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建设基础价值探析本科论文(共4篇)
第1篇:伦理学视域下中国共产党党员道德建设探析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领导全体人民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责任。加强党员道德建设,形成党内向上、向善的力量是完成历史责任之需,是新形势下完成从严治党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党员善的道德意识概述
“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心灵合于德行的活动;假如德行不止一种,那么,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合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德行的活动”。这里,亚里士多德实际上是将善理解为行动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作为道德的基本概念,善通常理解为符合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思想与行为,反之则为恶。善是人对自我本能进行超越的一种自觉规范,它体现为人在造就理想人性的过程中,不断以“应当”来规范自己的一种價值追求过程。中国共产党员除了在社会中个人价值的追求,还有超出个人以外的更崇高的价值,那就是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服务。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的。如果说一般人只需使自己思想的出发点符合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便是善,那么党员除了使自己的思想符合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还必须始终以为最广大人民服务作为自己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才可以称得上是善的道德意识。思想决定行为。党员善的道德意识作为其行为的潜在向导,对党员的行为起着规范导向作用。党员善的道德意识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需要一个不断培养和造就的过程。
二、党员善的道德意识的培养
日本伦理学家田几多郎说过:“善就是我们的内在要求即理想的实现,换句话说就是意志的发展完成。”善的“意志的发展完成”需要进行不断地培养和完善。
(一)树立正确的道德认知
认识论上的道德认知,指的是对道德规范必然性之“真”把握。道德主体在这里体现为认识主体。道德主体的认知过程包括对道德规范所蕴藏的客观必然性的把握,亦即获得真理性认识;包括对道德所具有的满足主体需要价值属性的把握,亦即获得价值性认识。道德主体认知过程的这两个方面内容是辩证统一的。其一,对道德规范所蕴藏的客观必然性的认识是道德意识自觉性的认识论前提;其二,道德规范所具有的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属性的认识是推动主体从事一定的道德实践的精神驱动力。党员作为社会道德的一个特殊主体,其道德认知对整个社会的风尚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尤其对党内风气好坏有重要影响。对于党员来说,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是有价值的行为。对道德规范的真理性认识是党员自觉选择善的道德意识的认识论前提,对道德规范的价值性认识是党员善的道德实践的精神驱动力。最终在真理性认识和价值性的统一中,党员使自身的道德认知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二)培养积极的道德情感
道德意识是一种需要意识。人的需要直接关系到人的情感,一方面情感是人的各种需要欲求地表现途径,并成为人们的行为动机,如不安感、内疚感:另一方面需要的满足也是通过情感来实现,如幸福感、荣誉感。道德情感的具体形式,包括正义感、义务感、良心感、荣誉感、幸福感等。道德情感构成道德生活实践中道德主体在道德选择行为中的直接动因。党员在自身道德实践生活中,作为道德主体有其自身的各种需要,在需要意识的支配下选择自身的道德行为。荣誉感使得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良心感使得党员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谋福利;公正感使得党员面对诱惑依然坚持底线。部分党员由于缺乏这些道德情感,面对不正当物质利益及其他诱惑,在道德选择中滑下罪恶的深渊。当前,落马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道德情感的丧失无疑是使之走向不归路的原因之一。失去正义感,才敢大肆卖官买官;失去良心感,才敢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自身谋利益。正如列宁所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因此,党员要培养自己积极热烈的道德情感,发挥自己道德情感的感召力。
(三)具备坚定的道德意志
意志是人所特有的思维活动。恩格斯说过,“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打下他们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道德意识中的道德意志,指主体使自己行动服从于道德规范,通过抑制那些同规范相抵触的诱惑,从而克服达到目的障碍能力。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有机细胞体,党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历史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自己的行动服从于道德规范,自觉抵制诱惑,始终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不断增强自身的道德意志。康德认为,人的德性得以生成是因为善良意志的驱动。这里的善良意志就类似于我们所说的道德意志。当党员都具备这般“善良意志”的时候,人民才会更加依赖我们党,信任我们党,支持我们党;党的执政基础才会更加牢固,党的执政果实才会永不丢失,面对世情国情的变化依然能保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党员善的道德行为的实践展开
