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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主体性与典籍英译中的文化意象传递

发布时间:2023-12-07 15:06

  摘要:译者主体性是指译者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为译者的取向或译者具体的翻译策略和方法。本文以《道德经》的英译为例,探讨了中国典籍翻译中文化意象的转换以及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和影响因素。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道德经》,文化意象,道,自然


  一、引言


  老子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其五千言的《道德经》一书共81章,前37章为卷上,后44章为卷下。《道德经》中包含着大量的文化词语和文化意象,目前学界对《道德经》的英译研究大多专注于主观评论、翻译技巧、译者主体等层面,很少从文化意象传递方面进行研究。本文试从译者主体性视角分析《道德经》英译中的文化意象的误译及误传现象,探讨文化意象传递的原则以及对文化意象传递的处理。


  二、研究现状与回顾


  (一)汉文本的选择


  《道德经》的世传版本很多。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是王弼本和河上公本这两个注本的传本。它们分别是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及1993年湖北荆州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本。


  自帛书本和竹简本《道德经》出版后,译者在版本的选择上有三种做法:第一种是不考虑帛书本和竹简本,仍以世传本作为原本;第二种是以世传本作为原本,参考帛书本和竹简本;第三种是以帛书本作为原本,参考世传本和竹简本。(王宏,2012)


  (二)英译本


  目前,《道德经》主要的译本有近200种,其中刘殿爵译本力图保持原作结构及音美,可以说是既“信”且“美”。韩禄伯译本尽可能采取直译,避免增字。梅维恒多采用直译,尽力保持原作风貌,有时兼用意译或省略的方法对原作做较为正确的融会贯通。汪榕培译文用词简练,显出洁美,采用异化策略,即“传神达意”。(熊瑛,2009)


  《道德经》的英译策略经历了从归化法为主到力图同时传达原作思想内涵和语言风格的异化法的转变。这一转变表明了中国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逐渐扩大,也表明西方对中国传统文化逐渐从认知到认可再到欢迎的过程。


  三、理论基础


  (一)文化意象


  文化意象是谢天振在其著作《译介学》中提出的。文化意象是“不同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慢慢形成的一种文化符号”,它“大多凝聚着各个民族的智慧和历史文化的结晶,其中相当一部分还与各民族的传说及各民族初民时期的图腾崇拜有密切的关系”。(谢天振,1999)


  (二)译者主体性


  传统观念认为,作者是原文的创造者,作者对原文有绝对的发言权,译者只是起着不同语言之间转换的作用。因此,译者要完全忠实于原文作者、原文和读者。所以,要求译者“隐身”,译作“透明”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译者要隐身由三个条件决定:“一是译者要在翻译中不掺入自己的主观色彩;二是译者在翻译中不表现自己的个性;三是译者要一切以原文为依据,唯作者是从。”(许钧,2006)这三个因素把译者牢牢束缚在一个圈子内。


  20世纪70年代,西方翻译理论界出现了“文化转向”,尤以苏珊・巴斯内特的《翻译、历史与文化》为代表,推动了翻译研究从语言层面转向文化层面,从源语研究转向译入语研究,译者从隐形人到翻译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所谓译者的主体性是指“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查明建,2003)译者的主体性可以表现为翻译过程中译者的各种选择,包括对原文文本的选择,对翻译策略的选择,以及对译语风格的选择等。


  四、英译本中文化意象传递的处理


  (一)英译本中的误译


  《道德经》是哲学和文学结合的产物,篇幅短小精悍,行文朴素自然,句式奇偶相生,语言简洁凝炼,风格疏散,不拘声律,表达力强。以韦利(ArthurWaley)的译本为例,我们可以发现,该译本以直译为主,尊重原著;语言流畅、简明易懂;句式紧凑整齐,富于节奏感;句型灵活多变,处理得当。(文军,2012)但是,在文化意象的传递方面,仍存在着以下不足:


  首先,精神文化词含义的缺失。例如:“道”这一意象在《道德经》中频频出现,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指构成宇宙万物的本源;二是指宇宙万物发生、存在、发展和运动的规律;三是指人类社会的一种准则或标准。对“道”的翻译,韦利的处理方法似乎过于简单,因而导致其文化内含的部分或完全丢失。


  其次,形象比喻词的翻译停留在表面。中国的传统思维擅长于用形象的方法来表达抽象的事物,《道德经》中大量使用了形象词,使得抽象的及枯燥乏味的哲学原理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感悟。经过了文化的积淀,大多形象词被赋予了更深的形象意义,而韦利采用的直译法使得译文与原文相背离,使得译文未能体现形象词的深层涵义或比喻义。


  最后,数词的翻译过于拘泥于字面。《道德经》中包含着大量的数词,大多都是虚指,而非实指。如第一章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Taogavebirthtoone;theonegavebirthsuccesivelytotwothings,threethings,uptotenthousand);第十二章的“五色令人目盲,五色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thefivecolorsconfusetheeye,thefivesoundsdulltheear,thefivetastesspoilthepalate);第十八章中的“六亲不和”(thesixnearones),第二十六章中的“万乘之主”(thelordoftenthousandschariots)。韦利对这些数词都采用了非常精确的直译法,对其所指带的抽象意义未能传递出来,造成了文化意象传递的失败。(二)英译本中的误译原因探讨


  中国的典籍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深刻的哲理思想,因此翻译时必须要理解著作的深刻哲理思想,充分把握其身后的意蕴和内涵,克服种种障碍,才能产生好的译文。


  笔者认为,韦利的译本中出现这么多的误译,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首先,汉语典籍在思想内容、语言形式和文化意蕴等方面有其独特性,这使得典籍翻译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即要完整把握典籍原著的深层含义。其次,译者的文化背景会影响和制约译者的翻译活动。深受西方观念体系影响的韦利是无法理解作为中华精神一部分的“天人合一”“太极”“阴阳”等这些概念的,那么在翻译《道德经》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文化内涵的亏损。此外,韦利版译本由于出版较早(1934),对老子及《道德经》的研究非常有限,由于相关文献的不足必然会影响到韦利的理解和翻译过程。


  (三)典籍翻译中文化意象的传递策略


  汪榕培(2013)认为,在中国典籍英译的时候,既要照顾中国人思维的特征,又要照顾西方人的语言表达习惯,在中间取得平衡,用我的说法就是“传神达意”,更准确地说就是“传神地达意”。


  面对原文中的文化意象,翻译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传达该文化意象所蕴含的基本信息,其次是追求译文能意显字畅,而对于原文中文化意象的“外壳”――形式,往往放在比较次要的地位,甚至干脆弃之如敝屐。(王宏,2012)


  五、结语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的典籍翻译正逐渐走向成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对中国典籍的认识也在不断进步,中国典籍英译的道路会更加宽广。此外,民族典籍翻译与传播研究可以把国内的国学和国外的汉学联系起来,各个民族的文化用不同的语言来传播,用汉语,用英语,用其他民族语言相互传播和沟通,会起到较好的促进民族交流的作用。作者: 赵佰儒,本文来自《中国典籍与文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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