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实践哲学与生活世界理论
当胡塞尔从理性批判的角度引入“生活世界”的概念之后,实际上也蕴涵着哲学主题与根据的变化。西方哲学家不仅意识到生活世界是其哲学研究无法悬搁与回避的一个基本事实,而且将其作为自己哲学探索的出发点。胡塞尔的重要成就之一是以现象学的方法诱发了一种从认识论的视角来建构世界的概念。在胡塞尔之前,笛卡尔、特别是康德揭示了主体或意识是世界的存在何以可能的基础。在笛卡尔那里,普遍的怀疑不仅没有使我们失去什么,反而从“我思”的实在性构建起了“世界的确实性”;而在康德那里,意识作为使经验世界成为可能的先天条件,意识的统一性正好与世界的统一性是同时的。继康德之后,胡塞尔在论欧洲科学危机的文章中,从理性批判的角度引入了生活世界概念。
胡塞尔针对当时自然科学客观主义遗忘自我的理想化倾向,坚持认为生活世界是现实的奠基性的层次,并将自然的生活世界引入到先验的发生中来。从“生活世界”出发,胡塞尔所做的努力是“探讨绝对属己和彻底自明的基础,他想用现象学的方法来解释日常生活实践和世界经验的内在知识领域,前谓语领域和前范畴领域以及被遗忘的意义基础领域。生活世界的非课题性与奠基性特征,不仅指明了一条揭示生活世界这种意义基础的途径,同时也奠定了科学与哲学的出发点与归宿。生活世界作为“原初的经验世界的领域”,对科学的划分与科学“理论一逻辑的下层结构”起着“基础的作用”;作为与“纯粹主体相关”的世界,对各种特殊的世界起着整合、“统一的作用”。然而,生活世界作为认识建构的产物,即从具有认知功能的单个主体构造出客体、交互主体乃至整个自然的和社会的世界,不仅重新回到无懈可击的主体性之中,带有主观相对性的特征,而且也遭到了来自现象学阵营内部与外部的哲学家的批评。但是,生活世界所具有的非课题性与奠基性等核心内容则启发了他的后继者并为其所继承和发展。
从开端上摆脱认识构造的理论,立足于人的生存实践来说明生活世界的原始构成,是继胡塞尔之后哲学家们共同努力的方向。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率先将现象学“面向实事本身”的方法论原则,贯彻于对“此在”生存论的原本性探询中,通过“此在”日常的生存方式,拓展出一片融生命与世界于一体的‘共在”天地。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发挥了海德格尔“在世存在”这一概念,重新诠释了现象学的世界概念,通过个体经验之间的肉体知觉和语言交流,说明了世界不是我思的产物,而是在主体际相互知觉、相互体验、相互作用的关系纽带中,“把极端的主观主义和极端的客观主义结合在一起”的“场”。维特根斯坦、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则分别在《哲学研究》、《真理与方法》、《交往行动理论》等不同的著作中,殊途同归,表达了同一种思想倾向,即将语言作为一种交往活动、一种生活实践的基本形式,以“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的统一,生成人类社会;以语言的问答逻辑,铺陈出“经验生活的整体”;以语言交往行为的网络为媒介,构架起“交互理论的生活世界概念”从而在语言的本体论上的先在性、实践论上的优先性与生存论上的基础性方面说明了生活形式与语言使用、行为实践与世界展现的同构性与统一性,以及生活世界背景的基础性与统一性。
无论当代西方哲学家立足于人的何种生存活动来构建生活世界并形成怎样的哲学理论形态,“生活世界”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理论的构想,而是人的生存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事实。即使胡塞尔从认识论出发来建构生活世界,但他仍坚持认为,生活世界是现实领域,是一个永远为我们预先存在的“具有原初的自明性的领域”。每个实践、每种科学都以生活世界为前提。每个人,或人的群体及其创作物也都隶属于生活世界。生活世界不仅是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并能被经验到的唯一实在的世界,因而构成了规定我们确定目标、行为选择边际的“地平圈”,而且它对客观的科学世界、主观的特殊视界具有‘奠基的作用”、“统一的作用”。胡塞尔对生活世界的界定,以及由之所蕴涵的认识与实践、世界与实践的内在关系,不仅使被传统哲学视为虚无的日常意见和行为的实践成为奠基性的层次,而且为日后哲学家从认知主体下降到实践主体、从先验领域下降到生活世界当中奠定了基础。诚如哈贝马斯所说的那样,生活世界构成的不是个体必须克服其偶然影响的环境,也不是一种把个体当作整体的一部分加以包容的容器。“生活世界是日常交往实践的核心,它是由扎根在日常交往实践中的文化再生产、社会整合以及社会化相互作用的产物”。人的交往实践既生成又植根于与他人他物打交道的生活世界中,因而生活世界这一概念本身所内涵的行为实践与世界展现的同构性、同一性,便意味着‘生活世界背景不是供我们随意驱使的,同样,我们也不能把一切都置于抽象的怀疑之下。和一切非主题知识一样,生活世界所具有的当下而潜在的直接性,不仅赋予我们生存所依赖的背景知识,并且成为我们所处的世界的解释坐标或表现坐标。这种背景知识由共同的言语情境构成了一个中心,将“个体的生活历史和交互主体地共有的生活形式都一同交织在生活世界的结构之中,并且一同参与着对生活世界的总体化。