道德行为的实践展开是道德观念的外化和付诸实现,也是道德使其自身摆脱纯粹意识和观念形态而实现自己实践特性的唯一途径。在实践中,党员的道德行为必然受一定的社会道德评价影响,这种评价包括外在的社会舆论以及内在的道德自觉。党员道德行为的完善,总要通过道德教育以及自我道德修养的提高来实现。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社会舆论是指一个或几个社会共同体通过思想和观念形式表现出来的对道德生活的事件或现象而持的态度。作为道德评价的一种常见形式,社会舆论常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发挥作用。“人言可畏”这句格言,表明了社会舆论对一个人行为所具有的积极评价力量:通过对一些行为品性予以肯定褒扬,对另一些行为品性予以否定,从而对个体道德行为产生强大的影响力量。党员在其自身的道德实践生活中,必然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这里就是在强调社会舆论载体对于社会舆论形成所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特别是网络在现时代的普及,提供了社会舆论作用发挥的重要载体,社会舆论借助网络平台发挥着超强的道德评价作用。与传统的报纸杂志载体相比,网民的积极广泛参与使得对善或恶的评价瞬间遍布全球,也就是说网络的影响范围更广、时间最快、影响越来越大。无疑,引导好社会舆论,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舆论氛围,对党员自身价值观的形成和道德行为选择有重大意义。
(二)培植党员自我的良心
苏联伦理学家季塔连科认为:“良心是人的心理中理性认识和感性感受的特种融合物”。我们所讲的良心是指“人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中在内心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形式。”党员的良心则可以理解为在履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义务中,在内心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方式。党员的良心和一般人良心的不同,在于履行义务的对象的广泛性。一般人的良心指向的义务对象,往往是单一地、具有个别性特征。党员的良心则指向广大人民群众。党员的良心作为道德主体的自觉意识和自我评价,其发展程度、有效程度和稳固程度,受道德个体所处的阶级关系、社会地位等社会因素的制约。“共产党人的良心不同于保皇党人的良心,有产者的良心不同于无产者的良心。”共产党执政党性质决定了党员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良心发展程度、有效程度和稳固程度,都应该强于其他非党员。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党员都具备这种党员应有的良心。良心的缺位是当今有些共产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贪污腐化的人性根源。良心不是先天具有的判断善恶是非能力的“良知良能”,而是现实生活中客观的道德關系和规范转化为主体内心道德理想、道德信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主观表现。所以,党员的良心必须经历一个培植的过程。党员良心培植的过程,就是以善的道德意识为前提,将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内心的道德信念、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一个过程。当党员自觉做到以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对自己的道德思想和行为赞赏或谴责,严厉要求自己按赞赏的意图行动时,我们可以称之是有良心的。
(三)加强党员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无论是在伦理思想史上还是在道德现实生活实践中,始终都占有重要的地位。重视道德教化历来是中国的一个基本的文化传统。孔子从“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基本观点出发,主张“德治”之道。因此他把“不教而诛”列为政德的“四恶”。之后的孟子、朱熹、孙中山等人,都曾讨论过道德教育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既然美德是一种习惯,那么社会就必须通过教育使人们形成这一习惯。东西方思想大家都重视道德教育的问题,说明道德教育对于社会发展的必要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德治摆在了一个新的突出位置。以德治国,这是新形势下对执政党提出的一个新要求。以德治国的实现,首先要求党员群体必须是有德的。以上率下,形成表率,才可以形成社会正风气。“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这样才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关于解决腐败的途径问题,邓小平曾说过,“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道德教育,成为整治党的队伍的迫切需要。
