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簪记》本事与蓝本辨疑的发展方式
学界一般认为,明代高濂《玉簪记》,其本事记载源于《古今女史》或《情史》,其创作蓝本则为杂剧《张于湖误宿女贞观》,而对于张于湖陈妙常情挑情拒之事之词的真伪,研究论著或避而不谈或语焉不详。笔者在对《玉簪记》本事与蓝本详细考察后发现,学界对《玉簪记》本事与蓝本的认识存在若干舛误,本文试对此进行辨疑,不确之处祈求方家教正。
一、《古今女史》与《情史》并非《玉簪记》本事记载的渊薮
学界一般认为,《古今女史》或《情史》是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的原始出处。如王季烈《孤本元明杂剧提要》“《女贞观》”条:“杂剧全本《古今女史》。”①《古本戏曲剧目提要》“《玉簪记》”条:“故事最早见于《古今女史》。”②《中国曲学大辞典》“《玉簪记》”条:“此剧本事,最早见于《古今女史》。”③《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张于湖传》”条:“小说写潘必正与陈妙常事。本事亦见《古今女史》。”④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卷一“《玉簪记》”条:“本事见冯梦龙《情史》卷12《潘法成》及清张宗橚《词林纪事》卷19引陈妙常《太平时》词注引《古今女史》。”⑤徐朔方先生更是对这一故事的源流进行梳理:“南宋名臣、词人张孝祥和潘必正、陈妙常的故事在《古今女史》中早有记载,后来演变成话本《张于湖误宿女真观》和同名的无名氏杂剧。”⑥笔者考察后发现并非如此,无论是《古今女史》还是《情史》,其成书均迟于张于湖陈妙常题材话本和杂剧,两书均非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的原始出处。
《古今女史》一般认为是明赵世杰编纂,实际上赵世杰只是主要编纂人、评阅人,其父赵如源、还有其他多人也都参与了辑选与参订。赵如源字浚之,赵世杰字问奇,武林人。《古今女史》现存明崇祯元年问奇阁刊本,国图有藏,是一部妇女诗文词总集,共二十卷,包括前集十二卷、诗集八集,该刊本正文前有两个叙,后一个《古今女史叙》,题署“钱塘赵如源浚之甫撰”,内有“余不慧,每于灯窗萝薜之余,课子世杰,抽绎百家,渔猎稗官传载,辑选古今名媛……”⑦之语,可知赵如源与赵世杰是父子关系,《古今女史》是他们共同编纂辑选的,另外从各卷题署可知,辑选、参订者还有多人,赵世杰只能算是主要编纂、辑选者。前一个《女史叙》,题署“崇祯戊辰孟冬仁和钱受益谦之甫撰”,该叙中有“余友赵浚之暨长君问奇,精心坟典,博览古今,编成是帙”⑧之语,也可验证赵浚之(赵如源)及长君问奇(赵世杰)共同编撰《古今女史》这一事实。赵氏父子与钱受益为友人,钱叙作于崇祯戊辰,即崇祯元年(1628)。《刻女史凡例》署名“武林赵世杰识”,中有“是集也,选于岁首,竣于孟冬”、“俟季冬刻竣行世”几句话,这说明《古今女史》从辑选到刊刻都在同一年。钱受益称赵浚之父子为“余友”,钱《叙》中还言“辑选既成,嘱余为叙”,既然叙作于崇祯元年(1628),《古今女史》的辑选、编纂也就是在这同一年。
《情史》,全称《情史类略》,又名《情天宝鉴》,詹詹外史评辑,一般认为詹詹外史为冯梦龙之托名。冯梦龙出生于明万历二年(1574),卒于清顺治三年(1646),《情史》辑成于冯氏生平后期。徐朔方先生虽认为“《情史类略》之编集系长年累积而成”,但他判定该书编成于明天启元年(1621)之后⑨。于此可见,《情史》编成略早于《古今女史》,两书成书均在天启元年(1621)之后。
