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汉代音乐的“悲音”之美
发布时间:2015-07-04 09:42
内容摘要:汉代人在音乐实践、音乐欣赏中表现出的“以悲为美,以悲为乐”的音乐美学思想,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能感人的音乐,不外悲、喜两类,在中国汉代,不仅音乐可以表现欢乐之情,而且还出现了大量的悲伤之乐,形成了以悲为美的音乐观。
关 键 词:汉代 音乐 “悲音”之美
与西汉乐府性质关系重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提出的“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观风俗,知薄厚云。”笔者认为,除了传统的理解之外,仍然还有一些问题可以提出来探讨。《艺文志》的论述是《汉书·艺文志·诗赋略》的总序,它列序了五种类型的诗赋的由来、发展、递变、作用与性质。班固在列序时,把五种诗赋类型置于并列的地位,而“赵代之讴、秦楚之风”“ 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观风俗、知薄厚云”一节话,是紧承前四类内容来的。在班固认为,先是那种不歌而诵的赋,它是“感物造端”的;其次是那种春秋时赋《诗》明志的《诗》,其出发点也是“微言相感”,明志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再次是所谓贤人矢志之赋,它的产生也是由于“离谗忧国”,所以“作赋以讽”;然后是汉兴以来枚乘、司马相如、扬雄的“辞人之赋”,已“没其讽喻之义”;最后是武帝立的乐府所采的“赵代之讴、秦楚之风”,它们都“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可以观风俗,知薄厚”。由此可知,所谓武帝立的乐府其所采歌谣—— “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的“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实际上同往古的“赋”“微言相感”以及后来原、宋玉等赋的“离谗忧国,作赋以风”等是相类贯通的;而“赵代之讴、秦楚之风”之“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及“可以观风俗,知薄厚”,则同春秋时用《诗》来“赋《诗》明志”及“别贤不肖而观盛衰”是相一致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写到,高渐离“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被称作“知音”。这里面也渗透着汉人的看法。枚乘的赋《七发》中有一首《麦秀歌》:“麦秀渐兮雉朝飞,向虚壑兮背乔槐,依绝区兮临回溪”,被枚乘称之为“此亦天下之至悲也”,认为它是音乐、歌诗悲哀的极致。王褒的《洞箫赋》中写到“知音者乐而悲之,不知音者怪而伟之”,也倡言乐歌以“生悲”为精品,赏乐以“乐而悲之”为知音。这说明了西汉时代人们就有崇尚“悲音为美”的倾向;司马迁、枚乘、王褒等人就是力倡“悲音美”的代表人物。到了东汉人们仍然崇尚这种“悲音为美”。著名文学理论家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书虚篇》《超奇篇》中,又进一步阐发了“美色不同面,皆佳于耳;悲音不共声,皆快于耳”“文音者皆欲为悲”的观点,提出了以“美色”“悲音”“欲悲”等同为美感的最高准绳。东汉另一著名学者马融,在他的《长笛赋》序里,曾经说过,当他听到洛客用笛吹奏《相和歌辞·气出》《相和歌辞·精列》二曲之后,便“甚悲而乐之”。此外,《后汉书·周举传》《风俗通》等还分别记述了将相豪门宴饮和京师盛宴时,都以演奏挽歌《薤露》《嵩里》为乐的事,显然这也是汉代人“以悲为美”的反映。汉末著名诗人王粲在他的《公宴诗》中,也以“管弦发颤音,曲度清且悲,合坐同所乐,但诉杯行迟”的诗句,来表示“清且美”的乐歌具有“同所美”的美感享受。凡此说明,“悲音美”仍是东汉时代人们欣赏要求的共同标准。所以,嵇康在《琴赋 序》中对汉代“悲音美”的时代风尚,作出了如下精当的概括:“称其才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钱锺书先生也曾在《诗可以怨》中说过:“古代评论诗歌,重视‘穷苦之言’,古代欣赏音乐,也‘以悲哀为主’;这两个类似的传统有没有共同的心理和社会基础?”这说明在两汉时期,“悲哀之音”已经成为人们欣赏音乐美的标准,因此,两汉音乐都有悲壮慷慨、高亢苍凉、清峻明切的倾向,悲歌哀曲特别著称。小至《悲歌》《公无渡河》《陇头歌辞》《平陵东》《激楚》《十五从军征》《怨歌》等,大到《孔雀东南飞》《孤儿行》《妇病行》《悲愤诗》《胡笳十八拍》《广陵散》等,无不体现了“背音美”的诗情风韵。这种“以悲为美”是汉代人审美意识和观念的具体体现。这种以“悲”为美的音乐审美观念,代表着社会审美的主流,这种影响上至帝王宫廷,下至黎民世庶,具有普遍性、一般性。
