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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主主义到精英主义的过度策略

发布时间:2015-08-21 08:54

第二国际(The Second International)是相对于作为国际工人协会的第一国际而言的,又称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是一个由社会主义政党和工人团体组成的松散自主型的国际联合组织。它是在恩格斯的直接指导下组建的,组织形式民主,誉称“世界工人议会”。②第二国际主要通过代表大会的方式讨论一些各国工人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做出决议或发出号召。从1889年7月14日(在巴黎召开的国际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上)开始形成,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而瓦解,第二国际除了积极争取普选权、八小时工作日和反对军国主义,还提出了在社会之中为所有人争取新闻自由、在党内保障自由讨论和反对观点的主张,其新闻自由理念体现了民主主义的特征。
第三国际(The Third International),又称共产国际(Communist International),是从第二国际分离出去的左翼所组成的一个共产党的国际性联合组织。第三国际是在列宁的直接领导下于1919年3月创建的,组织形式高度集中,自称“世界性的共产党”,后因组织形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于1943年解散。共产国际的自我定位“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领袖和组织者”。③在其对各国共产党发号施令的过程中,提出了精英主义趋向的新闻自由理念。第三国际宣称在社会之中为无产阶级争取新闻自由、坚决剥夺非无产阶级的新闻自由,在党内限制讨论、并压制反对观点和批评言论。本文以下即从社会之中与政党之内两个纬度,对第二国际和第三国际的新闻自由理念进行比较。
社会之中:人人自由与部分人自由
在社会之中,党对于新闻自由所持有的理念,第二国际和第三国际存有较大分歧。第二国际坚称新闻自由是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并积极争取;第三国际则明确主张通过剥夺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以实现无产阶级的新闻自由。
(一)第二国际:为所有人争取新闻自由
第二国际是一个为所有人争取平等的新闻自由等权利的社会主义组织。它从成立之初就号召全体劳动者和被压迫者团结起来,以争取享有与资产阶级同等的新闻自由。在1896年7月的伦敦代表大会上,与会的社会民主党人在一项名为《侵犯自由》的决议中宣布:“一切国家之全体劳动者和社会各阶层都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不可剥夺之权利,并有为争取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而进行结社和公开示威的权利。”④
同时,第二国际的各成员政党也纷纷要求废除各类新闻检查制度,各自提出了人人自由的主张。其中,作为第二国际中影响力最大的成员政党——德国社会民主党(SPD),在其最具影响力的《爱尔福特纲领》(1891年)中,直接宣称:“德国社会民主党进行斗争并不是为了争夺新的阶级特权和优先权,而是为了废除阶级统治和阶级本身,为了使所有的人不分性别和出身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和同样的义务。”德国社会民主党要求“废除所有限制或者压迫自由发表意见以及结社和集会权利的法律。”⑤第二大成员党“法国社会党”,也在其《纲领》中公开宣称:社会党“是为全人类、为一切人谋利益的,并且保证他们享有思想、写作、表达自己的信仰的绝对自由;它主张独立思考的无限权利……”⑥第二国际的另一重要成员政党——捷克社会民主党也强调:“争取工人阶级解放的斗争,意味着不是为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的斗争,而是为争取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消灭任何阶级统治的斗争。”⑦
再次,第二国际的领袖人物也在各种场合中提出了为所有人争取新闻自由的主张。1891年,第二国际的重要代表人物卡尔·考茨基(Karl Kautsky)和爱德华·伯恩施坦(Eduard Bernstein)共同起草了得到恩格斯肯定的《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提出了新闻出版自由是“一切人的平等权利”的著名观点。⑧考茨基不仅主张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前为所有人争取新闻自由,而且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仍坚决捍卫所有人平等享有的新闻自由。⑨法国社会民主党人让·饶勒斯(Jean Léon Jaurès),在1898年的“德雷福斯事件”中,在《小共和国报》上连续发表文章,痛斥当局,为非工人阶级人士德雷福斯努力作无罪辩护,积极捍卫已经争得的新闻自由。