而描写张于湖、陈妙常故事的话本、杂剧、乃至传奇,其创作完成及面世时间,均比《情史》与《古今女史》要早。此题材话本,明晁瑮《宝文堂书目》卷中《子杂》著录《张于湖误宿女贞观记》,明吴敬所《国色天香》卷十上层有《张于湖传》,明余象斗《万锦情林》卷一上层有《张于湖记》;明何大抡本《燕居笔记》卷九下层有《张于湖宿女贞观》;明冯梦龙本《燕居笔记》卷七有《张于湖宿女贞观记》,均为名异实同的话本小说。《宝文堂书目》成书于明嘉靖年间,《国色天香》初刊本编成于明万历丁亥(十五年,1587),今存有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金陵书林周氏万卷楼重刻本,卷首有万历丁亥(十五年,1587)谢友可序。可见话本《张于湖误宿女贞观记》简称《张于湖传》至迟在明嘉靖年间已经刊行问世,胡士莹先生根据其被著录、收录情况及语言风格,判断其“当为明弘治嘉靖间的作品”⑩。
杂剧《张于湖误宿女贞观》(简称《女贞观》),清钱曾《也是园藏书目》着录,《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孤本元明杂剧》收有此剧。脉望馆为明赵琦美之书斋名,赵琦美,原名开美,字仲朗,号玄度,后改字元度,自号清常道人。赵琦美生于嘉靖四十二年(1563),卒于天启四年(1624),其钞校杂剧是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至四十六年(1618)这段时间。杂剧《张于湖误宿女贞观》剧本末署:“乙卯四月初七日校抄于小谷本,清常道人记。”乙卯年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此剧的创作完成自然应早于这一年。
其实不仅表现张于湖误宿女贞观内容的话本和杂剧其创作、问世时间均早于《情史》与《古今女史》,就是高濂的传奇《玉簪记》,其创作、问世时间也早于《情史》和《古今女史》。根据徐朔方先生的研究,《玉簪记》的作者高濂,出生在明嘉靖六年(1527)或略前,在万历三十一年(1606)后不久去世(11),“高濂创作《玉替记》在隆庆四年(1570)”(12)。明代黄文华选辑的《词林一枝》卷一下层选录有《玉簪记》的《陈妙常空门思母》、《潘必正姑阻佳期》、《陈妙常月夜焚香》三出,《词林一枝》现存万历元年(1573)福建书林叶志元刻本,这也可验证《玉簪记》的创作必在万历元年(1573)之前,这一时间远远早于《情史》与《古今女史》的成书时间。另外杂剧《女贞观》较传奇《玉簪记》要早,既然《玉簪记》的创作是在万历元年(1573)之前,那么杂剧《女贞观》的创作更是必在此年之前。
于此可见,《情史》与《古今女史》不仅不可能被张于湖陈妙常题材话本和杂剧所本,同时也不可能被高濂创作《玉簪记》所本。《情史》与《古今女史》虽然记载了陈妙常词拒张于湖之事,但并非此本事的首载之书,陈妙常拒
张适潘本事的滥觞与渊薮今已无考。
二、张于湖与陈妙常情挑情拒之词现知最早出处是话本与杂剧
《情史》与《古今女史》,均只有陈妙常与张于湖、潘法成之事的介绍,而没有收录陈妙常所作拒绝于湖之词。清徐釚编著《词苑丛谈》和清张宗橚辑《词林纪事》是收录有陈妙常所作之词的较早、较为常见的两书。徐釚,生于明崇祯九年(1636),卒于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张宗橚,生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卒于乾隆四十年(1775),《词苑丛谈》成书早于《词林纪事》。《词苑丛谈》卷八·纪事三载:
陈妙常拒张于湖词云:“清静堂前不卷帘,景悠然。闲花野草漫连天,莫胡言。独坐洞房谁是伴?一炉烟。闲来窗下理琴弦,小神仙。”词见《初蓉集》。陈后偶潘必正。(13)
《词苑丛谈》未标陈妙常词的词牌,王百里先生的笺称“此调【太平时】”。清张宗橚辑《词林纪事》卷十九“陈妙常”条收录该词,将其标为【太平时】,两书此词文字只有一字差别,《词苑丛谈》中“莫胡言”三字在《词林纪事》中为“莫狂言”(14)。《词林纪事》在此词后转录了《古今女史》,张宗橚还加了按语:
《古今女史》:宋女贞观尼陈妙常,年二十余,姿色出群,诗文俊雅,工音律。张于湖授临江令,宿女贞观,见妙常,以词调之,妙常亦以词拒。(词载《名媛玑囊》。)后与于湖故人潘法成私通情洽。潘密告于湖,以计断为夫妇。
