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淮南子》的自然整体主义世界观
发布时间:2015-07-09 10:18
论文 关键词:淮南子; 自然 整体主义;道;天;大地共同体
论文摘要:为了挖掘《淮南子》的世界观并为生态世界观的构建提供借鉴,采用 文献 解析和 哲学 分析的方法,研究认为:《淮南子》继承了先秦道家自然中心主义传统,建立其独特的世界观——自然整体主义世界观,它具体体现为:首先,用“道”来统一宇宙万事万物,它等同于“一”,是包容两极的和谐的统一体;其次,天地是生养自然万物的有机体,是父母,或是人格神;再次,从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出发,提出“我亦物也”、“张天下以为之笼”等观点,表明人与自然万物共存于一个统一、和谐的大地共同体中。
自然中心主义是道家哲学的基本公理,它以自然为中心并从自然的大视角下来考察宇宙、社会和人生,其中的自然指天地万事万物。这个传统渊源于
首先,“天”和“地”联系在一起,作为天下万物之母。关于天地的形成,《淮南子·天文训》是这样勾画的:“天地未形,冯冯翼翼,洞洞灟灟,故日太昭”,此后经过“虚霩”、“宇宙”、“气”等阶段,清阳之气上升为天,重浊之气下降为地。这是一种纯粹想象的描述,而人的感官把人的感知对象圈定在天、地以及天地之间的事物,其中“天”、“地”是最宽广、最久远的存在,因而借经验世界中“产生”的经验把天地理解为世界万物之母。“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啕……,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也。”其注解说:“父母,天地阅总也。”而“天地之施化也,呕之而生,吹之而落”中的“天地”具有人格,它施化万物,是万物之母。因此,圣人 自然 应该“以天为父,以地为母,阴阳为纲,四时为纪”。把天地人格化并形象地比喻成父母,《淮南子·精神训》有具体的描写:“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时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天有风雨寒署,人亦有取与喜怒。故胆为云,肺为气,肝为风,肾为雨,脾为雷,以与天地相参也。”把天地作为母亲这种观念在印第安文化中也很流行,而基督教神学家圣弗朗西斯(saintfrancis0fassissi,1182—1226)也把地球描述成为母亲的形象。把天地理解为母亲,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便不至于截然二分,而是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次,天与人相通,与万物相连,这是一种泛神论思想。《淮南子·天文训》中说:“天有九野,九千九百九十九隅,去地五亿万里,五星八风,二十八宿,五官,六府,紫宫,太微,轩辕,咸池,四守,天阿。”这个世界是天上的神仙世界,是外在于人的经验世界而又仿似于人间世界的神仙居处之地。同时,“天”有时也表示有意志的主宰万物的神,“上天之诛也,虽在圹虚幽间,辽远隐匿,重袭石室,界障险阻,其无所逃之亦明矣”。它有绝对的权力,尽管人“有能为也”、“有能力也”,却“无能作也”、“无能成也”,而“人之为,天成之”,“天”是一个超自然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另一方面,“天”并非因而截然与自然万物分离开来的,而是与之相连相通。“天之与人,有以相通也。故国虽亡而天文变,世惑乱而虹霓见。万物有以相连,精棂有以相荡也。”其注解说:“精禄,气之侵入者也。”可见联系着天与人的是一种精气,换句话说,精气普遍存在于天、地以及其间自然万物之中。宇宙形成之前是处于一种“太昭”的状态下,“冯冯翼翼,洞洞灟灟”是气飘浮不定、无形之貌。“天气为魂,地气为魄,……上同太一。太一之精,通于天道。”天气、地气与太一、天道是相通的。天地形成之后,“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人以及其他动物是万物之一,因而也不例外,“烦气为虫,精气为人”。尽管人与其他动物禀赋不同,但其根本是相同的,就是“气”的普遍存在,因之而万事万物成为普遍联系的整体。所以,人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与天地万物紧密联系着,他的行为应该符合万事万物这一整体的精神。“圣人者,怀天心,声然能动化天下者也。”这里所谓的“天心”,“就是稷下黄老学派以下所说的宇宙间的精气。”圣人,就是能体悟到天人相通、万物相连的人,就是“法天顺情,不拘于俗,不诱于人”的人。也只有圣人才能和天地万物融合为一。“人主之情,上通于天”,帝王作为人间的统治者,更是应该“仰取象于天,俯取度于地,中取法于人”,所以“甲子受制,则行柔惠,挺群禁,开阖扇,通障塞,毋伐木”。