更为重要的是,第二国际的成员政党上台执政后,并没有取消社会的新闻自由。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1918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成为组阁者和执政党。在其上台之后,并没有改变人人自由的理念、取消德国民众已经获得的新闻自由,也没有取消非德国社会民主党或是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⑩该党立足于当时德国的实际,迅速结束了战争,与其它政党和团体一道召开了制宪大会,将平等的、全民的新闻自由主张写入了宪法。1919年,德国国民议会通过的《魏玛宪法》(Weimarer Verfassung)第118条规定:“德国人民,在法律限制内,有用言语,文字,印刷,图书或其他方法,自由发表其意见之权,并不得因劳动或雇佣关系,剥夺其此种权利。如其人使用此权利时,无论何人,亦不得妨害之。”(11)并且,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执政期间,该党的领导人、德国总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虽然经常受到反对势力和不少媒体的过激讽刺和批评,但是艾伯特在任期间从未运用行政权力打压批评者。为了“反对那些大多数人很容易识破的诽谤”,艾伯特只是采用自诉的法律手段(12)应对那些“以怨报德”者。
(二)第三国际:为部分人争取新闻自由
与第二国际不同,第三国际是一个公开为部分人(可能是少数人,也可能号称大多数人),即为无产阶级争取新闻自由等权利的共产主义组织。它从成立之初就公开宣称是为“工人阶级的多数和贫苦农民的广大阶层”的利益而奋斗。1919年,共产国际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第一条规定:“共产国际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领袖和组织者,是共产主义原则和目标的体现者,它为争取工人阶级的多数和贫苦农民的广大阶层,为确立世界范围内的无产阶级专政,……而奋斗。”(13)
共产国际的两大实际决策者列宁和斯大林,则先后强调了共产主义者所追求的新闻自由是部分人的自由,即阶级的自由,而不是所有人的自由。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明确提出阶级自由的理念,特 别强调要区分哪个阶级的新闻自由。当时列宁指出:“只要最好的印刷所和大量的纸张被资本家霸占,只要资本还保持着对报刊的控制(在世界各国,民主制度与共和制度愈发达,这种控制也就表现得愈明显,愈露骨,愈无耻,例如美国就是这样),这种自由就是骗局。……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将是由共产主义者建立的制度”。(14)继列宁之后,斯大林继续用新闻出版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来说明新闻自由是阶级的自由,而不是所有人的自由。1927年11月,他在回答德国和丹麦的工人代表的提问时强调:“你们说的是什么样的出版自由?哪一个阶级的出版自由……资产阶级的还是无产阶级的?如果指的是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那么这种自由在我国是没有的,……所有这些以及其他很多为工人阶级出版自由所必需的东西都完全掌握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手里。这在我们这里就叫做工人阶级的出版自由。”(15)
同时,作为共产国际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成员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即后来的苏联共产党),(16)尽管“并不是革命一胜利就封闭了所有资产阶级报刊和非布尔什维克的政党报刊”,但是在列宁将无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设想变成现实的过程中,以一系列不可避免的“暂时”和“紧急”为由取消了所有人平等享有的新闻自由,设立了报刊法庭,签署了《出版法令》,“将反动的大资本的报刊及其印刷所收归国有,将广告的发行权由国家垄断”。(17)后来,伴随着部分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对《出版法令》等的反对及辞职,特别是1918年列宁解散立宪会议引发的冲突和国内白卫军的叛乱等,俄共(布)迅速封闭了其他社会主义党派报刊和资产阶级报刊,调查一切反对言论并予以制裁。俄共(布)“从1917年10月到1918年6月就封闭或因其它原因停刊了470家反对派报纸。包括高尔基主编的,发表过他所写的‘不合时宜的’系列文章的《新生活报》也被查禁”。(18)俟苏俄完全实现了和平之后,俄共(布)仍然不愿意恢复所有人(即每个公民)理应享有的新闻自由。1921年,俄共(布)领导人列宁批评要求恢复新闻自由的人是“误入了迷途”,称“出版自由会成为这个世界资产阶级手中的武器……‘出版自由’实际上就是让国际资产阶级马上来收买成百成千的立宪民主党、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的作家,组织他们进行反对我们的宣传和斗争。”(19)列宁明确指出:“我们不愿意自杀,因而决不会这样做。”(20)
