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在主义“语用”观简论
[论文关键词]乔姆斯基 内在主义 语用 语用学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乔姆斯基语言哲学理论关注的三个古典问题,并概括了他的“语言”观、“语法”观和“语用”观。乔氏的“语用”观可以看作一种关于语言使用的内在主义理论,它和乔氏的内在主义的“语言”观和“语法”观一脉相承。语用内在论和普通语用学的语用外在论在“语言”的内涵、“语境”的所指以及“意义”的描述等方面都有不同。
本文为浙江省教育厅立项项目“汉语‘被’字句的双子句性质和原则与参与模型”(项目编号:20060124)和浙江财经学院重大课题“共性与个性:来自英汉被动式形式化对比研究的证据”(项目编号:2006yjz20)的研究成果之一。
本文试图对乔姆斯基的“语用”概念作一准确定性,并分析乔氏的“语用”观和我们所说的“语用学”中的“语用”在概念上的差别或相关性。
一、“语用”的一般意义
“语用”自然是指“语言的使用”,对语言使用情况的研究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语用学”,语用学构成现代语言学的一大分支。莱文森为通常意义上的“语用学”列举了十个左右的不同的定义,从中可以看出“意义”和“语境”是语用研究的两个最核心的概念,语用学研究语言如何在语境中获得意义。
这里的“语言”可以理解为索绪尔所说的“言语”或者是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行为”,是抽象的“社会语言规则”或“语言能力”具体应用的结果,是可以感知的语言产品,是作为一种集体或个体存在的语言抽象物的具体表现。这种外在或内在的语言抽象规则的具体应用被索绪尔和乔姆斯基认为是变化无常、难以预测的,应当从语言研究中排除出去,而这恰好就给我们通常意义上的语用学留下了用武之地。通常意义上的语用学所研究的“语言”,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奥斯汀所说的“言内行为”的行为过程本身或由其导致的直接结果,即“话语”。话语就是某一个或某一些发生于一定语境中的、声音和意义相结合的表达式;这里的“意义”我们又应该限定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句子意义”、“字面意义”或格赖斯所说的“自然意义”。携带自然意义的语言表达式出现于一定的语境中,动态传递超乎表达式之上的“话语意义”、“会话含意”或格赖斯所谓的“非自然意义”,话语者借助于话语使自己的交际意图得以传递和识别,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语用”的本质。
二、内在主义的“语言”观和语言理论
“语用”、“语用研究”的说法在乔姆斯基的语言哲学论述中也时有出现。但是,由于乔氏对“语言”所持的自然主义或内在主义观点,“语言的使用”也被赋予了一种特别的内涵。要了解乔氏的“语用”观,我们必须对他的内在主义的“语言”观作一刻画。
对乔姆斯基而言,“语言”首先是“i-语言”,即个体的、内在的、内涵性语言。语言是个体的,因为语言知识、语言能力是每一个人的语言知识和语言能力。语言是内在的,因为语言知识或语言能力是每一个人心智状态的构成部分;乔姆斯基依据普利斯特雷将“心智”看作人的大脑这一有机结构整体才具有的属性,这些属性人们目前还知之甚少。语言是内涵性的,因为一个人一生的语言行为不是、也不可能是通过掌握、记忆某种语言中的数量无限的句子来完成的;根据乔姆斯基,语言好比是一个数学中的函数式,一个人的语言可以“生成”一个开放的、他所说的那种特定语言中的句子的集合。这个具有生成属性的或曰能产的语言“函数”就是乔姆斯基所指的语言知识或语言能力。
用数学中“函数”的概念只能从形式上或功能上说明什么是“语言知识”。“语言知识”的本质是什么,这构成语言哲学中的“洪堡特问题”。按乔姆斯基的设想,一个人的语言知识就是丹麦语言学家叶斯柏森所提到的人脑中的“结构观念”,这种观念性的结构具有“离散无限性”,语言结构的离散无限性和人类思维及想象的广袤无边相吻合。语言结构的离散无限性表现为抽象的自然数序列形式。没有哪个孩子需要被告知只有三个词的句子或四个词的句子,而没有三个半词的句子;而且即使是对孩子来说,也总有可能去构建一个更为复杂的、具有明确意义和形式的句子;这样的知识,用休谟的话来说,只能是由“自然的慧手”赋予人类,是人类的一种生物属性;这种经过漫长的物种进化、可能因基因变异而“突然显现”的生物属性可以说是人类演化史上刚刚才取得的一个成果(最近乔姆斯基[7]指出,这种并非通过渐进的自然选择方式获得的进化成果发生在大约五万年前)。
