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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马氏文通》对《经传释词》的批评

发布时间:2015-07-02 11:59

王引之《经传释词》(以下简称《释词》)是一部关于虚词训释的重要著作,自问世以来,就以其创意的独特,材料的丰富,尤其是说解的精辟而受到世人的赞赏。然而,瑜中有瑕,其中也确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后人对《释词》有所批评也是可以理解的。

《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中有关虚词的部分,继承了《释词》以及其他诸如袁仁林《虚字说》、刘淇《助字辨略》等的学术成就,但在同时,对前人一些不尽妥当或者至少马建忠本人认为是不妥当的虚词解释直接予以批评。其中《文通》对《释词》的批评据笔者统计,涉及到的古汉语虚词有二十一个,如“之”、“所”、“焉”、“也”等,这种批评在《文通》全书中共约二十五处之多。书中“高邮王氏”、“王氏”等所指不言自喻,而那些“经生家”、“经学家”等字样也多是指王念孙父子或《释词》而言。

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观察分析《文通》对《释词》的批评,那么可以看到,“在大多数情况,他(马建忠)的批驳是有说服力的”[1],是言之成理的、正确的;而有些是批错了的;有些则属王、马皆有所申说,但我们却都不敢苟从的。

举例如下:

一、《文通》正确的:

(1)……又僖公二十三年云:“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经生家皆谓所引传语各节,首句皆间“之”字,而下以“若”字对之,故“之”与“若”互文耳。不知凡起词坐动有“之”字为间者,皆读也。而凡读挺接上文者,时有假设之意,不必以“之”字泥解为“若”字也[2]。

《释词》卷九:之,犹“若”也。

我们今天一般看法是:“之”助词,插在主谓之间,使这个主谓词组不构成句子而构成分句,表示语义未完。这一认识同于《文通》,不同于《释词》。

(2)“与”字于助动后,无司词者常也。

论子罕: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可与共学”者,言“可与之共学”也。“之”者,以指“可与共学”之人,下同。“可”,助动也。此等句法,动字往往解为受动。……有谓礼中庸云:“可与入德矣。”论语阳货云:“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易系辞云:“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史记袁盎列传云:“妾主岂可与同坐哉!”诸“与”字作“以”字解,而引史记货殖传云:“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与汉书杨雄传云:“建道德以为师,友仁义与为朋”诸句,以“与”、“以”两字互文为证。不知古人用字不苟,其异用者正各有其义耳。况助动后“与”实有本解。如汉书陆贾传云:“越中无足与语。”若云“无足以语”,则不词矣。书籍中“与”字往往有不可解之处,释词所拟之解,颇可释疑,然不敢据为定论也[3]。

《释词》卷一:与,犹“以”也。

很明显,《文通》的说解优于《释词》。

(3)古人用字,各有其义,不可牵混。且假设之词,有不必书明而辞气已隐寓者。如释词引吕氏春秋知士篇剂貌辩答宣王曰:“王方为太子之时,辨谓静郭君曰:‘太子之不仁,过删涿视,不若革太子,更立卫姬婴儿校师。’静郭君泫而曰:‘不可,吾弗忍为也。’且静郭君听辨而为之也,必无今日之患也。”又去尤篇曰:“邾之故法,为甲裳以帛,公息忌谓邾君曰:‘不若以组。凡甲之所以为固者,以满窍也。今窍满矣,而任力者半耳。且组则不然,窍满则尽任力矣。’”两节,谓“且静郭君”云者,齐策“且”作“若”,而“且组则不然”者,亦与“若”同义。不知“且静郭君”一句,原是假设之事,而“且组则不然”者,申明事理,并无假设之意,何以强解为哉[4]!

《释词》卷八:且,犹“若”也。

在此,《文通》的驳正是有理有力的。

(4)又孟子万章下云:“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一节,经生家以“而”字作“如”字解。左传襄公三十年云:“子产而死”一句,则以“而”字解作“若”字,又杂引他句,“而”字解作“乃”字。不知“而”字之解“若”、“如”等字者,非其本字,乃上下截之辞气使然耳[5]。

对于这个问题,《文通》还有论述:

(5)夫“而”字解如“若”字之义亦通,然将两上截重读,接以“而”字,其虚神仍在。

……论语述而云:“富而可求也”句,必将“富”字重顿,而云“富之为富而可求也”,则下句“虽”字已跃然矣。左传宣公十二年云:“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犹云“且为一国之君而逃臣”云,如是上截顿足,则下截跌进更有力。若惟云“君若逃臣”云云者,则无余音矣[6]。

《释词》卷七:而,犹“如”也。而,犹“若”也。

《文通》或从“辞气”角度,或从修辞角度来说明问题,胜于《释词》之泥解。

二、《文通》批错了的:

(6)经生家皆以“何则”二字连读,愚谓“何则”二字,亦犹“然而”两字,当析读,则“则”字方有着落。且“则”字所以直接上文,必置句读之首,何独于此而变其例哉[7]?