政党之内:鼓励讨论与限制交流
在政党之内,党对于新闻自由(当时党内的这种自由主要表现为在报刊上的言论自由、观点自由交流、批评自由、建议自由等)所持有的理念,第二国际和第三国际也存有分歧。第二国际鼓励在报刊上自由讨论、并能宽容反对言论,第三国际则限制自由交流、且压制反对观点。
(一)第二国际:鼓励自由讨论
在1893年的苏黎世代表大会上,第二国际的思想领袖恩格斯指出了第二国际新闻传播政策的基本原则与立场——“允许讨论”,他强调:“为了不致变为宗派,我们应当允许讨论,但必须继续维护共同的立场,松散的联系和历次代表大会所支持的自愿团结,这就足以保证我们取得胜利,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再能从我们手中夺走这个胜利。”(21)从这个保障内部自由交流的原则出发,第二国际内部的不同派别、各成员政党等围绕劳工立法、争取普选权等问题,在第二国际所属的刊物和历次代表大会上展开了激烈辩论。在较有代表性的“米勒兰入阁问题”、“殖民政策风波”、“总罢工问题”等争论中,第二国际从来没有提出一项涉及压制新闻自由的提案,也从来没有采取压制新闻自由的任何行动。
同时,第二国际的各成员党也都自主制定了鼓励党内自由讨论的报刊政策。其中,德国社会民主党将党内自由讨论视为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制定了“监察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和出版委员会”“三权”相互制约的党报体制,在1900年9月的美因兹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组织章程规定:“出版委员会和党执行委员会共同对中央机关报的一切事务特别是编辑部和发行部的人事任免作出规定。出版委员会同党执行委员会产生意见分歧时,由监察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和出版委员会投票表决,三方权利平等,各占一票。”(22)1905年,法国统一社会党制定了“在报刊上允许完全自由讨论理论和方法问题”的党内新闻自由体制,在其《联合声明》中规定:“在报刊上允许完全自由讨论理论和方法问题,但在行动上,所有的社会主义报刊必须严格遵守党的中央机关阐明的代表大会决议”。(23)即使是当时影响较小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也在1903年制定了“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和中央委员会”“两权”制衡的党报政策。其组织章程规定:“党总委员会由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和中央委员会各委派委员二人组成之;……补选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委员,须经一致同意。如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机关报编辑部补选时未能得到一致的同意,可将问题向总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总委员会撤销相当的委员会的决定,问题即以多数票作最后解决。”(24)
此外,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人始终坚持不压制内部的反对派及其言论。例如,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温和派”与“激进派”(25)围绕“航运津贴事件”在报刊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甚至是斗争。当时,党内“激进派”的代表奥古斯特·倍倍尔(August Bebel)与爱德华·伯恩施坦一道坚决捍卫党报编辑部的独立和党内的批评自由,他指出,“国会党团的这种独裁举动的可怕后果将会导致废除党内的新闻自由,报纸将会变成国会党团的机关报,而非全党的机关报。”(26)“倍倍尔甚至当面批评国会党团压制党内言论自由的极度无情,并警告‘温和派’,如果他们还试图压制党内批评,他将被迫诉诸全党。”(27)面对党内“激进派”的激烈批评,党内“温和派”也没有采取过激措施,双方均没有制定压制内部自由交流的政策或制度,也没有互相将对方开除出党。 同样,德国党在处理“青年派”对党的领导机构的批评上,党的领导人并没有以组织与纪律相要求或威胁,始终没有压制或剥夺“青年派”的在报刊上言论自由权利。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除了通过演讲与之辩论,还在报刊上对“青年派”不以事实为依据的盲目批评给予了回应并做出了解释。伯恩施坦在《社会民主党人报》上发表了《关于党内问题》,援引《维也纳工人报》的论述,反驳了“青年派”的指责,他认为,党的领导机构并没有压制党内的批评言论。不少党员也谴责了“青年派”掌握的报纸编辑部“对党的领导的毫无根据的攻击”,并成立地方委员会监督编辑部的工作。恩格斯则批评“青年派”是企图通过党的刊物来指挥党,同时他要求党的领导人不要给他们提供党的领导压制自由发表意见的借口,“要表明你们那里充满着批评的自由”。(28)后来,德国党这种鼓励自由讨论的做法,最终促使极“左”的大部分“青年派”成员回到了正确的立场之上。(29)与此类似,在法国的社会党内,虽然派系林立,但是在1905年实现统一之后,并没有压制党内少数派在报刊上发表意见的自由。对于内部广泛存在争议的米勒兰、伯恩施坦等人,也并没有因为与党的领导人观点不同、与第二国际代表大会统一行动的精神不符,而被开除出党或是开除国际。
