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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舞蹈的特点和影响论文(共3篇)

发布时间:2023-12-08 20:44

 

 第1篇:浅析汉族民间舞蹈的风格特点与审美特征


  一、汉族民间舞蹈的历史发展与舞蹈种类


  汉族民间舞蹈不仅种类丰富,而且源远流长。远在四、五千年前的原始社会,我们的祖先在和自然作斗争时,就创造了一些简单的舞蹈(见古陶盆上的舞蹈图形)。到殷、周时代,我国已有相当发达的舞蹈文化。如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就记述我国出土的新石器时代土陶盆上已绘有舞蹈的图形。《楚辞》也对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巫舞做了生动的描绘,如《招魂》里说女子穿着漂亮的衣裳,在钟、鼓声中,长袖翩翩,婆娑起舞,《论语》谈到当时民间盛行的面具舞蹈“傩”。汉赋对汉代的《龙舞》、《鱼舞》等民间舞蹈也作了生动的描写,可以看出千年以前的民间舞蹈已有很高的成就。但是,由于历代统治者对民间艺术的歧视,民间舞在正史上很少有记载。宋、元以后,民间舞蹈虽有的被吸收到汉族戏曲艺术中去,但它仍作为独立的表演艺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民族风格。


  二、汉族民间舞蹈的风格特点与审美特征


  “载歌载舞,歌舞结合”也是汉族民间舞蹈艺术的一大特色。不但有广泛流传的各种《采茶灯》、《花灯》歌舞,就连《竹马灯》、《采蓬船》、《推小车》、《打花鼓》、《打莲湘》也会采用边歌边舞的表演形式,像《秧歌》、《高跷》、《花鼓灯》等表现形式比较丰富的民间舞蹈,也都有歌舞的表演。这是因为歌舞是我国人民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它有很强的感染力,便于群众理解和掌握,可以达到“歌以咏言,舞以尽意”的艺术效果。


  《狮舞》、《高晓》、《盾牌舞》、《花鼓灯》等汉族民间舞蹈有杂技、武术性的动作表演,它们和舞蹈表演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巧妙的结合,也是汉族民间舞蹈的显著特点。舞蹈和杂技、武术相互吸收融合在我国由来已久,如我国古代两个著名的表现战功的舞蹈——周代的《大武》、唐代的《秦王破阵乐》,就是吸收融合武功技艺的舞蹈。现在的《剑舞》则是由古代的剑术发展而来的舞蹈形式。汉代“百戏”中的表演,就包括舞蹈、杂技、幻术等形式。至今,我国民间节日表演的“花会”,除民间舞蹈之外,还包括“舞飞叉”、“舞中幡”、“五虎棍”等形式。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舞蹈和杂技都很难分开,如汉代著名的《七盘舞》和现在的《狮子舞》、《二人摔》、《踩高跷》、《火流星》等舞蹈,都具有杂技的特点。许多筋斗武技是我国民间舞蹈、杂技、武术和戏曲共有的,这些都说明汉族民间舞蹈和杂技、武术以及后来形成的戏曲有着密切的关系。“戏不离技,技不离戏”、“艺中有技,技中有艺”,这几句话生动地描绘了汉族民间舞蹈的传统特点,它和我国人民的欣赏习惯是相符合的。


  在舞蹈表演中运用虚拟、象征的表现手法,也是汉族民间舞蹈的传统特色之一。跑一个圆场可以象征百里,一条木桨可以表现惊涛骇浪。


  舞蹈动作讲究手、眼、身、法、步的密切配合,这也是汉族民间舞蹈的独特风格。


  汉族人民的民间歌舞活动较多,但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春节至灯节(元宵节)前后,这正是秋收后的农闲季节,人民以歌舞庆祝丰收。灯节举行歌舞活动,在汉族已有悠久的历史,隋、唐之际,就有几千人在灯夕歌舞的记载。千百年来,人民始终保持着这一传统风俗,因此,它对保存和发展汉族的民间舞蹈曾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曾经,民间舞蹈被统治者称为“俗乐”、“散乐”,古代宫廷的散乐、百戏可以说全部来自民间,史籍上有不少统治者“征天下散乐”的记载,这些说明了民间舞蹈是我国舞蹈艺术发展的基础。可是,在旧社会,民间舞蹈饱受统治者的歧视,加上人民生活的贫困、自然的灾害、战争的变乱和民间艺人地位的低下,民间舞蹈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有的甚至失传。


  许多具有我国民族特色和反映人民生活和思想感情的民间舞蹈,不仅受到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而且在国际文化交流中,也赢得各国人民的赞誉。如,早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在国际比赛中,我国民族民间舞蹈就多次得奖。其中有汉族民间舞蹈《秧歌》、《腰鼓》、《红绸舞》、《狮舞》、《龙灯》、《花鼓舞》、《花鼓灯》、《剑舞》、《荷花舞》、《采茶捕蝶》、《跑驴》、《春到茶山》等等。为世界舞蹈艺术的宝库,增添了宝贵财富。