汉代人在音乐实践中表现出的“以悲为美,以悲为乐”的美学思想,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人之情感喜怒不外哀乐两类,明屠隆说:“夫性情有悲有喜,要之乎可喜矣。五音有哀有乐,和声能使人欢然而忘愁,哀声能使人凄怆恻而不行。然人不独好和声。亦好哀声,哀声至于今不废也,其所不废者而可喜也。”(《唐诗品》《洗释断序》)能感人的音乐,不外悲、喜两类。在中国汉代,不仅音乐可以表现欢乐之情,而且出现了大量的悲伤之乐,形成了以悲为美的音乐观。而从历史的发展看,自春秋战国至汉,战争离乱带给人的不幸,及汉代人对自身命运之探索的努力及孤寂,都使汉代人对整个人生的命运的反映,而产生“悲”的情感。悲之有悲壮、悲凉,有悲伤,在整个汉代人的生活中诸多的“悲”存在。以刘邦之衣锦还乡,赋“大风歌”,慷慨悲歌,泣下数行,此该是人生之悲壮。由以“悲”来抒发感叹人生,到以“悲”为乐这其间有一个欣赏者出现,阮籍《乐论》记桓帝闻楚琴,凄怆伤心,慷慨长息曰:“善哉乎:为琴若此,一而已足矣!”便顺帝上恭陵,过樊衢,闻鸣鸟而悲,泣下横流,曰:“美哉鸟声”,使左右吟之,曰:“使声若是:岂不乐哉!”无论是抒发自己胸中之悲,还是借他人之悲音浇自己胸中之快垒,“悲”是人对自己情感的进一步认识,对人的情感世界的拓展、发掘。所以,悲乐在战国时滥觞,在汉代兴盛,反映了汉代人对自己本性情感的再发掘、再认识。而这种发掘与认识,在“经学”的束缚下不能以诗文来表现,却借音乐为渠道,得以宣泄表达。所以王褒《洞箫赋》云:“故知音者,乐而悲之,不知音者,怪而伟之。”音乐创作实践,欣赏中以悲为美的音乐现象,在汉末达到了高潮。魏晋人嵇康在《琴赋》序中云:“称其才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音乐以“悲”为美的欣赏观点对建安时代文学作品以“悲”为美的评价标准不无影响。
关 键 词:汉代 音乐 “悲音”之美
与西汉乐府性质关系重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提出的“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观风俗,知薄厚云。”笔者认为,除了传统的理解之外,仍然还有一些问题可以提出来探讨。《艺文志》的论述是《汉书·艺文志·诗赋略》的总序,它列序了五种类型的诗赋的由来、发展、递变、作用与性质。班固在列序时,把五种诗赋类型置于并列的地位,而“赵代之讴、秦楚之风”“ 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观风俗、知薄厚云”一节话,是紧承前四类内容来的。在班固认为,先是那种不歌而诵的赋,它是“感物造端”的;其次是那种春秋时赋《诗》明志的《诗》,其出发点也是“微言相感”,明志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再次是所谓贤人矢志之赋,它的产生也是由于“离谗忧国”,所以“作赋以讽”;然后是汉兴以来枚乘、司马相如、扬雄的“辞人之赋”,已“没其讽喻之义”;最后是武帝立的乐府所采的“赵代之讴、秦楚之风”,它们都“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可以观风俗,知薄厚”。由此可知,所谓武帝立的乐府其所采歌谣—— “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的“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实际上同往古的“赋”“微言相感”以及后来原、宋玉等赋的“离谗忧国,作赋以风”等是相类贯通的;而“赵代之讴、秦楚之风”之“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及“可以观风俗,知薄厚”,则同春秋时用《诗》来“赋《诗》明志”及“别贤不肖而观盛衰”是相一致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写到,高渐离“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被称作“知音”。