(二)第三国际:限制自由讨论
与第二国际不同,在高度集中的组织形式之下,第三国际在内部限制报刊上的自由讨论。
其一,第三国际为“国际”内部讨论和成员政党党内交流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并划定了范围。1919年3月,共产国际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第5条中就明确规定:“关于党的问题,只有在党的有关机关没有作出决议以前,党员和党组织才可以进行讨论。”(30)在1921年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共产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提纲)》中,共产国际要求“党员在当众发表言论时,必须永远表现出自己是战斗组织中的一个遵守纪律的成员。如果在某一问题上对于做法是否正确发生意见分歧时,他们就应当尽可能在当众发表意见之前,先在党组织内进行协商,然后再根据所作的决定行事。”(31)共产国际主张,某一问题是否需要讨论,须有领导机构做出决定,即“各级党组织必须决定,某一项问题是否应由个别同志公开地进行讨论,以及讨论的形式和范围(在报刊上或印成小册子)。如果党组织或党的领导机关的决议,按照其他成员的看法甚至是错误的,这些同志在当众发表谈话时也不应该忘记,削弱或者破坏队伍的统一,是一种最要不得的违反纪律现象和革命斗争中最要不得的错误。”(32)对于违反纪律者,共产国际还指出:“任何一种报纸如果不服从党的指示,就不能被承认是共产党的机关报。”(33)
其二,在共产国际的一系列硬性规定和直接干预之下,各成员政党都制定了限制党内自由讨论的政策或制度。1922年,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法国共产党的党内新闻传播政策的要求是,“党的领导委员会应当通过自己的有关机关对报刊实行经常的监督,根据政治形势对报刊发生一定的指示,使报刊的做法与党在党内或整个政治斗争中所进行的活动保持完全一致。”(34)同年,共产国际又为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制定了新闻出版政策,一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问题》的文件指出:“党报应由中央委员会统一领导。不允许党的中央机关报执行特殊的政治路线,甚至还认为自己有权这样做。即使在编辑部认为党的负责领导人在某一具体问题上犯了错误的情况下,编辑部仍应遵守所通过的决议。编辑部决不是一个超级的机关,相反,它必须像党的其他部分一样服从中央委员会领导。”(35)1924年,共产国际还为意大利共产党制定了新闻出版政策,“中央委员会必须对报刊和议会活动实行严格的监督,集中指导它们的工作,严厉制止每一种违反纪律的现象,而不管这种现象发生在哪一个人身上。”(36)
其三,第三国际及其成员政党都普遍压制内部的反对派别及其言论。尽管1920年俄共[布]九大通过了列宁提出的建立党内争论刊物(《争论专页》)的决议,但是伴随着政治局势的变化,特别是“喀琅施塔得”事件的发生,(37)俄共[布]开始限制党内的公开争论。1921年,列宁在十大的工作报告中称“过去太奢侈了”,他严肃指出:“争论的局面变得极其危险,简直构成了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威胁”,“我们必须结束这方面的争论。党代表大会是能够而且应当做到这一点的,党代表大会应当从这件事中吸取应有的教训,把它补充到中央的政治工作报告里去,把它确定下来,肯定下来,变成党必须遵守的义务,变成法律。”(38)这样,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批评了内部的“工人反对派”及其观点,并解散了一切派别组织。因为“工人反对派”认为“批评的自由、在党的会议上不同派别有自由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讨论的自由,这些已不再是工人反对派单独的要求了。”(39)会后,虽然“工人反对派”的领导人亚·加·施略普尼柯夫和亚·米·柯伦泰等人向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送交了一份题为《二十二人声明》的申诉文件。但是,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却通过了斥责《二十二人声明》的决议,指出:“‘工人反对派’的反党观点和宗派活动‘给共产主义的敌人……提供了反党、反无产阶级专政的武器’。”(40)苏共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随即成立了一个调查“工人反对派”的专门委员会,通过调查后开除了米亭和库兹涅佐夫两人,并通过了向“二十二人集团”提出的指控。(41)1922年,共产国际批评了《国际》晚报的领导人丹尼尔·勒努,因为他在报刊和法共会议上对共产国际政策提出了异议。(42)在当时的会议上,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强调,必须严格禁止党的报刊对党提出批评,指出:“无论如何也不应当发表社论(即使是由作者署名)来批评共产国际或法国党所通过的并应付之实施的决议。”(43)
结语
