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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形式美的法则

发布时间:2015-07-04 09:39
[摘要]发现美、创造美是音乐艺术的起点和归宿,透过音乐形式美的法则,借助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等环节来阐释音乐形式中的和谐美,才能更好的指导人们发现和创造美。
  [关键词]音乐形式 美的法则
  
  一、音乐形式美的法则
  
  所谓形式。就是构成事物的各种元素之组织或安排,它虽是事物的外在表现,却蕴含着内在的运动规律。作为音乐形式,它是构成音乐各种元素的组织和安排。音乐形式的构成包括基本要素、组织手段和形式美的法则三个方面。如图所示:
  形式美的法则不仅是音乐形式构成的一部分,更是连接音乐基本要素与组织手段的关键纽带。世间美好的事物,展示给人们的是形式上的特征。尽管事物的形式组成的基本要素或质料不尽相同,但是在组合形式上有共同内在规律。这些体现形式要素组合方式的原则或规律,则称之为形式美的法则。人们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对美的形式进行了探索和概括,在不断更新审美意识的基础上形成形式美的法则。
  
  
  二、音乐创作中形式美的法则
  
  作曲家创作具有音乐美的乐曲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生产劳动,是艺术创新实践。通常创作过程可分为相对独立的三个环节,即感受、创意与塑形。形式美的法则始终贯穿于各个环节,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感受
  音乐创作之孕育阶段。作曲家通过接触现实生活的原始素材,再经过熟悉、认识、提炼等感性及理性活动,获得深刻的审美感受和体验,触发自己的创作欲望。作曲家注重从生活中获取感受与启示,掌握生活的整体印象、气氛及其运动的过程,领悟某种意境、神韵和魅幻。这是由于音乐难以直接表现具体形象而带来的创作特点。同样。作曲家也能从现存的音乐中获得灵感而进行创作,因为这些是在已被典型化的生活在音乐中的具体反映。而获取灵感的前提仍然是准确把握形式美的法则,作曲家的审美观、个人修养和生活阅历等对创作欲望的形成有决定性影响。音乐形式美的法则在整个创作过程中起着标杆的作用。
  
  (二)创意
  作曲家将创作欲望及感情转化为音响的过程则是基本乐思的形成。音乐艺术的特点是以音响为其载体,现实生活、对象、情感、意境等等都将转化为由乐音构成的音响。作曲家汲取前人的经验,对前人的音乐表现手段与手法进行分析、判断、提炼,通过自己的重新设计、编排、想象进行再创造,产生新的音响。因此。熟悉音乐的历史,掌握音乐语言特点和领悟当代音乐潮流精髓是创作的重要条件。这是一个继承与创新、借鉴与消化的关系。
  现实生活中最典型、最概括且最富有的情感特征是作曲家感悟的结晶。这些构成了创作的主要乐思。将其转换成音乐时,最初可能是一种节奏型、一种特定的和弦,但更常见的是动机或一个音乐主题。这些为整部乐曲奠定了基础。基本乐思形成的同时,体裁、样式、曲式等也搭建起来。因此,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创作难以分割。音乐形式美的法则正是贯穿和连接形式要素与组织手段之间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
  创作需要灵感,灵感是一种通过长期艰苦构思活动后产生的一种飞跃现象,使作曲家得到一种“顿悟”,这种“顿悟”便是美的法则的长期积累与运用的体现。这种法则的运用使得具体内容与实际音响的对应关系常处于最佳状态,推动创造活动的进展。


  
  (三)塑形
  将内容音乐化是让基本乐思以符合形式美的形式展开,运用适当的音乐语言创作出感人的作品。熟练的写作技巧、丰富的表现手法是必要的。在塑形时,既须根据内容的需要来确定形式,也需围绕形式美对内容作适当的调整,两者存在互相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创作过程是一个不断修改、变易、丰富、润饰等反复推敲的过程,形式美的法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塑造音乐形象,根据形式美法则的要求,就是要使音乐通过重复、平衡和递进等手段取得和谐与统一。
  
  三、音乐表演中形式美的法则
  
  乐曲定型即创作的完成。音乐实践包括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欣赏三个环节。这里包含了音乐艺术所谓的一度创作与二度创作的和谐。声乐作品魅力的充分展现需要表演者深刻领悟作品的意境,深入挖掘作品的表达的内涵,全面掌握歌曲的风格,以及准确把握情感的基调。
  音乐需通过表演这个中介环节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实现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音乐表演是实现音乐作品审美价值、形成音乐审美鉴赏的中介环节。必须兼顾求真与创新。正确处理好作品的虚与实。音乐表演者需要高超的表演技巧将音乐作品的神韵充分演绎。
  音乐表演作为音乐的二度创作,赋予音响动态结构以生命的形式,是充满着丰富情态意味的音乐运动。这种从精神表现向物质表现转化的形式美法则贯穿于整个音乐实践过程中。从表演视角切入,关注音乐艺术从一度到二度创作,具有实际与理论的启示和指导意义。自然而美妙的音乐是通过科学的美的法则来传递给人们听觉感官的愉悦,从而触及人们心灵、传达某种情感。艺术是通过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生活。表达艺术家的情感。需要极富创造的表演和卓越的审美对音乐作品予以丰富和升华,使作品焕发出新的光彩。这实际是赋予音乐作品以生命的创作行为。这就是音乐真正的力量。正是这种形式美的法则作为引导,人们在倾听中得到美妙的享受,在音乐的世界里尽情畅游。
  
  四、形式美法则的重要指导意义
  
  音乐艺术是人们对社会生活,对自然的升华反映。音乐家在创作作品的时候,是以自然和社会中美的声响、旋律作为基础的。人声、乐器声是美的,语言节奏、舞蹈节奏是美的。人类歌喉、鸟虫鸣叫的音调是美的,离开了这些生活与自然美,音乐将失去存在的基础。因此。善于运用和谐美法则来发掘社会与自然中音乐美的作曲家更容易捕捉到音乐美的真谛。
  音乐艺术形式表现在音调,音乐艺术内容融于表情。音乐艺术既要声音悦耳,又要情感浓深。作为听觉艺术,音乐形象需要采用比喻、通感、夸张等手法化作听、视、触和感浑然一体的鲜活的立体形象。无论是绝伦的交响乐还是简单小曲,都无不例外渗透着音乐形式美的和谐魅力。
  音乐形式美的法则不仅描述文艺作品的美的境界,更涵盖了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即表演者和欣赏者情感的共鸣。这解释了缘何欣赏者能神游乐境,并从中获得乐趣,释放身心。自然是一首曲,生活是一支歌。和谐是一种美,只要善于捕捉善于聆听,美的声响、美的旋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结语
  
  现代作曲法中所蕴含的规律性的研究正日益受到音乐界重视。现代音乐中的形式手段在遵从音乐形式美的法则中显得尤为突出,这种对美的法则的探索和研究对现代音乐的创作、演绎与传播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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