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的影响及其对策
发布时间:2015-07-04 20:38
摘要:本文对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的影响及其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手机媒体 信息污染 消极影响 治理对策
手机媒体为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日益突出的手机媒体信息污染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受众的影响比较明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把信息污染对大学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一、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的表现
手机媒体具有方便快捷、隐蔽性强、到达率高等特点,为广大公众所青睐。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截止2010年5月,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7.96亿户,普及率达到59.6%。此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显示,截止2010年6月底,我国手机上网用户达到2.77亿,占网民总数的65.9%。可见,作为通讯工具和传播载体,手机媒体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不过,手机媒体带来的信息污染现象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冗余信息
冗余信息是指信息传播过程中不是熵或不成为信息的那部分信息。冗余是一种对确定性或可测性的测量。消息中冗余越多,它所携带的信息量就越少。。手机媒体冗余信息的主要来源是手机广告。比起其它大众媒体,手机媒体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到达率很高,有助于实现精准营销。一般的手机用户每周收到的垃圾短信超过10条,这些垃圾短息对用户没有什么实际作用,既打扰了手机用户的生活,又让手机用户难以辨别信息的真伪,不少信息是误导性的,对手机受众造成不良影响。
2.色情信息
手机媒体传播色情信息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有手机淫秽短信、淫秽图片、淫秽色情手机网站等。一些运营商利用手机网站提供色情信息,以此招徕受众。如今,手机网站的注册用户数量巨大,访问量达到数百万至上千万人次,传播范围广泛,其不良信息的大量传播对手机媒体信息环境的污染不容忽视。
3.虚假信息
手机媒体传播的虚假信息主要是指那些故意或者过失传播的未经核实、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信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用手机媒体发布不实广告。二是虚假中奖、酬宾之类的信息。三是通过发布虚假欠费和不存在的消费等信息诱骗手机用户的银行账号及密码,诈取上当者的钱财。四是通过向特定对象的家人、朋友及同事等发送手机短信或者打电话,谎称该对象生病住院、情况危急等,以此诈骗。五是利用手机传播子虚乌有的信息。通过多级传播之后,虚假信息变成谣言,危害极大。这些虚假信息发布者利用手机媒体信息不对称这一特点,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4.非法信息
由于手机受众基数大,具有隐匿性、分散性等特点,极易为一些具有不良意图的人所利用。少数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编造、传播有害信息如各种谣言。这类信息的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需要加强整治力度。
5.破坏性信息
在手机用户获得更多便利的同时,也需要警惕破坏性信息带来的危害。随着手机技术的发展及其与互联网的融合,手机病毒简直无孔不入,可以通过存储卡、网络下载、短信发送、邮件传输等多种途径植入手机之中。一旦手机中了毒,手机用户的私密信息就可能被泄露,甚至机主的行踪,谈话等信息可能为他人所知晓。其后果是,手机话费被盗取,造成经济损失;机主的相关信息泄露之后,一些营销公司获得机主信息,大量垃圾短信排山倒海般地涌人手机;更为严重的是,病毒直接导致手机软件瘫痪,手机里的信息消失,给手机用户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的影响
大学生是手机媒体的重要消费群体。根据调查显示,经常使用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大学生比例占8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手机媒体的信息污染现象给大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较为明显。笔者从认知、态度和行为等三个方面来分析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带来的影响。
1、从认知角度来看,手机媒体所传播的虚假信息、非法信息等容易误导大学生,使其出现错误的认知与价值判断。
按照传播学理论,外部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增加和知识构成的变化,属于认知层面的效果。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首先表现在虚假信息、非法信息等对大学生的误导,造成大学生出现错误认知和价值判断。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较少,对一些迷惑性较强的信息缺乏提防意识,容易上当受骗。所以,部分大学生受到手机媒体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和非法信息误导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们对社会的认知主要来源于自身的社会活动以及他人的社会经验,其中大众传媒的所传播的信息就属于后者。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人们对社会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随着使用范围和使用频率的不断增加,手机媒体在大学生的人际交往和社会认知方面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与此相对应,手机媒体信息污染越严重,对大学生的社会认知所带来的危害就越大。手机媒体传播的信息对于大学生认识客观世界、评价客观世界,做出价值判断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手机媒体传播的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和非法信息过多,就容易导致大学生做出错误价值判断。