从第二国际到第三国际,不仅组织形式从民主演变为高度集中,而且新闻自由理念 也发生了从民主主义到精英主义的转变。从社会之中到政党之内,第二国际始终坚持民主的原则。他们宣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44)其理论代表卡尔·考茨基指出,“民主意味着多数派的统治,但是也保护少数派,因为民主意味着权利平等,人人都平等享有一切政治权利,不管他属于哪个阶级和政党。”(45)与此相比,第三国际则始终坚持“专政”的原则。第三国际的创建者和重要领导人列宁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事实上的资产阶级专政(以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形式伪装起来的专政)。这是用穷人的民主代替富人的民主。这是用大多数人即劳动者的集会和出版自由代替少数人即剥削者的集会和出版自由。”(46)
然而,第三国际虽然公开号称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争取新闻自由,但是在剥夺非无产阶级的新闻自由的过程中,不只取消了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而且取消了其他社会主义政党和工人团体的新闻自由。由于不承认普遍自由的形式,使得“无产阶级新闻自由在实践中被置换为无产阶级政党及其所领导的组织的新闻自由”,“所谓多数人的自由最终成了极少数精英的自由”,(47)新闻自由理念从民主主义完全蜕变为专制的精英主义。(48)在无产阶级专政之下,这种新闻自由理念又很快演变成为一种集权制的新闻模式,后来则被广大民众所抛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结合马恩的新闻自由理念来看,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人其实是与马恩一脉相承的。其一,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以争取言论出版自由斗士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的,尽管马恩没有对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是否实行新闻出版自由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认为终生作为言论出版自由斗士的马恩会主张在夺取政权后压制新闻自由。他们一生为无产阶级所争取的也正是作为法律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言论和新闻自由。其二,马克思始终反对“一方面的有权”成为“另一方面的无权”。(49)他认为新闻出版自由是“人类精神的特权”、是“普遍的权利”和“普遍自由”,而不是“个别人物的特权”。(50)即使党的报刊,恩格斯也说,这种报刊可以保持“形式上独立”。(51)其三,恩格斯还曾表示,即使是资产阶级背弃了自由斗争,工人阶级也要继续争取他们所背弃了的新闻出版自由。最后,恩格斯还是第二国际的思想领袖,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人的核心主张和争取新闻自由的主要斗争实践均接受过恩格斯的直接指导。这种理念上的继承显然是毋庸置疑的。总体而言,早期社会主义者的这种新闻自由理念,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来说,仍不无启发意义。
注释:
①孙旭培:《从精英主义新闻观念到无产阶级新闻自由》,《新闻与传播评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93、95页。
②编辑委员会编译,《第二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文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2、29页。
③[匈]贝拉·库恩编:《共产国际文件汇编1919-1932(第一册)》.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5年,第74页。[Kun. B(ed.),Communist International Archives 1919-1932(Vol. 2), Beijing, 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 1965, p.74.(in Chinese)]
④[苏]伊·布拉斯拉夫斯基编:《第一国际第二国际历史资料第二国际》,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4年,第63页。[БрасЛапавский, И., Historical Materials of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and Second international(Second international), Beijing, 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 1964, p.74.(in Chinese)]
