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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与意谓——理解弗雷格

发布时间:2015-07-07 09:44
达米特认为,弗雷格是语言哲学之父(参见dummett,1993)。他的语言哲学就是他的
意义理论,这一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关于涵义的理论,另一部分是关于所指(达
米特所说的“所指”就是本文所说的“意谓”)的理论。其中,关于所指的理论是其关于涵
义的理论的基础。(参见dummett,1981)戴维森认为,“由于有了弗雷格,大家才清楚地知
道这条探寻(意义理论——引注)的途径,人们循着这条途径进行探寻的劲头甚至经久不
衰”(戴维森,第4页)。这两位当代著名哲学家对弗雷格的这一评价,不仅说明了弗雷格
在语言哲学中的地位,而且也比较典型地说明了弗雷格有关涵义和意谓的论述的重要意义。

我感到,如何理解现代逻辑在弗雷格思想中的作用,仍然是研究弗雷格思想以及研究分
析哲学和语言哲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面,我把一些与理解弗雷格相关的问题归纳一下,
结合弗雷格关于涵义和意谓的论述,具体谈一谈现代逻辑的思想在其中是如何体现的。

一、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

分析哲学的基本信条之一是:哲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就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因循这一
线索理解弗雷格的思想,首先应该对“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关于语言,弗雷格有许多论述。比如:只有在句子的联系中才能断定一个词的意谓;语
言有欺骗性;要努力摆脱语言的束缚,等等。但是,与其说弗雷格的语言分析方式表现在对
语言的那些具体的直接论述中,不如说体现在他阐述其思想理论的全部过程中。概括地说,
他总是在论述句子、专名和概念词;或者,他从句子、专名和概念词出发来论述其他东西。
他的这种论述方式是极其清楚的。比如,他对句子区别出涵义和意谓,对专名和概念词也区
别出涵义和意谓;他讨论的是句子的涵义和意谓、专名的涵义和意谓、概念词的涵义和意
谓,但是他的出发点始终是句子、专名和概念词。

一个直观的问题是,弗雷格是在讨论句子、专名和概念词吗?不是。句子、专名和概念
词仅仅是弗雷格讨论问题的出发点。而他讨论的则是句子、专名和概念词所表达的东西。句
子、专名和概念词都是语言层面的东西,但是它们所表达的东西却不是语言层面的。也就是
说,弗雷格从语言出发,通过句子、专名和概念词来讨论它们所表达的东西。这样一来,语
言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就得到明显的区别。

句子、专名和概念词都是语言层面的东西。但是,它们之间也是有区别的。其中,句子
是一个整体,是言语表述的基本单位,专名和概念词则是句子的构成部分。因此,它们之间
的关系实际上不是并列的,而是如下所示:

句子:专名/概念词
(或者)句子:专名/专名
(或者)句子:概念词/概念词

一个专名和一个概念词可以组成一个句子,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这可以说是日常语言中最简单的句子,也是一种最简单的句式。以下我们常常仅谈这种句式。当然,两个专名也可以组成一个句子,如“晨星是昏星”。两个概念词也可以组成一个句子,如“哲学家是思想家”。毫无疑问,句子的形式实际上还要复杂得多。但是以上描述至少反映了一些最基本的句子情况。最主要的是,这样的分析实际上提供了一种对语言的句法描述。有了这样一种句法描述,就可以从语言出发,进而探讨语言所表述的东西。

如果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还可以看出,在弗雷格所考虑的这个语言层面上,最重要的
东西显然是句子。因此句子是一个整体,而专名和概念词只是句子的构成部分。这一点不是
无足轻重的,相反,它对于理解弗雷格的思想至关重要。在这一层面上,我们看不到涵义与
意谓的区别。因此可以说,语言是出发点,而涵义和意谓不是这一层面上的东西。

二、思想和真值

对语言有了一种基本的句法认识,就可以由此出发来探讨语言所表达的东西。那么
何进行这样的探讨呢?弗雷格的方式就是区别涵义和意谓。

我曾经非常强调弗雷格对句子的涵义和意谓的区别(王路,1996年或1998年)。这一
基本思想是:句子的涵义是句子的思想,句子的意谓是句子的真值。抛开这一区别本身的重
要性不谈,仅从理解弗雷格的角度说,这一区别也是十分重要的。而在从语言层面向非语言
层面、即向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过渡中,这一区别尤其重要。请看下面的图式:

(语言)句子:专名/概念词
(涵义)思想:思想的一部分/思想的一部分
(意谓)真值:对象/概念
图示2

如果说语言是研究的出发点,那么涵义和意谓却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且也不是研究的对象。我认为可以说它们是一种区别媒介。因为利用这一区别,可以对语言进行深入的探讨。也就是说,通过区别涵义和意谓,可以从对句子的探讨过渡到对思想和真值的探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区别,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弗雷格实际上是探讨了两个层面的东西:一个层面是思想,另一个层面是真值。下面我们结合弗雷格的具体论述来说明这一点。

《论涵义和意谓》是弗雷格最重要的论文之一,也是他专门论述涵义和意谓的最主要文献。但是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这篇文章,就会发现,虽然这篇文章区别了涵义和意谓,并把这
种区别用于专名和句子,但是他最主要论述的是意谓,而不是涵义。首先,句子的意谓是真
值,专名的意谓是对象,这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尽管句子的涵义是思想,也是清楚的,而
专名的涵义是什么却不是那样清楚。根据弗雷格的说法,专名的涵义就是它的“给定方式”
(弗雷格,1994年,第91页)。什么是给定方式?我们充其量只能理解,“亚里士多德”在
“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这个句子中的出现方式就是它的给定方式。也就是说,我们按照
“亚里士多德”这几个字的组合来理解它的涵义。难道这能算是对专名的涵义的明确说明
吗?引人注意的是,弗雷格甚至认为,人们关于专名的涵义有不同的理解没有关系:“只要
意谓相同,这些意见分歧就是可以忍受的”(同上,第92页注释),换句话说,只要专名的
涵义不影响到专名的意谓,因而不影响句子的真值就可以。可见它多么地不重要。后来在其
他论著中,弗雷格说:“专名的涵义是思想的一部分”(同上,第219页)。这个说明比前面
的要明确一些,但是我们仍然只能知道,专名的涵义是思想的部分,或者引申一步,是不完
整的思想。对专名涵义这样的说明当然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其次,该文主要探讨的是句子,而就句子本身来说,该文主要探讨的是意谓,或者说,
通过意谓,探讨句子的真值。这一点可以从几个方面看得很清楚。第一,专门谈论专名的地
方很少,而通篇几乎都在谈论句子。第二,围绕句子的意谓,得出许多重要结论。但是单纯
围绕专名,却没有得出什么与意谓相关的结论。比如,如果一个句子的意谓就是它的真值,
那么所有真句子就有相同的意谓,所有假句子也有相同的意谓。(参见同上,第98—99页)
这显然是关于句子的意谓方面即真值的重要结论,与专名没有任何关系。又比如,如果一个
句子的意谓就是它的真值,那么,若是把这个句子的一部分代之以另一个意谓相同而涵义不
同的部分,则这个句子的真值保持不变。(参见同上,第98页)这个结论显然也是与句子
的意谓即真值相关的重要结论。其中所谈的可替代部分虽然涉及专名,但这是在围绕着句子
说的,特别是,它的最终目的是说明句子的真值。

第三,对于思想,即句子的涵义,弗雷格主要是在《思想》一文中探讨的。在那里,
他明确地说,思想是我们“能借以考虑真的东西”(同上,第116页)。与此相关,他有如
下划分(参见同上,第118页):

(1)对思想的把握——思维
(2)对思想的真的把握——判断
(3)对判断的表达——断定

从这一划分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思想的对象性,即它是可把握的。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出,在这一划分中涉及到真,即其中的(2)和(3)都与真有关。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弗
雷格要区别句子,因为一方面,许多句子与真没有关系,即使是断定句,在一些情况下也没
有真,比如戏剧里的断定等等。另一方面,在涉及科学的地方,思想与真密切相关,甚至断
定句本身就包含着真。这说明,弗雷格并不是随意地探讨思想,而总是围绕着真来探讨思
想。这是因为,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涵义和意谓是从句子的可判断内容区别出来的东西
(参见同上,第81—82、123页),因此,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论涵义和意谓》和《思想》是弗雷格非常重要的两篇论文,它们分别探讨了句子的意
谓和句子的涵义。按照以上分析,它们实际上是分别探讨了句子的真值与句子的思想。但
是,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样的探讨与图式1和图式2有一个重大区别,这就是没有探讨概念
词及其相关的东西。按照弗雷格的说法,对概念词的探讨是在一篇专门的文章中,即在
《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这篇未发表的文章中。