(四)提高党员道德修养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道德修养问题。孔子强调“修己以安人”,重视道德上的自我修养。孟子则探讨了修身养性的重要性和可能性问题,认为“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西方伦理思想史家也十分重视道德修养问题。亚里士多德说过:理智的德性,是由于训练而产生和增长的;道德的德性是习惯的结果。正如“理智的德性”一样,党员道德修养也要靠训练产生和增长。党员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不仅是其自身的发展需要,更是社会对其身份的应然要求。一般来说,党员道德修养的提高是从内省到立志再到实践的过程,也就是由知到行的发展过程。党员内省是指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反思自身道德行为的不足之处,在不断地反思中调整自己的行为,不断完善自己。仅仅内省是不够的,内省后还需立志。王阳明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党员成就大事也要立下大志。党员立志就是立下为党和国家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大志。立志也还只是党员作为道德主体内心的一种愿望的确立,真正实现还必须付诸实践性的活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作为社会生活表现形式之一的道德修养,也必然是一种实践的活动。道德实践是达到道德修养境界的唯一途径。党员道德实践,就是在现实道德生活中以自己的所立之志为基础,做出促进自己所立之志实现的道德行为。
四、党员善的道德理想人格塑造
现实生活实践中,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正是从道德理想人格的精神力量方面讲的。党员善的道德理想人格塑造,指在其善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实践的基础上对自身的人生价值和人生意义有一个清晰明了的认识,为实现这样一个价值而确立一个理想人格,在实践中为这个理想人格的实现孜孜不倦地追求的过程。党员善的道德理想人格的实现,必须反对圣人式的人格追求,立足并超越现实人格,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一)反对圣人式的人格追求
现实生活中,圣人式的人格追求会使人格走向虚伪和堕落。正如冯契先生所说,“我们讲的理想人格不是高不可攀的圣人,而是平民化的,是多数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因此,在现时代,我们对理想人格的追求绝不是成为无私无欲的圣人,而是在协调自我欲求与社会道德规范要求的过程中使自己拥有理想的人格,从而拥有理想的人生。所以,党员在善的道德理想人格的追求过程中,并不意味着把自己的所有欲求都摒弃掉,而是自主有效地保持自身的内在目的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适应关系,使自己现实的需要得到满足,最终达到自我价值实现和自我人格完善的目的。
(二)立足并超越现实人格
普列汉诺夫在谈及恩格斯的理想时,这样说过:“他也曾有理想,但他的理想从来没有脱离过现实。他的理想,也就是现实,但这是明天的现实,是将要发生的现实。”这说明理想人格的塑造必须是对现实的一种反映,如果脱离了现实,这种理想人格只能是无法实现的人格空想。党员的道德人格理想必须要立足当前中国现实的发展情况,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现实。同时,理想总是要超越现实。对于道德理想人格而言,它事实上是一种被理想化的人格,一定社会和团体要以这种人格的典型使其成为现实中行为个体模仿的楷模。当前,我们社会涌现出了一批党员典型模范,他们的道德人格所达到的高度及其完善度可以成为社会道德行为个体所效仿的模范和榜样。正是由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着丑、恶、假,我们才有向善的冲动。党员道德理想人格的塑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项长久的工程,只有立足现实人格并超越现实人格,才能最终实现党员理想的人生目标。
(三)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党员善的道德理想人格塑造的实现,必须要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道德上的理想人格塑造是否符合社会时代的发展,既是衡量理想人格是否合理和进步的唯一标准,也是这种理想人格能否得以实现的唯一现实保障。从人类历史看,任何时代都有完善理想人格追求目标。中国先秦儒家追求的是“仁义”理想人格,墨家追求的是“兼爱”理想人格,西方近代资产阶级追求的是“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人格。这些理想人格的出现,顺应了时代的发展需要,对同时代人们的历史实践活动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对人类社会历史的进步和人性的完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革命年代,党员的理想人格体现为奋勇争先、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大无畏英雄人物形象;在当今时代,党员的理想人格塑造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坚定自信、担当勇毅、务实亲民、开明睿智的精神品格的培养。”这样一种理想人格的塑造,必将推动全体党员道德素质的提高,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作者:张柳
第2篇:浅析发展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核心
一、何为发展伦理学
1.发展伦理的提出
发展伦理学是在研究伦理学本身的基础上,考量与反思发展伦理学的诸多理论困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人类现实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并运用于实践中而产生的。传统发展伦理学被看成是研究“如何发展的理论”,关注的是如何快速发展,这样一个现实性、经验性的问题,而对于为了什么人而发展,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好发展等目的论、价值论问题却避而不谈。发展伦理学的核心是发展,传统发展伦理学忽视发展的真正意义。如何发展?怎样真正发展?用多方面发展的角度审视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以实现人类的自身价值,是发展伦理学提出的根本,也是超越传统价值理论的进步之处。
2.发展伦理的界定
