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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究中国民间音乐的传承和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04 09:30
论文关键词:中国民间音乐 传统音乐 传承 发展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音乐中的民间音乐是中华民族音乐艺术的魂。民间音乐一般是指在民间形成并流传于民间的各种音乐体裁,如民间歌曲、民间歌舞音乐、民间器乐、民间戏曲和说唱音乐等。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比其他诸如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等更具有生命力,是其他音乐的源或根。因为,民间音乐生于民众之中,活跃于民众之中,最贴近人民群众,最直接反映社会的生产、生活和发展变化。在中华民族音乐艺术的大舞台上,民间音乐可以称之为纪录和反映民间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所以,传承和发展中国民间音乐是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必然内容。
  一、民间音乐是民族音乐艺术的根
  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就像一个百花齐放的大花园,而民间音乐则是这座花园里长开不败、争奇斗妍的奇葩。民间音乐是最具有民族性、群众性的艺术形式,它产生于民间、生长于民间、流传于民间,是中华民族音乐的源头,是文艺创作的土壤,是艺术家创作的先师。民间音乐之所以能在漫长的历史中基本上不采用书面乐谱的传承方式,而主要靠口传心授在民间广为流传和发展,正是因为它总是伴随着人民群众的心声,是人们精神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寄托和“食粮”。在《中国民间音乐》一书中,伍国栋先生将民间音乐界定为:“民间音乐是当今世界各国、各民族传统文化中存见的一部分既古老又现代的音乐文化类型,是始创于人民大众又供人民大众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通过口传心承方式来共同操纵、共同享有、共同演绎和共同传承的一种非专业创作的社会音乐文化产品”。“中国民间音乐是指由百姓集体创作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生活情境的,生动的表达其情感愿望的作品”。民间音乐是一般庶民百姓的音乐,是适合广大民众审美需求的一种艺术,具有鲜明的原生性。与中国传统音乐中其他三类音乐比较,宫廷音乐总被称为“雅乐”,民间音乐总被称为“俗乐”,而“雅乐”的产生却是宫廷乐官和乐工们到民间采集“俗乐”整理、加工、改编后得来的;宗教音乐也在民间祭祀典仪中的曲调和器乐等基础上,逐渐演变成佛、道等宗教音乐的;文人音乐更是以民间音乐作为艺术形态和内容根基,由文人加工创作的反映人们精神、理想和生活情趣的音乐。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民间音乐可以称为中国传统音乐中其他音乐的“根”或“源”。
  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必须充分利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积极成果,特别是继承和发扬民间音乐的优秀成果,不断创作出反映人民生活、表达人民情感、体现社会文明的优秀音乐作品。著名音乐家马可曾说:“历代伟大的音乐家都是十分重视民间音乐的,他们常常把民间音乐吸收到他们的创作作品中,通过音乐找到了接近人民的道路。这是因为民间音乐生动地表现了人民的生活情趣,真实地反映了历史,而这是艺术作品的灵魂!”,“一切伟大的音乐家总是继承着民间音乐所提示的方法和方向作进一步的艺术加工,而不是与它的方向背道而驰;任何天才一旦违背了民间音乐的这种传统,他的作品就会脱离人民、降低价值!”。可见,民间音乐的先师性、根源性是不容忽视的。
  二、民间音乐在社会进步中传承和发展
  民间音乐从产生起就伴随着民间民众的期望和渴求,也偕同社会历史的前进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传承和发展。由于民间音乐是人民大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精神产品,所以有着不可割断的承继性和发展性。民间音乐的继承主要靠口耳相传,具有流变性的特点,紧密贴近民众的生活,也正是由于这种属性,使它在社会变迁中发展,在社会进步中传承,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各时期、各地域、各民族的社会生活。例如,民间歌曲。民歌一直是“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的创作,它用极其朴实的音调和语言直接歌唱出人们的心声,真实地反映出民众的生活和社会的现实环境。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民众在相传的老民歌音调基础上总要重新添词,创作出反映当时社会题材的新民歌。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民众的革命意识、改革意识大量唤起对民歌创新。如东北民歌《月牙五更》,过去是传唱孟姜女、西厢记等民间故事的,土地革命时期的民众把旧词换新词,变成歌唱农会、自卫队的《翻身五更》。还有《横山里下来些游击队》《唱得幸福落满坡》等,这些新民歌都是在旧民歌曲调的基础上,结合现实生活实践,在歌词上做出适应时代特点的翻新。