橚按:此词见《初蓉集》。考于湖并无调女贞观尼词,岂自毁其少作,不欲流播耶?又按,《玉簪记》中有于湖调女贞观尼词,恐不足据。(15)
从徐、张两书可以看出,陈妙常词是从《初蓉集》、《名媛玑囊》转录而来,张宗橚按语还透露出他未见过张于湖情挑陈妙常之词这一信息。《初蓉集》、《名媛玑囊》皆为女性作品集,《初蓉集》现已无传本,其信息可从清周铭《林下词选》获知。《林下词选凡例》云:“吾友西吴沈凤羽尔燝所编闺人词曰《初蓉集》。”(16)可知《初蓉集》为沈尔燝辑选。沈尔燝,字凤于(17),号冀昭,生年不详,卒于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18),其时距离明亡已经四十五年,《初蓉集》成书时间应在明末清初。《林下词选》《林下词选》卷二“陈妙常”条在载录其事其词后,还转录了《初蓉集》对陈妙常词的评语:“峻而不厉,在于湖亦临去秋波也。”(19)《名媛玑囊》全称《历朝列女诗选名媛玑囊》,分为四卷,收先秦至明女子所作诗词并书、赋,明池上客辑选,池上客姓名字里均不详。《名媛玑囊》国图有明刊本,卷首《题名媛玑囊》署“万历乙未冬月一日海天清吏书”,书末印“万历乙未年冬月书林郑氏云竹绣梓”,《题名媛玑囊》中有“余友愽习暇休”字样,可见题署者海天清吏与辑选者池上客为友人,题署、刊刻均在万历乙未(二十三年,1595),此书成书应即此年,其成书迟于话本《张于湖传》、杂剧《女贞观》及传奇《玉簪记》。《名媛玑囊》卷三“陈妙常”条除载有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外,还收有陈妙常所作《拒于湖词》“清静堂前不卷帘”、《春情词》“松舍清灯闪闪”,此书本事记载中的于湖故人名潘必正,这与《情史》及《古今女史》中于湖故人名潘法成不同,而与话本、杂剧、传奇相同,另外此书所载陈妙常所作的两首词也可见于话本、杂剧、传奇,这也都可印证《名媛玑囊》卷三“陈妙常”条至少受到陈妙常题材话本、杂剧、传奇中某一种的影响。另外,《全宋词》所录的陈妙常情拒张于湖的这首“清静堂前不卷帘”词也是依话本《张于湖传》辑入。清代许善长《碧声吟馆谈麈》卷三“陈妙常词”条从《宋闺媛词录》转录了陈妙常的此首【太平时】“清静堂前不卷帘”词,《宋闺媛词录》现已遗失,面世时间无考。陈妙常情拒张于湖之词,从目前所知情况看,尚无比话本、杂剧更早的原始出处。
至于张孝祥情挑陈妙常之词,既不见于他的各种作品集,如宋至明时刊行的《于湖居士文集》、《于湖先生长短句》、《张于湖雅词》、《于湖词》,也不见于宋至明时选有于湖词的各种选本。当代人的校点本,如徐鹏校点本《于湖居士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聂世美校点本《于湖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也未收、未附、未提所谓于湖情挑陈妙常之词。《全宋词》收录张孝祥词二百二十三首,也不包括所谓情挑陈妙常的“碧玉簪冠金缕衣”词,这首词被辑录在二百二十三首词之外所列的张孝祥《存目词》中。《全宋词》列张孝祥《存目词》,其作用一是将混入或伪作者一一剔出,存目而不录,另一是将话本、杂剧中依托张孝祥之名创作的几首词辑录在集,张于湖情挑陈妙常之词即是依《张于湖误宿女贞观》杂剧辑入。于此可见,无论是陈妙常情拒之词还是张于湖情挑之词,话本与杂剧是现知载录它们的最早出处。
三、于湖情挑之词断为伪作,妙常之词非为情拒之作
“碧玉簪冠金缕衣”词(20)不仅在文献上缺乏为张孝祥所作的可信依据,从格调上也可看出它与张孝祥其他词作的巨大差别,此词断为伪作无疑。
将话本《张于湖传》、杂剧《女贞观》、传奇《玉簪记》进行比对可以发现,话本格调最为低俗,含有许多秽亵不洁文字,香艳淫糜之词充斥全篇,【杨柳枝】“碧玉簪冠金缕衣”与话本中的几首低俗之词格调颇为接近。下面依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金陵书林周氏万卷楼重刻本《国色天香》,将话本中张于湖所作之词择要列之于下:
