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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化文化 经济社会的人文建构

发布时间:2015-10-04 15:31

21世纪已经到来。
21世纪是一个全球普遍经济化的时代。对于这一点,已经不会有多少人再去怀疑或心存不满--我们现在其实就已经处在了一个经济社会的自行有序的发展进程之上,这个进程所展露的具体态势,就是以一种不可遏止的力量把我们直接引入新世纪的黎明;我们不仅已经亲身体会到这一力量的巨大强制性,我们也已经从这个经济社会最初的强势表现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成就感和精神自信力,并且期待着它能够给我们带来更为持久的收获。
当然,全球普遍经济化时代的最明显特征,不仅在于它有着直接的经济学意义,即它形成了一种物质高速增长的普遍效应,在社会物质形态的积聚与丰富方面提供了全球一致的发展趋势,为社会进步确立了广阔的经济前景。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化时代在强调自身物质层面的具体利益特性的同时,同样也产生了对于一种适应经济社会价值情势的文化体系的建构要求,亦即在社会的经济实践过程中成功地造就出一种新的人文态度、人文意志和人文实践。它表明,面对新的世纪及其时代特征,文化的建构必须能够提供一种有效的价值立场,从而为人类在新的世纪带来新的生活可能性。
因此,在我们探索、设计新世纪的文化建构策略时,在我们寄希望于新世纪的人文前景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该对这种新文化的基本立足点、新人文的内在实践特性,有一种适合于经济化时代要求、满足人类在经济社会中普遍利益的总体把握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形成我们对于新文化的基本认识。
在我看来,对于"审美化文化"的建构,正是我们在思考21世纪人类生存与发展问题的时候,所寻求确立的一种全新的文化意识或曰文化理念。
这种"审美化文化"的核心,是在强调人类生存实践、生存需要的普遍性之历史前提下,在公正地对待经济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与人的日常生活的直接动机之基础上,充分张扬"爱、和平与美"的人类精神追求及其价值表现的平凡性与常态性,亦即在人的日常生活的形象之维上,克服那种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恢复人的具体生活的直观性及其感性魅力。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首先是"审美化文化"建构与"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所谓"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是指那种建立在文化一元性之上,以精神的抽象性、理性的至上性和审美的主观超越性为指归的古典形态的人文/美学体系及其价值标准。在这样一种人文/美学体系、价值标准中,人的生存现实的基本前提及其合理性,无一例外地都被制度化为理性权力的自律活动和结果;文化"正当性"的实现,在彻底拒绝了人的直接欲望的可能性、日常动机的必要性之基础上,仅仅是作为一种先在理性的规范展开与功能而存在并获得自己的合法化。尽管"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也赞美、有时甚至是高度诗意地想象了"人"的本体生存的理想之境;就像在柏拉图、奥古斯丁、培根、斯宾诺莎、康德、谢林、黑格尔等人,或中国的儒道释哲学那里,"人道"始终是一个令人倾心神往而又要求着不懈的真理性探求的话题。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在古典世界观或价值体系范围里,"人"、"人道"从来都不是一个具有其自身自然合法性的对象。 换句话说,对于精神抽象性的偏好,对于理性至上性的执着,以及对于感性有限性和缺陷性的理性防范和伦理超度,始终构成为古典体系中"人"与自己的文化的最基本的美学关系。