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刘歆父子的易说
摘要:刘向、刘歆是汉代著名学者,对《周易》颇有研究。其易说保存在《汉书》的《艺文志》、《律历志》、《五行志》和刘向《说苑》中。本文据此对刘氏父子的易说作了初步探讨,认为他们所提出的“《易》为五经之原”、“人更三圣”说、“太极元气”说、“河图洛书”说,在易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一份值得发掘的文化资源。
关键词:五经之原;人更三圣;太极元气;河图八卦
liu xiang and liu xin’s thought on yi
abstract: well versed in zhouyi, liu xiang and his son, liu xin, were famous scholars in the han dynasty. their thought on yi preserved in the bibliography of music & calendar, and five-element in the history of han, as well as shuo yuan. basing upon these records, this paper makes a tentative research on their thought of yi, raising that their sayings of that “the yi is the top of the five classics”, “the yi was composed through three sages”, the saying of “the primordial qi of taiji”, and that of “hetu & luoshu”, occupy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history of the yi learning and exert profound influences, a cultural source worthy to be explored.
key words: the top of the five classics; three sages; the primordial qi of taiji, hetu and eight trigrams
刘向、刘歆父子是西汉后期著名的古典文献专家和历史学家。其《七略》,尤其是其中的《诸子略》,在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据《汉书·本传》记载,汉宣帝时,刘向曾“讲论《五经》于石渠”;汉成帝时,刘向奉皇命校勘皇家馆藏经书,“领校中《五经》秘书”。刘歆“受诏与父向领校秘书,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汉哀帝时,“复领《五经》,卒父前业。歆乃集六艺群书,种别为《七略》”。《本传》又说,“歆及向始皆治《易》”[1],可惜没有专门的解《易》著述流传于世。但刘向所著《洪范五行传论》、《说苑》,刘歆《七略》、《三统历谱》及《本传》所引奏章中,却有大量关于《周易》的论述。除《说苑》外,其它著作已佚,其大略保存在班固所著《汉书》的《五行志》、《艺文志》和《律历志》中。据此,我们可以窥见刘氏父子丰富的易学思想。
一 《易》为五经之原
刘氏父子特别推崇《易经》。他们不仅将《易经》列为群经之首,而且在《六艺略》中明确提出了“《易》为五经之原”的观点。
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1]
这里,以仁、义、礼、智、信五常与五经相配,认为五经象五常一样,相须而备,更迭用事,皆以《易经》为其本原,因为《周易》能够与天地共长久。
《周易》何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在刘氏父子看来,《周易》是讲宇宙人生根本原理的书。据《汉书·五行志》记载,刘歆以为,“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1]这是说,《周易》的阴阳学说是讲天人之道的根本道理的学问。其《三统历谱》也特别强调:“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汉书·律历志》)[1]
正因为如此,刘氏在评论各家著作的时候,经常引用《周易》经传,作为评判学派思想的依据,以说明其学说的来源或特征。仅以《七略》而言,其《六艺略》和《诸子略》就引证了八条,其余引证了五条。如其评述书学则说:“《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讫孝宣世,有欧阳、大小夏侯氏,立于学官……”[1]这是认为,《书经》起源很远,是圣人仿效洛书而作的,到孔子加以整理编撰,成为百篇,并为之作序,说明整理《书经》的目的。至汉代,其书亡佚,仅存二十九篇。
其评述礼学说:“《易》曰:‘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有所错。’而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1] 这是引《易传·序卦》文,说明《礼经》的起源,认为古代帝王各代都有所增减损益,至周代制定了《周礼》三百,《仪礼》三千。三百,三千,乃举其成数而言。
其评述乐学说:“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享祖考。’故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者相与并行。” [1]这是以《豫卦·象传》文解释《乐》的起源,认为先王观察豫卦“雷出地奋”之象,从而创作了音乐,用来提高人的道德境界,进之上帝,献给祖考。自轩辕黄帝至夏、商、周三代,各有其乐,它对移风易俗,改善社会环境,有着巨大的作用。
