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讲的工作思路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了“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存在的宗教问题,关键是要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以及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宗教问题所具有的特殊复杂性。”[1]12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是正确认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特殊性、复杂性,是党的宗教政策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重要思想基础。民族宗教政策宣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进一步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激发人民的爱国情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克拉玛依市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为契机,与信教群众交朋友,站在他们的角度,把党的政策,惠民、富民措施,克拉玛依市发展历史、变化及前景,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草根化的语言进行交流、宣讲,达到“去极端化”目标,为克拉玛依市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一、克拉玛依市宗教信仰群体基本情况
克拉玛依市居住着汉、维吾尔、哈萨克、回、俄罗斯、满、锡伯等38个民族,全市常住人口391008人,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319265人,占总人口的81.65%,各少数民族人口71743人,占总人口的18.35%;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常住少数民族总人口63550人,占总人口的16.25%。现有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22所(含小拐乡宗教活动点),登记注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34人。其中维吾尔族26人、回族6人、哈萨克族1人、柯尔克孜族1人。从年龄结构看:55岁以下的教职人员有15人,占总数的44.1%;55岁以上的老年教职人员19人,占总数的55.8%。从文化程度看:大学本科学历3人,占总数的8.8%;高中学历5人,占总数的14.7%;大专学历1人,占总数的2.9%;中专学历2人,占总数的5.8%;技校2人,占总数的5.8%;初中学历12人,占总数的35.2%;小学学历9人,占总数的26.4%。从经文知识的来源看:高级经文学院(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院)毕业生3人,占总数的8.8%;初级经文学校学习的有8人,占总数的23.5%;自学的有23人,占总数的67.6%。现有民管会成员112人。其中维吾尔族95人、回族17人,均为中老年人。民管会成员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为主。①克拉玛依市伊斯兰教信仰群体中,爱国信教群众占多数,他们遵守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正常从事信教活动,倡导民族团结,以风俗习惯行事,反对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教育子女和身边人认识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意义。还有一些盲目信教群众,他们虽然没有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意识,但是容易盲目跟从。在克拉玛依市也存在极端思想信教人员,他们无固定职业,文化水平偏低,生活不富裕,以60年代末、70、80后的人员为主。这个群体人数不多,但容易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和极端思想的影响,行为和思想与正常信教群众有差异。如:禁做礼拜,赞成一夫多妻,不买不吃非穆斯林的东西,留大胡子,女人必须蒙面等。
二、民族宗教政策宣讲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教职人员年龄、文化结构不合理,导致履职能力不够
克拉玛依市伊斯兰教现有教职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宗教学识较低,与当前社会形势发展不相适应,正面引导、扭转、批驳不健康潮流和极端思想的能力不足。宗教知识基本以自学为主,在讲经和解释时,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易使信教群众产生误解。个别宗教人士对治理和制止中青年留大胡子、妇女蒙面纱或穿戴吉力巴甫服②和未成年人进入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有不同的看法和抵触情绪。他们认为未成年人进入清真寺可以接受教义教规的约束和教育,不会在社会上违法乱纪。
(二)管理机制不完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宗教协会、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事务的三级管理机制不完善。街道、社区没有民族宗教专干编制,人员流动性大,业务工作不熟练、衔接不畅,兼职工作人员压力大、待遇低,工作得不到肯定,对民族、宗教事务普遍存在着不会管、不敢管、不善管、不愿管问题。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宗教协会、清真寺内部管理组织三方对宗教活动的组织、控制和协调还没有形成有机整体,缺失宗教协会的环节,缺乏必要的管理知识。(三)宗教工作的敏感性增加了政策宣讲工作的难度涉及整治“三非”③工作的大部分文件均涉密,此类文件流转范围十分有限,如2013年自治区下发有关非法宗教治理工作共11个文件,学习过此类文件或解读材料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却很少,即便是市级直接涉及此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仅看到5个文件,相关文件往往是脱密后才印发到基层,重视程度和效果也不够好,宗教工作复杂敏感,政策界限不好把握,给基层干部工作带来不便。
三、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讲工作的建议
(一)统一思想,统一内容,完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方案
1.统一宣讲思想
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引导,是我们做好少数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工作的措施和手段。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公民道德教育,加强对中国历史、中国国情以及国际政治斗争形势的了解,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教育引导,努力使少数民族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确保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同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
2.统一宣讲方案
宣讲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必须要用系统思维的方式,建立长期、有效的滚动宣传体系,确立不同时间、不同对象的宣传方案,根据宣讲效果,不断优化调整方案,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使各族群众喜欢、愿意并且主动接收。
3.统一宣讲内容
在面对面宣讲过程中仅靠工作人员自己对文件、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来进行宣讲,没有统一的宣讲内容,面对某些挑衅性质的提问,工作人员不会、不敢解释和回答。统一宣讲内容,规范宣读动作,确定基本的工作标准,是提高宣讲质量的保障。
(二)建立完善的宗教政策宣讲培训队伍
