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逻辑的演进与实践美学的崛起
发布时间:2015-07-06 11:11
【内容提要】从美学本体来看,当代美学的逻辑演进是沿着自然本体论(客观物质说)→意识本体论(主观意识说)→历史(实践)本体论(客观社会说)这一历史顺序发展的。实践美学的崛起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对前此美学学派的扬弃。
【关键词】客观说/主观说/主客观统一说/客观社会说/实践/自然人化
一
在对实践美学作追根溯源的学术史探讨时,不能不回到那次影响深远的美学大讨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成为实践美学崛起的缘起,而实践美学的崛起除了借助时代的意识形态氛围外,更主要的是凭自身的发展逻辑奠定了其主流地位。
美学大讨论的缘起最早可以追溯到1949年以前。朱光潜分别于1932年和1936年出版了《谈美》、《文艺心理学》等著作,在读者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蔡仪于1947年出版《新美学》,试图建立唯物主义美学体系,其中对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体系作了批评。1953年《文艺报》发表了吕荧的《美学问题》一文,批评蔡仪的《新美学》,指出其与客观唯心主义的天然联系,接着蔡仪提出了反批评,认为吕荧的观点是主观唯心主义的。随后,《文艺报》、《哲学研究》、《人民日报》等有组织地刊发批判朱光潜解放前美学思想的文章,黄药眠、贺麟、曹景元、王子野等人从哲学根源、政治影响等方面对朱光潜作了学术和政治的批判。面对大规模有组织的批判,朱光潜写了《我的文艺思想的反动性》一文刊发于《文艺报》,对自己解放前的美学思想作了系统的自我否定。李泽厚在《哲学研究》1956年第5期上发表《论美感、美和艺术》一文,在批判朱光潜的同时尝试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建立新的美学体系。这时在阵营分明的批判中发生了戏剧性变化。黄药眠判定朱光潜为“食利者的代表”,其美学是“食利者的美学”。蔡仪接着在1956年12月1日的《人民日报》上撰文《评“论食利者的美学”》,指责黄本人的观点与朱一样,是唯心主义的。蔡仪的这一掉转方向,使对朱光潜的一致的批判转入美学论争。为回应蔡仪的批评,朱光潜撰写了《美学怎样才能既是唯物的又是辨证的》刊于1956年12月25日的《人民日报》,批评了蔡仪的观点,提出了自己学习马列之后的新的主客观统一论的美学。1957年1月9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李泽厚的《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一文,批评了蔡和朱,进一步论证了的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问题。《人民日报》在一个月时间内发表的三篇相互驳难的论文奠定了这次美学讨论的基调,此后的美学观点的论争和发展基本围绕着这三种观点展开。蔡仪对本阵营的反戈一击在客观上改变了对朱光潜单向的政治批判的调子,在一定程度上把美学批判转到学理和学术批评层面上来。随后,美学讨论在各种刊物上展开,《新建设》、《红旗》、《学术月刊》、《人民日报》等纷纷发表美学文章,蒋孔阳、周来祥,马奇,敏泽、高尔泰、宗白华等人纷纷发表自己对美学问题的看法。讨论围绕着美的主客观性和自然美问题以及艺术的一般原理等,各派意见纷然交锋,或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或批驳对方,或维护与发展一种观点。实践美学即发源于美学批判到美学讨论的转变中。
二
从美学本身的逻辑来看,实践美学的提出正是建立在对前几种观点批评的基础之上。从几种观点出现的时序看,蔡仪的客观论在解放前的《新美学》中已提出,吕荧的主观论在1953年批评蔡的文章中提出,朱光潜在解放后学习马克思主义过程中提出了新的主客观统一论,李泽厚援引《巴黎手稿》对朱和蔡作了批评,提出了实践论美学的客观社会说。从逻辑上看,这几种美学观点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本体论(客观物质说)——意识本体论(主观意识说)——历史(实践)本体论(客观社会说),恰好与西方哲学从古典到近现代(法国机械唯物主义——德国古典唯心主义——早期马克思)的历史发展一致。从逻辑行程看,前几种美学观历史地构成了实践美学的逻辑前提。
蔡仪的美学思想集中在解放前出版的《新美学》一书里。在讨论中,蔡没有正面阐述自己的美学思想,主要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批评朱和李等人。对于美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蔡仪的回答是:“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于是美不能如过去许多美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的东西,便很显然可以明白了。”[1](p68)又说:“总之美的事物就是典型的事物,就是种类的普遍性、必然性的显现者,在典型的事物之中更显著地表现着客观现实的本质、真理,因此我们说美是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理的一种形态,对原理原则那样抽象的东西来说,它是具体的。”[2](p55~56)蔡仪强调美与真的一致,这个真不是艺术之真,而是现实之真,是现实生活的客观必然规律和本质。显然,这种符合论的真理观抹杀了艺术本身的特质和情感的逻辑,美不过是这种抽象真理的形象显现。在蔡仪那里,美只是人的认识的对象,是与人的实践生活,与人的主体无关的东西。美是预成的,先天的,等着人们去认识,所以蔡仪的学说只关认识论,不关实践论,其本体论是自然物质本体论,这就使他无法解释美产生的哲学根源,只能说美是亘古就有的万古如斯的实体。
