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个无产者眼中的设计之美
论文关键词:设计美学;感官美;理性美;阶级;无产者;“以人为本”
论文摘要:在设计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必然与美学产生联系,现在的设计究竟该以什么作为评判美不美的标准?对产品的造型、结构、色彩、材质等等进行考究的设计固然能使产品以富于美感的外观赢得消费者的喜爱,但是这种愉悦是否真正的能经得住考验?产品的本质还是在于它的功能性,它在与人进行交互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友好性才真正能给人带来持久的愉悦感。在现在这个生产力比较先进,阶级利益仍然是人的主要关系构成的社会中,人们审美的角度不同,对美的认识自然也不同。无产者没有条件去享受“十全十美”的产品,只有用自己的理性去判断哪些产品是对自己有益处的。使人长久受益的设计才是“美”的设计,这一点对资源匮乏的无产者尤为重要。
什么是设计之美?从事设计的前辈们在这方面进行过大量的讨论和研究,大部分都是以产品为出发点的。在这里我试图从人的认识的角度出发去论证设计之美。
设计工作者都会有这样的体会:设计者和委托者对设计方案的理解很多时候存在着分歧,设计者首推的方案委托者不一定喜欢,而委托者选中的方案设计者似乎又不是很推崇。我曾经为此感到困惑。在对设计的评价中我们总是遇到这对矛盾。矛盾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设计审美角度的不同。我认为设计和美是有必然联系的。设计的目的不就是为了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吗?
然而在现实的设计工作中却需要调和大量的处于相互矛盾中的因素,尽管矛盾的程度不尽相同。有人说设计是带着锁链的舞蹈,我觉得这个比如非常形象。“舞蹈”象征着设计师对美的追求,“锁链”则形象的指出了创造“美”的难度。众所周知,工业设计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它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它是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正是因为劳动分工的出现,设计与制造、销售分离,为了适应高效批量生产,工业设计应运而生。工业设计的复杂性决定了不同的人对设计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说工业设计可以定义为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的目的而使用的一切必要手段。有人则认为工业设计是指现代机械化大批量生产的产品经创造性的策划使其具有新的品质如:功能的优化、式样的新颖和审美价值等。还有人认为工业设计是技术成果转化的桥梁,是一门专门研究工业产品在“人——机(产品)——环境”系统中如何寻求最优化的学科。总而言之工业设计就是一种有目的的创造性行为;它是把某种计划、规划、设想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视觉语言传达出来的过程。
工业发展和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工业设计,与其他的艺术活动,生产活动、工艺制作等等,都有着明显的不同,它是各种学科、技术和审美观念相交叉的产物。那么在工业设计这样一个系统工程中,怎样去衡量设计之美呢?对于工业设计的核心产品设计而言,什么样的产品才是美的?
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什么是美?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使用“美”这个词。美的日常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于生理需要满足时的感叹和对满足生理需要的对象的肯定性评价,这里的美是“好”的意思,指的是感官的快适;二是用于伦理评价,对人的行为、思想、言论符合规范的一种赞同,这里的美是“善”的意思,体现了我国文化中“美与善同意”的传统观念。
就产品设计而言,设计的产品的美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的形态美、色彩美、结构美、装饰美,这些主要是由人的视觉机能感知的,可以给人视觉上的愉悦;产品的材料美、表面加工工艺美,这些主要是由人的触觉机能感知的,可以给人触觉上的快乐;产品能发出优美的音乐能使人产生听觉上的舒适;产品能溢出淡雅的幽香可以使人产生嗅觉上的享受等等,这些都是通过对人的感官刺激使人产生美的感受,我叫它设计创造的感性美。二是设计创造的理性美。产品虽然是以物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但是作为人的创造物,身上烙下了人类思考的印记,它是人的对世界的认识的物质体现。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正确的指导实践。所以在探讨设计之美的时候,也应该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我们应该通过理智的思考来判断一个产品的优劣,而不是单纯的从感官的感受出发去判断。在当今社会条件下,产品的本质是在使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功能。使用过程才是对产品的真正的考验。“路遥知马力”经过长时间的使用评测表现出好用性的产品就像是好友一样能够“理解”人。我相信只有这样的产品才能给使用者以真正持久的精神上的愉悦。
