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悟妙与审美—中国传统美学中心范畴的选择
发布时间:2015-07-06 11:01
论文关健词:妙 美 悟妙 审美
论文摘要:“妙”和“美”是中国传统美学的两个重要范畴,两者之中“妙”高于“美”,“妙”超越了“美”,“妙”是中国传统美学的中心范畴,中国传统美学的许多主要范畴都与它相关。悟妙是中国传统美学主要的精神活动和最高的精神境界,是自然、人生与艺术的相通点,它是我国古代思想家、艺术家在道家思想基础上融合儒家、佛家思想而逐渐形成的,它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特征。
中国传统美学是以悟“妙”为目的,它所追寻的是人对宇宙人生的体悟,并通过妙悟自然传达出宇宙之永恒、人生之极境,在天人合一的境界中营造出艺术、人生、宇宙万物相通相融的境界,表现在艺术中为神、妙、趣、韵、境等,虽然这里也有对“美”的肯定,但最高的美却是与神妙相通的“大美”,而不是形体的艳丽悦目,最美妙的声响是听之以心的“天籁”“大音”,而不是和谐的五音。因此说,在中国传统美学中有美有妙,妙高于美,妙则必美,妙又超越美,美不一定妙,美与妙是不同层次的审美范畴。“妙是中国美学体系中最重要的范畴,因为,‘妙’最能体现中国艺术的精神,‘妙不可言’是中国艺术家追求的极境;‘妙’是与‘道’、‘气’、‘神’、‘境’属于同一层次的,它要高于‘象’、‘意’、‘韵’、‘味’,最具有形而上意味;妙也最能体现中国美学与西方美学的不同”。在中国古典美学体系中,‘美’并不是中心的范畴,‘美’这个范畴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地位远不如在西方美学中那样重要。
“妙”是以道家思想为主体所形成的审美意识,它与儒家以“和”为中心的审美思想及佛家的空无观念都是相通的。“和”的提出是从物物关系到人人关系,最后上升到人物关系的。其精义主要指多样、差等与统一,更多的反映儒家社会美学和人格美学的特征。社会是由万民之落的帝王和贱如草芥的平民构成,他们组成了多样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和最为贵,上下协调一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得其所,各行其事,天下太平,这是儒家的大“和”。“和”是儒家政治、行为、道德、意识的一种审美体现,也是其人格修养的一种境界。而“和”在指向人生及审美的最高境界上,即在“智者乐水,仁者乐山”,人对自然、宇宙的精驰神往方面,在追求精神的自由、内心的和谐、人与物的相适一体上与道家的妙又是相近相通的。因此说道家的有关认识,更能显示中国人的艺术精神和人生境界。从古代文人的内佛老外儒的表现和先儒而后佛老的选择上看,道家的有关认识更多地体现了人们精神上的自由,也指向了人们的精神极地。这可能与传统政治的极权化和儒家修身以治国的功利目的有关,因为这种背景很容易造成人格面具或人格分离,而道家所显现的更多的是面具背后的某些东西,道家思想往往因其政治角色的淡化而在精神和艺术领域里尽显其光辉。
《老子》最早赋予“妙”以哲学和美学意义。它开篇便论及了“妙”,“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徽。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是众妙之门,是妙的根源根本,“妙”是“道”之“无”,是与道为一、非理性又超感性的存在,“徽”是道之“有”,是道的具体的感性存在,两者同出于道,同谓之玄。玄指玄远幽深,是“妙”和“徽”的显现特征。《老子》多次用到“玄”,用意都较接近,如第六章的“玄牡之门”、第十章的“玄德”、第十五章的“玄通”、第五十六章的“玄同”等。老子认为只有观道体道,才能“玄通”,超“玄牡之门”,最后“玄同”于“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而与物反的深远“玄德”正是“妙”,它玄之又玄指向了终极存在的道,妙可以说就是大道之美的体现。