张于湖见到女贞观主潘法成所作【西江月】词为:
半旧鞋儿着稳,重糊纸扇多风。隔年煮酒味偏浓,雨过樱桃色重。有距公鸡快斗,尾长山雉枭雄。烧残银烛焰头红,半老佳人可共。
张于湖情挑陈妙常之【临江仙】词为:
误入蓬莱仙洞里,松阴忽睹数婵娟,众中一个最堪怜。瑶琴横膝上,共坐饮霞觞。云锁洞房归去晚,月华冷气侵高堂,觉来犹自惜余香。有心归洛浦,无计到巫山。
张于湖情挑陈妙常之【杨柳枝】词(即人们经常道及的情挑之词)为:
碧玉簪冠金缕衣,雪如肌。从今休去说西施,怎如伊。杏脸桃腮不傅粉,貌相宜。好对眉儿共眼儿,觑人迟。
三词如出一辙,轻浮浅薄,品格低下,猥亵之意明显,而与张孝祥集中的其他买笑、赠尼、写妓词毫无相通之
处,具有天壤之别。下面将张孝祥词中风流香艳者拈出进行对比:
【减字木兰花】“江阴州治漾花池”:
佳人绝妙,不惜千金频买笑。燕姹莺娇,始遣清歌透碧霄。主人好事,更倒一尊留客醉。我醉思家,月满南池欲漾花。
【减字木兰花】“赠尼师,旧角奴也”:
吹箫泛月,往事悠悠休更说。拍碎琉璃,始觉从前万事非。清斋净戒,休作断肠垂泪债。识破嚣尘,作个逍遥物外人。
【浣溪沙】“次韵戏马梦山与妓作别”:
罗袜生尘洛浦东,关人春梦琐窗空,眉山蹙恨几千重。海上蟠桃留结子,渥洼天马去追风,不须多怨主人公。
【菩萨蛮】“赠筝妓”:
琢成红玉纤纤指,十三弦上调新水。一弄入云声,月明天更青。匆匆莺语啭,待寓昭君怨。寄语莫重弹,有人愁倚栏。
这些词作,事涉妓尼但婉而不俗,情意缠绵然文辞含蓄,其格调、境界、用词均非话本中托名张于湖所作者所能比望,“碧玉簪冠金缕衣”词绝非出自张孝祥的手笔。
为了判断陈妙常所作“清静堂前不卷帘”词(21)的真伪,先将其和话本中陈妙常所作的其他几首词作一比较:
陈妙常为拒张于湖【临江仙】“误入蓬莱仙洞里”而作的【杨柳枝】词为:
襄王魂梦云雨期,两心痴。子今无计恋琼姬,自着迷。道心坚似絮沾泥,不往飞。任取杨枝作柳枝,强挨尸。
陈妙常因相思潘必正所作的【西江月】词为:
松院青灯闪闪,芸窗钟鼓沉沉。黄昏独自展孤衾,欲睡先愁不稳。一念静中思动,遍身欲火难禁。强将津唾咽凡心,争奈凡心转盛。
陈妙常以身相许潘必正后唱和潘词所作的【菩萨蛮】词为:
香衾初展芭蕉绿,垂杨枝上流莺宿。花嫩不禁揉,春风卒未休。千金身已破,默默愁眉锁。密语嘱檀郎,人前口谨防。
陈妙常怀有身孕后向潘必正告知烦恼所作的【临江仙】词为:
眉似云开初月,纤纤一搦腰肢。与君相识未多时,不知因个什,裙带短些儿。茶饭不餐常似病,终朝如醉如痴。此情尤恐外人疑,专将心腹事,报与粉郎知。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话本中陈妙常所作之词,只有后人经常道及的所谓情拒张于湖的【杨柳枝】“清静堂前不卷帘”含蓄文雅,超凡脱俗,而上举之词和话本中的绝大多数词作一样,浅俗粗鄙,丝毫没有“清静堂前不卷帘”词显露出的内在雅趣。于此可以判定,陈妙常“清静堂前不卷帘”词既不是张于湖“碧玉簪冠金缕衣”词的情拒之词,也不是话本原创(当然也就不是杂剧与传奇原创,下文将要述及,话本《张于湖传》创作时间早于杂剧《女贞观》、传奇《玉簪记》),必定另有渊薮,话本中陈妙常所作的其他词作则为小说家托名伪作。
另外,仅仅判定“碧玉簪冠金缕衣”词为托名张于湖的伪作还不够,人们还会想,张于湖是否确曾写过情挑之词,只是后来湮没不传了呢?清代张宗橚就在否定“碧玉簪冠金缕衣”词真实性、认为此词不足为据的同时,推测过或许存在张孝祥“自毁其少作,不欲流播”(22)(卷十九“陈妙常”条按语)的可能。笔者认为,就“清静堂前不卷帘”词而言,应该不存在任何情挑之词。通过解读陈妙常“清静堂前不卷帘”词,可以看出其词意脉自足,非为奉答酬唱之作,与拒绝情挑没有什么内在关联。“清静堂前不卷帘”词抒情写志,写出家人的闲适生活和淡然心境,除了“莫胡(或狂)言”一句有斥责狂言、拒绝情挑之意外,全词不像是回绝情挑之作。而即使是“莫胡(或狂)言”一句,也可理解为闲花野草不要张狂、不要漫无边际地生长之意,与前后词句所写意境浑然一体。与其说陈词为拒挑之词,倒不如说其为自写怡然自得心境之词,言“清静堂前不卷帘”词为情拒之词显得很牵强。另外清代许善长《碧声吟馆谈麈》卷三“陈妙常词”条的记载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玉簪记》传奇《偷诗》一出中有“松舍青灯闪闪”云云,词句甚俚。不知陈妙常本能词,见于《宋闺媛词录》,云:“潘法成妻陈妙常酬张于湖【太平时】一阕:‘清静堂前不卷帘,景修然。闲花野草漫连天,莫相牵。独坐洞房谁是伴,一炉烟。闲来窗下理琴弦,小神仙。’确是女尼口吻。”(23)