这里面也渗透着汉人的看法。枚乘的赋《七发》中有一首《麦秀歌》:“麦秀渐兮雉朝飞,向虚壑兮背乔槐,依绝区兮临回溪”,被枚乘称之为“此亦天下之至悲也”,认为它是音乐、歌诗悲哀的极致。王褒的《洞箫赋》中写到“知音者乐而悲之,不知音者怪而伟之”,也倡言乐歌以“生悲”为精品,赏乐以“乐而悲之”为知音。这说明了西汉时代人们就有崇尚“悲音为美”的倾向;司马迁、枚乘、王褒等人就是力倡“悲音美”的代表人物。到了东汉人们仍然崇尚这种“悲音为美”。著名文学理论家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书虚篇》《超奇篇》中,又进一步阐发了“美色不同面,皆佳于耳;悲音不共声,皆快于耳”“文音者皆欲为悲”的观点,提出了以“美色”“悲音”“欲悲”等同为美感的最高准绳。东汉另一著名学者马融,在他的《长笛赋》序里,曾经说过,当他听到洛客用笛吹奏《相和歌辞·气出》《相和歌辞·精列》二曲之后,便“甚悲而乐之”。此外,《后汉书·周举传》《风俗通》等还分别记述了将相豪门宴饮和京师盛宴时,都以演奏挽歌《薤露》《嵩里》为乐的事,显然这也是汉代人“以悲为美”的反映。汉末著名诗人王粲在他的《公宴诗》中,也以“管弦发颤音,曲度清且悲,合坐同所乐,但诉杯行迟”的诗句,来表示“清且美”的乐歌具有“同所美”的美感享受。凡此说明,“悲音美”仍是东汉时代人们欣赏要求的共同标准。所以,嵇康在《琴赋 序》中对汉代“悲音美”的时代风尚,作出了如下精当的概括:“称其才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钱锺书先生也曾在《诗可以怨》中说过:“古代评论诗歌,重视‘穷苦之言’,古代欣赏音乐,也‘以悲哀为主’;这两个类似的传统有没有共同的心理和社会基础?”这说明在两汉时期,“悲哀之音”已经成为人们欣赏音乐美的标准,因此,两汉音乐都有悲壮慷慨、高亢苍凉、清峻明切的倾向,悲歌哀曲特别著称。小至《悲歌》《公无渡河》《陇头歌辞》《平陵东》《激楚》《十五从军征》《怨歌》等,大到《孔雀东南飞》《孤儿行》《妇病行》《悲愤诗》《胡笳十八拍》《广陵散》等,无不体现了“背音美”的诗情风韵。这种“以悲为美”是汉代人审美意识和观念的具体体现。这种以“悲”为美的音乐审美观念,代表着社会审美的主流,这种影响上至帝王宫廷,下至黎民世庶,具有普遍性、一般性。
汉代人在音乐实践中表现出的“以悲为美,以悲为乐”的美学思想,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人之情感喜怒不外哀乐两类,明屠隆说:“夫性情有悲有喜,要之乎可喜矣。五音有哀有乐,和声能使人欢然而忘愁,哀声能使人凄怆恻而不行。然人不独好和声。亦好哀声,哀声至于今不废也,其所不废者而可喜也。”(《唐诗品》《洗释断序》)能感人的音乐,不外悲、喜两类。在中国汉代,不仅音乐可以表现欢乐之情,而且出现了大量的悲伤之乐,形成了以悲为美的音乐观。而从历史的发展看,自春秋战国至汉,战争离乱带给人的不幸,及汉代人对自身命运之探索的努力及孤寂,都使汉代人对整个人生的命运的反映,而产生“悲”的情感。悲之有悲壮、悲凉,有悲伤,在整个汉代人的生活中诸多的“悲”存在。以刘邦之衣锦还乡,赋“大风歌”,慷慨悲歌,泣下数行,此该是人生之悲壮。由以“悲”来抒发感叹人生,到以“悲”为乐这其间有一个欣赏者出现,阮籍《乐论》记桓帝闻楚琴,凄怆伤心,慷慨长息曰:“善哉乎:为琴若此,一而已足矣!”便顺帝上恭陵,过樊衢,闻鸣鸟而悲,泣下横流,曰:“美哉鸟声”,使左右吟之,曰:“使声若是:岂不乐哉!”无论是抒发自己胸中之悲,还是借他人之悲音浇自己胸中之快垒,“悲”是人对自己情感的进一步认识,对人的情感世界的拓展、发掘。所以,悲乐在战国时滥觞,在汉代兴盛,反映了汉代人对自己本性情感的再发掘、再认识。而这种发掘与认识,在“经学”的束缚下不能以诗文来表现,却借音乐为渠道,得以宣泄表达。所以王褒《洞箫赋》云:“故知音者,乐而悲之,不知音者,怪而伟之。”音乐创作实践,欣赏中以悲为美的音乐现象,在汉末达到了高潮。魏晋人嵇康在《琴赋》序中云:“称其才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音乐以“悲”为美的欣赏观点对建安时代文学作品以“悲”为美的评价标准不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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