  作者:孙晓丹

  第2篇:刍议汉族民间舞蹈的祭祀性


  汉族民间舞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汉族民间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汉族的民间舞蹈类型众多,主要以“龙”为主要朝拜对象,“龙”是具有灵异性的动物,象征着中华民族的图腾,汉族民间舞蹈在祭祀时,大都以龙为供奉对象,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不可更改。通过对汉族民间舞蹈祭祀场景调查,《龙舞》、《百叶龙》、《板凳龙》等都是典型的民间舞蹈,可见,汉族民间舞蹈具有祭祀性的特点。


  一、汉族民间舞蹈概述


  汉族民间舞蹈在多民族民间舞蹈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相较于其他民族,汉族民间舞蹈的类型多、范围广、风格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汉族自古以来就具有丰富的民间舞蹈文化,如春节各地的庙会、祭祀胜地都会聚集很多人,人们在旅游的同时,也会见识到不同类型的汉族民间舞蹈,只有在重大节日祭祀之时,人们才可一饱眼福,享受同一民族所展现出来的不同民间文化。中国地大物博,960平方公里的土地养育着56个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其中以汉族人数最多。不同区域的汉族具有别具一格的民间舞蹈文化,我们以“龙”为主题的民间舞蹈为例,每个地区都会展示出不同种风格、特色的“龙舞”,将其用于重大节日祭祀之中,充分体现了汉族民族舞蹈的祭祀性特点。一旦临近重大节日,尤其是中国传统的春节,各地区的汉族民众都纷纷清扫别院,家家户户都在积极准备祭祀用的贡品,当地会组织民众开展大型的祭祀活动,民间舞蹈是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独具风格的服装道具、头饰等对舞蹈人员进行梳妆打扮,营造了一片安定、祥和的景象。


  二、汉族民间舞蹈的祭祀性


  1.傩文化的传承


  傩是一种神秘、古老的原始祭礼,主要存在于江西、四川、贵州一带,由演员来扮演傩神,能帮助当地人民驱逐文艺、鬼神,演员必须带着柳木面具,身体摆动幅度大,具有很强的原始舞蹈特色,在汉代得到很好的推崇,并出现了“方相舞”、“十二神舞”。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文化也得到了不断的丰富与更新,传统的傩逐渐趋向娱乐性与幽默性的特点,更为注重娱乐成分的表达。傩文化是在巫文化发展的基础之上演变而来的,此时处于农耕时期,鸟类是人们的好朋友,对农耕具有积极影响,将傩作为一种祭祀活动,而将鸟则作为祭祀的重要对象。汉族民间舞蹈的出现,丰富了祭祀活动,促使祭祀的场面更为热闹、祥和,而民族舞蹈则借助祭祀这一载体,实现了对民间舞蹈的发扬,二者相辅相成,达到了双赢的目的。通过民间舞蹈的丰富设计,为傩文化的推崇提供了活力,促使祭祀场景更具民族特色与地方文化,既能丰富祭祀的内容,也能达到对汉族民间文化传承与宣传的目的。


  2.土地祭祀文化


  在民间祭祀中,土地祭祀中常见的当属社火,也就是社祀,是传统社会的遗风之一。在远古时代,对图腾的膜拜属于祭祀的初期,由于远古时代人们的思维能力低下,且生产力不发达,认为有神灵的存在,认为自然界一切由神灵主宰,进而开始了祭祀文化的传播,时至今日,祭祀文化仍旧保留下来,并在重大节日在当地开展大规模的民族祭奠活动,并加以汉族民间舞蹈加以辅助,以营造文化的氛围。为了保证人们连年丰收,祈祷来年大获丰收,取水、耍草龙、抬神楼等祈雨的民间舞蹈,都属于土地祭祀的一种,祈求来年土地能获得粮食满仓。将汉族民间舞蹈与祭祀文化相结合,人们能将其希望与意愿融入到民间舞蹈之中,使得土地祭祀的方式更为丰富多彩,充分反映了中国传统民族习俗的丰富性与特色性,将传统文化展现的淋漓尽致。


