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论音乐的艺术本质
黑格尔论音乐的艺术本质
一、音乐的艺术原则:精神的内容及其表现方式
黑格尔阐释艺术基于他的哲学体系,他的艺术理论也是其哲学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艺术中精神内容的本质是理念,在理念的自运动过程中,精神及其表现方式通过感性形式传达理念自身的先在意义,这也构成黑格尔音乐理论的重要内核。音乐的内容是理念通过艺术的感性方式的一种显现,当精神逐渐脱离外在的感性物质材料,声音便以富于观念性的感性特征承载着音乐的精神性内涵。
在浪漫型艺术中,音乐的声音因素相比绘画基于视觉的线条与色彩来说更富于观念性,感性因素的这种特殊属性使得它与主体内心的关系更为紧密。精神性的内容在节奏和声与旋律等诸要素以音结构的特定组合方式中获得艺术性表现,音乐作为“最自由的艺术”表达观念性意义,也因而成为揭示精神世界(包括情感、情绪和一般内心生活)的重要领域。由于音乐表达的观念性意义并非抽象概念,它或代表艺术精神的普遍性意义,或表达个别情境与性格的具体化特征,这种精神性内涵通过音结构的传达,体现出音乐表现的丰富性。
1.艺术精神的普遍性
汉斯·亨利希·埃格布雷希特认为,理性是西方音乐的本质特征。依照黑格尔的理性中心观念,音乐要表现的内容是内心生活本身,即主题和情感的内在意义。思想赋予音乐具有揭示时代精神与文化理念的深刻性,成为同绘画、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一样符合“时代精神共振”的感性显现,那么,这种艺术精神的本质在音乐中就有其存在的普遍性。但是,并不能认为存在着某种统一的时代精神,它固定不变地表现在每门艺术中,并传达给我们相同的内容和意义。相反,我们发现,我们寻找的是各类不同艺术的意义总和,它们的综合才能构成时代的艺术精神本质。所以,音乐与作为艺术标志的精神本质之间,人们亦通过艺术化的“眼睛”去认识内在的无限的自由心灵。由于黑格尔受启蒙主义思想影响,遵循理性主义精神,极力推崇古希腊所表现的自由和理性,他将体现个性自由的古希腊艺术看成美的典范,认为艺术也同精神一样自有其发展过程,因而摆脱一般性而走向个性就成为作品意义的表现趋向。
2.艺术精神的情致与性格
黑格尔认为,浪漫型艺术无法超越古典型艺术中精神完全渗透到它的外在显现这一最美的阶段,但浪漫型艺术更符合精神自身的发展,也就是精神所依据的原则是自己与自己相融合,是它的概念和实际存在的统一,因而是更高的形式。“性格”作为个体的概念范畴,联结了构成性格整体的情境、冲突以及情致诸范畴。以个别主体的方式体现人的性格和动作,这是理想从一般化向具体化的转变。将具体情境和冲突作为理想的具体化的实现过程,作品固有的独立个性是艺术家通过情境及其冲突作为手段得以体现的。
情致与性格如何通过音乐获得艺术化体现,音乐如何通过特定的情境和冲突表达具体化的内容意蕴呢?黑格尔指出,音乐需要处理具体的内容和个别特殊的关系和情境,要将苦痛、喜悦和希求之类情调体现在旋律里。因此,音乐要结合到较明确的内容,结合到具有特殊情境的发生事件,这须渗透到由文本歌词所表达的意义、情境和动作里,通过这种内在的指引寻求一种意味深永的表现,并用音乐的方式把它刻画出来。但是,黑格尔又指出,音乐本身应独立于文本歌词所表达的不同的内容意义之上,歌词的明确意义不应占优势。然而,对于旋律而言,音乐常常只能表达空泛的内容意义,在深入内容详细而具体特征时,文本歌词的性格特征也并非无足轻重。由此可见,黑格尔所强调的音乐中的观念性意义既需要适合表现性格特征,同时又不能让旋律失去独立的身份,旋律要在这种特殊具体化的描绘下保持灵魂的支撑和统一的作用。
3.音结构的想象性意图
黑格尔肯定独立的音乐有意义,也就是肯定音结构本身存在着观念性意义。音乐具有内在的、结构的统一,这种统一存在于内在而能动的纯粹音乐元素的流动中,即存在于纯粹乐音的抽象本质中。黑格尔认为,音结构以特有的方式揭示意义,本身自有内容,并且把这种内容直接纳入乐音的自由运动中。他认为:“就作曲家来说,他在作品中摆进一个确定的意义,一种思想和情感的内容以及这种内容的段落分明的完满自足的发展过程”。需要指出的是,黑格尔在论述独立的音乐也固有观念性意义时,指出了这种由音结构所传达的内容其表现还不很确定。但是,由于音结构具有的内在定性,这种结构力本身就是作品所要显现的意义,因此,结构性的聆听是发掘音结构想象性意图的方式之一。