⑤张世鹏编译:《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汇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1-22页。[Zhang, Shipeng(trans. & ed.), Program Documents of German Social Democratic Party,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21-22.(in Chinese)]
⑥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史料选编(第三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4页。

⑧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史料选编》(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28页。
⑨孙旭培、卢家银:《新闻出版自由是“一切人的平等权利”——试析卡尔·考茨基的新闻出版自由理念》,《国际新闻界》,2010年,第3期。[Sun, Xupei & Lu, Jiayin, "Press Freedom is 'the Equal Right of All Human Being': An Analysis on Kautsky's Idea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Jour nal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2010, No. 3.(in Chinese)]
⑩尽管曾经有观点认为当时刚刚接管政府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对卡尔·李卜克内西和罗莎·卢森堡的死负有责任,但是迄今为止并未发现能够证实当时政府(包括当时的首相、后来的总统艾伯特本人)下令杀害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的文件。并且,当时一战尚未结束,德国仍处于战时状态,军队有权处理各类突发军事暴力事件。甚至有观点认为,杀死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的人是合法的,“他们是在执行军事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德国的陆军元帅兴登堡等人并不真正效忠于新政府,许多军官实际上也不完全听命于新任的国防部长古斯塔夫·诺斯克,军队中还流传着“背后插刀”的传说——即德国军队在前线的失败是由于在背后被社会民主党人等不劳而获者在背后插了一刀,军士普遍对各派社会民主党人怀有敌意。另外,直到今天,任何国家都不允许暴力推翻政府,当时卢森堡等人的暴力颠覆政府的行为实属违法。最后,德国政府在事后还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审判和处罚了杀人者和“非法处置尸体”者。
(11)戴学正等编:《中外宪法选编(下册)》,北京,华夏出版社,1994年,第203页。[Dai, XueZheng et al.(eds.),Selected Constitution of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Vol. 2),Beijing, Huaxia Publishing House, 1994, p.203.(Chinese)]
(12)据维尔纳·马泽尔统计,“艾伯特在担任总统期间,仅仅在5个月内就曾向法院起诉173次”。具体参阅
(13)同③,第74页。[See 3,p.74.]
(14)《列宁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88-489页。
(15)《斯大林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年,第181页。
(16)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简称俄(布),当时是为了区别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孟什维克)。1918年改称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俄共(布)。1925年改称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联共(布)。1952年改称苏联共产党,简称苏共。
(17)陈力丹:《论列宁的出版自由思想》,《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Chen, Lidan, "On Lenin's Thoughts of the Freedom of Publishing," Journal of Hunan Mass Media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2003, No. 2.(in Chinese)]
(18)郑异凡:《自由—十月革命的第四个口号》,《探索与争鸣》,2008年,第1期。
(19)《列宁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86-87页。
(20)同上。[Ibid.]
