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精神与传统思维方式
【内容提要】□知识的整体、系统或思想体系的内在联系,是不可以任意分割和任意取舍的。
□要真正吸取传统文化的积极合理因素,要真正把它们消融成为新体系中的质料,就得通过否定——扬弃。
□没有容忍,没有兼容,就没有多元化。
□不能光从民族观点看问题,还应有全球意识。
【 正 文 】
一
近年来,有些不成熟的想法,在夏威夷时我曾与杜维明、林毓生两先生谈过。粗粗说来,我们的治学似与海外异(自然有些人也在力求与海外治学吻合一致)。海外多尊宋学,再融以西方现代哲学思潮,在兼综中外方面,是以后者为体,前者为用。而我们仍受被海外新起的诠释学扬弃的莱克(ranke)的影响,重论据、论证、偏向客观主义, 同时,也掺杂、甚至充盈着庸俗社会学的方法(此一情况乃十分复杂的问题,可惜海外学人无暇耐心探索,故多不谙其原委,不究其本末,以感情的厌恶代替理性的判断)。解放后虽以批胡适为名,一再对客观主义大张挞伐,但终难除其根株,去其影响,籍此说可见其生命的顽强。改革开放以来,海外现代思潮涌入,所谓绝对客观标准受到挑战,我以为这对推进我们学人的思考,十分有益。不过就我个人来说,对海外那种以六经注我或强人从己的诠释理论与实践,却不大能够接受。
十力先生曾称他恪守“根柢无易其固,裁断必出于己”的治学原则,此语精辟使人敬服。但他诠解古书,往往强古人从己意,以致其文虽颖脱迥拔,却因难寻文证,而终遭非议。檀岛之会时,我曾与杜先生谈过,不应把古人拔高或理想化,我认为孟子思想与杜先生所主张的多元化相违。这在阐述孟子民本思想时亦不可为之讳,要扬善但也不隐恶。在思想一元还是多元化问题上,依愚见,孟子不及庄子。庄书总是以对话方式,使仲尼较老子或隐者略逊一筹,这虽然是可笑的褒贬方式,但他并未将对手涂黑或骂倒,而且承认对手的一家之言的地位。孔子在容忍异见上似乎更要好一些,并不像孟子拒杨、墨那样偏激。胡适晚年曾引用他老师白尔的话并加以引申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这句话虽平凡,却是真理。可以说,没有容忍,没有兼容,就没有多元化。我国早在两汉以前,就已存在着定于一尊的思想:先秦法家的专横独断的政治论固不待言,像孟子这样具有伟大民本思想的哲人,也有不息不行之论。此说开启了后世不塞不流、不破不立的先河。我们应正视这一点。
海外有些学者好作高屋建瓴、把握全局、统观整体之论,因此常常采用概括方法。黑格尔曾把由概括所得之普遍性,分别为抽象的普遍性与具体的普遍性两类,认为前者外延愈广,则内含愈空。后者不同,可涵盖并统摄特殊性与个体性于其自身之内。此类划分虽然理想,但实际上恐难付诸实现。我们只能说,在概括上可能有比抽象的普遍性较为蕴含具体一些的另一类普遍性,但要求普遍性能将特殊性与个体涵盖于自身之内,恐怕只是黑格尔同一哲学的幻想。不过,大陆所谓抽象继承法,却是从这种抽象的普遍性引申出来的。有人曾为此说辩护,但多偏重于感情上或道义上,认为冯友兰先生在当时提出此说,具有存亡续绝的良苦用心。冯先生在压力下经历了曲折过程,首先提出,再进行自我批判,终于复归于肯定,这一现象大陆学人倒能理解。但理论之域,更重要的是明辩是非,说出道理。抽象继承法是从形式上借用前人的说法,舍其原有的本义,使之成为一种比喻。在生活中用这种方法却是常见的,但一旦作为继承遗产的原则,势必会模糊原来对象的本来面目,以至篡改了它的本义。这无异把遗产当作一种与其思想内容无干的容器,从而只是在形式上继承了前人的思想资料。用这种方法从文化遗产中所能得到的东西,将是极贫乏、极稀薄的抽象。
二
多年来,我一直赞同独立之思想的说法,并曾援用“为学不作媚时语”这样的格言。在杜亚泉研究中,我更有了一些体会,产生了一些新的想法。“五四”时代的思想大师,无不具有此种精神。有的较多强调理性态度,有的则较多表现为启蒙思想,然而独立精神,则是他们那一代人所共有的精神气质。关于“潮流”,我想应作具体分析。第一,“潮流”可以体现历史的发展趋势,反映人民的权利、愿望要求等,也可以不体现这些东西,成为浮在历史表层的时尚。例如,忽然兴起一种什么“热”等就属此类。第二,一种思潮,即使它本身是属于上述第一种,但长江大河,泥沙俱下,潮流中所挟裹而来的糟粕却是应该加以警惕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往往容易迷失自己,以为一切只有顺着潮流走,才是进步,才跟上了时代。第三,潮流汹涌而 来的时候,有人如果趁机借势压人,甚至宣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以否定、取消对手的不同意见,这不仅不公正、不正常,而且也将对文化的发展带来摧残的后果。我认为在潮流面前,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而不能采取趋附时髦或随波逐流的态度。胡适曾说他不趋附时髦,也不躲避危险,这句话很值得借鉴。