《宋闺媛词录》载录的陈妙常此词,“闲花野草漫连天”句后是“莫相牵”而非“莫胡(或狂)言”。笔者以为,陈妙常原词很可能就是“莫相牵”,后来因为人们要附会张于湖、陈妙常的情挑情拒之事才将“莫相牵”改为“莫胡(或狂)言”。如果陈妙常原词中第四句本来是“莫相牵”,那就更可看出其作自成一词、根本就不是什么回绝情挑的情拒之词。
四、对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首载之书与本来面目的推考
从前述可知,《情史》与《古今女史》成书比陈妙常题材的话本、杂剧、传奇迟,两书均非《玉簪记》本事记载的渊薮。那么,《情史》与《古今女史》对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的记载是另据他书还是源自于话本、杂剧抑或传奇呢?我们说《情史》与《古今女史》的此条记载必另祖他书,这祖书的成书时间比陈妙常题材的话本、杂剧、传奇都要早,它所记载的陈张潘事是《情史》与《古今女史》、同时也是话本杂剧与传奇共同的渊薮。为了验证这一结论,我们将《情史》与《古今女史》两书对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的记载进行对比:
《情史》卷十二·情媒类“潘法成”条:
陈妙常,宋女贞观尼姑也。年二十余,姿色出群,能诗,尤善琴。张于湖授临江令,途宿女贞观,见妙常,惊讶,以词挑之,妙常拒之甚峻后与于湖故人潘法成私通情洽。潘密告于湖,令投词托言旧所聘定,遂断为夫妇。(24)
《古今女史》之“姓氏字里详节·陈妙常”条:
陈妙常,宋女贞观尼姑也,年二十余岁,姿色出群,诗文俊雅,尤善工音律。张于湖授临江令,途宿女贞观,见妙常,惊讶,以词调之,妙常以词拒之甚峻。后与于湖故人潘法成私通情洽。潘密告于湖,以计断为夫妇。(25)
通过对照可以发现两书句式、文字大致相同,两书关键性的一点不同是《古今女史》只言于湖在潘法成密告后以计断潘、陈为夫妇,未言采用何计,而《情史》具体写出于湖“
令(潘法成)投词托言旧所聘定”,言明托言潘、陈有旧时聘定之婚约。从两书遣词用字雷同率高可以看出两书具有因袭关系,即或一书抄自两书中的另一书,或两书具有共同的祖书。从前述可知,《情史》成书时间应比《古今女史》略早几年,若《古今女史》抄自《情史》,似不应在短短数十字中漏掉关键性的一句,《古今女史》此段文字应抄自《情史》外的第三书。我们知道,《情史》与《古今女史》在辑纂前人之书时往往会作些删改,由于两书在辑纂前人之书的此条记载时删改略有所异,于是形成了现在所见的两书文字大同而小异的情况。另外,各种故事流传往往呈滚雪球状,基本上遵循从简约到繁复的规律,既然话本《张于湖传》创作不迟于嘉靖年间,那么可以肯定地说,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的首载之书其出现绝不会迟于嘉靖年间,甚至有可能出于南宋时期。
陈妙常其人其词的真伪如何呢?陈妙常、潘法成(《情史》、《古今女史》中的于湖故友,在话本、杂剧、传奇中易名为潘必正),正史无载,张孝祥生平交友资料中也无觅潘法成的踪影。《全宋词》在“元明小说话本中依托宋人词”部分辑录了陈妙常、潘必正所作的几首词作,唐圭璋先生所作的词人介绍是:“必正,溧阳人,陈妙常之夫”,“妙常,女贞观尼,后适潘必正”,(26)潘、陈两人完全是话本、杂剧中的身份。从现存资料而言,潘、陈二人只能确定为文学人物而难以确定为历史人物,然而从前文对陈妙常“清静堂前不卷帘”词的分析,我们又分明可以感觉到此词应出自出家女尼或女道之手。再考虑到正史有载人物毕竟是极少数,典籍无载或野史笔记前代有载而后世湮灭不传者极其繁多,陈妙常其事其词明清时多有流播载录,这不应该完全是空穴来风,因此笔者认为,陈妙常其人其词均应是真实的历史存在。一个颇有才情的出家女道士与男子产生私情,其过程必不会一帆风顺,后经官动府才结合在一起。这一事件极具轰动效应,人们辗转相传,就附会成张于湖陈妙常词挑词拒、陈妙常拒张适潘的故事。