伦理学的母体是哲学,伦理学研究的方向脱离不了哲学范畴,哲学的最终奥义是达到人类的真正自由,最终自由会不会脱离社会生产力的制约与伦理关系的规范性呢?探讨人的解放与社会发展,人与人的关系,这是弗洛姆提出的新人道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发展伦理也蕴含其中,从旧哲学与新哲学、旧伦理与新伦理中描绘出未来的价值取向,这是发展伦理学的产生条件。发展理论要运用哲思维对发展本身进行清理地基式的思考,为未来明确价值尺度并指导实践。
3.发展主体与发展客体的关系
发展伦理中的主体是人,人的行为既要满足其生存发展的需要又要符合社会价值导向还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产生所需。因为社会的推动力要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制约,所以发展伦理的主体要在实践中符合道德理论的要求。在研究发展理论的客体时,发现其在实践中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客体既是主体直接作用的对象,又要受发展实践条件性的制约。实践条件性的制约既要基于自然界本身,又要考量社会发展条件。发展主体与发展客体的关系是如何实现真正的发展。而且这种发展要符合社会价值尺度和社会价值导向。发展伦理学要把发展与价值、发展与目标进行比较和价值分析、伦理批判,引导和促进发展目标从底层走向高层。
二、发展伦理的理论基础
传统发展观充分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地位,这是可取之处,但夸大了人的主体性地位,把大自然当作主体的附庸,这样使人类在伦理观面前产生理论危机。随着这种危机感的产生与发展又有一种学说悄然产生,这种学说看到了大自然对人类的制约性作用,但是他认为人类产生于自然融入自然,即产生自然人这个概念,认为人类在自然面前没有主动性而只能被动,受自然的干预,发展伦理学正是对这二种学说的批判而产生的。
1.当代发展伦理学继续深化人的主体性地位
柏拉图曾提出哲学王思想,认为统治者必须有哲学思想内涵,正因为这样才会真正还民正义,当代发展伦理学继续深化人类的主体性地位,认为没有个别性只有普遍性,要以实现人类的最高利益为目的。当今全球形势错综复杂,要求在国与国、邦与邦、民族与民族之间建立新的和平秩序关系。新的和平秩序关系得以实现的要素是公平公正,但是再看看现在出现的国家冲突与地区紧张,正是由于历史因素造成社会发展差距而产生的恃强凌弱的思想,发达国家不管在什么领域几乎都竭力占多贫穷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相反所造成的环境危机发达国家却熟视无睹,不以治理。笔者观察到发达国家所涉及的高消耗自然能源的产业及污染产业多位于发展中国家,第一浪费其资源,第二利用其廉价劳动力。正如世界环境大会上大多是争吵而不能達成一致。“地球村”这个概念是当今全人类的真实写照,如果不综合考虑整个人类的整体性,只顾个别,人类就会持续于自己的伦理危机不能自拔。
2.发展伦理学在时间节点上实现了转变
发展伦理学在时间节点上实现了重大的转变,自身的考量对象不仅仅是已经产生了的主体,还包括即将产生的主体。这是在伦理发展时间节点的转变,也是区别于传统伦理学的新颖之处。传统发展观只顾眼前利益,只考虑当下的生产与生存发展,而抛弃未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便是“取子孙之树为自己加高楼房”,这并不是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而是一种人性贪婪。以现在放眼于未来,我们有责任为子孙后代着想,时刻树立与牢记可持续发展思想,不可坐吃山空,学会变相思考,你现在所拥有的未来还会不会拥有?
3.发展伦理学抛弃了绝对性实现相对性
纵观哲学史发展脉络从研究人类本源到16世纪开始的经院哲学,上帝这个名词变成绝对性的代言词。后又经几世纪的发展,过于推崇人的主体性地位,人即为上帝绝对的上帝。发展伦理学的产生表明人源于自然,其生产力与生产方式要受自然环境的制约。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相对性在于大自然生态的和谐,人即为相对的上帝,有限的上帝。人既要遵循历史社会发展规律,又要考虑自然环境因素。人永远不能突破自然的底线,也不能摆脱自然的限制。人类想要追求更多的进步,就要珍惜自然,保护环境正所谓“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
三、发展伦理学的核心价值
发展伦理学不但代表大众化利益,其追求的是全人类利益的整体性,其核心价值就是在与时俱进的发展中与社会与自然形成一种和谐。这种和谐既保持人的主体性地位,又时刻强调自然的客观性。
1.寻找真正的“人本主义”
发展伦理学与传统伦理学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的关系,这两种思想之间在看待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上有着相同的立足点,并且对待人的主体性有着类似的价值导向,但是发展伦理学的产生正是基于对传统伦理学的反思,大机器的发展产生了人类新的文明,激起了人类在各个领域的求知欲望,人类仿佛真正意识到上帝只是一种信仰罢了,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但此时的人只是个体,人类的利益只是个别人的利益,这种异化了的人本主义思想投身于实践领域,给人类带了严重的危机,此时所取得的发展几乎是以牺牲为代价的,为人类的未来埋上一颗定时炸弹,生态的破坏与污染已经严重威胁了人类的生存,而发展伦理学提倡的人本主义,是全人类的整体利益,覆盖面更广,整体利益即为最高利益,发展伦理学所强调的发展并不只是追求速度,而是与自然界本身形成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自20世纪以来,生态的破坏所造成的一系列灾难,如水污染、雾霾、沙尘暴等已经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死存亡。发展伦理学认为人类始终要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生存,如果人类灭亡了,那么发展还有什么用?他在追求真正的人本主义的道路上与传统伦理学产生了分歧,真正的人本主义不应该只关心眼前的现实的能体现人主体性地位的东西,而应该考虑未来,不仅关注当代人的利益,更关注子孙后代的发展。
2.批判消费主义文化价值观