美的形象是个别中显现着一般,即典型性,典型是个别和一般的统一,其中一般是主导,对其认识依靠的是人的理性,因此感性和理性统一中理性为主导,这就导致了蔡仪否定审美之中的情感、直觉等非理性因素,斥责朱光潜等注重情感性的人为非理性的主情主义。典型说的哲学根源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这种哲学以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为根本,认为哲学的要义是达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现象与本质相对,本质是现象背后的看不见摸不着而又规范着现象的东西,只有靠逻辑理性才能把握它,本质是最高的真,这种哲学观导致了蔡仪的审美认识论的理性主义。由于脱离社会生活来统一自然美和社会美,蔡的典型说显得勉为其难,不得不在典型的规定之后加上诸多补充说明。哲学的规定应该是抽象的,最有一般性和概括性的,这就足以说明蔡的美的规定没有达到一般抽象的层次。
蔡仪直接搬用经典作家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以及反映论原则解释审美,认为美感是对美的反映。把审美当作认识和反映,美学即是认识论,事实上是取消了美学本身。蔡仪的静观唯物主义遵循主客二分思维模式,把美这个人文科学的对象等同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象自然科学那样做客观的分析,这是十七、十八世纪旧唯物主义受自然科学理性认知方式影响的结果。在蔡仪那里,美学确实为自然科学之一,他说:“因为很显然,对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能力,自然科学有关的认识能力,都只是社会的人才有的,也是在社会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却不能说自然事物的本质规律,自然科学的对象,也只能是社会的而不是自然的。”[3](p45)它把对美的认识与自然科学中对物质对象的认识等同,把人对花的美和对花的红的认识等同,美也像事物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一样,是超社会超时代的,历万古而不变的客观存在。蔡仪不理解马克思的实践观,从旧唯物主义出发盲目地否定实践观对美学的意义。蔡仪把李泽厚的自然人化命题直接推演于审美现象,使之滑稽化而否定它,不理解自然人化只是一个哲学前提和基础,不能直接解释具体的审美现象。透过历史的沉积,现在来看,蔡试图用唯物主义来解决美学问题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蔡的美学观的哲学基础是自然物质本体论和反映论。是近代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的产物,其美是客观存在的典型,美感是对美的反映的学说根本就还没有进入美学本身的问题域,只能作为中国当代美学史上历史地被扬弃的一个环节。
从美学问题本身来说,吕荧的主观论是对蔡仪客观论的否定。吕荧的主要观点集中表现在《美学问题》、《美是什么》等文章中。他认为“美,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于美的看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同是一个东西,有的人会认为美,有的人却认为不美;甚至于同一个人,他对于美的看法在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原先认为美的,后来会认为不美;原先认为不美的,后来会认为美。所以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美是人的一种观念,而任何精神生活的观念,都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而形成的,都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观念。……美的观念也是如此”。[3](p5)又说:“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自从美学提出以来,深思的唯物论者从来没有把关当做离开人的客观存在看待。”[3](p272)吕的批评对象是蔡,指出蔡的见物不见人的唯物主义离客观唯心主义并不远,他对自己的美学观较少正面阐述,只说美是一种观念,但缺乏哲学论证,没有给这种美学观一个思辨的哲学基础。吕荧的这种旧唯心主义色彩浓厚的直观观点自然难以驳倒蔡仪,因为就经验的朴素的直观观点来说,美的客观说比主观论更为有力。吕见美是客观的典型不能自圆其说,就说美是主观的,又把这种直观主义信念比附马克思的学说,导致其论证的逻辑混乱。吕荧把美、美的观念、美学混为一谈,把观念来源的客观性当作观念本身的客观性,许多论证缺乏形式逻辑,这是其理论没有说服力的原因。另一个坚持主观论的人物高尔泰也是激情多于逻辑。高尔泰说:“美与美感,实际上是一个东西.……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它就不存在。要想超越美感去研究美,事实上完全不可能。”[3](p285)这在客观主义认识论模式成为主流的时代氛围里,是一个有学术勇气的论断。他接着说:“我们说‘牵牛花是美的’,这是人的意识在发表意见,是感觉在表示自己,而不是对牵牛花的说明。[3](p286)这种分析很接近分析哲学对术语概念的厘定,说出了关于美的一个真相,是天才的闪光。高尔泰说:“大自然给予虾蟆的,比之给予黄莺和蝴蝶的,并不缺少什么,但是虾蟆没有黄莺和蝴蝶所具有的那种所谓‘美’,原因只有一个:人觉得它是不美的。……‘美’是人对事物自发的评价。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主观,就没有美。”[3](p287)与吕荧一样,高立于日常经验直观,缺乏哲学的分析,但其天才的灵感使他在那个时代说出了关于美的真正合理的见解,比如,“事实上,艺术在创造着美,这美不是在艺术家的劳动过程中,而是在读者受到感动的时候产生出来的”。[3](p292)这就与接受美学的观点相同了。“假如艺术不是把艺术家灵魂深处的东西带到外界来的桥梁,那么它又是什么呢”?[3](p414)虽然与前面的观点不一致,但与朱光潜一样,重视作家的主体性,与当时的反映论美学相对立。事实上,美就在美感中,美就是美感。客观主义认为不论人喜欢与否,《红楼梦》的美是客观存在的,但这个存在着的美在哪里呢?存在于人物形象林黛玉贾宝玉身上吗?存在于故事情节和节奏安排上吗?都不是,它的美只存在于某个人的美感中,这样说来,美等于美感就不是一个错误的命题了。高尔泰的缺点是没有展开论证,一种理论观点没有哲学的提升就只是自然经验形态的东西,只是一种流行的意见。主观论美学很快就被斥为主观唯心主义而遭到否定。