长期以来,所谓“批判继承”被理解和运用为一种机械理论。照这种理论看来,知识结构只是各种不同成份的混合与拼凑,而不是有着内在联系的整体,各部分之间没有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没有完整的系统或体系,因而可以进行任意分割和任意取舍。但是,就知识结构的整体、系统或思想体系来说,却不容这样割裂。正是由于上述机械观点长期成为批判继承文化传统的准则,于是古代某一思想家进行评价时,往往出现了不同观点的评论者从中各取所需,作片面的摘引,以证己说。这种摘句法可以导致截然不同的结论和截然不同的评价,形成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奇异局面。我们很少去把握古代思想家的思想体系,从各部分到整体,再从整体到各部分,进行见树又见林与见林又见树的科学剖析。60年代初,理论界曾探讨了庄子哲学的思想体系。我觉得,不论这种探讨是否作出成绩,总比摘句法的引证要好。自然在探讨庄子哲学思想体系的时候,也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用“有待—无己—无待”的三段式硬去印证《庄子》各篇以至篇中的每句话,而忽视原则和原则运用之间、思想体系和具体观点之间的可能差距。从部分到整体,再从整体到部分,都应作细致的剖析,而不能采用简单印证的方法硬套。
就思想体系来说,我认为后一代对前一代的关系是一种否定的关系。但否定就是扬弃,而并不意味着后一代将前一代的思想成果彻底消灭,从而把全部思想史作为一系列错误的陈列所。前一代思想体系中积极的合理因素,被消融在后一代思想体系中,成为新的质料生成在后一代思想体系中。这是辩证法的常识,也是思想史的事实。但是,要真正吸取传统文化中的积极的合理因素,要真正把它们消融成为新体系中的质料,就得经过否定。正如淘金,就像刘禹锡诗中说的:“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批判得愈深,愈能区别精华与糟粕,愈能使传统中的合理的积极的因素获得新的生命。
三
东西文化融会调和是极其复杂的,其中不少问题至今仍悬而未决。持调和论者都主张开发传统资源,使之与西方文化接轨。但是在许多方面,传统资源十分贫乏。比如,民主是一种思想,也是一种制度。不少学者举出孟子的君轻民贵、黎民不饥不寒之类,这是很不够的,陈焯撰《议院古明堂说》,称古代明堂有今议会性质。陈嘉异据《春秋命历叙》称循蜚纪(太古十纪中的第七纪)神皇氏执政,使神民异业,说这就是政教分离。诸如此类,更不足为训。民主制是需要法治来保证的,但传统思想乃内在超越,重修身,而治国则是修身的延续,故法治理论与法治经验在传统资源中极为稀薄。内在超越者必重道德而轻法律,外在超越者必重法律而轻道德。这是两种不同模式的文化。如何使之融化,是十分困难的。目前海外学者在对付这一难题时,也常常陷入困境。至于在个性、人权等等问题上,中西文化也存在很大的分歧。西方重个人个性,故这方面十分发达。但在中国传统中则很难寻觅这方面的资源,梁漱溟曾明白宣告:“宋以后所谓礼教名教者又变本加厉,此亦不能为之曲讳。数千年以来,使人不能从种种在上的权威解放出来而得自由,个性不得伸展,社会性亦不得发达,这是我们人生上一个最大的不及西洋之处。”杜亚泉在《论社会变动之趋势与吾人处世之方针》中,也说到传统思想以克己为处世之本。他认为这种思想也“并非没有流弊,以其专避危险之故,致才智不能发达。精神不能振起,遂成卑屈萎靡,畏葸苟且之习惯。我今日社会之所以对于西洋社会而情见势绌者,未始非克己的处世法之恶果。”
以上这些对于传统文化的冷静思考,都是我们今天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任何一个对中西文化有所了解的人,如果清醒地、理性地看中国文化问题,不能不说,在很多地方,中国传统的资源的确丰富,足以与西方相抗衡,如“道德主体”、“和谐意识”等等。在这些方面是可以以中学为主体的。但是,不能不说,另外也有很多地方,中国的传统资源又的确很贫乏,不可能成为重建中国文化的主体。我不赞成胡适说的什么中国早在几千年前就有了民主的观点,在这些传统资源十分贫乏的地方就不可能以“中学为体”。比如孟子讲的“黎民不饥不寒”之类,难道可以作为人权和人道的根本理想么?再比如说在法律的领域内,传统资源主要是先秦的法家学说和历代律法,在这个方面讲“中体西用”能讲得通么?我曾在《清园夜读》后记中说过,我们在讲“同”讲“普遍性”时,就不讲“异”,不讲“特殊性”。比如,过去在强调文化领域中政治挂帅时,就把文化的自身规律及其个性一笔勾消了。有时我们又只讲“异”,只讲“特殊性”,不讲“同”,不讲“普遍性”。比如说当强调中国与西方的差异时,对于 中外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就绝口不提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大赞同有的学者在今天过于强调民族主义的观点。最近有人提出不能光从民族观点看问题,而且还应该有全球意识。我觉得这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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