《老子》中还论到“微妙玄通”和“要妙”,所指皆偏于玄远精微以至于“无”的大道。《老子》中“妙”主要指与道相通的哲学意义,但同时也包含了美学意义。老子中的“美”可以分为不同层次。最真最纯最高的美就是大道之美,即妙之为美。其次为具体的感性存在的美。如第二章中:“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天下皆知的美,是可感知的美,如看之宜目,听之悦耳,吃之爽口的东西。但“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老子肯定感性美的存在,但却极力反对对感性美的追求。因为过分追求感官快乐,激发了人的欲望,违反了人性,会造成社会不公,天下不安。老子提出“为腹不为目”,既有实用的原因,也有对复性的追求,老子认为人的各种需求中顺其自然的生存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妙”不求宜目悦耳,但却最接近自然、接近大道,因此说《老子》中“妙”通于道,妙高于美。
庄子对“美”和“妙”都有论述。关于“妙”有:《齐物论》“夫子以为孟浪之言,而我以为妙道之而野,二年而从,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来,六年而鬼,七年而天成,八年而不知死、不知生,九年而大妙。”《渔父》中有“可与往者与之,至于妙道。”等。庄子论“妙”除了老子“妙”“道”为一的“妙道”之外,最突出的就是“九年而大妙”这一论述,它概括了人生之最高精神境界,它由一年到九年的多年修养,由“野”到“不知生死”,在忘我的超越之后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的境界,即“大妙”之境,它是与大道同一的,是体道、悟道之境,是一种既顺从自然又有主体自由的精神体验,在这种境界中可以感受到人生的至美至乐。它是人生的追求,也是中国传统艺术的终极追求。艺术是人生境界的显现,在庄子这里人生境界与艺术达到了统一,艺术所要表现的正是人生在超越自我后所体悟到的与万物同的那种旷达、超脱、自由、快乐。中国传统的诗、文、书、画、音乐等艺术所极力达到的正是这种极境。庄子中论到“美”的地方要多于论“妙”。《知北游》中有“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田子方》中有游心于物之初而感受到的“至美”“至乐”,《秋水》中有“天下之美”,《齐物论》中有毛崎丽姬之美,《天道》中“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等。庄子论美有两层含义,一为与丑相对的美,如毛崎之美、河伯所见之美、逆旅人之妾美等。二为与具体的美相对的“大美”“至美”,这种最完善最高的美就是体道之美,“大美”是天地覆载万物孕育万物、却不自显其功、不为己有、体现大道存在的美,“至美”是游心于物之初所独有的感悟与体验,“物之初”不仅指历时上的初始状态,更是指“无”的状态,即道之所在、孕育万物、决定万物发展变化的潜在可能状态,是一种前在,游心于此,是一种与道为一的观照和体验。“至美”与“大美”同,与“大妙”同。庄子扩大了“美”这个概念的适用范围,丰富了“美”的内含。在肯定具体的美的同时,肯定了最高的美。“美”与“妙”在庄子“大美”“大妙”的层次中被打通了,“妙”也被用于“极妙之言”,指向具体事物的特征,“妙”却反而有具体化的倾向。
到了唐宋,“妙”又与佛家,尤其是禅宗相联系,道与佛在义理上确实有许多相通互补的部分。源于道家以无为本、强调物我一体的自由妙境,与佛家万劫之后无物人心、明心见性的境界是有些相似的,这两者又都融人到中国传统的人生追求与艺术创作之中。唐宋以来,诗、词、文、书、画、乐等艺术创作及相关理论中所涉及的“妙”之多是无法统计的。在唐代画论中,常见这样的词语:“妙物”、“万类皆妙”、“制作之妙”、“象人之妙”、“神妙之方”、“妙将人神”,"水之妙”、“无不妙”、“妙之极”、“重深之妙”、“曲尽其妙”、“无法之妙”、“草木之妙”、“各得其妙”、“最得其妙”、“尽造其妙”、“并极其妙”、“妙处”、“妙悟”等等,可谓妙语连篇,妙解天下。比较有意思的是张怀灌论神、妙、能三品时评价每一品每一位艺术家常用之词多是“妙”字,即使是神品、能品也只品其妙在何处。