然而,音乐作为艺术的特征是精神的内容及其表现,这是黑格尔阐述音乐的基本立场。他提出独立的音乐“从确定的内容撤回”,因而“失去了在内心世界的力量”,仅仅“作为鉴赏”。“从确定的内容撤回”显然说明纯音乐的发展过程下,音乐的感性因素在渐失作为传达特定观念性意义的身份,甚至可以说感性因素已经脱离了承载精神性内涵,而成为自为独立的艺术状态。虽然在他生活的时代,纯音乐在概念与技巧上的高度发展让他由衷地称之“创造了奇迹”,但他同时也预言,这种音乐容易导致“空洞和无意义”,预示着现代性危机的出现。音乐作为独立艺术,并非由语词文本而形成的观念,而是建立在这种关系上的曲调本身。音乐由感性因素表达观念性意义,两者的关系意味着音乐不只作为“内在的东西”。音乐愈是它自身的本质要求,愈是这两种关系达到和谐统一的理想境界。
二、音乐存在于内心生活
黑格尔指出,音乐的任务在于它把任何内容提供心灵体会,但这种内容并非像诗艺术所表达的那样,以一般概念的方式存在于意识当中;也不同于雕刻艺术的内容,作为具体外在形象原已进入知觉的样子,或如绘画那样,内容由艺术的方式恰当地表现出来,音乐的内容按照它在主体内心世界中的样子,即音乐存在于内心生活。他提出“单纯的内心生活是音乐掌握内容的形式”,这里的“形式”即作为“空间”、“领域场”。既然单纯的内心生活是音乐用来掌握内容的领域场,那么,它处理的就不是抽象的内心生活,而是凭借情感传达可以构成凝聚音乐精神性意义的素材。
黑格尔在论述声音材料的内在性时指出,单纯的声音没有内容,它需要通过艺术化的处理,即通过音结构才能表现内心生活。他对构成音乐的感性因素,诸如节拍、节奏、和声及旋律等基本要素的内在性通过哲学语境加以解读,以此论证它们与内心生活的关系。由此,“音乐的内容是在本身上就是主体性的,表现也不是把这主体的内容变成一种在空间中持久存在的客观事物,而是通过它的不固定的自由动荡,显示出它这种传达本身并不能独立持久存在,而只能寄托在主体的内心生活上,而且也只能为主体的内心生活而存在”。音乐中声音与内心生活的特殊关系,表现出主体最内在的自我和观念。音乐作品与主体之间不再如造型艺术那样是一种观照的关系,声音(物质材料)作为表现手段是符合内心生活的表现方式,但是声音只能表现无外在客观存在的内心生活,即完全抽象的主体性。
内心生活通过情感与声音这一表现手段达成联结,音乐除了情感的表达,它还具备通过知解力对其客观化的定性认识,譬如以数的关系为基础的音程、和声、节拍、节奏,等等。由声音之间的数量关系作为音乐形成的基础并不能直接反映声音的本质,本质本应表现的是提供受众领会与理解的主体(作曲家)的心智,音乐艺术调和了外在的形式范畴与主体内心生活的自由表达两者的对立冲突。音乐是一种最大限度地占据情感领域与自身固有的知性原则相结合的艺术形式。
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理念自运动生展到特定阶段的表达。他对音乐本质的揭示基于对整体艺术本质的考察,即从理念及其表现方式的关系作以阐述。他用音乐独特的艺术形式彰显美的理念的固有内涵,作为理念外化的感性因素,声音显现出理念自身要求的具体性与丰富性。相对其他艺术类型的感性材料而言,声音以更具观念性的特征存在于内心生活,由此作品的精神性内容及其表现方式均显示出主体性特征,音乐作为“最自由的艺术”成为“浪漫型艺术的中心”。
三、结语
黑格尔从哲学层面上认识音乐艺术,他将处于主导地位的精神作为音乐的本质特征,由此触及了美的理念在音乐艺术中的显现问题。浪漫型艺术的内在精神表现为主体的内心生活,精神自身的原则需要有能够与之相适应的材料(媒介),即逐渐脱离外在客观性相而具观念性的材料。由于音乐艺术的声音材料所具有的观念性,因而音乐无论内在的精神内容还是外在的表现方式都存在于主体的内心生活。
黑格尔的音乐哲学观即音乐是主体内心生活的直接表达。由于精神的内容及其表现方式是音乐的艺术原则,感性因素与观念性意义均是音乐的内在特质而处于主体的内心生活。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就是精神,就是灵魂”,这是黑格尔式的对音乐本质的阐释,它来源于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逻辑构架,是对音乐本质亘久追问的解答,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音乐作品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