那么张于湖为什么会卷入这个故事中来的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张于湖可能就是判合陈妙常、潘法成的主官,二是张于湖秉性中也有多情浪漫的一面。“孝祥俊逸,文章过人,尤工翰墨,尝亲书奏札,高宗见之,曰:‘必将名世。’”(27)(卷三八九)这样的俊逸才子,往往风流多情。前已述及,张于湖写有一些依红偎翠、赠尼怀妓之词,另外从宋人笔记我们也可发现有关他浪漫性情的逸闻趣事。如《癸辛杂识》续集下“多景红罗缠头”条:
张于湖知京口,王宣子代之。多景楼落成,于湖为大书楼扁,公库送银二百两为润笔。于湖却之,但需红罗百匹。于是大宴合乐,酒酣,于湖赋词,命妓合唱甚欢,遂以红罗百匹犒之。(28)
将这样一位俊逸浪漫之人写入故事中,是可以平添故事的风流韵趣的。
五、《玉簪记》的蓝本不是杂剧《女贞观》而是话本《张于湖传》
关于话本《张于湖传》、杂剧《女贞观》的创作先后及《玉簪记》的创作蓝本,也有必要予以辨清。李中耀《〈玉簪记〉的作者、故事流变及版本流传》认为:“使陈妙常故事得以长足发展的是杂剧《张于湖误宿女贞观》”,“《张于湖误宿女贞观》之于《玉簪记》犹如《诸宫调西厢记》之于《西厢记》,它在陈妙常题材演变中的革命性意义是不能泯没的”,“杂剧《张于湖误宿女贞观》后,出现了话本小说《张于湖宿女贞观》。”(29)邓绍基主编《中国古代戏曲文学辞典》也认为:“元有无名氏《张于湖误宿女贞观》杂剧,明有同名的话本小说,此剧据以改编。”(30)廖奔、刘彦君《中国戏曲发展史》也言杂剧为元明间作品而话本为明代小说(31),意为杂剧在前话本在后。笔者以为,并非是杂剧在前话本在后,而应是话本在前杂剧在后。从文献记载、现知面世时间可以知道,话本《张于湖传》嘉靖年间即已被《宝文堂书目》著录,杂剧《女贞观》万历年间赵琦美钞校的是写本而不是刻本,话本似应比杂剧面世要早;从话本与杂剧内容也可看出,话本要比杂剧创作要早。
陈妙常拒张适潘本事记载的主要人物一是陈妙常二是张于湖,主要情节一是张于湖途宿女贞观时与陈妙常发生的词挑词拒事,二是张于湖以计断潘法成、陈妙常为夫妇,张于湖在本事记载中是一个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而到了《玉簪记》中,主要人物变成了陈妙常与潘必正,全剧主要围绕他俩的情事展开,张于湖词挑一节在全剧情节中的作用已经不那么重要,陈妙常与潘必正的情事也无需张于湖来解决,情挑之后张于湖破虏等情节是人为加上、游离于剧情主线的过场戏、热闹戏,张于湖成为与剧作核心情节关联不大的次要人物。《玉簪记》对此故事的重大改造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话本与杂剧渐进改造的基础上实现的。话本中张于湖的笔墨很多,小说对他赴试、为官的经过都作了交代,他不仅词挑陈妙常,还词亵女贞观主潘法成,他与潘必正是故友,是他设计断潘、陈为夫妇,就故事情节、张于湖在故事中的作用而言,话本与本事记载较为接近,可以看出话本是直接依本事记载而创作。杂剧中张于湖的分量有所减少,他途经女贞观时未见陈妙常的面,他与潘必正并非故友,他断潘、陈为夫妇也没有用什么计谋,与话本相比,杂剧中张于湖的重要性没有那么突出,这应该是杂剧在话本基础上对本事故事又加改造的结果。