(21)编辑委员会编译:《第二国际第二、三次代表大会文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410页。
(22)同⑧,第254-255页。[See 8,pp.254-255.]
(23)
(24)《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一分册)》,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44-46页。[Central Compilation & Translation Bureau, Compilation of Resolutions of the Soviet Communist Party Congress and Central Plenary Meetings(Vol. 1), Beiji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64, pp. 44-46.(in Chinese)]
(25)虽然说德国社会民主党由拉萨尔派(全德工人联合会)与爱森纳赫派(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合并而成,但这只是按照政党结构和来源的一种划分。此外,国外学者常用的另一种划分法是按照观点划分的“温和派”与“激进派”。
(26)"Bebel to the social democratic Reichstag Fraktion", April 5th, 1885. Vernon L. Lidtke, in The Outlawed Party: Social Democracy in Germany, 1878-1890,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6, pp. 205-206.
(27)同上。[Ibid.]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441页。[Complete Works of Marx and Engels(Vol. 37), Beiji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71, p.441.(in Chinese)l
(29)陈力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思想体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33页。[Chen, Lidan, Thought Systems of Marxism Press Concepts, Beijing, China Renmin University Press, 2006, p.233.(in Chinese)]
(30)同③,第75页。[See 3, p. 75. 1
(31)同③,第313页。[See 3, p.313.]
(32)同上。
(33)同③,第305页。[See 3, p. 305.]
(34)同③,第400页。[See 3, p. 400.]
(35)同③,第500页。[See 3, p. 500.]
(36)同③,第109页。[See 3, p.109.]
(37)1921年2月28日,曾经在十月革命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喀琅施塔得水兵暴动,他 们要求举行新的完全自由的秘密选举,要求保障工人和农民、无政府主义者和左派社会党的言论、出版和集会自由等。具体参阅沈志华主编:《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七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3页。[Shen, Zhihua(ed.),Selected Historical Files of Soviet Union(Vol. 7), 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cademic Press, 2002, p.23.(in Chinese)]
(38)《列宁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13页。
(39)
(40)《俄共(布)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速记记录)》,归定康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908页。[Gui, Dingkang et al.(trans.), Thirteenth Congress of Russian Communist Party(Bolshevik)(Shorthand), Beiji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87, p.908.(in Chinese)]
(41)[美]罗伯特·文森特·丹尼尔斯:《革命的良心——苏联党内反对派》,高德平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256页。[Daniels, R. V., Conscience of the Revolution: Communist Opposition in Soviet Russia, Beijing, Beijing Publishing House, 1985, p.256.(in Chinese)]
(42)丹尼尔·勒努认为新经济政策将导致资本主义在俄国复辟,削弱国际革命运动。具体参阅《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01页。
(43)同③,第401页。[See 3,p.401.]
(44)第二国际“左、中、右”三派的代表人物都有过类似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表达,只是措辞各不相同。具体请参阅[奥]卡尔·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王学东编:《考茨基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25页。[Kautsky, K., "The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Kautsky Anthology, Beiji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2008, p. 325.(in Chinese)]
(45)同(44),第394页。[See 44,p.394.]
(46)同(14),第386页。[See 14,p.386.]
(47)同①,第100页。[See 1,p.100.]
(48)这种精英主义的倾向在列宁的建党理念中早就表现了出来。1903年列宁与孟什维克的争论焦点就是要建立一个大众党、还是精英党的问题,“列宁认为,根据革命组织所面临的反对专制沙皇的激烈冲突状况,需要建立精英类型的党。”具体参阅[美]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85页。[Coser, L. A., 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 Beijing, Huaxia Publishing House, 1989, p.85.(in Chinese)]
(4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7页。
(50)同上。[Ibid.]
(5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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