其《三统历谱》解说《春秋》经说:“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1]这是以《易传·系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一段话,解说《春秋》经,并用来说明其《三统历》的理论根据。中国古代历法,以夜半为一天的开始,以朔旦为一月的开始,以冬至为一年的开始。以甲子日为推算年代的开始。尤其重视历元。所谓历元,就是用朔旦、冬至恰好是甲子日的夜半的那个时刻,作为推算历法的开始。依据《三统历》的纪年法,十九年为一章,八十一章为一统,三统为一元。一元之始当甲子日夜半朔旦、冬至,此即“易有太极”。春秋二季,代表阴阳二气,春为阳中,秋为阴中,用来表示岁,此为“两仪”。《春秋》书“春王正月”,乃体现《周易》的“三极之道”。《春秋》于四时一定书其月份,此即《易》之“四象”。“分至启闭”,指二分二至与四立八个节气,此乃《周易》“八卦之位”。《春秋》中的事功成败,体现《周易》的“吉凶”之效,而朝聘会盟则体现《周易》所说的“大业”之本。《易》与《春秋》如此一致,都是讲宇宙人生的根本原理。所以说:“《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刘氏父子推崇《周易》和《春秋》经,而以《易》为最高,反映了他们的经学观。其以《易》为五经之原,列于群经之首,充分说明汉代易学已经发展到非常显著的地位。此种易学观的提出,标志着《周易》所提出的世界观,所阐发的理论思维,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学术研究的领域之中,从而也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
二《易》为立论之本
刘氏父子还将《周易》视为立论言说的理论基础,探讨天地间一切物事变化规律的指导思想。如前所述,刘歆依《太初历》作《三统历》,即以《周易》为其理论根据。三统之一元,即《周易》之太极;一岁之阴阳即《周易》之两仪;一年之四时,即《易》四象;冬至、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八节气,即《易》之八卦。其论月法、闰法说: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1]
这是以《系辞》“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再扐而后挂”,为月法的依据;以“天地之数”章及天之终数九,地之终数十说明闰法的根据。其中还以“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2]以及“乾之策”、“坤之策”说明章、会、统、元之数。更以“参天两地而倚数”说明黄钟、林钟、太族等律吕之数的根据。这些说法,都有近于牵强附会,但它充分表明,刘歆解说《三统历》及钟律,是以《周易》为其理论基础的。
其评述诸子之学,也以《周易》的理论为指导。他们评论道家说:道家“历记成败存亡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人君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攘,《易》之谦谦,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汉书·艺文志》)[1] 。这是认为,道家的特点在于讲人君的统治方法,其主旨为君道无为,“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并以为这符合于《周易》所讲的谦谦之道。他们评论法家说:法家“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同上)。法家信赏必罚,与《周易》所讲的先王修明刑罚,整饬法律相一致,此乃法家的优长。但又认为,法家以法治辅助礼制,这与司马迁所说的“一断于法”,是有区别的。其评述兵家则引“《易》曰: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得,以威天下”,以为说。其评述天文者则引“《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以为说。评述蓍龟者则引“易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于蓍龟。’‘是故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及至衰世,解于齐戒,而娄烦卜筮,神明不应。故筮渎不告,《易》以为忌;龟厌不告,《诗》以为刺”[1] ,以为说。评杂占者则引“《易》曰:占事知来”(同上),以为说。如此等等。
值得称道的是,刘氏还依据《易传》“殊途同归”的观念,提出了“诸子十家相反相成”说。其《诸子略》说:诸子十家,
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使其人遭明王圣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1]
这是引证《系辞传》“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文,说明诸子之学各有所长,各有所短,“相反而皆相成”,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可以补《六经》之不足。并主张“舍短取长”,表现了一种对待学术的科学态度。
