”,其实无非就是意识中主观性与客观性相互同一的经验现象的世界。而“概念所推动的思维”无论是作为感性的或者知性的经验思维,还是作为思辨理性的纯粹概念思维,都无须干预包括意识在内的现象世界的自身发展。也就是说,哲学既无需论证纯粹思辨概念的先天合理性,也不可能在进行认识之前首先对于理性作为认识工具进行批判。意识所要做的,只是对于意识自己考察自己的过程“袖手旁观”,让作为活动着的、主体的意识去自由发展,而不要把意识仅仅作为意识自身被动的、客体的对象来对待。黑格尔强调,在意识考察意识的对象的过程中具有本质重要性的是。“概念和对象,为他的存在与自在的存在,这两个环节都在我们所研究的这个知识本身之内,因而我们不需要携带我们的尺度来,也不需要在考察研究的时候应用我们的观念和思想:由于我们丢开这些东西,我们就能够按照事物自在的和自为的样子来考察它。”也就是说,概念作为意识衡量意识内容的“尺度”,作为精神的“主体”并不是意识内容之外的不变实体,而是在对于意识内容,亦即自在存在在意识中的经验现象的考察中自然生成的东西。意识只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饮食中掌握营养学。换言之,思辨逻辑只有在理性的或实在或抽象的自身发展中学会思辨理性,思维只能在思维中形成思维。相应地,主体意识所考察的对象也同样随着主体自身的变化而改变,或者干脆说意识的内容与意识的主体、意识的对象与意识的工具都混同在一起,在根本上只是同一个不断在发展变化着的东西。这样,从否定意义上讲,意识中根本没有一个意识的考察工具与考察对象的二元对立关系;而从肯定意义上讲,意识的主体及其内容只是同一个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具有历史的继承与发展的现象。
概念既然作为现象,也就意味着它不是什么超然于物外的、永恒不变的本质,它就是被动的、可变的。黑格尔思辨逻辑学的内容必然是变动着的、发展着的东西。布兰顿(Brandom,Robert.B.)通过语言哲学分析指出,对黑格尔来说,在经验过程之外并没有一个既定的概念规范,意识的经验过程被理解为是概念规范在应用规范的同时又构造出概念规范自身的过程。因此意识经验的过程同时体现出概念规范的形成、运用与发展,而黑格尔逻辑学就是对概念如何运转起来的“完整经历”(completestory),换言之,在黑格尔看来的思辨概念根本不存在什么普遍定义,概念的定义与概念的运用如同布兰顿所比喻的,就好像硬币的两面,只有统一在经验的过程中才能被理解。因此在意识的运动过程之外并无一个独立的主体,也没有什么绝对的概念,概念在对于意识内容的考察中生成并随之改变,而概念的变化与发展反过来又改变了意识中的经验内容。用黑格尔的话说,那“正在出现过程中的科学,本身也,还是一种现象”。逻辑学作为科学,作为显现着的过程而非某种静止的“概念框架”,显然也是一种现象。或者如海德格尔所说,“科学本身就是在独一无二的意义上的现象。……显现乃是真正的在场本身,是绝对之在场。”这就是说,所谓逻辑的“科学’’作为本质主义的表现非但不是与现象对立,毋宁说只有在以现象方式对于意识经验现象的描述中体现为本质,实现为科学。现象与本质是同一的,我们只有把科学不再认作是绝对意义上的永恒不变的抽象东西,只有把科学认作为发展中的现象,哲学科学才能真正通过现象的发展而成为科学。在这个意义上讲,作为科学的哲学与一切自然科学一样必然是现象学,逻辑学必然是现象学。
黑格尔指出:“我们可以说哲学与普通意识的区别,就在于哲学能把普通意识以为是独立自存之物,看出来仅是现象。”进而,“当我们认识了现象时,我们因而同时即认识了本质。”这一论述不仅可以用来解释现象世界的经验科学,更适用于理解黑格尔纯粹逻辑的概念体系。“独立自存之物”首先是指世界中个别的、杂多的物质存在,经验科学的任务在于把这些独立的物质存在相互之间以概念、公式、定理的方式连接起来,个体的物质作为存在,而思维的概念作为本质,因此经验科学就是关于存在之本质的科学。本质当然能够符合存在,然则外在于实体存在的,作为本质的思维概念何以能够符合存在,这是经验科学所不能克服的根本障碍,即思存同一性问题。而在黑格尔看来,所谓物质的“独立自存”只是现象,经验科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不是自在存在而只是作为现象的世界,因而其概念公式只是对于经验现象的描述。如果我们把现象学理解为初看起来“独立自存”的各个现象之间建立起关联的学科,那么一切经验科学都只是现象学。在其中,科学的对象是单纯的现象,而这些现象之间的关联构成科学规律的发现与陈述,构成了现象的本质。进一步讲,按照这种理解,康德将通过纯粹理性批判所建立的相互间作为“独立自存之物”的范畴作为意识的本质,而黑格尔是将这些纯粹形式看作意识对于具体经验现象的抽象映现,并且进一步以纯粹思维运动的形式反映出这些纯粹概念之间的关联。那么逻辑科学也就是本质与现象同一的现象学。
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的黑格尔逻辑学,其中所有分立、个别的概念都只是作为意识中的“现象”而出现。而概念又是作为意识的抽象“本质”。这样,概念既作为本质又作为现象,显示出概念的双重性质。一方面,概念映现出意识经验内容的必然性,概念揭示出“真相”;另一方面,概念又总是显示出对于意识经验内容的片面的,甚至是虚假的反映,概念又总是显示出“假象”。一般而言,本质意味着必然性,而必然性就是逻辑。但黑格尔又把逻辑在作为本质的同时理解为现象。在黑格尔看来,必然性从来都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的必然性。“有限”意味着必然性具有其应用的界限,而界限就是局限。作为有限必然性的概念在界限之外必然遇到矛盾,必然产生假象。也就是说,概念作为有限的必然性意味着概念在揭示真相的同时相应就带来假象,概念也只有在表现为存在之现象的过程中才可能反映出存在的本质。概念作为现象,既是“真相”又是“假象”。逻辑学作为“现象学”,其实无非是使得存在之本质在概念现象的运动中展现出来的“显相学”。