2、从态度方面来看,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所建构的拟态环境使大学生价值观发生扭曲,产生消极的人生态度。
手机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对大学生观念或价值体系产生影响之后,就会引起大学生情绪或者情感的变化,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这属于心理和态度层面的效果。过去,手机媒体的传播模式基本上属于单向线性的。如今,在媒介融合的推动下,手机媒介已经具备大众传播的一些功能,其信息传播不仅仅局限于单向线性传播模式。而是多元化的传播模式。不同来源、不同观点、不同方式的信息从四面八方涌人手机用户,对其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大学生受众最易接受新鲜事物,对于手机媒体的各种新功能,总愿意积极体验。媒介的信息传播无疑会建构一种拟态环境,即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手机媒体传播的不良信息所建构的拟态环境对大学生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部分学生的价值观发生偏离。过多地接触虚假信息、色情信息和破坏性信息等,会让大学生用消极的态度看待周围的世界,对社会产生更多的否定性认识。按照传播学观点,传媒所建构的舆论环境对受众起到一种“培养”作用,使受众的思想观念和人生态度发生转变。手机是当今大学生接触较多的媒介之一,日益强大的传播功能为泥沙俱下的信息提供了传播途径,对大学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传媒对受众的认知和态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就构成了行为上的传播效果。大学生置身于手机媒体的信息环境中,其认知和态度必然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如果受到的影响较深,就可能在其行为上表现出来。按照日本学者藤竹晓的观点,包括语言、观念、价值以及行为方式等拟态事件虽然与现实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但是由于人们总是根据大众传媒所提供的信息来认知环境和采取行动的,所以人们的行为越来越具有拟态环境的特点,这就出现了拟态环境环境化现象。。由此可见,手机媒体所塑造的拟态环境极有可能通过受众的行为影响到客观环境本身。美国学者李普曼认为,从一定程度上讲,人们的行为是对拟态环境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并不是作用于拟态环境本身,而是作用于现实环境。手机媒体所建构的拟态环境是对客观环境的一种反应,但这种反应不是纯客观的,而是传播者通过主观选择、剪切与编辑之后进行的传播。不良信息所构成的拟态环境往往扭曲了客观环境,而一部分大学生不能清楚地认识这一点。而且,大学生是比较活跃的群体,当他们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信息时,常常拿出来与同学、朋友共同分享。如果他们对不良信息的本质缺乏认识,就会成为新的污染源,充当不良信息的二传手,将其传播给自己认识的人,不良影响就会扩大。
三、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的三个视角及其对策
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及信息安全问题,为了趋利避害,建构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必须对手机媒体信息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本文主要从法律、技术和受众这三个视角来探讨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的对策。
1、法律视角:完善手机媒体管理法规,提供信息传播制度保障。
虽然我国现有法律对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有一定的管理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在管理手机媒体过程中,存在针对性不强的弊端。因此。必须根据现实情况加紧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手机媒体管理法规。不少省市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了手机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手机短信传播加以规范,但是由于各地区域差异明显,标准不尽一致,在实施中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严格地实行手机实名制管理,这为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带来较大困难,也为一些人传播不良信息提供了方便。200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不少省市也先后开展了垃圾短信整治行动。但是,仅仅靠不定期的整治行动难以根治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现象。为了对手机媒体信息传播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必须加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统一性的法律法规。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透露,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只有制定较为完善的手机媒体管理法规,才能有力地推动手机实名制管理,为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提供法律依据。
2、技术视角:提升技术水平,实施有效监控。