悟妙,它是主体对自然、宇宙、人生的观照,以妙悟妙解而会心妙得,超越物我界限,知我知物,知物知我,达到通脱、畅达、自如,感受到精神上的极大愉悦。审美则强调的是主体对对象属性的肯定,由于对象的某种被发现、被创造、被肯定的属性宜于人的某些感官,感受到舒心禅意,审美主要是由视觉、听觉的感知达到心灵拍撼知,悟妙则强调视听之外的心知神会。对美韵认识体现出主体客体间的对应性,悟妙则体砚密主客体之间的相通一致性。悟妙是一种超形式的心得,它虽借一定形式而存在,但它是一种动态的变化的随意而定的相对模糊的潜在,它存之于物,也存之于心,是实与虚的统一,.得到它需要一定的知解力,也需要一定的想象力和直觉。在中国古代的艺术创作中,无论诗词文斌,还是琴棋书百,在艺术的最高境界中都是相通一致的。借艺术对象以写创作者心中之感,而作者之感悟又因对象而生,并寄寓对象之中,这种感悟存于我通于物,是对社会、人生、自然、宇宙的思极所致,在我又无我,以天地心为心,随万物而自然,以求得某种超脱、自由和永恒,这是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活动,是主体对对象的观照,也是对对象的一种向往回归,是精神与物质的统一,物与我的统一,艺术与人生的统一,也正是源于老庄的玄妙之境。所以他们追求的、创造的在并不是对象形伸的感性之美,而是超以形休之美后所感悟到的字宙之永恒、人生之真义。在诗中追求余味之无穷的言外之意,而这种言外之意又如“羚羊挂角无迹求”只可意会难以言表;在绘画中以极简单的线条,极简单的色调包孕色彩缤纷的大千世界;连家居营造、日常起居、朋友’交往也求一自然雅趣,随心适意;甚至大自然中的怪石奇树,因其天设地造之功,也使人们喜不自胜。在这里“美”固然好,但还有比“美”更令人神往并能带来更高精神愉悦的东西。以西方艺术为代表的审美艺术造塑观念是其“最为核心的观念,实证分析是其哲学基础,因而它特别注重感觉感受的第一性,它的艺术创造性是从审美客体的感觉中追寻表达的自由”。中国现代的艺术实践和理论受到了现当代社会生活及西方美学的影响,现当代美学的中心范畴由传统的悟妙转向审美。因此说,悟妙与审美的区别,既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美学的基本特征,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美学、中国传统美学与中国现代美学的差异。
论文摘要:“妙”和“美”是中国传统美学的两个重要范畴,两者之中“妙”高于“美”,“妙”超越了“美”,“妙”是中国传统美学的中心范畴,中国传统美学的许多主要范畴都与它相关。悟妙是中国传统美学主要的精神活动和最高的精神境界,是自然、人生与艺术的相通点,它是我国古代思想家、艺术家在道家思想基础上融合儒家、佛家思想而逐渐形成的,它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特征。
中国传统美学是以悟“妙”为目的,它所追寻的是人对宇宙人生的体悟,并通过妙悟自然传达出宇宙之永恒、人生之极境,在天人合一的境界中营造出艺术、人生、宇宙万物相通相融的境界,表现在艺术中为神、妙、趣、韵、境等,虽然这里也有对“美”的肯定,但最高的美却是与神妙相通的“大美”,而不是形体的艳丽悦目,最美妙的声响是听之以心的“天籁”“大音”,而不是和谐的五音。因此说,在中国传统美学中有美有妙,妙高于美,妙则必美,妙又超越美,美不一定妙,美与妙是不同层次的审美范畴。“妙是中国美学体系中最重要的范畴,因为,‘妙’最能体现中国艺术的精神,‘妙不可言’是中国艺术家追求的极境;‘妙’是与‘道’、‘气’、‘神’、‘境’属于同一层次的,它要高于‘象’、‘意’、‘韵’、‘味’,最具有形而上意味;妙也最能体现中国美学与西方美学的不同”。在中国古典美学体系中,‘美’并不是中心的范畴,‘美’这个范畴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地位远不如在西方美学中那样重要。