这种关于自然具有人格、神性的神话和隐喻,为后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解自然世界以及人在自然世界中所处位置的视觉和思路。
三、人与自然:共存于大地共同体
大地共同体通常指人与大地(土壤、水、植物、动物等自然万物)同属的统一整体,这是个能维持稳定和平衡的生态整体。在《淮南子》的思想中,无论是人还是自然万物都统称为“物”,它在对人与自然万物关系的描述中表明,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存于大地共同体。 首先,《淮南子》提出“我亦物也。”思想,它有两种含义:一是人与其他自然事物同根;二是作为物之一种的人与其他物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譬吾处于天下也,亦为一物矣”,人是天下万物中之一物,万物一同来源于自然的创造、化育。在造化者手中,人只不过是一“坯”,人没有办法改变造化者的意愿,“夫造化者既以我为坯矣,将无所违之矣”。人之生死权紧紧地掌握在造化者手中,“其生我也,将以何益?其杀我也,将以何损?”作为万物中之一物的人,渺小得不值一提,其生死对它物或造物者没有太大的影响。“造化者之攫取物也,譬犹陶人之埏埴也。其取之地而为盆盎也,与其未离于地也无以异;其已成器而破碎漫澜而复归其故也,与其为盆盎亦无以异矣。”造化者化育万物,就像陶人制陶一样。万物就像陶人手中的陶器,本质上与制陶的原料——粘土没有什么两样。人也是物之一种。由此可推知,人的生命和其他万物一样,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其生与死犹如陶器与粘土。生只不过是将粘土制成如盆如盎等各种不同的陶器,陶器破碎又变成土便是死,而土又再生成其他不同的陶器。大自然的生生灭灭便是如此。
“夫天下者亦吾有也,吾亦天下之有也。天下之与我,岂有间哉?”天下万物是属于人类、为人类所拥有的,同时人类也属于天下万物、为天下万物的。这是一种用平等的眼光来对待人与自然万物,这种观点没有把人类看作是这个世界上特殊的、高级的物类,而是与其他万物放在同一水平上,把人类自然化。“不识天下之以我备物与?且惟无我而物无不备者乎?然则我亦物也,物亦物也,物之与物也,又何以相物也。”这里感叹说,不知道万物是因为“我”(人类)的存在才得以存在,还是即使“我”(人类)不存在,万物也能存在,但是“我”(人类)是物,物也是物,那么“我”与它物之间就没有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应该是平等的关系,两者同等重要。“物无贵贱。因其所贵而贵之,物无不贵也,因其所贱而贱之,物无不贱也。”万物平等,没有贵贱之分。万物都各有其用,也各有其害,所以又贵又贱,因而无贵无贱,人类不能独断地为万物划分贵贱等级。
所以,在“我亦物也”总体观念的影响下,《淮南子》并没有把人类与万物分离开来,没有把人类的位置放得很高,而是以一种自然的眼光来对待人类:作为万物中之一物的人类,其根本上与其他万物没有什么两样。
其次,《淮南子·原道训》中说:“张天下以为之笼,因江河以为罟,又何亡鱼失鸟之有乎?”①临江钓鱼,一整天也不能钓上一箩筐鱼,即使有上等的钓鱼工具和香饵,再加上詹何、娟嬛的高超的钓鱼技艺,还是比不上用鱼网打鱼所得。同样地,射鸟的人用精良的弓箭加上羿、逢蒙子的射鸟技术,还是比不上用鸟网捕鸟所得。换个角度,把天下当作鸟笼,把江河当作网罟,那么,鸟和鱼又怎么不是你的、怎么会丢失呢?《淮南子》中的这种思想源自《庄子·庚桑楚》:“一雀适羿,羿必得之,威也。以天下为之笼,则雀无所逃。”《韩非子·难三》也说:“宋人语日:一雀过,羿必得之,则羿诬矣。以天下为之罗,则雀不失矣。”这是一种十分开阔的整体性的眼光,它的前提必然是承认宇宙万事万物共存于大地共同体中,它必将打破那种人与物截然对立的局面,只要改变人的观念,只要人们能够打破以往的眼光,从一个更加广泛的角度来看待其他非人类存在物(特别是动物),那么人与它们便能够彼此共存、和谐共处,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拥有。