《释词》卷八:何则,“何也”也。《墨子·尚贤》篇曰:“故虽昔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之所以失损其国家,倾覆其社稷者,巳此故也。何则?皆以明小物而不明大物也”。《荀子·宥坐》篇曰:“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

上下比较,《释词》所解更为文通字顺,而《文通》则有点胶柱鼓瑟。

(7)惟史籍中有时“唯”字与“即”字同解,而经生家以“唯”、“虽”两字同韵,往往以“虽”字解“唯”字,拘矣[8]。

《释词》卷三:惟,独也,常语也。或作“唯”、“维”。家大人曰:亦作“虽”。

古汉语中表示让步假设,用“唯”、“虽”或“即”,意义相同,《释词》所解无误。杨伯峻《古汉语虚词》同《释词》。王力评价《释词》此解“确不可拔”[9]。

三、王、马所解都不能令人满意的:

(8)经生家谓经籍内有“也”、“矣”两字互相代用者。论语先进云:“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以为“也”代“矣”字。论语里仁云:“其为仁矣。”又以为“矣”代“也”字之证。蒙谓“皆不及门也”者,决言同时之事,“也”字为宜。至“其为仁矣”之读,夫子自叹未见好仁者之真恶不仁者,故追忆真恶不仁者之曾已为仁之时,直使不仁者不得加乎其身云。此似追记已事,助“矣”字为宜。夫“矣”“也”两字皆决辞,有时所别甚微。若非细玩上下文义,徒以一时读之顺口,即据为定论,此经生家未曾梦见文通者,亦何怪其尔也[10]。

《释词》卷四:矣,犹“也”也。“也”“矣”一声之转,故“也”可训为“矣”,“矣”亦可训为“也”。

《文通》的说解虽然费力不少,但大多只是臆测之辞,不能说服人,而言辞上还有点盛气凌人;《释词》只从语音上推敲,也有缺漏。其实,就一般情况而论,“也”用于判断句,“矣”用于叙述句,它们各有适用范围;这两个字有时混用,但这是少数情况(参看王力《古代汉语》第一册和杨伯峻《古汉语虚词》)。此种混用情况,笔者以为,是由于古书传写时不同的人用字规范与否的原因造成的,或许也是上古语法发展演变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一种反映(它们均不见于甲骨文和西周金文,而是在这之后才出现并使用起来的)。

(9)列子力命:“仲父之病疾矣,不可讳,云至于大病,则寡人恶乎属国而可?”“云至于大病”者,谓或至于大病也。“云”者谓也。此句有“则”字为承,有假设之辞,不必以“云”字强解“如”字也,盖假设辞气,可不言而喻。而释词注引礼檀弓:“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则如之何”之句,以证“云”作“如”字之解,究属牵合[11]。

《释词》卷三,家大人曰:云,犹“如”也。

《文通》与《释词》各言其是,各有所据,然孰是孰非,一时难以确定。

杨伯峻《古汉语虚词》有解“云”为“如”,同意《释词》,但同时又说:“‘云’作假设连词,极罕见”。可见这亦非通例。

《文通》对《释词》的批评,多数颇有道理,起码是可以自圆其说的,其中也不乏精采之处。如:

(10)礼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云云,“能尽其性”者,犹云“设如能尽其性”也,经生家即以“能”字有假设之意。不知凡挺接之句,或重叠其文,如“能尽其性”之类,皆寓有假设之语气,不必以用“能”字为然也[12]。

《释词》卷六:“能,犹‘而’也。……《韩诗外传》:‘贵而下贱,则众弗恶也;富能分贫,则穷士弗恶也;智而教愚,则童蒙者弗恶也。’”

在实际语言环境中,表示假设关系等语义关系,可用关联词语,也可采用“意合法”,现代汉语如此,古代汉语亦如此。《文通》的作者比较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王引之《释词》颇可破解古文之疑惑,然在此却忽视了汉语语义连接方式的多样性特征。

诸如例(10)这样的论述,我们还可找到一些。

《马氏文通》之所以可以在前人虚字训释的基础上有很大的开拓和进展,从而廓清《经传释词》虚词解说在客观上所造成的一些迷惑,原因在于:

第一、马氏具有更具科学性的头脑,他在先进的语言理论的指导下,把对虚词的认识纳入语言的整个系统中来进行。

首先,他分析研究古汉语虚词,注意从系统的角度来观察,即不但从语音方面,从词汇方面,而且还能从语法的组合和聚合两方面来考虑问题,认识虚词——当然这yì①不等于说彼时的马建忠已经具备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观点——这样较之单纯地从语音,或者仅从语音、词汇角度去认识分析虚词,其视野会更加开阔,其结论也会更加准确。

郭绍虞先生曾对《释词》作过一个概括而中肯的评论:“《经传释词》虽则是研究重在配置意义的虚字的书,但是称之曰‘释’,可见只是训诂学方面的著作,称之曰‘经传’,更可见得此书是重在解释经传之词,为读古书服务,亦不是为写作服务的。所以对虚字的解释也只是求它的个别意义,亦不重在求它的配置意义。尽管他的方法,是归纳了很多同类的句型再去推求它的意义,但是目标所在,只是这个虚字在语句的组织配置中的个别意义,亦不重在配置关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分别[13]。”

从体系的角度说,《马氏文通》是我国汉语虚词研究进入现代语言学阶段的一个标志,而在它之前的有关虚词研究的著作,包括《经传释词》都仍属于传统训诂学的范围(某些词,《释词》归之于“词”〔虚词〕,而《文通》则归之于实词,其原因也在此)。在这方面,《文通》表现出迥异于前人著作的风格,表现出一种时代的高度。今天的人们评论《文通》,说它模仿拉丁语法也好,说它尚有许多自相矛盾、不严密的地方,因而不够成熟也好,却都无法否定《文通》的时代意义与开创之功。

其次,在具体批评《释词》过程中,马建忠非常注意从虚词的语法特征角度来阐述自己的意见。他所选取的角度与我们分析研究虚词的角度基本一致,他批评《释词》往往是从虚词的语法位置、句法功能以及语法类别等方面入手,这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举其中的“焉”字为例。

《文通》曾在五个地方对高邮王氏父子有关“焉”字的解说进行了批评:

(11)—ⅰ:礼月令:“天子焉始乘舟。”犹云“天子于是始乘舟也。”……惟高邮王氏必以“焉始”两字连续,似牵合耳[14]。

(11)—ⅱ:古书多有叠用两字同意者,高邮以“焉虑”连续,解作“亡虑”者,未免牵合。……而“大抵”“大要”“大归”亦寝用矣[15]。

(11)—ⅲ:高邮王氏引吕氏春秋季春篇云:……不亦固哉![16]

(11)—ⅳ:“焉”字助字,与助读同。……而始有其意存焉也[17]。

(11)—ⅴ:统考所引,无论为读……故统谓之助字者近是[18]。

在这里,例ⅰ、ⅱ是从虚词的位置与组合角度来讨论问题,例ⅲ是从虚词的作用、位置方面阐发己见,批评《文通》的错误,例ⅳ、ⅴ则是对虚词语法功能或语法意义进行总结,同时指出《释词》的错误及其根源。经过这番阐述,人们对于虚词及其语法特征便会有一个相当全面的理解。

《文通》特别注意结合句法功能来审订前人对虚词的解释,而不单单局限于语义的贯通。如:

(12)“不”字有代“无”字者。汉武五子传赞:“不一日而无兵”。又枚皋传:“凡可读者不二十篇”。诗王风:“不日不月。”周官大司马:“若师不功,则厌而奉主车。”诸“不”皆可解作“无”字,以其先乎名字故也。故释词谓论语先进“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句,“不间”当作“非间”者,失之矣。以“间”字为动字故也[19]。

《文通》注意抓住每一类虚词的句法特征来说明问题。这是其对《释词》之批评本身的特点之一。濮之珍《中国语言学史》指出:“从马氏对助字的解释来看,他提出助字有‘济夫动字不变之穷’的作用,这是前人没有说到的,是他的创新。”[20]“马氏能指出汉文介字这种济实字之穷的重要作用,是他比较汉文西文,亦能联系汉语实际的结果。”[21]在《文通》中,马建忠对虚词的语法意义作了相当精确的概括,这种概括构成了其虚词说解的基础,同时也成为马氏批评《释词》的根本依据。

从细小的方面来说,比如对某些助字,马氏很注意从语用角度来分析,如上面对“也”、“矣”的解释,这种解释本身正误暂且不提,至少他的研究方向是值得借鉴的。对某些连字,他又能不囿于句子或词组的范围,从句群的角度来研究,如前述对“且”的说解。