生活世界的直接性与总体性的统一表明:生活世界表面上看起来是透明的,但实际上它却是一个诸如社会与历史、仇视与信赖、真假与善恶等各种要素相互混杂、相互纠缠在一起的整体因其非对象性的整体性避免了被认识或理论作为对象加以把握,而犹如一片无法穿透的“灌木丛”。尽管如此,生活世界是我们无法质疑而又不得不面对的生存现实与背景知识。社会的各部分如文化模式、合法制度与个性结构生成于斯,也发展于斯,各种生存视界、各种价值的文化解释系统的分化与歧异,也只有在生活世界的经验语境中才能得到整合、统一并获得秩序化,所以,无视或试图悬置这个基本事实的哲学必定会为生活世界所淘汰、所悬置。
人的行为实践与生活世界的同构性与同一性,凸显了实践问题的重要性,由此也便有了所谓“实践哲学”的复兴。在复兴实践哲学的口号下,无论当代实践哲学隐藏着向外作用的动机是什么,也无论在实践的基点定位上存在着怎样的分歧,从根本上说,当代实践哲学的问题域与理论包容量都是传统实践哲学无法比拟的。当代实践哲学本身虽然表现为理论形态,不过它的指向却是实践的,并试图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反思人的实践行为及与其相关的一切基本问题。
如果生活世界是最基本的存在事实,那么哲学思辨必须从这个基本事实开始;如果说生活世界与人的行为实践具有同构性与同一性,那么实践必然进入哲学视界,并成为哲学的主题,从而一改传统哲学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从欧洲大陆到英美哲学界,哲学家们从不同的文化背景出发,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触及了实践问题。在德国,尽管人们总是习惯于把海德格尔的哲学与形而上学相提并论,然而正是海德格尔在把胡塞尔的意向性意识行为变为自我的事实意向性时,不仅使生命与世界具有一种根本的内在关系,而且使生命概念具有了实践的含义。海德格尔对此在的现象学分析,实际上无可辩驳地确定了实践的原初性和基础性。他从人的生存论的方法论原则出发,用对“此在”的生存显露根据的展示方式,揭示了人不仅早已总是在其有情绪的现身、领悟和言谈的实践开放性中,被抛入并组建着与他人他物的“共在”世界,而且只有通过人自身的生存样态开显、揭蔽与澄明自己的存在与意义。海德格尔的哲学显然是一种对人的生命实践的洞见,它不仅深化了实践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将实践哲学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也直接推进了实践哲学的复兴。海德格尔之后,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都试图把偶像化的抽象理性重新放回到其语境中,并把理性定位在它所特有的活动范围内”。从而以人的语言对话与交往实践为支点,来思考与说明语言与世界、文化与历史、社会与实践等诸方面的哲学基本问题。在法国,萨特基于个体实践的“人学辩证法”,梅洛。庞蒂立于知觉行为的“知觉现象学”以及列维纳的“第一哲学”即伦理学都显示了对实践问题的关注。而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英美行为理论对语言行为的分析,则与欧洲大陆的实践哲学复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中,语言被喻为“语言游戏”不再是主体意识的产物,而是一种生活实践或‘生活形式”。“语言游戏”作为“生活形式”,不仅指明了语言与社会的实践一存在关系,而且凸显了语言的实践性质。
实践问题的凸显,随之而来的是哲学的思维方式与问题域的转变。虽然当代哲学家关于实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是他们却以人的不同生存方式表达了一个共同的价值取向:诉诸实践,并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问题。所谓实践的思维方式就是从人之为人的自身存在根源去理解人自身,“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体”的基本生存活动去理解人与社会、文化与历史等。所以,哲学应隶属于它所反映并必须回到现实的生活世界,内在于哲学的种种观念不可能由思想本身来实现,而应当在生活世界的实践中把自己呈现出来,并在历史形态中使自己丰富起来。因为实践行为不只是人的一种特殊的活动方式和生存方式,而且构成了人存在及其生存境遇的基本内容。人的生存实践乃是人自身以及一切活动的基础。生存实践的合理性构成了生活世界的各个部分,如文化模式、合法制度以及个性结构等的基础,因而文化、社会及个性结构等,都应诉诸它们所生成的根基一--实践,离开了这个根基,一切问题都将无从谈起。在这个意义上,当代哲学最终颠覆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古典关系,确定了实践思维方式具有先于认知思维方式的优先性,而实践思维方式的优先性无非是实践的优先地位在哲学中的认可与确立。当代哲学基于实践,以实践作为自己的反思对象,实际上既是对人的生存样态进行批判地反思,也是对人自身以及一切认知理论、社会历史、文化观念与意义价值的存在前提的反思。所以,当代实践哲学既不同于只研究认识可能性与条件的传统的理论哲学,也决不同于只研究人际行为的原则而仅限囿于道德与政治领域中的狭义的实践哲学,而是在反思与研究人的生存实践过程中,深入到人类生存的具体境况而着眼于人的生存与命运,从原始的、最基本的生活事实来揭蔽人生与社会,解读文化与历史,因而它所涉及的问题域,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都是古典实践哲学所无法比拟的。