  3.祭祀的重要意义


  祭祀是一种希望与祈求,承载着人们的期望,将希望投放在神灵或所信奉的对象身上,会让当地民众更具归属感与文化韵味。祭祀具有丰富的存在价值,在具备希望依托的同时,还具有缅怀祖先的情义。祭天、地、祖先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美德,也是中国人民的信仰,且该观点被提出于汉朝,其他朝代通过不断的沿用,一直流传至今,不断的对民间产生影响,人们的祭祀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在祭祀中,民间舞蹈具有丰富的情感元素,可以借助民间舞蹈来对祖先予以讴歌和赞颂,“唱孝歌”、“打丧鼓”、“喜神”等都属于传统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在现代社会应摒弃更多的迷信元素,借助民间舞蹈来缅怀祖先,表现对祖先的思念之情。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汉族民间舞蹈具有祭祀性的特点,承载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延续了民间舞蹈特色与祭祀文化,将二者相结合,彰显了汉族民间舞蹈具备祭祀性的特点,借助舞蹈来烘托祭祀的氛围,营造当地的专属祭祀文化,是尊重历史文化的重要体现。作为新一代的青年人,在具备现代化视角的前提下,也应吸收与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学习汉族的民间舞蹈,尊重祭祀文化,将汉族民间舞蹈的祭祀性特点延续下去。


  作者:尹波

  第3篇:儒家思想对汉族民间舞蹈的影响


  儒家文化创始于孔子,发展于孟子,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思想理论,并提出了一整套儒家理论新体系。宋明理学在不断发展中使儒学演变为一种集道、儒、释三家文化为一体的理论体系。儒家思想的理论体系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和思想渗透是极为深刻的,早已成为全球中国人思想中不可的组成部分。而民间舞蹈作为一种文化传承的形式,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我国汉族人口最多,占90%以上,历史上汉族统治时间最长,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汉族舞蹈受居住地域和自然环境影响,有着鲜明的地域性,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地方舞蹈。譬如南方喜欢花灯,北方喜欢秧歌,而在黄河长江之间淮河地区喜欢花鼓灯。各地区流传的汉族舞蹈因地域和风俗不同,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地方舞蹈,南方的舞蹈细腻,北方的舞蹈刚劲,而淮河地区得花鼓灯兼收南北所长。


  一、儒家思想对汉族舞蹈审美特征的影响


  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就有具有代表性的乐舞理论著作《乐记》,第一次将音乐和舞蹈联系起来,总结了先秦时期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构成了儒家的舞蹈理论框架和理论系统,形成了儒家的乐舞观。从《乐记》中,我们可以找寻到儒家文化最初对汉族舞蹈审美特征的影响。


  《乐记》中除有一篇《宾牟贾篇》是专门论述舞蹈的外,还有不少散见在各篇的零星议论也涉及舞蹈,组成了儒家思想对舞蹈审美特征的认识,主要表现为四点:


  一是舞蹈的抒情性。舞蹈属于抒情性艺术,人们运用舞蹈这种艺术形式是来表达内心情感,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的。舞蹈作品的素材都是源自生活,是百姓群体生活的内容。舞蹈和音乐、文学都分属不同的艺术门类,它们的艺术载体都具有各自独特的规律。《乐化篇》指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这说明了音乐是表现人们的情感需要的。舞蹈亦如此,它是通过“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来表达人们情感需要的。因此,舞蹈擅长于抒情,是人们情感的艺术表现。舞蹈是情感的集中和激烈的表现。它相比起音乐、文学来说,更需要体现出抒情性,体现出情感的力度、强度和深度,它是情感发展不足以用其他艺术形式来表达而非要借助于舞蹈时的必然产物。它的直观性直触人的心灵深处,这充分说明了舞蹈的特征和个性,也充分说明了舞蹈产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与人类情感表达,情感需要同步的。


  二是舞蹈的动作性。文学是作家借助文字组合构造形象,音乐借助于声音不同,而舞蹈是人体造型,借助于人体动作来完成艺术表现过程。《乐化篇》指出“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这就是说舞蹈是通过“动静”的一系列动作来表现感情,塑造形象的。舞蹈是直现形象的艺术,不像文学的文字形象和音乐的声音形象那样抽象,它更具体、更直观、更形象化,更能引起我们的共鸣。它将人们的情感充分形象化,通过人体形象以及形象化的动作表现出来,可谓是充分形象化,高度形象化的艺术。《乐象篇》指出“舞,动其容也。”这就要求舞蹈还要表现出人的体态仪容,表现出人的情感,它们连同手舞足蹈的动作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人体造型动作,才能更形象,更准确地表达情感。从更深的层次而言,人体动作其实质是依靠人的内在动作,内心的情感驱使的。人体内在节律的运动,人的生命运动发自于内,体现于外,是自我情感的流露。因此,《乐本篇》指出“凡音者,生人心者也”这就是说“心”是人体的首脑机关,是指挥情感以及一切声音、动作的。不仅乐本于心,而且舞也本于心,都是人心的外在显现。因此,舞蹈的人体动作是对原始生活得记录,是一种丰富的、动静变化的表达。