也因此,在古典形态的文化建构、价值确立中,其美学形式只能是不断寻求一种哪怕在最直观的层面上同样对于理性至上性的有效叙事方法。如同我们在古典艺术体系中所看到的,感性的审美欢悦总是被牢牢掌握在理性强大而沉着的制约力之中,"不逾矩"既是艺术行为之于这种文化价值理性的最明确的表征状态,同时也是艺术体系本身作为一种美学意识形态的合法化功能的实现。如果说,在这样的美学意识形态中仍然存在着对于日常过程中人情世故的表现;如果说,在这样一种以理节情、以理辖情的文化制度中仍然保留了"人道"的追寻,那么,这种"表现"、这种"追寻",首先突出了"人"对"理"的服从与信仰,突出着理性的无尚威严及其冷峻庄重的审美效应。由是,在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中,我们所看到的,便是一种排拒日常生活的生动性和世俗利益的具体性,直接连接着意志力的强化、伦理精神的无尽修炼与崇尚自我牺牲的"神圣"意识。
正因此,在古典的人文/美学体系里,其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价值话语,就是"和谐"与"崇高"的理想性话语:"和谐"强调着"理" 节制"情"或"情"融于"理"的合法化实践;"崇高"则表达了个别性对群体性、个体对社会的自我主动牺牲的必要承诺与内心景仰。
一句话,作为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的精神守护制度,"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实际上已经把所有一切感性的存在过程、人的世俗目的性与需求,统统逐出(或者说是纳入)了理性的唯一合法的权力形态之中。一切超常规的、超个体的、超现实的东西,在理性的胜利欢呼声中被指定为一种精神的存在方式而获得了"人性价值"的褒奖。反过来,人的一切常态的、具体的、生动的东西则成了"无意义"的证明,并且被归入到"美/审美"的对立面而遭到遗弃。
我们所提倡的"审美化文化"建构,恰恰是要对抗于这样一种作为古典人文/美学体系之精神制度的"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事实上,在我们把" 充分张扬’爱、和平与美’的人类精神追求及其价值表现的平凡性与常态性"、" 恢复人的具体生活活动的感性直观魅力"理解为 审美化文化"的建构核心的时候,我们所力图表达的,首先就是一种极具现实意识形态力量的文化"反抗"--反抗理性以"历史"的线性形式对整个人类生活实践的引诱,反抗理性将那种以个体自我牺牲所换来的"和谐"与"崇高"当作人在现实中不可拒绝的光荣加诸我们的头上,反抗理性以制度化的强制话语把我们从享受生活的实际欢娱中拖了开去。可以这样说,寻求 审美化文化"的建构,所要求的就是;第一,个体与社会能够回到同一个价值天平之上,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环视、搜求自己最普通平常的利益与满足;人是作为一个具体的存在,而不是处处体现为"理性的公民",不仅能够充分自觉到自身自然欲望的合法性,而且能够坦然面对社会的强制而勇敢地捍卫和实现自己的基本人性。第二,文化"审美化"的合理价值尺度,不是一种屈服于理性权力暴政的文化标准,而能够重新直面人的普遍的日常生活过程及其基本欲望;能够重新在文化价值体系内部肯定人的世俗情感的合法身份,从而以一种新的美学方式恢复人类对于"爱、和平和美"的感性体会,真正实现人与自身生活的直接同一。
这样,我们所意欲实现的新世纪中"审美化文化"之于"爱、和平与美"的体现,在根本上就是反对了古典人文/美学体系,即反对"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的一种新的人文/美学形式。这样一种新的人文/美学形式,不拒绝理性、社会或群体的客观性,但它不会因此降低甚至否定人的感性合法性以及与之相联的人的存在的全面性;它并不拒绝人在精神理想层面上对于无限展开的和谐世界、崇高理想的心灵期待,但它不会将之视作人的存在的唯一根据,并且同样不会因此而放弃人在现实世界里对于自身世俗性权利的自爱与自尊、自信与自立。对于新文化的"审美化"建构来说,感性之维不是像它在古典体系中所呈现的那样是一个"被囚禁的无赖"形象;相反, "审美化文化"的建构目标,就是要恢复人与生活之感性关系的堂皇的叙事性魅力,使之成为人"活着"的现实根据。