发展伦理学的核心价值观是可持续发展,以节约型、环保型为发展手段,而传统伦理学在价值取向上被资本所深深异化,以金钱为衡量价值的唯一。比如以前我们穿衣打扮是满足自身生存,而现如今追求名牌却成为购物之根本,再如环境工人的工作是高尚的工作,他们在替我们守护着地球环境,而在传统伦理学的价值观看来这是最没有出息的工作。消费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多数以消费自然与生态为目的。发展伦理学所提倡的文化价值观是环境价值,既不同于生态伦理学的以自然为尺度的极端性,又不同于传统伦理学以消耗自然为尺度的大众性。环境价值是在人与自然之间找到一种相互和谐的价值取向,既立足于人类整体的生存,又确定自然对人类所产生的反作用能力,发展伦理学在批判消费主义文化价值观时找到了解决冲突的办法,那就是以可持续作为尺度,以伦理为取向,着力于改变传统的生产关系维持自然物的存在,抵制浪费型、破坏型、无节制的生产与消费方式,树立节约型、环保型的生产与消费方式。因此,发展伦理学通过伦理性提出可持续发展问题,并通过自然规范性指导实践。
3.追求真正的价值取向
发展伦理学致力于让全人类明白何为真正的价值取向,即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发展伦理学之所以更加明确人的主体性地位,是因为他更加重视人类的生存的永久性,而非暂时性的。发展伦理学看到了传统伦理学让人类自身深深陷入困境,这种困境便是在重视暂时性时,忘记了永久性,并忽视了自然对人类的反作用。人类曾经陶醉于自己的工业成果,现在却不得不费心研究抵御自然侵袭的工具,那么为什么不换一种相处方式呢?为什么我们的文明成果总是要以破坏与过度消费自然为前提呢?在大力提倡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对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进行重新思考,普罗泰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然而科学证明人只不过是万物的一种,人类的实践要以认识自然为基础,这样才能改造自然。发展伦理学与传统伦理学其实是二元论与一元论的对立,发展伦理学是以人为本与以自然为本的双重准则,认为人类应该利用自然客观规律指导实践。发展伦理学让社会与生态、人类与自然之间协调发展,将人类的思想与行动产生统一性。人类要真正先认识自己,适应自然,改变自私自利的思想,着眼现在,放眼未来,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互利共赢的关系。自然既不是人类的主人,又不是人类的奴仆,平等理性地与自然共同发展、共同前进,人类的前景才会越来越好。
四、发展伦理学的重要意义
在发展伦理的视野中,和谐发展是一种理想的实现形式。它通过不同形式的追求,在一个循矩渐进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发展伦理学是一门新形式的学科,它隶属于社会科学领域。当今社会,和谐发展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荣,我国的社会发展策略印证了和谐发展的科学性。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在立足中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義哲学的基本原理,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与以往不同的是我们要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不仅在环境方面,在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建设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和谐因素。用和谐的全面性指导实践。在社会发展方面,要充分融入人文关怀,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发展伦理学要求我们,发展要受伦理与道德方面的制约。
发展伦理学其实就是研究人的发展,研究人与自然和谐的一种学说。在发展伦理学中,“人”是主体。但是人类存在一种共性,那就是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看重眼前的既得利益,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尤为显著,在市场经济主导的大环境下,社会的发展逐渐体现出不可持续性。这就导致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频发,经济发展与人文环境和资源的冲突。虽然近些年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依然不可否认的是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导致各种矛盾,带来各种弊端。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这些矛盾,把我国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国家。从治理环境、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做起,建立起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互的模式,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建设,最终实现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总之,发展伦理学要把对自身的理论研究和对我国发展问题的研究相结合,一方面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伦理,广泛吸取并借鉴西方发展伦理学的合理部分,挖掘传统的天人合一精神和对自然的敬畏,探究我国保护自然的策略和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另一方面研究我国当前所需解决的矛盾和面临的危机,全面实施和谐发展政策。在新的历史发展趋势下,发展伦理学经过不断充实与发展,将迎来一个新时期。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发展伦理学的研究。
作者:赵旭超
第3篇:伦理学视角下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