具体说来,语言知识就是人脑中的语言器官所呈现或达到的、作为心智的一部分的状态。人的语言器官和人的视觉系统、免疫系统、循环系统等其他机体结构都具有相同的生物学意义,它们各有特征又相互联系,是构成一个统一整体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定状态下的语言器官就是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官能”。语言官能是“生长”的:一个人的语言器官在其出生时有一个遗传而得的“初始状态”,初始状态如果不是遇到什么“极度恶劣的环境”(如语言器官意外受伤或“关键期”内与语言社会隔绝等),便会在一定的语言经验的刺激和影响下,按照一个内在既定的“设计程序”不断改变,并最终达到一个成熟稳定的状态。语言的生长当然需要外部语言经验的刺激,但是这种被称作“基本语言输入”(pld)的语言经验在数量上相当匮乏,在质量上也远远不是完美无缺;这种语料刺激的贫乏有限和语言知识的丰富复杂之间的矛盾,即“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又称“柏拉图问题”,是无法从生长说以外的角度来作出更加合理的解释的。更何况,用乔姆斯基的话来说,语言的习得只是“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并非孩子有意而为的事情。不同的语言习得者他们的语言官能状态从初始到成熟变化的时间段大致相同,其中所出现的差别和变异也表现出一定的合乎原则的可控制性。
人类语言官能的初始状态表现为一种共同的基因表达式。这种基因表达式所表现出的属性乔姆斯基认为,它和作用于初始状态的语言经验过程一样,都可以在生成语言学中得到研究。20世纪80年代,乔姆斯基通过对前期转换生成语法体系的改进,提出了“原则与参数”理论。该理论从前期理论为描写不同语法结构而设立的数量庞大且应用复杂的规则系统中成功地抽象出了为数相当有限的原则,这些原则在经过众多类型各异的语言检验后被视作人类所有语言的共性(“普遍语法”),普遍语法构成了人类语言官能的初始状态。乔姆斯基同时还认为,初始状态所表现出的原则属性相当于一个基因网络,这个网络同时和一个“参数装置”联结在一起。参数装置中包括一些取值非此即彼的选项,对不同参数项的不同的取值便解释了不同语言各自的个性或语际之别;如是vo还是ov语序、主语是否脱落等均可以按相关参数的正负取值来加以解释。参数值的选择和确定可以通过十分简单和有限的语言输入便能实现。
原则与参数理论既回答了“什么是语言知识”、“语言知识如何习得”的经典问题,也解决了语言理论即语法所一直面临的“描写充分性”与“解释充分性”之间的张力问题。语法追求描写充分性势必会不断增加自身规则系统的复杂程度和种类,而其追求解释充分性则需要将语言中各式各样的结构之间的差异仅看作是表面层次上的差异,并在更深层面上找到人类总体上不变的语言结构模式;描写充分性要求语法具有充分的包容性,而解释充分性要求语法具有充分的限制性,这便构成了一对矛盾。普遍语法符合了解释充分性要求,它表明各种各样的具体的语言实际上都是相同的、表现为一定原则的语言官能初始状态在语言经验所设界限内的不同形式的实现,而在普遍语法基础上构建的、关于某一具体语言的“个别语法”便可以同时满足解释充分性和描写充分性条件。个别语法是关于个体语言官能从初始状态发展而来的稳定状态的语言理论,是对某个语言使用者生长了的语言知识的写照。
随着原则与参数理论的建立和发展,乔姆斯基根据伽利略“自然是完美”的思想认为,假如把语言机制看作是某个超级设计师设计出来的装置,那么这个装置必然完全符合某些设计要求,并因此表现得相当完美。具体说来,乔姆斯基在“最简方案”的框架之下,根据语言表达式是声音和意义的结合体这一最为明白的事实,把内嵌于心智/大脑广泛的结构背景之中的语言官能看作和两个外在的、与之衔接的语言行为系统发生相互作用,这两个语言行为系统即感觉运动系统、概念意向系统,它们分别接受语言计算系统的输出结果语音式(pf)和逻辑式(lf)。语音式和逻辑式是语言官能为其两个外在邻接系统提供的工作“指令”,它们必须能够被这两个行为系统所“识读”才能被接受并得到处理;换言之,语音式中不能出现和语音无关的特征,逻辑式中不能包含和语义无关的特征,否则,语言计算的结果就会无效。“可识读性条件”也是语言外在行为系统对语言官能施加的“接口条件”,这样的条件就是上面所说的、语言官能所应满足的设计规范。