在《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中,一方面,弗雷格明确地说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参见
frese,s.128),另一方面,尽管他明确地说概念词有相应于专名那样的涵义(参见同上),概念词也必须有涵义(参见同上,s.135),但是他并没有明确地说明概念词的涵义究竟是什
么。而从这篇文章来看,他探讨的重点又是在概念词的意谓,而不是概念词的涵义。由此他
得出一些非常重要的结果。比如,由于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而概念的外延是对象,因此概
念词的意谓与概念的外延是不同的。这样就区别出,概念词的意谓与传统所说的概念的外延
不是一回事。又比如,由于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而专名的意谓是对象,因此专名的意谓与
概念词的意谓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这样就得出,对象与概念是不同的。

弗雷格的思想是清楚的。根据图式2,句子、专名和概念词都是语言层面的东西。由此
出发可以区别出两个层面的东西,一个层面是思想和思想的部分,另一个层面是真值、对象
和概念。这样,人们既可以在思想的层面上进行探讨,也可以在真值的层面上进行探讨,这
两个层面必须区别清楚。比如,弗雷格虽然详细探讨了专名的意谓,认为它对于确定句子的
真值很重要,但是却认为它“对于纯思想内容不重要”(弗雷格,1994年,第220页)。这
种看法与人们的直观似乎有矛盾,因为专名的对象对于句子表达的思想怎么能不重要呢?其
实不是这样,因为在弗雷格这里,真值、对象和概念是一个层面的东西,而思想是另一个层
面的东西。从真值的角度说,专名的对象是不是存在、是什么,一定会影响到句子的真值。
但是由于专名的对象与思想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因此它对理解句子的思想就没有那么重要。
比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这样一个句子,“亚里士多德”的涵义可以是“《工具论》的
作者”、“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等等。从思想的层面上说,哪一种涵义都可以,但是从真
值的层面上说,“亚里士多德”所表达的对象才是至关重要的。

三、对象和概念

在认识到这样的区别以后,我认为,特别应该注意的就是对象和概念的关系。

从图式2可以清楚地看出,对象与概念是不同的,表达它们的语言也是不同的。这样,
我们从语言形式上就得到了一种区别对象与概念的方法。专名表达的是对象,概念词表达的
是概念。但是,对象与概念到底有什么不同,它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从图式2却看不出
来。不过,对于这样的关系,弗雷格在《算术基础》、《论概念和对象》、《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等许多论著中都有说明。他认为:

逻辑的基本关系是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的关系:概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
化归为这种关系。(frege,s.128)

应该说,这一说明是非常明确的。但是对这一说明的理解仅仅依据涵义和意谓的区分就不够了。正像弗雷格所说,这必须与他关于函数和概念的论述结合起来。在弗雷格看来,概念是不完整的,需要补充,而对象是完整的,可以补充概念。概念一旦得到对象的补充,就形成一个句子,因而产生一个真值。因此概念与对象的关系就像数学中函数和自变元的关系。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哲学家”是一个概念词,它的意谓是哲学家,因此“哲学家”本身是不饱和的,可以用符号表达为“f()”,这里的f表示“哲学家”,括号表示留有一个空位,因此这个符号表达式或函数是不完整的。如果以“亚里士多德”(a)来补充,就得
到f(a),即“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由此我们看到,f(a)不再是一个函数,因为它包
含了不是函数的东西a,因而有了一个确定的值。相应的,“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则很清
楚,它是一个句子,而且是真的。如果我们以“侯宝林”来补充“哲学家”,就得到一个假
句子。这里可以看出,以不同的对象补充概念,所得结果是不同的。概念由对象来补充,或
者对象补充概念,这就是弗雷格所说的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的基本涵义。这种补充和
被补充的关系,也说明了对象与概念的根本区别。