朱光潜的主客观统一说是对客观说和主观说的扬弃。在美学讨论中,朱引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把“物”与“物的形象”,美的条件与美区别开,认为自然美只是艺术美的雏形。他的主要观点是客观事物只有美的条件,美的生成决定于人的意识。朱立足于艺术活动的现实,批评了蔡、李等人抹杀审美主体对于美的作用。相对于客观主义,朱光潜更为重视艺术主体性;相对于主观说,朱更有理论深度。朱吸收了蔡的美的条件,认同吕的审美主体,是两者的结合。朱光潜从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实际出发,认为美是主观意识与客观条件统一的产物:“如果把‘美’下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说,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溶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4](p403)但朱光潜引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论和列宁的反映论,表明他仍然是在认识论而非本体论层面解释美的本质,这就为李泽厚的客观社会说的出现做了逻辑铺垫。
讨论中几乎没有人赞同蔡的典型说,主要是以朱为代表的强调个体主体性及主观意识形态作用的主观派与客观社会派的论战。究其原因,主要是朱光潜基于艺术审美活动的事实,难以驳倒,而李泽厚的实践观因为找到了实践这个人与自然的中介而有深厚的哲学根基。而且,李的反映论美学对个体在审美活动中的漠视,美的本源与美的具体生成之间的中介的断裂都使批评者很容易找到把柄。现在看来,朱光潜是在认识论,在具体的艺术创作方面立论,而李泽厚是在本体论,在美的哲学根源上谈问题,两者的问题域不在一个层面上,美学讨论在一定程度上是无的放失。
作为审美活动客观化的审美对象,美的产生离不开主体和对象的审美素质,主观说和客观说各自抓住一端,后来蒋孔阳和周来祥以审美关系概念把两方面统一起来,但审美关系根源于社会实践,因此只有李泽厚抓住了美学的哲学基础。因此,从美学讨论本身的逻辑来看,是蔡仪——吕荧——朱光潜——李泽厚。相比而言,前三派是在主客体对立的前提下强调主观心理或客体物质对于美的生成作用,其哲学基础是近代西方哲学的主客对立二元论,而李泽厚以实践统合主观心理和客观物质,是在实践本体论而非认识论层面探讨美的本质问题,这就使其理论更具深度。基于各种原因,讨论中赞同李泽厚的基本观点,试图以马克思的实践观来解释美的问题的人占多数。
蒋孔阳、曹景元、继先、敏泽等人明确地赞同实践观的美学,反对朱和蔡,认为美既不是人的心灵和意识可以随意创造的,但也不能离开人类社会生活,不是一种物质的自然属性的存在。他们主张从实践对人和自然的改造中寻找美和美感的根源:“一方面,就美感的源泉与审美的对象来说,就不是与人无关的一般的自然界,而是人在劳动的过程中,按照自然的规律所改造了的自然界。……由于它是人的现实,人在当中揭示了自己丰富的本质,所以我们人也才能够发现和欣赏它的美.……另方面,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的主观感受世界,他的各种感觉器官,也不是什么天生的,一成不变的,也是历史社会的产物。”[5](p314-315)作为审美对象的现实和作为主体的人的审美能力都是人们在劳动实践中客观地形成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所以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美客观独立地存在于我们身外,不以我们的意识为转移,它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属性。因为人类社会生活本身是客观的,所以美也是客观的。自然美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人的一系列的改造自然的活动,目的都不是要消灭自然,而是要把自然引导到人的生活中来,使它们成为‘人化的自然’。正是这种‘人化的自然’,构成了人的活动的现实背景,成为人类美感对象的自然。”[6](p192)
这些坚持实践观的美学理论可以归为客观主义一派,其共同倾向是把美客观化、实体化、先验化。他们承认实践观对于美学的意义,但对于《巴黎手稿》的理解比较肤浅,基本停留在旧的静观唯物主义的水平上,不理解马克思实践范畴的丰富含义;对美学范畴没有展开论述,具体的哲学论证也没有超过李泽厚;基于自然主义的日常经验态度,预设了美的先在性,也就是说,对于个体而言美是先天的存在,美感只能反映美、认识美。如果面对美的事物而没有美感,那只是美感能力不够。这种不经反思,没有批判的朴素信念发展到极端,竟然把关认作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正因为美是物质,因此美学问题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如上所说,必须划分在美是物质还是意识上”;[7](p403)囿于自然主义科学认知模式,把审美等同于认识,有论者站在认识论立场上批评朱光潜:“实际上美感就不成其为一种认识反映,而只不过是一种情感活动罢了。这显然是不对的。”[6](p405)也就是说,作者认为美感是一种认识,而非情感。但不是没有人认识到对真的反映(认识)和对美的反应(鉴赏)的区别,有论者认为:“鉴赏和认知的区别不是感性和理性的区别,而是感情和理智的区别。我们对美的鉴赏总是感情的。”[8](p97)作者认为,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都不是对美的鉴赏,而是对美的认知。但在反映论的强大洪流中,这种声音太微弱了,人们普遍忽视了审美的独特性。许多自称实践派的文章的立论基于粗朴信念,凭经验直观加上几句经典作家的言论就匆忙得出结论,缺乏系统深刻的哲学论证。凭经验只能达到康德所批评的独断论,而讨论中的论证混乱,逻辑不清,术语模糊,断章取义等毛病都使这次美学讨论显出学理上的不成熟。由于对客观的迷信,使实践美学在创始之初就打上了深刻的机械唯物主义印记,这使它与反映论美学在某些观点上具有一致性。