完美的语言设计还应该体现经济简约的思想;作为一个计算系统,它还要遵循经济原则和计算有效性原则。据此,乔姆斯基又对之前的原则与参数理论模式作了更进一步的简化,去除了完全是为了理论表述的方便才设立的一些理论构件,只保留那些概念上不能或缺的理论要素,如pf和lf界面及运算不可缺少的基础即词库等。同时,“最简方案”简化了特征运算的内容和过程,计算过程中并不增加可能会导致已经生成的结构体内部结构发生变异的新特征;计算是循环式、分层阶进行的;所有的句法操作都以满足接口条件为依据。这样,即使作为计算结果的表达式中有看起来并不符合语言设计规范的“不完美表现”也可以得到合乎原则的解释。
三、最简方案中的内在“语用”观
在了解了乔姆斯基内在主义的“语言”观及其“最简方案”的基本理念之后,我们下面便可以对生成语言学中“语用”的概念作一限定。语言知识是如何被使用的,其实也正是乔姆斯基想要回答的第三个古典问题:笛卡尔问题。
很显然,笛卡尔和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使用”在概念上和一般常识意义上的“语用”有很大的不同。这里,乔氏“语言的使用”严格说来就是一个人“个体的内在语言知识的应用”或者他的“呈现为一定状态的语言器官即语言官能的使用”。按照最简方案的说法,“语言的使用”指一个人的语言机制以某种方式进行合乎原则的计算。计算的输入端是从词库中选取的相关词项,它们构成一个“词汇矩阵”,矩阵中的每个词项都是一个“语音-语义-不可解释”的特征集。词项进入演算系统后,演算系统按照上面所说的循环的层阶式生成方式,对每个词项的特征进行处理并向两个外在的语言行为系统分流。满足“可识读条件”的语音特征和语义特征都能直接越过pf和lf界面、分别进入感觉运动系统和概念意向系统而获得相应的声音和意义解释,声音和意义是我们所能感知的语言表达式的两个直接的属性;而“不可解释的”名词词项的格特征以及隶属于动词词项的性、数及人称特征等因为不符合“可识读性条件”而必须在计算过程中通过适当句法操作如“协约”、“合并”、“移动”等而得到删除。
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的使用”不仅发生在一个人表达自己思想之时,也发生在一个人分析、理解他人向他所说的“话语”之时[6]。也就是说,一个人在接受了他人所说的“话语”之后,该话语中所包含的各个词项也要首先被看作一系列的特征集,这些特征集也要进入语言机制按上述方式经过计算后生成pf和lf两个表达式,这样的语言输出再经过接口条件检验之后,进入外在的语言行为系统得到相关解释。需要说明的是,pf在感觉运动系统中得到识读和解释,但感觉运动系统对pf作出解释后并不一定就“产生声音”。
乔氏的“语用”当然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交际过程的一部分,只是我们必须把这种“语用”看作一种个体的整体认知系统内部的发生物,即使是在对外在于语言使用者的、他人的话语作出分析时也不例外。而且“语用”既包括意义的输入和输出过程,也包括声音的输入和输出过程。乔姆斯基有关声音特征和意义特征在语言认知系统中究竟是如何得到加工、并产生我们所感知到的交际效果这一问题论述很少,原因是他认为依目前的认识水平,我们对语言官能及其外接认知系统乃至于人的整个的心智/大脑结构所知还非常有限;我们所能为的仅是发现和提出相关问题,并对之形成猜测性的理论假设,有很多问题甚至还没有被揭示出来;语言的使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个有待探寻的“奥秘”,这个奥秘或许根本就超出了我们的解决能力。
四、“语用”内在论和“语用”外在论的几点比较
由上文对“语用”概念的简单介绍。可以发现一般意义的“语用”所涉的“语言”概念和乔氏“语用说”中所涉的“语言”概念明显不同。前者所指的是“话语”即乔氏所说的“外在化语言”,而后者是一种内在化语言,有其特定的内涵,两者相差甚远。基于此点,我们将普通语用学中的语用观看作“语用外在论”,而将乔氏具有特定内涵的语用观看作一种“语用内在论”。
普通语用学中的“语用”还涉及“语境”和“意义”的概念,“语境”对话语意义的确定被认为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话语意义一般被看作是超越语句的“非自然意义”。普通语用学中的“语境”概念无所不包;小至一个词所出现其中的小句,大至和话语及话语者相关的各种因素乃至于宏观的文化背景,和话语者相关的各种因素又可以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等;可以说该有的全都有。但反观乔姆斯基在其论述“语言是如何使用的”这一问题时对意义表达及理解的剖析,我们知道他所持的是一种“意义内在”观,宁春岩[9](p243)对此已有很好的概括,其中包括:(1)意念、意义是一种个体的心理/认知事件或一种个体的心理/认知感觉,具有人类种属属性;(2)意念、意义独立于外界的感知刺激,意念、意义先于词语,即在没有词语形式表达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人脑之中;(3)意念、意义无法从别人身上用归纳、类推或演绎的方式学得;(4)由于人类全部个体都具有人的生物遗传属性,一个个体关于意义的心理感受同另一个个体关于意义的心理感受大体相同又相通,人与人之间便能成功地进行思想交流。