手机媒体的超高速发展与手机技术的飞速提高密切相关,而对于手机媒体信息污染问题,也可以从媒介技术角度找到解决办法。比如,提高手机媒体信息过滤技术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现象。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消息过滤业务技术要求》、《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短消息过滤系统技术要求》和《移动终端垃圾短消息过滤技术要求》等手机短信技术标准,这些标准规定了手机垃圾短信过滤软件的系统架构、过滤流程及性能指标等,对当前垃圾短信过滤进行规范,成为限制垃圾短信传播、净化短信内容的重要利器。当然,仅仅靠为数不多的几个技术标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手机媒体信息污染问题。我们认为,当前的技术标准还有待完善。同时,还应该制定更加详细、科学的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技术标准,为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规范。
3、受众视角:提高大学生受众的责任意识与媒介素养,建构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
从受众视角来看,应该主动提升大学生受众的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努力建构和谐健康的信息环境。笔者认为,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大学生的信息批判意识,使他们面对手机媒体不良信息时具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和免疫能力。有学者认为,在新媒介时代,提高受众的信息批判意识尤为重要。主要包括:培养受众信息鉴别能力,准确辨别不良信息;提升免疫能力。坚决抵制不良信息;遵守传播道德,拒绝传播不良信息。这一观点对于提高大学生媒介素养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第二。提高大学生的手机信息把关能力。大学生经常利用手机媒体转发信息,这属于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二次传播”,大学生就成为信息传播的把关人。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在传播信息时还没有明确的把关标准,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以及兴趣来转发信息。因此,在高校媒介素养教育和德育教育中,要加强大学生信息把关意识和把关能力的培养。第三,提高大学生责任意识,努力建构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如果大学生责任意识淡漠,对不良信息缺乏防范意识。对不良信息造成的后果缺乏充分的估计,其把关就不会很严。通过引导与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政治责任感,对手机信息严格把关,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总之,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现象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尽管当前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情况较为严重,但是毕竟手机媒体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把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控制住。各界应当齐抓共管,力争创造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以减少对大学生以及其他受众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手机媒体 信息污染 消极影响 治理对策
手机媒体为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日益突出的手机媒体信息污染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受众的影响比较明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把信息污染对大学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一、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的表现
手机媒体具有方便快捷、隐蔽性强、到达率高等特点,为广大公众所青睐。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截止2010年5月,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7.96亿户,普及率达到59.6%。此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显示,截止2010年6月底,我国手机上网用户达到2.77亿,占网民总数的65.9%。可见,作为通讯工具和传播载体,手机媒体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不过,手机媒体带来的信息污染现象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冗余信息
冗余信息是指信息传播过程中不是熵或不成为信息的那部分信息。冗余是一种对确定性或可测性的测量。消息中冗余越多,它所携带的信息量就越少。。手机媒体冗余信息的主要来源是手机广告。比起其它大众媒体,手机媒体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到达率很高,有助于实现精准营销。一般的手机用户每周收到的垃圾短信超过10条,这些垃圾短息对用户没有什么实际作用,既打扰了手机用户的生活,又让手机用户难以辨别信息的真伪,不少信息是误导性的,对手机受众造成不良影响。
2.色情信息
手机媒体传播色情信息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有手机淫秽短信、淫秽图片、淫秽色情手机网站等。一些运营商利用手机网站提供色情信息,以此招徕受众。如今,手机网站的注册用户数量巨大,访问量达到数百万至上千万人次,传播范围广泛,其不良信息的大量传播对手机媒体信息环境的污染不容忽视。
3.虚假信息
手机媒体传播的虚假信息主要是指那些故意或者过失传播的未经核实、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信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用手机媒体发布不实广告。二是虚假中奖、酬宾之类的信息。三是通过发布虚假欠费和不存在的消费等信息诱骗手机用户的银行账号及密码,诈取上当者的钱财。四是通过向特定对象的家人、朋友及同事等发送手机短信或者打电话,谎称该对象生病住院、情况危急等,以此诈骗。五是利用手机传播子虚乌有的信息。通过多级传播之后,虚假信息变成谣言,危害极大。这些虚假信息发布者利用手机媒体信息不对称这一特点,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4.非法信息