实践思维方式的基本特性是由实践本身的基本特性决定的。当代实践哲学对人的实践活动的不同理解与界定,表明人类实践活动所具有的多向度、多层次、多样性与多义性。实践本身所具有的复杂内容、特点和结构,决定了由之所显现的实践思维方式的纷繁复杂性,也决定了由之所探索的理论问题的歧异。但是,当代哲学实践思维方式的生存论转向,就是要把人的生存实践作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从这个基础出发,既使人可以从更基本更基础的层面来了解自己,也使哲学找到自己更深层、更广阔的生存论意义。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当代实践哲学对实践的理解完全超越了传统实践哲学的藩篱。首先,它仍习惯于从人的某些外显迹象,诸如社会的意识、文化、语言等方面来界定实践的内涵,并将意识活动、文化活动与语言符号活动等作为区别于动物生命活动的人所特有的生存方式,作为人类社会进化与发展的最基本的、最原初的社会行为。其次,立足于人的单子式的独立个体从人的心理的、生理的个体发生学来解释人所特有的实践活动。无论是胡塞尔通过意向性一意向性行为一意向对象三位一体来构成主体化、价值化的实践哲学;还是海德格尔以一个“此在具有生命活动的个人”的生存活动;还是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从人的个体语言资质的发生学来解释人的语言对话与社会交往行为的实践哲学等,在实质上都是把实践理解为个体化了的实践。再次,当代实践哲学的局限性,究根寻源在于它对人的理解方式上并没有超越传统哲学的限囿,即按照理解动物种的知性逻辑和理性思维方式来把握人的类,从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某一特定机能、某一特殊的活动现象来理解人,把人和人的生命只是理解为一种由某一专门化的行动器官一生理或心理所具有的意识的或语言的先天结构与功能所决定的特种生命存在形式和特殊的生命活动。
在一定意义上,当代实践哲学与传统哲学一样,的确从人的身心结构与功能的某一特异规定性、人类活动的某一环节,发现了人类与动物种的区别、人类社会活动与动物种生命活动的区别。但是,当他们将人界定为有意识、会说话的动物,因而是唯一能够在其生存活动中探询和言说“存在的意义”和“存在真理”的主体;是唯一能够在其符号化的活动中超越自然,创造其生存的“文化世界”、“意义世界”及“生活世界”时,在实质上并未抓住人之为人的类的根本性、原初性。当他们将意识活动、文化活动与语言符号活动等作为区别于动物生命活动的人的特有的生存方式时,这实际上仅仅是从具有多义属性的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层面、一个角度、一个环节来分析人的社会生存活动,完全忽略了意识活动、文化活动、语言符号活动及其他一切社会活动都以物质生产实践为其形成与发展的“历史的真正基础”,并受它的制约。所以,它既无法把握人的真正生成本源与人的类本性,也无法理解人的类活动与动物种的生命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而只是看到由人的物质生产进一步所产生、所形成的与动物种的生命活动相区别的某个社会活动环节或某一实践层面。那么,从人的社会历史活动的某一中介环节、某一实践层面出发,并将其所构成的某种规范性原理作为人类社会历史一以贯之的基础和总体性指导原则,来说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时,就容易在片面夸大某一社会活动环节、某一实践行为的分析与研究中,使其理论带有“方案”的色彩。
总而言之,生存实践不只是人的一种特殊的活动方式和生存方式,而且构成了人的存在的基本内容。作为我们生存的基本事实,生存实践本身就是生活世界与社会历史或构成了生活世界与社会历史。如果人的生存实践、生活世界与社会历史是最基本的存在事实,那么,哲学的反思活动就必须从这个最基本的存在事实开始。哲学把实践作为自己的基础并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人与自身、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表明哲学对自己本身认识的深化,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新的基点,也表明了哲学在其发展进程中不断地自我批判、自我否定、自我超越与自我更新,逐渐走向成熟的必然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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