在美学讨论中,给予实践美学以理论论证的完备性和彻底性的,除了李泽厚外,另一个代表人物洪毅然值得书写一笔。如果说李是实践美学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创建者,那么洪毅然则是其坚定的拥护者和理论的阐发者。在当时的理论建构中,洪与李一道,笔战群儒,为实践美学的崛起做出了重要贡献。
洪也是在人通过实践与自然的双向对象化中来论述审美活动与生产实践活动的关系,认为美感是在劳动对世界以及人自身的改造中逐步培养起来的。洪的美的定义是:“美是一切事物处于人类生活实践关系中所自己具有的、体现其好的内在品质的、外在可感知的形象。”[6](p93]所谓事物好的内在品质,指其原有的好的自然属性,在人的生活关系中所取得的好的社会意义。“人化的自然”如何取得美的意义呢?洪毅然解释说,如果某个人化的自然物正处在对于人有这种那种有益于其生活向前发展要求的好作用,那么它对于人的生活就是一个具有好的意义的事物。这种好的意义是事物处于对于人的某种一定的具体关系之中,是实际客观地具有的,所以是一种客观的性质。这种客观本质,由其自然物质性的色、线、形、音等构成的形象显现出来,成为那种本质的外部形象特征即为美,反映于人们的直观感受,必引起一种喜悦爱好和赞赏即为美感。
洪毅然强调美客观地存在于事物本身的形象中,美离不开事物自然性方面的形式诸因素。李泽厚在论证美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矛盾统一时,强调社会性因素的决定作用,相对忽视了美的自然性因素的重要性。洪毅然批评说,美既关乎物的社会性本质又关乎物的自然性本质,美的寄宿者——物的形象也必然体现这种矛盾的统一,“只有这样,一切物的形象在形式方面的色、线、形、音等,才能具有美或不美的意义。同时也只有这样,一切物的社会性内容和意义,才能体现于具体可感觉的物的形象之形式方面的色、线、形、音等”。[3](p373)洪力求在社会性与自然性,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善(好)与真(形象)的矛盾统一中把握美,他批评实验美学片面抓住自然性,蔡仪只抓住自然性而不自觉地放跑了社会性,李泽厚没有足够地重视自然性,其社会性难免落空,朱光潜则把社会性误作主观性,必然否认美的存在的客观实在性。[3](p375)洪的基本观点是,美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美感的差异只是人们主观能动性反映的差异。美是艺术的特性也是文艺以外一般现实界所具有的一种属性,艺术美是自然美的反映,反映需有艺术家的主观能动性,但其本身由对象引起,受对象一定条件所制约,美感是美的反映和模写、复写。艺术美只是比自然美更集中、更典型、更理想、更精粹而已。艺术美客观地存在于艺术形象本身中。
洪毅然企图在美学中应用马克思的实践观,并试图在人与自然的矛盾对立统一中解决美学问题。但他把美感与美的对立推向极端,把美客观化、绝对化,显得僵硬。由于过分强调反映论,主体在审美活动中只有被动消极的一面,洪毅然竟然连移情作用也否认了。[6](p111)总的来说,洪坚持在实践观上探索美学问题,使实践美学在初期更趋完善化、体系化,为实践美学在大讨论中的崛起做出了贡献。同时,他更强调矛盾对立而非统一,使实践美学趋向稳固化和僵化,这就把实践美学的弊端暴露出来,使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实践美学的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三
实践美学是在美学大讨论中崛起的,而美学大讨论之所以在较少程度上受到政治干扰,意外地成为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学术争鸣,这不能不是说是一个奇迹。究其原因,一是外部政治环境的宽松。鉴于此前的历次政治批判运动中出现的“左”的思想倾向,党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956年5月26日,陆定一代表中共中央作了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提出“艺术上不同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的双百方针。美学讨论趁此之风,较少受到政治的干扰,使讨论得以在学术层面上进行。二是美学本身的逻辑使其相对独立于政治,而且朱光潜深厚的学养和清醒的态度使反驳批评他的人在一定程度上较少偏离学理本身的逻辑。三是解放初期涌现了很多新的人民大众的文艺现象,需要美学给予解答,而且美学本身的人文性、理想性和自由性使其与当时整个社会心理相契合,这些都使美学论争没有遭到前此学术批判的厄运,成为在夹缝中生存的难得的学术争鸣。除此之外,实践美学之所以能崛起还有以下原因:一是主流意识形态所确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以及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的重新发表,实践概念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取得了主导的学术地位。二是文艺界对胡风、胡适、俞平伯唯心主义学术的批判,强调唯物、客观等,实践美学借此东风赢得了广泛的认同。三是实践美学的客观论、社会性在自然和经验信念上更能投合人们的观念。四是实践美学具有相对完善的理论建构。实践美学是在本体论而非认识论层面上解决美的本质问题,并把实践观运用于美学范畴的结构。基于各种原因,我们可以说,是历史选择了实践美学。
综合上述,实践美学崛起于特定的时代氛围中,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同时,实践美学是在对前此美学学说的否定扬弃的基础上产生的。从现代视阈看,实践美学由于先天原因,具有不可克服的矛盾和局限性。
【参考文献】
[1] 蔡仪.新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2] 蔡仪.蔡仪美学论文选[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3]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中国当代美学论文选(第1集)[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4.