即使以上说明是清楚的,但是它充其量只解释了以上引文中的第一句话,而对于“概
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化归为这种关系”这句话并没有任何说明。也就是说,它只说明
了图式2,而没有说明图式1,因为图式2只有“句子:专名/概念词”的情况,而图式1
还有“句子:概念词/概念词”的情况。如果说在图式2还可以看出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意
思,比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那么在图式1就无法看出这种意思,比如“哲学家是思
想家”。因为后者没有专名,只有概念词,因而我们根本看不到对象与概念的关系,而只看
到概念与概念的关系。

在这里,弗雷格理论的两点重要意义十分突出地显示出来。第一点,概念是不完整的,
需要对象来补充。由于有对概念这样明确的说明,因此在这个例子中,它不仅适用于“思
想家”,而且也适用于“哲学家”。也就是说,无论概念词出现在语法谓语还是语法主语的
位置上,它们所表达的概念的这种性质都是不会变的。第二点,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这就
说明,当概念词同时出现在主语和谓语的位置上的时候,它们仍然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它们
的意谓也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它们不会由于语法位置的不同而在表述和表述的东西的层次上
发生区别。由于有了这样两点,我们对概念产生了新的认识。首先,我们摆脱了句子的语法
结构的限制。过去人们一般认为,句子中的主语表示的是对象,而谓语是对主语所表示的对
象的说明,因而表达的是性质。而根据弗雷格的理论,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因此无论它出
现在句子中主词还是谓词的位置上,它的意谓都是概念。由于概念与对象的关系是对象处于
概念之下,因此,即使概念词出现在句子中主语的位置上,仍然掩盖不了它的谓词性质。比
如在“哲学家是思想家”中,“哲学家”虽然是语法主语,但它仍然是概念词。因此,这个
句子表达的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东西是哲学家,那么这个东西是思想家”。这里,“是哲学家”和“是思想家”不仅形式是一样的,而且作用也是一样的。这里,前件中的“一个东
西”和后件中的“这个东西”表示相同的对象。

其次,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可以得到一些更进一步的认识,尤其是对量词的认识。“所
有”、“每一个”、“有的”这些表示数量的词一般都在概念词前面,比如“所有哲学家都是思想家”。在确定了概念与对象的关系以后,由此也很容易得到弗雷格所揭示的量词表述:

对任一x,如果x是哲学家,那么x是思想家。

这表明,量词是对概念词的限定,因而是比谓词更高一个层次的东西。在这样的解释下,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这个句子在日常语言的层面上表达的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但是实际上仍然表达了对象与概念之间的关系。而且,通过揭示量词的意义,这样的关系得到了清晰的刻画。由此也就可以理解上述引文的第二句话,即概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化归为对象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再引申一步,语言中时常有量词不出现的情况,比如“事物是相互联系的”。人们固然可以仅仅从语法的层面上理解这句话,但是根据弗雷格的思想,这句话所表达的涵义仍然可以划归为对象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参见王路,2000年,第106页)