“妙”是以道家思想为主体所形成的审美意识,它与儒家以“和”为中心的审美思想及佛家的空无观念都是相通的。“和”的提出是从物物关系到人人关系,最后上升到人物关系的。其精义主要指多样、差等与统一,更多的反映儒家社会美学和人格美学的特征。社会是由万民之落的帝王和贱如草芥的平民构成,他们组成了多样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和最为贵,上下协调一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得其所,各行其事,天下太平,这是儒家的大“和”。“和”是儒家政治、行为、道德、意识的一种审美体现,也是其人格修养的一种境界。而“和”在指向人生及审美的最高境界上,即在“智者乐水,仁者乐山”,人对自然、宇宙的精驰神往方面,在追求精神的自由、内心的和谐、人与物的相适一体上与道家的妙又是相近相通的。因此说道家的有关认识,更能显示中国人的艺术精神和人生境界。从古代文人的内佛老外儒的表现和先儒而后佛老的选择上看,道家的有关认识更多地体现了人们精神上的自由,也指向了人们的精神极地。这可能与传统政治的极权化和儒家修身以治国的功利目的有关,因为这种背景很容易造成人格面具或人格分离,而道家所显现的更多的是面具背后的某些东西,道家思想往往因其政治角色的淡化而在精神和艺术领域里尽显其光辉。
《老子》最早赋予“妙”以哲学和美学意义。它开篇便论及了“妙”,“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徽。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是众妙之门,是妙的根源根本,“妙”是“道”之“无”,是与道为一、非理性又超感性的存在,“徽”是道之“有”,是道的具体的感性存在,两者同出于道,同谓之玄。玄指玄远幽深,是“妙”和“徽”的显现特征。《老子》多次用到“玄”,用意都较接近,如第六章的“玄牡之门”、第十章的“玄德”、第十五章的“玄通”、第五十六章的“玄同”等。老子认为只有观道体道,才能“玄通”,超“玄牡之门”,最后“玄同”于“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而与物反的深远“玄德”正是“妙”,它玄之又玄指向了终极存在的道,妙可以说就是大道之美的体现。《老子》中还论到“微妙玄通”和“要妙”,所指皆偏于玄远精微以至于“无”的大道。《老子》中“妙”主要指与道相通的哲学意义,但同时也包含了美学意义。老子中的“美”可以分为不同层次。最真最纯最高的美就是大道之美,即妙之为美。其次为具体的感性存在的美。如第二章中:“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天下皆知的美,是可感知的美,如看之宜目,听之悦耳,吃之爽口的东西。但“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老子肯定感性美的存在,但却极力反对对感性美的追求。因为过分追求感官快乐,激发了人的欲望,违反了人性,会造成社会不公,天下不安。老子提出“为腹不为目”,既有实用的原因,也有对复性的追求,老子认为人的各种需求中顺其自然的生存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妙”不求宜目悦耳,但却最接近自然、接近大道,因此说《老子》中“妙”通于道,妙高于美。
