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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晖早期音乐创作理念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5-07-04 09:42

  作为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上颇有争议的人物之一,黎锦晖(1891-1967)一方面其推广国语,改革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热心从事儿童歌舞表演曲和儿童歌舞剧的创作,带动了儿童音乐作品在全国的广泛流行,对歌舞剧和新歌剧的创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都被给予积极的评价:另一方面其创作的一些不合当时国情、时宜的甜歌艳曲,的确曾对当时人们的爱国抗敌热情产生过一定消极影响。但是,关注黎锦晖的创作,无论是其极受褒奖的儿童歌舞剧,还是其争议不断的城市流行歌曲,几乎都离不开一个载体——“明月社”。这是一个完全以黎锦晖个人的力量创办了中国最早的、专门的培养歌舞人才的学校——“中华歌舞专修学校”,他为黎锦晖个人理想的实践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实际上,在兴办“明月社”之前,或在1910年以前,黎锦晖在家乡读小学中学时代广泛接触民间音乐,形成了黎锦晖的创作理念、不外乎如下几点。
  首先是受学堂乐歌时代出现的沈心工等音乐家乐歌写作经验的启发,并直接继承了学堂乐歌的表现思想内容,作品立意反对封建愚昧、邪恶残暴,歌颂科学文明、勇敢智慧、民主平等的精神。并由此萌生推行“平民音乐”的念头。于是,心怀“平民”思想发展音乐,并努力地将音乐与戏剧结合,自1920年开始编创并逐步形成的儿童歌舞剧这一体裁,把儿童音乐创作与“五四”精神相联系,借鉴外来经验,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中国儿童歌舞艺术的新路,对中国新歌的成长做出了早期的探索。
  其次,是黎锦晖个人创作的理想。1916年,他在北京参加“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的活动,开阔了艺术视野,此时他深入地学习中国戏曲,“集中于皮簧、旁及鼓书”。在上海时期,他到公共租界市政厅去听交响音乐会,每周一次,“风雨无阻”;还自学和声与作曲技法。与此同时,他又与当时的一些国乐团体有着经常而密切的联系,所有这些。使他清楚地认识到中国新音乐的创造是应该“兼收并蓄的”。
  第三,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黎锦晖开始热心致力于普及音乐教育和推广国语的活动,提出“学国语最好从唱歌入手”,而且最好从“训练儿童”做起。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开始了儿童歌舞音乐的创作实践活动。在由他任校长的上海“国语专修学校”附属小学,黎锦晖更多地接触儿童生活后,了解到小朋友们非常喜欢边歌边舞这种生动活泼的歌唱形式,就有意识地结合着民间音调创造出一种既有独唱,又有对唱,再加上舞蹈表演的“歌舞表演曲”。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认为“儿童的模仿的本能十分发达”,借演歌剧“可以训练儿童一种美的语言、动作与姿态,可以养成儿童们守秩序与尊重艺术的好习惯”;另外,歌剧演出“一切布景和化妆,都要儿童们亲自出力,这个,除开利用它采人手工、图画……以外,还可以锻炼他们思想清楚、处事敏捷的才能”:还有“学校中表演高尚的歌剧是学校中最有价值的举动”,而且“对于社会教育有极大的帮助,……可以使民众渐生尊重一切艺术的心情”。
  正是基于上述创作理念,1922年,黎锦晖本着“宣传乐艺、辅助新运”的理念。怀着“我们高举平民音乐的旗帜,犹如皓月当空,千里共婵娟,人人都能欣赏”@的希望。肩负着“培养专门歌舞人才,全力以赴地为中国歌舞专业化作出艰苦的探索和追求”的重大使命,创立了“明月音乐会”。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更,所用名称也有所不同,前后共有七种称谓:如“语专附小歌舞部”、“中华歌舞专修学校”、“中华歌舞团”、“明月歌舞团”、“联华歌舞班”、“明月歌舞剧社”、“明月歌剧社”等,但其实质并不因为名称的改变而改变。并且具有相当的连贯性,因此习惯上,我们都将其统称为“明月社”。
  1919年新文化运动涌起高潮,黎锦晖参加了“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旁听生的队伍,并任“潇湘乐组”的组长,推广民间俗乐。1920年秋,黎锦晖与一群喜爱音乐的朋友在其居住的“斗鸡坑”大院里,经常讨论有关民间乐艺的问题,大家认为民间乐艺其实是民族音乐的宝藏,应该予以推广和重视。因此,1920年的中秋夜。大家讨论商量成立一个“在兼容并包”的方针之内,特别重视“民间音乐”的音乐团体,即“明月音乐会”。但是。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该会并未有实质性的活动。直至1922年,借中华书局推广国语普及运动之机。“明月音乐会”正式成立于上海。此期间明月社的活动基本以配合黎锦晖在上海的“国语宣传推广工作”为主。所以由明月社自主开展的音乐活动相对较少,演出水准相对不高,未真正步入正规专业团体的演出轨道。之所以作为国语普及的辅助形式,除了明月社本身处于起步阶段,节目创作、排演等方面还未达到能产生较大影响程度等因素外,黎锦晖在音乐创作上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学国语最好从唱歌人手”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黎锦晖认为:汉字词汇的音节轻重和四声升降可以通过乐律表现出来。因此通过白话歌曲的传唱来协助国语教学,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1922年“语专”组织了三个国语宣传队,当时黎锦晖带着其女儿黎明晖率领第一队先后到宝山、松江、苏州、无锡、镇江、南京以及芜湖等地,以演唱国语音调的白话文歌曲和表演“琴语”的方式来宣传小学改用国语的好处。在这种歌唱和类似魔术的表演形式的吸引下,黎锦晖带领的国语宣传队所到之处总是受到观众们的热烈欢迎。


