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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音乐的继承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25 09:47

摘 要:中国戏曲音乐,是经过的近千年吸收各种音乐成分打造而成的,经过历代的继承和发展,如今已经形成了完整的音乐体系,更有其深刻的审美艺术价值,因而我们绝不能把当为“包袱”扔掉。

关键词:戏曲;音乐
  作为与戏曲相结合的音乐,中国戏曲音乐与其它形式的音乐艺术的区别,在于它体现着、适应着戏剧性的要求,要为表现戏剧人物、推动情节发展、营造情境氛围服务。中国戏曲音乐在本质上属于民间音乐。戏曲音乐的创作,仍然具有民间创作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民间音乐的若干特征。第一,戏曲音乐植根于民间,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它与各地的方言语言、各地的民歌及说唱音乐有极为密切的联系。第二.各个剧种的音乐,都不是由某一作曲家个人创作出来的,而是民间音乐长期发展的产物。第三,历史上的戏曲音乐通过口头传唱而不断衍变。由于各人条件不同,方言语音不同.口头传唱的腔调就会发生若干变化。这种可变性,可以使得同一支腔调演变为风格或地域语音不同的腔调:同一剧种中的唱腔,又可形成不同特色的流派。传统的戏曲音乐,便是按照民间音乐的这种衍变方式,不断发展变化。第四,历史上的戏曲音乐创作,演唱(奏)家同时也就是作曲家。演唱(奏)的过程也即作曲过程。换句话说,即作曲的过程与演唱(奏)的过程,两者合而为一。因此,戏曲演唱或演奏中处理唱腔或乐曲的方法与技巧,往往包含着作曲法在内。
  戏曲音乐的另一特征,是它的程式性。戏曲音乐的程式,大到贯串戏剧演出的音乐结构、唱腔体制(唱南北曲的曲牌体或唱乱弹诸调的板腔体)的形式,小到曲牌、板式唱腔、锣鼓点等的结构、技术及其运用,无所不在,非常丰富。任何剧目的唱、念、做、打,都离不开音乐程式的组合与运用。这种创作方式,不是抛开传统,而是在传统表现形式与手段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综合、新的创造。程式的运用有一定的法则。不同的声腔、剧种,往往有各自不同的音乐程式。基于音乐的逻辑性,对程式的要求是严格的,但严格规范的程式在具体运用时又可以灵活自由地掌握。在长期的实践中证明了戏曲音乐程式的表现功能,是进行以曲舞台形象创造的重要手段。
  中国戏曲音乐是在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来源有二:一是民间歌舞,一是说唱音乐。当这两种民间音乐发展到一定阶段。具备一定的条件,就演变成为戏曲音乐。在明代沈德符所箸的古典戏曲理论著作《顾曲杂言》中,以大量的论据论述了我国南北曲的盛衰及其相互影响。明代沈宠绥所著《变曲顺知》地生动地探讨了南北戏曲声腔的演变与发展,对于戏曲音乐的继承和发展都有论述。中国最早的两支戏曲声腔,是宋、元、明三代的南曲与北曲,北曲是元杂剧所用的音乐,它的直接来源则是诸宫曲,是流行于宋金两代的说唱音乐,而南曲则是南宋时出现的南戏所用的音乐,它来源于民歌,最初是南曲时期东南沿海一带的民间歌舞。这是从民歌和说唱到以曲的一个演变发展过程。
  在全国几乎所有剧种的形成,都经历了这样一个演变过程。由于戏曲音乐本质上属于民间音乐的范畴,因此,它植根于民间,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乡土气息。它的音调,它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方法,人民群众熟悉、喜欢,倍觉亲切。戏曲音乐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又不断地从各种形式的民间音乐中吸取新的养分,充实自己的生命力,特别是经过世世代代人民群众的集体创造及无数无名作曲家的参与创作,加工润色,因而,使戏曲音乐也必然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展丰富。这样积累的音乐艺术成果,就必然成为后人进行戏曲音乐创作时所赖以继承运用和发展创造的母体和源泉。戏曲音乐在长期的实践与发展中,已经形成为某一声腔,某一剧种的基本表现手段,而这种表现形式、组合方法和运用方法,则积累了前人丰富的艺术经验和艺术技巧。所以说,戏曲音乐创作是不能离开这些经验与技巧的。也由于这种种原因,发展戏曲音乐不是要抛开传统的表现形式。而是要在传统表现形式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不断创新,不断完善。
  随着时代的变化,戏曲音乐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继承与发扬民族戏曲音乐的传统,去粗取精,丰富提高,使它放出新的光彩;二是如何表现新生活,塑造新人物。40多年来,在戏曲音乐工作者、演员、乐师的共同努力下,对唱腔、唱法、伴奏、乐队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与探索,取得了很多成绩。唱腔是各个戏曲剧种音乐的主体,是最有剧种个性的表现人物的手段,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当代唱腔改革主要表现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广泛吸收。这种吸收包括:剧种内部各行当之间的吸收:对兄弟剧种唱腔的吸收:对歌曲、民歌、说唱等多种艺术的吸收:对语言音调的吸收等等。
  由于各地方言语音不同,所形成的剧种不仅在念白上夹杂着方言语音,在唱腔上也有影响。这对地方剧种的特色,至关紧要。在推广普通话后,戏曲语言的音韵问题也在发生变化,总的趋势是向普通话靠拢。
  当然,戏曲音乐要改革,要发展,但这个改革与发展,要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上,建立在时代发展的基础上。前人完成前人的发展任务,后人完成后人的发展任务。而前人的创造,都是后人要很好继承的财富和后人要继续创造发展的基础,不能轻易地摈弃它,更不能用别的什么取而代之。如果把河南曲剧改成“新歌剧”,把它原有的成百个调门、曲牌都不用,重新创新曲,这还能说是河南曲剧吗?如若中国戏曲全盘走西方歌剧的路子,那么,作为中国“三大国宝”之一的中国戏曲不是被消灭了吗?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总之,戏曲音乐的发展,首先应该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再发展,在发展的要求下再继承,继承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是继承的理想之果。这就是关于戏曲音乐继承与发展的辩证法,这是戏曲音乐继承与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古今中外一切事物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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