所以,《文通》把虚词纳入整个语法乃至整个语言系统之中进行分析与研究,从语法功能角度对虚词进行分类,而后在虚词“类意义”的统摄下,再对各个虚词进行横向的比较,寻找甄别其异同,这就避免了以往虚词说解上存在的头绪不清、几呈散沙一盘情况的再现,同时使自己对《释词》的批评更具有理论高度,更能切中要害,更富于条理性,也更为有力。我们今天分析虚词,其依据最主要还是虚词的组合功能与虚词在语句中所表现出的一定的语法意义,这一点与《文通》是基本相同的。因此,两相比较,假如我们再考虑到马建忠当时尚处在封闭落后的封建社会,考虑到在他之前尚没有谁对汉语虚词进行过真正意义的语法研究,那么我们就不能不佩服马建忠的远见卓识了。

其三、马氏有一个信念,他认为,“古人用字不苟”,“古人用字,各有其义,不可牵混”(见例(2)、(3)),因此,只要从字面上可以讲通,就不向通假或其他方向去理解。在具体说解时,他非常坚定甚至有时近乎固执地抓住虚词各个不同用法之间在意义上的联系不放,对各个虚词的或复杂或简单的不同用法,他都试图从字面上寻求最为合理的解释。他用这个作武器来反对王引之等在语音上随意穿凿联缀,这是他的优点,然而也是造成其某些错误的根源。反过来看,王引之精通音韵,触类旁通,能依声破字,不过这一乾嘉学派的法宝用于古汉语的虚词研究,其效用远远比不上对实词的研究,因为虚词问题主要还是语法问题,而非词汇问题。

第二,《文通》在阐述虚词意义时,还注意从修辞角度来考虑问题,为我们研究虚词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如上例(5)即如此。再如:

(13)礼文王世子:“故父在斯为子,君在斯谓之臣。”释词谓两句内“为”与“谓”互文同解。照注内云,“为”下当有“之”字脱去。愚以为两句内“为”、“谓”两字当作原解,于意更顺。盖爷子天纲,凡父在不能不得其子,故“为”字作断词解。至君臣之伦,不若父子之重,故云君在而后称之曰臣,则词义稍缓。“谓”字仍作“称谓”之意,而“为”后“之”字非脱落明矣[22]。

类似的说解,《文通》中还有不少。虚词既是语法学所要关注的对象,同时又是修辞学所应该涉及的问题。马建忠注意结合修辞来讨论问题亦批评《释词》,表现出其过人的识见,显示出其开阔的视野与活跃的思维,而这一点恰也是王引之等人所忽视了的,并且是导致其错误说解的原因之一。

第三,《马氏文通》超越前人的地方还在于,它能广罗例证,以丰富的材料为基础来说明道理。其所罗列的例句多达七八千个,其中有关虚词的例句约占一半,在其前后几乎没有哪本语法学著作能够收集亦分析如此之多的例子。《文通》一方面广泛占有材料,另一方面,它既注重一般意义的归纳,又注重特殊意义的分析,因而得出的结论更为全面,更有说服力。较之《文通》,《释词》更多地注重难解词语的训释,对于虚词的一般语法意义,则常常以“常语也”而一笔带过。这固然与其书体例有关,但也给人一种各个义项互不关联的印象,客观上影响我们对各个虚词语法意义的全面认识。

对于《文通》的其他方面,前人之述备矣,故不赘言。王力先生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马建忠的著作算是杰出的。”[23]这个评价一点也不算过分。《马氏文通》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它在中国语法学说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注释:

(1)《吕叔湘文集》第三卷456页,商务印书馆92年7月版。

(2)《马氏文通》249页,商务印书馆83年9月新一版(以下只标书名和页码)。

(3)《马氏文通》271页。

(4)《马氏文通》279页。

(5)《马氏文通》295页。

(6)《马氏文通》289页。

(7)《马氏文通》74页。

(8)《马氏文通》317页。

(9)王力《中国语言学史》164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8月第1版。

(10)《马氏文通》347页。

(11)《马氏文通》156页。

(12)《马氏文通》184页。

(13)郭绍虞《从〈马氏文通〉所想起的一些问题》,见《复旦学报》1959年3期。

(14)《马氏文通》55页。由于篇幅所限,此处及以下4例只作略引。请详参原文。

(15)《马氏文通》87页。

(16)《马氏文通》357页。

(17)《马氏文通》358页。

(18)《马氏文通》360页。

(19)《马氏文通》239页。

(20)濮之珍《中国语言学史》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0月第一版466页。

(21)濮之珍《中国语言学史》466页。

(22)《马氏文通》155页。

(23)王力《中国语言学史》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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