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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乘客在出租车上丢失物品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5-10-22 09:52

摘 要:

关键词:
  2011年5月6日23点乘客在西里饮食街到东五里,遗忘在出租车后座一个紫色的钱包,内有身份证和医保卡、银行卡、现金2000多元、百八十美金。
  2011年5月7日约10点20分,乘客从阳光大厦到东风路建设大街交口,遗失在出租车上一个棕色的挎包(小孩的衣服、游泳卡),一台佳能照相机
  2011年5月17日 6点5 分乘客从水产西街到白佛,遗忘在后备箱一个土黄色拉杆箱,内有衣服、鞋等结婚物品。
  2011年5月18日12点50分左右乘客打车从汇源酒店到火车站,丢失一个手包,里面有身份证、驾驶证、2300元现金、酷派的手机。
  2011年5月18日14点30分乘客从美迪亚局到白佛下车,丢失一个包,里面有信业银行的卡、4万的一个欠条、诺基亚C5手机、500元现金。
  2011年5月19日 23点30 分乘客从维明街到新百广场,遗忘在后备箱一个米奇包,内有钱包、身份证、一个U盘、银行卡。
     ......
     以上记录,只是石家庄运政为民服务中心接到的众多求助电话记录中的几条。
      本人自5月6日接管《失物收领》台帐到5月31日二十五天的时间内, 石家庄运政为民服务中心就接到了600余乘客打的寻找失物的求助电话,而这期间只有3例上交失物,两例是工作人员主动找到的失主(乘客丢失的是手机,工作人员通过手机上的号码联系到机主),1例由于没有寻找线索只能使失物在库房里默默地等待失主了(丢失的是钥匙而且司机也不知道是哪天哪次营运哪个乘客丢的了)。每天有这么多的乘客的寻找失物的求助电话,而上交的失物却寥寥无几,想着那边乘客因为丢失物品而焦急的样子,看着这一条条求助的电话记录,我似乎看到了一张张希望得到帮助的脸,他们在我回复石家庄运政为民服务中心"暂无司机上交"后,流露出失望的表情。

  这一切应先从丢失东西的原因说起。经过认真思考,我认为丢失东西的原因有三:
   (1)乘客自己的原因。①下车的时候忘了自己的东西还在车上或后备箱里,着急办事付完车费就下车走人。②由于不小心,东西遗落在车上,如手机、钥匙、钱包等小东西滑落在车上,乘客不知道,付完车费就下车走人。
   (2)司机的原因分为无意和有意两种情况。无意:东西在后备箱中,乘客付费下车准备到后面拿东西时,司机已经忘记后面还有乘客东西,看乘客下车了开车就走,致使乘客东西遗落在车上。有意:东西在后备箱中,乘客付费下车准备到后面拿东西时,司机知道后面还有乘客东西,想昧乘客东西,看乘客下车了,就故意开车就走,致使乘客东西遗落在车上。
   (3)乘客乘坐的是行业上俗称的"黑车"或附近县里在市区跨区营运的出租车辆,把东西遗落在黑车或附近县里在市区跨区营运的出租车辆上了。

  乘客遗失的东西为什么找不到呢,原因何在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乘客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没有要发票又没记住所乘的车号,虽然打了求助电话,但不能使工作人员主动开展寻找,只能被动等待司机上交,在没有司机上交的时候,只能不了了之。
   (2)司机虽然拾到了乘客的东西,但他把东西交到了出租公司,而出租公司与运管处之间缺少沟通,运管处不知道司机把东西交到了出租公司,公司也没把司机上交东西的信息告诉运管处,致使乘客的东西仍然找不到。
   (3)在乘客下车后,马上又上了新乘客,后上的乘客捡到了前一个乘客的东西,没有交给司机,昧了前一个乘客的东西,司机不知道前一个乘客丢失了东西,致使乘客找不到遗失在出租车上的东西。
   三
   怎样才能使乘客丢失的东西能够重新找到呢?我认为经过以下工作可以使乘客丢失的东西大部分可以重新回到主人的手中。
   (1)广泛地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宣传,要广大乘客养成索要发票的良好习惯,告之发票在生活(寻找失物)中的重要性。
   (2)在例会中,告诫司机在营运中切实做好规范化服务的全过程中的五个阶段。乘客下车时,司机要提醒乘客:"请带齐您的随身物品,从右边下车。"乘客离去后,检视车内座位一遍,确无乘客遗失物品,方可接载下一次的乘客。如发现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管理部门。在例会中,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树立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四种精神,为石家庄的文明创建做出新的贡献。
   (3)切实履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信誉考核,对隐匿乘客遗失财物的驾驶员一经查实的将其考核分值分别记入从业人员档案和车辆档案,分值达到规定分值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监督卡自行作废。对于拾金不昧的驾驶员,将其考核分值分别记入从业人员档案和车辆档案并进行例会表扬或奖励,使之成为广大司机学习的榜样,从而达到弘扬"拾金不昧"的正气的目的。
   (4)乘客丢失贵重物品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以求得公安机关的帮助,找回失物。有的乘客丢失的现金数额较大,物品贵重达到公安机关立案的,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5)有关部门应加大打击"黑车"和附近县里在市区跨区营运的出租车辆的力度,使"黑车" 和附近县里在市区跨区营运的出租车辆失去存在的市场,使广大乘客免受"黑车" 和附近县里在市区跨区营运的出租车辆之害。乘客也应养成乘坐市区正规出租车的习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助乘客找回丢失物品的工作,建议如下: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应成立统一的失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失物查询和失物查找、归还领取制度。乘客查询、领取遗失、遗忘物品,凭当次出租汽车客运专用发票或有关证据办理。乘客丢失贵重物品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要求出租汽车司机将失物交到统一的失物管理部门,便以统一管理失物的管理、查询、查找、归还领取等工作。
   (3)失物管理部门在一定时间段,对司机上交的无法寻找失主的物品,应在报纸、电台、电视上、互联网上进行公示,通过各种方法帮助乘客尽大可能地找回失物。
   (4)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对一年以上无人认领的物品可按无主物实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上缴财政。

  当然以上建议只可治标不能治本。防止丢失物品最重要的方法还是乘客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自己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尤其是现金和贵重物品,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乘客才能在方便快捷到达目的地的同时也保持着良好的心情。
  期待着有朝一日广大乘客不用再拨打物品丢失的求助热线电话,使这个电话的拨打数目为零。保障广大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不再丢失物品,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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