还有一个问题要说明的是:"审美化文化"的建构在充分正视人的具体感性存在过程中,如何能够保持"爱、和平与美"的人类精神追求及其价值表现的平凡性与常态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新的美学形态的实现,"审美化"的具体实践形式又是什么?因为有一点是没有疑问的,那就是"审美化文化"不能仅止于对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的反抗或批判,它应当同时是一种具有强有力的建设性功能的价值体现。"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尽管有着种种片面性、反人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同样也有着特殊的建构功能,即它在长期的历史延衍进程中,不断地从自身体系内部生成了一种对于人、人的生活实践目标的直接规范力量,并且保持了这种规范力量的稳定性和制度化。对于"审美化文化"而言,我们要求的也是它能够为人的生活实践确立起具体明晰的规范性指向,以便文化的现实过程得以在这样的指向上形成持续的展开。
在我看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充分借助一种现实的实践力量,这就是现代经济社会的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事实上,古典人文/美学体系之所以能够产生出以理性为制约的价值形态,"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有效的文化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其直接依赖了某种"精英社会力量"的不懈努力--作为一种将社会文化权力高度政治化和集中化的实践,"精英社会力量"本身的存在合法性正是直接建立在理性话语的极端排他性基础上的,因而它在自身实践中必定强调对于整个社会和具体生活活动中普遍人性与世俗情感的有效控制,以便保证社会规范的制定过程始终掌握在"社会精英"的手中--尽管这最终也只不过是少数人的文化意志体现。那么,与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相反对的"审美化文化"建构,同样应该为自己找到一种具体有效的现实实践力量。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由于在很长的时间里,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一直是被当作"真价值"的对立面、永恒精神/理性的超越对象而存在的,所以,我们把现代经济社会普遍的大众世俗性价值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建构依据,首先就要破除世俗/超越、感性/理性、物质/精神的二元对立意识(一元文化形态的实质正在于通过强调这种二元对立性而将其中的一元加以了绝对化),重新审视世俗存在的价值指向,尤其是将它放在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具体过程中来确定其文化合法性维度。这样,在"审美化文化"中,一方面,感性力量将第一次真正作为一种文化建构依据出现在人的实践过程之中;另一方面,对于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的借助本身,同样也产生出一种非常具体的文化可能性,即人的日常生活的现实满足为有效实现"爱、和平与美"的常态性与平凡性带来了直接成果。人的文化在这样的过程中,才真正是属于全体人的、亲切可感的和直接享受的。
于是,"审美化文化"建构将成为我们生活的自觉,而不是不能触摸的无尽等待;文化的"审美化"才真正确认着人的存在的全面性,而不是将人仅仅当作一个"被投入"的对象而想方设法为之设立各种各样的文化命令,最终却又导致了人与人的生活的严重分离。
当然,由于很久以来,感性与理性的对立、矛盾一直被人为地绝对化了;特别是,由于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常常在反抗理性、反抗超越性的过程中存在一种将自身表象化的倾向,因而,"审美化文化"的建构,同样需要警惕成为另一种"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的危险--感性力量扩张为社会文化实践中的绝对强制性制度,在拒绝理性之维的同时也把自己想象为一种无限的权力。在这方面,90年代中国文化景观已经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参照:当经济社会极度膨胀的物质欲望仅仅作为一种感性消费力量腾空出世,当经济社会的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成为整个社会中唯一的存在,文化的"审美化"便变异为丧失人之生存本体根据的虚浮"影像"--一种纯粹满足了人的感官嗜好、只是讨巧地表现了人"活着"的方式而不体现"活着"的内在目的性的生活"包装"。① 这种情况下,"审美化"过程便在实质上背离了它内在的人性全面的创造要求,"审美"呈现了它的直观物质形式却又再一次失去了对感性/理性、物质/精神、个体性/群体性之对立性的扬弃。质言之,倘若"审美化"仅仅成为一种感性形象而不是人的存在的文化证明活动(自我确认)的话,"审美化文化"建构就有可能重新落入制度化的强制性结构之中,在张扬人的感性合法性的同时却又导致了这种力量的本体基础的急剧的自行消解;人在获得了大规模的官能快乐的同时,却又失去了文化再生的创造能力。对此,我们在提倡"审美化文化"建构时,应当有非常清醒的自觉。
新文化的建构当然是对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的置疑或更新,但却不应该沦落为以一种形式的极端对于另一种形式的极端的简单代换。"审美化文化"建构将带来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的可能性,造就出经济社会中新的人文前景--它不但是对人类物质生产与满足活动的一种积极回应,更是对人的生存整体性的积极肯定。
我们期待着新文化的诞生。我们迎接着新世纪的文化黎明在东方升起。


注释:

① 关于90年代中国大陆文化状况的分析,请参见拙著《文化的嬉戏与承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和拙文《90年代中国审美风尚变革》(《新华文摘》1999年第2期)、《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东方》199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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