  三是舞蹈的象征性。舞蹈的一投足,一举手都是一定思想和情感的显现,也就具有了象征的意味和内涵。同时,舞蹈还必须表达出一定的主题思想,还有一定的倾向性和含义,也必须通过手舞足蹈象征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舞蹈艺术就是象征性艺术。《乐象篇》指出“是故清明象天,广义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这说明乐舞是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的。儒家认为乐舞的价值不在于一投足一举手的手舞足蹈的动作上,而是在于这些动作所象征的伦理道德性,故而“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在于乐舞所体现的所象征的“仁”、“礼”的内容。乐舞的象征性是儒家最为看重的突出特点,这与儒家的礼乐观是紧密相连的同时,也表现出舞蹈的象征性特征,反映了舞蹈艺术的规律。


  四是舞蹈的综合性。《乐象篇》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这说明诗、乐、舞三者的联系和综合性特征。舞蹈的表情积蓄就是在诗、乐的表情基础上逐步发展的必然结果,因而在舞蹈中就包含了诗歌、音乐的表情因素,是诗乐表情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看,舞蹈其实就是乐舞,它的综合性特征已将诗、乐包容于其中了。


  儒家思想对舞蹈审美特征的认识也为汉族舞蹈所接受,体现在汉族舞蹈的审美和创编中。


  二、汉族舞蹈的中和性体现儒家“中庸之道”的思想


  儒家提倡中庸之道,在文艺上的具体表现就是中和之美。强调中和之美其实质就是强调温柔敦厚、和谐适中的思想观念和审美形态。孔子非常赞赏《武》乐舞在表演前的停顿,就是因为它符合中和之美,在武王开始伐殷之前他还在施行仁政,还在犹豫不决,充分说明讨伐是不得已的,仁政才是目的道理。因此《武》乐舞在表演时就充满了温柔敦厚、和谐适中的气氛,符合中和之美原则。这种对舞蹈的中和性的强调,确实形成了汉族舞蹈,尤其是表演型舞蹈的一大特点,武舞文演,舞蹈女性化,柔和化的倾向显而易见,相比之下少数民族活泼热烈、强悍豪放的舞风大异其趣,这可谓是儒家乐舞观对汉族舞蹈影响至深的缘故了。


  三、汉族舞蹈的自然性体现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


  儒家“天人合一”的传统哲学命题,视天地人为一体,强调和追求天地人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谐性,承认人与天地万物具有不可分割的意义关系。“天人合一”的核心是强调“天道”和“人道”相通,“自然”和“人为”相统一。我国的著名舞蹈理论家袁禾则把舞蹈的功能指向概括为“三境”,既:初境——舞以达欢、中境——舞以载道、上境——舞以象和。这里的“达欢”是欣赏舞蹈的最浅显的功能,而“象和”是指从“乐人”单个个体的愉快,到“乐治”达到全社会的舒畅,再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这一境界,是对理想人生、天地自然的一种艺术审美活动。在其审美活动中,人所得到的快乐是天人合一的“和”之快乐。汉族舞蹈中许多优秀的作品都能诠释这种意义。如新中国成立十年后的优秀舞蹈作品《丰收歌》,表现了江南美丽的景色和劳动妇女豪放乐观的情绪,有着浓郁的地方特色和生活气息,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之美和健康的劳动之美。


  四、汉族舞蹈的教化性体现儒家“美善统一”思想


  舞蹈的美必须与善结合,才能尽善尽美。儒家文化强调音乐在给人以美感时还要有道德观念教育。《乐化篇》指出“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拙、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当人们拿着舞具表演各种各样的动作和舞姿时,人们就受到了旋律和步伐的感染和鼓舞,容貌和表情就变得端正庄严了。当大家排列着舞蹈的队列,踏着节奏而统一动作时,大家的行为就会变得规范了,举止也合乎法则了,从而统一了思想,整齐了步伐,起到团结安定的作用。优秀的舞蹈能坚持民族审美,提倡时代审美。在遵循汉族舞蹈艺术本体规律的前提下,借鉴和吸收中国儒家思想的精神。因此,儒家思想中所倡导的舞教,在舞蹈作品中一一呈现出来。


  近代汉族民间舞蹈是古代汉族民间舞蹈的延续和发展,继承着历代汉族舞蹈的特质和精髓。儒家“美善统一”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汉族舞蹈,使之更加注重弘扬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并且重视表意、言情,讲究境界、意境。从50、60年代的代表作《红绸舞》、《荷花舞》,到90年代的《黄土黄》、《一个扭秧歌的人》、《女儿河》,再到2000年以后创编的《俏夕阳》、《小城雨巷》无不是从原生态民间舞蹈动态形象中,展示了汉族文化寓教于乐的精神与尽善尽美的审美心理。这一系列的作品带着浓郁的民族情怀和乡土气息,通过编导的创编使欣赏者深切地体会到中国千年文明坚韧的精神力量。


  作者:谢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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