庄子对“美”和“妙”都有论述。关于“妙”有:《齐物论》“夫子以为孟浪之言,而我以为妙道之而野,二年而从,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来,六年而鬼,七年而天成,八年而不知死、不知生,九年而大妙。”《渔父》中有“可与往者与之,至于妙道。”等。庄子论“妙”除了老子“妙”“道”为一的“妙道”之外,最突出的就是“九年而大妙”这一论述,它概括了人生之最高精神境界,它由一年到九年的多年修养,由“野”到“不知生死”,在忘我的超越之后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的境界,即“大妙”之境,它是与大道同一的,是体道、悟道之境,是一种既顺从自然又有主体自由的精神体验,在这种境界中可以感受到人生的至美至乐。它是人生的追求,也是中国传统艺术的终极追求。艺术是人生境界的显现,在庄子这里人生境界与艺术达到了统一,艺术所要表现的正是人生在超越自我后所体悟到的与万物同的那种旷达、超脱、自由、快乐。中国传统的诗、文、书、画、音乐等艺术所极力达到的正是这种极境。庄子中论到“美”的地方要多于论“妙”。《知北游》中有“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田子方》中有游心于物之初而感受到的“至美”“至乐”,《秋水》中有“天下之美”,《齐物论》中有毛崎丽姬之美,《天道》中“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等。庄子论美有两层含义,一为与丑相对的美,如毛崎之美、河伯所见之美、逆旅人之妾美等。二为与具体的美相对的“大美”“至美”,这种最完善最高的美就是体道之美,“大美”是天地覆载万物孕育万物、却不自显其功、不为己有、体现大道存在的美,“至美”是游心于物之初所独有的感悟与体验,“物之初”不仅指历时上的初始状态,更是指“无”的状态,即道之所在、孕育万物、决定万物发展变化的潜在可能状态,是一种前在,游心于此,是一种与道为一的观照和体验。“至美”与“大美”同,与“大妙”同。庄子扩大了“美”这个概念的适用范围,丰富了“美”的内含。在肯定具体的美的同时,肯定了最高的美。“美”与“妙”在庄子“大美”“大妙”的层次中被打通了,“妙”也被用于“极妙之言”,指向具体事物的特征,“妙”却反而有具体化的倾向。
老庄后的汉魏六朝时期,多以“妙”为美或者把通于“妙”的神、气、趣、韵等作为审美的极境,此时“美”也已经成为人们审美认识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但“美”与“妙”的关系仍然承袭老庄已有之论。这主要原因不是“妙”与“美”自身的问题,而是中国传统艺术创作及审美中对审美极境层次的认识问题,既然审美是人生的自由和快乐的充分显现,是通过艺术追求而达到的人生至境,是人与自然万物、宇宙和谐的体现,那么人们所追求的就不仅在对称比例了。“妙”可以称人、称事、称物,有声妙、曲妙、戏妙、言妙、文妙、才妙、思妙、态妙等,“妙”字在汉代已广泛流行,并被用之于多个领域,并指向审美的奇特发现、感悟、精妙表达等特征。同期的著述中也有些论及“美”。在(淮南子》中有多篇谈到“美”,如(说山训》“美之所在,虽污辱,世不能贱;恶之所在,虽高隆,也不能贵”等,“美”与先秦儒道所论接近,指与丑相对的事物中具体的可感知的完美的特征,这与我们当今所论的美丑之美也是完全一致的,而问题在于古人所论之中,不止于美,“妙”的内含比“美”要丰富许多。到了魏晋南北朝,由于社会的变化,玄学的盛行,谈玄体无、超脱自然、同天地精神相往来更是艺术家的人生和艺术创作的向往,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是人生的至乐。这是一段社会最动荡、生活最不安定、人生最痛苦、精神最向往超脱自由的时期,相对地是较适合人生艺术化的时期,即用艺术追求替代人生追求,融人生追求于艺术追求。所以,此时被老庄强调的幽深玄远的“妙”字进一步体现其美学含义,曹植《魏德赋》“超天路而高峙,阶青云以妙观”,《世说新语·巧艺》中顾恺之论画“四体妍蛋,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刘裸《文心雕龙·丽辞》“《易》之《文》《系》,圣人之妙思也”等,这里的“妙”包括这样几个层次:第一是“妙观”,指生活中的人们及艺术创造者要独具慧眼,独有惠心,能目及心会。第二是“妙思”,即指思之巧妙,更指思与妙通,“寂寞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神思》)第三是“妙得”,这是目与心会,思与境偕时的突然悟人,豁然而明。第四是“妙处”,借艺所传达出的或直接为人感悟的一种境界,在艺术为传神写照,在人生为超脱后的身心自如,两者同为“大妙”之境的显现。这里还有妙心、妙手、妙文等,由此可把整个的审美特征、审美追求概括为一“妙”字。