因此,在这种广阔的整体的眼光中,人类才能够做到合理地对待整体中的成员。“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这是一种因地制宜的思想,它超越了以人类的主观需要为中心的偏见。“先王之法:畋者掩群,不取鏖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祭兽,罝罦不得布于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凖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这里讲出了人类对待其他生物的态度。不全灭之,不杀弱小。在这种古老的观念中深深地隐含着保持生态平衡的思想。
论文摘要:为了挖掘《淮南子》的世界观并为生态世界观的构建提供借鉴,采用 文献 解析和 哲学 分析的方法,研究认为:《淮南子》继承了先秦道家自然中心主义传统,建立其独特的世界观——自然整体主义世界观,它具体体现为:首先,用“道”来统一宇宙万事万物,它等同于“一”,是包容两极的和谐的统一体;其次,天地是生养自然万物的有机体,是父母,或是人格神;再次,从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出发,提出“我亦物也”、“张天下以为之笼”等观点,表明人与自然万物共存于一个统一、和谐的大地共同体中。
自然中心主义是道家哲学的基本公理,它以自然为中心并从自然的大视角下来考察宇宙、社会和人生,其中的自然指天地万事万物。这个传统渊源于
其次,天与人相通,与万物相连,这是一种泛神论思想。《淮南子·天文训》中说:“天有九野,九千九百九十九隅,去地五亿万里,五星八风,二十八宿,五官,六府,紫宫,太微,轩辕,咸池,四守,天阿。”这个世界是天上的神仙世界,是外在于人的经验世界而又仿似于人间世界的神仙居处之地。同时,“天”有时也表示有意志的主宰万物的神,“上天之诛也,虽在圹虚幽间,辽远隐匿,重袭石室,界障险阻,其无所逃之亦明矣”。它有绝对的权力,尽管人“有能为也”、“有能力也”,却“无能作也”、“无能成也”,而“人之为,天成之”,“天”是一个超自然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另一方面,“天”并非因而截然与自然万物分离开来的,而是与之相连相通。“天之与人,有以相通也。故国虽亡而天文变,世惑乱而虹霓见。万物有以相连,精棂有以相荡也。”其注解说:“精禄,气之侵入者也。”可见联系着天与人的是一种精气,换句话说,精气普遍存在于天、地以及其间自然万物之中。宇宙形成之前是处于一种“太昭”的状态下,“冯冯翼翼,洞洞灟灟”是气飘浮不定、无形之貌。“天气为魂,地气为魄,……上同太一。太一之精,通于天道。”天气、地气与太一、天道是相通的。天地形成之后,“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人以及其他动物是万物之一,因而也不例外,“烦气为虫,精气为人”。尽管人与其他动物禀赋不同,但其根本是相同的,就是“气”的普遍存在,因之而万事万物成为普遍联系的整体。所以,人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与天地万物紧密联系着,他的行为应该符合万事万物这一整体的精神。“圣人者,怀天心,声然能动化天下者也。”这里所谓的“天心”,“就是稷下黄老学派以下所说的宇宙间的精气。”圣人,就是能体悟到天人相通、万物相连的人,就是“法天顺情,不拘于俗,不诱于人”的人。也只有圣人才能和天地万物融合为一。“人主之情,上通于天”,帝王作为人间的统治者,更是应该“仰取象于天,俯取度于地,中取法于人”,所以“甲子受制,则行柔惠,挺群禁,开阖扇,通障塞,毋伐木”。
这种关于自然具有人格、神性的神话和隐喻,为后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解自然世界以及人在自然世界中所处位置的视觉和思路。
三、人与自然:共存于大地共同体