更有甚者,刘向多次上疏,皆随处引用《易》书文句,用来论述社会人事的得失成败。其谏“营起昌陵,数年不成,复还归延陵,制度太奢”说:“臣闻《易》曰:‘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故贤圣之君,博观终始,穷极事情,而事非分明……”[1]这是用《周易》“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劝导君王原始察终,是非分明,不可奢华,乱起墓陵。论薄葬则引“《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臧之中野,不封不树。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棺椁之作,自黄帝始。黄帝葬于桥山,尧葬济阴,丘垅皆小,葬具甚微。……”这是以《周易》的学说,规劝成帝效法古圣贤之制,去坟薄葬,以俭安神。其论“用贤人而行善政”则说:“谗邪进则众贤退,群枉盛则正士消。故《易》有否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君子道消,则政日乱,故为否。否者,闭而乱也。‘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小人道消,则政日治,故为泰。泰者,通而治也。”这是用否泰两卦之义,劝谏元帝信贤任能,要“坚固而不移”。又说:“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易曰‘飞龙在天,大人聚也’;在下位,则思与其类俱进,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在上则引其类,在下则推其类,故汤用伊尹,不仁者远,而众贤至,类相致也。”这又是以《周易》文义论述帝王信任贤臣,则群贤毕至。如此,就可以固太平之基,兴万世之利也。刘向更为成帝献策,“援近宗室,亲而纳信,黜远外戚,毋授以政”,并用《周易》学说提出了保证这一策略顺利实现的具体措施:“《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唯陛下深留意圣思,审固几密,览往事之戒,以折中取信,居万安之实,用保宗庙,久承皇太后,天下幸甚。”(《汉书·本传》)[1]
刘向在其著作《说苑》中,也多以《周易》学说立论,讲述社会政治生活的道理。其论人君之动不可不慎的道理说:“人君不直其行,不敬其言者,未有能保帝王之号,垂显令之名者也。《易》曰:‘夫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于身,加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诗》曰:‘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此之謂也。今君不是之慎而纵恣焉,不亡必弑。”(《君道》)其论兵武军事说:“司马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易》曰:‘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夫兵不可玩,玩则无威;兵不可废,废则召寇。昔吴王夫差好战而亡,徐偃王无武亦灭。故明王之制国也,上不玩兵,下不废武。《易》曰:‘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指武》)又论质与文说:“凡古之卜日者,将以辅道稽疑,示有所先,而不敢专自也。非欲以顛倒之恶,而幸安之全。孔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是以泰山终不享季氏之旅。《易》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盖重礼不贵牲也,敬实而不贵华,诚有其德而推之,则安往而不可。是以圣人见人之文,必考其质。”(《反质》)[3]。所有这些,都向我们清楚地表明,在刘氏父子看来,《周易》乃其著书立说的理论依据,《周易》学说是其探讨各种问题的指导思想。
三 人更三圣说
关于《周易》经传的作者,刘氏父子于《六艺略》中,明确提出了“人更三圣”说,在易学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说:
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1]
此段文字叙述了易学从产生到西汉后期发展的历史,有三点值得注意:其一,提出“人更三对,世历三古”说,认为伏羲作八卦,文王重易作上下篇,孔子作《易传》十篇以解经。其二,认为《周易》本为卜筮之书,所以秦始皇焚书,不毁《周易》,而传者不绝。其三,认为汉代易学皆本于田何,后来分化为两大传授系统,即官方易学与民间易学系统,并分别表现为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不同特征。
