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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时期的否定副词

发布时间:2015-07-02 11:58

  论文关键词:否定副词 分类 争议 发展

  论文摘要:上古时候副词的词类归属多年来一直是个争论的焦点。而且副词内部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一定的变化。副词有递增也有递减,但作为高频率使用的词汇,在几千年的汉语语言体系中都始终存在着。从它的源头来探究它的发展规律十分重要。
  副词是修饰、限制动词、形容词,表示程度、范围、时间等意义的词。它的用途是作修饰成分,修饰谓语成句子,表达各种语法意义。副词通常作状语,但作状语并不是副词的专利。如果某词可以作状语,也经常作谓语,它便可能是动词,因为动词也可作状语。
  对于上古时候副词的词类归属多年来一直是个争论的焦点。特别是甲骨文中是否存在实词和虚词的明显区分,对于用现代语法某些观念和定义去研究甲骨文语法是否合理等等的争议都不是马上就能有一个结论,有些问题已持续了几千年。但我们相信正因为争论的存在,甲骨文的深入研究更是必要的。
  
  一、上古否定副词的分类
  
  首先,把副词归纳为虚词的。赵诚认为:“汉语虚词和实词的界限至今还没有一个共同认为的明确划分,根本的分歧是代词和副词算不算虚词,从卜辞的现实来看,本文基本上倾向于把代词和副词列入虚词。”根据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虚词大都来自假借,或者由实词虚化而来的。实词“虚化”后在句子结构中只表示某种文法关系或语气,与其本义可以毫不相关。现在,虚词已只见其“虚”不见其“实”。
  张世禄认为,甲骨文的词类区分并不十分困难,可大略仿照目前古代汉语的语法体系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实词分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副词、数词;虚词分关系词(包括介词、连词等)和语气词。他也把副词归为虚词。朱德熙认为:“形容词是实词,副词是虚词。形容词是自由的,可以单独成句;副词是粘着的,不能单独成句。”
  其次,把副词归纳为实词的。张玉金就把副词归为实词,因为这类词可以单独作句子成分。
  词类的划分显然并不能单纯的由字的意义来看,而必须依据字在句子中的词位来定。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中提到:“我们不能先确定了某个字的词类或词性而分析句子,我们应该先从句子中看某一个字的地位和其作用,如‘解衣衣我’是‘动、名、动、名’的组合。因此我们不能说‘衣’是动词或名词,只能说在‘解衣’的结构中它是处于动词后之名词,在‘衣我’的结构中它是处于名词之前的动词。”所以单纯地分虚词或实词、否定词或动词都是不科学的,应该通过句子来分析词类,这样也符合甲骨文中一词多类的特点。而且“语言是发展的,虚词是由实词经由语法化的途径而来的。因此,先秦文献中是虚词的字,我们并不先入为主地认为它在殷墟甲骨刻辞中也就是虚词”。
  
  二、关于甲骨文中否定副词的界定
  
  胡小石《甲骨文例》指出:凡言某某者,为肯定之预拟,若其上加不弗者,则为否定之预拟,与后世言其不某某者同。
  (一)各家主要观点
  管燮初先生在他的《殷虚甲骨刻辞的语法研究》中列出的否定副词有勿、弗、不、弜、亡、毋共6个。
  陈梦家先生《殷墟卜辞综述》列出的否定副词(他称为“助动词”)毋、勿、弗、亡共4个。
  姜宝昌列出的否定副词有不、弗、勿、毋、弜共5个。
  赵诚在《甲骨文虚词探索》中列出的否定副词有母(毋)、弗、弜、勿、不、非共6个。
  高明列出的否定副词有勿、弗、不、弜共4个。
  沈培列出的否定副词有不、弗、毋、弜、非共5个。
  裘锡圭先生在《说“弜”》中列出的否定副词有不、弗、 、弜、勿、母(毋)共6个。
  郭锡良列出的否定副词有不、弗、毋、勿、弜共5个。
  向熹列出的否定副词有不、弗、勿、毋、弜共5个。
  张玉金列出的否定副词有勿、弜、不、弗、毋、非、妹共7个。
  杨逢彬列出的否定副词有勿( 、弜)、毋、不、弗、非共5个。
  陈年福列出的否定副词有非、母(毋)、勿、不、弜、弗、亡(不要)7个。
  朱歧祥列出的否定副词有不、亡、弗、弜、 、不隹、勿、勿隹、勿苜、毋、毋隹11个。
  (二)各个否定副词的简要论述
  1. 上面列举的否定副词,已没争议的是“不”、“弗”、“毋”,现在先简单地总结否定副词“不”、“弗”、“毋”。
  ①“不”
  《说文》:“不,鸟飞上翔不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通志·六书略》:“不,音跗。象花萼蒂之形。”《诗经·小雅·常棣》:“常棣之华,鄂不韡韡。”郑玄笺:“不,当作拊。拊,鄂足也。”上古音属帮母之部。高鸿缙在《中国字例》中说得最明确:“罗振玉曰:‘象花不形,花不为不之本义。’……不,原意为鄂足,象形字,名词。后借用为否定副词,日久而为借意所专,乃另字以还其原。”郭沫若也说:“象花之子房形。”赵诚:“象草根之形。”陈炜湛先生对《说文》的解释:“此说殊不足据,已为学界公认。不过,甲骨文‘不’未见用其本义之例,除少数用为方国名外,皆用为否定词。”陈说也不尽完全,“不”还可用为人名。
  ②弗
  《说文解字注·丿部》:“弗,矫也。”徐灏笺:“凡弛弓则以两弓相背而缚之,以正枉戾,所谓矫也,矫谓之弗。”“弗”上古音属帮母物部。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按语云:“字作弗,正象矫箭使直之形。”矫枉使直,必与原状相反,由此引申为表否定的副词。甲骨文中与《说文》“弗”字篆文同。
  否定副词修饰动词。与“不”用法相近。李曦指出:“弗”极少在验辞中出现,说明它可能具有对“能”的否定功能。
  ③毋
  《说文》:“毋,止之也。从女,有姦之者。”段玉裁改为:“止之词也。从女,一女有姦之者,一禁止之,令勿姦也。甲骨文作‘母’,用与‘毋’同。‘毋’‘母’古本一字,后分化为二字。”吕叔湘在《论毋与勿》中指出:“毋亦作无,字形虽异,音读不殊,传世经籍亦多彼此互为异文,故得视为一个语词之两种书写方式,无须辨析。”
  作为否定副词,表“不”、“不要”。例如:毋田(京3454)。与“其”连用,如:百牛毋其至(乙3219)。
  2. 对于各家还存在争议的否定副词有“ ”、“弜”、“勿”、“亡”。