近年来,高校外部环境、学生主体、学校及高等教育改革的急剧变化,使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如:管理理念陈旧,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管住学生”成了学生工作的原则;传统的能力评价观束缚了高校学生的自我发展等等。本文基于以上冲突的分析和伦理失范因素来探求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这同时也是摆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项严峻课题。
一、管理与伦理的关系及其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运用
管理与伦理,历来就有着密切的联系,任何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总是与伦理或道德问题相关。首先,从管理与伦理的关系来看,它们不仅相互体现、相互渗透,而且相互补充、相互制约。著名学者成中英说:“伦理是内在的,管理是外在的,我们今天要强调:既要建立一个好的伦理,同时就要建立一个好的管理”。伦理是社会文化的内核,又是组织管理的灵魂和支柱,伦理对管理的规范在于能运用一种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被一定社会组织认同的伦理文化、行为规范去同化组织成员,以形成组织团体的凝聚力,维护和协调组织的内在秩序。此外,伦理的价值还为管理的评价标准提供了道义标准,人们总会以伦理道德为参照物,强调管理的合伦理性。同时,管理对伦理也具有强化作用。伦理用自身的力量严格规范着管理的行为目标和价值取向,而管理则以自已的方式强化着伦理精神。这些不仅有利于现代和谐管理目标的实现,而且能促进社会的伦理文化建设。进而对于高校的学生管理而言,伦理精神的弘扬更能孕育大学的人文理念。
其次,從高校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主体与对象来看:高校学生管理的对象是人,这一特性决定了其管理目标、评价标准的伦理性,管理主体和对象的伦理道德取向、伦理追求、伦理期待的一致性。与其它管理不同,学校管理最为本质的特征是指向人的培养、成长与发展,学校管理者往往同时也是教育者或育人者。学校作为一种履行特殊社会功能和文化使命的组织,高校学生管理的管理者与学生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受教育、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关系,其人文属性应该是一个伦理共同体。“相对于传统学生管理来说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其精髓理念应用‘道德管理’四个字表达,并以此为基石构建科学管理的逻辑框架和理论体系。”一定程度上讲,伦理道德对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约束性要比法律、法规更广泛、更有力。通过伦理道德可以弥补法律法规的缺陷,同时提升教育管理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通过伦理道德可以促进人与人的合作,有利于教育管理行为的微妙性和一致性,激励人们积极进取,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通过伦理道德可以帮助解决教育管理实践中的道德难题和伦理困境;总之,将伦理道德的理念注入高校学生管理中不仅有助于提高教育管理者的职业道德素质,理顺和改善现代教育管理中的人际关系和公共关系状态,促进教育管理效率和效果的提高,更有助于教育管理者和学生获得全面、和谐的发展。
再次,高校学生管理的最终目标与高等教育的目标相一致,都是关注人的成长与发展。这一目标本身应该是充满道德关怀与伦理指向的。但学生管理的道德目标并不是简单的“以德治教”或“以德治校”的口号,也不是单纯地要求领导和管理者成为完人、圣人,成为道德典范的追求。关于这个问题,萨乔万尼的研究值得我们深思,他首先提出了道德领导的理念。领导权威源于何方呢,萨乔万尼认为:“教育管理者的领导活动以及校内其他人的领导活动的权威来源,是学校共同利益意识及对每个人的良好愿望、承诺与职责。”也就是说,道德权威主要来源于教师在广泛享有共同价值、观念和理想时所产生的义务和责任。这样一种以内化的感受和道德驱动为特征的团队精神,正是我们需求的一种对价值伦理的关注,一种对善的追求。同时,学校管理道德目标的构建也就是重建学校文化的过程,高校学生管理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目标理应构成学校文化中最为核心的部分。
二、高校学生工作干部在管理中尊重、关爱大学生所蕴涵的伦理境界
尊重关爱大学生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是善待一切人、把人本身看作最高价值的思想体系。它强调人本身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选择和自我实现,强调人本身的潜能的实现。人类发展史表明,人本身的自我实现越充分、人的潜能挖掘得越多,社会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便越丰富,社会便越繁荣进步。在高校学生管理中贯彻人道主义精神,就是为了提高大学生自我实现的水平,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潜能。
1.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贯彻人道主义精神,就是要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善待所有学生、仁爱所有学生,把学生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奉为伦理管理的基本目标,把学生视为管理的最高目的。人道主义认为,人是宇宙间的最高价值,人是世界的主体,世间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人的利益;人类的一切管理活动,无论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都是为了人与人类的利益。所以,学生管理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实现学生的潜能,使他们成为可能成为的完善的人。