  同年,中华书局新成立国语文学部。由黎锦晖任部长,在他的倡导下开始出版一批儿童文艺读物。最值得推荐的是《小朋友》周刊,此周刊宣传新文化、普及国语、提倡教育救国。销量为当时全国定期刊物的冠军。黎锦晖在此阶段编创的《葡萄仙子》、《月明之夜》、《三蝴蝶》、《春天的快乐》、《七姊妹游花园》、《麻雀与小孩》六部儿童歌舞剧剧本及其后创作的另六部儿童歌舞剧剧本,也都是首先通过《小朋友》周刊陆续发表出来并产生社会影响的。随后,幼儿适用的《小弟弟》、《小妹妹》两种看图识字的旬刊,一方面成为适合当时中、小、幼教师和学生需求的读物,推动了国语普及工作:另一方面也征集到全国各地寄来的几万首儿歌,黎锦晖等人从中挑选了一些,编印成《歌谣》八册,带动了白话文儿歌的流行。此外,黎锦晖还编行了《国语月刊》、编订了用注音字母制成的白话文课本,并推出“儿童歌舞表演曲”曲谱的单行本,鼓励儿童在校使用国语交流,并将教学、锻炼、修养和文娱活动揉合在一起,鼓励师生下课后排演微型话剧、练习乐歌、分组排练歌舞,通过此类文艺表演来提高和巩固学生对国语学习的兴趣。当然,明月社在这一时期除普及宣传国语和儿童文艺创作外,在乐器演奏、乐器组合及乐器伴歌等方面,也有以下6种标新立异、不合古法的创新。
  
  1、“珠联璧合式”:把新创作的和现成的曲子组合起来,取名《湘江浪》,用以描写滴水汇聚成江的情景,后成为了明月社公演的前奏曲;
  
  2、“众星捧月式”:用一种小唢呐吹奏主调,花鼓、胡琴包腔,钢琴替代锣鼓,取名《曲带子》。
  
  3、“锦上添花式”:将江南丝竹《三六》配上《花三六》、《花花三六》,予以调整,用中西乐器轮换进行主奏与协奏,形成一种新的合奏。
  
  4、“红花绿叶式”:这是乐器伴奏歌曲方面的创新。譬如以拨弦乐器调节奏,以弓弦乐器和笛子的装饰乐句作为情感气氛烘托的评弹音乐。
  
  5、“自由式”:独唱者的随兴表演,类似西洋歌剧中的“炫技”,不受节拍束缚,钢琴伴奏也可即兴衬托。
  
  6、“独立式”:歌唱调接近朗诵,伴奏按歌曲词意独立发挥,纯粹为歌词意境而服务。
  尽管此时明月社的音乐活动,基本是通过中华书局推广国语工作之际,有意识地把音乐渗透在一切有关的教学业务活动之中来展开的,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正是由于这几年的演出经历,使得黎锦晖对于歌舞音乐表演的市场接受程度,有了最直观的了解,从而也促使了黎锦晖决定带领儿童歌舞音乐走向专业化,使明月社迎来了第二时期的飞速发展。
  明月社先后存在15年,而从1922到1926年这几年的时间里,正是黎锦晖将其创作理念与实践进行初步对接的一个阶段,它既是明月社的具体音乐活动的一个重要起点,也是黎锦晖音乐创作风格发生重要变化的一个阶段。正是这一阶段的积聚,使得黎锦晖先生日后的音乐创作走向了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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