[4] 《文艺报》编辑部.美学问题讨论集(第6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
[5] 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6]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当代美学论文选(第2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
[7] 《文艺报》编辑部.美学问题讨论集(第4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
[8] 《文艺报》编辑部.美学问题讨论(第5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
【关键词】客观说/主观说/主客观统一说/客观社会说/实践/自然人化
一
在对实践美学作追根溯源的学术史探讨时,不能不回到那次影响深远的美学大讨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成为实践美学崛起的缘起,而实践美学的崛起除了借助时代的意识形态氛围外,更主要的是凭自身的发展逻辑奠定了其主流地位。
美学大讨论的缘起最早可以追溯到1949年以前。朱光潜分别于1932年和1936年出版了《谈美》、《文艺心理学》等著作,在读者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蔡仪于1947年出版《新美学》,试图建立唯物主义美学体系,其中对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体系作了批评。1953年《文艺报》发表了吕荧的《美学问题》一文,批评蔡仪的《新美学》,指出其与客观唯心主义的天然联系,接着蔡仪提出了反批评,认为吕荧的观点是主观唯心主义的。随后,《文艺报》、《哲学研究》、《人民日报》等有组织地刊发批判朱光潜解放前美学思想的文章,黄药眠、贺麟、曹景元、王子野等人从哲学根源、政治影响等方面对朱光潜作了学术和政治的批判。面对大规模有组织的批判,朱光潜写了《我的文艺思想的反动性》一文刊发于《文艺报》,对自己解放前的美学思想作了系统的自我否定。李泽厚在《哲学研究》1956年第5期上发表《论美感、美和艺术》一文,在批判朱光潜的同时尝试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建立新的美学体系。这时在阵营分明的批判中发生了戏剧性变化。黄药眠判定朱光潜为“食利者的代表”,其美学是“食利者的美学”。蔡仪接着在1956年12月1日的《人民日报》上撰文《评“论食利者的美学”》,指责黄本人的观点与朱一样,是唯心主义的。蔡仪的这一掉转方向,使对朱光潜的一致的批判转入美学论争。为回应蔡仪的批评,朱光潜撰写了《美学怎样才能既是唯物的又是辨证的》刊于1956年12月25日的《人民日报》,批评了蔡仪的观点,提出了自己学习马列之后的新的主客观统一论的美学。1957年1月9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李泽厚的《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一文,批评了蔡和朱,进一步论证了的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问题。《人民日报》在一个月时间内发表的三篇相互驳难的论文奠定了这次美学讨论的基调,此后的美学观点的论争和发展基本围绕着这三种观点展开。蔡仪对本阵营的反戈一击在客观上改变了对朱光潜单向的政治批判的调子,在一定程度上把美学批判转到学理和学术批评层面上来。随后,美学讨论在各种刊物上展开,《新建设》、《红旗》、《学术月刊》、《人民日报》等纷纷发表美学文章,蒋孔阳、周来祥,马奇,敏泽、高尔泰、宗白华等人纷纷发表自己对美学问题的看法。讨论围绕着美的主客观性和自然美问题以及艺术的一般原理等,各派意见纷然交锋,或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或批驳对方,或维护与发展一种观点。实践美学即发源于美学批判到美学讨论的转变中。
二
从美学本身的逻辑来看,实践美学的提出正是建立在对前几种观点批评的基础之上。从几种观点出现的时序看,蔡仪的客观论在解放前的《新美学》中已提出,吕荧的主观论在1953年批评蔡的文章中提出,朱光潜在解放后学习马克思主义过程中提出了新的主客观统一论,李泽厚援引《巴黎手稿》对朱和蔡作了批评,提出了实践论美学的客观社会说。从逻辑上看,这几种美学观点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本体论(客观物质说)——意识本体论(主观意识说)——历史(实践)本体论(客观社会说),恰好与西方哲学从古典到近现代(法国机械唯物主义——德国古典唯心主义——早期马克思)的历史发展一致。从逻辑行程看,前几种美学观历史地构成了实践美学的逻辑前提。
蔡仪的美学思想集中在解放前出版的《新美学》一书里。在讨论中,蔡没有正面阐述自己的美学思想,主要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批评朱和李等人。对于美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蔡仪的回答是:“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于是美不能如过去许多美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的东西,便很显然可以明白了。”[1](p68)又说:“总之美的事物就是典型的事物,就是种类的普遍性、必然性的显现者,在典型的事物之中更显著地表现着客观现实的本质、真理,因此我们说美是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理的一种形态,对原理原则那样抽象的东西来说,它是具体的。”[2](p55~56)蔡仪强调美与真的一致,这个真不是艺术之真,而是现实之真,是现实生活的客观必然规律和本质。显然,这种符合论的真理观抹杀了艺术本身的特质和情感的逻辑,美不过是这种抽象真理的形象显现。在蔡仪那里,美只是人的认识的对象,是与人的实践生活,与人的主体无关的东西。美是预成的,先天的,等着人们去认识,所以蔡仪的学说只关认识论,不关实践论,其本体论是自然物质本体论,这就使他无法解释美产生的哲学根源,只能说美是亘古就有的万古如斯的实体。