到了唐宋,“妙”又与佛家,尤其是禅宗相联系,道与佛在义理上确实有许多相通互补的部分。源于道家以无为本、强调物我一体的自由妙境,与佛家万劫之后无物人心、明心见性的境界是有些相似的,这两者又都融人到中国传统的人生追求与艺术创作之中。唐宋以来,诗、词、文、书、画、乐等艺术创作及相关理论中所涉及的“妙”之多是无法统计的。在唐代画论中,常见这样的词语:“妙物”、“万类皆妙”、“制作之妙”、“象人之妙”、“神妙之方”、“妙将人神”,"水之妙”、“无不妙”、“妙之极”、“重深之妙”、“曲尽其妙”、“无法之妙”、“草木之妙”、“各得其妙”、“最得其妙”、“尽造其妙”、“并极其妙”、“妙处”、“妙悟”等等,可谓妙语连篇,妙解天下。比较有意思的是张怀灌论神、妙、能三品时评价每一品每一位艺术家常用之词多是“妙”字,即使是神品、能品也只品其妙在何处。
悟妙,它是主体对自然、宇宙、人生的观照,以妙悟妙解而会心妙得,超越物我界限,知我知物,知物知我,达到通脱、畅达、自如,感受到精神上的极大愉悦。审美则强调的是主体对对象属性的肯定,由于对象的某种被发现、被创造、被肯定的属性宜于人的某些感官,感受到舒心禅意,审美主要是由视觉、听觉的感知达到心灵拍撼知,悟妙则强调视听之外的心知神会。对美韵认识体现出主体客体间的对应性,悟妙则体砚密主客体之间的相通一致性。悟妙是一种超形式的心得,它虽借一定形式而存在,但它是一种动态的变化的随意而定的相对模糊的潜在,它存之于物,也存之于心,是实与虚的统一,.得到它需要一定的知解力,也需要一定的想象力和直觉。在中国古代的艺术创作中,无论诗词文斌,还是琴棋书百,在艺术的最高境界中都是相通一致的。借艺术对象以写创作者心中之感,而作者之感悟又因对象而生,并寄寓对象之中,这种感悟存于我通于物,是对社会、人生、自然、宇宙的思极所致,在我又无我,以天地心为心,随万物而自然,以求得某种超脱、自由和永恒,这是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活动,是主体对对象的观照,也是对对象的一种向往回归,是精神与物质的统一,物与我的统一,艺术与人生的统一,也正是源于老庄的玄妙之境。所以他们追求的、创造的在并不是对象形伸的感性之美,而是超以形休之美后所感悟到的字宙之永恒、人生之真义。在诗中追求余味之无穷的言外之意,而这种言外之意又如“羚羊挂角无迹求”只可意会难以言表;在绘画中以极简单的线条,极简单的色调包孕色彩缤纷的大千世界;连家居营造、日常起居、朋友’交往也求一自然雅趣,随心适意;甚至大自然中的怪石奇树,因其天设地造之功,也使人们喜不自胜。在这里“美”固然好,但还有比“美”更令人神往并能带来更高精神愉悦的东西。以西方艺术为代表的审美艺术造塑观念是其“最为核心的观念,实证分析是其哲学基础,因而它特别注重感觉感受的第一性,它的艺术创造性是从审美客体的感觉中追寻表达的自由”。中国现代的艺术实践和理论受到了现当代社会生活及西方美学的影响,现当代美学的中心范畴由传统的悟妙转向审美。因此说,悟妙与审美的区别,既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美学的基本特征,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美学、中国传统美学与中国现代美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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