刘氏此说在易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人更三圣”说是对历史上各种说的概括与总结。战国时期成书的《易传》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于是始作八卦。”又说:“《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2]疑《周易》作于殷、周之际,但尚未确言为何人所作。至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方云:“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西伯拘羑里,演《周易》。”以为伏羲开始画八卦,周文王推演为六十四卦,并作了卦爻辞。其《孔子世家》又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4]刘氏父子加以概括,在易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更三圣,世历三古”说,遂成为后儒有关《周易》作者的基本认识,影响深远。近代以来,随着新史学的兴起,此种说法,逐渐被人们所否定。但“人更三圣”说也有其合理的因素,即认为《周易》经传非一时一人所作,而是陆续形成的著作,认为卦爻辞的形成同周王朝的建立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对于探讨《周易》的形成和发展,将《周易》经传放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加以研究,是有启发意义的。
其关于《周易》传授的说法,也大致符合汉代易学发展的情况。据《史记·儒林传》和《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孔子传《易》于鲁人商瞿,经六世传于齐人田何,汉兴,田何又传于杨何。《汉书·儒林传》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授东武王同子中,洛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皆著《易传》数篇。同授淄川杨何字叔元。”[1]又说,丁宽授《易》于同郡田王孙,田王孙又传于施仇、孟喜、梁丘贺,于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学”。其中,孟喜传《易》于焦延寿,焦又影响京房,于是“《易》有京氏之学”。又说:费直“长于卦筮,无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解说上下经”。高相“治《易》与费公同时,其学亦无章句……高费皆未尝列于学官”[1]。这与刘氏所说的易学传授系统是基本一致的。但《汉书·儒林传》还依据刘向说提出了另一种说法:“至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以为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何)、丁将军(宽)大谊略同,惟京氏为异党。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不相与同。”[1]这又是认为,京房易学独树一帜,与田何一系的易学不同。此说虽与上述所说相出入,但必有所据。刘氏关于易学传授系统的论述,为后人探讨汉易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可靠的线索,也是对易学史的一个贡献。
四 太极元气说
刘氏父子在易学史上的另一贡献在于,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太极元气”说。据《汉书·律历志》记载,其论述律吕说: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之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生化万物者也。[1]
这段话包含三层意思,一是说,太极就是元气。三指天地人,太极在尚未分化的阶段即包含天地人生成的元素而为统一体,所以说“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太极与元气合为一个概念,就表示太极即是元气。因此,其《三统历谱》又说:“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1]二是说,太极元气运行于十二辰(即十二个月)之中,即万物生化的过程。三是说,此万物生化的过程,也即阴阳二气交互作用,运动变化的过程,故云:“此阴阳合德,生化万物者也。”
此说的提出,在易学史和哲学史上都有重要意义,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其一,确立了太极即为元气的学说。太极元气说并不始于刘氏父子。“元气”这一概念,始见于《淮南子·天文训》:“宇宙生元气。”(《太平御览》卷一引)以后,纬书中多讲“元气”,并将它与太极联系在一起。《易纬·乾凿度》论述卦象和宇宙的起源说:“夫有形生于无形,乾坤安从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也。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离,故曰浑沦。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成而未相离。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5]这是将世界的发生和乾坤两卦的形成分为四个阶段,即太易、太初、太始、太素阶段。太易是气尚未产生的阶段,所以下文说:“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指太易。太初是气开始产生的阶段,太始是形开始形成的阶段,太素是质开始形成的阶段。此三者气质具备,混而未分,所以称为“浑沦”。此“浑沦”的阶段,即是太极。这虽然没有明说太极就是元气,但以太极为气混沌未分的状态,即汉代人所说的元气。所以又说:“天门辟元气,易始于乾也。”是说,元气分化出阴阳二气,也就有了乾卦之象。《河图·括地象》也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未分,其气混沌。清浊既分,伏者为天,偃者为地。”[5]这说明,《易纬》已经具备了以太极为元气的说法。刘氏的“太极元气”说,即本于此。其“元气函三为一”说,即是对《易纬》太极含有太初、太始、太素三个阶段的高度概括。这样,通过刘氏的太极元气说,就明确地赋予了太极以物质实体的涵义,使易学中的太极说,具有了原初物质的意义,对后来易学哲学的发展起了很大影响。此后,围绕着太极问题,或以太极为世界本原,或以太极为世界本体,展开了长期的辩论。
