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浅析“五四时期”黎锦晖的音乐批评观念

发布时间:2015-07-11 10:12

  内容摘要 :文章着重阐述了五四时期“平民音乐”文化观念的代表音乐家之一黎锦晖的唯美主义音乐批评观念。

  关 键 词 :市民化 通俗化 唯美化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作为我国近现代音乐批评的第一个高峰期,一方面继承了近现代学堂乐歌以来的音乐批评传统,另一方面在崭新的现代型专业音乐教育体系里和宽松的现代性文化批评环境中,以其独特的品格、多元化的观念群体,历练出20世纪中国音乐史上第一批专业音乐家和专业音乐创作
  众所周知,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两个主题是文化上的“启蒙”与政治上的“救亡”,并对立着两个极端——“文化激进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随着国门打开,西方近代与现代艺术批评观念大量引进,现实主义、自然主义、浪漫主义、唯美主义、象征主义、印象主义等纷纷在中国知识分子当中找到了代言人,在音乐领域里也有相应的表现。
  黎锦晖是当时中国的“唯美主义”代言人之一,但他的观念与西方“唯美主义”有着极大的不同:西方的这股思潮是出于“无利害”的动机,他们将艺术视为无须任何外在的存在目的的自足的存在。而黎锦晖代表的“唯美主义”,则是以一种个体对艺术的取舍观念来对抗社会上通常流行的功利性音乐观念。如果说青主是在“民主”“自由”旗帜下的现代新型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文化观念的代表人物之一,那么,黎锦晖则是在五四时期的“民主”旗帜下“平民音乐”文化观念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是五四时期在“民主”“自由”的文化观念的指导下,进行音乐的市民化、通俗化、唯美化的音乐批评与实践的,对于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在人的生活中所具有的正常地位,进行了充分的音乐学理论上的与艺术实践上的肯定。
  黎锦晖被称为中国近代流行音乐之父,他所创作的《桃花江》《夜深沉》《小小茉莉》《蔷薇处处开》等,是中国最早的流行歌曲。他的流行歌曲集《家庭爱情歌曲100首》,在当时的中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黎锦晖还把中国流行歌曲推出国门,使中国音乐向国际化发展。也有人称他为中国儿童歌舞剧之父。他创作的歌舞剧《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神仙妹妹》《小羊救母》,和儿童歌舞表演曲《好朋友来了》《三个小宝贝》《谁和我玩》《可怜的秋香》等,在当时的儿童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正是因为黎锦晖看到儿童歌曲与儿童歌舞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寓教于乐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认为应将新的时代精神以儿童音乐的方式融会到儿童的日常游戏中去。在他的第一部儿童歌舞剧《麻雀与小孩》的“卷首语”中,他提到:“学国语最好从唱歌入手……儿童的模仿本能十分发达,每家的儿童没有不爱表演成人生活或动物情态等形状动作的……借此可以训练儿童们一种美的语言、动作与姿态……全体学生和观众,没有一个人不是在和谐和甜美的境界之中,而且对于社会教育有极大的帮助。”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艺术的方式对社会民风进行改良与改造的文化观念,而且难能可贵的是,他把这种功利性的新艺术建设的眼光仅限于儿童的范围之内。
  黎锦晖的“唯美主义”音乐批评观念到了20年代末,变得更为清晰与成熟。他的“为歌舞而歌舞”的音乐观念,可以认定为五四时期“为艺术而艺术”的典型观念。这种观念的本质在于,不去涉及社会政治等沉重的问题,仅以自己的艺术去抚育社会人心、仅以自己的虚幻性的艺术创造去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在陈述他的“唯美主义”音乐观念时,黎锦晖这样说道:“本剧完全以‘美’为主:人美、服装美、歌声美、姿态美、动作美,剧中人的品性、行为,无一不美……美只是美,爱美的人只是爱美!至于美以外的——什么规矩啊、习惯啊、成见啊,可没有工夫去管。” 1936年他为《明月歌曲一二八首》所作的“引言”,就是“唯美主义”“为歌舞而歌舞”观念的宣言书、辩解状。文中他针对社会上对他进行的广泛批判发出这样的牢骚:“这年头儿,做人难,作文也难,作曲更难。”

  黎锦晖自五四初期便开始以“民主”的意识从事于“改创中国新音乐”的事业。以后的十几年里,面对来自救亡派和学院派的无情鞭笞,认定自己的艺术观念毫不让步。在20年代,他已经认定了走“平民音乐”的道路,并一直在为之而奋斗。他的“平民音乐”的观念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以民间音乐为素材,对之进行新兴的创编,使之最终转化为新型的平民化艺术;二是以平民式的艺术审美观念来从事音乐艺术的创作活动。然而,黎锦晖本人虽然也是一位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的积极鼓吹者与参与者,但由于他本人音乐文化的积累和音乐旨趣的缘故,他对于民间性的和市民化的音乐相对亲和,而学院式的、专业化的音乐不符合他的艺术取舍观念,因此,他对于20世纪初期以来的学习西方音乐的活动和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新音乐教育事业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当时的中国音乐教育整个“奴化”了。 他对于西方的艺术观念还不是像对待新音乐教育的态度那样拒绝的,崇尚西方的“为艺术而艺术”“唯美主义”便是证明。他的平民化、市民性的艺术观念所导致的结果就是“美就是美”。
  五四时期是各种艺术文化观念充分释放自己的思想能量的时期。受到人性解放的影响,“为艺术”派的诞生与发展,也是一个社会健康文化观念的需要。整个五四时代的音乐批评观念几乎被“启蒙”“救亡”这样的功利性观念所覆盖,所以到了五四后期,文人们喊出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口号。黎锦晖的“唯美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音乐批评观念也正是基于这种文化、艺术思潮而出现的。他作为中国现代音乐史上第一代新音乐批评家,批评言论从人的爱美本性出发,在承载着五四精神的“自由”“民主”的成分的同时,又充满“海派艺术”的“香草美人”与“蝴蝶鸳鸯”式的气质,是另一类的人文关怀。他的批评言论既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关,又超脱了“启蒙”“救亡”等沉重的现实主题,摒弃了政治功利的制约,体现了五四时期的“自由”精神,对音乐界的批评理论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
  [1]明言.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导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
  [2]修海林,罗小平 著.音乐美学通论,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3]汪毓和编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

上一篇:声乐教育中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

下一篇:关于地方高校音乐表演生四种能力培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