四、几个疑难问题

以上从涵义与意谓的区别出发,解释了如何理解弗雷格的一些思想。除此之外,还有一
些疑难问题,这里我仅说明其中最主要的三个问题。

其一,弗雷格在《论涵义和意谓》中用了很大篇幅解释从句,而且主要是通过举例的
方式说明。特别是,他认为从句的意谓不是真值,而是思想。对此,人们的疑问是很大的。

前面我们说过,弗雷格从涵义和意谓的区别出发来探讨句子,并且重点是在对句子的意
谓的说明上。因此,他实际上是对句子的真值情况作出解释。应该看到,弗雷格这是基于一
阶谓词理论,对句子提出语义说明。由于这一理论的主要特征是外延的和二值的,而日常表
达非常丰富,也非常复杂,因此当弗雷格希望达到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说明时自然遇到许多问
题。从句就是其中比较主要的一种情况。直观上说,从句的涵义是不是它的思想呢?从句的
意谓是不是它的真值呢?这里涉及非常复杂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仅仅用一阶逻辑是无法处理
的。弗雷格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因此,他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从今天的逻辑成果出
发,我们可以看到,弗雷格的这部分探讨涉及非常丰富的内容,至少包括命题态度、索引
词、条件句这三类。前两部分内容相当于今天内涵逻辑处理的东西,后一部分探讨则属于条
件句逻辑。弗雷格没有今天条件句逻辑和内涵逻辑的成果,因此没有能够以系统的方式对这
些情况进行处理。但是他看出了这里的问题,而且以他对涵义和意谓的区分,说明从句的意
谓不是真值,而是思想;从句的涵义不是思想,而只是思想的一部分。这样,他不仅指出了
从句存在的问题,而且从涵义和意谓的角度,对从句进行了说明。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看
到,弗雷格主要说明的还是从句的意谓。而且他探讨从句的最终结果依然是要说明,“为什
么把一个从句代之以另一个具有同样真值的句子并不总是损害整个主从复合句的真值”(弗
雷格,1994年,第112页)。

其二,弗雷格在《思想》一文中用了大量笔墨探讨“我受伤了”。虽然他的说明详细而
清楚,但是直观上仍然给人以烦琐的感觉,使人们不太明白这样的讨论的重要性。这里的问
题恰恰在于出现了索引词,因而涉及到内涵语境的问题。比如,“我是哲学家”这句话,亚
里士多德说就是真的,而侯宝林说就是假的。弗雷格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对
这样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他的目的是保证自己的结论:思想是我们借以考虑真的东西。

其三,弗雷格探讨“马这个概念不是概念”。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牵涉到翻译。“马”是
概念词,它的意谓是概念。但是为什么“马这个概念”会不是概念呢?同样,“数”是概念
词,它的意谓是概念,可是为什么“4这个数”就不是概念了呢?在德文中,这两个表达都
是以定冠词打头的(而中文只能以“这个”来表示定冠词,并且无法把它放在词头)。而这
里的定冠词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说过,弗雷格是从语言出发,因此对语言的句法描述就非常重要。否则面对复杂的
语言表达,找不到切人点-,探讨就无法进行。弗雷格对语言的切人点是“句子:专名/概念词”,因此句子、专名和概念词都必须有明确的句法形式。句子和概念词是清楚的,而专名在弗雷格那里虽然是广义的,即不区别专名和摹状词,但是它的句法形式是明确的,除了像“亚里士多德”这样的人名外,带有定冠词或指示代词的表达式就表示专名(参见弗雷格,1994年,第79、91页;1998年,第69页)。因此,弗雷格在探讨中不仅必须严格依据他自
己的句法区分,而且也要依据这样的区分来说明问题。正是依据这样的区分,他发现了日常
表达的问题。当人们不经意地使用定冠词的时候,所使用的概念词悄悄改变成专名,因而其
所意谓的概念也悄悄改变成对象,这样就使我们讨论的东西发生变化。弗雷格的说明是重要
的,这里的思想也是深刻的。试想一下,“人是动物”与“人是两撇”所表达的“人”是
相同的吗?而其间的差异又是由于什么造成的呢?

弗雷格的著作无疑有非常清楚的一面,尤其是他关于句子的真值的论述;同时他的著作
也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非常复杂,但是因循他的概念文字,即他的
逻辑理论,无疑是一条很好的理解他的思想的途径。我认为,从语言出发来探讨语言所表达
的东西,是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的弗雷格研究哲学的方式,而在这种方式中起主要作用的却是
他的逻辑理论。在弗雷格的著作中,逻辑的这种作用有时候表现得明显,有时候则不太明
显。但是无论明显还是不明显,理解这种逻辑理论,理解这种理论所起的作用,对于理解弗
雷格的思想都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于逻辑的理解,对于逻辑所起的这种作用的理解,不
仅对于理解弗雷格的著作是重要的,而且对于一般地理解当代哲学文献同样是重要的。

参考文献

戴维森,1993年:《真理、意义、行动与事件》,牟博译,商务印书馆。
弗雷格,1994年:《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译,王炳文校,商务印书馆。
1998年:(算术基础),王路译,王炳文校,商务印书馆。
王路,1996年:《弗雷格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8年:{世纪转折处的思想巨匠——弗雷格》,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逻辑的观念),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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