需要说明的是美是人类认识领域的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类的需求在不断的变化,对于美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发展。从历史上所出现的各个变革不难看出,各个时代的设计师都有自己的设计理念。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不同时代的设计师对各自意识中美的追求。另外人们对设计之美的理解还具有阶级性的特点。古往今来的经典设计,其实都不是大众所享有的,而是权贵的。水晶宫博览会上展出的大部分产品都是王宫贵族奢靡享乐的写照。现代主义设计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要改变设计为权贵的这种历史,而企图让设计为大众服务。设计师所做的这些努力不是没有成效的。纵观设计变革异常兴奋的这200多年的设计历史,现代设计的却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进步的果实,但是,只要是有阶级存在的社会,对设计美的理解就是有阶级性的。在现时代大家依然可以看到以美国商业设计为首的设计是为资本家聚敛财富服务的,只不过他们聚敛财富的方式更加高明罢了。“以人为本”究竟是以谁为本?现实中的设计,为了不断更新产品而进行有计划的废止,为了得到消费者的青睐而过度的包装,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不都是为了获得高额的商业利润吗?另外,最近几十年奢侈品消费异军突起,而生活在落后地区过着困苦生活的人们仍然占很大比重。这样的设计方式充斥着现实世界,然而这样的设计方式是美的吗?我认为不美,因为我是一个无产者,他们的产品是美的,但是他们制造出来的产品却使我的生活更加的困难。然而这样的设计方式也是“美”的,因为在这个绝大部分是资本拥有者统治的社会,资本拥有者认为它是美的,它能为他们带来更多的财富。到这里,我相信对设计美的认识中阶级性已经很显而易见了。
有人说人们对设计之美的理解变化的原因是因为市场规律的作用。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功能主义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机器的批量化要求,同时又狡黠地照顾到基本的美学原理,而大众也从批量的廉价产品中得到了使用性的极大满足。但是,市场的反复正如股市的跌宕,当机器越来越多,生产能力越来越强时,广大人民开始不再满足于“用”的简单要求。后现代,这一现代主义的对立派开始在市场上阴谋变革。
单纯的从产品的角度去理解这个结论的却具有合理性。如果从人角度去研究其更深一层的原因是社会的发展规律在起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产生对美的认识差异的根源。生产力水平决定我们能设计什么样的产品,而生产关系则决定我们想设计什么样的产品。因为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的一个要素决定什么样的设计才能真正的变成现实产品,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则决定我们在现实可能性的度的范围内要把产品设计成什么样子。在现有的生产技术条件下,设计本应该是为了广大的群众服务的,但由于资本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资产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当然想尽办法在意识形态上对无产者进行统治。马克思说人类社会的历史,除了原始社会以外,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作为人的意识的“美”的含义的发展,是阶级斗争的发展在意识领域的反映。设计之“美”就在资产者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无产者和无产者的反抗中不断的发展。 生活在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无疑是我们的幸运,而在这个时代从事设计工作又觉得异常的苦闷。在这个时代,几乎每天都发生着另人惊叹的事。今天我们的“嫦娥”奔月,不久的将来也许我们真的能在月球居住。这种高速发展在产品领域则表现为不断的淘汰、淘汰、淘汰。这并不是不关设计者的事。一个有责任的设计师应该深入思考社会问题,通过理性的探索来确定到底要设计什么,然后再来考虑要把产品设计成具体什么样子。我觉得经过这样转化思考所做的设计才是美的。这里所说的美是理性的美,是从感性上升为理性的美。从理性的角度去审美就是把重点放在比较长远的角度是否对人有益上,同时在能力范围内兼顾产品对人的感性刺激产生的美感。我之所以形成这样的理性美的认识和我所在的阶级是有必然的联系的。我认为作为一个无产者,在短时期内是不可能像资产者一样无所顾忌的享受“美”。一个很现实的原因就是无产者负担不起。资源对无产者来说是匮乏的,一味追求这种“表象美”,我们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我们不得不用理性的分析而不是仅仅用感官刺激来做判断,在物质还没有极大丰富还没有能力选择“华而不实”的事物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朴素无华”。并且经过使用的考验之后我们会发现真正能带给无产者喜悦的事物,恰恰是“朴素无华”的。
我把这类美的事物总结了3个特征:首先、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可以使人的生活状态产生质的飞跃。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自然使人以更平和的心态去感受美好的事物。其次、以“人类”为本,现在“以人为本”是全社会范围内的理念。然而“以人为本”现实确实以少数资本所有者为本。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把产品做的琳琅满目,确实满足了人们多元化的需求,但是却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我们要求的是以“人类”为本,设计应该注重人类整体的利益。从事设计工作的无产者有责任与这些势力斗争。再就是、可持续发展。在这里我要引用消费领域的一个词:理性消费。人们往往在促销的时候买了很多商品,冷静下来去发现很多是没什么用处的,于是人们发现理性消费的重要性。同样在设计领域也是一样的,我觉得应该在设计的源头就去用理性思考,才创造可持续性发展的产品,使产品具有更强的生命力。这样也许会在感官上达不到那么强烈的刺激,但是确实在冷静下来之后的正确选择。
“世界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可以通过很多种方式使一个物变得美。但是在资源相对不足的今天,“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我们不得不在某些方面做出取舍。所以设计的美,从实质上来说,在具有历史局限性的我看来还是功能的友好性。
参考文献:
[1]李龙生.《艺术设计概论》.安徽美术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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