美的形象是个别中显现着一般,即典型性,典型是个别和一般的统一,其中一般是主导,对其认识依靠的是人的理性,因此感性和理性统一中理性为主导,这就导致了蔡仪否定审美之中的情感、直觉等非理性因素,斥责朱光潜等注重情感性的人为非理性的主情主义。典型说的哲学根源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这种哲学以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为根本,认为哲学的要义是达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现象与本质相对,本质是现象背后的看不见摸不着而又规范着现象的东西,只有靠逻辑理性才能把握它,本质是最高的真,这种哲学观导致了蔡仪的审美认识论的理性主义。由于脱离社会生活来统一自然美和社会美,蔡的典型说显得勉为其难,不得不在典型的规定之后加上诸多补充说明。哲学的规定应该是抽象的,最有一般性和概括性的,这就足以说明蔡的美的规定没有达到一般抽象的层次。
蔡仪直接搬用经典作家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以及反映论原则解释审美,认为美感是对美的反映。把审美当作认识和反映,美学即是认识论,事实上是取消了美学本身。蔡仪的静观唯物主义遵循主客二分思维模式,把美这个人文科学的对象等同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象自然科学那样做客观的分析,这是十七、十八世纪旧唯物主义受自然科学理性认知方式影响的结果。在蔡仪那里,美学确实为自然科学之一,他说:“因为很显然,对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能力,自然科学有关的认识能力,都只是社会的人才有的,也是在社会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却不能说自然事物的本质规律,自然科学的对象,也只能是社会的而不是自然的。”[3](p45)它把对美的认识与自然科学中对物质对象的认识等同,把人对花的美和对花的红的认识等同,美也像事物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一样,是超社会超时代的,历万古而不变的客观存在。蔡仪不理解马克思的实践观,从旧唯物主义出发盲目地否定实践观对美学的意义。蔡仪把李泽厚的自然人化命题直接推演于审美现象,使之滑稽化而否定它,不理解自然人化只是一个哲学前提和基础,不能直接解释具体的审美现象。透过历史的沉积,现在来看,蔡试图用唯物主义来解决美学问题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蔡的美学观的哲学基础是自然物质本体论和反映论。是近代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的产物,其美是客观存在的典型,美感是对美的反映的学说根本就还没有进入美学本身的问题域,只能作为中国当代美学史上历史地被扬弃的一个环节。
从美学问题本身来说,吕荧的主观论是对蔡仪客观论的否定。吕荧的主要观点集中表现在《美学问题》、《美是什么》等文章中。他认为“美,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于美的看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同是一个东西,有的人会认为美,有的人却认为不美;甚至于同一个人,他对于美的看法在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原先认为美的,后来会认为不美;原先认为不美的,后来会认为美。所以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美是人的一种观念,而任何精神生活的观念,都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而形成的,都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观念。……美的观念也是如此”。[3](p5)又说:“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自从美学提出以来,深思的唯物论者从来没有把关当做离开人的客观存在看待。”[3](p272)吕的批评对象是蔡,指出蔡的见物不见人的唯物主义离客观唯心主义并不远,他对自己的美学观较少正面阐述,只说美是一种观念,但缺乏哲学论证,没有给这种美学观一个思辨的哲学基础。吕荧的这种旧唯心主义色彩浓厚的直观观点自然难以驳倒蔡仪,因为就经验的朴素的直观观点来说,美的客观说比主观论更为有力。吕见美是客观的典型不能自圆其说,就说美是主观的,又把这种直观主义信念比附马克思的学说,导致其论证的逻辑混乱。吕荧把美、美的观念、美学混为一谈,把观念来源的客观性当作观念本身的客观性,许多论证缺乏形式逻辑,这是其理论没有说服力的原因。另一个坚持主观论的人物高尔泰也是激情多于逻辑。高尔泰说:“美与美感,实际上是一个东西.……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它就不存在。要想超越美感去研究美,事实上完全不可能。”[3](p285)这在客观主义认识论模式成为主流的时代氛围里,是一个有学术勇气的论断。他接着说:“我们说‘牵牛花是美的’,这是人的意识在发表意见,是感觉在表示自己,而不是对牵牛花的说明。[3](p286)这种分析很接近分析哲学对术语概念的厘定,说出了关于美的一个真相,是天才的闪光。高尔泰说:“大自然给予虾蟆的,比之给予黄莺和蝴蝶的,并不缺少什么,但是虾蟆没有黄莺和蝴蝶所具有的那种所谓‘美’,原因只有一个:人觉得它是不美的。……‘美’是人对事物自发的评价。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主观,就没有美。”[3](p287)与吕荧一样,高立于日常经验直观,缺乏哲学的分析,但其天才的灵感使他在那个时代说出了关于美的真正合理的见解,比如,“事实上,艺术在创造着美,这美不是在艺术家的劳动过程中,而是在读者受到感动的时候产生出来的”。[3](p292)这就与接受美学的观点相同了。“假如艺术不是把艺术家灵魂深处的东西带到外界来的桥梁,那么它又是什么呢”?[3](p414)虽然与前面的观点不一致,但与朱光潜一样,重视作家的主体性,与当时的反映论美学相对立。事实上,美就在美感中,美就是美感。客观主义认为不论人喜欢与否,《红楼梦》的美是客观存在的,但这个存在着的美在哪里呢?存在于人物形象林黛玉贾宝玉身上吗?存在于故事情节和节奏安排上吗?都不是,它的美只存在于某个人的美感中,这样说来,美等于美感就不是一个错误的命题了。高尔泰的缺点是没有展开论证,一种理论观点没有哲学的提升就只是自然经验形态的东西,只是一种流行的意见。主观论美学很快就被斥为主观唯心主义而遭到否定。