  ①“ ”、“弜”、“勿”
  讨论比较复杂,在文章里暂不讨论,以后做专文论述。
  ②“亡”
  “亡”是否是甲骨文中的否定副词,也是否定副词中的一个争论的焦点。主要的争论就是它是动词还是副词。这个词不光涉及词性的争论,而且由它引起的否定句宾语前后置的问题更是不得不对它进行研究。
  陈梦家在他的著作中把否定副词都归为助动词类,他所谓的助动词的概念比较含糊。他认为:“亡”和“又”为对文,“亡”义为“无”或“没有”乃是动词。这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引出了“亡”是动词还是副词的争论。韩耀隆的书中对“亡”的说法也很含糊,他把它归为否定词,但却强调“亡”在卜辞中用为有无句之动词。
  (三)对先秦现世文献否定副词的统计
  《论语》、《孟子》中使用的否定词如下表:
  
  +表示书中使用的,(+)表示引文中使用过的,—表示书中不使用的。
  无 对“有”的否定。即是单纯否定的概念和“有”的概念的综合。也可用于表示禁止。这两种场合其他文献都有写作“毋”的。后来,“有”的否定就用“无”,表禁止时就用“毋”,写法上就分开了。
  君子无所争。(《论语·八佾》)
  勿用于省略了宾语的禁止。即“勿”中就包含了用作宾语的代名词“之”类的概念。
  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论语·学而》)
  亡可认为是“无”的意思。但《论语》的用例中“亡失”的意味很浓。
  今也则亡。(《论语·雍也》)
  弗 词义和“不……之”相当,在意义上合并了否定和宾语。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非是形容词“是”的否定,或者是对判断表示否定的。
  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孟子·孙公丑下》)
  否这个词是其中包含谓词意味的否定。
  赴以名,则亦书之;不然,则否。(《左传·僖23》)
  未单纯的否定中包含时间概念。
  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论语·学而》)
  微也可单纯地看作“无”的意思,但多用作带有假设的“无”。
  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
  盍是“何不”的合音。即两个词紧缩成一个词。
  盍各言尔志?(《论语·公冶长》)
  “无”和“毋”是可以相通的,这两个词后来才成为各不相同的东西,否定存在和所有的“无”和表示禁止的“毋”分开了。
  近代学者王正己作《孝经今考》,认为今文《孝经》出于战国末孟子门弟子的伪托。王氏将今、古文《孝经》的文字详加比较,提出如下古文《孝经》作伪的证据其中就有:“古今文所不同的,不过是字之改装换样而已,意义绝对一样,如‘勿’作‘无’,‘弗’作‘不’等。”例如:
  今文:无念尔祖。
  古文:勿念尔祖。
  他把“无”做否定副词。
  之所以在这里引述对传世文献中“无”探讨,是想说明“无”不光可以作为动词也可以作为副词,同样在甲骨文中“亡”也不光作为动词也可以作为副词。在上古汉语中,最多的一类词就是动词,各类虚词很多都是从动词中逐渐分离出来的,而且语言的演变是漫长的,我们总喜欢用现代语法非常明确的词性去框甲骨语言,所以我认为甲骨文中的“亡”就介乎于动词和否定副词之间,词性有一定的模糊性。
  从甲骨文的否定副词到先秦时的否定副词的纵向比较来看,消亡的有“ 、弜”,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否定副词也发生着一定的变化。虽然语言是变化发展的,但语言的发展是传承的,就算是现代汉语语法系统也是由上古语法系统演变而来,所以探究上古否定副词的演变规律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杨逢彬.殷墟甲骨刻辞词类研究.花城出版社,2003年,6页.
  [2]张玉金.甲骨文语法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35~63页.
  [3]杨逢彬.殷墟甲骨刻辞词类研究.花城出版社,2003年,251页.
  [4]陈年福.殷墟甲骨文词汇概述.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5]陈炜湛.甲骨文“不”字说.甲骨文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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