由于手机受众基数大,具有隐匿性、分散性等特点,极易为一些具有不良意图的人所利用。少数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编造、传播有害信息如各种谣言。这类信息的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需要加强整治力度。
5.破坏性信息
在手机用户获得更多便利的同时,也需要警惕破坏性信息带来的危害。随着手机技术的发展及其与互联网的融合,手机病毒简直无孔不入,可以通过存储卡、网络下载、短信发送、邮件传输等多种途径植入手机之中。一旦手机中了毒,手机用户的私密信息就可能被泄露,甚至机主的行踪,谈话等信息可能为他人所知晓。其后果是,手机话费被盗取,造成经济损失;机主的相关信息泄露之后,一些营销公司获得机主信息,大量垃圾短信排山倒海般地涌人手机;更为严重的是,病毒直接导致手机软件瘫痪,手机里的信息消失,给手机用户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的影响
大学生是手机媒体的重要消费群体。根据调查显示,经常使用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大学生比例占8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手机媒体的信息污染现象给大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较为明显。笔者从认知、态度和行为等三个方面来分析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带来的影响。
1、从认知角度来看,手机媒体所传播的虚假信息、非法信息等容易误导大学生,使其出现错误的认知与价值判断。
按照传播学理论,外部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增加和知识构成的变化,属于认知层面的效果。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对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首先表现在虚假信息、非法信息等对大学生的误导,造成大学生出现错误认知和价值判断。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较少,对一些迷惑性较强的信息缺乏提防意识,容易上当受骗。所以,部分大学生受到手机媒体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和非法信息误导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们对社会的认知主要来源于自身的社会活动以及他人的社会经验,其中大众传媒的所传播的信息就属于后者。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人们对社会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随着使用范围和使用频率的不断增加,手机媒体在大学生的人际交往和社会认知方面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与此相对应,手机媒体信息污染越严重,对大学生的社会认知所带来的危害就越大。手机媒体传播的信息对于大学生认识客观世界、评价客观世界,做出价值判断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手机媒体传播的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和非法信息过多,就容易导致大学生做出错误价值判断。
2、从态度方面来看,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所建构的拟态环境使大学生价值观发生扭曲,产生消极的人生态度。
手机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对大学生观念或价值体系产生影响之后,就会引起大学生情绪或者情感的变化,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这属于心理和态度层面的效果。过去,手机媒体的传播模式基本上属于单向线性的。如今,在媒介融合的推动下,手机媒介已经具备大众传播的一些功能,其信息传播不仅仅局限于单向线性传播模式。而是多元化的传播模式。不同来源、不同观点、不同方式的信息从四面八方涌人手机用户,对其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大学生受众最易接受新鲜事物,对于手机媒体的各种新功能,总愿意积极体验。媒介的信息传播无疑会建构一种拟态环境,即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手机媒体传播的不良信息所建构的拟态环境对大学生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部分学生的价值观发生偏离。过多地接触虚假信息、色情信息和破坏性信息等,会让大学生用消极的态度看待周围的世界,对社会产生更多的否定性认识。按照传播学观点,传媒所建构的舆论环境对受众起到一种“培养”作用,使受众的思想观念和人生态度发生转变。手机是当今大学生接触较多的媒介之一,日益强大的传播功能为泥沙俱下的信息提供了传播途径,对大学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3、从行为的角度来看,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容易导致大学生成为被动的受害者,甚至成为新的污染源和不良信息的二传手。
传媒对受众的认知和态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就构成了行为上的传播效果。大学生置身于手机媒体的信息环境中,其认知和态度必然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如果受到的影响较深,就可能在其行为上表现出来。按照日本学者藤竹晓的观点,包括语言、观念、价值以及行为方式等拟态事件虽然与现实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但是由于人们总是根据大众传媒所提供的信息来认知环境和采取行动的,所以人们的行为越来越具有拟态环境的特点,这就出现了拟态环境环境化现象。。由此可见,手机媒体所塑造的拟态环境极有可能通过受众的行为影响到客观环境本身。美国学者李普曼认为,从一定程度上讲,人们的行为是对拟态环境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并不是作用于拟态环境本身,而是作用于现实环境。手机媒体所建构的拟态环境是对客观环境的一种反应,但这种反应不是纯客观的,而是传播者通过主观选择、剪切与编辑之后进行的传播。不良信息所构成的拟态环境往往扭曲了客观环境,而一部分大学生不能清楚地认识这一点。而且,大学生是比较活跃的群体,当他们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信息时,常常拿出来与同学、朋友共同分享。如果他们对不良信息的本质缺乏认识,就会成为新的污染源,充当不良信息的二传手,将其传播给自己认识的人,不良影响就会扩大。