朱光潜的主客观统一说是对客观说和主观说的扬弃。在美学讨论中,朱引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把“物”与“物的形象”,美的条件与美区别开,认为自然美只是艺术美的雏形。他的主要观点是客观事物只有美的条件,美的生成决定于人的意识。朱立足于艺术活动的现实,批评了蔡、李等人抹杀审美主体对于美的作用。相对于客观主义,朱光潜更为重视艺术主体性;相对于主观说,朱更有理论深度。朱吸收了蔡的美的条件,认同吕的审美主体,是两者的结合。朱光潜从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实际出发,认为美是主观意识与客观条件统一的产物:“如果把‘美’下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说,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溶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4](p403)但朱光潜引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论和列宁的反映论,表明他仍然是在认识论而非本体论层面解释美的本质,这就为李泽厚的客观社会说的出现做了逻辑铺垫。
讨论中几乎没有人赞同蔡的典型说,主要是以朱为代表的强调个体主体性及主观意识形态作用的主观派与客观社会派的论战。究其原因,主要是朱光潜基于艺术审美活动的事实,难以驳倒,而李泽厚的实践观因为找到了实践这个人与自然的中介而有深厚的哲学根基。而且,李的反映论美学对个体在审美活动中的漠视,美的本源与美的具体生成之间的中介的断裂都使批评者很容易找到把柄。现在看来,朱光潜是在认识论,在具体的艺术创作方面立论,而李泽厚是在本体论,在美的哲学根源上谈问题,两者的问题域不在一个层面上,美学讨论在一定程度上是无的放失。
作为审美活动客观化的审美对象,美的产生离不开主体和对象的审美素质,主观说和客观说各自抓住一端,后来蒋孔阳和周来祥以审美关系概念把两方面统一起来,但审美关系根源于社会实践,因此只有李泽厚抓住了美学的哲学基础。因此,从美学讨论本身的逻辑来看,是蔡仪——吕荧——朱光潜——李泽厚。相比而言,前三派是在主客体对立的前提下强调主观心理或客体物质对于美的生成作用,其哲学基础是近代西方哲学的主客对立二元论,而李泽厚以实践统合主观心理和客观物质,是在实践本体论而非认识论层面探讨美的本质问题,这就使其理论更具深度。基于各种原因,讨论中赞同李泽厚的基本观点,试图以马克思的实践观来解释美的问题的人占多数。
蒋孔阳、曹景元、继先、敏泽等人明确地赞同实践观的美学,反对朱和蔡,认为美既不是人的心灵和意识可以随意创造的,但也不能离开人类社会生活,不是一种物质的自然属性的存在。他们主张从实践对人和自然的改造中寻找美和美感的根源:“一方面,就美感的源泉与审美的对象来说,就不是与人无关的一般的自然界,而是人在劳动的过程中,按照自然的规律所改造了的自然界。……由于它是人的现实,人在当中揭示了自己丰富的本质,所以我们人也才能够发现和欣赏它的美.……另方面,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的主观感受世界,他的各种感觉器官,也不是什么天生的,一成不变的,也是历史社会的产物。”[5](p314-315)作为审美对象的现实和作为主体的人的审美能力都是人们在劳动实践中客观地形成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所以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美客观独立地存在于我们身外,不以我们的意识为转移,它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属性。因为人类社会生活本身是客观的,所以美也是客观的。自然美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人的一系列的改造自然的活动,目的都不是要消灭自然,而是要把自然引导到人的生活中来,使它们成为‘人化的自然’。正是这种‘人化的自然’,构成了人的活动的现实背景,成为人类美感对象的自然。”[6](p192)
这些坚持实践观的美学理论可以归为客观主义一派,其共同倾向是把美客观化、实体化、先验化。他们承认实践观对于美学的意义,但对于《巴黎手稿》的理解比较肤浅,基本停留在旧的静观唯物主义的水平上,不理解马克思实践范畴的丰富含义;对美学范畴没有展开论述,具体的哲学论证也没有超过李泽厚;基于自然主义的日常经验态度,预设了美的先在性,也就是说,对于个体而言美是先天的存在,美感只能反映美、认识美。如果面对美的事物而没有美感,那只是美感能力不够。这种不经反思,没有批判的朴素信念发展到极端,竟然把关认作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正因为美是物质,因此美学问题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如上所说,必须划分在美是物质还是意识上”;[7](p403)囿于自然主义科学认知模式,把审美等同于认识,有论者站在认识论立场上批评朱光潜:“实际上美感就不成其为一种认识反映,而只不过是一种情感活动罢了。这显然是不对的。”[6](p405)也就是说,作者认为美感是一种认识,而非情感。但不是没有人认识到对真的反映(认识)和对美的反应(鉴赏)的区别,有论者认为:“鉴赏和认知的区别不是感性和理性的区别,而是感情和理智的区别。我们对美的鉴赏总是感情的。”[8](p97)作者认为,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都不是对美的鉴赏,而是对美的认知。但在反映论的强大洪流中,这种声音太微弱了,人们普遍忽视了审美的独特性。许多自称实践派的文章的立论基于粗朴信念,凭经验直观加上几句经典作家的言论就匆忙得出结论,缺乏系统深刻的哲学论证。凭经验只能达到康德所批评的独断论,而讨论中的论证混乱,逻辑不清,术语模糊,断章取义等毛病都使这次美学讨论显出学理上的不成熟。由于对客观的迷信,使实践美学在创始之初就打上了深刻的机械唯物主义印记,这使它与反映论美学在某些观点上具有一致性。