  再如民间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民间歌舞音乐是烘托形体语言的音乐艺术,它也直接地表现了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传统、生活习俗、民族风格、地方特色和精神面貌。在民间歌舞搬上舞台后,它的音乐色彩和层次更加完善了,但仍然传承着特定的民间风格。
  如福建的《采茶扑蝶》,仍然使用的是“采茶灯”调,只是在曲调结构和速度上做了调整,通过这种变化来表现新中国成立后采茶姑娘们集体劳动的欢愉场面。说唱音乐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在整理传统节目的同时,对演唱方法、唱腔和伴奏予以改革,创作了一些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新作品,如陕北说书《翻身记》、单弦《人民大会堂颂》等。戏曲则更加明显地表现为民间音乐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成为民歌、民乐、舞蹈的综合艺术,从先秦的乐舞和俳优,进入汉魏的百戏,又到隋唐的拨头、摇踏娘、参军戏,发展宋元的杂剧,直到明代的传奇和清代的“四大声腔”。新中国成立后,戏曲继往开来、空前繁荣。

  三、民间音乐不能在不经意间消亡
  改革开放促进了外来文化的交流与借鉴,新奇感使一些现代人热衷追求新潮、新艺术形式,而忽视了本民族固有的艺术精粹。尽管民间音乐还在静静的流传繁衍,然而它的重要性和社会作用在一些层面已经慢慢开始被淡忘忽视。新一代文艺工作者要认识民间音乐的博大精深,重视民间音乐的生存与发展,要把创新植根于民间音乐,深入学习研究民问音乐的精髓,保护、继承和发扬民间音乐的优秀文化,切实为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作出贡献。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电子音像制品使民众的音乐视听变得无限广阔,不再像过去那样只依赖于简单、直观、本地的民问音乐满足精神生活了。各地方、各民族淳朴的民间音乐在新生代传唱中越来越少,甚至只有在穷乡僻壤才能听到原汁原味的原生态民歌,维吾尔族的木卡姆、侗族大歌、苗族飞歌等少数民族音乐也一度面临失传的危机。其实,按照现在的科技手段,想保留住这些民间音乐是不难的,但是如果意识不到继承和保护它的价值,这些宝贵的遗产就会在不经意间消失。从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中国的昆曲被列为世界首批19个“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一,到2009年,我国已经有古琴、南音、侗族大歌、粤剧、格萨(斯)尔、藏戏、玛纳斯、花儿、西安鼓乐、呼麦、中国朝鲜族农乐舞、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以及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等29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世界上列人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这标志了我国的民问艺术已成为世界人类的共同遗产受到重视和保护,那作为炎黄子孙就更不应该淡漠和遗弃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了。
  还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音乐院校中,重视西洋音乐的教学,轻视民间音乐的教学。很多音乐院校的学生不了解梅兰芳、冼星海及古代诗词歌曲和传统民歌。在全国高师学生五项技能比赛中,选手在听辨各地方民歌的考试中表现都不好,甚至有的连本省本地区的民歌都听辨不出。这些选手都是全国各师范院校的精英学生,他们对民间音乐都不甚了解,毕业后又如何教导他们的学生?所以,从民间到舞台,从民众到课堂,都要警醒中华民族民间音乐亟须继承和保护,不能让属于民族的、大众的民间音乐在不经意间消亡。
  四、继承和发展民间音乐的一些举措
  首先,要积极做好采风工作,多多接触和了解民间音乐。学习与研究民间音乐不能局限在工作室中,需要更多地走人民间广袤的天地,近距离的感受、考察各地区各民族民间音乐的形式、风格及特点,这不仅有利于更多捕捉民间音乐资源,还可以辅助相关学科和人文历史的研究。
  其次,要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记录原汁原味的民间音乐。可以对民间音乐进行准确清晰的录音、录像等采集工作,使它们大量完整地保存下来,为今人和后人研究、传承提供丰富的资源。
  第三,要汲取民间音乐的原生态精粹,把它融人文人音乐创作中,使民间音乐在文人音乐的创作中传播和发展。现在国内很多音乐作品,在运用民间音乐的曲调和元素来吸引民众;甚至西方一些作曲家也在使用中国民间音乐素材,创作有中国民族风格的作品来增加感染力,这充分显示了中国民间音乐艺术的魅力。
  第四,要重视学校的民间音乐教育,让学生更多了解中华民族文化,喜爱民间音乐艺术。
  民间音乐的延续,是中华民族音乐生存的象征。我们要珍爱、传承、发展民间音乐,让它伴随中华民族文化一道永远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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