另外,话本中诗词很多,既有张于湖、陈妙常、潘必正所吟咏的,也有作者以叙述人身份所叙写的,而且这些诗词俗的多雅的少,其中还有不少的秽亵之句。杂剧中也有相当分量的诗词,与话本作一比照,可以发现,话本中有、杂剧中没有的诗词基本上是淫糜秽亵之作;话本中有、杂剧中也有的诗词基本不太出格,在舞台上表演没有大妨;话本中没有、杂剧中有的诗词都有些雅趣。如果杂剧创作在前话本创作在后,话本借鉴杂剧时就不会对那些我们现在见到的杂剧独具的雅趣诗词拒而不录,这说明必是话本创作在前杂剧创作在后,杂剧在借鉴话本时对具有雅趣至少是不伤大雅的诗词作了吸收,而对那些不洁与秽亵之作则摒弃不录,同时杂剧作者又新作了一些诗词。由于杂剧创作晚于话本,杂剧作者新作的诗词话本中当然无从获见。如杂剧第一折张于湖在女贞观壁上题“宦游清兴满江关”、
“理罢仙容乐未休”两诗,杂剧第二折陈妙常对潘必正【杨柳枝】词的奉答之作【青玉案】“茅屋藏身随所寓”词,杂剧第三折陈妙常与潘必正一唱一和所作的两首【杨柳枝】“昨宵肠断黄昏约”、“尊姑久矣情疏阔”词,杂剧第三折陈妙常写给观主潘法诚的“寂寂云堂斗帐闲”词(此词杂剧中没有词牌,《全宋词》将之定为【摊破浣溪沙】),均颇具雅趣,话本中都没有,如果杂剧在前话本在后,话本理应载录。这几首格调不俗的诗词话本中均未出现,只能证明话本在前杂剧在后,是剧作家后创作杂剧时新加进剧中的。再如话本与杂剧中共同具有的诗词,其文字往往略有差异,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杂剧语言好于话本,这也是杂剧在话本基础上加以改动的体现。
至于《玉簪记》的创作蓝本,李中耀文认为是杂剧,邓绍基主编《中国古代戏曲文学辞典》、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程华平《明清传奇编年史稿》(齐鲁书社2008年版)则认为陈妙常题材的话本与杂剧同是《玉簪记》借鉴依照的蓝本。笔者将话本《张于湖传》、杂剧《女贞观》与传奇《玉簪记》详细进行了比勘,发现《玉簪记》与杂剧相同成分甚少,而与话本相合成分很多,应该说,高濂创作《玉簪记》时基本上没有参照杂剧,《玉簪记》的创作蓝本不是杂剧《女贞观》而是话本《张于湖传》。
《玉簪记》和杂剧相同而与话本相异之处主要是《玉簪记》和杂剧中女贞观是在金陵城外,而话本中女贞观与金山寺同在一地,即在京口;再者《玉簪记》第十九出《词媾》中陈妙常所作的【西江月】“松舍清灯闪闪”词第一、二句和杂剧相同而与话本有两字之差,第四、七、八句和话本相同而与杂剧有三字之差,这应算是《玉簪记》同受话本和杂剧影响的痕迹。别的几乎找不到《玉簪记》和杂剧相同而与话本相异的地方。
而《玉簪记》因袭话本而与杂剧相异之处却有多处。如《玉簪记》中潘父催必正赴试,这是对话本中张于湖父促于湖应举的移植;《玉簪记》中王安是张于湖仆人,这也和话本一样,而杂剧中王安是女贞观的门公;《玉簪记》中张于湖是赴任建康时途经女贞观,进观后他假称河南相公,话本中张于湖是改任建康府尹时途经女贞观,他假称洛阳人氏,基本相同,而杂剧中张于湖是除授长沙太守时途经女贞观,他直接将太守官职告知观中门公,没有隐瞒身份;《玉簪记》中张于湖首见女贞观主时,言她“半老佳人,琼姿玉立。好一似雨过樱桃,隔年老酒,意味自佳”(第六出《假宿》),正是从话本中张于湖见到观主时所作【西江月】“半旧鞋儿着稳”词移植而来,而杂剧中张于湖进女贞观时并未见观主,更无此言此词;《玉簪记》和话本中张于湖都是先见到陈妙常,惊为丽人,当面用词相挑,杂剧中张于湖在观中并未见到陈妙常,他只听到陈妙常弹琴即写词相挑,情挑之词是让门公转送的;《玉簪记》中潘必正、陈妙常(娇莲)是从小指腹为婚,这也是受话本中张于湖设计为潘、陈捏作指腹为亲写法的影响,而杂剧中陈妙常、潘必正并无指腹为婚的说法;《玉簪记》和话本中女贞观主(话本中名潘法成,《玉簪记》未交代其名)。在潘必正、陈妙常私合事暴露后并未告官破坏,杂剧中观主潘法诚则对侄儿与妙常事以通奸罪名告官。于此可见,高濂创作《玉簪记》时大量借鉴、参照了话本《张于湖传》中的写法,《玉簪记》的创作蓝本就是话本小说《张于湖传》。
注释:
①王季烈:《孤本元明杂剧提要》,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据上海商务印书馆涵芬楼藏本重印本,第43页。