大地共同体通常指人与大地(土壤、水、植物、动物等自然万物)同属的统一整体,这是个能维持稳定和平衡的生态整体。在《淮南子》的思想中,无论是人还是自然万物都统称为“物”,它在对人与自然万物关系的描述中表明,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存于大地共同体。 首先,《淮南子》提出“我亦物也。”思想,它有两种含义:一是人与其他自然事物同根;二是作为物之一种的人与其他物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譬吾处于天下也,亦为一物矣”,人是天下万物中之一物,万物一同来源于自然的创造、化育。在造化者手中,人只不过是一“坯”,人没有办法改变造化者的意愿,“夫造化者既以我为坯矣,将无所违之矣”。人之生死权紧紧地掌握在造化者手中,“其生我也,将以何益?其杀我也,将以何损?”作为万物中之一物的人,渺小得不值一提,其生死对它物或造物者没有太大的影响。“造化者之攫取物也,譬犹陶人之埏埴也。其取之地而为盆盎也,与其未离于地也无以异;其已成器而破碎漫澜而复归其故也,与其为盆盎亦无以异矣。”造化者化育万物,就像陶人制陶一样。万物就像陶人手中的陶器,本质上与制陶的原料——粘土没有什么两样。人也是物之一种。由此可推知,人的生命和其他万物一样,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其生与死犹如陶器与粘土。生只不过是将粘土制成如盆如盎等各种不同的陶器,陶器破碎又变成土便是死,而土又再生成其他不同的陶器。大自然的生生灭灭便是如此。
“夫天下者亦吾有也,吾亦天下之有也。天下之与我,岂有间哉?”天下万物是属于人类、为人类所拥有的,同时人类也属于天下万物、为天下万物的。这是一种用平等的眼光来对待人与自然万物,这种观点没有把人类看作是这个世界上特殊的、高级的物类,而是与其他万物放在同一水平上,把人类自然化。“不识天下之以我备物与?且惟无我而物无不备者乎?然则我亦物也,物亦物也,物之与物也,又何以相物也。”这里感叹说,不知道万物是因为“我”(人类)的存在才得以存在,还是即使“我”(人类)不存在,万物也能存在,但是“我”(人类)是物,物也是物,那么“我”与它物之间就没有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应该是平等的关系,两者同等重要。“物无贵贱。因其所贵而贵之,物无不贵也,因其所贱而贱之,物无不贱也。”万物平等,没有贵贱之分。万物都各有其用,也各有其害,所以又贵又贱,因而无贵无贱,人类不能独断地为万物划分贵贱等级。
所以,在“我亦物也”总体观念的影响下,《淮南子》并没有把人类与万物分离开来,没有把人类的位置放得很高,而是以一种自然的眼光来对待人类:作为万物中之一物的人类,其根本上与其他万物没有什么两样。
其次,《淮南子·原道训》中说:“张天下以为之笼,因江河以为罟,又何亡鱼失鸟之有乎?”①临江钓鱼,一整天也不能钓上一箩筐鱼,即使有上等的钓鱼工具和香饵,再加上詹何、娟嬛的高超的钓鱼技艺,还是比不上用鱼网打鱼所得。同样地,射鸟的人用精良的弓箭加上羿、逢蒙子的射鸟技术,还是比不上用鸟网捕鸟所得。换个角度,把天下当作鸟笼,把江河当作网罟,那么,鸟和鱼又怎么不是你的、怎么会丢失呢?《淮南子》中的这种思想源自《庄子·庚桑楚》:“一雀适羿,羿必得之,威也。以天下为之笼,则雀无所逃。”《韩非子·难三》也说:“宋人语日:一雀过,羿必得之,则羿诬矣。以天下为之罗,则雀不失矣。”这是一种十分开阔的整体性的眼光,它的前提必然是承认宇宙万事万物共存于大地共同体中,它必将打破那种人与物截然对立的局面,只要改变人的观念,只要人们能够打破以往的眼光,从一个更加广泛的角度来看待其他非人类存在物(特别是动物),那么人与它们便能够彼此共存、和谐共处,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拥有。
因此,在这种广阔的整体的眼光中,人类才能够做到合理地对待整体中的成员。“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这是一种因地制宜的思想,它超越了以人类的主观需要为中心的偏见。“先王之法:畋者掩群,不取鏖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祭兽,罝罦不得布于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凖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这里讲出了人类对待其他生物的态度。不全灭之,不杀弱小。在这种古老的观念中深深地隐含着保持生态平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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