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德经》中“道”的哲学内涵及其修道观
本文通过对《道德经》中“道”的哲学内涵的探讨,揭示出了老子的世界观、政治哲学和人生哲学。老子认为“道”是世界的本源,是出生世界,长养万物的母体。而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沉溺于世俗的利欲,智巧诈伪,离道越来越远。基于对人世的洞察,老子提出了他清静无为的修道观。
一、“道”的内涵
(一)“道”的别名
在《道德经》中,“道”字总共出现了七十多次。在原文中,“道”还以其他不同的名称出现。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看作是老子对“道”的另一种形式的描述。概言之,“玄”,“常”,“一”,“大”,“朴”,“玄同”,“谷神”,“大象”,“无极”等,皆是“道”之别名。
(二)“道”的内涵
老子从本体论角度来讲“道”,藉以阐明他的宇宙观、人生观和修养方法。他认为“道”无形无象,但却是宇宙的本源,万物的生化都是源于道的运动和变化。
老子的宇宙生成论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有两种表现形式,“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其中无形无相,无声无名的道本体,老子称其为“无”;由道本体衍生出的生化万物的功用,老子称其为“有”。关于“道”的具体描述,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道先天地而存在,它无声无形,不依靠任何条件而独立长存,周而复始地循环运动而不衰竭。万物都是由道的往复运行而产生,但是我们对道却不能有一种完全的认识,而只能勉强地把它称作是“道”。
二、为道日损的修道观
关于如何认识“道”,并最终提升人的精神境界,《道德经》以“为道日损”为中心建立了一个系统的学修体系。其总的原则是“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四十八章)。
“为道”,顾名思义就是按照“道”的原则去做。老子所说的“为道”是对“道”有了一定的体悟之后,按照一定的方法在实践中去执行,有行为准则的意思。目的在于提升人的精神修养,以达到自然无为,天人合一的境界。对于没有得道的人,老子大开方便之门,在“为道日损”的总原则下,详细地规定了其他更为细致的行为准则。概括地说,这些行为准则总共有七条,分别是清静无为,质朴,少欲知足,不争,守柔处下,知止,慈而不害。
第一,清静无为。老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清静无为的,然而在后来的生活中却为物欲所染,以至于本性被遮蔽不显。修道的人如果想要复归本性的话,就必须要克服后天的智巧奸诈,回归宁静与无为。具体方法是“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十九章),“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如果能够做到以无为处事,就能收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效果,就能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的理想境地。
第二,质朴。真正的得道之人是“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五十八章)的。他们在某些方面的表现看起来可能会有些迂腐,但这也正是他们异于常人的地方。如老子所说“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累累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恍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二十章)。得道之人死守善道,并不像一般人那样在红尘俗世里随波逐流。如果有所追求的话,他们也只是向往简单真诚的生活,“为腹不为目”。在他们看来,只有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接近大道的,也最能让人自在快活。
第三,少欲知足。老子生活在战争频仍的春秋时期,在他看来,战争是由人的欲望引发的。从个体角度而言,当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会产生痛苦和烦恼,进而可能引起伤己害人的事情发生。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当一国的欲望得不到满足之时,战争就会爆发。人类一切的行为,其最初目的只是为了基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能够得到满足,但是原本朴素的行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却被严重扭曲。因此,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十二章)。
为了避免人们被各种欲望所奴役,老子提出了少欲知足的生存理念。他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四十四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四十六章)。只有懂得知足的人才不会被欲望带进危险的深渊。同时,老子进一步指出要“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三章),“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三十八章)。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从实际出发,满足最本质的需求即可,而不应有其他附加的华而不实的追求。
第四,不争。老子认为在诸多的欲望之中,贪欲是最为严重的,其所引发的负面影响也最为明显。针对这一问题,老子提出了其“不争”的命题。他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八章)。老子认为在众多的事物之中,只有水的德性最接近于道。它总是处在最低,最脏,人们最厌恶的地方。它滋养万物却不求回报,更不会争名夺利。所以做人要有如水一般的德性。“道”即是这样的,它生化万物,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这就是“道”的德性,就是“玄德”。所以,学道之人首先就要具备不争的品质。正是因为没有要争的心态,天下所有的人才都不能与其相争,所有的事也都能“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七十三章)。
第五,守柔处下。在《道德经》中,老子反复赞扬水德。水的特点是柔弱处下,它的功能却是“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七十八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六十六章)。水的至柔与处下反而成就了它的至强与至上,学道之人要善于学习水的这种特性,只有这样才能“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
第六,知止。老子一直都是用相对的态度来看问题,所以他认为无论是做什么事,都应该为所当为,但更重要的是要适可而止。通常情况下,对于不好的事行人们都能很快发现并及时纠正。然而对美好的事物,人们总是容易为贪欲所驱使,汲汲追求,丧失底线。最终物极必反,引致一些不好的结果。老子发现了这一规律,并劝解我们应当具备“知止”的能力,要适可而止。他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九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五章),“知止可以不殆”(三十二章),“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十五章)。“道”的运行是循环往复的,坏的会变好,好的也会变坏。惟有知时、“知止”的人才能把握好其中的分寸,不造作、不妄为,发挥出生命无限的潜能。
第七,慈而不害。“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七十九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虽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五章),可是天道总会慈济普天之下的善良之人。为道之人要学习天道慈济不害的精神,随缘利济天下苍生。这也是老子给为道之人开出的三宝之一,“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七章)。在老子看来,只有不因私欲而减损道德,且能怀一颗善心利益天下的人,才能最终学道有成。
作者简介:姬生豪,男,汉族,山东泰安人,西藏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中国哲学专业硕士。主要研究方向:藏传佛教哲学。
作者:姬生豪 来源:大观 2016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