2.尊重关爱大学生作为一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人道性所决定的。它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新型师生关系对大学生深厚的人道关怀与期待,而且这一师德规范还包含明确的伦理层次性。第一个层次的要求是高校学生工作干部要尊重学生,这是在师生关系上对管理者的最基本的要求,是管理者在日常的教育生活中对大学生应有的最起码的态度和行为。当代伦理学告诉我们,在社会活动交往中,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这是人对人应有的最基本的行为标准。也就是说,一个人即使是不做教师,在社会生活中对他人也应是这样,可见对管理者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极为平常的,一点也不为高。从这一基本的意义上讲,在教育活动中,管理者对大学生任何不尊重的行为,都是不应该的。尊重信任作为对管理者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要管理者对犯有错误的大学生放弃进行批评教育的责任,如果是这样,那就变成了放任。对犯错误的大学生可以有必要的批评教育,但不能侮辱大学生的人格,不能漠视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漠视或侮辱大学生人格和自尊,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还有可能造成大学生的畸形发展。
分析尊重关爱大学生这一道德规范所具有的伦理层次,对于高校学生工作干部进行职业道德修养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高校学生工作干部如果经常从这一道德规范所具有的伦理层次上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反省自己,就会不断促进其职业道德的升华。当管理者不仅出于人道性,而且出于责任感来对待大学生的时候,可能会更加尊重信任学生;由尊重信任而上升到关心爱护学生,源于管理者不断的自我修养;而在关心爱护的基础上尊重信任学生,也需要不断通过教师的自我修养来强化理智性和自觉性。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不仅仅要尊重信任学生,更应关心爱护学生,在崇高的育人事业中展示高尚的伦理境界。
三、要强化学生工作中人本管理的伦理意蕴
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人才的竞争也同样日趋加重,人本的管理模式不仅在各企事业单位中受到高度的重視,在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中也有着重要的伦理意蕴。
1.深入贯彻学生管理中的人本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要素。党中央在新的时期提出了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观点,这是我党以及国家领导人在新时期下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思想。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必须要有科学的观点作为引导。高等学校肩负着为祖国培养高素质储备人才的任务,高校的发展是国家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
2.强化学生管理中的人本管理可以促进高等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必将展开全方位的改革。在高等教育管理中,对人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重视和发挥程度如何,将成为影响和决定未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高等教育改革的指导性原则,就是要突显以人为本的思想。
3.强化学生管理中的人本管理是教育目标实现的根本保证。我国高等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现代大学最根本的任务是培养具有高素质、创新型的高级专门人才,所以,现代大学最重要的办学理念,就是以人为本。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是一切教育活动的中心。
作者:曹璐
第4篇: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视阈下道德教育的性别探究
关怀伦理学兴起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年代初的美国,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卡罗尔·吉利根(CarolGilligan)首先对科尔伯格著名的“三水平六阶段”道德发展理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在科尔伯格进行的道德发展阶段的实验中,吉利根对其“女性道德发展似乎不足”的现象提出了质疑,进而提出在女性的道德思维中存在着“关怀”的道德取向,从而建构了关怀伦理学。[1]
一、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解读
女性主义(Feminism)始于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它的兴起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从母系时代的母权制度到父系时代的父权制度后、进入到了全面向父权制度挑战以实现人类男女平等的“平权时代”。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怀的伦理学理论。这种伦理学将以往视女性特质的关怀上升为普遍意义的伦理学范畴。因而区别于传统的以男性为主导的公正伦理。
卡罗尔·吉利根和内尔·诺丁斯作为关怀伦理学的奠基者,他们两位学者之间的观点有着明显的区别。吉利根曾经从历史与哲学的视角建构的全面关怀伦理学,并在理论上反思重男轻女的整个社会文化传统。她指出:关怀伦理学是对整个社会而言的一种价值观,而不仅仅是针对女性的。强调男女都应负起关怀的责任,关注他人的需要,认识到关系的意义。[2]