意义内在论似乎是排除了“语境”在意义理解中的作用。但其实,乔氏在讨论单个的词语如何在语言使用中得到意义释解时,虽然并未明确提及“语境”因素,却很明显还是暗地里借用了“语境”的概念,至少是某个词项所出现其中的词组或句子语境。比如,“门”这个词项有一定数量的语义特征,这些语义特征在进入句法计算后必然和其他的词项“合并”形成一定的句法体如[vp敲门]、[vp做门]、[vp修门]、[vp进门]、[vp穿过门]等,这些句法体或包含它们的更大的句法体最后输出的语言表达式中,同样的词项“门”都获得了完全不同的意义释解。虽然按照乔姆斯基的意义内在论观点,可以认为“门”这个词项如此众多的区别性意义是不可能通过一一传授而获得的,“门”作为一个词项而输入语言计算系统的那些语义特征只是为“语言使用”者提供一种理解世界的可能“视角”,但这种“视角”的形成我们不能不承认是和整体表达式相关的,而整体表达式就是“语境”。不过,我们需要记住,乔氏隐含的“语境”其外延远远比不上普通语用学中所提到的“语境”。另外,乔姆斯基对意义的论述中,也绝没有涉及普通语用学所说的“话语意义”、“非自然意义”、“会话含义”、“言外之的”等,虽然他所描述的意义在很远的距离上和这些语用学中所研究的意义存在联系。
五、结论
本文在对乔姆斯基生成语言学理论所一直关注的三个古典问题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概括了他的“语言”观、“语法”观和“语用”观。我们认为,乔氏的“语用”观可以看作一种关于语言使用的内在主义理论,它无疑和乔氏的内在主义的“语言”观和“语法”观一脉相承。语用内在论和普通语用学的语用外在论在“语言”的内涵、“语境”的所指以及“意义”的描述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
[参考文献]
[1] chomsky, 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m]. dordrecht: foris publications, 1981.
[2] chomsky, n. the minimalist program[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95.
[3] chomsky, n. language and mind:cur-rent thoughts on the ancient ://papers/chomsky .
[4] chomsky, n. minimalist inquiries: the framework[a]. in roger, m., m. david, and u. juan eds., step by step: essays on mini-malist syntax in honor of howard lasnik[c]. cambrige: the mit press, 2000.
[5] chomsky, n. derivation by phase[a].in michael kenstowicz, ed., ken hale: a life in language[c]. cambridge, ma: mit press,2001.
[6] chomsky, n. knowledge of language[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1.
[7] chomsky, n. three factors in language design[j]. linguistic inquiry(36), 2005.[8] levinson, s. c. pragmatic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9]宁春岩.关于意义内在论[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4).
下一篇:论汉语语法学的人文性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