其二,进一步发展了汉易的阴阳二气说。刘氏父子以阴阳合德,二气交互,运行变化解释万物的生化过程。其解释“六律六吕”说:“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洗: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射,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于亥,在十月。”[1]这是以阴阳二气的消长和循环配十二律,解释一年四时的变化,也是对京房和《易纬》阴阳二气说的发展。所以其下文又说:“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1]充分体现了汉易的基本特征。
五 卦气说
据《汉书·五行志》和《律历志》所提供的材料,刘向、刘歆父子易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讲卦气说。如其解释《春秋》隐公九年“三月癸酋,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说:
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核,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汉书·五行志》)[1]
这是引孟喜卦气说,以二月为豫卦内用事,“雷乃发声”;八月为归妹卦内用事,“雷乃收声”,解说《春秋》经三月(正月)大雨雪、雷电震之灾异现象。又说:“于《易》巽为风为木,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曰有华孽。”[1]此是本于京房与《易纬》八卦卦气说,以巽卦主立夏,位在四月。此时阴始顺阳,“继阳而治”,所以木将华实。
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也主十二消息卦说。其释《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说:
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于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气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肃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1]
又释《春秋》定公元年“十一月,陨霜杀菽”说:
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为观,阴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1]
这里,十分明确地以剥卦和观卦为“消卦”,分别主八月和九月,是本于孟喜的十二辟卦说。按孟喜卦气说,以十二辟卦,即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遁、否、观、剥、坤代表一年十二月,复当十一月,临当十二月,泰当正月,……观当八月,剥当九月,坤当十月。前六卦,从复到乾,阳爻自下而上逐渐增加,是阳息的过程,同时也是阴消的过程;后六卦,即从姤到坤,阴爻自下而上逐渐增加,是阴息的过程,同时也是阳消的过程。以此体现一年十二个月中阴阳二气消长的过程和节气的变化,所以此十二卦又被称为十二消息卦。此言九月剥卦“剥落万物”,与孟喜以剥卦九月,“草木黄落”,也是一致的。十分明显,刘向是吸收汉易的十二消息说,解说一年四时的变化。
刘歆还以乾坤两卦配十二律、十二月,说明一年之中二气消长,万物盛衰的过程。其解释三统说: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楙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楙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疑为九二之误),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汉书·律历志》)[1]
这是以黄钟为天统,林钟为地统,太族为人统,并配以乾坤两卦象,加以解说,以此说明律管的长度。其以十一月配乾之初九,六月配坤之初六,正月配乾之九三(九二),也是卦气说的一种形式。按此说法,其十二月的具体配合是:乾初九为十一月,九二为正月,九三为三月,九四为五月,九五为七月,上九为九月;坤之初六为六月,六二为八月,六三为十月,六四为十二月,六五为二月,上六为四月。之所以如此相配,是因为乾卦纯阳,配以奇数月;坤卦纯阴,配以偶数月。此种说法,后来被郑玄发展为爻辰说。其注《周礼·大师》“六律六吕”,以十二律配乾坤十二爻,即完全取法于刘歆此说。此种说法,乃卦气说和律历相结合的产物。就其理论思维说,同样是以阴阳二气的消长和循环解释一年四时变化,所以说:“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1]这是对卦气说的进一步发展。