在美学讨论中,给予实践美学以理论论证的完备性和彻底性的,除了李泽厚外,另一个代表人物洪毅然值得书写一笔。如果说李是实践美学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创建者,那么洪毅然则是其坚定的拥护者和理论的阐发者。在当时的理论建构中,洪与李一道,笔战群儒,为实践美学的崛起做出了重要贡献。
洪也是在人通过实践与自然的双向对象化中来论述审美活动与生产实践活动的关系,认为美感是在劳动对世界以及人自身的改造中逐步培养起来的。洪的美的定义是:“美是一切事物处于人类生活实践关系中所自己具有的、体现其好的内在品质的、外在可感知的形象。”[6](p93]所谓事物好的内在品质,指其原有的好的自然属性,在人的生活关系中所取得的好的社会意义。“人化的自然”如何取得美的意义呢?洪毅然解释说,如果某个人化的自然物正处在对于人有这种那种有益于其生活向前发展要求的好作用,那么它对于人的生活就是一个具有好的意义的事物。这种好的意义是事物处于对于人的某种一定的具体关系之中,是实际客观地具有的,所以是一种客观的性质。这种客观本质,由其自然物质性的色、线、形、音等构成的形象显现出来,成为那种本质的外部形象特征即为美,反映于人们的直观感受,必引起一种喜悦爱好和赞赏即为美感。
洪毅然强调美客观地存在于事物本身的形象中,美离不开事物自然性方面的形式诸因素。李泽厚在论证美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矛盾统一时,强调社会性因素的决定作用,相对忽视了美的自然性因素的重要性。洪毅然批评说,美既关乎物的社会性本质又关乎物的自然性本质,美的寄宿者——物的形象也必然体现这种矛盾的统一,“只有这样,一切物的形象在形式方面的色、线、形、音等,才能具有美或不美的意义。同时也只有这样,一切物的社会性内容和意义,才能体现于具体可感觉的物的形象之形式方面的色、线、形、音等”。[3](p373)洪力求在社会性与自然性,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善(好)与真(形象)的矛盾统一中把握美,他批评实验美学片面抓住自然性,蔡仪只抓住自然性而不自觉地放跑了社会性,李泽厚没有足够地重视自然性,其社会性难免落空,朱光潜则把社会性误作主观性,必然否认美的存在的客观实在性。[3](p375)洪的基本观点是,美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美感的差异只是人们主观能动性反映的差异。美是艺术的特性也是文艺以外一般现实界所具有的一种属性,艺术美是自然美的反映,反映需有艺术家的主观能动性,但其本身由对象引起,受对象一定条件所制约,美感是美的反映和模写、复写。艺术美只是比自然美更集中、更典型、更理想、更精粹而已。艺术美客观地存在于艺术形象本身中。
洪毅然企图在美学中应用马克思的实践观,并试图在人与自然的矛盾对立统一中解决美学问题。但他把美感与美的对立推向极端,把美客观化、绝对化,显得僵硬。由于过分强调反映论,主体在审美活动中只有被动消极的一面,洪毅然竟然连移情作用也否认了。[6](p111)总的来说,洪坚持在实践观上探索美学问题,使实践美学在初期更趋完善化、体系化,为实践美学在大讨论中的崛起做出了贡献。同时,他更强调矛盾对立而非统一,使实践美学趋向稳固化和僵化,这就把实践美学的弊端暴露出来,使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实践美学的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三
实践美学是在美学大讨论中崛起的,而美学大讨论之所以在较少程度上受到政治干扰,意外地成为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学术争鸣,这不能不是说是一个奇迹。究其原因,一是外部政治环境的宽松。鉴于此前的历次政治批判运动中出现的“左”的思想倾向,党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956年5月26日,陆定一代表中共中央作了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提出“艺术上不同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的双百方针。美学讨论趁此之风,较少受到政治的干扰,使讨论得以在学术层面上进行。二是美学本身的逻辑使其相对独立于政治,而且朱光潜深厚的学养和清醒的态度使反驳批评他的人在一定程度上较少偏离学理本身的逻辑。三是解放初期涌现了很多新的人民大众的文艺现象,需要美学给予解答,而且美学本身的人文性、理想性和自由性使其与当时整个社会心理相契合,这些都使美学论争没有遭到前此学术批判的厄运,成为在夹缝中生存的难得的学术争鸣。除此之外,实践美学之所以能崛起还有以下原因:一是主流意识形态所确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以及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的重新发表,实践概念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取得了主导的学术地位。二是文艺界对胡风、胡适、俞平伯唯心主义学术的批判,强调唯物、客观等,实践美学借此东风赢得了广泛的认同。三是实践美学的客观论、社会性在自然和经验信念上更能投合人们的观念。四是实践美学具有相对完善的理论建构。实践美学是在本体论而非认识论层面上解决美的本质问题,并把实践观运用于美学范畴的结构。基于各种原因,我们可以说,是历史选择了实践美学。
综合上述,实践美学崛起于特定的时代氛围中,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同时,实践美学是在对前此美学学说的否定扬弃的基础上产生的。从现代视阈看,实践美学由于先天原因,具有不可克服的矛盾和局限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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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文艺报》编辑部.美学问题讨论集(第4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
[8] 《文艺报》编辑部.美学问题讨论(第5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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