对于思辨概念这种既映现又扭曲存在的性质,黑格尔通过“反思”(reflexion)概念表现得非常清楚。贺麟先生指出,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所运用的“反思”的思维方式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反思既可以表示“回忆”、“反省”、“后思nachdenken”,也可以表示“反映”、“反射”,反思更可以表示一种“返回sichreflektiert”。与此同时,“反思”又与“表现erscheinen”以及“假象schein”等词的意义具有紧密的联系。黑格尔对一个词赋予如此众多的,甚至某些是相互对立的含义,显然不是因为思维不够严谨。事实上,只要我们在现象的意义上理解逻辑学的众多概念,所有这些reflexion表面上分歧的含义也就显示出统一性。首先,概念作为现象,是在意识产生“之后”的对于意识内容的“回忆”与“反省”,通过“反复思索”而“反映”、“映现”出意识内容。进一步讲,正如同人们在镜子中看到的并非本人而只是相反的“镜像”一样,概念并不能直接“展现”出意识内容的“真相”,而是将意识内容“映现”为“假象”。是在扭曲的,甚至正相反对的意义上与作为现象的意识内容产生对应。更进一步看,正如镜像并非现实本身,然而并不妨碍人们据此了解现实一样,概念也正是在表现为意识内容的“假象”的过程中展现出其“真相”,或者反过来讲同样,概念在表现出“真相”的同时又必然体现出“假象”。在这种真相与假象共存的状态中,概念就得以曲折地“返回”现象的本质。但现象的本质则无非就是存在。由此可见,概念作为现象,作为后天的东西,与概念作为本质,作为必然性的东西,以及进而作为“存在的真理”,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理解在黑格尔的思想中取得了完全的一致。
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之“在场”对于此在于“去蔽”的同时又总是在“遮蔽”。而在黑格尔看来,存在之“本质”对于思维在“揭示”的同时又总是在“掩饰”。伽达默尔指出,黑格尔的“本质”(we-sen)与海德格尔的“在场”(amweseN)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这种相似并不仅仅局限于黑格尔与海德格尔之间。杨祖陶先生通过对于费希特与胡塞尔,乃至谢林与海德格尔之间的对比,揭示了现代德国现象学的发展与德国古典哲学传统的发展线索具有众多相似之处。叶秀山先生更为明确地指出,黑格尔提出“现象学”的基本原则,是从康德到费希特、谢林乃至黑格尔这一德国古典哲学唯心论传统的必然结果,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实即现代现象学的先驱者。叶先生还进一步总结了胡塞尔与黑格尔主体性哲学所共有的基本特征在于,无论是胡塞尔“纯粹的心理”世界,还是黑格尔“绝对的精神”世界,“在这个世界中现象与本质、主体与客体、思想与存在是同一的。”黑格尔逻辑学作为思存同一性、主客同一性以及现象与本质的同一性,作为所有这些同一性的最高表现,就与现代哲学意义上的现象学取得了完全的一致。换言之,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并不被一部《精神现象学》所完全包含,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作为精神向绝对精神乃至绝对理念的最高发展过程同样是精神的现象学。
四、结语
以现代眼光来看,康德与黑格尔在不同程度上都是“观念论者”(idealist)。“观念论”的出现意味着从主客对立到主客同一,从对象到现象之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无论康德还是黑格尔,其观念论之根本目的非但不是将主体实体化,反倒是要通过主客同一性取消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取消主体自身的实体性。相比较而言,康德取消了与主观意识相对的客观对象的实体性,保留了一个在超验与经验之间徘徊的先验主体,黑格尔则同时取消了绝对意义上的主体与客体,而只关注于使意识中那被觉察并被区分开来的主体、客体得以出现的那些意识自身的运动。如果说康德的观念论将客观物质世界转化为主客观同一的现象世界,实现了客观物质世界的现象化,他的先验范畴体系仍旧是超越于现象之上的绝对物,那么黑格尔则进一步将康德先验性的范畴体系转化为现象性的思辨概念体系,从而进一步实现了主观意识世界的现象化,并以此真正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同一。可以认为,只有在观念论而非唯心论的意义上理解黑格尔,黑格尔才是康德哲学的继承者以及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