②李修生主编:《古本戏曲剧目提要》,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版267页。
③齐森华、陈多、叶长海主编:《中国曲学大辞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342页。
④刘世德主编:《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修订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年第3版744页。
⑤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73页。
⑥(11)(12)徐朔方:《高濂行实系年》,《晚明曲家年谱》第二卷浙江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200、197-198、204页。
⑦⑧(25)赵世杰等编纂:《古今女史》,明崇祯元年(1628)问奇阁刊本。
⑨徐朔方:《冯梦龙年谱》,《晚明曲家年谱》第一卷苏州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423-424页。
⑩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版523页。
(13)徐釚编著:《词苑丛谈》,王百里校笺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483页。
(14)(15)(22)张宗橚辑:《词林纪事》,成都古籍书店,1982年版518、519、519页。
(16)(19)周铭辑:《林下词选》,《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729册影印清康熙十年刻本556、574页。
(17)《林下词选》云沈尔燝字凤羽,而《清人别集总目》、《全清词·顺康卷》、《清代人物生卒年表》均作沈尔燝字凤于。
(18)江庆柏编著:《清代人物生卒年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360页。
(20)话本《张于湖传》中此词词牌为【杨柳枝】,杂剧《女贞观》、传奇《玉簪记》中此词未注词牌。
(21)话本《张于湖传》中此词词牌为【杨柳枝】,《词林纪事》中此词词牌为【太平时】,《林下词选》中此词词牌为【贺圣朝影】,杂剧《女贞观》、传奇《玉簪记》、《词苑丛谈》中此词未注词牌。
(23)许善长:《碧声吟馆谈麈》,清光绪年间仁和许氏刻《碧声吟馆丛书》本。
(24)詹詹外史评辑:《情史》,明末立本堂藏校本。
(26)唐圭璋编纂、王仲闻参订、孔凡礼补辑:《全宋词》,中华书局,1965年版3892页。
(27)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2000年版9414页。
(28)周密:《癸辛杂识》,吴企明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版209页。
(29)李中耀:《〈玉簪记〉的作者、故事流变及版本流传》,《新疆大学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3期88-89页。
(30)邓绍基主编:《中国古代戏曲文学辞典》,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946页。
(31)廖奔、刘彦君:《中国戏曲发展史》,山西教育出版社,第285页。^
相关文章
《时贤本事曲子集》新考订
《玉簪记》本事与蓝本辨疑
唐诗本事与宋代早期诗话
结构分析:解读唐诗本事故事的一种方法
历史与文本的共生互动
下一篇:当代傀儡的观察和思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