著名教育家内尔·诺丁斯教授在关怀伦理学中形成了完整而深刻思想体系。本文主要以其关怀伦理学及其道德思想理论作为代表来论述道德教育中的性别研究。诺丁斯的在关怀伦理学中提出,关系是人们存在的前提,而关怀则是道德的根基。她提出互相关心是人的基本心理需要。关心是处于关系之中的生命状态,我们不能将关心过分地认为一种美德。诺丁斯指出被关怀者的接受才是关怀行为的完成,关怀关系存在并延续依赖于被关怀者认可了关怀者的关心。即包含了接受、认可与反应的被关怀者意识的存在。否则无论关怀者如何做,其行为都不能被被关怀者视为一种关怀行为。[3]
二、道德与性别
女性主义伦理学研究表明,两性差别是存在的,并表现在他们道德价值重心、道德思维模式与道德价值取向等方面。
1.道德价值重心。男性与女性由于思维特点的差异而对众多的甚至包括社会、人类等主要问题有着不一样的视角与看法。对布莱拜克和诺丁斯等人的女性伦理思想研究归纳,可以看出两性的道德价值重心的迥异。(表一)
由此表格可以看出,女性总体上偏向“关怀”,而男性总体上偏向于“公正”,但是这并不表明女性就抛弃了公正或是男性抛弃了关怀,只是彼此的侧重不同罢了。所谓“男性道德”和“女性道德”只是相对而言的,不能一概而论,其差异也并不意味着道德上两性绝对的对立不容。
2.道德发展方式。相对于女性,男性的理性与独立的思维方式投射在在道德上则表现出相对于女性更为公正的道德取向。而关系性思维方式的女性在道德发展上则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关怀取向。科罗伯斯研究证实,男性的关怀与道德发展阶段呈负性相关。如果我们理性地分析实证研究的结果,女性主义所说的关爱等品质并不是简单的就可以用量化的研究方法来测量,而且所采用的测量工具主要是科尔伯格量表,目前的研究不论是理论依据还是方法上的统计都依赖并倾向于解释这一理论。在长时间男性占统治地位的文化环境中,女性长久的压抑自己本性的道德观,所以说实证研究结果不能否认女性在道德上的新发现。[5]
3.道德思维模式。在思维方式上男性更倾向于将自己理解为理性而独立的个体。相对于男性思维的这种个体性与独立性,女性表现出明显的关系倾向。女性往往从关系出发把个体理解为关系中的个体。男女思维模式在道德发展上如原则性、情境性上也体现出一定的不同:男性的思维方式相比较而言更具有逻辑性,面对问题寻求答案时往往依据普遍的原则,以所处的环境和内心世界为支点出发;女性则强调依据情感、态度、情景作为推理基础。在主动与被动性上,女性更倾向于以主动的思维方式表现出对人的关怀,男性表现出对人的尊重的被动思维方式。
在传统文化的熏染之下,社会文化形成了以“男主外、女主内”为特点的男性社会角色分工,并在这种社会共同认同的文化氛围的规范下形成了女性的家庭主妇式生活方式,温柔、顺从、体贴和内敛成为东方女性必备的美德。这一文化传统所诠释的两性道德发展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对女性的偏见,也带来了女性道德价值的压抑。因此,男性和女性在道德上表现出来的差异性从本质上看是由构成社会的文化环境与传统决定的。
人类的道德有“男性道德”和“女性道德”,在人类的生活中背负着不同的使命,二者相携相生共同构成了人类的道德结构。但是,在伦理学、社会学和道德教育实践中,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贬低“女性道德”、抬高“男性道德”的形式长期存在,主要有显性歧视、隐形歧视和反向歧视三种表象形式。[6]社会上部分群体、个体公开宣称男性优于女性就是一种显性的性别歧视;隐形歧视就是采取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而这些标准和要求就是从男性的角度进行出发和考虑的;反向歧视就是通过赞美女性的某一特征而把女性仅仅局限这一特征的领域。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多数是隐形歧视,即采用男性的评价标准衡量两性。
在道德理论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的同时,在道德实践中也同样存在,具体到教育领域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对于道德方法,柯尔伯格认为灌输既不是教授道德的方法,也不是一种道德的教学方法。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则探讨了道德教育的四种方法:榜样(modeling)、对话(dialogue)、实践(practice)和认可(confirmation)。榜样在道德教育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但是在关怀伦理学看来,榜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在关怀关系中,关怀要被关怀者所感受,要让被关怀者知道自己被关怀、被尊重,展现的是人性化的关怀;对话是开放的、自由的,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对话是真实感情,彼此之间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充满关心的关系从而得以建立;其次,因为关心的观念与态度是由实际经验形成的。实践可以给人们提供锻炼关心技巧的机会,并给发展每个人的个性提供成长的机会。实践的领域应尽可能是多领域的,并强调实践的无偿性。相关领域的研究已经揭示了男女两性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性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我们对此并不否认,但是我们可以利用女性主义关怀伦理的相关伦理,根据两性不同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不能进行“一刀切”教育,构建道德教育的性别和谐。
在多元化时代的境遇中,人们价值判断也趋于多元化,对于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的研究让我们以更活跃的思维去开拓道德教育的空间。从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的视角浅析道德教育中的性别问题有待于要我们进一步探究,希望能开启一个关心和了解未来道德教育发展的方向。
作者:张美娟
下一篇:德性伦理学特点探讨论文(共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