三、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的三个视角及其对策
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及信息安全问题,为了趋利避害,建构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必须对手机媒体信息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本文主要从法律、技术和受众这三个视角来探讨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的对策。
1、法律视角:完善手机媒体管理法规,提供信息传播制度保障。
虽然我国现有法律对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有一定的管理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在管理手机媒体过程中,存在针对性不强的弊端。因此。必须根据现实情况加紧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手机媒体管理法规。不少省市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了手机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手机短信传播加以规范,但是由于各地区域差异明显,标准不尽一致,在实施中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严格地实行手机实名制管理,这为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带来较大困难,也为一些人传播不良信息提供了方便。200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不少省市也先后开展了垃圾短信整治行动。但是,仅仅靠不定期的整治行动难以根治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现象。为了对手机媒体信息传播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必须加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统一性的法律法规。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透露,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只有制定较为完善的手机媒体管理法规,才能有力地推动手机实名制管理,为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提供法律依据。
2、技术视角:提升技术水平,实施有效监控。
手机媒体的超高速发展与手机技术的飞速提高密切相关,而对于手机媒体信息污染问题,也可以从媒介技术角度找到解决办法。比如,提高手机媒体信息过滤技术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现象。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消息过滤业务技术要求》、《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短消息过滤系统技术要求》和《移动终端垃圾短消息过滤技术要求》等手机短信技术标准,这些标准规定了手机垃圾短信过滤软件的系统架构、过滤流程及性能指标等,对当前垃圾短信过滤进行规范,成为限制垃圾短信传播、净化短信内容的重要利器。当然,仅仅靠为数不多的几个技术标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手机媒体信息污染问题。我们认为,当前的技术标准还有待完善。同时,还应该制定更加详细、科学的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技术标准,为治理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规范。
3、受众视角:提高大学生受众的责任意识与媒介素养,建构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
从受众视角来看,应该主动提升大学生受众的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努力建构和谐健康的信息环境。笔者认为,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大学生的信息批判意识,使他们面对手机媒体不良信息时具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和免疫能力。有学者认为,在新媒介时代,提高受众的信息批判意识尤为重要。主要包括:培养受众信息鉴别能力,准确辨别不良信息;提升免疫能力。坚决抵制不良信息;遵守传播道德,拒绝传播不良信息。这一观点对于提高大学生媒介素养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第二。提高大学生的手机信息把关能力。大学生经常利用手机媒体转发信息,这属于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二次传播”,大学生就成为信息传播的把关人。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在传播信息时还没有明确的把关标准,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以及兴趣来转发信息。因此,在高校媒介素养教育和德育教育中,要加强大学生信息把关意识和把关能力的培养。第三,提高大学生责任意识,努力建构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如果大学生责任意识淡漠,对不良信息缺乏防范意识。对不良信息造成的后果缺乏充分的估计,其把关就不会很严。通过引导与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政治责任感,对手机信息严格把关,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总之,手机媒体信息污染现象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尽管当前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情况较为严重,但是毕竟手机媒体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把手机媒体信息污染控制住。各界应当齐抓共管,力争创造和谐健康的手机媒体信息环境,以减少对大学生以及其他受众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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