刘氏还吸取《易纬》的八卦方位说,将四正卦配入时间和方位,并配以五行,说明一年四时阴阳二气的运行和节气的变化。其《五行志论》说:
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奥,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1]
春与秋,指春分和秋分,此时白天与黑夜长短相当,故云“日夜分,寒暑平”。冬夏,指冬至和夏至,此时白昼与黑夜的长短正好颠倒,故曰“日夜相反,寒暑殊绝”。这是认为,震处在东方,于时为春,与木相配合;兑处在西方,于时为秋,与金相配合;离处在南方,于时为夏,与火相配合;坎处在北方,于时为冬,与水相配合。四时的推移,节气的交替,气候的变化,万事万物的变异,也就在其中了。这样,便构成了一个以阴阳五行为间架的世界图式,是汉代阴阳五行学说的发展,又将卦气说进一步哲理化了。
六 河图洛书说
在易学史上,刘歆还第一次将河图与八卦、洛书与《洪范》联系在一起,提出了“河图八卦”说。据《汉书·五行志》记载:
刘歆以为宓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此武王问《洛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洛书》之意也。[1]
《五行志》又说:自“初一曰五行”至“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
凡此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灿然著矣。[1]
这是认为,伏羲仿效《河图》而画八卦,禹取法《洛书》而陈《洪范》;《洪范》自“初一曰五行”以下六十五字,乃《洛书》本文;《周易》与《洪范》相须而备,互为补充,是讲天人之道的重要著作。
刘歆此说,在易学史上有重要意义。河图、洛书是一种古老的传说,始见于文字记载的,是《尚书·顾命》篇:“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6]汉代经师郑玄注说:“图出于河,帝王之所受。一有洛书二字。”据此,汉代人所见的《尚书》,于“河图”之下,有“洛书”二字。但对河图、洛书的解释,向来众说纷纭。一是以河图、洛书为帝王受命的象征,如郑玄所说。一是以河图为玉器之有纹者,如元朝的俞琰。一是以河洛为古代的地形图或地理志,如宋代薛季宣和明清之际的黄宗羲。此外,还有一说,认为河洛乃简册书籍之类,如汉代的纬书和郑玄。郑玄注《易传》“河出图,洛出书”所说:“《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这些说法,有一个共同点,即认为,所谓河图、洛书大概是古代帝王传受王位的宝物。这与《墨子·非攻下》所说:“赤鸟衔珪,降周之歧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 [7]《管子·小匡》所说:“昔人之受命者,龙龟假,河出图,洛出书,地出乘黄。今三祥未有见者,是曰受命脉,无乃失之乎?”[8]认为河洛是圣王受命时所出现的祥瑞现象,也是一致的。由此看来,上古时代的河图、洛书,同《周易》并没有什么关系。
将河图、洛书同《周易》联系起来,开始于《易传·系辞》:“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2]但《系辞》并未说明河图、洛书究竟为何物,也没有明言圣人则之作什么。据清人毛奇龄解释,这是讲圣人根据龟蓍,凭借天地变化,天时气象,河洛祥瑞,都可以告示吉凶。也就是说,《易传》并没有说明河图、洛书与《周易》的具体关系究竟是什么。
直至西汉晚期,刘歆才第一次以八卦解释河图,以《洪范》解释洛书,明确地提出了“河图八卦”说。这就为后人探讨《周易》的本源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由于刘氏并没有说明河图究竟是何种模样,更没有提供其说的史料依据,又给易学中的河图洛书说增添了许多麻烦。后世言河洛者多采此说。至北宋初的象数之学,为了探讨河图洛书同《周易》的关系,又将天地之数与河洛联系起来,并为河图洛书制定了各种图式,用来说明《周易》的原理,从而形成了易学中的图书学派。总之,刘向、刘歆父子虽然没有留下完整的易学著作,但他们所提出的许多易学观点,都相当深刻而精湛,极具启发意义,对古代易学及其哲学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是值得认真发掘、整理与研究的一份重要文化资源。
参考文献:
[1] 班固.汉书[μ].北京:中华书局,1987.
[2]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μ].济南:齐鲁书社,1979.
[3] 刘向.说苑[μ].四库全书[ζ].文渊阁本.
[4] 司马迁.史记[μ].北京:中华书局,1982.
[5] 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μ].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
[6] 孔颖达.尚书正义[μ].十三经注疏[ζ].北京:中华书局,1980.
[7] 墨翟.墨子[μ].二十二子[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8] 郭沫若,等.管子集校[μ].郭沫若全集[ζ].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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