1.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④的整体素质,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自身素质,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民本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增强指导、帮助信教群众提高加快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民语”宣讲团建设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宣讲,参加的主体是非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党员领导干部,使用的语言是汉语,而信教群众却因为年龄、语言、宣传内容与现实的关联度等原因没有参加,因此,从党员干部和宗教人士中挑选精通“双语”的人员组成“民语”宣讲团,下区入户,跟少数民族群众面对面讲解,深入浅出进行诠释,心贴心开展交流,让少数民族群众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全面了解党和政府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聆听少数民族群众期盼加快发展的真切愿望,真心实意地为少数民族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既做党的创新理论以及科技知识的宣传者,又做党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
3.建立兼职宣传队伍
今年,克拉玛依市组织下派了1900名“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人员和一批基层挂职干部,这些人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政治鉴别力,其工作内容就是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家庭。将他们组织成为民族政策宣讲活动的兼职队伍,不但丰富了工作内容,还能锻炼其素质。组织兼职宣传队伍的建设,要指定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和社区信息员,及时了解和反映辖区民族宗教方面的基本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民族宗教政策。
4.建立社会宣传队伍
随着克拉玛依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这些社会组织具有组织体系健全、成员范围广、群众基础好、热情高、号召力强等特点。将此类组织和成员经过适当培训纳入民族政策宣讲工作中去,将会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5.建立被教育转化者现身说法队伍
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宣讲活动,纠正信教群众思想上存在的一些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宗教问题,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鼓励已被教育转化者现身说法,使依法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从源头上减少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高发的势头。
(三)建立长效机制,突出宣讲工作重点
1.对信教群众宣传工作常态化
一是在合法范围内保障信教群众宗教信仰的自由,尤其是具体措施和细则,保障信教群众的信教权利。二是提高信教群众的经济收入,提高生活待遇,重点是要将具体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个人。三是对待老弱病残的信教群众的帮扶措施,要有长效机制,不能只停留在重大节日和一些敏感时期,使信教群众的弱势群体有一个稳定长期的帮扶。四是向社会公布、提供畅通的宣教渠道,信教群众才知道国家法律和政府的相关政策,才分得清哪些是非法宗教,是禁止的;哪些才是合法的宗教信仰。
2.对非信教群众的宣传普及化
第一,尊重信仰,平等对待信教与非信教群众,提升宽容度。实现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政治上相互团结、信仰上相互尊重,是党的宗教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我国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割裂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不把信教与否看作是进步或落后的标志,人格上要做到平等对待。第二,加强引导,提升包容性,做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深刻认识无论信教群众还是非信教群众都是人民群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真心为人民群众服务。对于非信教群众,要经常深入他们中间倾听呼声,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让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反映,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更能反映民意,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第三,在保障宗教不升温的情况下,开展一般宗教知识的普及、非法宗教表现形式的警示宣传教育。不断规范管理,做依法行政的坚定践行者。要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体要求,适度开展一般宗教知识普及,让非信教群众对于宗教和非法宗教能加以鉴别,严肃查处自封传道人、非法传教活动,严厉打击异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全力制止以宗教为幌子开展的各种违法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要依法管理,使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宗教场所的正常活动得到有效的保护,使利用宗教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及时查处。
3.加大对教育领域的宣讲力度
(1)确定宣传内容,营造宣传氛围。积极宣传《宪法》《教育法》《新疆地方史》《宗教发展史》《宗教事务条例》《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见》《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贴近实际生活,充分利用校园网、展板、墙壁、楼道、教室、横幅、板报等宣传载体,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做到宣讲内容不枯燥、形式不呆板、沟通无障碍。(2)确定宣传人员,做好宣传保障。一是教育局组建宣讲团,深入学校开展巡回宣讲。二是邀请专家学者、宗教人士到校进行宣讲教育。三是校长、书记为主,向教师和学生家长宣讲。四是将宣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在课堂上宣讲。五是组织少数民族领导深入各个学校进行政策法规宣讲。六是组织优秀学生家长进行宣讲教育。七是组织返乡大中专学生到校宣讲。八是组织青年志愿者宣讲。九是聘请民族团结先进模范担任宣传顾问和校外辅导员,促进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3)确定宣传对象,创新活动载体一是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宣传教育纵深化。如主题演讲比赛、主题班队会、征文比赛、主题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确保宣传教育广覆盖。充分挖掘学科教育资源,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贯穿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个方面,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推进民族宗教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是利用节庆日有效开展针对性的主题活动,结合敏感节点,突出维稳与民族团结进步相融合,开展民族团结大讲堂活动。四是充分利用本地石油特色教育资源,确保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根据克拉玛依市地域性和石油性特点,通过寻找石油工人的足迹,参观矿史成列馆、档案馆、一号井、克拉玛依河等活动,学生不但能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更让广大师生感受到在和平建设年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力量。五是发挥“三位一体”⑤教育网络功能,努力增强教育合力。充分借力社区及家长学校的优势,积极拓展社区教育基地,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做到家校同步、区校同步,形成合力,协同宣传。六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让返乡大中专学生谈感受、谈变化、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优越性、谈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带来的巨大实惠,强化自我教育,让他们表决心、亮观点,切实把返乡学生的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来。
4.紧抓落实,确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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